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教案

2024-10-11

美育教案推荐

  美育教案

  第一章 绪论

  学习目标:

  1、掌握美的产生、真善美的关系、美育的作用、美感、审美标准。

  2、熟悉美育特征、美的特征、审美条件

  3、了解美学概况、美育由来

  美育是以美学理论为指导,进行各种审美实践活动的教育科学。它以提高人的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为直接目的,以提高人的审美情操为最终目的。它的实施以美学理论为指导、美的对象为工具,特别是以艺术美欣赏为主要手段。

  第一节 美

  一部人类发展史就是美的追求史。美引导着人们,从愚昧、落后一步步走向光明、美好。

  一、美的由来

  美的产生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 “无所谓美丑”的阶段:这阶段在人类出现以前。美是对人而言的,美,只对人有意义,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美为人而存在”。

  (二) “有丑无美”的阶段:这阶段在人类产生之初,那时人类还没掌握自然规律,不能驾驭自然界,因此整个自然界对人类来说也是无美可言的。

  (三) “功利美”的阶段: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人类逐渐认识掌握了一些自然规律,也逐渐地征服自然,利用自然为人类服务,成为人类活动的一部分,这时就产生了美。这时的美带有很大的功利性,即从实用性来评价一个自然事物的美与不美。自然物在原始人眼里先具有功利价值然后才能成为美的。

  (四) “超功利美”的阶段:随着生产力逐渐发达,物质财富也日益丰富,这时人类才有心思去欣赏超功利的美。超功利:就是指导人们不再从物质实用性上来评价事物的美与不美,而是从精神愉悦的高度来判断美丑。

  从以上美的产生过程可以看出:

  第一、美产生于劳动。离开劳动,人类不会去探求、认识自然规律,更不能去把握、利用自然规律来为人服务,因此就不可能有美的产生。

  第二、在美的产生过程中,使用价值先于审美价值。正如恩格斯所说:“人们首先必须吃、

  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这就从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阐明了物质生活需要与精神生活需要的关系。中国古代哲学家墨子也说过:“食必常饱然后求美,衣必常暖然后求丽,居必常安然后求乐。”这些都说明人类最初进行的生产首先考虑的是使用价值,然后才是审美价值。

  第三、在劳动实践中,美的水平越来越高、范围越来越广。在劳动中人类创造了美,在创造美的过程中又提高了自身的审美能力和审美需要,并凭借着这种提高了的审美能力又创造出更新更美的事物,使美的水平越来越高。从创造美的对象到提高人的审美能力,到再去创造新的美,这是一个循环过程,使美从低级向高级发展。

  在狩猎时代人类认识到的美仅限于动物界,农业时代美的范围扩大到植物界,到工业时代,美的范围再扩展到无机界。如今美的范围已经由地球扩展到太空。

  二、美的本质

  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人能进行有意识的社会实践活动的能力。这种社会实践活动是人创造生活、改造世界的能动活动,这种社会实践活动的能力就是人的本质力量,也就是人的自由创造的力量。

  探讨美的本质的基本途径

  自古到今,各种美学论著对美的本质提出过各种看法。现在就中西方美学史关于美的本质探讨的基本途径作一些概括的说明:

  西方美学史上对美的本质的探讨,主要有三种途径:

  第一种:是从精神上探索美的根源。其中又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从客观精神(理式、绝对理念)中去找美的本质。古希腊的柏拉图和18世纪德国美学家黑格尔是这种观点的代表。柏拉图从客观唯心主义的哲学思想出发认为“理式”是客观世界的根源,提出美的本质就是美的理式,现实中一切事物的美都根源于“美的理式”,即“美本身”。它是使一切事物“成其为美的那个品质”,“这美的本身,加到任何一件事物上面,就使那件成其为美”(《文艺对话集》)。黑格尔在哲学上也是客观唯心主义者。他认为“绝对精神”是世界美的本源,在美学上提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在这个定义中,他把理念、绝对精神看成美的根源,而感性的实在不过是理念生发出来的,是理念的客观化。这个定义和柏拉图的“美的理式”在本质上没什么区别,都把美的根源归结为客观精神。另一类是从主观精神中去找美的本质。18世纪德国美学家康德和19世纪意大利美学家克罗齐是这种观点的代表。康德的美学是建立在先验论的唯心主义哲学基础上的,他认为美“只能是主观的”。他说:“至于审美的规定根据,我们认为它只能是主观的,不可能是别的”(《判断力批判》)。克罗齐也是从主观唯心主义哲学出发探讨美的本质。他认为美的根源在于心灵。他说:“美不是物理的事实,它不属于事物,

  而属于人的活动,属于心灵的”(《美学原理》)。在他看来,美是心灵作用于事物而产生的直觉。

  第二种:是从客观物质世界中探索美的根源。其中也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认为美存在于事物属性或形式之中,属于这类观点的美学家很多,他们的说法也各不相同。在古希腊时代,毕达哥拉斯最先提出“美是和谐与比例”。后来亚里斯多德也谈到美的主要表现为“秩序、匀称和明确”,中世纪的托马斯阿奎那进一步把完美和完整、比例适当及色彩鲜明作为美的三个分析原则,18世纪英国的荷加斯认为波状线是一种“真正称得上是美的线条”,而蛇形线则是“最富有吸引力的线条(《美的分析》)”,成为美学史上著名的论点。现代英国美学家克莱夫贝尔在《艺术》一书中提出美是一种“有意味的形式”,对西方现代美学研究和艺术创作产生较大的影响。另一类主张美在客观生活,以俄国著名美学家车尔尼雪夫斯基为代表。他认为美学应当“尊重现实生活,不信先验假设”,强调“生活就是美的本质”。他给美下了这样一个定义:“美是生活”。他说:“美是生活;”“任何事物,凡是我们在那里看得见依照我们的理解应当如此生活,那就是美的;任何东西,凡是显示出生活或使我们想起生活的,那就是美的”(《生活与美学》)。他在论证美是生活时提出:“美包含着一种可爱的,为我们心所宝贵的东西”,同时美是活生生的事物,是多种多样的对象,生活便具有上述特点。

  第三种:从事物的客观关系上探索美的根源。其代表人物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美学家狄德罗。他提出“美在关系”的著名论点,认为“就哲学观点来说,一切能在我们心里引起对关系的知觉的,就是美的。”他还具体地指出:“我说一个存在物,由于我们注意它的关系而美,我并不是说由我们的想象力移植过去的智力或虚构的关系,而是说那里的实在关系”(《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他还举出法国的卢浮宫的门面为例,说不管我想到或一点也没有想到卢浮宫的门面,其一切组成部分照旧有这种或那种形式,卢浮宫的门面并不减其美。他从这个观点出发把美分为两种:一种叫“实在美”,属于客观事物本身形式方面的秩序、对称、安排的关系;另一种叫“相对美”,指这一事物和其他事物联系中所产生的关系。

  中国美学史上对美的本质的探讨,也有三种基本途径:

  第一种是结合善(功利)来研究美。在中国先秦时代,对美的本质的研究,大都与善(功利)结合在一起的。《国语》中的《楚语上》关于“伍举论美”是有关美与善关系的较早的记载。伍举提出:“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日美”。认为有益或有用的,至少是无害的,才能称得上美。墨子也强调美与功利、与善有密切联系,他说:“食必常饱,然后求美;衣必常暖,然后求丽”,说明事物总是先有功利、先有善,然后才有美。孔子在《论语》中有不少地方谈到美。他认为美与善难以区分,甚至是同义词,如他所说的“里仁为美”(《里仁篇》),“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颜渊篇》),“如有周分之才之美(《泰

  伯篇》),”其中的美和善、德是同一意思,可以交换使用。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孔子从仁政思想出发,提出了“尽善尽美”的美学主张。在《论语八佾》中记载:“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

  可见孔子十分欣赏既有善的内容又有美的形式的《韶》乐,而对形式优美但内容不合自己的道德原则的《武》乐,却持保留的态度,认为它是有欠缺的。这种评价表现孔子对艺术的要求是美与善的统一。

  第二种是结合艺术来研究美。中国美学史上从艺术的角度来研究美表现在许多方面,其中比较突出的有三点:一是从主客观关系来研究美,提出“意境”的理论,强调心与物、情与景的统一。也就是通过艺术家的主观思想感情、审美情趣与客观的自然景物的交融、统一,来创造美的意境。二是从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来研究美,强调艺术美是艺术的内容与形式的统

  一。如刘勰认为好的作品必须是“衔华佩实”(《征圣》),“舒文载实”(《明诗》),做到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因此他要求“为情而造文”反对“为文而造情”。三是从作品风格上研究美。中国古代的《诗品》、《画品》等都是对艺术作品的品评,从艺术风格上研究美的。如唐朝司空图撰二十四《诗品》,就把诗分为雄浑、冲淡、洗炼、劲健、绮丽、自然、含蓄、豪放等二十四目,来论述诗歌的风格美。

  第三种是结合客观现实来研究美。在中国美学史上,有不少思想家、文艺理论家很重视从客观生活、自然山水本身来探索美的本质。如南朝刘义庆编写的《世说新语》就有关于山、水、人物之美的记载:一次,王武子、孙子荆各言“土地人物之美”,王云:“其地坦而平,其水淡而清,其人廉而贞。”他们认为山、水、土地、人物因其具备不同的条件和特点,因而就有不同的美。刘勰认为美产生于“自然之道”,自然事物的美是由自然界产生的。他说:“日月叠壁,以垂丽天之象;山川焕绮,以铺地理之形;此盖道之文也”。说明日月山川之美,都是由天地自然产生的。

  从以上简述来看,中外美学史上关于美的本质的探索,历经二千多年,其中提出的有关美的定义或论述,有不少值得重视,但问题尚未得到科学的解决。现代美学仍然继续进行对美的本质的探究,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主要围绕美是主观的,是客观的,还是客观与主观相统一的问题,展开了相当广泛、深入的讨论。在我国当代美学研究中,美的本质问题占有重要地位,出现过多种观点,但多数人都认为应当用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实践的观点作为指导,才有可能寻到美的本质的正确途径。

  马克思主义美学认为,美是一种社会现象,它离不开人类的社会生活,也离不开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马克思说:“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他还指出:对事物、现实、感性(指客观世界)都应“当作实践去理解”。人作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也只有通过社会

  实践活动才有可能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并在这个过程中认识美和创造美。人们通过社会实践不断显示和实现自己的本质力量,从而创造着美,从这个意义上说,美的根源就在于人类的社会实践。

  马克思曾经提出“劳动创造了美”和人类“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的著名论点。根据马克思的思想,在实践中自由创造,乃是人类最珍贵的特性,它的形象体现就是美。由此也可以说:美是人的本质力量在实践活动中的感性显现。

  三、美的特征

  1、形象性

  美作为内容与形式的有机统一,它的内容都要通过一定的色、声、形等物质材料所构成的外在形式表现出来,也就是说都有一种具体可感的形态即具有形象性。

  形象性是美的最基本的特性。这就是说,作为审美对象的事物或现象总是具体的形象,是审美主体凭感官可以直接感知的一种感性形态。存在于客观世界中具有审美价值的自然形象、生活形象、艺术形象,都是人们的具体审美对象,是人们审美产生的源泉。

  美作为内容和形式的有机统一,都有一种具体可感的形态,也就是它的形象性。美的形象一是在于它的内容的社会功能性,即有用、有利、有益,是对实践的肯定;二是在于它的质料和形式的全规律性,如对称、均衡、比例、和谐等,这二者的统一就构成了完整的形象。

  对于美的形象性,人们早就注意到了。在我国古代,孟子说过:“充实之谓美”,焦循在《孟子正义》中解释此句话说“充满其所有,以茂好于外,故容貌硕大而为美,美批其容也。”是说不仅要有充实的内容,而且要有“茂好于外”的形象,才能构成美。汉代杨雄认为:“君子之所以美,”在于“绷(满也)中而彪(文也)外”,是说君子应具有丰满而充实的善的内在本质,而又以文采可观的外在形式表现出来,才能成为美。宋代张载也有“充内开外之谓美”的说法。在西方,亚里斯多德在《诗学》里就提出“美要倚靠体积与安排”的论点,法国18世纪美学家狄德罗在谈到美与真、善之间的区别时说:“真、善、美是十分相适的品质,在前两种品质之上加以一些难得而出色的情状,真就显得美,善就显得美。”强调美具有“难得而出色的情状”,即一种特殊的形象。从实际的审美感受中,我们也可以深切地认识到美具有形象性的特点。如当你亲临杭州西湖,目睹其中的湖光山色,才能感受到苏轼描绘的“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饔暌嗥妗钡纳竺狼榫常才能感受到柳永在《观海潮》中展露的西湖美景,得到美的享受。

  美的形象作为人的本质力量的感性显现,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形式是内容的体现,它不能离开内容来讲形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全面地把握美的形象性。

  大自然中一切美的事物都是有具体形象的。花草树木、江河湖海等。如太阳喷薄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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