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在小学招生录取工作开始前,从本区居住证积分管理部门取得本区积分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信息,不需要积分申请人向教育部门(或学校)提供积分。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杭州小学积分入学条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入学对象:
入学是指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入学对象是指符合在杭州市区就读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实施范围:
积分入学的实施范围为杭州市区(以下简称市区),具体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和钱塘新区、西湖风景名胜区。
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决定是否实施。
实施时间:
2020年市区小学招生,将实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政策。
申请条件:
年满六周岁且在市区小学第一批录取开始时间前(通常为每年6月下旬,具体以当年公告为准)已持有市区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儿童,可以申请积分入学。
积分入学适用的是适龄儿童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其中一方的.居住证积分,父母双方都申请积分的,使用积分高、排序靠前一方的积分。
申请时间:
子女入学当年的4月10日前(如果4月10日为休息日,截止时间为4月10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同),申请人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并明确积分用于子女入学。
之前因其他公共服务,已申请居住证积分且仍有效的,不需要重复申请,但须在子女入学当年的4月10日前向居住地积分窗口明确积分用于子女入学的意向。
教育部门获取积分后,将如何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按学区排序、全区统筹”的方式,以学区为单位,对符合就读条件适用积分入学的儿童按照父母(积分高、排序靠前的一方)居住证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学校招生计划内依次录取。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其他学校就读。如多人适用积分相同,按以下条件的顺序依次确定排序先后位次。
1、申请人家庭在市区有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
2、在本区连续居住时间长;
3、社会保险积分高;
4、基础积分高。
区教育行政部门对上述录取安排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录取安排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
异议核实成立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调整;公示结束后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不接受安排的,视作放弃在市区申请入学,并应及时在户籍所在地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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