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2022-05-18 采购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采购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采购合同 篇1

  爱安德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基本合同。

  第一条 基本合同与个别合同

  1. 本基本合同规定了甲乙双方之间采购交易的基本事项,适用于甲乙双方之间签订的所有个别合同,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基本合同和个别合同的约定。本基本合同与个别合同之间产生矛盾时,除非甲乙之间明确表示个别合同优先适用外,本基本合同优先适用。

  2. 个别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订单》。

  第二条 个别合同的内容

  甲乙双方应在个别合同中注明订货日期、标的物的名称、物料代码、规格型号、品番、数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到货检查及其他交货条件、采购内码以及货款金额、单价、付款方式等。依据实际情况,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可以事先对个别合同的部分内容另行规定。

  第三条 个别合同的成立与变更

  1. 甲方向乙方下达《采购订单》,乙方对此予以承诺后该合同成立。乙方不得接受任何非书面形式的订单。个别合同有规定的,个别合同优先适用。

  2. 乙方应于收到《采购订单》后____个工作日内签名回传,否则订单失效。

  3. 甲方下达的《采购订单》需经甲方有权人签名或加盖章后方为有效,乙方回传的《采购订单》需经有权人签名或加盖章后方为有效。授权委托书及章样另以附件的形式进行确认,发生变更时应事先提交书面通知。

  4. 甲方或乙方认为需要变更个别合同的,应立即通知对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因一方责任引起个别合同变更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5. 《采购订单》中任何项目发生变更时,变更一方需提交书面变更申请,注明变更原因,经甲乙双方授权人书面确认后方为有效。

  6. 以上条款同样适用于除《采购订单》之外的其它个别合同。

  第四条 产品的质量要求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经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样品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变更,甲方负责知会乙方更新有关图纸等,乙方应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因此引起的交期延迟,责任由甲方承担。

  2. 乙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国家环保法律规定及国家质量检验标准,特殊产品必须有国家特殊规定的质量认证书,并随货附带产品合格证书和质量检验报告等其他有关所供货物的文件。

  3. 乙方应于首次报价或操作人员、物料、机器和作业方法(以下简称4M)变更时无偿多送_____备品。以备甲方质量检查部门检查来料时做实验。个别合同有规定的,个别合同优先适用。

  4. 品质检查标准按国际通用的AQL检查标准进行检查。具体适用哪一款,由双方品质部门进行协商确定。

  5.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的品质保证期限(产品保修期限)为最少_____个月。个别合同有规定的,个别合同优先适用。

  第五条 品质保证

  1. 乙方应保证4M符合甲方要求,如有变更,必须提前书面报甲方确认。

  2. 乙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以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

  3. 乙方供货前应严格按要求自检,其检测项目不得少于甲方标准和图纸所规定的进货检测项目,并有书面记录。

  4. 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甲方有权中止乙方供货。

  第六条 运输与包装

  1. 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甲方之前的货物运输由乙方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货物灭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根据货物特点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

  3.对因运输与包装不当产生的货物灭失与损毁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交货

  1. 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个别合同所确定的标的物的交货期。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或延期交货的,应提前____天通知甲方,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

  2. 交货地点:甲方注册地之工厂仓库。个别合同另行约定交货地点的,另行约定优先。

  3. 乙方应依据个别合同,添附甲方指定的单据后交付标的物。

  4. 甲方在接受乙方交货的同时应向乙方开具收货证明,作为乙方完成交付的证明。标的物完成交付时起,标的物所有权发生转移。标的物完成交付前,除甲方责任引起外,由乙方承担风险。

  第八条 验收

  1.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附上《送货单》或甲方要求的其他单据。甲方收货人员确认数量及要求无误后在《送货单》上签名盖“收货章”确认。

  2. 《送货单》上必须注明甲方的物料代码、物料名称、采购内码、数量等事项。

  3. 甲方来料检查部门依据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案,并参照原样品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是否合格。

  4. 甲方对乙方产品所行使的检验,并不能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即使检验合格入库,但在甲方装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或者因标的物缺陷引起人身损害的,乙方仍应承担质量担保责任,并及时配合甲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以满足甲方正常生产的需要。

  第九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 甲乙双方应综合考虑每个标的物的规格、数量、交货期、货款的支付方式、质量、材料价格、劳务费、运费、市场动态及适当的管理经费以及利润等,协商决定交货价格。

  2. 初次报价及变更价格时,乙方均应向甲方提交书面报价单。

  3. 乙方应于送货次月之日前将《对账单》书面递交至甲方,经甲方确认,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按照甲乙方双方确认的付款时间付款。

  4. 因乙方原因,超过对账期未提交付款必需单据的,货款支付日期相应顺延至下个付款期。

  5. 付款条件、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见个别合同。

  第十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 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开具《品质通知书》给乙方。乙方应在___个工作日内回复对策报告给甲方。

  2. 乙方产品存在品质问题,甲方因生产要求不能退货,要求乙方来甲方选别或返工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邮件之时起,__小时内到甲方处理。

  第十一条 声明及保证

  1. 甲方与乙方共同保证各自企业符合以下条件:

  1.1. 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1.2. 双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1.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双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1.4. 双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1.5. 双方发生任何可能导致交货不能或付款不能的事件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2. 乙方确保本合同项下出售给甲方的货品来源合法,且不会对他人的任何专利、商标或版权等其它一切权利构成侵犯。

  3. 乙方确保提供给甲方的发票真实有效。

  4. 乙方确保所接受的业务在企业营业范围内。

  5. 乙方保证不向甲方工作人员或甲方工作人员指定的其他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好处。

  第十二条 保守机密

  1.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不能交货或有证据表明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品质通知书》后逾期未回复,每延迟一天,甲方按乙方当月货款的千分之一扣款。若一个月内回复对策存在敷衍、不切实际的情况超过两次,甲方按乙方当月货款的千分之二扣款。根据乙方回复改善对策,甲方有权不定期去乙方工厂查核,甲方若发现乙方未按对策执行,甲方按乙方当月货款的千分之五扣款。当月内同样的品质问题不能重复发生,若同样问题点有超过两次(含两次),每超过一次,甲方按乙方当月货款的千分之二扣除款。

  备注:本项扣款金额最低为人民币500元。

  3. 乙方存在品质问题,甲方因生产需要不能退货,要求乙方来甲方来选别或重工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要求的时间内到甲方处理。逾期未到,每逾一天甲方按乙方的当月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扣款。经过双方同意。如果乙方不能派人来甲方选别时,由甲方安排人员代为选别,乙方应承担每人每小时伍拾元人民币选别费用。

  4. 乙方所交货物品种、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5. 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百分之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7.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

  8. 违反第十一条有关规定,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支出的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公证费,以及对方可能被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判处先行赔付的赔偿款等。

  9. 乙方违反第十一条第三款及第五款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任何款项、单方面终止合同,移交政府机关及司法机关处理。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范围同第十三条第八款。乙方另需按甲方应付款余额的20%支付违约金。

  10. 其它:。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 甲方或乙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对方无须经催促等手续,可以立即解除本基本合同与个别合同:

  2.1. 违反本基本合同与个别合同,经过对方书面催告更正后,在规定期限依然未更正的;

  2.2. 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甲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2.3. 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等处分时;

  2.4. 受到第三人提出的查封、强制执行或拍卖的申请时;

  2.5. 自己或受到他人提出的破产、整顿、清算、重组的手续时;

  2.6. 决定解散、合并、分割、减资、转让营业的全部或重要的部分等时;

  2.7. 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履约能力的事项时。

  3. 如甲方在一年内无需求业务,则此协议自动解除。

  4. 协议一旦解除,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归还甲方所提供的模具、图纸、技术文件等。

  5. 协议一旦解除,甲乙双方应偿还一切债务。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 遇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六条 通知

  1.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邮件、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3. 一方出现通讯地址、企业名称、公司帐号、经营范围、分立或合并、减少注册资本、营业资格被停止等涉及履行合同的重要事项变更,应自变更之日起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 争议的处理

  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采购合同 篇2

  甲方(供货方):

  地址(住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主要负责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乙方(购货方):

  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 主要负责人:

  开户银行:帐号:

  税号:

  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供需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在合约期内向甲方采购商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品的供应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通过电子邮件以订单或通知单的形式向甲方发出将采购商品信息, 甲方收到乙方采购信息后即通过电子邮件向乙方进行报价,经双方达成一致后,甲方制作

  正式的购销单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确定。该购销单包含品种、数量、规格、价格等信息,也可以有其他约定,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传递。若乙方变更订单内容,需及时告知甲方。

  目前没有销售系统的情况下,双方通过购销单的形式确认订单,等甲方销售系统建立后,则通过销售系统上的操作确认的电子订单为准。

  二、商品的质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企业标准。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应商品时,双方可在订单上对该商品的具体质量标准进行约定。甲方在供应乙方商品的同时应当提交所供应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三、商品的价格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除必须执行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外,均由双方协商定价。

  2、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需要,甲方供应的商品交易价格以双方盖章确认的购销单或销售系统上的操作确认的电子订单为准,购销单或电子订单为每一具体商品供货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商品的包装方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包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通用方式。没有通用的方式,应当采取足以保护商品的包装方式,保证商品安全、卫生的运抵乙方。

  2、双方可在订单中订明具体商品的包装方式标准,乙方可要求在供应乙方的商品贴上货号、条码、标签。

  3、商品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供应商品的期限、地点、方式

  1、甲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向乙方供应货品。

  2、交货地点、时间和方式及异议期由具体的订单规定。

  六、检验的标准与方式

  对于甲方供应的货物,乙方在验收时采用本协议第二条之标准做为质量检验标准。

  七、货款结算方式

  1、双方以签字、盖章的购销单或销售系统上的操作确认的电子订单作为结算的依据。

  2、支付方式及货物所有权、风险转移: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双方按照方式()支付货款.

  (1)批量购货:乙方支付批量货物的货款给甲方,甲方收到货款后,此批量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此批量货物的风险同时转移至乙方,甲方的交货义务即视为履行完毕。乙方可自行到甲方处提货,或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发货给乙方。如乙方寄存货物在甲方仓库,乙方需支付相关的仓储费用,除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寄存的货物发生毁损外,该货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2)即时购货: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安排发货给乙方,自乙方签收后该商品的所有权及风险发生转移给乙方。

  3、支付凭证以乙方提供银行转账水单为准,结清以款项到账为准。

  4、双方确认甲方的收款账号信息为:

  (1)甲方银行账户信息:

  甲方户名:

  甲方账号: 甲乙双方如需变更银行账号,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提及,否则本合同的金额皆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对乙方开放系统相关库存、销售帐号,让乙方及时掌握库存、发货情况,且甲方应保证向乙方提供充足货源并及时发货。

  (2) 合同有效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提起追偿。

  (3) 甲方指定(身份证号:_ _)与乙方对接, 对接人信息如下:

  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注:如甲方指定对接人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承担未 能及时通知乙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提前向甲方通报相关销售计划,以便甲方妥善安排发货,大型活动(暂定单日订单超过 单的)必须提前 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协调海关等部门做好发货放行事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在自己的平台上销售甲方提供的货物的售后及其他纠纷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详细记录退换货记录,并在三日内通知甲方。

  (3)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合同供应的商品,因乙方拒收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4)乙方指定 (身份证号: )与甲方对接,对接 人信息如下: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注:如乙方指定对接人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承担未能及时通知甲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十、违约责任

  (1) 因单证及产品原因导致国家相关部门的处罚,由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违约金、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

  (2) 因乙方提供错漏信息原因导致甲方未及时发货或错发漏发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 责;

  十一、不可抗力:

  (1)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然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2) 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通知对方。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双方认可的解决

  方案,尽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降至最低。因不可抗力造成合作不能如期完成,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十二、其他的约定:

  1、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

  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签约代表:

  日期:年月日

  乙方: 签约代表: 日期: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

  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提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

  5.现场卸货由 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 元/ 。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采购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开拓甲方系列高档茶叶的销售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诚信、开拓市场、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确定销售关系:

  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确立销售关系,不经甲方特别书面授权,乙方只有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乙方无权代甲方做出任何承诺或立下任何债务。

  2、乙方与甲方的合作性质为经销商。

  二、销售区域、期限:

  1、乙方销售甲方产品,仅限于在(以行政区域划分)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超出该区域进行销售。

  2、乙方若需开辟其它区域市场,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授权。

  3、销售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销售产品:

  1、销售产品为甲方现有等系列产品(以下简称产品),质量及包装标准以产品生产企业标准为准。

  2、甲方开发其他新产品,将另行通知乙方具体销售政策,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可另行签约或以本合同为准。

  3、乙方同意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销售产品(价格体系见附表)。

  四、销售目标:

  1、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完成销售目标(指乙方累计购货金额)(见下表)。乙方合同期限内进货金额不得低于万元/年。分月销售目标分解(见下表)(以当月25日前货款到甲方账上为准):(单位:万元)

  2、乙方须完成销售目标,如乙方连续三月购货低于销售目标金额的70%,或至该月累计未完成目标的70%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备注:全年分解应按上表所列比例。新开户商家第一次进货,应在此次基础上增加20万元作为首批进货。)

  五、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订购产品需将订货总金额的全额货款以现金或汇票先行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六、交货和运费方式:

  1、交货时间:甲方在确认货款到账后十天内发出货物,若乙方订货超过1000件,甲方以不影响乙方销售为原则分批分期发运。

  2、运输工具:经甲乙双方同意以经济安全的运输工具为主,运输手段和工具的选择由甲方决定,但一天以上的长途运输工具以火车运输为主。

  3、费用承担:本合同所列双方结算价格已包含货物运到乙方所在地最近铁路到站运费以及货运保险,到站后费用,如中转费、掏箱费、装卸费、短途运输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提货验货:乙方提货时,货物破损低于3‰为正常运输破损,损失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货物破损超出3‰,应凭铁路部门和保险公司有效证明文件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协助乙方进行索赔,超过五日视为乙方无异议。

  5、乙方在领货凭证上签收后,产品所有权即从甲方转到乙方。

  若无甲方书面签章公文许可,甲方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调货或借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铺货及货款回收风险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乙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传真或邮寄)给甲方,并详细列明所收货物品项、数量及金额;收货后三日内未通知甲方,视为甲方交货正确。

  七、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权利:

  (1)对乙方的经营状况,价格执行情况、货物流向有权实施监督管理。

  (2)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如发现乙方在市场运作中有不规范或配合不力的情况,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议,直至终止合同。

  (3)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和成本调整产品价格。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无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对乙方对于调整产品价格提出的任何主张不承担责任。

  2、责任:

  (1)甲方提供之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白酒行业产品质量生产标准,并保证长期、稳定的产品质量。

  (2)协助乙方做好市场营销工作。

  (3)兑现以书面形式所承诺的各种支持、包括给乙方的补偿、奖励、促销品、广告及营销推广支持。口头承诺无效。

  (4)按照乙方的订货要求(货款到甲方账户后),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发运。

  (5)如产品滞销是由于甲方供货延迟或根据合同约定甲方提前终止合同时,乙方剩余产品由甲方按原到岸价(根据甲方供货时出具的单据,货号和批次确定)全部收回,使乙方真正实现零风险经营,但包装必须完好无损(以件为单位)。

  (6)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时,须提前一个月以正式书面通知乙方,书面通知应作为合同附件存查。

  八、乙方的权利、责任:

  1、权利:

  (1)如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乙方可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货,经国家质检部门确认后,可以退货。

  (2)有权提出对推广市场有益的经营建议。

  (3)甲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日内据具体事宜进行书面答复,若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做出书面答复,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责任:

  (1)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甲方产品的销售,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组建15人以上的营销队伍,配送工具应即时到位,并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迅速提高服务终端能力。

  (2)乙方应缴纳一定金额的市场管理保证金,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在双方协议的销售配送区域内销售,不得擅自越区销售和低价销售。(见第九条)

  (3)产品销售应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产品通路价格(附价格表),如需调整价格应以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严禁低价恶性倾销或刻意高价销售。

  (4)乙方不得销售假冒甲方产品及成吉思汗系列产品商标、专利之任何侵权产品,如发现有假冒伪劣产品出现,应在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传真或信函),并协助甲方进行打假活动。

  (5)乙方应积极、主动地搞好营销工作,努力完成双方确定的集团购货销售任务。

  (6)做好促销活动的协调、配合工作,包括各职能部门及终端的协调,协助对活动礼品、品尝酒、形象小姐的管理。

  (7)严格执行双方确定的任务量和各月订货计划,并作好市场销售预测,确保足够的产品库存,防止市场断货现象发生。

  (8)严格按照合同确定的终端数和目标进行铺货(铺货目标见附件)。

  (9)乙方应按月提供产品销售报表、库存及对乙方进行考核所需的资料。

  (10)乙方与终端签订销售协议时,必须明确给终端配送的白酒产品,应包括成吉思汗所有系列酒,并主动协助成吉思汗系列酒的销售。

  (11)乙方应收集或配合甲方人员收集的当地市场动态,竞品信息、资料传给甲方。

  九、市场管理保证金和保证金管理:

  1、乙方承诺应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向甲方缴纳市场管理保证金万元,未按期缴纳保证金本合同自动终止。

  2、保证金扣除:

  (1)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到批发市场,如发生,甲方第一次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第二次有权扣除30%,第三次有权扣除全额并终止销售协议。

  (2)乙方应按双方约定价格向各级客户销售产品,如低于该价格,第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第二次有权扣除30%,第三次有权扣除全额并解除销售协议。

  (3)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售到约定区域以外的市场,如发生,第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第二次有权扣除30%,第三次有权扣除50%并解除双方的销售协议。

  (4)乙方将甲方产品与仿冒、假劣产品搭配销售,或恶意低价销售冲击甲方重点市场的,甲方有权一次性扣除乙方全额保证金并解除双方销售协议。

  3、对乙方市场管理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市场管理保证金不计息。

  5、市场管理保证金退还: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无上述违约行为,甲方应于合同终止后10天内全额返还乙方保证金;否则,双方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结清余下保证金。

  十、商标及其它知识产权:

  甲方的注册商标、专利、公司名称等一切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虽有本合同签订,但甲方并未授权乙方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专利、公司名称以及其它甲方所享有的知识产权,除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则,方将依法追究乙方侵权责任。

  十一、签名及盖章:

  1、本合同或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或附件)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双方权利义务所达成的新约定,均应为书面形式并有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否则,该合同或文件无效。

  2、所有甲方驻乙方区域业务人员或其他人员的行为必须以本合同为准,对超出本合同约定且无甲方特别授权的任何行为产生的后果,甲方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均不得以对方业务人员或其他公司员工的口头承诺作为改变本公司约定事项的依据,若确需增加内容,须经双方同意,且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公章作为合同附件。

  3、乙方在未取得甲方书面盖章公文同意时,任何甲方人员向乙方的借贷行为均属于其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乙方有权向该个人追索其个人欠款。

  4、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汇出首批进货款,超过期限视为自动放弃,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协商、确定首批进货金额不低于万元。

  十二、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价格和区域的约定,可以根据第九条的约定处理。

  双方的任何一方行为构成为违约,对方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3、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合同解除。约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视为违约,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精神执行。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将取代合同生效前的双方的所有洽谈协议和以前甲、乙方签订的各类合同和约定。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形成合同附件,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甲、乙方在经营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和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4、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采购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收购海参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海参交售品种、数量、价格

  乙方全年向甲方交付鲜海参 40000.00公斤,其中:

  分月分旬交售的品种、数量、日期由双方另行约定。

  海参收购价格:甲方以不低于保护价的价格进行收购,或由双方于收购前按海参等级和收购时市场收购价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保护价。

  二、 质量要求

  1.符合《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三、收购时间、地点与方式

  海参交售时间由双方协商,甲方须提前一天提出次日应交售的品种、数量,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交售量与预约允许上下浮动5%。

  收购地点:公司院内

  运输方式与费用分担: 甲方自负。

  四、结算方式和期限

  海参交售当天即按验收凭单支付价款,最迟不超过 10 天。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当于收购当天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海参质量进行检测;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海参款。

  3.确定海参等级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未有国家标准的,

  按双方约定的标准,不得任意压级压价。

  4.有权拒收乙方交售的不合格海参,但必须向对方说明理由。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按照海参用药规定施用药物,严禁对海参使用高残留、超标药物和催生剂。

  2.保证按合同约定的品种和数量养殖海参。

  3、海参生产如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七、甲方违约责任

  1.没有按时按量收购,造成海参变质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

  除赔偿乙方的损失外,应向乙方支付该批海参总价值12 %。

  的违约金。

  2.逾期支付海参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八、乙方违约责任

  1.非因不可抗力,未完成当季/月合同总数量的%,应向甲方支付未完成部分海参总价值5%的违约金。

  2.交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海参,应按每百斤付违约金。因此造成人身伤亡,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售海参,不以乙方违约论,甲方应据实减少甲方所承担的交售数量。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2种方式: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一 年,自 20xx 年1月1日起至2xxx年12月 31日止。合同期满后,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订购合同。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时间: 时间:

采购合同 篇6

  公司为进一步规范销售合同文档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实现销售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度

  所指的合同档案是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形成的各种来往合同、协议、订单、确认书、价格变动函等(包括巨盛、中能、舒尔茨、内贸、外贸)。

  二、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收取相应客户的资质、往来的调查表等,也属本管理制度的归档文件。

  三、合同档案管理原则

  1、公司经营产品的采购、销售均须订立合同。

  2、业务合同归档、保管、建立档案,由销售部管理,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

  3、销售部指定专人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整理、保管公司所有销售业务合同文档。

  四、合同章管理原则

  1、公司统一发放合同章,属销售业务使用的合同章发放到销售部。

  2、业务合同章除因工作需要留一枚由驻马钢办事处保管外,其余均由指定人员保管。

  3、各业务部门、业务人员用章时应填写用章登记表,并附上用章的文本原件或复印件,交由销售部经理签字后方可使用。若因工作需要带合同章外出时,须办借用手续,使用完毕后即行交回。

  、合同文档的管理要求

  1、合同文档管理可以按“公司合同管理”中“合同编号”规定进行分类编号。

  2、保存的合同文档每半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合同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合同档案的登计、监督工作,要以原始记录为依据,编制合同统计清单。

  4、合同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同检索工具,以便有效地开展合同文档的查询、利用工作。

  5、各业务员可查阅合同文档,确因工作需要须借出查阅,须经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合同原件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借。

  五、附则:

  1、本制度自审批通过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解释。

  六、附件:《合同档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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