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一般是指各个学校和培训机构招收新学生。一般高校招生都是在每年的7月至9月这个时间段举行,通过全国统一高中考试,学校根据当年报考的情况来划定录取分数线,最终决定录取的新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金湾区中小学招生须知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
根据珠海市教育局2020年招生工作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做好招生工作规划,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招生工作禁止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的考试、考核。继续实行按地段划分学区、按学区就近入学的办法。未按规定入读小学、初中的,不得参与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
(三)房户一致优先原则
金湾区户籍生按自有完全产权《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与《户口簿》一致的.登记地址优先安排学位;符合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视学位情况,可按自有完全产权《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与《广东省居住证》一致的登记地址统筹安排学位。
二、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
公办学校:按教育部门划定的区域内招生,因学校学位不足需对部分学生进行统筹调配除外。
民办学校:金湾区辖区内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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