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入学是指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积分由基础分、附加分和扣减分等三部分组成。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温岭小学积分入学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温岭积分入学的申请条件
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的新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1)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
(2)已纳入我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
(3)监护人一方需在1-6月份在我市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三个月。
温馨提示:
如果您不符合以上三个条件,您的孩子将不能在温岭公办学校就读;如果您的积分(以《温岭市流动人口积分凭证》为依据)较低,受招收学校学位的'限制,您的孩子很有可能无法在温岭公办学校就读,请提前做好返乡就学准备。积分入学招生文件、招生学校和学额等,会陆续在“中国温岭”官网底部网站导航—市直部门网站—市教育局—阳光招生专栏公布,请关注网站信息。
二、温岭积分入学需提供的材料
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学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双方在我市取得的《浙江省居住证》,若父母有一方不在我市,可出具在非户籍所在地取得的《居住证》或其它居住凭证。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人的《温岭市流动人口积分凭证》(提供积分较高的)。
(4)需提供监护人一方在1-6月份在我市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三个月的凭证。
(5)申请在我市公办初中学校就学的,须提供小学毕业学校出具的学籍信息(用于学籍调档)。
温馨提示:
根据台州市教育局相关规定,秋季入学的非温岭籍初中学生,到2021年报考温岭公办普通高中其监护人必须具备在温岭缴纳社会保险、领取《浙江省居住证》满三年(暨8月起至孩子初中毕业期间,监护人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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