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藏医药大学是一所集学研医产于一体的民族传统医药高等院校,是由教育部批准,全国唯一单独设置的藏医药高等学校,也是世界唯一单独设置的藏医药高等学校,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大学、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藏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单位。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西藏藏医药大学招生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厅统一领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各招生省级招办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2、根据学校专业培养需要,藏医学、藏药学、护理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药制药等专业课程采用藏文、藏语授课,不具备藏文高中水平的.考生不得报考。
3、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除行业规定外);民族成份不受限制。
4、我校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根据专业培养和就业特点,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考生不予录取至医药学类专业;我校明确提出不鼓励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报考医药学类专业,否则将无法完成学业。
5、相关专业对单科成绩的要求,具体以公布专业的备注为准。
6、录取批次为:提前普通本科批次、本科第二批次、对口高职批次,具体录取批次按各省区公布的批次执行。
7、录取原则: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和择优录取原则。学校对于各省区规定的加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各个批次录取分数线按各省区的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按照招生计划数1:1提档,对于平行志愿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分专业录取,分数相同时,理科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成绩确定先后顺序,文科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若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但服从专业调剂,将其随机录取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直接予以退档。
录取方式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收费要求及标准
我校按西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学杂费,公布招生计划同时公布学费标准。根据藏教委字[2000]39号文件规定,我校住宿费为8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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