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书

2022-04-25 保密协议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保密协议书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保密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鉴于双方正在进行 业务项目;

  鉴于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

  鉴于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商业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秘密来源

  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并,

  甲方从乙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保密义务

  对拥有方的商业秘密,接受方在此同意:

  1] 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 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 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以及,

  4] 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接受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例外约定

  商业秘密拥有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

  1] 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2] 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拥有方收到技术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3] 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他的资料;或者,

  4] 未使用拥有方的技术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返还信息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商业秘密拥有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

  保密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五年。

  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其他约定

  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

  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业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保密协议书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

  除在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的条款之外,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有关保密和竞业禁止的若干事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保密义务

  1.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以及解除/终止日后的竞业禁止期内,均不得为其个人利益使用或者向其他个人或单位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并且应当始终尽全力防止保密信息被披露。

  1.2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以及终止日(定义见下文)后的一年内,任何由员工独自或者与他人一起创作或者开发的创意、作品、发明、创造、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商业秘密和专有信息的著作权、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以及所有权(“知识产权”),只要这些知识产权与员工在公司的职责或公司指派给其的任务有关,或者是利用公司的资金、资料、技术秘密和技术条件创作或开发而成,则该等知识产权均归公司所有。另外,本条的规定对员工的继承人和受让人有约束力。“终止日”是指本合同因期满未续约而终止之日,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终止或解除之日。

  1.3保密内容,包括:

  1.3.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客户基本信息、客户调查报告、客户贷款信息、成交或商谈的保费价格;

  1.3.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份构成和投资情况、公司近远期发展战略、经营方针、重要决议、投资方案、投资决策意向、市场分析、广告策略、与公司经济利益关系重大的研究开发项目和计划、经营管理策略;

  1.3.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

  1.3.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程序、数据库、研究设计开发记录、业务操作流程、操作手册、担保费率计算说明、技术方案、技术数据、技术文档、科研成果、相关函电等。

  1.4保密范围

  1.4.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操作的;

  1.4.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1.4.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1.4.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1.5乙方同意保持所有甲方所了解到或可能了解到的第三方的保密信息或技术秘密处于最严格的保密状态,除非为履行乙方为甲方所进行的工作任务且符合甲方与该第三方的协议外,不向任何个人、企业或公司披露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或技术秘密。

  第二条:竞业禁止

  2.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兼职从事其他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工作,不得参与其他组织对甲方的商业竞争;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甲方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乙方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甲方所有。

  2.2如果乙方意图被一家从事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机构聘用,或直接或间接进行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任何业务,则其须获得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

  2.3在合同期限内,员工不得建议或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试图说服或促使公司或其关联方、股东、客户及商业伙伴(例如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银行)的雇员接受其他个人或单位的雇佣,或离开公司或其关联方、股东、客户及商业伙伴。

  2.4甲方将在竞业禁止期限内向员工按月支付相当于员工月基本工资25%的数额或法律要求的竞业禁止补偿的最低数额作为当月的竞业禁止补偿金,除非甲方在竞业禁止期限届满之前不再要求员工遵守竞业禁止义务。

  第三条:违约责任

  3.1在合同期限内,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可要求其赔偿,赔偿金额相当于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元。若违约责任发生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可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并不予提前通知。

  3.2乙方承认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可能会给在甲方造成无法挽回且不能通过金钱赔偿予以弥补的损失。因此,如乙方违反或威胁违反本合同,甲方除其它救济之外还有权申请禁制令或类似强制措施,且乙方在此放弃任何关于甲方存在其它救济方式的抗辩或任何其他可能阻止甲方申请实际履行或任何其他救济方式的抗辩。乙方承认除适用法律为乙方的任何限制之外,其还应遵守本合同项下对乙方的任何限制。

  3.3本协议与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存在直接冲突的,按国家法律规定处理。

  第四条:其他

  4.1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4.2甲方拥有对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

  4.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密协议书 篇3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能够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供给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能够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职责。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能够经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经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坚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乙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____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

  (a)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________。

  乙方同意就甲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种:

  (a)甲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______元。

  (b)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研究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所以而承担侵权赔偿职责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能够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八条: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供给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甲方离职之后是否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则乙方不得限制甲方从乙方离职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第九条: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能够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能够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景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甲方解聘。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贴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能够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资料,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立合约人签字、盖章: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

保密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乙双方正在就 项目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1、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3、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第三条 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四条 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关系终止或解除后 年内有效。

  在保密期限内要给保密方保密费用。

  第五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 协议效力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保密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鉴于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有接触、了解、利用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之便利和需要,为保证甲方的商业秘密不被泄露或被用于乙方工作之外的用途,明确甲乙双方当事人关于保护商业秘密的权利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结合相关地方规章,签订本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定义

  1、商业秘密

  本协议所涉之商业秘密是指,本合同列明的以及其他甲方未公开的、能够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信息和材料。甲方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合作伙伴等,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也属于本协议规定的商业秘密。

  2、技术信息

  本协议所涉之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研发战略、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关键算法、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源程序、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等。

  3、经营信息

  本协议所涉之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信息、客户名单、分销网络、销售价格、行销计划、广告策划、竞争策略、采购信息,采购渠道、进货价格、供应商名单、管理信息、财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资料等。

  4、载体

  本协议项下载有商业秘密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传统纸质载体及u盘、硬盘、光碟、网络存储空间等存储介质载体等。

  5、任职期间

  本协议项下所指之任职期间是指,乙方进入甲方的工作场所、理解甲方指派的任务、或进入甲方指定的工作场所之日(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日期的,以最早之日起计)起至乙方实际离开甲方的工作场所、任务结束或离开乙方指定的工作场所之日止(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日期的,以后一个为准)。

  6、离职期间

  本协议项下的离职期间是指,乙方离开甲方的工作场所或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以后的期间。

  7、全部经济损失

  本协议所称的全部经济损失是指,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或侵权行为导致相对人蒙受的以下经济损失或费用之和,包括但不限于因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职责导致的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因商业秘密被泄露而丧失的商业机会中甲方可预见的利益、甲方为了维护合法权利所支付的调查费、公证费、取证费、律师费、车旅费及诉讼费、仲裁费等。

  第二条:商业秘密归属原则

  1、乙方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甲方指派业务所构成的商业秘密归甲方所有。

  2、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乙方因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时构成的知识产权也归甲方所有。

  3、依照法律规定,如果一项知识产权应归乙方所有,可是如果乙方完成该项知识产权时使用了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仍对对前述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如果在申请相关知识产权的专有权时不可避免地要公开相关商业秘密时,乙方必需在对外提交任何有关知识产权的说明前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第三条:保密义务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必需对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任何前述信息的部分或全部经过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不得自行或与他人串通利用前述商业秘密,直到前述商业秘密被甲方公开。

  2、若前述商业秘密经由非正常的渠道被甲方以外的人公开的,乙方也应继续依本协议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3、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保密规章、制度。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情景下,乙方应当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及谨慎的态度,并依理性人的标准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对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乙方应遵循如下的保密行为规范。

  (1)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复印、摘抄、随意或恶意拿走与商业秘密相关的文件、电脑软件、电脑、笔记本、U盘及其它储存介质、电脑硬件等任何资料与物品。

  (2)在离开甲方及甲方指定工作场所时,乙方应将其持有的任何承载与商业秘密有关的文件资料、文字资料、光盘等妥善保管,锁入甲方办公场所内的办公桌或文件柜,并确保桌面、影印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公用电脑等处没有遗留任何前述资料或物品。

  (3)除工作需要外,甲方不能经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或资料发送给任何第三人。在因工作需要的场合下,需要经过电子邮件发送前述相关信息或资料的,应当经过由甲方供给的邮件地址发送,不能使用个人的邮箱地址发送。

  (4)如果乙方遗失了前述资料或物品,应当立即报告甲方相关主管人员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理解任何外部机构的访问,向其供给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关于商业秘密的任何资料或信息。

  (6)乙方不得将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作为闲谈话题。

  (7)在甲方办公场所内接待有关客人时,乙方应严格禁止来访客人随意进入甲方办公区。

  (8)乙方不得自行或诱导第三人经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商业秘密。

  (9)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4、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并应当遵守以下竞业限制义务:

  (一)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或类似的业务,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包括以专职或兼职的方式到相关公司工作,或成为相关公司股东等;

  (二)不得受聘于与甲方同类或类似行业的市场经济主体(包括正式聘用或以其他方式供给劳务、指导、咨询、顾问等方式);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或协助他人劝诱甲方其他员工离开公司;

  (四)不得直接或间接影响或试图影响甲方的客户关系,将甲方客户引导与乙方或其他方私下交易或达成交易意向(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意向客户、正式客户、已合作过的客户等);

  5、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知知识时,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承担仍属秘密部分的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

  6、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在离职之后乙方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商业秘密依本协议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7、乙方发现甲方其他工作人员存在不贴合保密规范的行为、不足以保护商业秘密的行为,或已经导致相关商业秘密受到侵害的行为时,应当及时告知甲方相关主管人员。

  8、乙方发现商业秘密或与商业秘密相关的信息已经泄露或受到侵犯时,应当及时告知甲方相关主管人员。同时,乙方应当采取相应合理措施阻止前述商业秘密进一步受到侵害。

  第四条:载体控制

  1、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记录了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文件、资料、图表、数据、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当妥善保管这些载体,确保载体内的前述资料或记录不会被他人知晓。

  2、非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随意移动前款规定的载体,或从前述载体中复制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文件、资料、图表、数据、报告等资料和记录。

  3、若记录着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和记录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乙方应当在离职或甲方要求时返还这些载体。但当前述信息和记录能够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能够由甲方将相关信息和记录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相关信息和记录消除,然后将载体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职责

  1、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应当赔偿甲方所以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违反本协议中任一条款时,均应视为乙方严重违反了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

  3、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相关义务,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如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则甲方保留进一步要求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职责的权利。

  4、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无论给甲方造成多少损失,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本违约金不视为对甲方的损失赔偿,甲方可依据损失向乙方主张赔偿职责。

  第六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条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乙方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理的权利。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资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仔细审阅过本协议的资料,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并特此在此签章确认。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保密协议书 篇6

  甲方:公司

  乙方(受聘人):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鉴于乙方在甲方财务部门任职且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职或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之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本着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下列具体条款:(农村山林合作协议书)

  一、保密范围:

  1、甲方之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人力资源管理信息、财务信息等属于保密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技术信息:是指公司所属系统产品开发、生产或制造过程中的秘密技术、非专利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包括:产品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挡及相关的函电,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术知识以及相关领域的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2)经营信息: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关之经营活动当中所涉及的相关战略规划、情报、计划、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包括:推销计划、进货渠道、技术来源、销售网络、产品价格、供求状况、产品开发计划、产品市场定位、产品分销途径、产品区域分布、客户名单、合作协议、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以及相关领域的经营数据等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3)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诊断及战略规划、计划,定岗定编方案,人力资源费用预算(含人力资源费用与成本分析),重要岗位的管理或技术人员的招聘、培训动态、考核、薪资、档案,相关人力资源合同、协议(含服务协议),人力资源异动统计数据分析与调整对策等,及相关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4)财务信息: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种类凭证、各项报表包括对外财务报表、内部管理报表、预决算报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税务政策;内部预算流程、操作手册;财务制度等。

  5)同时,在甲方生产和经营中,某一信息的泄露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

  A、影响公司发展的事项;

  B、影响公司技术进步的事项;

  C、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D、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

  E、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

  F、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G、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乙方确认,本合同所述之商业秘密具有信息性、实用性及价值性,且不为公众所知悉,但并非指不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识水平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同样兴趣的公众中保持其秘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为并不使商业秘密失去其秘密性。

  1)甲方将其商业秘密告知参加使用这种秘密的人,或者认为能够保守此秘密的人。

  2)甲方以许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职能人员或工作人员公开或使他人获得这种秘密。

  3)甲方在特定场合公开推销其产品,或在产品上市前的订货会上公开展示其样品。

  4)甲方为了经营需要公开组织特定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或不具备专业知识的公众人员参观业务。

  5)其他为了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类似情形的公开。

  6)对于需要具体说明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确认。

  二、保密资料交还:

  1、乙方应于离职前返还全部属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2、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3、若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当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住处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甲方可以选择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的方式,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4、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对上述资料以任何形式的载体进行复制或记录,否则,视为乙方未能尽到交还保密资料的义务。

  三、保密责任

  1、鉴于乙方在甲方担任过部门或分公司职务,在离职后,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尽善良管理人之责,采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担如同任职间一样的保密义务,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2、乙方承诺,自离职之日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应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也不得允许使用、放任他人使用这些秘密信息,而无论乙方是否从中受益。

  四、竞业禁止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者其他关联企业,故意破坏或过失损害甲方与现有基础产品提供商之合作关系。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其关联企业,掠夺甲方在乙方离职前已有客户,或劝说诱使其断绝与甲方的关系。

  3、乙方不得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与自己一同离职,或为个人或他人利益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离职。

  4、关健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市场、技术、财务、管理、经营等人员离职的,二年内禁止在同行业中以任何形式的就业,根据约定程序离岗的,甲方给予乙方在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基本生活保障费120%)。

  5、本条第1款中的关联企业包括以下及相关类型:

  1)与其他企业之间形成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人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

  2)无控股、参股关系,但将其指挥支配的权力置于其他企业之下。

  3)将盈利或其单个经营场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企业共享或转移给其他企业。

  4)与其他企业存在人事联锁关系,即向其他企业派出人员: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5)与其他企业的业务占据其业务总额的重要份额人员保密协议书人员保密协议书。

  五、保密期

  1、乙方在职期内;

  2、乙方离职后至甲方宣布相关保密内容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前,将承担保密义务,但其中竞业禁止期限为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

  3、乙方认可,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根据岗位,每月支付了“职务保密津贴”元,并将此项目每月所支付金额(详见每月工资单该项目具体数额)作为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保密义务的保密费,故在乙方离职时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费。

  4、经理级以上人员辞职应提前3个月,甲方予以设置适当的脱密期。

  5、本合同所称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时间为准,乙方单方面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同样视为离职

  6、乙方在离职后须遵守本协议,除非甲方同意放弃对乙方的其他竞业禁止及相关责任。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资料、私自或委托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资料复制、记录载体,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资料交还义务。

  2、若乙方任职的单位或关联企业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则视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责任义务,除非乙方能证明乙方任职单位或关联企业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

  3、乙方已经了解、掌握全部管理规定,并自愿遵守执行。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一情形的,均应:

  1)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2)分别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元。

  3)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从损失额中抵扣。乙方获得的任何利益均视为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利益非为货币形式的,应折抵为货币赔偿给甲方。

  七、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经营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保密协议书 篇7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职员):

  住址:

  身份证号码:

  本人愿意在受雇期间或与公司终止雇用关系后的任何时间不得泄露本协议规定,将任何商业秘密、保密信息或公司所有的资料不给他人使用或泄露给他人。必须遵守的保密协议内容:

  一、客户名单、产品价格资料、供应来源、销售体系或计划。

  二、技术信息、程序、成分、系统、开发、设计、计算机程序、研究项目。

  三、工资明细、银行帐号、流动资金、现金状况、税务、海关清单、设备情况。

  四、其他业务上得到的信息。

  如违约以上内容乙方向甲方作为违约金支付10万元人民币,或解雇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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