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然史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自然史读后感 篇1
“梧桐落叶”,不禁感慨万物兴衰之快,徒增伤感,但也感叹自然规律不可逆,这让我回忆起《自然史》中讲述的一幕幕。
《自然史》讲述了自然界中物种的方方面面。它是一本博物史,作者布封结合了无数事实材料,对自然界作出了精确、详细、科学的描述与解释,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创见。
作者运用多种说明方法,带着亲切的情感,用形象的语言去描述各种动物,使文章显得生动、有趣。《自然史》不仅有科学价值,还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和艺术性。作者把原本单调的自然科学,通过生动有趣的语言描述,赋予人的心理,使他的说明文更具有散文的特征。
动物在他笔下的动物,具有人的特征。松鼠驯良可爱,大象温和憨厚,马像英勇忠烈的战士,狗忠心耿耿……它们都受到了作者的赞扬;啄木鸟像苦行僧一样辛勤劳作,得到作者的同情;海狸之间的和平共处,毫无争斗,引起了作者的向往;他把狼比喻为凶残而又怯懦的暴君……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驴。作者运用了拟人化的手法,写出了驴被役使的命运。“我无法理解,人们为什么会歧视这种动物”,表达了作者对驴的同情与无奈,同时也讽刺了人们歧视的劣根性,从侧面赞美了驴的温顺与善良。我如果拥有一头驴的话,我一定不会虐待它,而会善待它,因为驴有着优良的品质,它善良、温顺、隐忍,在普林尼的《博物志》中就曾记载“当有人将驴和自己的孩子分开时,即使前面是熊熊燃烧的烈火,驴也会穿过去寻找自己的孩子”,一种可见的善良且有人性的行为。可现在,有些国家中还存在严重的种族歧视,这种歧视引起了民愤。人与人之间只是肤色不同,为什么要恃强虐待他们呢?古时候的奴隶制中万般歧视和虐待奴隶,我觉得奴隶和驴都是“同道中人”,受到歧视,让人心痛万分。幸好,现在我们的国家富强民主,我们再也不用担心被歧视。
读完《自然史》,我心中思绪万千,收获颇丰,人与动物之间息息相关,同时我也不禁感叹这自然力对自然界的影响与变化。
自然史读后感 篇2
《自然史》是一部博物志,包括地球史、人类史、动物史、鸟类史和矿物史等几大部分,综合了无数的事实材料,对自然界作了精确、详细、科学的描述和解释,提出许多有价值的创见。破除各种宗教迷信和无知妄说,把上帝从宇宙的解释中驱逐出去,这是布封对现代科学的一大贡献。他坚持以唯物主义观点解释地球的形成和人类的起源,指出地球与太阳有许多相似之处,地球是冷却的小太阳;地球上的物质演变产生了植物和动物,最后有了人类;人类的进化不是如圣经《创世纪》所说的,人类的祖先亚当、夏娃偷吃了禁果才有了智慧,而是在社会实践中获得了知识,增长了才干。布封观察、研究大地、山脉、河川和海洋,寻求地面变迁的根源,开了现代地质学的先河。尤其在物种起源方面,他倡导生物转变论,指出物种因环境、气候、营养的影响而变异,对后来的进化论有直接的影响。达尔文称他“是现代以科学 眼光对待这个问题的第一人”(《物种起源》导言)。《自然史》的文学价值也很高,其中关于动物活动形态的描绘尤富于艺术性。作者以科学的观察为基础,用形象的语言勾画出各种动物的一幅幅肖象,还通过拟人化的手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反封建的民主思想倾向。
1749年,《自然史》的头三册一出版,就轰动了欧洲的学术界。由于它用唯物主义的观点解释了世界的起源,被神学堡垒的巴黎大学神学院指控为“离经叛道”,要求给以“宗教制裁”。布封被迫写信给神学院声明自己“无意‘反驳’圣经”,并保证将来出版《自然史》第四册时把这封信刊在卷首。后来他在《自然史》中,为了掩蔽神学家的耳目,经常抬出上帝的名字。但又悄悄地对人说:“只要把这名字换掉,摆上自然力就成了”。实际上仍旧坚持他的唯物主义立场。
自然史读后感 篇3
最近,朱老师让我们读了《自然史》这本书,我越看越佩服这本书的作者布封了。
这里面,作者描写的动物大多用了拟人的手法,我认为他这样写很好,另外,他也大量用了对比的手法,比如:作者在写熊的时候,写了它不像鸡、鸭、猪一样喜欢与亲朋好友一样在一起,而是逃离束搏,独自生活,熊是一个我们不经常看到的动物,但作者为了让我们在脑子里浮现出熊的样子特地把熊比作鸡、鸭、猪一样的动物,鸡、鸭、猪是我们常看到的牲畜看到鸡、鸭、猪就会想到熊,应该是和老虎一样,是独居动物。
还有,作者写某一个动物时,层次很清楚,比如写狼的时候,作者专门写狼是怎样捕食的,后来又举例子与狗比较,在写马的时候,作者写了很多,还是专门写吗是怎样被人驯化的 ,和人怎样爱护马……总之,作者每写一个动物,都是围绕着一个中心句来写的。
我还知道了一些鸟的习性,如猫头鹰总是在夜间飞行总是不知疲倦的四处奔波,巢穴总是被食物占得满满的,翠鸟主要吃鱼,有时为了捕鱼它能一连一两个小时不动……这让我收获很大。
现在,我越来越佩服那些作家了。他们是多么用功呀,我以后也要积累一些像《自然史》这样的好词好句,写好作文。
自然史读后感 篇4
猫,想必大家都听过。它是我们的好伙伴,也是消灭老鼠的好帮手。可是,你可曾想,猫并不能算是人类的宠物。这是为什么?因为猫从不主动探索与人的相处之道。即使它们遇到了它们喜欢的人,也不肯主动接近。因为猫很享受人类摸它们皮毛时的感觉,所以才勉强接近人类。猩猩与人们多么相像,但是他们并不是人类。大自然赐给了人类灵性,让猩猩与人类从根本上区分开。这些猩猩虽然也有五官,也会模仿人类的动作,可那都是无意识的行为。人们拥有强大的思维和语言。尽管猴子确实和人很像,但是他们始终不会成为人们的另一个种类。这就是猴子与人的差距。
这本书包涵了大自然各种动物的习性,活动地点于一身。为人们提供了一个了解动物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我们知道了许多:马有着均匀的体型,健壮的体魄,飞快的速度和无与伦比的勇气;猫和人很好,但并不适合做人的朋友;骆驼经过训练可以很长一段时间不吃不喝走上很远;斑马虽体形像马,但并不是马,也不是驴……
《自然史》让我知道了大自然谱写关于动物的“史记”,通过文字让我们了解了许多动物。更在提醒我们:动物只有在自由的空间里才是最美的。
自然史读后感 篇5
这个星期,我开始看布封写的《自然史》,这是一本关于自然、科学、道德伦理的著作,共有36卷。
布封,法国人,一个博物学家、作家,也是一位思想家。
他坚持以唯物主义观点解释地球的形成和人类起源,他认为,是地球形成后的某些物质演变产生了动物、植物,才有了人类。他大胆地指出,当时人们迷信的《圣经》中所说的:“人类的祖先亚当夏娃吃了禁果;从而有了智慧”的说法是大错特错,人类是在社会实践中获得了知识,增长了才干。他开创了现代地质学的先河,他倡导的生物转变论对后来的进化论也有着直接的影响。达尔文也称他“是现代以科学眼光对待这个问题——物种起源的第一个人。
布封的《自然史》一书,把科学与文学毫无瑕疵地结合在一起。
布封的语言富有艺术性、画面惑,又沾染着文学气息,用形象的语言在一定程度上让人感受到他反封建,信科学的思想,就像在用实行告诉全美国总统特朗普:要用科学的眼光去看问题!
《自然史》中的《马》令我印象尤其深刻,在文中,作者用文学的语言说明了马的习性,马的种类,马的性格,又赋予了马人性的一种光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是:它们有大自然赋予的美质,就是说,有充沛的精力和高贵的精神,而所有的家马则只有人工所能赋予的东西,即技巧与妩媚。”这个句子,代表了作者布封的一种精神,一种思想——大自然的力量是无穷的;它能给世间万物一切人无法给它们的东西,人只能去扼杀它们的天性以满足自己的需求。文章对马那种剽悍,无所畏惧;强大而不欺凌弱小的性格与品质做了科学的介绍。还有一句话:“它无保留地贡献着自己,所以它不抗拒任何使命,所以它尽一切力量来为人服务,它还要超出自己的力量,甚至于舍弃生命来求服从得更好。”这一句话和上面的一句,是将被驯服的家马、战马和在远方逍遥快活的野马进行对比,写出了这种动物忠心的性格——是的,要么,不服从,要么,服从。它们是一种有性格,有追求的动物,就像身份卑微但心系国家安危的诗人杜甫,军人辛弃疾(确切的说是上马安天下,下马定乾坤)。
我们要学习布封笔下马的性格,更要学习布封出淤泥而不染,敢反对权威,文笔幽默的性格与写作风格。
自然史读后感 篇6
清晨,一阵清脆的鸟鸣把我从梦中叫醒,打开窗户,对面树丛中的一只可爱的鸟儿正欢快的跳跃着,它一身黑白相间的外套,模样是那么娇俏。看着它向我欢呼问好,我有点内疚,我都不知道它的名字呢。
如今我们对我们赖以生存的大自然已经越来越陌生,缺乏最基本的认识。看到的往往是些在动物园中娇生惯养的动物,生活在钢筋水泥之间的我们啊,看到的只是些被强迫了的改变了自己本色的动物。
合上这本《自然史》,回想一下,仿佛我刚才与飞禽走兽结交了一回朋友,就连我们生活中经常能看到的猫啊.狗啊.燕子啊.麻雀啊它们还有许多不被我们了解的地方。更何况那些我们叫不出名字,未曾谋面的朋友,带给我多少新鲜与震撼呀!
记得今年春天的时候,我去奶奶家,发现奶奶家门口的地上有摊鸟类的粪便,抬起头来一看,原来是燕子在门正上方搭了一个窝,地上那些粪便是它们的杰作。看着这摊肮脏的东西,我想万一我经过门口时它们拉出来的'粪便刚好掉在我的衣服上,那真是脏死了。我立刻找来一根竹竿,想把燕子窝捅掉,奶奶赶忙阻止我:“别捅,别捅,燕子从南方飞到这儿来是吃害虫的,它们只不过在我们家借住一下。”我起先还不信:“难道它们不吃谷子?”奶奶告诉我:“燕子只吃害虫不吃谷子。”我似信非信。看过这本书以后,我知道库蚊.象虫是燕子的美餐,却是农作物的大敌……
从书中我知道:农民最得力的助手——牛;只喜欢从社会中索取一切适合他们的东西,却从不为社会贡献点什么——麻雀;不搏斗就可以自卫——刺猬……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们可以知道很多动物的名字,了解它们的生活习性和生长特点。孔子鼓励人们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这话是两千多年前说的,对我们现代人更有意义。与自然的日益远离使人们除了金钱和钢筋混凝土之外,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不认识。对物质生活的追求和来自社会以及自己内心深处的多重压力使人们心里根本容不下一丝原始的绿意。这样的人呀,怎么在地球上生存?
放下书,我来到窗前,那只鸟儿已不知何时飞走了,它栖息过的梧桐树,枝繁叶茂,深绿色的树叶,沐浴在早晨的阳光下,闪闪发亮,真美呀!我想,一定有更多的鸟儿来看它,并为它歌唱!如果你放慢些脚步,细细观察,侧耳聆听,你一定会发现,这真是奇妙的大自然啊!
自然史读后感 篇7
斜靠在银杉树下的下午微闭双目,双手枕在脑后。嘴里叨叨念叨:一只红喉鸟,伯劳,还有一只金丝雀。我再翻开那本书使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
翻开书籍,一张张生动,有趣的画面映入眼帘:翱翔于蓝天的白鹭、凶猛又庄严的狮子、肥胖笨重的河马……介绍了它们的生活习性、食物、特点,栩栩如生。我最喜欢的还是强悍而雄壮的马,马天生就是一种舍己为人的动物,能与人同甘共苦,面临危急的情况,总能身先士卒、义无反顾。同时马也很顺从,不会胡乱表现自己的烈性,还会领会主人尚未表达的意愿,根据发出的指令来决定自己奔跑、慢行、还是停下来。马虽然力气很大,但却有一颗善良的心,从来不会伤害别的动物,所以,马总是和平相处。除了上面说的优良天性外,马的体态也很优美,所有身材高大的动物中,马可以称为是最完美的了。读了《自然史》,使我懂得了更多关于动物的知识,有兴趣的话也可以来看一看哦。
生活中,也能发现很多知识。小时候,我家旁有一只小狗,毛黑黑的,身子瘦瘦的,要是去摸摸它的头,小狗就会合上眼睛,可温顺了。有一次,我给他添食,站在附近静静的看着她,只见它囫囵吞了几口,抬起头来向四周张望,嘴里还吐着长长的舌头,该不会是生病了吧,我百思不得其解,只能带着问题去讨教家长,妈妈告诉我,小狗没有生病,只是小狗身上没有汗腺,只能用舌头散热,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听了恍然大悟。原来生活中也有那么多小知识。不过,世界上的野生动物越来越少,狮子,大象,娃娃鱼等都面临着危险,电视上都在号召我们行动起来,动物虽然没有我们的头脑发达,但已经和我们相处了上万年,现在,它们面临危机,我们难道没有权利去保护它们吗?难道我们没有能力让它们和我们继续相处下去吗?
合上书,漫步在竹林的小道上,就这样静静地,静静地欣赏四周的美景。聆听鸟雀娓娓诉说,松鼠的窃窃私语,这一切,真像容人了大自然,身临其境……
自然史读后感 篇8
夜幕降临,太阳染红了天空,树上悄无声息地落下一片片树叶,我做在窗口打开书,书里有描绘这小溪唱着欢乐的歌“叮咚—叮咚—”。鸟儿在枝头唱着优美动听的歌,蝴蝶在花丛中展现出优美的舞姿。一阵风吹来柳树的柳条像一位长发飘逸的姑娘,在风中舞动。这么美的环境是—大自然。我们和动物们共同栖息的家园。
动物是我们的好朋友。它们在帮助我们呢!你们看马儿是一种舍己为人的动物。马常常和我们同甘共苦,共担征战拔涉的艰辛,共享胜利喜悦的荣耀,它们英勇无比,面临危急情况总是身先士卒,义无反顾。对主人忠心耿耿。
马儿对我们十分忠诚的动物,那么驴也是不是这样的动物呢?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驴是一种性格温顺纯良的动物,它们毫无怨言地忍受着人类的鞭打,从没有过报复的心理。我们应该对驴好一点啦!因为驴和马一样任劳任怨,但因为驴长像不高贵,所以人们只给驴一些干草,我们更应该好好爱护它们。因为它们是我们驼重物的好帮手。
我们之所以能吃到香喷喷的米饭,这还要谢谢我们的动物朋友-牛。牛是我们人类最得力的助手之一,如果没有牛,我们的农民伯伯将会非常的辛苦。牛是非常的朴实善良,不怕吃苦,不怕累,一心一意地为我们服务。虽然现在已很少使用畜力,但它们为人类作出过不可磨灭的贡献。
除了地上的动物是我们的朋友,天上的动物更是人我们的朋友。如鸽子,在战争时期鸽子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就是发送情报,在敌人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充当信使,可让部队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动物不仅是我们的朋友,还是我们发明高科技的导师。我们发明过电子蛙眼,那就是我们去拜访老师——青蛙。青蛙一定要等到飞蛾起飞才发动攻击,仿生学家对青蛙进行了特殊的实验研究,明白了蛙眼的原理和结构,仿生学家就发明了电子蛙眼。电子蛙眼是电子眼的一种,它其实就是一个摄像头,成像后通过光缆传输到电脑设备显示和保存,它的探测范围呈扇状且能转动似蛙类的眼睛。
在这么多的动物中我最喜欢的动物是狗。我家就有一只狗名叫乖乖。我经常和它在一起玩耍嬉戏。我给它吃食物,它便会伸起小手和我握手。记得有一次我要带乖乖出去散步,这时乖乖叫了起来,我以为它很开心,我便去拉它,它却死也不肯走,一直开着窗户,我知道了原来我忘关窗户了!我们开开心心地出去散步了,我边走边想动物真是我们的好朋友呀!
我们要谢谢动物,它们不仅陪伴着我们,还不断启迪我们从而发明创造新的事物,增强人类的探索能力。随着环境的污染,动物们面临着无家可归的现象,我们要好好保护环境,更要好好保护它们,使它们有一个温馨的家园,不用担心有家不能回的困难。我们要共同保护人类与动物的母亲——地球。
自然史读后感 篇9
牛顿迈出了第一步,布封迈出了第二步。
——俄国女沙皇叶卡捷琳娜二世(1729年-17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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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多少80后的朋友,在童年时期说过这么一句话:“我的梦想是当一名科学家”,作为一个孩子,并一定知道科学是什么,等长大之后,大概知道了,但梦也醒了。
3月14日,霍金先生去世,全世界用各种各种方式进行悼念,爱因斯坦的生日是3月14日,有人说,他是给爱因斯坦过生日去了。也有人说,霍金先生本就不属于地球,他只是回到了属于他自己的地方。
于是,大家纷纷又拿起了《时间简史》,重读这本只有一个公式的经典,用这种方式缅怀霍金先生。
写作和读书真是件神奇的事情,让人可以跨越时空和地理界限同他人交流,霍金先生通过写作,将他那遨游在宇宙太空的思想,普及给了全世界,哪怕他已经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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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其实看到的风景是不一样的,比如,有的人是真的在看世界,有的人是在看朋友圈。
现在大家都崇尚旅行,找机会多看看这个世界,这样是美好的,但毕竟有太多地方到不了,肉眼也看不到。
2015年,脑中带着一幅幅美丽的图景,我满怀期望的踏上了西藏的土地,的确,西藏太美,然而由于高原反应,身体的沉重负担,让我无法尽情的欣赏美景,那个时候我就知道,世界上有太多地方达到不了。
所以,我们要读书,来到这个世界,我们是幸运的,在有限的生命中,我们要尽可能的多了解这个世界。
读书可以跨越地理,穿越古今,让思想不受任何羁绊的遨游驰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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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简书给了我签约标签之后,很多朋友给予我更多的关注和肯定,但是我心里清楚,签约前后,我的写作水平并没有质的提升,我依然写不出华丽的辞藻,也写不出撼人心扉的篇章。
唯一的改变,是让我在写文章时不敢过于随性,怕被人说:“签约作者写的也就这样嘛。”虽然我真的写的也不好。
书太多,而人的时间有限,所以应该读经典。但太多的经典都是大部头,阅读起来耗时费力,无数的人望而却步,进而失去了很多了解这个世界的机会。
我想做一件事情,通过解读经典,斗胆把自己当做一个导游,带着我的读者,用最短最高效的时间去多看看这个世界。
我不是科学家,生产不了知识,但此时此刻,我想做知识的搬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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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史》是个大部头,共计42万字,是18世纪法国最著名的博物学家布封,一生历尽55年创作,全书包含了地球史、动物史、植物史、矿物史和人类史几个部分,对自然界作了精确、详细和科学的描述和解释。
这本书也有极高的文学价值,其中关于动物形态的描述极具艺术性,书中含有丰富的素材,为后来的研究者提供了依据,优美动人的文笔也将公众的兴趣引向了生物学领域。
布封,1707年出生于法国,由于父亲是法院的推事,以继承关系获得封地,成为一个贵族,从小受教会学校的教育,但他爱好自然科学,在他整个求学生涯中,他还学习过数学、法律和医学。
他一声有极高的社会地位和荣誉,26岁就进入了法兰西科学院,曾被任命为“法王御花园与御书房总管”,46岁当选为法兰西科学院院士,并后续两度支持学院事务。
晚年的他获得了极大的荣誉,各国的国王和学者都希望一睹他的风采,也常常受到法国国王的接见,成为了凡尔赛宫的常客。
布封宣传唯物宇宙观,又重文艺思想,受牛顿和莱布尼茨影响极大,但也由于他用唯物主义的观点解释世界的起源,曾经被巴黎神学院斥责“离经叛道”,险遭宗教制裁。
他的著作有大量的关于进化论问题的论述,这些问题在他之前没有任何人提到过,他也是生物地理学的创始人,对后续达尔文的进化论思想有着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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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一个多月,我将用28篇短小精悍的文章对《自然史》进行解读,为了节省大家的时间,我会将每篇文章的阅读时间控制在3分钟左右,挑取书中最精彩的核心部分,并对关键内容做好总结后进行呈现,读者读完这本书42万字的大部头,只需要1个小时左右。
这个系列不仅会介绍大家熟悉家禽、野兽、飞禽,也会介绍各种常见与不常见的植物,也会带大家探索自然界各种神奇的矿物质,最后深入了解人类史及地球史。
我很希望,也很荣幸能陪伴大家一起领略这部伟大的《自然史》,也请大家关注这个系列。
自然史读后感 篇10
一本厚重的大书瘫倒到在我的桌子上,翻开来细细品读,画上一些记号,再回过头看两眼,望着折痕越来越多的大书,有没有让我留下什么然我印象深刻的故事呢?
自然史是作者布封历经55年的调查总结所获得的成果,里面讲述了大自然的一切,植物,动物,矿物……让人看不过来,而那充满诙谐的语言更是吸引着读者继续读下去,感受大自然的美好。
还记得在动物篇里“狗”的那一段,讲述了关于看家狗和猎犬的习性。家狗活泼可爱好动,讨人喜欢,主人的一句话一个眼神,它都一清二楚,同时还能通过气味嗅出敌人的气味,这也就是为什么当陌生人经过时,家狗会朝他吼叫的原因;而猎狗则不一样,它们充满野性,经常表现出战斗欲望,且聪明伶俐,训练有素,能听懂主人的命令他们拥有敏锐的嗅觉,是猎人们的好帮手。同时,家狗和猎犬都有的共同点就是对主人十分忠诚。
说到“狗”,这让我想起了我家的家狗,与书中描写的一样,她有着香槟色的毛发,有着水灵而又浑圆的大眼睛,有着匀称的身姿,一次跳跃,一次翻滚都充满了灵气,且聪明伶俐,活泼好动,孩子般得粘人。她时常摆出一副细考的样子,歪着脑袋,禁止不动,这举动真是惹人疼爱。
还记得我曾经听到过一句话:“人类的一生,狗只是一小部分,而在狗的一生中,主人就是他的全部。”
这句话说得没错,家狗的一生默默追随着主人,乖巧聪明,就是受主人欺负也毫不吭声,也是默默的承受,从不会露出厌恶主人的眼神。想到这里,我不禁想到那被主人们遗弃的流浪狗,它们的心里是多么痛苦,多么难过。当看到一只被主人爱抚的狗时,它们的眼神里会不会流露出渴望和羡慕?
为了某个人默默承受,这一种高贵品质,也就只有狗了,多么可爱乖巧的小生物啊。但一些不堪入耳的脏话里却都有“狗”字,而成语里一些带“狗”字的也都一些贬义词,例如猪狗不如,打鸡骂狗之类的成语,毫不吝啬对狗的贬低。
这是为什么呢?这个问题十分值得我们去思考。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狗是忠诚的,但又为什么会有这些词语或成语呢?真是令人费解。
也许因为家狗只对主人忠诚,对陌生人凶狠,让一些从未养过狗的人家对家狗产生厌恶之感。一些句子中,形容某人吵闹会说成“狗吠”,可能就是这个原因吧。
其实,狗对主人忠诚的程度远远令我们无法想象,在电影“忠犬八公”里,一只狗的主人因突发心脏病死去,这只狗却从未间断它的习惯——在下午时,到火车站等待主人下班回来,就算主人再也不会回来。这是一个感人肺腑的真实故事,也间接的证明了狗对主人的忠诚。
无论别人怎么说怎么想,在我心目中狗是我生活中的十分重要的一部分,无法分开的一部分,因为他们的忠诚深深地打动了我,它们是人类最重要最忠诚最不容易失去的朋友。
自然史读后感 篇11
在朋友圈分享了一篇写洪堡的文章,它诱发了我继续读《自然史》。
布封从一个名字转变为一个印象,源于一篇写狗的文章,出自他的《动物肖像》。
坦率地说,科普文能把人看哭,估计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兽类的完善程度,要看它的情感的完美程度“。我想,兽类在这里可以换做“生命”。
让我们暂且放下“完美“的情感,纵观整部自然史。
这是涉及面极广的历史,囊括着宇宙向我们展示的所有事物。
四足兽、鸟类、鱼类、昆虫、植物、矿物,为好奇的人类描绘了一幅广阔的画面。这幅画巨大无比,好像而且确实是丰富至极。
自然人出外探索自然,越是无人越有惊喜,越是需要开发越是充满发现。
当世间万物的一些样品聚在同一个生长环境的时候,当人们第一次向这个装满了各种不同的、新颖的和陌生的事物的“仓库”看上一眼的时候,第一个感觉一定是夹杂着赞叹的惊诧。
也许你会从形状上识别一些,也许有的还知道生物性,人文学者可能会了解它们在历史和文学中的价值。
这些相互关联,将人们的感知从平面变为立体,从眼前伸向从前和以后,那么恭喜你已进入小而幸福的初级阶段。
最初每个人都充满好奇心,又容易对已知的东西心生厌倦。
除非保留着更珍稀的敬畏心,知道“自以为是”的知识需要不断进步更新,每一天才不是重复的片段。
对一切都喜欢同时又罕见的兴趣,并不是靠训导产生的。
根本动力是得到启蒙的智慧。
人类不是自然之主。大自然通过自己的方法在运行一切。
当人们不停留在肤浅的认识上,就会对它的多样性和繁复性感到无比震惊。
自然的杰作数不胜数,但那也只是人们发现的惊讶中的一部分。它的规律以及混乱,常态还有变态,似乎可能存在的都存在,不可能存在的也存在。
除了去追寻,去学习,保持对一切都喜欢同时又罕见的兴趣,还能怎么做呢?
《自然史》一书收录了布封在法兰西学院入院式上的演说,题目《论风格》。
自然科学人如何论述文学艺术的问题,本身就让人好奇。
通过思考赋予想法更多的内涵和力量,然后使用表达实现它们。——这是风格的基础。
当精神创作的成熟点到来,就会迫切地渴望实现创作,并在写作中感受到快乐。
想法轻松地流淌出来,下笔变得自由;快乐促生了热情,这种热情蔓延开来,赋予每一个词句以生命;情感与智慧交融,内容与文采并茂,贯穿思维和行文的始终,风格从此诞生。
从这个意义讲,自然的发现是源源不断的,思维和灵感是汩汩流动的,风格也从未僵化不前。
逐渐把“写“当做另一番自然。这个发现我极喜欢。
人与自然是发现和创作中永恒的主题。
只要谈论起自然法则,生物体,空间,物质,发展,时间,灵魂,思想,感情,激情,都会变得鲜活无限。
你知道自然史最好的一点是什么?
在不可见的、永恒的力量驱使下,大自然以不变的规则表现着。
人们看着眼前的景象就不免想到往古,又能联系现在通往明天。
当下的我们,亦包括在这广阔的诗篇。
自然史读后感 篇12
爱书人看到好书,总不免有“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之念,想把它推荐给别人,与人分享心里的小雀跃。
前阵子,也记不清哪看到一个文,说人们的阅读趣味发生了一些变化,即越来越多人倾向于阅读关于哲学,心理学,或是历史方面的书籍。这个趋势,不能说放之四海而皆准,但是用于解释随着阅读量或层次的不断提升而自动内化对知识深度或者说对真理和智慧的追求,是很恰当的。当然不是说阅读世界经典名著(文学类)就比较low,只是小说能够给我们带来的视野是稍逊一筹的,如果还是痴迷于情节,那就更局限了。
初读《感觉的自然史》时,颇惊讶于作者的博学多闻,无论天文地理、历史渊源或是文学用典,都能信手拈来,看似毫不费力。更难得的是,作者用来串联这一切的,是无所不包的爱心,让人在喧嚣吵嚷的地球上重新发现美丽神奇的万物,更让人原已漠然灰冷的心海中,重新掀起激动的波涛,并得以重新审视和探索充满奥秘的人体宇宙。
能够以博学而纯真的笔触,去描绘大自然,去了解动物,以及了解人类自身。不能不让人对作者感兴趣,一了解才知道,作者戴安娜-阿克曼热爱科学的同时拥有文学博士学位,并在多所世界知名大学任教,此外她还有各种身份,诗人、飞行员、探险家、自然学者以及潜水专家。这就不难理解其作品的非凡趣味和视野。
感觉,即感官的知觉。包括嗅觉、触觉、味觉、听觉、视觉以及共感觉,更谨慎地说,只要我们愿意探索,还有更多的官能存在。
嗅觉,是无所不能的魔法师,能带我们跨越千里,回到往昔时光。气味就像威力强大的地雷,隐藏在岁月和经验之下,在我们的记忆中安静地爆炸。只要触及气味的引线,回忆就同时爆发,而复杂是幻影也由深处浮现。或是某湖畔或田野的童年夏日回忆,萦绕着酷暑难耐下的酣畅淋漓和微风吹拂过后的畅快;或是全家团聚时的丰盛晚餐,红烧肉、白切鸡,水煮鱼...热气腾腾,温馨而熟悉;又或是转瞬即逝而难忘的气味。
触觉,厘清眼睛所做的速记并添加资料,告知我们生活在三维的世界中。它们是极端暖热的手,不断地希望冷却,它们不情愿置于任何冷的物体之上,手指伸张,空气从指间向着手指,血液涌上,一如冲上人脑,紧握之时,它们就像疯子的头脑,充满了幻象。
味觉,是亲密的知觉,我们不能远距离品尝食物,而我们品味的方式和唾液的组成方式,可能正像指纹一样各不相同。我们并不是只为了味道或者营养而吃东西,有时我们也为了食物给予的感觉而进食。
听觉,声音使得我们生活中的感官世界浓郁,我们也依赖声音协助我们阐释、沟通和表达我们的周遭世界。虽然英国浪漫诗人济慈曾歌颂:“听得到的旋律是甜美的,但听不到的旋律更甜美”,但是,我们依然宁愿听到世上的歌曲、噪声和话语声,并沉迷于声音的滚滚洪流中。
视觉,人体70%的感官接收器集中在眼部,我们主要透过眼睛观察世界,从而评鉴和了解。我们以为眼睛是明智的观察者,其实它所做的不过是收集光线而已。此外我们的语言充满了视觉意象,每当我们拿两样东西相互比较时,就依赖视觉来捕捉当时的动作和心情,并且顽固地认定眼见为实。当然,现在这个充满相对论、魔术和感觉的骗局时代,我们不能完全相信自己肉眼所见的事物,即视觉谎言。
共感觉,即日常生活总给人的感官提供不断的冲击,而每个人多少能体验到感官知觉的混合。虽然共感觉会使人分心,却也能使人集中精神。对于不想让感官超载是人而言,共感觉是小小的烦恼,但它却颇能激发充满创意的人。
在官能的范畴内,我们可能墨守成规,但也像监狱中的囚犯一般,抓着自身的肋骨摇撼,要求获得释放,以探寻更多可能的存在。
始于神秘,亦将于神秘中结束。不论我们如何探索,解读和熟记生命中的大原则或小细节,仍有浩瀚的未知领域诱惑着我们。因为没有风险之处,感情的领域就平淡无奇,生命中种种层面,山坡,尖峰和迂回的道路......仿佛也都不存在,只剩下长度,而没有了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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