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主校区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分校区位于滨城大连和药都本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辽宁中医药大学招生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中医药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1)办学地点: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康复治疗学、护理学(中外合作项目)专业在沈阳校区办学;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制药、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第一学年在沈阳校区办学,其它学年在大连校区办学;护理学、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医学信息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英语、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第一学年在本溪校区办学,其他学年在沈阳校区办学。
(2)具体地址:
①主校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79号。
②大连校区:大连市双D港生命1路77号。
③本溪校区:本溪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枫叶路21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9.4万平方米(约合1040.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5平方米;生师比17.6;专任教师37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3.6%,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3.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3025.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5691元;图书96.2万册,生均图书65.5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2.各专业招生语种不限。外语教学统一采用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3.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5.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1.“5+3”学制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辽宁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2.四年制、五年制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四、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标准:500元/生/年—1200元/生/年,招生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若有变化,以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按照国家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要求,对于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的学生,学校开设“绿色通道”,帮助办理入学手续,为孤儿大学生减免在学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国家、学校和社会层面的各类奖助学金,主要奖助学金设置如下:
(1)国家、省政府及校长奖学金情况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
校长奖学金:10000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情况
国家一等助学金:4400元/人/年
国家二等助学金:2750元/人/年
(3)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2000元/生/年
二等奖学金:1500元/生/年
三等奖学金:1000元/生/年
五、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经教育部审批,辽宁中医药大学与新西兰Ara坎特伯雷理工学院于2020年合作举办护理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该专业的代码为101101H,采取“4+0”培养模式,批准编号:MOE21NZ2A20192023N。录取批次为本校同批次录取,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本项目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中新两所高校共同制定,充分引进新西兰优质教育资源,与新西兰教学模式全面接轨。大部分核心课程由新方教师主讲,全英文或双语授课;其他核心课程由中方选派硕士以上学历优秀教师授课,全面保障教学质量,为学生取得学术及职业上的成功奠定坚实的基础。学生在辽宁中医药大学学习四年,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学业,符合学校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获得辽宁中医药大学颁发的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不含提前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处理办法:
(1)理科考生参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文科考生参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3)高职升本和中职升本考生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考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6.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就业处电话:024-31207666
招生就业处传真:024-31650388
学校网址:http://www.lnutcm.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