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产品财政补贴工作计划
根据《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市财政局关于组织推广 年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的通知》渝经信发〔 〕57号)和《 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 年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活动的通知》渝机管发〔 〕66号)要求,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一项重大措施。现下达我区 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
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一项重大措施,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节约用电的一项标志性工程。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使用户节电省钱得实惠,有利于形成社会节能减排良好氛围。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实施、节能惠民”指导思想,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紧实施,认真做好 年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工作。
涉及到千家万户和社会各界,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需要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通力合作。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做好任务安排和组织实施;要增强服务意识,积极组织指导大宗用户、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开展工作;要加强与中标供货企业联系,及时解决推广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二、高效照明产品财政补贴方式及标准
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30%给予补贴;城乡居民购买,国家对城乡居民和大宗用户购置中标企业高效照明产品继续实行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大宗用户购买。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50%给予补贴(即:大宗用户购买按中标协议价格的70%付款,城乡居民购买按中标协议价格的50%付款)每个大宗用户购买不得低于100只。城乡居民凭有效身份证购买,每个身份证购买不得超过10只,并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等信息(样表由中标企业提供)
三、推广任务分解
紧凑型大功率节能灯1.1万只,市政府今年下达给我区的推广指标为13.44万只。其中:紧凑型节能灯9.9万只。双端直管荧光灯2.32万只,高压钠灯0.12万只。
向广大城乡居民推广;部门在机关和下属单位推广;园区在企业推广。社会推广是中标企业在几江重百时代广场和社区推广。现将今年的推广指标予以分解(见附件1请各镇街和区级有关部门大力宣传,今年推广工作主要实行任务推广和社会推广两种方式。即任务落实到镇街、部门和工业园区。镇街通过社区平台和赶场时间。确保让更多的民众知晓国家的补贴政策。
并将购买资金集中收取后,各部门、各镇街、各工业园区将大宗用户、居民信息和购买数量登记。与选中的中标企业联系(见附件2由中标企业将节能灯具集中送货上门。
四、活动推广时间: 年9月至 年12月
五、活动推广要求
一)节能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部门、各镇街、各工业园区要高度重视推广工作,市政府对我区的节能工作实行一票否决考核。节能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要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推广方案。要强化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细化责任,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目标任务。
二)要协调货源组织,区经信委负责牵头组织推广工作。落实推广场地、电源保障、宣传等工作。
三)确保完成1000只紧凑型节能灯和5000只T5双端荧光灯的推广任务。区机关事务局要加强在区级机关推广力度。
四)由区经信委签署意见后,区市政园林局要优先保证中标企业在重百时代广场推广的场地需要。由中标企业提出在重百时代广场推广的申请。送区市政园林局和区政府办审批。对中标企业的推广活动场地费用予以减免。
五)采用新闻报道、知识或政策连载等形式, 报社、 电视台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和社区平台等媒介。对推广现场、群众购买活动等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各镇街要深入社区、村社大力开展宣传,居民集中居住点张贴海报,激发城乡居民和大宗用户购买热情。
六)要确保推广高效照明产品的真实性,中标推广企业要在每月底填报《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情况表(大宗用户、城乡居民用户)和《 年度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各镇街和区经信委、区财政局要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和签字盖章确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提高财政补贴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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