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书

2022-04-29 保密协议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各种协议频频出现,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保密协议书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保密协议书 篇1

  协议编号:________

  甲方: 乙方:

  本协议所称“双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指甲方或乙方。

  甲乙双方在电影《》合作中涉及剧本、有关合同、意向书、会议纪要、备忘录、客户名单等具有保密性的信息问题,为避免双方相互提供的己方的秘密信息被对方透露给他人,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及其他损失,经友好协商,就相互提供的秘密信息的取得和保密等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密信息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剧本、剧本大纲或剧本策划案(包括但不限于故事架构、情节线、人物关系)等。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客户名单、客户品牌内容营销具体内容(含情节、声音道具等表现形式)、方案、价格及有关数据,内部管理信息。

  3、双方之间的合同书、协议书、意向书等对双方权利义务、约定事务具有确定性意义的任何文件。

  4、双方确认并承诺: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属于提供方合法拥有,另一方的接收视为对提供方拥有相关知识产权的认可。

  5、一方在获得对方的上述信息之前或之后,该等信息已经被公开的,则该等信息不构成保密信息。

  6、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口述、文字、图表、图像、电子文件等。但如以口头形式提供的信息属于保密信息范围时,提供方应向另一方事先明确告知其保密性,并在披露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备忘。

  7、保密信息同样包括一方从第三方得到的对方的相关信息。

  第二条保密措施

  1、一方获得对方的保密信息时,应当由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2、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任何将对方保密信息用于其他用途的行为均被视为对保密义务的违反。

  3、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或双方约定以外的任何目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第三方或者对方未许可接触/披露的其他工作人员等进行披露、泄漏、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复制、转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其知悉该等信息,亦不得擅自利用或者许可任何第三方利用对方的保密信息。

  4、一方应当妥善保管对方的保密信息,如若发生丢失或泄露,应当立即告知对方,双方共同研究采取补救措施。

  5、任何一方对任何信息是否应予保密不确定时,均应按照保密信息采取措施予以严格保密。

  6、信息提供方有要求时,信息接收方应将保密信息销毁或归还给信息提供方。但根据双方的约定,信息接收方有义务提供该信息时除外。

  第三条保密期限

  1、若双方未能就转让交易达成一致而终止谈判或虽然双方已签订转让交易协议,但在协议履行完毕前经双方协商而终止履行时,一方应当将已获得的对方的保密信息全部地、完整地归还对方。

  2、双方合作因任何原因解除或终止后,按照本协议规定对于在本协议终止前所披露的信息和文件的保密义务不受影响,而将继续有效,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除非相关信息已被公开或发生本协议第4条约定的情形。

  第四条违约责任

  若因各种原因致使转让交易谈判没有如期进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均应遵守本协议,否则,若因此造成另一方损失时,应向另一方赔偿损失,该等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一方的直接损失、有证据证明的间接损失及因此而实际付出的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诉讼费等。

  第五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之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保密协议书 篇2

  立协议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缘乙方可能成为甲方相关计划(「本计划」)之协力厂商,甲方可能将有关之机密信息事先掲露或提供予乙方。

  为保护甲方机密信息之秘密性、确保该等机密信息仅供评估或执行本计划之使用,经双方商议后约订如下:

  第一条、机密信息

  1、本协议书所称之「机密信息」,系指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受雇人、受托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乙方揭露、交付、出示或允许乙方知悉或取得之关于甲方或甲方合作厂商或客户之任何技术信息与商业信息,不论该等信息是否已藉由文字、声音、图形、展示或其它任何形式表现,亦不论其是否以书面或电磁记录形式储存。

  2、甲方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它使用人为进行本计划,于洽商过程中向乙方所揭露之关于甲方及甲方合作厂商之业务内容、营销及产品开发计划及构想等,包括且不限于甲方与其合作厂商合作之事实及其合作内容等,均视为甲方之机密信息,不论该等信息系以何种形式表达或附着于何种媒介之上。

  3、本协议书所称之技术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与软硬件技术、研发、产品开发设计、及与产品制造有关之技术信息。

  4、本协议书所称之商业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价格、业务计划、营销计划、合作厂商数据、客户数据、人事数据、财务数据、以及双方为本计划之洽商所提出或讨论之合作方式、条件、约定内容等。

  5、本协议书所称之机密信息,不包括下列各项信息:

  ⑴、乙方能以书面文件或记录证明在双方开始洽商本计划前,即已为乙方所知悉或成为公开信息者;

  ⑵、非因乙方之故意泄密而成为相关大众所周知者;

  ⑶、经甲方之书面同意而揭露之机密信息

  ⑷、在未违反本协议书之情形下,乙方能以书面文件或记录证明未使用甲方之机密信息而独自开发取得之信息。

  ⑸、依法律之规定或法院之命令或要求,而必要揭露者。惟接受上开命令或要求之当事人应在法令所许可之范围内,事先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之保护措施。

  第二条、保密义务

  1、乙方同意,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计划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机密信息,均仅得为评估或将来执行本计划之目的而使用。除为本计划之目的外,乙方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供作其它目的或用途之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揭露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惟乙方之在职员工、代表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如事先已与乙方签订足以保护本机密信息机密性且保密义务及责任不低于本协议书之合约,且其在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知悉机密信息之必要者,不在此限。乙方如嗣后另有其它人员在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知悉机密信息之必要者,亦准用上开程序办理。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者,甲方得随时取消、终止或解除甲方与乙方间之合作关系、订单或契约,无庸对乙方负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甲方并得向乙方请求本协议书规定之违约金及其它损害赔偿。

  2、乙方依前项约定将机密信息提供或揭露予其员工、代表人、代理人等参与本计划之必要人员时,应担保该等人员均将同样遵守乙方依本协议书所应负之义务,对于该等人员违反本协议书之行为,视为乙方自己之行为而负其责任。

  3、乙方同意,对于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计划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机密信息,应与其它数据区隔存放,以免混淆。乙方如事先未取得甲方之书面同意,不得逆向解析(reverseengineer、reverseassemble或de-compile)机密信息。乙方应采用下列两种注意义务之较高标准,并采取必要且适当之措施,维护其秘密性:

  ⑴、乙方用以保护其珍贵资料或财产之注意义务;或

  ⑵、本地同类业务厂商或公司用以保护其机密信息一般采用之合理注意义务。

  ⑶、如乙方发现任何人不当使用机密信息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充分合作,以利甲方取回遭不当使用之机密信息,或防止不当使用之情形继续存在。

  第三条、本协议书之效力、权利归属

  1、本协议书签署后,不论双方是否继续洽商本计划、事后是否签署任何正式合约或协议,均不影响本协议书之效力,即使双方为本计划所签署之合约事后因故终止、解除或消灭,亦不影响本协议书之效力。

  2、甲方因本计划所揭露或提供之机密信息,其数据所有权、专门技术或知识、营业秘密、商标、专利、以及其它知识财产权等,仍为甲方所有。该等机密信息不因揭露或提供予乙方、或因本协议书之签署而成为乙方所有;乙方亦不因此而取得机密信息之任何授权或其它法律上之权利。甲方并不因本协议书之签订而将甲方专有之相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光罩(电路布局)权或其它知识财产权授权予乙方。

  3、非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重制或影印甲方因本计划所揭露或提供之机密信息。乙方应依甲方之要求,至迟于确定本计划不进行、合作关系完成或合作关系终止后、或于甲方书面通知到达之次日起10工作日内,由乙方负担费用,返还所有甲方机密信息之原件、副本、重制本及节录本。甲方亦得要求乙方自行将机密信息销毁或删除;乙方并应于销毁或删除完成后立即出具切结书予甲方,叙明其已完成该事实。

  第四条、其它约定

  1、甲方不因本协议书之签署,而负有揭露或提供任何特定机密信息予乙方之义务,亦不担保其因本计划所提供或揭露之信息之完整性、正确性或合目的性。乙方并明了机密信息必然会含有诸如印刷错误、计算错误、缺漏或其它形式的错误。基于此,乙方如发现上开错误应主动通知甲方,以维持甲方提供信息的正确性。

  2、于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得以书面之通知径行终止本合约:

  ⑴、乙方违反本协议书之任何约定。惟甲方如认定该违反系属轻微,甲方得先定期限,要求乙方改善。

  ⑵、乙方无法支付其日常费用、停止进行其惯常业务或申请进行破产或类似程序。

  ⑶、乙方将其现有资产超过50%部份,转让予第三人。

  ⑷、乙方为第三人并购或与第三人合并。

  ⑸、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第二条第1项之规定者。

  ⑹、乙方或上开第二条第1项乙方在职务上或业务上知悉机密信息之员工、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或参与本计划之必要人员因涉及诈欺、虚伪陈述、妨害秘密或其它类似犯行而经司法机关追诉者。

  3、基于乙方充分认知甲方保护相关机密信息之迫切需求性,故如甲方发现乙方或其员工、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及其它参与本计划之必要人员有泄密情事,而拟透过财产保全、诉前责令停止侵害行为等保全程序或先于执行程序获得实时救济时,乙方同意免除并抛弃甲方预供担保之义务,甲方得仅以释明请求法院准为上开裁定。

  4、本协议书中任何条款倘相互抵触或与法令相抵触时,视为无效;其无效仅限于与法令相抵触部份无效,不影响本协议书之其它部份。

  5、双方不因本协议书之签署而具有合伙、雇佣或相互代理之关系。除就本计划正式签署采购、委托或合作合约外,双方为洽商本计划所为之任何讨论及机密信息之揭露或提供等,均不得解释为双方已就本计划达成合意或承诺。

  6、本协议书权利义务之免除、限制、转让、增删、修正或修改,应由甲方和乙方合法授权之代表人以书面签署之文件为之。非经他方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亦拘束任一方之继受人或财产管理人。

  7、本协议书之保密义务于生效日起5年内有效,乙方应依约负保密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业务关系之解除、终止、撤销、无效或不成立而免除或失效。

  8、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书之保密义务时,除应依法负损害赔偿责任外,并需支付甲方违约金计:人民币100万元整,乙方并应当承担甲方因执行本协议书之的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9、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应依甲方所在地法律解释及补充之;双方因本协议书之履行或不履行所生之争议,应本诚信原则尽力协商,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五条、附则

  1、本协议书于双方签署时即生效力。

  2、本协议书壹式贰份,每份皆为正本,双方各执乙份为凭。

  立协议书人: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协议书 篇3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披露方):____________

  乙方(接受方):____________

  简述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经或即将披露有关______________的资料,这些过去、现在或后来披露给接受方的资料以下称为披露方的“产权资料”

  有效条款

  1.对披露方披露的产权资料,接受方在此同意:

  (i)严守产权资料机密,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保护该产权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机密材料所采用的措施),

  (ii)不泄露任何产权资料或源自于产权资料的任何资料给任何第三方,

  (iii)除用于内部评估其与披露方的关系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产权资料,以及

  (iv)不复制或颠倒设计该产权资料。接受方应争取其接受产权资料或能接触产权资料的雇员、代理、和分包商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或类似的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2.未准予任何权利或许可的条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披露后五年以后的任何资料,也不适用于接受方能说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资料:

  (i)已经或正在变成(不是通过接受方或其会员、代理、咨询单位或雇员的不正确作为或不作为而导致变成的)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或者

  (ii)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披露方收到资料之前已经拥有或熟知的资料,除非接受方非法占有该资料,或者

  (iii)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给他的资料,或者

  (iv)未使用披露方的产权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资料。只要接受方采取勤勉合理的努力来减少泄密且允许披露方寻求保护令,接受方可以应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资料。

  3.任何时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产权资料和文件、或包含该产权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给披露方。如果该产权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中,则应销毁或删除之。

  4.接受方理解本协议

  (i)并不要求披露任何产权资料或者

  (ii)并不需要披露方进行任何交易或发生任何关系。

  5.接受方进一步承认并同意,对于提供给接受方或其顾问的产权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个主管、官员、雇员、代理或顾问现在或将来均没有进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证,并且现在或将来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接受方应自己负责评估该产权资料。

  6.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享受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业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7.本协议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辖(如披露方所在地不只一个国家,则为其总部所在地)(“地域”)。双方同意将由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提交给地域内的非排他性法庭审理。

  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披露方单位(甲方):(盖章)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方单位(乙方):(盖章)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协议书 篇4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协商一致,为确保相应工作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并防止上述保密信息被滥用,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信息

  1、相关工作中涉及的技术信息、技术资料、图纸等;

  2、相关工作承担者之间往来的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

  3、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4、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各有关当事人拥有的知识产权(已经公开的知识产权信息除外);

  5、经甲乙双方在该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二、保密期限

  聘用合同期内即解除聘用合同后的 年内。

  三、乙方的保密义务

  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四、保密费用

  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的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五、违约责任

  接受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而对披露方的“保密资料”为任何披露的,接受方一经披露方要求,应立即停止任何违反本协议义务之行为,并采取一切合理手段消除由此引起的任何不利影响。

  六、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由争议一方或双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保密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迅速提高办公效率,甲方决定使用乙方提供的速记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一、速记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速记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速记价格:

  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义务

  1.保证乙方人员顺利进入现场,并提供电源插座、桌椅、会议流程、嘉宾名单。

  2.将座位安置在有利于记录的最佳位置。

  3.如现场允许,对重要内容进行实况录音,以防发生意外情况时进行补记。

  4.甲方接到速记文件后,应及时检查文件是否完好。

  5.如会议时间较长应负责乙方速记员的工作餐,市区外应负责乙方的食宿和交通。

  6.若出现变故,应在速记服务开始前一天告知乙方。

  五、乙方义务

  1.保证提供约定数量的服务小组,并按时到达服务现场

  2.根据速记对象的讲话实时进行中文速记,并保证记录质量。

  3.由于中国汉字的特点,在记录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同音字词,但乙方尽量避免。

  4.速记结束后,乙方即将内容拷贝给甲方。

  5.如甲方认为有必要对会议现场录音进行重新整理,乙方将无偿进行整理。

  6.对速记内容进行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交他人。

  六、结算

  1.会议结束后,甲乙双方确认速记服务的时长和费用。

  2.乙方在甲方支付服务费用时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发票。

  七、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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