冬季供暖方案

2022-12-08 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冬季供暖方案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冬季供暖方案 篇1

  一、工作成绩:

  二、工作经验:

  为做好今年的冬季取暖工作,我校提前动手,采取多项措施,认真做好冬季取暖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对学校的教室、办公室、寝室进行了实地查看并进行查看、测量,确保用电安全、用暖安全,通风设施完善,无安全隐患。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学校成立了冬季取暖安全督查组,制订冬季取暖安全规章制度及紧急情况处理预案,细化措施,责任到人。

  3、要求空调在使用之前进行必要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学校并协同解决。

  4、学校值班人员每天对各班教室、学生宿舍、教师办公室、师生活动场所开窗通风换气、室内消毒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学校安全考核管理的内容,确保室内空气流通。

  5、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会、班会、黑板报及手抄报等多种渠道开展冬季取暖安全教育和注意能源节约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用电防火教育,进一步规范全校师生的用电防火行为,杜绝安全事故和浪费现象的发生。实现安全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6、学校将取暖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制订了《宁阳第二实验中学空调使用规则》,校长与各处室、年级第一安全责任人签订《取暖安全工作责任书》,逐级落实责任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在此基础上,学校加强对空调使用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三、存在问题:

  1、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2、由于两教学楼及办公楼建成已达二十多年,线路不能承担重负,重新布线增加了费用。

  四、根据规划和下一步学校教师需要,完成二期、三期安装工作。

  冬季供暖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市居民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因地制宜选择供暖方式,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积极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安全的清洁取暖体系。20xx-2024年,城区(县城)清洁取暖改造面积1.56亿平方米、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46、94万户;城区(县城)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525万平方米、城区(县城)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520.12万平方米、农房节能改造2.1万户、新建超低能耗建筑30万平方米;建设热力管网288.56公里。

  二、实施方式

  (一)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强化政府引导推动,完善制度设计和工作机制。突出市场主导作用,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推进建设。

  (二)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根据资源条件、经济实力、基础设施等条件及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采取适宜的清洁取暖策略,按照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分类推进。农村地区要坚持整镇(街道)、整片区、整村推进,选取1-2个连片区域同步推进农房节能改造,积极打造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试点。

  (三)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在推进热源侧清洁取暖改造同时,配套实施燃气管网、城乡配电网、热力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建筑节能改造提升,保证清洁取暖效果。

  三、实施步骤

  (一)项目筹备。各区(市)组织开展前期宣传动员和摸底调查等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建立计划台账,落实工作责任。实施方案报青岛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备案。

  (二)项目实施。各区(市)依据年度实施方案,依法组织开展项目招标,施工队伍确定,签订改造及服务合同、居民用户承诺书等工作,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和工期,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项目验收。各区(市)政府要按照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要求在每年10月底前做好调试验收工作。根据《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资环〔20xx〕38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做好绩效自评和实地核查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四、补贴政策

  (一)农村地区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补贴。

  1、分散式电代煤初装补贴。对热泵类电采暖设备(对设备台数不作要求)购置、安装及电表后管线改造费用,按照不超过中标价格的标准进行补贴,最高补贴5000元/户,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有特殊情况的区(市),实施方案报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同意后执行。

  2、分散式气代煤初装补贴。对燃气表及表后管线、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取暖用燃气设备(含一台燃气壁挂炉和两组散热器)购置及安装费用,按照不超过决算价格的标准进行补贴,最高补贴5000元/户,燃气管网建设费用对燃气企业按照最高4000元/户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

  3、分散式电代煤运行补贴。一户一表分散式电代煤用户,采暖期(11月至次年3月)居民(含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居民)用电按照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标准执行。每个采暖期按照最高600元/户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三年项目建设期结束后,运行补贴按照国家政策再行研究确定。

  4、分散式气代煤运行补贴。分散式气代煤用户,用气按照民用独户采暖气价标准执行。每个采暖期按照最高600元/户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三年项目建设期结束后,运行补贴按照国家政策再行研究确定。

  (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1、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项目。按照相关建设技术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最高40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2∶1∶1的比例分担。

  2、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三区按照相关建设技术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最高150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

  3、农房节能改造项目。按照相关建设技术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按照不超过中标价格的标准进行补贴,最高补贴7000元/户,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2、5∶1∶1、5的比例分担。

  (三)超低能耗建筑建设项目。对三年项目建设期内开展的超低能耗建筑建设项目,按照最高30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

  (四)供热燃煤锅炉改造项目。对三年项目建设期内开展的供热燃煤锅炉“煤改气”工程、向居民直接供热的超低排放燃煤锅炉和高温水替代供热项目,结合当年资金筹集规模和项目实施情况等综合确定项目建设补助、运行补贴金额。

  (五)农村集中供热项目。以社区为单位实施区域集中供热的可再生能源取暖、多能互补取暖等清洁取暖工程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的评估面积,按照55元/平方米且每户不高于385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取暖管网敷设至入户端口,户内取暖设施由用户自行配套。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套建设的农村清洁取暖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计入房屋开发成本的,计入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但不享受清洁取暖补贴政策。

  (六)有关要求

  1、上述政策适用于列入《青岛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的项目,已享受其他相关政策补贴的不可重复补贴,具体界定工作由各区(市)负责。

  2、在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建设和运行补贴的基础上,各区(市)结合实际情况对特别困难群体(由民政部门认定)提高补贴力度,具体资金由区(市)统筹解决。

  3、分散式生物质不再作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技术方式推荐,不享受中央和市财政补贴。

  4、对各类建设补贴、运行补贴,各区(市)可根据本地经济情况,在保证市、区(市)两级配套比例的基础上,提高区(市)级配套比例。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区(市)政府是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周调度、月通报,顶格推进,挂图作战,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增强合力。

  (二)落实能源保障。各区(市)政府要按照“以电定改”“以气定改”原则,强化政企联动,指导燃气企业积极争取上游企业支持,落实气源保障,加快完善基础建设,不断提高储气能力,协调供电企业做好电网支撑能力改造提升,有效保障电力供应。

  (三)规范资金管理。各区(市)政府要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落实补贴政策,提高拨付效率,及时将工程建设、设备购置等各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保障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

  (四)强化安全管理。各区(市)政府要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特别要加强对清洁取暖产品质量、准入标准、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期运营服务等方面的跟踪管理,深化落实“双安全员”制度,确保设施、设备安全。

  (五)加强宣传引导。持续开展“访民温暖”“百万农户温暖行”活动,广泛开展清洁取暖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清洁取暖的重要意义,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展示清洁取暖效果,引导城乡居民不断增强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冬季供暖方案 篇3

  按照济宁市20xx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建设计划的通知精神,为全面加快推进我市20xx年清洁取暖工程建设进度,确保9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全市20xx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全市计划完成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计划改造11766户。

  二、技术路径

  主要采取气代煤、电代煤等改造方式。对实施气代煤改造的,要同步安装泄漏报警器、金属软管、自闭阀和壁挂炉电源(含五孔插座、线材)。

  三、补贴标准

  山区村不纳入改造计划;纳入合村并居、棚改拆迁、压煤搬迁等计划的村居,不纳入改造计划;家中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不实施改造;“小产权房”不纳入改造计划。

  (一)工程建设补贴

  气代煤、电代煤等工程项目,在省级奖补资金的基础上,市级按照省级奖补资金的一半进行补贴,不足部分由我市兜底。补贴范围不包含户内暖气片及安装费用。

  (二)运行补贴

  采暖期暂不执行阶梯气价,按城镇燃气居民用气价格的第一档价格执行。我市按采暖期1元/方进行补贴,补贴用气每个采暖期每户最高补1000方。对由政府推动实施改造的分散式气代煤、电代煤用户,继续延续20xx年运行补贴政策,补贴时限暂定三年,由各镇街负责核准后统一发放。

  工程建设补贴和运行补贴,如上级标准发生变化和政策调整,我市按照最新政策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四、时限要求

  (一)制定方案和组织招标。完成年度实施方案,上报济宁市清洁取暖推进办公室;组织施工、设备等招标。4月30日前完成。

  (二)施工建设。9月30日前完成改造任务。

  (三)竣工验收。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的验收及调试工作,达到使用条件。要依法严格按照各类工程规范标准组织竣工验收,改造一批、验收一批,不达标的暂停拨付补贴资金,待整改合格后予以拨付,并及时规范存档。

  (四)组织核验。11月底前市领导小组委托专业机构对各镇街、各单位报送的竣工台账进行抽查核验,并将根据核验结果提出奖补资金拨付意见。最终竣工户数以市政府认定户数为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曲阜市冬季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协作,合力推进工程进展。各镇街落实属地主体责任,要高位推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主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切实做好“战斗员”。要参照市里模式,完善工作机制,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保证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落实。审计部门要做好跟踪审计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镇街要依据各自改造类型和改造任务,制定出台详细的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时间表,制作改造区域和村庄平面图,做到表上墙、图上墙。要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区域、具体项目、具体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任务,倒排工期,确保每个任务、每个项目、每个环节没有遗漏空缺。

  (三)抓好安全巡护。进入供暖季后,各镇街、燃气企业、供电公司要深入开展“访民问暖”“百万农户温暖行”活动,严格落实“双安全员”(改造企业安全员和村级安全员)制度,加强村居内各类燃气、供电设施的巡查巡护和入户指导,查看用户安全使用明白纸张贴情况、安全使用情况等,及时解决群众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坚决确保广大群众安全使用、温暖过冬。

  (四)加强安全宣传。各镇街、燃气企业、供电公司要持续加大安全用气用电宣传力度,通过播放安全用气用电宣传短片、农村“大喇叭”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切实让群众明白安全使用流程,不断提高群众安全使用意识和防范意识。

  (五)做好资料留存工作。各镇街、各施工企业在实施清洁取暖改造过程中,要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做好工程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等环节资料留存工作,为各级督查、考核做好基础准备。20xx年5月20日前,各镇街负责对因群众意愿、近3年列入搬迁改造计划、不符合安全条件等未改的住户进行核查建档。

  冬季供暖方案 篇4

  20xx年5月,固原市入选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中央财政支持项目城市。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和碳中和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国家、自治区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顺利实施,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广大居民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为立足点,树立低碳发展理念,紧密结合固原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资源禀赋条件、居民生活习惯与取暖方式,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运行可持续”的方针,从“热源侧”清洁化替代和“用户侧”建筑能效提升两个方面,全面提升清洁供热水平,加快提高城乡清洁取暖比重,构建环保低碳、节约高效、安全稳定、经济适用的清洁供暖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是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根据能源资源禀赋、基础设施布局、经济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充分考虑不同区域特点,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宜生则生,科学确定城乡冬季清洁取暖技术路线,同步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实事求是、先易后难、稳妥有序地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

  二是清洁供应,高效使用。将清洁取暖工作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紧密结合,优先利用绿色电力、太阳能、空气能、生物质能、中深层地热能、工业余热等可再生能源供热,替代城乡散煤,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和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减少能源消耗,提升清洁取暖实施效果。

  三是以供定改,确保安全。以保障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为底线,坚持“以供定改”,根据电网改造、气源合同、生物质生产等落实情况,稳妥推进煤改电、煤改气、煤改生物质等工作,多措并举确保清洁取暖用能安全稳定供应。坚持“先立后破”,在新取暖设施稳定运行一个采暖季前,暂不拆除原有取暖设施。

  四是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强化企业在冬季清洁取暖市场中的主体地位,鼓励社会资本、能源合同管理公司进入清洁供暖领域。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清洁取暖中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优化顶层设计和统筹调度,构建科学高效的政府推动责任体系。做好宣传培训,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是长效运营,经济可承受。建立和完善冬季清洁取暖长效运营机制,多措并举,保障长期稳定运行,确保不“返煤”。财政资金要重点用于保障弱势群体、公益机构和农村居民清洁取暖。农村清洁取暖项目要统筹考虑实际运行、村民收入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确保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用得久。

  三、总体目标

  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分三年实施(20xx年—20xx年),到20xx年,城区新增清洁取暖改造面积约286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0.3万平方米,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100%完成节能改造;县城新增清洁取暖改造面积约742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0.5万平方米,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100%完成节能改造;农村清洁取暖改造约10.4万户(面积约1087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60%以上,完成农房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35万平方米。全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4%(343天)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四、建设任务

  根据项目建设总体目标,以热源清洁化、建筑能效提升、能力建设为重点,在城区、县城和农村地区分区施策、分类推进。

  (一)实施集中供热热源清洁化改造。开展65蒸吨及以上集中供热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扩大城区、县城清洁集中供热的覆盖范围。全市共实施集中供热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8项,分别为西吉县吉源供热公司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西吉县东华供热公司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西吉县吉源供热公司工业园区锅炉房供热管网建设、彭阳县城西热源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彭阳县城东热源厂环保改造、彭阳县城东热源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泾源县城集中供热公司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隆德县城集中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新增清洁取暖供热面积742万平方米。(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供热企业)

  (二)实施集中供热管网改造。供热管网改造主要包括老旧管网改造、热力站改造、二级管网计量节能改造,实现供热管网水力平衡,提高供热效率,降低管网热损。全市共实施热网改造项目11项,其中县城项目9项,分别为西吉县政府换热站及附属老旧管网改造、西吉县20xx年市政供热管网维修改造、西吉县东市场换热站及附属老旧管网改造、西吉县团结路供热管网建设、隆德县六盘山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系统改造、泾源县城集中供热锅炉房及管网系统改扩建、彭阳县城新建换热站及供热管网、彭阳县城供热系统平衡改造、彭阳县城小区管道阀门改造;农村项目2项,分别为彭阳县王洼镇集中供热老旧供热管网及4座换热站改造、彭阳县王洼镇集中供热移民居住新增管网及外墙保温。(牵头部门: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建设智慧供热平台。推进智慧供热管理平台建设,实现远程监控和自动控制,提高供热系统运行效率。全市共实施智慧供热管理平台项目3个,为固原市城市管理局智慧供热平台、固原市人民医院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智慧供热改造、彭阳县王洼镇集中供热智慧平台建设项目。(牵头部门: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固原中燃城燃公司、彭阳县人民政府)

  (四)实施清洁能源热源改造。因地制宜、以供定改,有序推进电力、太阳能、燃气、生物质等多元化、分散式城乡清洁能源供热。全市共实施清洁能源热源改造项目26项,新增清洁取暖供热面积1239万平方米。其中:城区项目2项,分别为固原市城区散煤取暖用户热源清洁化改造、固原市城区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气项目,新增清洁供热面积152万平方米;农村项目24项,新增清洁供热面积1087万平方米。(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区各供热企业、固原中燃城燃公司)

  (五)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建筑能效提升,有效减少冬季采暖的能源消耗,提高建筑室内温度和舒适性。全市共实施建筑节能改造项目9项,改造面积215.8万平方米。其中固原市城区建筑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40.3万平方米;县城项目3项,分别为西吉县城建筑节能改造、泾源县城建筑节能改造、彭阳县城建筑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40.5万平方米;农村项目5项,分别为原州区农村建筑节能改造、西吉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隆德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泾源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彭阳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能源供应保障。提高本市电力、燃气、生物质等清洁取暖能源保障能力,确保清洁取暖项目顺利建设和运营。全市共实施能源供应保障项目6项,分别为国家管网西气东输固原-原州联络管道互联互通工程、固原市城市天然气综合利用三期工程、固原市国网公司20xx年煤改电配套10千伏及以下配网改造工程、固原市国网公司20xx年煤改电配套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固原市国网公司20xx-20xx年煤改电配套110千伏及以下配网改造工程、原州区乡镇煤改气配套气化建设项目。(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原州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国家管网西气东输公司、国网固原供电公司、固原中燃城燃公司、固原经纬新能源公司)

  五、资金安排

  (一)项目资金。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采取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计划总投资33.5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00亿元、地方财政资金4.26亿元、企业自筹19.18亿元、居民自筹1.11亿元。

  (二)补贴标准。财政资金使用原则上采取“补建设,不补运行”的方式,主要用于城乡热源清洁化改造、建筑节能改造、老旧供热管网改造等民生类、节能环保类项目。各类型项目财政资金补贴的参考标准如下(其中中央财政补贴占70%,地方财政补贴占30%),具体补贴办法由市直部门、各县(区)政府依据地方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研究论证后制定,超出补贴的费用由企业、用户自筹解决。

  1.城镇集中供热热源超低排放改造。现有65蒸吨及以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按照9万元/兆瓦补贴。

  2.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改造项目按照一级管网500元/米、二级管网200元/米补贴(取拆旧和新建管网长度的低值)。

  3.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智慧管理平台。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智慧管理平台项目按照2000元/万平方米供热面积补贴。

  4.城镇公共建筑清洁热源改造。对于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城镇公共建筑清洁热源改造项目,按照改造建筑面积200元/平方米对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改造进行补贴。

  5.城乡分户热源清洁化改造。对于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城乡分户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按照不同项目类型给予补贴:

  (1)太阳能利用取暖项目。直接投资利用太阳能光伏或光热取暖(含直接利用太阳能的空气源热泵)项目,与小型电取暖器、电热炕等结合,按照7300元/户标准补贴。

  (2)空气源热泵取暖项目。空气源热泵取暖项目,与小型电取暖器、电热炕等结合,按照6700元/户标准补贴。

  (3)天然气壁挂炉取暖项目。天然气壁挂炉取暖,按照5500元/户标准补贴。

  (4)生物质专用炉具取暖项目。生物质专用炉具取暖,考虑试烧燃料、配套暖气片等,按照4500元/户标准补贴。

  6.城乡建筑节能改造。城区和县城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按照250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补贴,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按照130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补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县(区)冬季清洁取暖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联席会议、信息报送、调度会商等制度,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全力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牵头单位: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县(区)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冬季清洁取暖细化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各年度目标任务,并将任务分解到各实施部门(单位)、各实施乡镇,明确具体项目和时间节点。(牵头单位: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完善政策制度。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能源保障、运营维护、实施评估、监督考核等配套政策体系,制定出台《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管理办法》《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绩效考评办法》等政策,完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建筑节能改造、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链发展、屋顶光伏和煤改电协同推进、取暖清洁能源优惠价格等政策。(牵头单位: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资金保障。规范使用中央资金,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保障。加强地方资金筹措能力,整合利用自治区和市级生态环保奖补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煤改电示范项目资金以及老旧小区改造、涉农统筹整合、乡村振兴等资金。搭建政银企平台,发挥绿色金融政策、企业主体作用,推进社会投资方与金融机构合作,保障项目实施。(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五)确保能源供应。提高本市电力、燃气、生物质、集中供热用煤等清洁取暖能源供应保障能力,确保清洁取暖项目顺利建设和运营。提高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科学制定极端天气、自然灾害、能源短缺情况下的保暖保供应急预案,尽可能减小损失和影响。(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六)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清洁取暖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考核,将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纳入政府及各部门年度考核。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区)、部门(单位)的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对项目实施情况提出整改建议。(牵头单位: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七)加强宣传引导和试点示范。大力开展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清洁取暖意识。各县(区)应试点先行,逐步探索经验并形成模式,推广技术成熟、效果好的产品和模式。(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冬季供暖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20xx年本市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现提出以下方案。

  本方案中农村地区村庄指在市域范围内,占用集体建设用地,隶属村委会建制。保留了村庄形态,农村居民居住和从事生产的聚居点。

  一、工作目标及进度安排

  (一)工作目标。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700个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煤改清洁能源”任务,同步实施1400个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79万平方米籽种农业设施的“煤改清洁能源”工作,朝阳、海淀、丰台、房山、通州、大兴6个区平原地区村庄内住户基本实现“无煤化”。对未纳入20xx年度“煤改清洁能源”计划的村庄,全部实施优质燃煤替代。

  (二)进度安排。4月30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建设和设备、优质燃煤等的招标工作;9月30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所需电力、燃气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户内线路改造和“煤改清洁能源”取暖设备安装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取暖设备调试,以及优质燃煤配送和节能高效炉具安装工作。

  二、相关支持政策

  在继续执行20xx年至20xx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确定的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政策措施的`基础上,20xx年取暖季和20xx年取暖季增加若干支持政策,并对以往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一)对燃气使用的支持政策。将使用各类燃气分户自采暖的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纳入《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适用范围,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研究具体补贴办法。采用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方式取暖的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按照不高于市政天然气管网供气价格缴纳使用费用。CNG、LNG供气价格高出市政天热气管网供气价格的部分,由市财政按照每个取暖季每户最高1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安排,其中,由市燃气集团实施政造并负责供气的,市财政按照市燃气集团和各区政府共同核定的户数和用气量,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到市燃气集团;由其他企业实施改造并负责供气的,市财政按照该企业与各区政府共同核定的户数和用气量.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区财政。

  (二)对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的支持政策。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由市财政对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500户以下的村庄补贴1.2万元,500户(含)以上的村庄补贴2.4万元,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同时,执行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煤改清洁能源”相关气价、电价补贴政策。

  (三)对农业设施的支持政策。对冬季取暖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相关项目纳入本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贴范围,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其中,对育种、育秧、育苗等籽种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市财政按照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的20%给予补贴,并享受一定的电价、气价补贴;对农业设施外墙进行保温改造,使其不用或少用燃煤,各区可统筹使用市财政安排的农业改革发展资金给于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由市新农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共同研究制定。

  (四)对实施“煤改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的支持政策。对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村委会、村民公共活计场所和籽种农业设施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实施集中供暖的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水蓄热设施投资计入热源投资,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其中,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等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50%的资金支持,采用燃气和电能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30%的资金支持。

  (五)对以往“煤改电”、煤改气”相关政策进行明确和调整。实施”煤改气”项目的,可选择使用市政管道天然气、LNG、CNG、液化石油气、生物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实施“煤改电”项目的,可选择使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电加热水储能、太阳能加电辅、蓄能式电暖器等清洁能源取暖设备,改造方式可以选择单户改造或集中改造。对使用空气源热泵、非整村安装地源热泵取暖的,市财政按照取暖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使用其他清洁能源设备取暖的,市财政按照设备购置费用的l/3进行补贴。市财政对各类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补贴金额每户最高不超过1.2万元;区财政在配套同等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减轻住户负担。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由市新农办综合协调,市有关部门要及时沟通,密切协作,加强对各区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各有关区政府是推进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研究制定本区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区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建立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确保极端天气、突发事件等情况下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的取暖需求。

  (二)狠抓工作落实

  市政府与各有关区政府签订“煤改清洁能源”目标责任书,严格绩效考核,对任务完成快、社会评价好、村民满意度高的区给予适当奖励。市,区政府要将支持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考核。市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并按照“一会三函”流程办理“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审批手续。各有关区政府要积极协调相关工程建设涉及的手续办理。加快拆迁等工作,确保“煤改清洁能源”工程顺利实施;建立“煤改清洁能源”监控平台,对工程进度、设备运行和维护服务等情况进行监测,确保“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技术设备质量和标准

  市有关部门要明确燃煤、炉具和取暖设备等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各有关区政府要严格按照程序选择供应企业和产品。发展改革、科技、质监、环保等部门要加强”煤改清洁能源”技术多样性研究,着力改善能源结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发农村适用的技术和设备,探索开展取暖新技术试点,提高能源综台使用效率。

  (四)加大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的治理力度

  市有关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大对燃煤生产、销售、使用各环节的质量检测和监督检查,各有关区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暗查、暗访行动,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杜绝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生产销售、固定场所无照经营、公共场所流动商贩无照销售,运输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等行为。

  (五)加强舆论宣传

  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大对新技术、新设备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群众使用新技术新设备取暖,为改善冬季空气质量贡献力量。

  冬季供暖方案 篇6

  为做好全市20xx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提高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保障改善民生,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清洁取暖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我市申报国家清洁取暖项目任务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按照“政府引导、稳妥推进、合理负担、惠及民生”的原则,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实际的供暖方式,整村推进、整片提升。20xx—20xx年,实施城区(县城)清洁取暖改造565万平方米,农村清洁取暖改造5.24万户;完成城区(县城)既有建筑能效提升335万平方米,农房能效提升2.6万户;新建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9.5万平方米。三年实施周期后,城区、县城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应改尽改”基本完成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城区非节能且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县城完成80%。

  (二)20xx年目标。20xx年全市计划完成城区(县城)清洁取暖改造271万平方米、农村清洁取暖改造1.39万户;完成城区(县城)既有建筑能效提升135万平方米、农房能效提升6600户;新开工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1.52万平方米。

  二、工作职责

  (一)责任主体。各县区(含市属开发区,下同)是冬季清洁取暖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调查摸底,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和项目实施主体开展工程建设,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的手续办理、迁占补偿等问题;做好建设资金和运行补贴资金的筹集、监管、发放及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和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清洁取暖运营维护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沟通渠道,确保群众满意。

  (二)实施主体。各县区要依法依规确定实施主体,组织供热企业做好城区集中供暖和集中供暖向农村地区延伸工作,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运营单位做好清洁能源集中供暖改造工作,东营供电公司做好电代煤工程配套电网改造工作,管道燃气企业做好气代煤工程配套燃气管网建设及气源保障工作,其他实施主体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推进工程建设,确保按期完成。

  (三)部门职责。

  1.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省有关部门落实电网增容改造升级工作,做好能源保障供应;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能源保障、电网增容改造、散煤治理、清洁取暖价格优惠政策等相关资料。

  2.市民政局。配合住房城建管理部门制定低收入群体清洁取暖补贴政策,对参与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的低收入人口进行认定。

  3.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市级承担资金的筹措、拨付工作;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资金下达文件、资金管理制度、财政可承受能力、带动地方资金投入等相关资料。

  4.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就冬季清洁取暖督查、评审、验收等工作的沟通、衔接;将已稳定实现清洁取暖的区域依法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制定实施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空气质量改善等相关资料,配合现场抽查工作。

  5.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负责牵头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研究提出冬季清洁取暖建设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督导调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工作任务落实;督促管道燃气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及时签订供用气合同;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清洁取暖改造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落实情况、技术路线实施情况、项目验收合格率等相关资料,配合现场抽查工作。

  6.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清洁取暖项目有关行政审批手续办理工作。

  7.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相关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8.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引导银行机构支持项目建设主体融资;负责制定冬季清洁取暖金融支持政策。

  9.市油地校融合办。负责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油气公司对接,确保煤改气等清洁取暖供应需要。

  三、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给予清洁取暖改造定额奖补,连续支持3年,每年奖补标准为3亿元;地方财政3年奖补9亿元,市级和各县区财政按照2:8比例分担。

  (一)工程建设补贴政策。

  1.工业余热集中供热项目。充分利用石化、新材料、热电等行业余热,实施工业余热集中供暖,实现热源清洁替代。向农村地区延伸的项目按照最高9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2000元/户,市级资金1400元/户。城区(县城)项目按照最高8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30元/平方米,其余由县级资金承担。

  2.地热集中供热项目。在地热资源较为丰富地区,有序推广地热集中供暖。向农村地区延伸的项目按照最高11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4000元/户,市级资金1400元/户。城区(县城)项目按照最高95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35元/平方米,其余由县级资金承担。

  3.市政管网集中供热向农村地区延伸项目。利用热电联产等作为热源,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向城郊新型农村社区延伸,实现集中供热清洁取暖。市政管网集中供热向农村地区延伸项目按照最高8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1500元/户,市级资金1300元/户。

  4.电代煤项目。在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农村地区,因地制宜、整村推进,实施空气源热泵、空气源热风机、蓄热式电暖气等电代煤工程。分散电代煤项目电采暖设备及辅材采购安装等设备建设,按照最高8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5100元/户,市级资金580元/户。集中电代煤项目按照最高9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3000元/户,市级资金1200元/户。

  5.气代煤项目。在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农村地区,以气定改、整村推进,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气代煤工程。气代煤项目燃气壁挂炉购置安装及村(居)燃气管网设施等设备建设,按照最高66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4000元/户,市级资金520元/户。

  6.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对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实施能效提升。其中,城区既有建筑主要对外围护结构等进行能效提升,改造后较改造前能效提升30%以上;农村既有建筑改造重点实施外围护结构、封厦等能效提升。农村项目按照最高9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5800元/户,市级资金640元/户。城区(县城)项目按照最高145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98元/平方米,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级资金24元/平方米,其余县区市级资金10元/平方米。

  7.超低能耗示范项目。积极推动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按照最高90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市级资金180元/平方米。

  (二)运行补贴政策。

  1.农村地区电代煤改造项目。“一户一表”居民电代煤用户,采暖期用电按照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标准执行,推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居民用户自愿选择。采暖期除基础生活用电量外,对分散电代煤用户按照采暖用电0.2元/千瓦时的标准,根据实际用电量予以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

  2.农村地区气代煤改造项目。采暖期每户超出基础生活用气量部分,按照采暖用气1元/立方米的标准,根据实际用气量予以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

  以上运行补贴,采暖期(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结束后,根据用户实际用量据实结算,所需资金由市级和各县区财政按照2:8比例分担。

  (三)有关事项。

  1.各县区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2.各县区要按照本方案补贴政策据实补贴,任务内中央、市补助外不足部分及超出任务部分由县区自行解决。

  3.对具备集中供暖实施条件的,原则上不实施分散取暖。

  4.对涉及农村“一户多宅”的,按照“一户一宅”进行补贴。

  5.采暖期结束后,各县区要及时将补贴资金落实到户,未经结算不得向用户直接发放运行补贴资金。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xx年7月20日前)。各县区结合目标任务,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将具体改造任务细化到乡镇(街道)、村(居)和用户,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并将实施方案报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备案。

  (二)实施阶段(20xx年10月底前)。各县区负责本辖区内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组织乡镇(街道)选购符合要求的清洁取暖设备,统筹推进工程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质量管控等各项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三)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0日前)。各县区按照《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建设验收和运行管理指南》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环保评估要求,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建立到户竣工台账,整理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并于20xx年11月10日前完成。进行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要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再使用煤炭及其制品取暖,不签订的不享受补贴政策。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负责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清洁取暖项目竣工资料进行复核,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建立市级部门包县区督导制度,其中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广饶县,市财政局负责东营区、垦利区,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河口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负责利津县、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改造全过程提供技术服务,协助编制相关技术标准,指导做好方案制定、项目管理、人员培训、考核验收等工作。各县区要参照市里模式,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改造一户、成功一户。

  (二)严格监督考核。将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区的重点督查事项。健全完善市、县、乡三级督查机制,加强工作调度,采取定期检查、重点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慢、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各县区要摸清底数,建立到乡镇(街道)、到村(居)、到户的工作台账,明确专人及时统计、上报改造工作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三)规范资金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清洁取暖补贴资金的筹措和使用监督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及时将工程建设、设备购置、运行费用等各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等规定要求,保障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补贴资金。

  (四)强化安全监管。各县区要健全完善清洁取暖相关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标准,加强对清洁取暖设备质量控制、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期运营服务等方面跟踪管理,形成完善的监督管理和约束机制,确保清洁取暖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安全及运行安全。要深入落实农村燃气“双安全员”(燃气企业安全员和村级安全员)制度,着力发现和整治问题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要加强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新闻媒体负责做好清洁取暖政策和安全宣传相关工作,积极宣传清洁取暖的重要意义,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引导城乡居民不断增强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各县区要广泛开展清洁取暖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传统燃煤危害,帮助群众算好环保账、经济账、安全账、生活质量账,凝聚清洁取暖共识。做好群众反映问题解释工作,及时予以解决,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加强舆论引导,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冬季供暖方案 篇7

  为确保冬季施工正常进行及施工质量,我施工单位项目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经过分析,特编制冬季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济南冬季及现场实际施工项目情况,进一步规范作业行为,确保冬季安全生产,编制本施工方案。做到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

  二、工程概况

  装修工程建筑面积为10000m2

  冬施期间的施工项目包括乳胶漆基层施工、大理石地面,墙面踢脚线施工等。

  三、施工安排

  1、受影响的冬季施工项目工程。

  冬季期间涉及与气温相关的施工项目有:涂料基层处理。

  2、施工进度计划

  (1)冬施期间,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做好各分项及整体项目的计划安排。

  (2)必须冬施期间完成的分项工程做到合理安排,措施齐全。

  (3)集中时间上人,合理安排人员配置,采取加班加点抢工期,尽可能避开低温施工。

  四、冬施准备工作

  1、图纸准备

  凡进行冬季施工的工程项目,必须复核施工图纸,查对其是否能适应冬季施工要求。

  2、材料准备

  1)液体材料、易被冻坏材料,冬施前合理储备,足量存放,综合安排,尽可能避开低温进货。

  2)现场冬施期间进场的材料二次搬运时做好覆盖保护工作,并及时运到施工现场,码放整齐,远离潮湿及风寒侵袭之地。

  3)准备好对施工现场进行封堵的材料;检查施工现场,对于需封闭之处做好封堵工作,防止室外寒气侵袭。

  4)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设专库存放,并配备足量灭火器,以保证意外情况发生。

  3、机械准备

  室内装饰的机械、工具均不受冬季施工影响,平时使用的工具作到不淋雨雪,妥善保管即可;定期检查临电设施,防止电线硬化破损

  4、现场准备

  现场准备采暖保温措施,室内温度不宜低于8℃,准备温度计,每天早晚两次检查,做好测温记录。

  5、技术准备

  (1)工程管理人员应认真熟悉图纸和国标gj104-97《建筑冬期施工规程》

  (2)现场技术员及工长应结合冬施方案对施工队伍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使冬施方案落实到施工班组

  (3)做好冬季施工的有关规定、防火、防冻教育等。建立冬季施工制度,如安全、值班制度等。做好冬季施工的组织和准备工作。

  (5)冬季施工应做好五防“防火、防滑、防冻、防风、防煤气中毒”

  (6)消防工作准备。冬季施工中,由于保温、取暖等火源增多,需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7)认真做好测温、保温工作,建立测温组织,做好记录,指导施工;加强气象预报工作,及时掌握寒流预报,通知工人加强保温措施。

  五、主要施工技术措施

  涂料施工:涂料施工时,应分层分段局部施工,走廊与室内空间隔开,做好门洞及通风口处保温措施,用重棉被的方法遮挡,防止室内空气和走廊及室外空气流通,保持室温均衡,不得突然变化。室内温度不宜低于8℃,现场应设专人负责测试温度并负责开关门窗,以利通风(不得有过堂风)

  六、施工管理措施

  为加强冬季施工管理,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领导

  提高对冬季施工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对待,做好计划安排工作。

  2、当气温连续五天低于5℃时,进行冬季施工防护措施。各关键施工区域应安装温、湿度表,每天记录室内温度、湿度变化。

  3、各种洞口需通风的除外,其他均应进行临时封闭,其他作为通道的门、楼梯口用重棉被的方法遮挡,以保持室内温度。

  4、保温措施

  (1)采用24小时封闭门窗。

  (2)所有门用双层棉门帘钉牢。

  (3)楼梯口、廊道口采用十八厘米板钉严,缝隙堵死。

  (4)步行梯门口用棉布门帘钉严保温。

  (5)所有门口控制人流量。

  5、冬季装饰工程操作规程

  涂料工程:室温保持均衡,不得突然变化,室内相对湿度不大于80%,以防凝结水。施工中如不能利用永久性采暖通风设施,可采用电暖器、电炉,局部可使用碘钨灯进行加热。

  6、质量保证措施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

  2)使用的特殊材料,要先进行试验工作,确定出施工工艺参数,并在施工中严格按照工艺参数进行施工

  3)各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员应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质量交底,明确分项工程质量要求以及操作时应注意的事项

  4)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质检员根据施工与验收规范要求随时检查质量

  5)施工过程控制是施工质量控制的关键,主要内容包括:完善工序质量控制,把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纳入管理范围,即使检查审核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抓住关键问题进行处理和解决。

  6)根据现场及今年冬季济南的天气温度情况,随时调整施工项目,保证工期服从质量的原则,做成百年大计的`装饰工程。

  七、安全管理措施

  1)加强冬季施工安全教育,严格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2)及时进行打扫卫生,高处作业的人员系好安全带,衣着要灵便。

  八、消防管理措施

  1)加强冬季施工消防工作领导,健全各项消防制度。

  2)严格执行用火申请制度,现场用火及电焊必须经消防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3)保证消防用水水源供应,保证道路通畅,消防栓水源处应设明显标志。

  4)易燃品要及时清理,要在远离施工地点堆放。

  冬季供暖方案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取暖工作部署,扎实推进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大气质量,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城区、县城新增清洁取暖面积392万平方米(其中:城区247万平方米,县城145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0.2万户;城区、县城完成建筑能效提升(包含公共建筑能效提升)167万平方米(其中:城区121万平方米,县城46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农房建筑能效提升1680户。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推动、属地负责、企业为主,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整体推进。

  (二)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的原则,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基础设施、居民经济能力等条件,科学制定多元化清洁取暖改造技术路线。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向农村地区延伸,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区域集中供热(含可再生能源、非可再生能源),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区域,实施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太阳能供暖等改造。

  (三)坚持“先立后破”,实现新旧供暖方式无缝衔接,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四)坚持统筹推进,将清洁取暖与大气污染防治、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乡村振兴、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等工作有机结合,一体推进。

  三、补贴标准

  20xx年至20xx年,中央财政给予清洁取暖改造定额奖补,奖补标准为每年3亿元,市级财政累计奖补4亿元,其余资金由各县(市、区)、功能区筹措安排。

  (一)集中供热项目。城区、县城实施改造的市政集中供暖用户,按照有关规定缴纳配套费和取暖费,计入任务但不享受清洁取暖补贴政策;向农村地区延伸的集中供热项目,对换热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二)区域集中供热项目。农村地区实施的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的区域集中供热项目,依据供热面积,对热源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费用,按照最高83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25元/平方米;燃气锅炉、电锅炉等非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热项目,依据供热面积,对热源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费用,按照最高67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20元/平方米。

  (三)农村地区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项目

  1.分散式电代煤项目。对电采暖设备和用户表后线路购置安装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对一户一表居民电代煤用户,根据采暖季(11月至次年3月)实际用电量,按照0.2元/千瓦时的标准补贴给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6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由县级财政承担。采暖季用电,居民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标准或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2.分散式气代煤项目。对燃气壁挂炉购置安装及村(社区)内供气管网等设备建设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对分散式气代煤用户,根据采暖季(11月至次年3月)实际用气量,按照1元/立方米的.标准补贴给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6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由县级财政承担。

  (四)太阳能供暖项目。对取暖设备采购、安装、维护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五)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对城区、县城建筑和农房能效提升项目,按照省、市建设技术标准,验收合格后,分别按照最高83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66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分别承担25元/平方米、2000元/户。

  (六)非营利性公益场所改造项目。学校、幼儿园、卫生室、敬老院、村(社区)委会等非营利性公益场所实施热源侧清洁化改造的,资金由县(市、区)、功能区统筹解决,按照供暖面积每120平方米折算1户的标准计入任务。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对本辖区取暖需求、取暖现状等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制定详细方案,将具体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用户,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实施方案报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

  (二)项目实施(9月30日前)。各县(市、区)、功能区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招投标,选购符合要求的清洁取暖设备,统筹推进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质量管控、能源保障等要求,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三)项目验收(10月30日前)。各县(市、区)、功能区按照《泰安市冬季清洁取暖气代煤工程验收、运行管理指南》《泰安市冬季清洁取暖电代煤工程验收、运行管理指南》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环保评估要求,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整理完善全过程档案资料。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办公室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抽检复核,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部委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实行市级领导包保责任制,每位市级领导至少包保一个县(市、区)、功能区,明确一个责任部门,推动清洁取暖工作扎实开展。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年度任务顺利完成。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作为清洁取暖项目的责任主体,要对项目规划、用地、立项、招标、施工、验收、运营等工作全面负责;要建立领导包保责任制,实现承担改造任务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二)强化安全运行。各县(市、区)、功能区要持续抓好项目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监管,切实把冬季清洁取暖安全工作抓紧抓实。要充分发挥双安全员作用,协助解决村(社区)安全用电用气问题;要建立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组织供热、供气、供电等企业与消防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持续加强四级运维体系建设,保证现场技术支持,优化后续服务,及时解决用户使用中的问题。

  (三)严格督导考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跟上做好工程质量监督指导工作,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清洁取暖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指导。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其列为重点督查事项,视情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推进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组成调查组进行核实,提出问责处理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应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对工作进展慢、弄虚作假、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补贴资金的,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约谈相关县(市、区)、功能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四)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对各县(市、区)、功能区组织实施的年度任务内的清洁取暖项目,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补贴标准由中央及市级奖补资金进行奖补,超出任务部分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功能区自行解决。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加强对清洁取暖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研究制定运行补贴政策,落实补贴资金,提高拨付效率,保障专款专用。市审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资金使用开展跟踪审计,确保资金使用不出问题。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拓宽安全宣传渠道,丰富安全宣传内容,定期对清洁取暖用户进行安全教育,提高用户安全意识,确保用气、用电安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清洁取暖政策,展示清洁取暖效果,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冬季供暖方案 篇9

  为加快推进我市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晋城市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市统筹、部门联动、乡镇主责、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明晰扶持政策,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广泛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建设。

  (二)安全保障,清洁为先。统筹全市优势资源,优化设施布局,加快建设完备的管网设施保障体系,提高煤层气、电力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比重。

  (三)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按照“集中供热为主、以气代煤为先、以电代煤为辅”的思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实施。在供热管网已覆盖的区域,居民取暖接入集中供热;在热源充足但还未实现集中供热的区域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延伸,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在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其他区域,加快燃气管道延伸,积极推广以气代煤改造方式;在供热、供气管网均无法到达的区域,可考虑采用电采暖技术进行补充。

  (四)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综合考量区域优势条件,对于已开展清洁取暖且具备优势热源、气源的地区要先行启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实施难度大的要抓紧完善基础条件,按时完成任务。

  二、目标任务

  20xx年10月底前,全市完成2万户居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其中“以气代煤”完成18000户,“以电代煤”完成1000户,工业企业余热供暖完成1000户。到20xx年底,城市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内容

  (一)清洁集中供热 清洁集中供热是指以热电联供、工业余热、燃气锅炉、空气源(地源)热泵、可再生能源锅炉为热源进行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单纯实施集中供热的方式不属于清洁集中供热。

  (二)“以气代煤”供热改造

  依托20xx年以来开展的煤层气利用普及工程,鼓励对输气管道沿线、输气站周边和已实现炊事用气的居民实施“以气代煤”供热改造。

  (三)“以电代煤”供热改造

  在集中供热和燃气管网均无法到达的区域,要积极实施“以电代煤”改造,我市按规划对东城办、南城办及陈区镇部分具备条件的村庄实施“以电代煤”供热改造。“以电代煤”改造可采用目前市场上较成熟的技术路线,比如:空气源热泵、发热地板、电壁挂炉或电锅炉等方式进行。

  四、支持政策

  晋城市已设立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专项资金,按每户6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按照每户6000元的标准补贴到各乡(镇、办事处)统筹使用;按照每户500元的标准作为跨区域的公共基础设施费用或平衡区域差别和应急费用,统筹推进全市清洁取暖工作。我市拿出部分资金对清洁供暖任务完成较快的单位进行奖补。

  (一)在清洁集中供热覆盖区域实施集中供热的,市政府将上级补贴资金按照每户6000元的标准补贴到各乡(镇、办事处),统筹用于新建一网、二网和换热站建设。

  (二)在集中供热范围外的区域实施“以气代煤”供暖的,市政府将上级补贴资金按照每户6000元的标准补贴到各乡(镇、办事处),统筹用于气网建设、燃气炉采购和采暖期燃气补贴。燃气炉由各乡(镇、办事处)统一招标确定设备厂家、型号及价格,由用户自主选择。

  (三)在集中供热范围外的区域实施“以电代煤”供暖的,晋城市政府对配套电网工程给予30%的补贴,其余费用由国网晋城供电公司承担,市政府将上级补贴资金按照每户6000元的标准补贴到各乡(镇、办事处)统筹使用。电供热设施由各乡(镇、办事处)统一招标确定设备厂家、型号及价格,由用户自主选择。电费运行补贴,由电力部门按照山西省物价局相关政策执行。

  (四)对于学校、医院、养老机构非营利性公益单位集体用户的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设施建设改造以乡(镇、办事处)为主,运行管理以部门为主,设施改造费用(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由晋城市、高平市两级政府按照1:1的比例分担。

  冬季供暖方案 篇10

  冬季是燃煤取暖不当造成师生煤气中毒和火灾的易发期。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预防和杜绝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结合实际,特制定冬季取暖方案如下:

  一、目标与任务

  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恶劣天气期间实习支教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聊城大学《关于实习支教大学生冬季取暖安全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强化管理,落实措施,增强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为师生健康、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方法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

  1、召开校长例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利用板报、橱窗等方式,及时宣传取暖的注意问题。

  3、落实学校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

  (二)自查整改

  1、组建机构。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具体分工,明确责任,认真部署各项工作,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实、抓细。

  2、取暖要求。用煤炉取暖的学校,室内确保通风;安装排烟管道,保证管道通畅、不漏气、并装有风斗;周围不能有易燃物。支教教师室内使用新电暖气取暖,宿舍不准用电褥子取暖;经常检查线路,保证线路安全。

  3、各完小安排专人负责冬季取暖问题,值班人员明确责任,加强检查。

  4、坚决消灭明火取暖,消除煤气中毒的隐患;禁止使用电炉取暖,易燃物品要远离火源,防止火灾的发生。

  5、认真检查消防器材,保障安全设备到位。

  (三)应急预警

  突发事件发生时,学校安全取暖领导小组转为安全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向联校上报突发事件情况,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事件发生后,联校指挥部指挥成员要迅速到位,要及时把受灾学校事件详细情况统计汇总,做好学生安抚工作,及时查清事件发生起因,做好事件的发展分析、预测,开展救援工作宣传,配合其他部门救灾抢险;组织医疗救护队,确保受害师生在最短时间内接受抢救与治疗;维护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措施

  1、各完小通过校会、班会、橱窗等方式,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预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让学生掌握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事故能力。

  2、加强对预防煤气中毒的安全知识的宣传,时刻关心支教教师的生活。

  3、加强安全课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

  4、切实进行安全预警演练,提高师生预防自救能力。

  5、认真检查取暖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记录,写出书面总结报告。

  冬季供暖方案 篇11

  一、活动目标:

  1、让幼儿了解冬天取暖是要防止失火、烫伤及煤气中毒等方面的知识。

  2、让幼儿知道可以用多种方法取暖。

  二、活动准备:

  教育挂图《取暖的安全》

  三、活动过程:

  1、请幼儿想一想,在冬天里。人们会用什么取暖?

  根据幼儿的回答,老师分别出示实物或图片。

  2、谈谈几种常用取暖方法的安全要求

  (1)使用暖风机、电热取暖器、空调等电器试时,不要触摸电源开关和取暖器,不要靠近,防止触电和烫伤。

  (2)用热水袋时,要拧紧塞子并用毛巾把热水袋裹住,防止烫伤。

  (3)如果在外受冻后,不能立即靠近取暖设备,而应该在稍暖的地方搓擦受冻部位。

  总结:冬天里。人们相处很多办法取暖,但在取暖时很容易烫伤、中毒,因此小朋友在取暖时,一定要注意安全。

  冬季供暖保障方案(通用7篇)6

  为保证师生冬季取暖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冬季取暖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冬季取暖,特制定如下安全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组长:

  副组长:

  二、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项要求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对学校的教室、办公室等进行了实地查看并进行排查,确保用电安全、用暖安全,无安全隐患。

  组长:王xx(主要负责组织学校领导、各班班主任、各功能室管理员对学校各个安全防范点进行检查、排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后勤相关人员整改)

  副组长:刘跃忠,王金磊(负责制订冬季取暖安全规章制度及紧急情况处理预案,细化措施,责任到人)

  监督人员:王金磊

  丰国顺(负责在使用取暖设备之前进行必要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学校并协同管理人员解决)

  成员:各班班主任和值班人员(负责每天对各班教室、教师办公室、师生活动场所开窗通风换气、室内用电安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学校安全考核管理的内容,确保室内用电安全)

  三、主要工作

  1、安全教育,常态有效。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会、班会、黑板报、手抄报等多种渠道开展冬季取暖安全教育,实现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2、全面排查,消除隐患。学校组织专门人员对各教室空调、电暖器以及用电线路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请专业维修人员对其检修,消除了安全隐患。

  3、专人负责,取暖科学。安排专人开关各教室空调,空调运行期间必须关闭门窗及灯棍,严禁开窗、开门、开灯使用空调。放学或教室及办公室无人时,管理人、责任人应及时关闭空调,放学后由丰国顺老师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空调关闭情况,如发现有未关闭的,应及时关闭并通知相关责任人,追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做到科学取暖,安全与节约并重。

  4、为保证用电安全,学校实施错时供暖,先供低年级(认真检查各种消防器材,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5、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巡视和检查,排除事故的隐患,确保师生安全温暖过冬。

  6、供暖期间要加强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冬季取暖安全。

  7、对教室及办公室的门窗提前检查,有损坏的门窗都作了及时修理或是更换,确保不影响学生正常取暖。对教室及寝室的取暖工具——进行检查维修,由安全工作相关领导刘跃忠主任亲自到各个教室及办公室进行检查,一个一个过关。看取暖设备工作状态是否正常,看质量是否有保证,发现有毛病的及时维修,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冬季供暖方案 篇12

  为进一步加强电煤生产供应,确保今冬明春民生供暖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电煤保供及冬季民生供暖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煤生产供应确保电力稳定运行民生供暖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全国能源保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稳电保供的部署要求,以增产量、保供应、稳价格为主线,以保障电煤供应安全为目标,统筹生产组织,加强产销衔接,积极应对电煤供应紧张局面,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二、重点任务

  (一)多举措提高煤炭产能。深入了解邵寨煤矿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方面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满负荷组织生产,切实提高煤炭产量,加大电煤供应力度。同时,积极衔接汇报,加快推进唐家河、南川河、安家庄、灵北煤矿项目建设,为今后煤炭生产提质增量打好基础。(责任单位:县能源局、县工信局)

  (二)多渠道保障煤炭供应。督促邵寨煤矿积极承担和履行保供社会责任,把“增产量、保供应、稳价格”放在首要位置,优先保障县煤炭专营市场及二级配送网点用煤需求,尽快与麟北电厂及市内电厂签订电煤供应补充合同,形成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县煤炭专营市场及二级配送网点在与邵寨煤矿建立中长期合作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外购渠道,适当从县外采购,全力保持合理库存。(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能源局、县工信局)

  (三)多方式畅通运煤通道。要高度重视运煤通道工作,加强协调联动,确保辖区内公路畅通,尤其要做好雨雪天气道路清理防滑工作,有效保障电煤运输车辆安全通行,必要时开通煤炭运输“绿色通道”,切实提升电煤公路运输量,全力支持保障火电企业煤炭供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全方位保供煤电价格。加强驻矿值守力量,细致摸排煤炭产量、销售途径及方向等情况,督促邵寨煤矿与市内电厂追加电煤供应合同,电煤中长期合同不低于产量的85%。督促邵寨煤矿和县域内各煤炭供应网点稳价保供,坚决遏制乱涨价、盲目涨价及不合理涨价,严厉打击煤炭配送网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确保市场稳定。(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有关乡镇和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电煤生产保供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辖区煤炭保供责任,密切监测电煤生产供应动态,加强前瞻性预判,对影响电煤平稳运行的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各司其职,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督促邵寨煤矿加快释放煤炭产能,协调解决电煤生产、运输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尽最大努力缓解电煤供应紧张局面,特别是要高度关注特殊困难群体,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三)加强安全监管。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煤矿安全、电力电网安全、电煤运输安全等为重点,加强隐患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和重点整治安全生产和运输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电煤供应安全。

  冬季供暖方案 篇13

  八家户中学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9月1日—8日是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周,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广大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安全自我防护能力,加强我校的安全教育,大力学习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八家户农场中学“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精河县教育局《关于认真开展2014年全县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学校全体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安全自我防护能力,教育引导我校全体师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创造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防止交通违章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全体师生的交通安全。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学校交通安全全面工作);

  成 员:xxx (学校交通安全具体工作的实施); xxx (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查); xxx (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供热安全宣传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xxx (负责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辅导工作); xxx( 负责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辅导工作。) 活动时间:2014年9月5日至10日

  三、工作目标

  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契机,普及我校师生交通安全知识,增强文明参与交通的意识。

  四、具体工作

  1、学校9月5日之前召开组织工作会议,贯彻我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2、9月5日,举行一次主题升旗仪式,学校领导在升旗仪式上作《安全出行,珍爱生命》讲话,布置学生写一篇命题作文,开展主题教育。

  3、召开班主任工作会,布置工作任务,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栏和各班的交通安全宣传角等途径宣传交通安全。以“安全乘车、安全走路”的养成教育为主线,集中开展多种形式、内容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达到在校园内形成“讲安全、学安全”的良好氛围。

  4、学校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布置橱窗,各班教室每期墙报都要继续办好,达到内容充实,使班级“交通安全宣传角”的宣传水平不断提高。

  5、9月7日各班召开“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主题班会活动,并组织学生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

  6、9月8日请交通警察走进课堂,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对学生进行安全走路和安全乘车的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并结合讲座内容开展知识竞赛。

  7、9月9日统一开展“交通安全记心中”的主题宣传日活动,通过举办讲座、组织征文、演讲比赛、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等,对学生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8、落实好路队制。各班根据学生居住地点编制出合理的路队组织,每天放学由老师把他们排队送出校门,使学生迈上人行道,横穿 “斑马线”,安全进家门;加强对各班交通安全员的教育,使他们切实发挥作用;通过大队委检查加强对学生放学路队的管理。

  冬季供暖方案 篇14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冬季各项民生保障工作,满足群众温暖过冬”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强化合作、同力保供,统筹做好鱼台县2021-2022年采暖期集中供热保供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任务目标

  确保今冬明春集中供热安全稳定、高效有序,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同时为提高居民冬季生活舒适度,将供热温度由往年的18℃提升至20℃。立足资源供应实际,构建上下积极联动、部门协调一致的集中供热保障体系,统筹今冬明春集中供热保障工作,规范供热用热行为和市场秩序,解决好各类供热问题。

  落实集中供热企业供热主体责任和各相关部门民生用热保障属地责任,强化集中供热事宜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跟踪问效,确保民生用热安全稳定供应。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供暖期(2022年3月15日)结束。

  三、责任分工

  1、县住建局:向县委、县政府及时报告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就提前或推迟供热时间综合研判,并向县政府提出建议;督促、指导供热企业、热源企业加强供热行业管理工作;对集中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供热质量、供热服务、设备检修等方面,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及时处理12345市民热线和7900000平台转办工单,并督促、指导、协调供热企业处理相关问题;查处供热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指导供热企业、热源企业履行供热相关法规及供热合同,督促供热企业开展小区内部供热设施的巡检,协调解决小区内部供热问题;督促供热企业及时公示收费、退费及供热故障等信息;督促供热企业按时启动小区内部供热设备;教育、引导开发企业、物业公司规范供热,不得发生瞒报、漏报、少报供热面积等“偷热”违法行为;发现有违反相关法规及合同的行为,对属于物业服务公司责任的督促其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计入全市不良信用信息;配合处理有关小区物业内部供热问题投诉。

  2、县发改局:按照县政府发布的集中供热启动工作安排,协调热电联产企业做好热源保障工作;制定2021-2022年取暖季“压非保民”应急预案,监督燃气企业供暖季合同签订、增加天然气供应底数和储气能力,全力保障今冬明春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和民生用气保障需求;制定采暖期高峰煤炭供应方案,减轻热源企业和集中供热企业经营压力;处理有关煤炭资源保障和供热价格问题投诉。

  3、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12345市民热线、和7900000平台):作为市民反映供暖问题的重要渠道,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要严阵以待、全面部署,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掌握供暖政策、工作方案、保障预案、价格收费等信息,并加强值班力量,坚持24小时值守,认真倾听群众心声,第一时间推送平台。受理的各类供热投诉,及时准确向相关单位交办。对投诉供热企业服务质量等问题,向县住建部门交办;对投诉价格、收费不合理方面的问题,向县发改部门交办;对投诉偷热行为的问题,向县公安部门交办;对投诉乱收费方面的问题,向县市场监管部门交办;对于其他投诉,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向相关部门交办。同时每月对各承办单位进行办理情况通报,通报内容包括办理时限、办理质量及群众反馈情况等,根据通报情况计算承办单位考核得分,得分结果上报县考核办,由县考核办计入单位年终综合考核成绩。

  4、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开展供热合同行政监管,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做好集中供热特种设备监察及检验检测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物业公司、集中供热企业违规收费行为(包括为供热服务的水电费);依法组织开展热能表计量检定工作。供暖前,督促热源企业对锅炉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并对其开展一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锅炉档案建立,安全阀校验、压力表检定,锅炉运行记录填写,水质化验报告等内容,通过自查和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5、县公安局:依法查处物业服务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偷热”等违法行为;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借供热矛盾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为供热事故抢修车辆办理相关通行证件,确保在执行抢修任务期间不限号且通行顺畅。

  6、县生态环境局:落实热源企业燃煤锅炉煤改洁补贴资金;协调冬季集中供热热源企业煤炭及灰渣准运工作,保障煤炭充足供应、灰渣及时清运;及时受理热源企业锅炉点火报备事宜。

  7、县应急管理局:依法负责供热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指导督促集中供热行业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处置及安全管理培训等工作,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促建立完善的供热突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督促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指导集中供热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指挥工作。

  8、县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做好集中供热奖补资金保障工作。

  9、县气象局:负责全县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及时发布和传播气象信息,特别是极端天气;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指导做好供热领域气象保障工作。

  10、各镇街:负责确保辖区内农村气代煤工程如期完工。

  另外,张黄镇、王鲁镇负责确保辖区内集中供热工作。要严格落实气代煤“双安全员”制度及安全生产投入,对涉及气代煤改造的140余个行政村、2.97万户的各项诉求,充分发挥“鱼快办7900000”诉求平台作用,确保愉快办、马上办。并加强安全员培训教育,强化燃气管网等设施巡查维护,严禁在燃气管线上放置、悬挂、捆绑物品,晾晒衣物,缠绕电线等问题。做到重点场所每日巡查、重点部位每日巡防,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确保农村地区安全用暖。

  11、水电气暖企业:

  (1)水发贤达公司负责提前做好检修计划,确保采暖期间集中供热企业用水的正常供应;对集中供热企业供水管道进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停水。

  (2)国网鱼台供电公司负责提前做好检修计划,确保采暖期间集中供热企业用电的正常供应;对集中供热企业供电线路进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停电。

  (3)鱼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负责制定“压非保民”工作方案,积极争取气源,强化储气能力建设,未雨绸缪,超前谋划充分考虑各类极端情况,研判可能出现的风险,保障2021-2022年供暖季民生用气需求。

  (4)鱼台聚源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冬季供暖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制定供热工作保障方案,全力提升供热服务水平,及时更换老旧供热管网,做好小区内部供热设备检修,及时维护供热设备设施。

  9月30日前,所有涉及今冬供暖的新建工程项目、检修技改项目(今冬用热的新建小区、老用户片区改造)全部完工,具备注水打压条件;冬病夏治“包保”项目全部完成,所有换热站机组、阀门、管道完成保温穿衣。10月20日前,完成一次网打压注水工作。在一次网注水期间对处于全关或全开状态保养的一次网关键阀门按照开度记录进行复位,并做好复位记录;对“冬病夏治”期间,处于全关或全开状态保养的二次网关键阀门,全部按照保养前的阀门开度记录进行复位,并做好复位记录,并完成所有二次网的打压注水工作。10月25日前,确保对一、二次网打压期间暴露出的问题全部检修完成,具备供暖条件。11月1日起,一次网主管网及分支管网注水进入冷循环,所有二级换热站陆续启动,11月3日前全部进入冷循环状态。11月3日起,一二次管网必须带温带压运行,并逐步开始升温;已缴费用户入户阀门全部打开。11月8日起,正式进行预热,主管网温度达到随时进入供暖的状态。

  同时,供热季期间落实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及时办理12345市民热线和7900000平台转办的投诉;高度重视维稳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投诉集中的供热问题,就地化解;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向用户宣传供热知识,收集供热意见建议,现场解决供热问题。

  (5)山东鲁泰热电有限公司负责提前进行对一切供暖有关的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护、试运行等相关工作,确保整体设备进入供暖期前达到良好的健康水平;提前储备煤炭,加快首站增容建设,提升全县供热能力;9月份正对换热站内的其它设备进行检查、试运,10月底完成主设备锅炉、汽机计划性检修工作,力争以100%设备完好率进入供暖季;积极排除煤炭市场高位运行,极端天气对交通运输影响等不利因素,争取在供暖季前把煤炭、环保物料积存到高位运行,并一直持续维持充盈状态;做好供热期间各项应急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学圣同志担任组长的鱼台县2021-2022年度冬季集中供热领导小组,召开供暖季供热保暖相关会议,建立全县集中供热保障协调机制,研判我县集中供热形势,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对集中供热工作专门安排部署,每周对集中供热厂站、用户进行走访调研。落实民生用热保障的“属地”管理责任,与聚源热力、华润燃气、鲁泰热电企业常态化无缝对接,及时沟通、协调、处理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供问题。督促鲁泰热电公司制定完善“采暖期集中供热煤炭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供热企业、热源企业及时签订供用热合同,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落实锅炉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

  (二)建立应急保障协调机制。建立集中供热应急保障协调机制,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县发改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县气象局、国网鱼台供电公司、水发贤达公司、鱼台聚源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鱼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山东鲁泰热电有限公司配合,研究协调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及时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积极争取天然气气源供应,协调煤炭储运,根据气象状况适时启动集中供热,保障集中供热平稳、高效。

  (三)做好宣传舆情管理。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供热知识、用热常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推广普及供热法规和相关政策,引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并通过正规途径反映诉求。

  冬季供暖方案 篇1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能源应急保供的工作要求和系列部署,全力做好全县能源应急保供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用能需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切实避免天然气、电力、煤炭、成品油等能源供应紧张造成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受到影响,全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能源应急保供的重要性,按照“统一协调、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作、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切实做好能源应急保供各项工作,确保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

  二、应急保供时间

  冬季(每年11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如遇特殊天气,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调整)及突发性极端天气、突发性重大灾害(或事故)等时段。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成员

  为加强我县能源应急保供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修文县能源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工作架构

  为便于工作开展,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常规事务办理,下设各专项工作组(煤炭专项组、天然气专项组、电力专项组、油气等燃料专项组、交通保障组、安全保障组、民生保障组)负责各领域内具体工作。

  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局有关业务科室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贵州燃气(集团)修文县燃气有限公司、修文供电局视工作情况各抽调一名业务能力强的同志脱产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各专项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煤炭专项组、天然气专项组、电力专项组、油气等燃料专项组、交通运输保障组、安全保障组、民生保障专项组,负责各领域内工作。

  煤炭专项组: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六广镇人民政府、洒坪镇人民政府、谷堡镇人民政府等为主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增加或调整,下同)。

  天然气专项组: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经开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贵州燃气集团修文县燃气有限公司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电力专项组: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县经开区、修文供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油气等燃料专项组:由县商务局牵头,县经开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贵阳修文石油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交通运输保障组:由县交通局牵头,公安交警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要成员单位为主要成员单位。

  安全保障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经开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有关能源企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民生保障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经开区、县局宣传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四、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修文县能源应急保供中的相关事宜;负责紧急时期全县煤、电、油、气供应信息的汇总和报送;负责牵头安排全县能源应急保供方案的制定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决策的督促落实、跟踪问效;协助各有关单位做好能源应急保障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重大问题。

  (二)各专项组职责

  负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负责各自行业或领域内的具体工作,包括应急时期的运行调度、信息报送、县场秩序监管、安全监管、应急方案制定等。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能源应急保供工作统筹协调相关事宜。

  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指导县级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引导及应急保供宣传工作。

  县经开区:负责配合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做好天然气“压非保民”涉及企业可能涉及的限停气工作,并配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做好解释说明和矛盾化解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能源应急保供的统筹调度和协调保障工作;负责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修文县天然气应急保供方案。负责会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共同指导修文供电局制定电力应急保供方案。负责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油、气、煤等能源物资的储备和应急保障,落实国家、省、县有关能源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应急时期全县工业企业煤电油气的日常监测、要素调度、综合协调保障工作;负责统筹全县电煤保障工作;负责制定修文县电煤应急保供方案,负责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共同指导修文供电局制定电力应急保供方案,负责配合有关单位共同制定油、气应急保供方案。配合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做好使用天然气“压非保民”涉及企业解释说明和矛盾化解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应急时期城镇燃气的日常监测、要素调度、综合协调保障工作;做好天然气“压非保民”涉及企业可能涉及的限停气工作;梳理企业限停气的名单和顺序,做好相关的解释说明和矛盾化解工作。负责牵头制定修文县天然气应急保供方案。

  县商务局:负责应急时期成品油及汽车加气、加油、燃料加注市场运行的日常监测、要素调度、统筹与安排;负责牵头做好成品油及汽车加气、加油、燃料加注市场秩序的稳定工作;负责牵头制定修文县成品油及汽车加气、加油、燃料加注应急保供方案。

  县交通局:负责牵头做好能源运行交通保障工作;负责制定交通运输应急预案。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能源主管部门相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协调、指导因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能源应急保供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应急时期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县督查督办局:负责有关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能源市场的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安排能源应急保供有关经费,负责按程序保障有关资金的及时拨付。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会同有关牵头单位做好本区域内能源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制定本区域能源应急保供方案;负责应急时期本区域内的舆情稳定工作。

  修文供电局:负责制定修文电力保供应急方案;负责电力设施排查检修及安全管理工作,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贵州燃气(集团)修文县燃气有限公司:负责配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制定贵阳县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负责制定企业自身应急保供预案;负责供气区域内管网等基础设施的排查检修,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贵阳修文石油分公司:负责配合县商务局制定贵阳县成品油等燃料应急保供预案,负责制定企业自身应急保供预案;负责各自管网等基础设施的排查检修,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五、工作原则与措施

  (一)提升认识高度重视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能源应急保供工作。

  (二)加强运行调度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能源运行调度工作,尤其是应急保供时期,更需将能源要素运行调度常态化、规范化、细致化,为能源供应保障打牢基础。

  (三)落实供应保障

  各专项组要负责做好上游能源供应协调工作,在不断加强对全县能源需求预测的基础上,加强与上游生产、供应单位的对接联系,务必确保煤、电、油、气充足供应;要督促有关能源企业做好能源储备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做好设备检修、设施维护工作,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四)夯实安全监管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能源生产供应企业等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早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及时并妥善处理好本行业及本区域的舆情,做好本行业及本区域的稳定工作;

  (五)细化应急预案

  各有关单位要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充分考虑各类极端情况,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并于1月25日前将应急预案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同时抄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代毅,电话:XXX,邮箱:XXX)

  (六)抓好宣传引导

  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与引导作用,做好节能降耗、资源节约的日常宣传;做好应急时期的舆论引导,保障社会稳定。

  (七)严格责任追究

  对相关单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不及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导致能源供应不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社会舆论事件及其他不稳定事件并影响恶劣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罚,触犯法律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八)强化应急值守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应急时期值班值守,要密切关注气候、节假日、重大活动对全县能源保供的影响,提前部署、及时报送。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能源应急保供工作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根据能源供需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有关事项和重大问题。

  (二)明确主体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能源应急保供工作,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细化明确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我县能源应急保供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能源运行调度及应急保供的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四)建立完善考核机制

  各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确保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县政府部署对各单位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于不作为、慢作为、工作不到位的视情况采取下达督办通知书、提请县政府领导约谈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

  冬季供暖方案 篇16

  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迎峰度冬电煤保障供应工作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xx〕156号)要求,为统筹做好20xx年全县冬季热源厂供暖保障工作,确保全县集中供暖用煤稳定供应,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保障民生,确保全县热源厂热力供应;坚持安全稳定,切实保障热力供应各环节稳定运行和安全可靠;坚持市场机制,鼓励积极通过市场化方式做好热力供应保障各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宁武县冬季热力保障供应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狄文俊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丁建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治超服务中心负责人

  李志效 县能源局局长

  张宝生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王继宁 县财政局局长

  吕玉森 县发改局局长

  李树文 县交通局局长

  胡增海 县应急局局长

  侯清云 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局长

  辛建平 县能源局副局长

  弓伟才 国网宁武供电公司经理

  宁武县焱安热力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宁武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东寨镇怡景苑供热公司主要负责人、各涉及保供任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志效局长兼任。负责统筹协调热源厂供暖用煤保障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热源企业情况。目前全县共有集中供热企业3家,分别是宁武县焱安热力有限公司、宁武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宁武县东寨镇怡景苑供热公司。20xx年宁武县焱安热力有限公司供暖面积约250万平方米,用户17000多户,预计耗煤13万吨;宁武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供暖面积约155万平方米,用户15600多户,预计耗煤8万吨;东寨镇怡景苑供热公司供暖面积约3万平方米,预计耗煤0.3万吨;总计用煤21.3万吨。

  (二)全力保障热源企业煤源供应。为全力保障我县冬季集中供热取暖基本用煤,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任务分解表与宁武县焱安热力有限公司、宁武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宁武县东寨镇怡景苑供热公司三家热源企业签订供煤协议。供煤热值不低于4000大卡,政府指导供煤价格500元/吨,各煤矿不得以次充好,不得降低煤质标准。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在冬季供暖期间,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各煤矿企业和供热公司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各煤炭企业要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做好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人员的疫情查验和健康防护,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保障从业人员自身安全。

  (四)认真执行差异化政策措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切实保障好供热用煤运输。要结合应急预案,做好极端天气下的交通疏导工作,保障道路畅通。在发生安全事故、环境空气质量较差等特殊情况时,要结合实际分类处置,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杜绝“一刀切”的工作方式,全力保障供热用煤生产和运输正常秩序。

  四、工作协调机制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各企业要切实履行保障供热用煤供应的责任,层层压实相关部门和企业的责任,要加强部门间、企业间沟通联系,强化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监测分析。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运行监测,提高应急保障能力,指导煤炭企业与热力企业加强协调沟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供热用煤储存低于7天的热力企业要报县政府说明情况;要及时有效处置度冬煤电保障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确保供热用煤稳定供应。

  (三)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迎峰度冬供热用煤任务的细化和落实,完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能力,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对于工作推进成效明显的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对于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冬季供暖方案 篇17

  一、基本情况

  略

  二、实施措施

  考虑到今冬是第一年正式供暖,为保证入住业主正常供暖,由开发建设单位成立供暖应急小组,组长由该项目工程负责人、物业项目负责人、各楼水暖承建负责人兼任,组员包括全体物业公司员工和各楼水暖安装(维修)工。暖气试水期间全体组员待岗,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待正常供暖两周后组员酌情递减。为保证xx小区冬季正常供暖,应对供暖期间突发事故和突发事件,一旦发生或被告知小区内出现情况,相关人员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对于小区内供暖循环泵房出现故障问题,由应急小组组长立即联系供暖单位,到达后,由应急小组相关组员协助抢修

  2、小区内部外管网出现供热问题,相关施工队负责人立即安排人员抢修,漏水严重者做好现场排水处理,力争做到当时解决,对于需要更换配件的问题,马上联系相关负责人,给予尽快解决。

  3、单体楼立管出现供热问题

  (1)提前检查相关阀门,保证给回水阀门的开通。

  (2)如遇跑水现象,查看跑水管道是进水管还是回水管,关掉相关控制阀门,并马上进行维修。

  (3)如跑水严重,在电梯确认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马上将电梯开至跑水楼层之上,并尽量关掉电梯电源,马上组织人员清理现场,利用水泵排水,并安排相关施工人员马上维修,维修完毕后,如电梯已浸水,马上联系电梯维保公司赶赴现场维修,在此期间物业公司做好业主不能使用电梯的安抚工作。

  4、室内管道或地暖供热问题

  一旦出现漏水情况,接到报修后,物业公司马上联系分管楼区施工的相关安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及时关掉供暖阀门,如能及时修复最好,不能及时修复的跟业主说明原因,并尽量给出修复期限,对已造成业主损失的,物业人员及时到达现场拍照留档,并对该业主的附近住户进行检查,如发生连带损失的进行拍照留档,明确责任后,确定造成业主索赔的协助办理此事,尽量减少业主投诉。

  5、供暖期间,排出夜间值班表,小组全体成员手机24小时开机,以备应急之需。

  三、供暖期间的各项工作

  1、日常运行期间,物业人员应随时注意小区业主室内温度、对于温度高低发生的相关问题作好记录,并商议出解决方法,如适当调节相近管网阀门的大小来进行温度调节。

  2、按照计划每月对供暖管网、阀门进行一次检查。

  3、掌握每个管网及阀门的用途,对易被冻坏的楼宇设施如无人房间的自来水、暖气、车库内喷淋头、车库出入口喷淋设施应加以保护。

  4、倡导星级服务理念,增强物业服务的主动性。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与交流,每日抽测公共区域温度,随时掌握冬季供暖工作状态。

  四、冬季供暖结束后的工作:

  1、针对冬季供暖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及时进行消缺、完善处理,保证供暖系统设备、设施完好。

  2、做好供暖系统阀门、排水以及系统设备的检查、保养、封存工作。

  3、对本年度冬季供暖期间设备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总结:统计汇总本年度供暖期间设备设施维修情况、更换零部件情况以及各种费用使用情况,为下一年做好供暖工作打好基础。

  冬季供暖方案 篇18

  为切实组织开展好甘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4.15国家安全宣传日宣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传活动,营造贯彻国家安全法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师生员工的国家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应对国家安全事件的能力,根据《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广泛深入开展《通知》的宣传解读,切实提高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应对国家安全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防范国家安全事件的发生及其危害,促进教育事业平安和谐稳定发展。

  二、宣传内容

  1.熟悉掌握通知内容,明确工作职责、法律责任以及部分国家安全知识。

  2.国建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为主要宣传内容)

  3.国家安全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普及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国家安全知识。

  4.介绍应对国家安全事件的典型案例,宣传国家安全事件的应对处置流程,正面引导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宣传普及正确的处置方法和应对措施。

  三、活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12日至20xx年4月15日)。

  1.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重点突出、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强的宣传活动方案。

  2.通过会议等形式层层动员,全面部署,确保宣传活动的贯彻落实。

  (二)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4月15日至20xx年4月19日)

  1.营造宣传氛围。在校园内张贴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组织学生观看国家安全宣传片。

  2.组织主题活动。各年级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主题活动进行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以增国家安全意识,丰富国家安全知识。

  (三)总结阶段(20xx年4月19日至20xx年4月20日)

  宣传活动结束后,各教师要认真总结本次活动的开展情况,完善宣传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部门要把宣传活动作为贯彻《通知》的重要工作内容,有计划、有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2.加强学习,抓好落实。全校教师要认真组织学习、讨论《通知》。各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

  3.创新载体,营造氛围。既要利用宣传专栏、手抄报、征文、等传统宣传手段,又要充分发挥校园网等现代传媒作用,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有声势地组织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真正做到让国家安全知识师生皆知。

  4.狠抓落实,督促检查。学校领导与学校安全管理员要齐抓共管,狠抓落实,紧密结合《通知》宣传工作的特点和各自的实际,将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到年级,责任到具体人,确保宣传效果。

  冬季供暖方案 篇19

  一、指导思想

  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因地制宜、居民可承受的方针,以“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气则气”为原则,采取适宜的清洁供暖策略,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推进城镇供热能源清洁利用和供热系统高能效,加快淘汰小型燃煤锅炉,提高清洁供暖比重,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

  二、发展思路及目标

  (一)发展思路

  按照由城市到农村推进的总体思路,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

  东胜区、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城市核心区优先发展集中供暖,集中供暖暂时难以覆盖的,加快实施各类分散式清洁供暖,区域内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新建建筑全部实现清洁供暖。

  各旗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乡结合部及其它人口集中的地区构建以集中供暖为主、分散供暖为辅的基本格局,逐步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并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农村地区优先利用电供暖、地热、生物质、太阳能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有条件的发展天然气供暖,适当利用集中供暖延伸覆盖。

  (二)总体目标

  到2021年,全市清洁供暖率达到70%。2023年根据实施情况,按照国家自治区清洁取暖有关要求,适时制定目标,热网系统失水率、综合热损失明显降低,新增用户全部使用高效末端散热设备,大力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

  三、工作任务

  (一)巩固发展清洁燃煤集中供暖

  清洁燃煤集中供暖是实现环境保护与成本压力平衡的有效方式。未来较长时期内,仍应作为城市核心区、旗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等人口集中区域的基础性热源。相关旗区要加快提升现有热电厂供热能力,加快热源和供热管网扩容改造,最大限度扩大集中供热面积,对符合节能条件的取暖建筑实现可供尽供。进一步提高热电联产机组和燃煤锅炉的环保要求,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用于供暖的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研究应用水煤浆锅炉等高效清洁燃煤设备和环保锅炉高效燃烧应用技术。推动供热管网联网运行以及现有热电联产项目配套建设大型热水调峰锅炉联合承担供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旗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大力推广电供暖

  2020年,全市农灌负荷约46万千瓦,冬季全部停用后腾出大量供电空间,可满足约4.5-7.4万户供暖用电需求,为推广电供暖提供了充足的电力保障。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出台蒙西地区峰谷电价,进一步降低了电供暖运行成本,为推广电供暖提供了电价支撑。我市要采取以下方式推广电供暖,一是各旗区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散煤替代工作,优先在农村牧区住户相对分散的地区实施碳晶、发热电缆、电热膜等分散式电供暖替代燃煤采暖;二是对燃气(热力)管网无法到达的城区、城乡结合部,实施储热式电锅炉、热泵等集中式电供暖;三是鼓励具备电供暖改造条件的学校、商场、办公楼等热负荷不连续的公共建筑采用分散式电采暖及电储能供暖,进一步降低热力管网热负荷;四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充分利用我市风光资源优势,借鉴已有新能源供热项目,逐步扩大风电、光伏供热试点范围,提高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各旗区人民政府、鄂尔多斯电业局、薛家湾供电局负责。)

  (三)有序发展天然气供暖

  燃气企业要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供气合同,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可在城乡结合部通过城区天然气管网延伸以及LNG(液化天然气)、CNG(压缩天然气)点对点气化装置,推进管网建设改造和应急储气设施建设,适度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推广采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燃气壁挂炉等多种方式供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各旗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充分利用工业余热供暖,推进个别行业“煤改电”

  工作园区要统筹规划利用工业余热回收供暖,对具备工业余热供热条件的钢铁、焦化、化工等企业,鼓励其采用余热余压利用等技术对周边村镇集中供热,并积极推广热泵、蓄热及中低温余热利用技术,进一步提升余热利用效率和范围,实现能源梯级利用。在园区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的各类行业,推进储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替代燃煤锅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各旗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五)加快淘汰“小锅炉”供暖

  要将淘汰和改造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燃煤锅炉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清洁供暖工作,制定具体淘汰和改造计划,充分利用国家、自治区环保政策,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支持,助力清洁供暖工作的推广。(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旗区人民政府。)

  (六)强化清洁取暖政策措施保障

  一是强化政策保障。全面落实电供暖电价相关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取暖“煤改电”“煤改气”支持政策,降低运行成本,切实减轻用户负担。二是强化能源保障。加快天然气供应和电力保障能力建设,推进管道间互联互通和储气设施建设,加强电取暖区域配电网建设改造,保障“煤改气”“煤改电”工作顺利实施。三是强化财税用地保障。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各类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加大财政投入,对高污染燃料设施淘汰和清洁化改造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参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居民供热企业享受相关的税费优惠政策。对清洁取暖项目建设用地,按照社会公益事业划拨使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税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鄂尔多斯电业局、薛家湾供电局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统筹推进全市清洁取暖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鄂尔多斯市清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主任由市能源局局长邬建勋担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起草有关重要材料和文件,组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督查指导全市清洁取暖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各旗区人民政府是清洁供暖工作的责任主体,根据本方案,积极引导多元投资主体进入清洁取暖领域,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任务,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按时限、高标准完成本方案的工作目标任务。

  (二)严格督查考核

  市清洁供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跟踪调度,将清洁供暖工作纳入市委、市人民政府考核体系,加强对清洁取暖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旗区领导班子年度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基层宣传推广作用,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清洁取暖在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重要意义,普及清洁取暖政策知识,及时总结推广清洁取暖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和工作氛围,不断提高广大群众清洁取暖意识,提高全社会推进清洁取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推进清洁取暖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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