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故乡有感800字,欢迎阅读与收藏。
读故乡有感800字1
不知在哪里观过盛开的稻花,却不像记忆中的稻花。看着它们,我却像在听一个恍如隔世的故事,故事里有我的稻花,有带给我许多温暖的人,有我那同稻香一同飘走的童年。
茅盾说:“故乡之于我,犹如心底的一汪清泉,涓涓流淌,生生不息,它流经过往的岁月,流经我人生的每一寸土地,流经心尖尖上那些永恒的记忆……”
小时候,故乡之于我,是大片大片的稻田,在风吹起的金色浪涛中遨游。它生长在我对于故乡的每一寸印象之中。我拍下一望无际的稻海,金黄金黄的,风儿吹来,带来稻米的气息,弥漫在空中的是故乡的味道。这便是故乡的味道,这便是永恒的味道。嗅着稻香,徜徉于稻海,轻声哼唱:“还记得你说家是唯一的城堡,随着稻香河流继续奔跑……”,那时,我身自有稻花香。
茅盾说:“历史的发展大凡是一种文明改变另一种文明,发展的过程中,我们要立什么,破什么,留存什么,发展什么,选择将决定和影响太多东西,它正悄悄地构建着我们未来的世界。”
后来啊,故乡的土地上还会种植水稻,却没有了曾经的那般金黄,而是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灰。我目睹着柏油马路代替乡间土路;目睹着高楼大厦代替平房小屋;目睹着私家车代替驴车马车。故乡的消亡,也许是城市化的一种必要牺牲吧。我庆幸着,那时在故乡的秋天,仍能闻到不多的水稻的气息。以后的以后,再看到一株水稻,嗅到一阵稻香,我能够记起故乡的那片稻海,能够想起空气中弥漫的稻香,那时,我乡自有稻花香。
茅盾认为,在历史滚滚的车轮中,故乡的消亡似乎变成了一种必然,故乡的消失便是告别一个旧时代,迎来一个新时代。
而现在,故乡是为我们留下的是原始而美好的记忆,可能我们无法遏制故乡的城市化。但是,我们可以用自己的力量,记录下这片土地曾经的美好。未来的故乡将变作心灵之乡。每每当我们念起那片满是稻香的土地,就会感到欣慰。
也许,故乡真的要消失了,一并带着他们的故事与沧桑,从我身自有稻花香到我乡自有稻花香。现在与未来,我会说:“我心自有稻花香!”
读故乡有感800字2
是谁,在白露横江的异乡秋夜里,不知桂花的清香,不理美酒的醇厚,硬是那样偏执地吟出一句别有滋味的诗句来——“月是故乡明”。简简单单,洁清浅浅,却一语道破了天机,解释了我们情感与认知之间那奇妙的天平。因为深情。所以偏执。
这就是为什么加利福尼亚更透明的阳光、莱茵河畔更圆满的月亮、剑桥小郡更浪漫的流水都远远赶不上家国日葛时点起的那一束桶黄的灯光。只因这是我们所熟悉而深爱的地方。南方小城温暖湿润的空气,百百校园里若有若无的花香,来来往往的人,似曾相识的胜,母亲洗过的洁净的衣裳,老师批过的严整的笔记……这一切都让我们享之坦然并且心存感激,任是将来定远了,在异国他乡也能满心骄傲地怀想。 那山不巍峨也可以是绵绵的,水不秀丽也可以是悠悠的阿;校国说不上多么与众不同,然而因为自己每一日的轻轻走过而认定了她的美丽;衣服即使并不崭新明艳,可因为有了母亲的抚摸而感觉得到它独特的温柔与芬芳。 相信每一个人。都有这样一份深深酌、浓浓的、扯不断6t情感牵系,因着这种牵系,便含着笑,含着泪,纵容了自己的那份编执的认知。
老舍去过巴黎,住过伦敦,可痴痴念叼着的,还是北京。说人家的城市笨拙,自家的城市庄重;说人家的城市喧闹,自家的城市有人情味……读者看着看着便要笑了,“好个明显酌地域情结嘛1”然而谁不知道,老人这一份固执的喜爱,不留,洁面的批评,全只因了那感情的天平,早已沉沉地倾向了他从小生长的京城。因而,老旧的城墙是美的,养乌种花的人们是美的,连那黄包车师傅的哈唱声,也是那样好听酌乡音阿。萧乾的好友远居美国,几十年了,却不喜欢美式的生活院子装点得如在故土,更像孩子一样渴望要一颗家乡的枣核,因为深爱,所以偏执。 许多的美好,并非我们看不到,并非我们不愿赞美,只因它激荡不起心中层深处的涟满。正如那异国的月亮,怎么看,硬是生分而不逆人意,更不能见出李白杜甫的诗情画意来;而许多的不完满与平凡,也并非我们看不到,只因那是自己生命中不能割台的牵系,所以便固执而不悔地爱了它。就如同母亲对并不美丽的女儿,国民对并不自强的祖国。 “月是故乡明”,诗人的声音穿过千年的白霜与夜晚们最不容辩驳的理由。
于是,我们会心一笑 因为深爱,所以偏执。
读故乡有感800字3
其实文章一开始我都没有预料到会和闰土哥扯上关系,还以为是写幼时关于老屋的回忆呢,直到提到闰土我才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哦,是讲闰土哥的那篇文章呀!
即使上学的时候学过了,但是再次读到成年之后的闰土哥见面那句“老爷”,心里还是有股说不出的难受。少年时候不懂事,但是却纯真而快乐,相互真心相待;可是等长大了懂事了,两人之间却堆砌出来一堵无形的墙璧,再也无法像小时候那样哥弟相称了。
不过虽然可惜,但这种发展却是合乎常理的。每个人成长的环境和接触到的时候都是迥然不同的,这些截然不同的境遇造就了每个人完全不一样的生活和观念。迅哥和闰土的经历即使放到现在仍然比比皆是。我们小时候那么亲密的朋友们,当分别接受完各自的教育之后再聚首,又能说得上几句话呢?只不过现在我们的隔阂只是观念和思想上的,而迅哥和闰土则是思想和阶级上的——这种隔阂比我们现在要的要深刻的的多多了。
圆规——原豆腐西施——倒真是个让人讨厌的家伙,而且这种人在任何时代也都不缺。挟富济贫的典范,只不过挟的是别人的富,济的是自己的贫。自私自利,强词夺理,迅哥还特意强调她的高颧骨薄嘴唇,让人一下甚至只从外貌上就能感觉到这个人牙尖嘴利、胡搅蛮缠的作风。尤其是最后她从草灰里找出碗来的桥段,她声称是闰土藏进去的,但我感觉,更像是她藏进去好伺机偷走的,结果因为草灰被送给闰土,她无奈只得掏出来,并栽赃给闰土。
虽然长大了之后没有什么好的事情发生,但是小时候迅哥和闰土那些快乐的时光会永远以幸福记忆的形式存在于这两个人的心中,并且以宏儿和水生现时的玩耍为体现。迅哥希望新的一辈能和他们一样平等而单纯地一同玩耍,更希望他们成长之后仍就能平等地相处,而不必再重复他和闰土长大后的悲哀和隔阂。可惜的是,就像那句歌词唱的:我们不一样,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经历。而不一样的经历则造就了不一样的我们,经历决定了我们双方是否能在一个思想的水平线上。不过好歹迅哥的一个愿望应该是已经实现了,就是不管我们如何思想不一致,也不再有人张口喊老爷了。
不过,我觉得月下刺猹的想象画面会作为一种纯洁的童年友谊的象征一直存在下去。
读故乡有感800字4
“我”回家了。眼前尽是悲凄萧索之景——这不是我的故乡。那时的故乡,是一片西瓜地里的小英雄——可这形象却愈发模糊了;那时的故乡,是一位水乡中最美的姑娘——可这“西施”却站成了圆规的模样;那时的故乡,是小毡帽,是紫圆脸,是红活圆实的手,是那说不尽道不完的故事……可现如今呢?眼前的萧索,是破毡帽,是一片灰黄,是两板松树皮,是历经岁月沧桑的……的一切。
何为“可悲的厚障壁”?我想,那不仅是阻隔“我”和幼时伙伴的那堵无形的希娜之墙,更是那可悲年代的产物。民不聊生,众生苦难,阶级的划分早已明了之际,没有人会在历经岁月沧桑的打磨下,在疲于奔命时,在为了“活着”而拼尽全力时仍期望着再续幼时兄弟亲情。即便闰土激动至极,即便迅哥儿重返故里,即便四外无人,即便没有“面子”上的困扰,即便没有“主仆”之分,我想,二人也不会如幼时那般亲密了——他们“长大了”。正如闰土所言:“那时是小孩子,不懂事……”
就如歌中所言,“都在岁月中磨掉了尖牙。”
再看自己,小学的玩伴又能依稀记得几个呢?其中又有多少仍有联系呢?试想将来,又有何人能保证自己不会被一句“哦!我想起来了!原来你是那个谁啊!”所伤呢?又有谁能保证自己不会看着一幅幅陌生而又有些许印象的,成熟的面孔一一猜想“这大概是我当年的右前桌”呢?
……良久,回神。
希望仍在。这一隙的光明,是闰土的香炉、蜡钎和黄毛边纸——是飘渺的神明;那半丝的隐曜,是迅哥儿口中的“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或许,这就是一个大的斯金纳箱,而“希望”,便是那尊神:它来自于人,受托于人,却也背叛于人。可这就是人的天性,他们一遍遍的被希望所抛弃,并取名叫“绝望”,然而又一遍遍的说:“希望总是有的。”
就像一个奇妙的轮回,水生便是闰土,宏儿便是迅哥儿。他们也会在雪地捕鸟,也会在瓜地叉猹,也会在金滩拾贝,也会收到来自对方的彩色羽毛……他们说好的。“大伯!我们什么时候回来?”宏儿如是问道。但又有谁知道,宏儿所见是否也是满目萧索呢……
“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
读故乡有感800字5
无论岁月怎样得远去,抹不去得,仍然是对故乡清新得记忆。儿时光着脚丫走过故乡得每一寸土地,故乡得影子也就永远得镌刻进我心灵得深处。
地处鲁北平原得故乡,是生育我养育我得地方。那一望无际得麦田,潺潺流水得小河,散着淡淡清香得枣园,飘着袅袅炊烟得小村落……还有那淳朴憨厚得父老乡亲,和那活泼顽皮得小伙伴,怎能让我忘怀,怎能不使我眷恋?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故乡得黄土地养育了我豪爽、耿直得个性,也滋补了我憨厚、质朴,不甘落后得心灵。我虽然没有出人头地,但也算没有辜负故乡对我得哺育。长大以后,我走出了故乡那片热土,但走不出得,却是对故乡深深得眷恋和挥之不去得思念……
我朝思暮想得故乡啊,你伴着我走过了童年时得每一个春夏秋冬。冬去春来,你依然透着迷人得风采。春日里你鲜花遍野,柳絮飘扬,蜜蜂起舞,蝴蝶翩飞。夏日里你艳阳高照,荷花飘香,蛙声阵阵,蝉儿鸣唱。秋日里你苹果透红,棉花如云,大豆饱满,稻谷飘香。冬日里你沉默寡言,雪花漫飞,遍野银白,一片苍茫……
儿时,我曾在你得沃野上牧过羊,在麦田里打滚,在小河里戏水。也曾你得在草地上捕蜻蜓,在小溪边捉青蛙,爬上大树捣鸟窝。也曾在瓜田里偷西瓜,在田边烤玉米。也曾在雪地里堆雪人,打雪仗,在你结着厚冰得河上溜雪橇,在冷清得月下捉迷藏。也曾经在你简陋得土坯房里读过书,在你温暖得怀抱里把歌唱……
那是多么迷人得岁月,多么浪漫得时光。我魂牵梦绕得故乡啊,你记着我童年得顽皮,刻下我童年成长得足印。你荡漾着小伙伴天真烂漫得笑语,你记录下我稚嫩又跑调得歌声。你回响着母亲一声声唤我回家吃饭得声音,你封存着乡村老奶奶对我深深得关爱……
我故乡得童年,我童年得故乡。多少次你让我魂牵梦绕,多少次我在远方把你轻轻得呼唤。我无论身在天涯,还是漂泊何方,都是你得儿子,你永远系着我得心,永远是我深深得眷恋和隽永得牵念……
如今我生活在这座浮华得城市,每当一个人静静做在灯前得时候,故乡得影子从我记忆得深处浮现,逐渐清晰。想着你那美丽得田园,袅袅得炊烟;忆着你那浓浓得乡情,童年得甜蜜。我迷恋得故乡,何时我再回到你得怀抱?重温儿时得记忆,感受你那温暖得拥抱?
读故乡有感800字6
“一本书,让我看到一个智者,一个诗人,一个良心,一个浪漫而冷漠的当代人……”这是学者吴三民对王开岭的评价。这个寒假,我有幸阅读了王开岭的《每一个故乡都已逝去》。
王开岭的作品,带着些许悲伤,叹息着,呼唤着世间或心中的食物。我心中留下的是那片白雪公主,这曾经是雪中常见和普通的东西,但近年来却不见踪影。小块,晶莹纯净的白色雪花,带来了一种摄人心魄的美。当我看到雪的时候,我经常手里拿着一块,看着它。每一片雪花都是不同的。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雪花。我迷恋他们独特的美丽。每次下雪后,我都会在白雪覆盖的天地里蹦蹦跳跳。我会用一只手托起雪,把它揉成一个球,看着它由软变硬,在一个白雪皑皑的世界里玩耍。然而,它现在只存在于梦里。人类肆意破坏了环境。简单的美不再存在,真遗憾。
总的来说,雪正在消失很多。比如纯真。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总是和我的朋友们一起玩耍和比赛。在家里,通常很难平静下来。一次,一次,一次,一次,另一次,我一吃完,它就更像一个从弦上拔出的箭。我冲刺跑了出去。那时,我想带着自由飞翔的雄鹰飞到我的世界。我记得有一次,我在外面很开心,所以我拒绝回去。天空中的星星一颗接一颗地眨着眼睛。我撅着嘴,不想回去。我和我的朋友聊了一会儿,玩了一会儿。时间很快消失了,我正要回家。然而,我不知道我还在玩的食物的味道。我总是要等半个小时才能回家。当我到家时,我仍然期待着明天早点来。那时,我住在外面,但我很开心。
现在我被锁在这个笼子里,只有电子产品相伴,只有无尽的孤独。在这一刻,我开始怀念小时候自由和纯真的日子。现在我盯着手机,一整天就这样过去了。我现在恨我自己,想出去玩,但是我再也不能收集它们了。我带着苦涩的微笑。我记得我曾经问过我的父亲:为什么现在只有几颗星星?我父亲回忆道:“因为污染严重,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天空布满了星星,没有灯,但是星星足以照亮一整天...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对那个时代充满了好奇。在我心里,我一直相信有一天我会看到如此壮丽的景象。但是现在这些东西都消失了,那种壮丽的景色只能在梦里看到。我为现在的时代感到难过,希望将来能看到这美丽的风景。我在心里祈祷。
人们已经走了很长的路,但是他们不能忘记最初的意图。雪是美丽的,但是它不能像这样融化。让我们珍惜内心的柔软,它会慢慢消失。
读故乡有感800字7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故乡变得美好,鲁迅先生就是借小说《故乡》表达了他对自己故乡的一份特殊情怀的。
《故乡》的内容大部分取材于真人真事。那么,《故乡》是如何成为一篇著名的小说的呢?它主要运用了对比映衬的手法。小说以“我”(迅哥儿)回故乡的经历和见闻,写了故乡的景色、事件和人的前后种种变化,从而揭示了深刻的社会主题。
在“我”的心里,故乡过去的景色十分美丽。那时候,天空是深蓝色的,圆月也是那么金黄,天空下面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人们的生活优裕富足。但是二十多年过去了,这样的景象已经不再出现了。跨入故乡的第一眼,首先给人留下印象的是深冬阴晦(huì)的天气,吹进船舱中呜呜响的冷风,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的萧索的荒村。这样的景象只能使人产生悲凉的感觉。
在准备搬家的过程中,迅哥儿再把他前后经历的事和人一一对比,心中就有了一种比悲凉更为沉重的心情。比如,过去他们的老屋,是多年聚族而居的,但现在已经卖给别姓了;而且现在这老屋的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说明老屋已经朽败不堪了。
那时,他们的家景很好,大祭祀的年头,他们家的供品不少,祭器也很讲究,拜的人也很多,还要请一个忙月来帮忙。和迅哥儿相处的小朋友闰土,才十一二岁,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能手捏一柄钢叉刺猹(chá),能管祭器;能装弶(jiàng)捉小鸟雀;能讲故事;还有许多“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迅哥儿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但是,现在的闰土却跟过去完全不同了。他的身材变了,脸色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肿得通红;头上戴的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穿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sè)索着;那手也不是迅哥儿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更为严重的是“……他景况也很不如意……”。
还有“豆腐西施”杨二嫂,当年因为她,豆腐店的买卖非常好。而现在却成了一个市侩小气,爱占便宜,贪财,势利,捕风捉影,无事生非的人,所有这一切都给人一种世道凄凉的感觉。
本来我和闰土,当年可是无所不谈的好朋友,而现在,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那么所有这一切都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主人公对自己的故乡有没有一点希望呢?小说又是用什么叙述方法把这些不同的材料组织在一起的呢?只要认真读书,同学们也能从小说中找出答案。
读故乡有感800字8
狗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是忠诚、勇敢的化身。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与狗狗有关的故事书——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猎犬老丹和小安的故事至今让我感动。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主人公是小男孩比利,他生活在奥沙克山区。比利从小想要一对浣熊猎犬,但这个梦想对家境贫困的他而言有点遥不可及。为了实现这个梦想,比利辛苦地去赚钱。两年后,他终于如愿以偿,买下了两只小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和自己心爱的猎犬形影不离、感情深厚,把它们都训练成了优秀的猎手,而且还获得了比赛的金奖杯。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为了保护小主人,老丹和小安勇敢地与狮子搏斗,并打败了狮子。不幸的是,老丹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而深情的小安则在老丹的坟墓上绝食离去。
读完这本书,主人公比利和猎犬之间的深厚情谊以及猎犬对主人的忠诚,让我深受感动。原来,人和动物之间也是可以建立深厚感情的,也是可以相互帮助、和睦相处的。这个故事不禁让我想起了我家的狗狗吉吉,遇到困难时,它也可以勇敢地保护我。
吉吉是一只柯基犬,两岁多了,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我非常非常地爱它,还把它认作了自己的妹妹。我们之间有许多故事,其中一件让我印象最深刻。
在去年10月的一天,我带吉吉去解便,小区的另一只狗狗也在附近解便。那只狗,是小区最爱咬人的狗,上次外公就曾被它咬伤。突然,那只狗向我跑来,张开大口,我一时惊慌失措不知怎么办。就在这时,平时胆小如鼠的吉吉冲到我前面,跟那只狗狗决斗起来。只见吉吉一下跳到那只狗狗的侧面,用头一顶,那只狗狗就被撞到了墙上,一直“嗷嗷”叫。从那以后,那只狗狗见到吉吉,就只能绕弯走了。
很早以前,爸爸就给我讲过,狗狗是人类的好朋友,不仅勇敢,而且对主人非常忠诚。读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忠诚”的深刻含义,老丹和小安是比利的忠诚卫士和朋友,就像吉吉和我一样。今后,我会更加关爱吉吉,做彼此忠诚的朋友,相互帮助,不离不弃。
读故乡有感800字9
有一本书,通过它我领悟到成长的美好与艰辛;有一本书,在它的我引领下我重新忆起甜蜜有酸涩的童年点滴;有一本书,读完后令我热泪盈眶。它所体现的勇敢、拼搏、忠诚、友爱的精神鼓舞激励着我们的前进,它那艰辛酸涩却又充满欢声笑语的童年引发着我们的共鸣。它就是文学经典《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我捧起书品读,书中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他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老丹和小安。比利与他的爱犬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迹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他们一起捕获了最为狡猾的浣熊,赢得了奥沙克山区至高的荣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与其有着深厚情谊的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他们坟前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还有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时光……
家境贫寒的一家人,却积极乐观、其乐融融;其貌不扬的小猎犬却英雄无畏、深情忠诚;小小年纪的比利,却用超长的毅力和勇气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并在与猎犬的相处中领悟到不畏艰险的拼搏精神、一诺千金的责任和坚定不移的友情。这本书拥有令读者感动落泪的巨大力量,这种力量让人无法抗拒。在阅读时,我被深深打动着,眼泪禁不住的哗哗往下流。
书中的爱犬让我印象深刻,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本书让我想起了前不久看的电影——《忠犬八公的故事》。
一只名叫八公的秋田犬在车站遇见了帕克,随其在他家安顿下来。八公每天都去车站外接他送他,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一天帕克又去上班了,从未捡过球的八公竟捡起了球,它可能感受到了什么,一心想挽留帕克,但帕克还是走了。课上他心脏病发作去世了。当天五点八公依然在那里等待,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八公仍然在花坛里等待帕克。许多年以后的冬天,八公在梦中见到了帕克,八公就这样老去,离开了人世。难以置信,一只狗竟用了十年时间去完成一个不会有结果的等待!看完电影,我泪流满面。
十年对于一个常人来说只是生命中的几分之一,而对于一条狗来说,那就是一生啊!八公用一生去等待主人,老丹和小安用生命去守护主人,它们心中都只有一个信念——忠诚!
让我们一起为老丹和小安祈祷,愿它们在天堂里永生!
读故乡有感800字10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读故乡有感800字11
这是一本能引起他人深思的书,当您跟着每一个字的脉络进行下去,您会被这里面的故感动到落泪!这是一本值得我们认真的去阅读的书。
男孩比利一直有一个愿望,他想要两只浣熊犬,这是一个不实际的愿望,因为他家太穷了,浣熊犬却非常的昂贵。
比利没有放弃,他决定自己攒钱买下两只浣熊犬。他攒了很久,也没有攒到需要的钱数。但是,幸运最终降临在了他的身上,他发现了一张纸,内容让他兴奋:纯种红骨浣熊小猎犬,每只二十五美元。通过整整两年的努力,比利最终买下了两只浣熊犬。
比利很喜欢它们,给公的浣熊小猎犬取名为:丹,为母的浣熊猎小犬取名为:安。比利要将老丹和小安训练成很棒的猎犬,并且每天带它们去捕捉浣熊。不久,他们就成为了猎犬中的佼佼者。最令比利自豪的事情就莫过于老丹和小安去参加捉浣熊比赛,获得了金奖杯。其中,小安还获得了选美冠军。
回到了家,比利又带他们去打猎,却不幸的遭遇了公狮的袭击,比利的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而小安接受不了老丹的离去,整天不吃不喝。骨瘦如柴,不久,它也从比利的身边离开了。
比利伤心得将小安埋在了老丹的旁边。
在比利要进城的那一天,他去向丹和安道别,他惊讶的发现,在它们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像彩虹一样夹在两座坟墓之间,那是神圣之地,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当天在为它们播撒羊齿草的种子时,老丹和小安就已经得到了永生!
羊齿草就是生命的代表,只有拥有真正的生命的人才可以得到羊齿草。小安和老丹就拥有真正的生命,他们的一生都在履行着自己的责任,为主人付出它们的一切。拥有的,交给主人,没有的,打拼到手,交给主人。忠心耿耿的跟随着自己的主人,不离不弃,就算生命危在旦夕,但是为了主人,值!真正的生命,不仅仅是只有狗,我们也一样。我们要为自己一生的任务去打拼,去努力,去认认真真的完成。当我们完成任务后,会不会有一种享受的感觉呢?当然,是跟自己爱的人在一起。
读故乡有感800字12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记忆中的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像力的。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是平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而非主仆。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是无拘无束的,并没有太多的利益思考。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我”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我”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但这种心灵状态不是固定的,那种美好的幼时友谊也无法得到永恒的维系。生活让闰土变了,“我”自然也变了之间的情。
读故乡有感800字13
野菜,顾名思义是大自然赐予的食物,生长在野外,有着独特的吃味。
记得小时候,伯伯经常带我去后山挖野菜,想起小时看到野菜,忍不住大叫一声来诠释心中的惊喜之感。每当我看见时,就会兴致勃勃地向伯伯说:“看,我找到了好多野菜嘞!”伯伯这时就会笑咪咪的说一句:“小孩子眼睛真尖,伯伯都没你厉害。”当时还小,就觉得好玩,每次伯伯带我去挖野菜,便是我儿时最快乐的时刻。
《故乡的野菜》这是一则短篇散文,今天读到这里的时候,不禁回想起小时候伯伯带我去后山挖野菜的那一幕。这篇散文让我感受到了作者对故乡无比怀念之情,用野菜来抒发对故乡的爱,用真挚的语言打动的人心,由此让我也回想起小时候挖野菜的快乐和惊喜!
第一次挖野菜,是伯伯带我去的。春天,生机勃勃,万物生长。
伯伯说:“春天到了,后山的野菜正肥嫩,伯伯带你去挖野菜吧!”好奇是每个孩子的天性,而我不论对什么都感到好奇,所以跟着伯伯来到了山上挖野菜。
早晨的后山,有着独特的魅力,眼前一片亮绿,水滴还趴在绿色的垫子上休息,有的水滴,因为太沉,从垫子上落了下来,滚到了柔软的草地上,又继续趴着。伯伯这时就过来问:“看什么看得这么入神呢?快和我一起去那边看看有什么野菜吧。” 我依依不舍的离开了这里,来到了另一边的地,看见许多的野菜,便向伯伯一样一样指着问这是什么?伯伯总是会很耐心的说着每一种菜的样子和特点以及做法。
听的最多的便是荠菜,荠菜一般用来凉拌,但我最爱吃的是伯伯做的荠菜羹。味道极其鲜美,一边是鸡蛋,一边是荠菜,一边嫩黄,一边嫩绿,绝不混淆,吃时搅拌在一起,吃上一碗,脸上多了几分笑容。
想想儿时,那是真的有趣!野菜和园种的蔬菜相比,他所多的是一种大自然的清香,而这种清香,却填充了我整个记忆和味蕾。
时间总是太快,一转眼伯伯就老了,没有当年的活跃多了几份疲惫。因为工作的压力伯伯身体不太好。因此,有很多年没有去过后山挖野菜,也很久没有尝过那种清香的味道了。但是记忆中的清香味道,仍存在我的味蕾中,挥之不去。如果以后我有了自己的孩子,我想我会带她挖野菜,走进自然,走进自己。
读故乡有感800字14
最近,读了一篇鲁彦所写的《故乡的杨梅》,作者爱极了他记忆中的杨梅,心有灵犀,我的记忆中也曾有一片遥远而宁静的杨梅林。每当夜深人静,一片遥远而宁静的杨梅林就牵动着千里之外少年的心。
自儿时起,父母就打趣我是一个“吃货”,现在回想起来,感到是那么的自然而贴切,从少到大,由于爸爸工作的原因,我回老家的次数屈指可数,老家的许多风土人物都已经模糊,然而最能勾起回忆的,仍然是在家乡各种“吃”的风景,一幕一幕,如在眼前。
那是爸爸带我和妈妈回老家探亲休假,一个盛夏的清晨,旅途的疲惫还未完全消褪,我与妈妈就被窗外清脆的鸟鸣声叫醒了,睁眼远眺窗外,奶奶家对面自北向南群山绵亘—那就是传说中的南岭,在太阳的照耀下,一路逶迤向南,仿佛在数说着当年的历史和沧桑。绿是这个季节的代表,遮不住的是南国那郁郁葱葱、勃勃生机。在离奶奶家一里地左右山脚下,有一大片颜色格外深绿的杨梅树林,而在那一簇簇深绿和浅绿中,又隐隐似洒满了玛瑙,点缀着繁星似的,满目翠绿之中那一点点红、一点点黄白格外耀眼,就像一幅山水画映入眼帘。看着枝头上那一颗颗红红的、黄黄的杨梅果,我忽然想起苏东坡老先生那“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名句,此情此景,倒是可以借用一下。
“故乡的杨梅林,我来啦”,伸手从翠绿的树叶丛中摘下一颗带着露滴的红果子,一种清香扑鼻而来,让我迫不及待地想要入口,入口后那甜甜的略带一点点酸的感觉沁人心脾,让人久久回味,这时,爸爸从树上采摘下一颗略微泛黄的杨梅,这跟在市场上买的可是两种颜色,我一把抢过来,送入口中,还没反应过来,口水顺着腮腺涌向了口腔,长这么大,我头一次真正体会到酸的感觉是那么真切,曹阿瞒的“望梅止渴”在我身上得到了体现,我再也不敢尝试了。家乡的杨梅,让我又喜又怕,那浓浓的滋味,很像长辈们的关爱,很像离家少年的成长之路。
又是一年探家时,为了能陪奶奶过春节,我们选择了冬天回去,故乡的许多人都到城市中买了房,过年也不回村里了,年的味道显然少了许多,吃着没有用过农药化肥的新鲜蔬菜,甜脆多汁,满口溢香,我又想起了故乡杨梅那香甜和酸酸的味道,抬眼望去,杨梅林还在,青翠依旧。
我总归是失望的,因为没了杨梅在枝头,尽管有甜有酸,那片杨梅林只能是鲜活于我的记忆里了,让我倏忽间有了停留在儿时不要长大的想法。
然而,我知道,无论我是否停留在儿时,那些记忆中的滋味是再也无法尝到的了。
读故乡有感800字15
作者对对于金大力这样一个泥瓦匠有着非常细致的描写,哪怕几句简单的任务对白,也可以看得出金大力这人的品性和为人。而这个人物的与众不同,在于他长年累月地生活在一个单调的生活环境中,每天重复同样的劳动,所以形成了他淳朴的性格和易于满足的心态。而这样的人,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是不可缺少的,又是让我们感叹而无可厚非的。
文中写到这样一段话:“这些他统统不会,他连砌墙都砌不直!当了一辈子瓦匠,砌墙会砌出一个鼓肚子,真也是少有。他是一个瓦匠头,只能干一些小工活,和灰送料,传砖递瓦。”可见此人真的没有多大本领,甚至堪称笨拙。现在的话叫做笨得可爱。但是紧跟着下面一句描写却说:“金大力听明白了是一个多大的工程,就告辞出来。他算不来所需工料、完工日期,就去找有经验的同行商议。第二天,带了一个木匠头儿,一个瓦匠老师傅,拿着工料单子,向主人家据实复告。”看看,这就是这个人良好品性的体现,绝不浮夸,做事情负责任,难怪“这一带人家,凡有较大的泥工瓦活,都愿意找他”。我们都知道,一个人的能力大小和先天以及后天因素都有关系,我们看不起的并不是那种能力不大的,相反能力大却恃才放旷的人我们都长都很厌恶。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有品行的人,随不足担当重任,但是普通事情交给他,你可以绝对放心。
再看看这段:“金大力是个瓦匠头儿,可是拿的工钱很低,比一个小工多不了多少。同行师傅们过意不去,几次提出要给金头儿涨涨工钱。金大力说:‘不。干什么活,拿什么钱。再说,我家里还开着一爿茶水炉子,我不比你们指身为业。这我就知足。’”多么难得!这就是健康的心态和为人。
这样的形象恰恰代表了我们社会底层无数朴实简单的劳动者,他们虽然能力单薄,却是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最重要的是,他们并不好高骛远,而是脚踏实地,有多大能力就做多大的事情,有多少付出就要求多少回报。
我之所以认为这样的人是社会不可缺少的,是因为他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也能勤勤恳恳、踏踏实实,从不给我们的社会制造冲突或者麻烦。而且他们还在一点一滴地为我们的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这些靠着自己的劳动和汗水吃饭的人,虽然平凡,却是令人肃然起敬的。因为并不是人人都有良好而健康的心态和精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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