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2022-05-30 采购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采购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采购合同 篇1

  湘安办公系统编号:

  购货单位: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三分公司(以下简称需方) 供货单位: 株洲市上华机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供方) 签订地点: 时代新材项目部

  签订日期: xxx.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就本合同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条款:

  一、供货清单(合同标的物) 单位:元

  二、产品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注: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不仅限于以上所列标准,其中未包括的内容执行现行的国家和行业适用于该产品的相应标准、规定、规范的最高标准。供方有责任了解并严格遵守这些标准、规定、规范。

  4、没有以上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协议要求执行。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是: 合格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供方保证提供合同中确定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2、供方承诺标的物的质保期限为壹年,自标的物通过业主装置性能考核并签署性能考核合格证书后开始计算,标的物过质保期后,并不免除供方对其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责任。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合同签定后,供方20xx 年 12 月 15 日前将所有标的物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如有调整,需方另行通知。现场卸货由 黄浩文 负责,需方验收合格前,标的物的一切风险责任、材料损失和相关费用均由供方负责。提货人: 黄浩文;交货地址: 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073362772 。

  五、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负担按以下方式执行:

  供方采用 汽车 方式运输,运费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不再另行计取。在正式交货前,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如有人身伤害或材料损失均由供方负责。

  六、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无 。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1、供方提供不使标的物受损的包装,且符合国家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包装物不回收;

  2、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标的物损坏的,供方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

  3、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标的物丢失的,供方负责赔偿。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需方根据供货清单对标的物的数量、外观、尺寸、重量、长度进行初步验收(勾选);

  2、对标的物质量和技术参数的验收按本合同第一、二条规定;

  3、需方对标的物进行验收后,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在 3天 内提出,供方应予以积极回应,并在 7 天内处理完成,否则,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对于有争议的产品(或工程要求做检验的产品),双方可共同委托(或由需方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如鉴定合格,检验费用由 需方 承担;如鉴定不合格,由供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损失。

  5、需方对标的物的验收与付款,不免除供方对标的物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责任。需方在壹年内发现供方提供的产品存在隐蔽瑕疵,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必须更换或修复。

  九、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供方交付标的物时,提供合同约定标的物生产厂家出具的合格有效的质量证明资料并加盖供方公章,按生产厂家的出厂标准提供备品备件(需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另行商定)。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1、双方协商后同意按以下方式付款。

  合同签订后,预付(¥187500)壹拾捌万柒仟伍佰元作为备料款。所有标的物全部到达需方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供方开具合同全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方支付到合同金额的 95% 作为货款,余5% 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一次付清; 税务发票送

  至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三分公司时代新材项目部 。

  2、供方同意以下两个要求: ①、供方承诺所有结算按供货清单的单价执行,不随市场价格涨跌波动。若供方单方面提高标的物价格或以涨价为由拒绝供货,则视为违约,供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双倍退还所收的全部货款。

  ②、需方施工现场如有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的,已送到需方的标的物不能全部用于需方工程时,需方可将未损坏的标的物按合同附件清单中约定的单价退还给供方,需方可将此部份的货款直接从未付货款中扣除,退还供方的运费由需方承担。

  3、供方确认其收受货款的开户银行为: 中行贺家土支行 ;户名为: 株洲市上华机电有限公司;帐号为: 5885 5734 7870 ;供方如变更帐号,需书面方式通知需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需方概不负责。

  十一、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与保证:

  1、供方在标的物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xx/ISO14001-20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GB/T28001-20xx)及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减少和控制环境污染,以保证相关人员的职业健康和安全。

  2、供方将标的物运至施工现场后,应严格遵守需方和工程总承包施工现场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控制管理要求及相关规定。一旦出现由于供方原因造成的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全部责任由供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赔偿。

  十二、违约责任:

  1、供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期限交货,每延迟一天,供方按 5‰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5‰ 的违约金;需方不再需要的,在 7 天内通知供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3、若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在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等方面与合同要求不相符,或存在问题,供方应在 3天 内予以解决;若造成逾期交货的,按以上第1条处理;若问题无法修复处理,供方又不予更换新品,按以上第2条处理。

  4、若供方违反以上规定,则需方有权要求退货或终止(或解除)合同,且不必支付剩余货款,供方应在 7天 内无条件退还已收的全部货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及需方的损失(包括工程业主方因此给需方的处罚);

  5、需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足额付款。由于需方原因推迟付款,交货期可相应顺延。 十三、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该不可抗力发生后二十天内提供证明,根据该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酌情免除责任。一方迟延履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注: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 2 种方式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裁决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

  1、向需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即 株洲 仲裁委员会。

  2、向株洲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 公章后正式生效,至双方理赔完毕、货款两清之日止合同失效,但不免除供方对标的物质量保证的责任。

  2、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任何条款的修改与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才能生效,并成为合同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 2 份,供需双方各执 1 份;本合同的传真件和复印件均 有效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供方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采购合同 篇2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邮编: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邮编:电话: 传真:

  甲方因造林需要,特向乙方采购桉树专用肥料(以下简称“采购物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规格、数量、质量标准及总价款

  采购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质量标准、包装要求及总价款如附件一所示。

  第二条 交付日期

  乙方应于甲方首次提货前完成全部采购物资的生产,并于起三十日内分批次将采购物资交付于甲方。

  第三条 交付地点

  交付地点: 。乙方负责将采购物资分批次送至交付地点,由甲方清点确认并签字后,视为该批次采购物资的交付。采购物资的装车事宜由乙方负责,卸车事宜由甲方负责。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验收及验收标准

  (一) 总体质量验收

  乙方最迟于

  2甲乙双方指派专人至工厂仓库按正常质量抽检办法共同取样封样,样本各三份,封样后由甲方送至第三方有资质检验机构(以下简称第一次检验)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经第三方检验后,不符合附件一质量标准,乙方有异议的,甲乙双方各提供50%的封存样本,由乙方送交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检验(以下简称第二次送检),甲方配合,检验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经第二次检验为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经第二次检验合格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对该检验结果,甲乙双方不得存有异议。自乙方知悉第一次检验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有异议而未进行第二次送检的,视为乙方对第一次检验结果无异议。

  检验不符合附件一质量标准的,视为全部采购物资不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收采购物资,并要求乙方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采购肥料而支付的货款差价、运输费、劳务费,以及因施肥延迟而造成的生产损失等),若乙方不能或不愿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二)抽检

  总体质量验收合格后,乙方在到每批次采购物资后进行抽检,货款,抽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批采购物资,乙方对此有异议的,可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方法再次检验,若仍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该批采购物资及剩余批次的采购物资,并要求乙方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一切损失(规定同上),若乙方不能或不愿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三)数量验收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交付的采购物资后及时组织验收并由甲方指定的接货人在交货单据上签字确认。

  (四)甲方的验收不免除乙方的质量保证责任。

  第五条 付款期限及结算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30 %作为定金,甲方拒不履行交货义务或违约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所付定金不再退还,乙方拒不履行付款义务违约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双倍返还定金,若双方均未违约终止本合同,定金转为货款。

  每批次采购物资经甲方抽检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次采购物资货款的 50 %。甲方于收到最后一批采购物资并抽检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剩余货款。

  各类款项汇至乙方下述银行账户即为支付:

  开 户 行:

  户 名:

  银行账号/卡号:

  乙方收到每批次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该批货物金额的正式发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迟延付款的,每迟延一天需按应付款项的1‰向乙方计付违约金,迟延30天以上的,乙方有权经书面通知后直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甲方未付清上批次货款的,乙方有权拒绝继续发货。

  (二)、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每天交付采购物资,不得延迟,乙方迟延交付3天以上的,每迟延一天需按当批次应交付采购物资的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经书面通知后直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经收到的货款(扣除乙方已交付货物的抵顶部分);如因乙方迟延或拒绝交货而影响甲方生产经营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总体质量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规定同上),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乙方不能或不愿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规定同上)并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合同总货款的10%;抽检不合格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规定同上),乙方不能或不愿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次及剩余批次采购物资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规定同上)并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未能按约定交付的采购物资货款的10%。

  第七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包括非因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火灾、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因乙方怠于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的损失扩大部分,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

  (三)、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时间延误的,延误的交付期间相应顺延或由双方协商;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失去意义的,则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负赔偿责任。

  (四)、因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或发生与本合同的履行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如一方将该争议提交另一方后的30天内该争议无法通过此方式获得解决,则需提交到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各方陈述及保证

  (一)、其依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且其设立已获得所有必要的许可和批准;

  (二)、其拥有充分的能力和权力签订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

  (三)、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自然人或授权代表人已被充分授权签订本协议并使其受本协议约束;

  (四)、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本协议各项规定应成为其法定的、有效的和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甲方双方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效力。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签署:

  甲方:代表:日期:(公章)

  乙方:代表:日期:(公章)

采购合同 篇3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于20xx年X月X日签订的《 合同》,合同编号为:XX,约定由供方向需方供应2台PC220-8液压挖掘机、东空破碎锤、破碎锤管路及备用阀。现由于供方不能严格按照合同履行相关合同义务,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和《XXX》的约定,供需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鉴于供需双方之前有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需方考虑到供方切实的难处,经供方向需方提出解除合同,供需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解除20xx年X月X日签订的《XXX》。

  第二条:供方应当将需方所寄给供方合同原件(一式五份)返寄给需方销毁。

  第三条:因解除合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供需双方自此互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第四条:该协议自供需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该公章后生效,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买卖合同也随之正式解除失效(含买卖合同传真件)。

  第五条: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南昌市青云谱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方: 需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日

采购合同 篇4

  采购方 (甲方):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供苗方 (乙方):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经公开招投标获得 第六批绿化苗木采购 供苗资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甲、乙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原则,就苗木采购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具体的苗木品种、规格、单价等见本合同附件(苗木采购确认表)所列内容。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如遇甲方场地受限等原因不能全部种植,经双方协商,乙方需按甲方实际需要苗木数量进行供苗,按实结算;多出部分甲方有权不予接收或退还,由乙方自行处理。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运送苗木,不得无故拖延。

  三、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应当在签订合同 日内完成交货。具体供苗批次、品种、数量、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由乙方运送到湄洲岛甲方指定的地点。

  四、乙方将苗木运送到指定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出具苗木采购验收单,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五、关于苗木的检查、验收的方式、方法及质量要求具体为:

  1、甲方人员在现场对乙方供应的苗木进行现场验收。

  2、以附件所列苗木采购确认表为准,参照《湄洲岛管委会甲购苗木验收办法(试行)》进行验收。

  3、乙方应提供每批次的苗木检疫证明,送达现场的苗木无病虫害、树枝树干无腐烂断裂等情况出现。

  4、带土球苗木要求土球完好无散落等。

  5、带骨架、带冠幅饱满或树枝分层完好的苗木要求基本无损坏折断等。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全部苗木,超过期限交付的苗木,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拒收,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的树形、土球等的要求进行供苗,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退货后,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补齐苗木,否则,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拒收,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如发生同一品种苗木连续二次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还将上报监察部门,将供苗方列入采购黑名单。

  3、乙方超过合同约定日期交付苗木的,但经双方协商,甲方仍同意接收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4、因乙方迟延交付、苗木验收不合格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甲方要求按实际数量的除外),致使甲方因工期需要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意后才能变更。

  6、如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

  七、付款方式:

  苗木款于全部苗木供应验收及接收交接手续确认清楚并在乙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后七日内付清。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在履行本合同当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买方: (以下称甲方) 签订地点:

  卖方: (以下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柴油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名称及价格约定:

  1、货物名称为O#柴油,合同签定基准价为 元/吨。如遇原材料波动,产品价格需要调整时,乙方需及时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甲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以双方签字确认方可执行新价格。

  2、若任何一方不接受调价要求,双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在协商过程中乙方产品仍按原价执行。 第二条 价格:参照同期市场价提供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价格在市场价基础上优惠 元/吨。

  第三条 交货地点及方式、运输方式:甲方购油时需由专人到乙方油库全程监督装油,在甲方无人在场情况下乙方不得自行装油,装油后由承运司机、甲方监督人及乙方三方确认数量且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乙方负责包运到甲方油罐卸油,数量以乙方送货单为依据,甲方验收过磅为准,允许双方磅差在3‰以内,以外部分以甲方验收数量为准。

  第四条 验收标准及方法:乙方提供的O#柴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能够满足甲方车辆的使用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进行退货处理,如乙方出现掺假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5万元。

  第五条 结算方式:转账支票或电汇,甲方货物验收后在3日内将货款打到乙方指定帐户。乙方每月15日与甲方进行对账,核对加油的总金额数和剩余款数,核对无误后双方在对账单上签字盖章。对账完成后乙方在7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 收款人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装油发货时必须按甲方要求三方当场签字确认数量,乙方不得与甲方人员相互勾结虚报加油数量,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万元的罚款,并返还全部货款。

  2、 乙方应本着长期合作的态度与甲方合作,要确保供货的长期稳定性,在O#柴油紧张时要保证甲方的供应,让甲方的车辆、生产正常运行。

  3、 若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柴油存在质量问题,经验证属实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双方约定签订本合同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帐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地址: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采购合同 篇6

  需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供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供需双方协商一致,就采购纸箱达成如下条款,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共同遵守执行。

  一、供方向需方提供的产品如下(含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纸箱。

  规格型号:_______cm*_______cm*_______cm;____版____层_______纸箱。

  单位:个。

  数量:__________(分____个批次生产)。

  单价:______元。

  合计货物总金额:_____________元。

  二、交接货物时间

  供方在接到需方订货通知后,必须在______天内将需方订货送达指定交货地址。供方向需方提供的产品由需方需求送货时间交货。

  三、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由供方送货,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供方应负责货物到达后卸货事宜。

  四、质量标准按双方约定验收。

  1、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作验收依据的货物样品及上述供货标准由甲方进行验收。

  2、质量不符合此次招标文件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验收。

  五、结算方式

  1、需方以传真形式通知供方备货。

  2、供方以转账形式预付货款_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货物运到需方卸货地点后,____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付清余款。

  六、违约责任

  1、供方或需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承担违约部分货款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经他方要求拒不改正的,他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七、纠纷处理方式

  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如有纠纷供需双方应尽力协调解决,协调未果在_________进行诉讼。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签名盖章生效。本合同供需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需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供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苗木供需事宜签订本合同,具体事宜如下:

  一、对苗规格,数量、产地要求、价格、供苗时间的约定:

  二、本合同的苗木价格为苗木价、即:苗木价格为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苗木运到甲方指定的栽植地点的价格。苗木运费由XXXXXXXXXXXXXXXXXXX支付。

  三、对乙方所提供苗木的质量要求:

  树形美观、无病虫害、无枯梢、无机械损伤;针叶树树形美观、针叶密实、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枯梢,顶梢完整无损。苗木生命力强、长势旺。从起苗、运输到栽植地点不超过3-4天,根部要用浸湿的草袋包装,运输过程中要用苫布盖好,以避免苗木失水过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补水和通风透气,以防止根系霉变。因乙方苗木质量问题造成苗木死亡的甲方不承担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所提供的苗木在出圃前须经当地质检部门严格检疫,并出具检疫合格证、苗木质量检验合格证、苗木标签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地苗木须经过我市质检部门复检,以防止病虫害传入我市。对于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苗木,甲方有权予以拒收。

  五、乙方须以良好的售后服务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苗木栽植技术、保障及措施、最适宜栽植时间等服务,以确保成活率。

  六、以本合同约定的苗木按时运到甲方指定用苗地点时的质量状况为对象,由甲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书。

  七、乙方不能转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八、付款方式: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供苗任务后,依据检验报告书到甲方结算XXXXX%苗款,供苗结束后再结算XXXXX%苗款。

  九、乙方违约责任:本合同的苗木质量保证金暂定交纳XXXXX万元,苗木质量(规格、数量、包装、运输、质量)不符合规定,甲方有权退苗木。乙方负责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数量相当的合格苗木,如乙方负责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数量相当的合格苗木,如乙方未能按时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合格苗木,则乙方应会给甲方苗木总价15%的违约金,本合同自运终止,甲有权另选供苗商。

  十、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不算违约,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所有苗木验收合格、付清所有苗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日

采购合同 篇8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主体资格]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

  二、[合同标的]

  1、供应的商品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购销商品确认单》。在合同期内,调整商品及价格时,以双方确认的《购销商品确认单》为准。

  2、甲方应当按《购销商品确认单》提交相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以及相关质量检验证明。有专利、注册商标标识的,还应提供国家颁发的有关证明。

  三、[商品质量]

  1、甲方供应的商品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2、甲方所提供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执行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3、商品若以甲方在订货前所事先提供的样品或双方在订货前约定质量、品种及规格的,则必须与样品或约定的相符。

  4、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保质期的 。

  5、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给予退货,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由乙方自身过错造成的除外。

  6、因商品的售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先行垫付的,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在甲方货款中直接抵扣或由甲方直接给付。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贯彻国家食品、化妆品等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乙方可对甲方提供的商品进行 次的定期抽检,由此产生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也可进行不定期抽检,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出具检验报告单。

  商品在销售过程中由政府专门机构依有关规定进行的质量检验,如检验部门收取费用的,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双方共担,不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

  由消费者投诉而送检的商品,检验后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上述检验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需提供政府专门检验机构合法收费凭证,并以凭证金额向甲方结算。

  四、[包装、条码]

  1、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外包装上显示注册商标或专利号的,应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2、乙方根据卖场情况就商品提出特殊包装的,甲方可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商品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条形码,并经由乙方设备验证可用。如需乙方代编条形码的,应在本合同后附加代编码服务条款,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五、[交货及验收]

  1、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双方约定地点,由________承担运输费用。

  2、乙方应当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______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自交付、验收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甲方应保证所供商品在保质期内______%合格率,如在实际销售中发生该批次商品部分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及时对未销售的该批次商品实行______%退换货,同时甲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六、[退、换货]

  1、考虑到商品的自然损耗和季节性差异,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商品退、换货率为______%,或在《购销商品确认单》中就不同商品约定不同的退、换货率。

  2、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退换货书面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______天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______天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 天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3、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6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4、下列情形下,甲方有权拒绝退货:

  (1)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毁损、变质或过期的;

  (2)乙方以调整库存、经营场所改造、更换货架等事由的。

  七、[商品损耗]

  甲乙双方都认同,商品在到达乙方后的仓储、上架、销售过程中存在着一定比例的自然损耗(不含乙方的自身过错)及质量抽检的样品损失,甲方愿意与乙方共同承担一定比例的损耗,双方约定由甲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损耗为购销金额的______%。

  八、 [对帐]

  1、对帐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______次,对帐日期为每月______日,对帐日______天。

  3、双方按照确认的书面对帐单按时进行对帐,如因乙方原因在规定的日期不能提供对帐单的,在甲方开具发票后,乙方应当依据销售清单和本合同先行给付无争议部分的货款。甲方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的时段对帐,可与乙方协商解决。

  4、对帐日前 天,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帐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九、[结算]

  乙方以下列方式结算货款:□ 现金 □ 银行转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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