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2022-12-29 报告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项目绩效评价整改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项目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1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

  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1月,对20xx年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的“宝坻区20xx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83.98分,评价等级为“良”。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宝坻区旧楼区设施设备使用功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xx〕243号)《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xx〕15号)

  《关于印发宝坻区20xx年重点工程民心实事项目前期工程安排表的通知》(宝坻政发〔20xx〕2号)等,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住建委”)实施了宝坻区20xx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改善和解决宝坻城区中部分老旧小区设施及外观老化的问题,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2.主要内容

  项目实施内容主要为绿地改车位及绿化补种,更换断桥铝合金门窗,外檐粉刷、楼道粉刷,完善小区大门、楼宇门、小区电子监控,维修屋面防水、路面重修、管网管线整理,维修小区及楼道照明设施等。

  本工程涉及地质家园、北海楼、中保财政楼、供电楼、华苑小区、福全里、物资楼、中保水利楼、宏发楼、苑北路小区、中保楼小区、岳园小区、新保楼小区共13个小区,涉及111栋楼宇,7200户居民,建筑面积74.77万平方米。

  3.项目组织管理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区住建委,主要负责制定本辖区内老旧小区整治计划,具体实施提升改造工程,加强对旧楼区整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批复概算为63500.12万元,其中,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16005万元,同时还涉及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4659万元,中央基建投资资金8500万元,宝坻区政府统筹资金34336.12万元。本次绩效评价将以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为主的全部资金一并纳入评价范围。

  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应到位16005万元,实际到位16005万元,到位率100%;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和宝坻区政府统筹资金,共计应到位47495.12万元,实际到位13159万元,到位率27.71%。

  本项目实际支出2916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制定的绩效目标为进行宝坻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20xx年完成74.77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7200户,改造楼栋111栋,改造小区13个。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改造后的13个小区进行了现场评价,覆盖率100%。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综合评价,本项目得分83.98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项目决策16分,项目过程20.5分,项目产出35.41分,项目效益13.07分,因本项目自评材料提交不及时扣1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绩效目标基本明确,预算执行合理,项目产出质量、时效符合规定。但是项目决策方面存在部分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格的情况;过程方面存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不高,

  相关文件中对改造内容范围不够明确具体,工程未及时结算,设计合同尚未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项目产出方面存在未进行档案验收的情况;项目效益方面存在安全隐患风险,生态效益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社区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本项目工作计划实施率为100%,房屋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0.61%,室外工程总体完成率为92.39%,其他设施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2.2%;本项目质量等级达到规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实施过程中未发生过质量事故,

  验收文件完整、合规、归档及时,但未进行档案验收;本项目未超出概算,各标段均及时完工,但共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居民居住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改造后收到了3个小区的锦旗,改造期间未发生过媒体负面报道、通报等情况。但是,发现13个小区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2.生态效益-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新设置垃圾桶1036个,满足天津市垃圾分类的规定;但绿地率约为12.44%,绿地率偏低。

  3.可持续影响-促进社区长效管理体系的形成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截至20xx年9月30日,区住建委未提供相关合同,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4.服务对象满意度

  经调查,本项目主管部门总体满意度为97.78%,居民总体满意度为95.68%。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测算费用过高,客观性有待提高

  评价组对比分析了合同、概算书中各标段工程费用,合同总金额为26279.37万元,概算为59279.76万元,概算测算的费用普遍高于合同价格。

  以一期工程中地质家园为例,部分概算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二期工程中新保楼小区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工程量和单价的测算概算数据和合同数据差别悬殊。

  (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偏低

  本项目批复概算为63500.12万元。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16005万元,均已到位;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应到位47495.12万元,实际到位13159万元,资金到位率偏低,为27.71%。

  (三)《宝坻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方案》改造范围不细化,制度不健全

  本项目实际施工范围包含户内窗户更换,而工作方案中未明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具体范围,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有待商榷。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制度执行不规范

  1.本项目设计合同的委托单位为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后期项目委托单位为区住建委,但委托单位发生变更后未签订补充协议。

  2.项目实施单位未按照《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各单位的建设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改造和重要设备更新等项目进行验收、鉴定前,应当由该项目主管部门的档案机构对其档案管理进行指导,并对档案进行验收”的规定,进行档案验收。

  3.本项目共14个标段,竣工验收时间分别为20xx年12月30日、20xx年12月31日。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第二十八条“竣工价款结算一般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大型项目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的规定,应在20xx年3月31日进行结算。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本项目尚未开展结算工作。

  4.本项目采光窗更换材质为断桥铝合金,与《天津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导则》中规定的窗户材质(塑钢窗)不一致。

  (五)前期调研工作不充分,导致总体变更发生率大于5%

  本项目共14个标段,其中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发生变更原因包括:业主不同意改造、业主要求增加改造内容、设计漏项、根据现场情况增加改造内容、工程量清单上的工程量不足等。

  (六)可视化对讲门利用率不高,易造成安全隐患

  评价组通过对13个小区的实地踏勘,发现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七)城市生态环境改善效果有待提高

  经过评价分析,本项目13个小区整体绿地率约为12.44%。参考其他省市经验,如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绿地率原则上不低于20%,《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中规定旧城改造区不得低于30%,该项目与北京、石家庄等的老旧小区绿地率相比差距较大。本项目在改造前对小区整体布局和规划设计的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没有增加绿化面积的考虑,老旧小区配套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失衡。

  (八)未按照规定进行长效管理

  本项目13个小区仍处于保修期内,改造的小区中,公共设施及绿化、苗木等由施工单位进行保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在小区管理区域内实施门岗执勤、巡视、清扫保洁、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四方面内容。但是,区住建委未提供与上述内容相关的合同,并且未明确公共设施(路灯、监控、岗亭、道闸等)、绿化、苗木的管理、养护责任者,不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xx〕15号)要求,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九)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区住建委自评材料实际提交时间为20xx年11月25日,自评材料提交时间不及时,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

  针对本项目设计概算超出合同价格较高的问题,建议区住建委加强前期需求论证和可行性分析,明确现实需求,为科学编制预算和减少预算调整做好基础工作,例如,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因素,保证预算编制的精准性,确保每一笔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保证预算额度与绩效目标的匹配性,并符合行业造价水平。

  (二)建议统筹好财政资金,重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落实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的自觉性,严格落实财政资金,强化资金保障,促进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

  (三)具体业务与改造范围要匹配,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

  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完善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尤其是明确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避免出现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四)加强制度执行规范性,推动项目提质增效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结算已超过规定期限,建议区住建委尽快开展项目结算工作。

  (五)相关部门充分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减少工程变更

  建议区住建委先行做好各老旧小区原始资料的查找整理工作,如有基础资料不完善、与项目实际不符合的,应委托相关设计单位及时进行补测补绘。市政、电力、通讯、供水、燃气等部门单位和有关街道应协助提供各老旧小区地下管网分布图,并对地上各类管线进行集中调查清理。

  街道社区应有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尊重居民意愿。要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共商共建,必要时可推行“一栋一策”,变“要我改”为“我要改”。

  同时,建议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度,列入改造计划项目应有序进行实地勘查和科学论证,在论证的基础上,选取细化改造方案优、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共同缔造”基础好的项目,按“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启动改造。

  (六)加强项目使用效果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虽然可视化门禁系统弥补了旧式楼宇对讲的缺点,可以通过人脸识别的功能进行楼栋门开启,但是老旧小区内居民老年住户居多,广大老年人更熟悉传统服务方式,不习惯使用可视化门禁的功能,导致楼门长期开启,门禁系统形同虚设,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建议项目完成后,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加强对项目成效和使用效果的考核,对于利用率低、后期未落实养管责任的内容不再列入改造范围,或降低改造比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七)统筹好增设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的矛盾,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老旧小区绿化是城市绿化环境重要组成部分,要统筹规划公共设施建设与小区绿化环境改善,在增设停车场地的同时,同步开展绿色社区建设,加大“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立体营绿、多元增绿”等改造力度。例如,小区室外停车场可采用嵌草砖进行布置;观赏性绿地可采用草本或灌木进行搭配布置;在有条件的建筑物外墙实施垂直绿化,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八)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引进物业全覆盖

  老旧小区的改造不仅仅是对小区相关设施进行改造,更重要的是对小区改造后的维护和管理。如果没有长期维护和运营管理机制,改造后的效果难以长期保持,就会出现“改造—破坏—再改造”的现象,造成人力和资金的浪费。建议首先,做好小区居民思想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老旧小区居民购买服务意识,了解小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看法和需求。其次,根据小区居民意愿、支付能力和需求等实际情况引入物业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公共设施、绿化养管等方面的难点问题,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提高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最后,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政府提供平台让居民充分协商,推行以居民共同参与为核心的共建共治共享长效管理机制,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使改造后的老旧小区能够长效有序管理。

  (九)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区住建委强化绩效意识,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在推进自评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情况,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化、严格化,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提高自我评价质量。健全完善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因本项目的结算工作尚未完成,经与区住建委沟通确认,将《施工进度及拨付钱数情况说明》的已完工程量作为本次产出数量指标评价的依据,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二)本项目尚未结算、决算,无法确定项目总投资,经沟通确认,暂以“合同额+变更工程价款+工程建设其他费合同额”作为实际投资进行分析,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项目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县财政预算安排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桂嘉提质改造工程219万元。根据《桂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资金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绩〔2022〕7号)有关要求,现将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嘉提质改造工程绩效自评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xx年我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计划,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219万元,实际指标下达548.25万元。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项目基本情况,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总里程19.46km,总投资额1157.481万元,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路面砼改油和道路延线亮化、绿化提升改造,以及大型村庄路段增设人行设施等。本项目采取BT模式建设,并授权我中心为业主单位,现项目已经于20xx年建成并交工验收合格移交我中心管护,20xx年政府以回购方式支付给投资方:深圳市天富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xx年支付专项资金419万元

  (2)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完成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确保人们群众出行安全、畅通。成本59.48万元/公里。通过对该项目专项资金的投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提高。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20xx年财政预算资金419万元,使用419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严格执行本单位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39号)、《桂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28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路字[20xx]37号),对项目进行审核,附件发票完整齐全,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及时进行账务核算。

  二、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一)主要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绩效完成了全部的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19.46km。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达到公路有关设计规范标准。采用交通主管领导、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承包人、检测单位、县财政局、县质量安全监督站共同验收,根据考核及验收程序,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质量经检测达到合格标准。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于20xx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达到原来预期目标。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20xx年8月21日,县发改委以《关于桂嘉路二期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20xx]135号)批复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规划许可、环评批复、林地许可、国土批复等审批手续齐全。

  该项目全长19.461公里,全线按城市次干道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50公里/小时,路面宽15.6米,桥梁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沥青砼路面,路面结构层12cm。

  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xx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执行。路面结构为5㎝厚AC-13(C)沥青混凝土上面层+7厘米AC-20(C)沥青混凝土下面层+1厘米沥青表面封层、透层。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

  (2)根据设计图纸及财政预算控制指标,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变更程序,严格控制做到不超概。20xx年初预算专项资金为219万元,资金使用成本在可控范围,工程全部完工交(竣)验收为合格。

  (二)主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从经济效益评价,该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当地我县公路网的交通状况通行能力。它的改造对于我县、我市城市道路等级的提升、沿线资源的开发和运输,乃至我省南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从社会效益评价,该项目完成后,对改善实施地的交通安全状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桂阳至嘉禾公路(桂阳段)起点位于桂阳县青平、元里止于麻田村,与嘉禾交界,终点桩号为K19+471.17,全长19.471公里。该路是我县通往嘉禾、宁远、道县交通大动脉,对拉动我县经济具有重大意义。

  3.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工程的实施后极大地改善我县通往嘉禾、宁远、蓝山的交通安全状况和道路的安全通行能力,交通流量大于预期。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实施后,路面由原来的15m扩宽到24m,人行道两侧各增加到8m,路面结构由原来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成沥青砼路面,行车舒适度、平稳性得到极大改善。道路的安全通行能力大大提高,经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达97%。

  三、存在的问题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该路改造属于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

  (2)人行道绿化植树加强养护维护,雨、污水道、电力、井盖等缺口需恢复,对于安全隐患路段,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及防护栏。

  项目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3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xx年中央抗疫特别国债下达张贵庄街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240万元。

  其中包括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合同费用为154.1万元、招标代理费2.82万元、造价咨询费2.08万元、实施方案代可研编制费5万元、设计费36万元、测绘费40万元,共240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xx年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到位240万元,全部为抗疫特别国债。

  自240万抗疫特别国债拨付至我街道后,所有资金皆在10月24日前已经全部及时拨付到位,并按项目建设要求和进度全部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实际总支出为240万元,结余0万元。

  严格按照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各项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目标1:完成项目建设,满足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目标2: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相关要求,按时投入使用。

  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设立绩效目标,目标设定客观实际,严格落实质量、保证进度、确保社会效益、提高受益群体满意度。

  截至目前我街道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的工作任务,各项项目得到有序开展。到年底完成全部项目目标的100%,完成项目验收率达到100%。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于20xx年11月26日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10平方公里,工程包括道路海绵改造工程包括道路两侧生态树池、截污挂篮等海绵提升工程;建筑与小区雨落管断接、线性排水沟、雨水桶、下凹式绿地、植被恢复、透水停车位等海绵提升工程;东丽公园透水铺装、植草沟、雨水花园、海绵宣传设施东丽广场雨水花园、景观提升等海绵提升工程。已达成数量指标中改造面积及改造数量要求。

  (2)质量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严格按照图纸施工,设计功能实现率≥95%。该工程于20xx年11月26日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竣工验收合格率≥95%。

  (3)时效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开工时间20xx年10月1日,20xx年11月15日施工完毕,在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施工,项目按计划开工率≥95%、工程进度达标率≥95%,项目按计划完工率≥95%。

  (4)成本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合同费用为291.8927万元、招标代理费2.82万元、造价咨询费2.08万元、实施方案代可研编制费5万元、监理费7.35万元、设计费45万元、测绘费40万元,单位维修成本为394.1427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概算为476万元,实际维修成本约为394.1427万元,概算执行率≥95%。

  (2)社会效益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完成后服务于9个建筑和社区、7条道路、1个公园、1个广场,项目收益人数≥3万人。

  3、满意度指标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的解决雨天积水、道路泥泞等问题,方便小区居民生活,优化社区生活环境,使张贵庄街排水防涝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体满意度≥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此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今后转移支付预算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绩效自评结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4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中枢镇20xx年非4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修缮加固14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完成23户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合格通过验收。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20xx年内完成23户危房改造任务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375,000元)

  20xx年5月29日(5月10#凭证)县财政局(扶贫资金专户)划拨泸开组〔20xx〕27号20xx年中枢镇提升人居环境房屋改造项目资金375,000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319,808.65元)

  20xx年完成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按照人均2万元,不超过4万元(或建房总造价)的标准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6.5万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9.5万元;修缮加固14户,按照竣工结算工程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13518.32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24808.65元,总计应兑付补助资金478518.3元,已兑付补助资金319808.65元,尚缺口资金103518.3元。

  (1)20xx年9月5日(9月2#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危房改造资金40,000元;

  (2)20xx年9月12日(9月7#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94,011.17元;

  (3)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炳忠)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4)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秉贵)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5)20xx年9月29日(9月14#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人居环境提升改造资金20,000元;

  (6)20xx年11月21日(11月8#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0,000万元;

  (7)20xx年12月13日(12月10#凭证)支付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5,797.48元;

  (8)截止20xx年3月17日止结余55,191.35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加大力度夯实会计核算基础,确保财务数据精准。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整合资金,严禁违规采取“以拨代支”方式虚列支出。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及其衔接补充规定等法规制度,夯实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基础,按项目专项核算整合资金,及时、全面、完整、真实反映资金收支情况,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县财政局负责汇总全县财政涉农资金台账工作。县财政局、县扶贫办、项目实施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做好会计核算及对账工作,并建立项目及资金台账,完整、准确、及时统计和反映财政涉农资金的来源、支出及监管情况,确保资金账簿、原始凭证、表册、文件、领导批示等痕迹资料完整真实。

  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报账管理责任。由乡镇直接实施的项目,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并按照“谁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检查验收、资金报账、风险责任承担等负责;由县级行业部门直接实施的项目,在项目实施部门直接管理、报账。

  项目招投标。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规定执行。

  实施项目的乡镇、县级部门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财政涉农资金的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工作进度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县扶贫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红开组〔20xx〕7号)文件执行并认真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

  除上级部门特殊规定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当年结余结转率应控制在8%以内,其他财政涉农资金应控制在20%以内。结转结余资金超过范围的责任划分为:

  年度预算执行中形成的扶贫资金结余结转,因规化滞后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规划牵头部门承担责任。

  因项目不成熟或未按期完工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实施部门承担责任;因资金下达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项目验收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验收牵头部门承担责任;因未收回部门已上报的项目净结余资金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报账不及时或不按规定申请报账的,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不及时督促或受理报账,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审批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审批部门承担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其他情况导致资金结余结转,一律由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及项目主管部门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开展经常性和专项性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及时整改。驻村工作队、村委会也应参与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在监督管理方面,各相关部门应努力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开展第三方独立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对挤占、截留、挪用、贪污财政涉农资金的,一经查实,由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中枢镇成立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各村也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该项目首先由农户进行申请,村委会进行审核,进行公示,报乡镇审批公示,报县住建局,由县技术指导组对申报房屋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确定改造方案;再进行改造,竣工后组织验收,出现问题的限时整改,验收合格后完善相关材料,兑付补助资金。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根据县住建部门鉴定出具的方案,达到安全稳固的不再纳入改造补助,C级危房原则上进行修缮加固,D级能通过修缮加固达到安全住房的进行修缮加固,

  修缮加固成本过高的进行拆除重建,按照住建部门规定的建筑面积严格控制,拆除重建按照人均2万元,最高不超过6万元和建房成本进行补助,修缮加固按照住建部门出具的方案进行改造,初步预算1.5万元/户,待竣工收方结算后按照结算进行补助。

  2.项目完成质量

  23户改造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截止20xx年12月底,纳入改造的23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完成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危房户住房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为脱贫退出提供保障,进一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改善村容村貌。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全部按期竣工,100%通过县镇组织的初步验收,验收合格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项目补助采取农户自愿申请,村组审核公示,逐级上报审批,行业部门鉴定,按照方案进行改造,竣工及时验收,收集相关材料,做好一户一档案材料,存在补助资金划拨兑付不及时的问题。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5

  根据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和金安区民生工程要求,我中心对中市街道和三里桥街道组织实施的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展了自查自评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6分,分别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进行。现将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结果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我区原实施的安徽国防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家属区和皖西大市场住宅区,因规划调整和业主认可度不高等原因,后经市同意进行了改造项目调整。后更改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为三里桥落星庙社区一建综合楼项目和中市街道迎宾社区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连片改造2个项目。

  一建综合楼建筑面积0.7万平方米,2栋,涉及49户,计划总投资260万元,实际中标金额2590306.2元,已于10月底完工。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16栋,涉及674户,计划总投资1950万元,实际中标金额18016642.97元,10月1日进场施工,现已完成施工合同量的100%。

  二、项目主要成效

  (一)关注以及改善民生的需要。20xx年完工的3个老旧小区项目,整体环境得到显著提升、治安防控更有保障、消防设施齐全更安全,小区秩序井然提升,居民生活全方位得到了提升。以锦绣花园为例,改造前,小区路面坑坑洼洼,路灯缺失,停车位紧张,影响出行;私搭乱建侵占消防通道,造成安全隐患;排水管线老化,堵塞严重,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经过对小区进行综合整治,通过铺装沥青路面、对建筑外墙喷涂真石漆、重做屋顶防水、加装路灯、增设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充电桩、设立智慧安防系统、进行绿化广场景观设计等方式,使小区面貌焕然一新,大力提升了居住品质。

  (二)结合拆违拆临,全面治理老旧“顽疾”。老旧小区因建成年代久远,因历史遗留等客观因素致使一些无手续“车库”、业主私自搭建储藏室等问题较为突出,使得老旧小区“破上加烂”,如拆除则业主当事人以各种理由阻挠,严重影响小区整体居住环境。我中心按照文件要求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前对业主擅自圈占公共用地、毁绿种菜、侵占消防通道、擅自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其中锦绣花园小区及九墩塘小区在违法搭建专项拆除行动中,锦绣花园小区拆除违建93处,拆除面积2269.8平方米,拆除老虎窗422扇,雨棚1533个,花架567个,晾衣架400个,铁门1个。九墩塘新村小区目前拆除违建25处,共计1580平方米,拆除老虎窗53扇,雨棚347个,花架295个,晾衣架107个,废弃空调架7个。有效制止了擅自搭建及侵占公共用地行为。

  (三)结合物业管理,共同维护改造成果。老旧小区改造后及时把小区是否纳入物业管理列入征询意见的问题之一,由小区大多数居民集体自主选择,通过自主选择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业主自治等方式,强化对已改造小区的后期管理工作,尽可能实现物业管理从无到有、从简易到专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三、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26个,总分值100分。一级指标分别为:1投入(15分),下设2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2过程(25分),下设3个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3产出(35分),下设4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4效果(25分),下设3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现将相关得分情况自评如下:

  1、投入(总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

  (1)项目申报(5分)

  ①进行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事前摸排的(1分)

  改造事前我中心组织中市街道和三里桥街道分别深入三个老旧小区多次召开业主座谈会、积极争取业主代表对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建言献策,动员街道、社区干部通过张贴宣传单、摆放宣传台、散发宣传纸等方式等方式向小区业主发放了“两封信”,即《致小区广大业主的一封信》、《金安区人民政府致全区人民的一封公开信》;“一张纸”,即《民生工程政策解读明白纸》,共计700余份。其中一建综合楼30余份,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670余份,入户宣传率在80%以上,着力引导广大居民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老旧小区改造。指导街道广泛征求广大居民对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意见,确保广大居民对老旧小区改造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管理权、监督权。

  ②根据摸排结果制定中长期工作规划(2分)

  20xx年金安区房产中心联合各社区对金安区区城区老旧小区进行了摸底调查,结合各小区实际情况,将符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34个小区列入20xx-2025年改造计划,涉及户数8385户,涉及建筑面积92.67万㎡,计划投资2.74亿元。争取2025年将我区符合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基本改造完成。

  20xx年改造小区3个,分别是一建综合楼、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一建综合楼已完工,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完成施工量的100%。

  ③制定项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2分)

  金安区政府制定了《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细化表》,我中心在细化表的基础上,制定了项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在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工期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制定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确保改造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2)资金管理(10分)

  ①按照财务管理要求,设置专账核算,使用手续规范(4分)

  我单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或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各项工程费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使用手续规范。

  ②制定保障资金安全及规范资金管理的措施或办法(4分)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六安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六政办秘[20xx]80号)文精神,按照《金安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精神,从资金管理、支付方式、支付申报、审批程序、结算、决算管理、审计管理、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③适时组织开展了资金专项督查(2分)

  区财政局开展专项督查,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及规范使用。

  2、过程(总分25分、评价得分24分)

  (1)项目实施(10分)

  ①项目实施程序规范性(2分)

  我中心严格按照程序,在工程实施之前编制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议书报区发改委进行立项审批,由第三方润泽项目代理公司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报区发改委进行审批。在此基础上,要求属地街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改造项目开展招投标程序。其中,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顺利在8月27号进行挂网招标,9月16号开标,10月1日进场施工,保证了项目的及时推进。

  ②实施过程监管到位(2分)

  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照规划设计、开工、完工等三个时间节点进行排进度,细化到月到天。要求施工现场每周报送工作进度及下周工作计划。

  加强施工质量监管,联合区住建局共同下发了《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金住建〔20xx〕126号),落实各参建主体的责任,严格把控质量,对不合格的产品及时进行了清理。前期锦绣花园进场的防水材料因检测有瑕疵,我中心督促中市街道对已使用的产品全部铲除并进行了清理,重新更换了合格产品,保证了施工质量。

  ③对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监督管理、制定奖惩措施(2分)

  今年,我中心先后邀请市、区老旧办开展不定期实地督查12次,召开调度会10次,同时对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分析进度差欠原因,对未达到预期进度的项目实施街道发送工作提示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先后向三里桥街道发出工作提示函3次,向中市街道发出工作提示函2次。

  ④改造后的项目实施物业管理(4分)

  改造完成后,三个小区分别同物业公司签订管理协议,约定权责,开展常态化管理维护。

  (2)信息建设(10分)

  ①利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管理信息系统,按时按要求将计划项目、项目内容情况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更新项目推进信息(3分)

  利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管理信息系统按具体要求将相关项目内容情况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更新项目推进信息。

  ②利用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有效监督管理(2分)

  充分利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对照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时间节点,及时督促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调整,确保按时完工。

  ③每月3日前更新管理系统信息,上报上一月项目月度数据(3分)

  每月收集工程建设过程相关数据,按时完成系统信息更新,及时上报项目月度数据。

  ④及时编报项目简报信息、经验做法、主要成效(2分)

  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三个小区改造的相关进度、资金等数据,并通过简报、总结汇报等形式,及时上报具体做法和成效。

  (3)管理创新(5分)

  ①在项目设计、招标、督查巡查、验收、物业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推广创新举措(2分)

  拓宽思路、筹措资金,建立政府、市场等多方筹措改造资金的机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照资金拨付办法及时拨付工程款。

  一是财政资金支持,获得中央老旧小区补助资金及安徽省老旧小区补助资金391万元,发改委中央预算内资金691万元。

  二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购买服务、新增设施有偿使用等方式,引导专业机构、社会资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心引入上海懂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电瓶车充电桩,无偿建设,有偿使用。

  三是供水、供电、供气、网络通信、有线电视等设施、管线由专营单位出资改造。

  ②注重吸收居民参与全过程监督,推行跟踪审计制度(2分)

  在街道项目办设立业主反映问题接待日,充分听取自改造以来所产生的问题,业主的合理诉求,以便于施工方采取措施,制定方案,改进工作,尽快解决遗留问题。改造全程听取居民意见,并邀请居民参与全程监督。由审计局派驻跟踪审计单位,对项目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

  ③整治改造工作过程中总结经验,在全省进行经验交流或推广的(1分)

  3、产出(总分35分、评价得分35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20分)

  年度目标任务3个老旧小区已全部完工。

  (2)项目时限达标率(5分)

  三个老旧小区改造均于20xx年12月底前完工。

  (3)项目质量达标率(5分)

  三个老旧小区,涉及8万平方米、住户居民723户全部竣工验收合格。

  (4)试点工作(5分)

  拥有适老化项目,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4、效果(总分25分、评价得分22分)

  (1)社会满意度(10分)

  小区改造前征询群众意见,改造过程中及时邀请群众共同谋划参与意见,畅通群众反馈诉求通道,同时做好公示,改造后召开居民大会协商小区长效管理模式。改造中无群众上访或主流媒体负面报道。对辖区群众发放满意度问卷,共发放问卷180份,收回180份,满意180份,满意度100%。

  (2)社会效益(10分)

  项目的实施,实现了雨污分流,提升了绿化水平,加强群众对于生态环保的主动意识;开展了完善类改造,如设置无障碍设施,修建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停车位、电动车充电桩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

  (3)新闻宣传(2分)

  项目在市级、区级媒体平台如直播六安、金安发布、皖西日报开展经验做法和实施效果等正面宣传。

  项目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6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根据沧州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我们接受沧州市财政局委托对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按照规定程序,采用综合评价方法,通过资料收集、现场核实、座谈论证等环节进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了20xx年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改造方案以《河北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为基础上,突出美丽片区理念,小区内外环境同时整治,打造特色片区,传承发扬片区文化。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改造小区涉及新华区和运河区共83个小区,项目工程分为18个标段。项目计划总投资13062.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680.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59.53万元,预备费622.01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等。截至评价日,一标段至十七标段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但尚未完成结算审计,十八标段尚未完工。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分为三级设置,一级指标是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指标、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是项目决策论证情况、招投标情况、调整及完工验收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水平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资金拨付情况、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是项目开展之前是否进行可行性论证、是否有完整的招投标手续、对完工项目有专人验收并有纸质报告、有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资金使用方向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合规、有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经济发展是否明显起到带动作用、改造内容是否完善、是否改善民居环境、长期使用性、附近使用居民满意度情况等。

  (一)项目决策论证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10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于20xx年3月4日通过了沧州市人民政府(专题纪要[20xx]17号)会议纪要,于20xx年4月15日通过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xx]225号),20xx年6月3日通过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xx]339号),20xx年6月19日通过了《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规划意见的函》(沧自然资规函字[20xx]144号),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申请及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二)招投标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10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改造小区涉及新华区和运河区共83个小区,项目工程分为18个标段,并分标段实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十八个标段分别出具了招标控制价评审结论。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申报绩效目标为确保每个小区一区一策,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居民满意度,方便居民出行。

  (三)调整及完工验收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等,一至十七标段均已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验收完成,验收结果:合格。但八标段与十标段验收报告未签署日期。

  十八标段工程尚未完工,十八标段施工合同计划开工日期为20xx年8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xx年10月29日,计划工期70天;后签署补充协议,协议规定:由于居民对泵房建设地点存在争议,造成工期拖延,竣工日期变更为20xx年12月31日。至现场勘察日由于部分居民对泵房建设地点仍存在争议,导致十八标段仍未完工,已超出合同规定竣工日期,且补充协议未签署日期,合同不规范。经询问项目主管单位,截至评价日十八标段工程进度为电厂西院、电厂北院、交通局宿舍、中化小区已完工,一塑小区已完成基础及设备采购。该指标扣2分。

  (四)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水平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为了确保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整体改造提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担任。但未制定每标段的管理制度,未制定每标段改造后预期效果,以及善后保障措施,如何协调施工方与居民的关系,发生纠纷如何妥善处理等。缺少项目管理制度,未将该项目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该指标扣2分。

  (五)资金投入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9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共计83个小区,工程分为18个标段,一标段至十五标段为主体工程,十六标段至十八标段为其他工程。

  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等工程。其他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等工程。

  一标段包括:物华小区(5-7号楼),二建公寓,瑞景宿舍,新华区政府楼,县联社。

  二标段包括:水仓宿舍旧楼,转运站宿舍,省水利厅宿舍,市粮局宿舍,地粮局宿舍,县粮局宿舍,水仓宿舍,水利局宿舍,水文局宿舍,水利局宿舍(1号楼)。

  三标段包括:食品宿舍,变压器厂宿舍,北环交通局小区,零担楼,邮局宿舍西区,邮局宿舍北区,传输局宿舍,邮局宿舍南区。

  四标段包括:白金厂宿舍,民族小区,交警支队小区。

  五标段包括:中化小区,三中宿舍,邮政小区。

  六标段包括:通用小区,十中宿舍,文化楼宿舍,统建楼小区,网通宿舍,规划局宿舍,国税小区。

  七标段包括:老烟草小区,炮团小区,新烟草小区,中农公司宿舍。

  八标段包括:京剧团旧楼,税务局宿舍,无线电楼,沧运小区,通用家属院,技校宿舍。

  九标段包括:一塑小区,东塑小区西院,饮食宿舍。

  十标段包括:东塑小区东院,明珠居小区,公安小区。

  十一标段包括:新生小区(六监狱宿舍),团结西区,化机宿舍,烟草宿舍。

  十二标段包括:二塑宿舍,建材宿舍+回收公司宿舍,气象小区,三塑南区,沧银楼小区,农机公司宿舍+蔬菜公司宿舍,小王庄商品楼。

  十三标段包括:电厂西院,电厂南院(10、11号楼),运输二厂宿舍,电厂南院(7号楼),电厂南院(12、13号楼)。

  十四标段包括:血站宿舍,规划院宿舍,十四中宿舍,部队公寓,8632部队宿舍楼,警备区楼,戒毒所宿舍,县农科所。

  十五标段包括:十二中宿舍,水厂小区,东水场宿舍,南苑小区(以西),商居总汇小区B区,粮油宿舍,电厂北院。

  十六标段包括:利农社区-县社联,永济路东路社区-中化小区,隆华社区-炮团小区,益民社区-邮政小区,光明社区-电厂西院,明珠社区-东塑小区西院。

  十七标段包括:县直社区-物华小区5、6、7号楼,新开路社区-二建公寓,利农社区-县联社,站西社区-转运站宿舍、市粮局宿舍、县粮局宿舍、地粮局宿舍、水仓宿舍、水仓宿舍旧楼、水利局宿舍、水文局宿舍、食品宿舍、变压器厂宿舍,建北社区-北环交通局小区、零担楼,院东社区-邮局宿舍西区、北区、南区,小树林社区-白金厂宿舍,民族路社区-民族小区,祁孟庄社区-交警支队小区,永济东路社区-中化小区,铁路新村社区-三中宿舍,益民社区-邮政小区,迎宾社区-通用小区、十中宿舍、文化楼宿舍、统建楼小区、网通宿舍、规划局宿舍、国税小区,隆华社区-老烟草小区、炮团小区、新烟草小区,配件北路社区-中农公司宿舍,南新村社区-税务局宿舍,赵庄西街社区-沧运小区,机床厂社区-通用家属院,化工社区-技校宿舍,明珠社区-一塑小区、东塑小区西院、饮食宿舍、东塑小区东院、明珠居小区,河西北街社区-公安小区、新生小区、团结西区、化机宿舍,公园社区-烟草宿舍,北环桥社区-气象小区、三塑南区、沧银楼小区,光明社区-小王庄商品楼、电厂西院、电厂南院(10、11号楼)运输二厂宿舍、电厂南院(7号楼)、电厂南院(12、13号楼)、血站宿舍、规划院宿舍,解放西路社区-十四中宿舍,光荣路社区-8632部队宿舍、警备区楼,朝东社区-戒毒所宿舍,北门社区-十二中宿舍,花园社区-水厂小区、东水场宿舍、南苑小区(以西),光明社区-电厂北院。

  十八标段包括:光明社区-电厂北院、电厂西院,永济东路社区-中化小区,明珠社区-一塑小区,交通局北区。

  一至十七标段已完成竣工验收,但项目尚未完成结算审计,十八标段尚未完工。实施项目在整体上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方便了居民出行,但项目小区内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如小区内多年室外电线、网线高空悬挂,网线大多与燃气管并行,有的直接捆在燃气管道上,距离过近,安全隐患较大;未安装充电桩,居民电动车辆充电不便利等问题。资金投入涉及内容不够全面,该指标扣1分。

  (六)资金拨付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沧州市财政局共计拨付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建设资金9425.8万元,项目支出7247.7106万元,退回财政资金528.0894万元,调整专项债资金1650万元至其他项目。具体如下:

  1、沧州市财政局共计拨付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建设资金9425.8万元,明细如下:

  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沧州市城管局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沧市财债[20xx]70号文件,拨付5000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沧市财综[20xx]125号文件,拨付3700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的通知》沧市财城建[20xx]34号文件,拨付58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通知》沧市财教[20xx]19号文件,拨付667.8万元。

  2、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资金支出7247.7106万元,明细如下:

  (1)支付一标段施工费249万元。

  (2)支付二标段施工费612万元。

  (3)支付三标段施工费477万元。

  (4)支付四标段施工费244万元。

  (5)支付五标段施工费392万元。

  (6)支付六标段施工费459万元。

  (7)支付七标段施工费357万元。

  (8)支付八标段施工费319万元。

  (9)支付九标段施工费408万元。

  (10)支付十标段施工费280万元。

  (11)支付十一标段施工费619万元。

  (12)支付十二段施工费280万元。

  (13)支付十三段施工费490.8万元。

  (14)支付十四段施工费506万元。

  (15)支付十五段施工费468万元。

  (16)支付十六段施工费146万元。

  (17)支付十七段施工费256万元。

  (18)支付十八段施工费105万元。

  (19)支付项目可研费27.7万元。

  (20)支付项目测绘费24.7万元。

  (21)支付项目设计费259万元。

  (22)支付项目审图费18.35万元。

  (23)支付项目造价咨询费26.1822万元。

  (24)支付项目监理招标代理费2.1784万元。

  (25)支付项目一标段监理费97万元。

  (26)支付项目二标段监理费95万元。

  (27)支付项目施工招标代理费29.8万元。

  3、退回财政资金及调整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退回财政项目资金528.0894万元;项目资金调整1650万元,调整明细如下:

  20xx年11月24日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沧州市人民政府提交《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政府专项债拨付的请示》,申请调整专项债资金,将原专项债资金5000万元中335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1650万元调整至其他项目,其中:70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弱电改造工程”,57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平房区小街巷改造工程”,380万元用于“沧州市精品街道创建工程”,但专项债资金调整未见政府批复文件。

  该项指标调整专项债资金未见批复文件,不符合程序,该指标扣2分。

  (七)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指标值:10分,指标值:9分。)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了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结算办法,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但存在调整专项债资金无批复文件情况,资金调整手续不全,该指标扣1分。

  (八)效益指标(指标值:20分,得分值:10分。)

  1、经济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2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完工后,居民通行道路得到改善,对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影响,但经实地考察及询问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明显,例如:十标段公安小区道路较窄、较早出现裂痕情况,影响行车安全性与舒适性,对提升居民出行积极性改善较小,经济效益指标扣3分。

  2、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3分。)

  项目建设了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疏通地下管,墙面粉刷,楼道整治,改造提升绿化,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二次加压泵房等工程,但居民电动车辆充电不便利,老年人上下楼不方便并且小区居民提出装电梯建议,电线、网线等与燃气管距离过近,安全隐患较大等问题,改善内容不够完善,社会效益指标扣2分。

  3、生态环境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4分。)

  居民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在硬化、排水、绿化、小区环境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改善市民生活水平、提高人民幸福指数,但部分路面存在不平整,下雨积水,无休闲场所等情况,生态环境效益指标扣1分。

  4、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1分。)

  项目存在新建公示栏出现丢失、毁损情况,新刷墙面出现损毁情况,路面塌陷,垃圾箱不再原地或坏损状况等,部分项目长期使用性不强,可持续影响指标扣4分。

  综上所述,效益指标共计扣10分。

  (九)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10分,得分值:8.3分。)

  现场发放问卷60份,分别对5项内容进项调查,分为满意、不满意两项,其中完全评价50份,不满意评价10份,满意度8.3,扣1.7分。

  三、项目综合评价等级和评价结论

  项目评价组在收集、汇总、整理、分析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被评价单位自评报告、群众满意度调查等,了解项目完成程度、组织管理等情况和专项资金的收支、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依据设定的评价指标逐项打分,汇总得出综合评分,形成以下评价结论: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立项依据充分,整体目标明确。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市财政资金拨付符合规定的审批程序,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的拨付、账务处理均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但存在部分工程施工进度未按相关约定执行、部分工程资料不完善等情况。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0.3分,评价等级定为良。绩效级别根据综合评分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得分90-100分(含90分)为优,得分80-90分(含80分)为良,得分60-80分(含60分)为中,得分60分以下为差。

  四、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

  (一)存在问题

  1、签署合同不规范:项目存在部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合同补充协议未签署日期的情况。

  2、未按中标合同要求施工。项目存在十八标段工程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情况。

  3、项目建设内容不全面、质量不达标。项目内容不够完善,施工质量有待提高,经实地勘察发现多处新刷墙面出现损毁、新铺设地砖塌陷、粉刷油漆不到位、公示栏出现遗失、损坏等情况。

  4、项目小区存在多年未拆除的室外电线、网线等,多与燃气管道距离过近,高层住户私拉电线等,安全隐患较大。

  (二)建议

  1、在项目管理上,应检查各项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并及时补充完整。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存在滞后情况及时补充相关条款。

  3、建议加强监督管理,努力提升工程质量,加强对项目的后期维护,完善改造内容。

  4、建议将处理无用网线、电线,使其远离燃气管等危险物品,降低居民生活安全隐患等问题纳入改造内容。

  项目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7

  一、项目概况

  (一)政府战略规划或目标

  20xx年为隆尧一中建校xx周年,为展示办学成就,提升学校形象,特对隆尧一中进行维修改造。此项目政府战略规划或目标:以展示办学成就、提升学校形象为为目的,对校园进行维修改造,主要任务是更换门窗、学校地面铺油、墙外粉刷、室内刮墙等,按20xx年年初预算下拨资金200万元,以xx周年校庆为契机,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展示隆尧一中的对外形象。

  (二)单位工作目标:

  1、造就一支讲奉献、讲团结、理念先进、业务熟练、责任心强、表率作用好、协作意识强的干部队伍

  2、建立一支有崇高职业理想、良好的职业习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观念先进、结构优化的师资队伍。

  3、形成全员参与,全员德育氛围,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管理网络,形成学校德育工作特色。

  4、争创一流的教育教学质量,做到学校办有特色,教师教有特点,学生学有特长,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办家长满意的优质学校。

  5、办成一所高品位、高质量、现代化、有特色的河北省标准化示范性标高中。

  (三)“河北隆尧第一中学xx周年校庆维修改造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河北隆尧第一中学xx周年校庆维修改造项目”。该项目于20xx年9月在隆尧县行政审批局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邢台拓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项目投资估算434万元;经河北军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审后投资估算为418.3万元。

  20xx年9月29日隆尧县行政审批局隆批投资(20xx)484号文批准河北隆尧第一中学校庆维修改造工程投资计划总投资435.3484万元,均为县财政资金。河北隆尧第一中学xx周年维修改造工程由石家庄德盛招标有限公司负责施代理招标;该项目招标于20xx年10月22日在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中标方为河北致和大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416.28万元,工期为20xx年10月26日至20xx年11月14日;监理单位为:河北秋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河北隆尧第一中学对本项安排专人负责监督;河北致和大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的主要材料均出具原材料检验报告;河北隆尧第一中学xx周年维修改造工程实施前进行了公示。20xx年,该项目列入政府预算资金200万元,现已支付资金20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竣工,并完成审计,审定金额399.39万元。

  二、绩效目标和指标的设定:

  (一)总目标:完成隆尧一中xx周年维修改造项目20xx年预算200万元的拨款任务,截止20xx年年底已完成。

  (二)年度目标:及时拨付隆尧一中xx周年校庆维修改造项目20xx年预算资金,截止20xx年年底已完成。

  三、项目实施绩效管理:

  (一)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

  根据20xx年初隆尧一中xx周年校庆维修改造项目预算情况,我校制定“河北隆尧第一中学xx周年校庆维修改造项目”绩效目标,资金下达后由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实施,待项目完成后由校长牵头对项目绩效进行评价。

  (二)执行绩效监控情况。

  项目资金标准由20xx年年初预算拨付,由单位申请经财政局行政事业股审核后由隆尧县教育支付中心复核后进行拨付。

  (三)资金管理情况。

  河北隆尧第一中学xx周年校庆维修改造项目投资计划总投资435.3484万元。均为县财政资金。合同金额416.28万元。审计金额399.39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1日,

  项目单位已支付工程费200万元;未付金额199.39万元(包含工程质量保证金)。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专款专用,依报帐程序执行。

  财务管理:经费开支有经手人、证明人及有关领导审批签字。无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白条入账现象,资金管理规范,无违反基建财务会计制度《现金管理条例》现象,无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现象。

  (四)取得成绩

  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完成圆满完成施工过程中采购的主要材料均有检验报告,质量合格;维修项目也经验收,全部合格。河北隆尧第一中学xx周年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期为20xx年10月26日至20xx年11月14日。目前该项目已竣工,并验收合格。

  四、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河北隆尧第一中学xx周年校庆维修改造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全县教学质量的提高,促进全县教育稳定健康发展,进一步为本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河北隆尧第一中学的办学条件也得到较大改善。并且大大提升了学校的形象,并进一步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起到了陶冶情操的作用加强学生的素质教育,使学生德智体美得到全面发展。经过认真核对评价,我们最后对项目的评价打分为98分,自评为优秀等级。

  五、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工作

  河北隆尧第一中学xx周年维修改造项目按照工程建设程序进行审批,项目单位根据施工招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将该项目进行招标,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项目建设过程中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达到标准,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以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有效监督管理。

  我校虽然在项目的申请、资金下达、项目实施等方面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使该项目能够按时完成,但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再精益求精,狠抓细节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让教育经费更好的服务于教学,从而提升教学水平,使学生、家长、教职工以及社会对我校的教学工作更加满意。

  针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合同支付工程费用。

  项目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8

  根据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评价》的通知(皖美办发[20XX]4号)要求,满分100分,加分项2分,我县对照考评办法,逐项认真自评,通过自评,综合得分102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度我县美丽乡村民生工程主要建设任务为10个省级中心村建设,省、市、县财政专项投入达2340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1000万元,全部提前超额完成以垃圾处理、卫生改厕、污水处理等为主的环境整治和安全饮水、村庄道路、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任务,美丽乡村民生工程各项制度健全、政策宣传到位、日常工作督查调度协调有力、全部超额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建后管养措施得力,同时严格按照民生办要求及时准确对日常报表、各类信息、图看民生、群众话民生、数据库建立等材料报送。

  二、省级中心村建设(自评得102分)

  (一)建设规划编制及执行(自评得5分)

  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引领,多规合一,“一张蓝图”绘到底。结合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对所有行政村运用“1+N”模式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明确不同类型村庄建设方向、内容和标准。注重保护原生态乡村风貌,编制一般农房建设指引图集,强化农村建房风貌管控,大力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品味。以村庄布点规划为基础,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彰显地域特色,中心村安全宜居,环境优美,发展空间充足。各中心村因地制宜,以环境治理为基础,以基础设施为重点,以公共服务配套为要素,整治与建设结合,科学编制了村庄建设规划和详细建设方案。

  (二)重点建设任务(自评得75分)

  1、垃圾处理(得分9分)。10个中心村购买了垃圾箱、垃圾桶等基础设备,建立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坚持垃圾每天有保洁员定时清理,村内无暴露和积存垃圾,全面实现“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目标,所有垃圾终端处理至海创公司进行发电。

  2、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得分4分)。10个中心村都全部建有安全饮水设施,水质、水压达标,供水质量优良,安全饮水普及率达100%。

  3、卫生改厕(得分8分)。对具备改厕条件的农户,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广泛宣传发动,做到宜改即改,愿改尽改,引导群众自愿参与支持改厕,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中心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90%以上,消灭了露天和简易旱厕。建立健全农村改厕长效管护机制,“一站两队”管护模式常态化运行,实现了闭环式可循环。

  4、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得分6分)。开展以农房整治为重点的村容村貌治理工程,开展电力、通讯等网线整治,村庄面貌得到了明显改观。共建设和整治房屋322间,破旧猪圈478处、牛栏草棚72处、沟塘清淤511多方,彻底改变村庄“脏、乱、差”现象。

  5、道路畅通(得分10分)。本着生态实用的原则,采取就地取材,多种方式完成村庄路网建设,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实现“户户通”目标。

  6、污水处理(得分8分)。坚持“统筹规划、梯度推进、因村施策、注重实效”的原则,投入资金730余万元,建设生态湿地污水处理10处,该处理模式具有投入小、易维护、运行成本低、处理效果好等特点,探索出一条适合农村特色的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新途径。十个中心村污水处理率均高于80%。落实污水设施管护责任和措施,做到有制度、资金、人员。

  7、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得分5分)。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大力整治建设范围内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力度,10个中心村新建河堤562米,整治塘18口,清淤620方,彻底实现水体清澈。

  8、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得分7分)。以农民文化乐园建设为载体,加强标准化、规范化为民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全程代理、科技信息及就业、农民议事等服务,解决了群众办事难、议事难的问题。在10个中心村中全部建有农民文化乐园、农民活动广场11处、文化墙380平方米,学校、卫生室、农家书屋、文化室、便民超市、金融服务点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中心村服务功能增强。

  9、村庄绿化(得分8分)。采用本地树种为主,对主次道路、河道、公共场所、房前屋后实施绿化工程,绿化面积达3900多平方米,村庄绿化率达50%以上,道路、广场绿化90%以上。同时,在村前屋后积极发展小果园、小竹园、小菜园、小药园、小花园,实现了环境美化。

  10、村庄亮化(得分4分)。村内主干道及公共场所安装了照明路灯,布局合理,质量优良,满足村庄亮化需求。

  11、长效管护机制(得分6分)。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社会资助相结合的经费分担机制,做到有制度、有资金、有人员,实现了垃圾和污水处理、绿化、卫生保洁、公共设施维护等长效管护。

  (三)产业发展(自评得10分)

  一是按照“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商则商”原则,立足资源优势,分村编制了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一村一品”产业发展,不断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10个中心村共培育合作社15家,入社农户423户,流转土地710亩,流转适度规范,高于全县平均水平。中心村实现了有一批产业合作社、有一个稳健的主导产业、有一个规模产业基地、培育一个农业龙头企业的“四有”目标。二是盘活集体资产,创新发展方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强各村的发展和服务能力,每个中心村均成立了创福有限公司,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超15万元。

  (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自评得5分)

  一是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在宣传栏进行展示。县、乡、村均制定了乡风文明新风建设方案,建立完善了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等“一约四会”自治组织,制定了“四会”工作职责,并发挥积极作用,教育引导村民尊良俗、去低俗、除恶俗,有效的遏制了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二是积极开展文明新风评比活动,建成10个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10处新时代文明实践讲堂,按期进行“红黑榜”评比、正威振风超市积分兑换、开展好婆婆、勤劳致富户、尊老爱亲户、移风易俗户、环保卫生户、热心公益户等评创。三是10个村均制定了通俗易懂的村规民约和村训,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提高村规民约的民众知晓率。四是对本村村史村情、乡风传承、红色文化等非物质文化进行挖掘整理,彰显乡村特色文化。中心村成立民俗文化协会、书法协会、健身舞协会、道德议事会等民间活动组织,天贶节、茶文化节、丝弦锣鼓、狮子灯、龙灯旱船、花车高跷等本土艺术活动在农村重新兴起,农民群众积极参加活动,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实现了乡村和谐发展和群众素质的普遍提升。五是紧紧围绕“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构建和谐平安龙马、促进农村改革发展”这个主题,结合实际,制定农民普法教育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近几年来,10个村均未发生治安和群众纠纷案件。

  (五)群众评价(自评得5分)

  中心村建设坚持以群众为主体,着力改善村庄居住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扎实开展各类文明评比活动,增强群众之间凝聚力,在建设过程中,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未损害群众利益和搞面子工程现象。

  (六)加分项(自评得2分)

  美丽乡村建设与后期管理,全程尊重群众意愿、突出农民主体。10个中心村庄建设结合两项搬迁新建房屋促使房屋布局错落有致,自然风光优美,乡村田园风格浓郁;通过基础设施配套,中心村范围内实现了雨污分流的目标,同时每个中心村建设农民文化广场,配备体育器材,极大的丰富了地方群众文化生活。

  综上,我县省级中心村各项建设任务提前完工,各项指标超额完成,我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102分。

  项目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9

  为进一步加强平潭综合实验区美丽乡村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绩〔20XX〕4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覆盖率考核事项的通知》(闽财绩〔20XX〕1号)、《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做好财政支出项目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岚财金[20XX]18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委托了平潭综合实验区大永会计师事务所,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于20XX年9月5日至9月25日,对平潭综合实验区20XX年度美丽乡村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了评价。在评价过程中,采取查阅会计凭证、核对收付款依据和报表、查看相关制度、问卷调查、实地勘察等方式进行,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XX年度财政预算3000万元包括美丽乡村、传统村落项目,主要用于20XX年度、20XX年度“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以下简称“美丽乡村”)项目建设2,760万元,剩余传统村落资金240万元未开支。

  1.20XX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11个和白青乡示范乡1个:在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村庄环境整治水平的基础上,以保护乡村原始风貌、保留村庄原有形态为前提,以整治裸房、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道硬化、村庄绿化等为重点,实施了1个美丽乡村示范乡(白青乡)、3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流水镇北港村、平原镇红卫村、中楼乡大坪村)、8个一般整治村(流水镇山门村、磹水村、君山村、东美村,平原镇山显美村,北厝镇红山村上楼自然村,苏澳镇民主村,敖东镇东崑村)。

  2.20XX年度建设美丽乡村项目10个:按照“布局美、环境美、建筑美、生活美”的四美要求,实施了3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流水镇谢厝村、平原镇上攀村、苏澳镇和平村),7个美丽乡村一般整治村(流水渔屿村,北厝镇先建村和湖南村东盛自然村,澳前镇磹角底村寨顶自然村和龙北村下底楼自然村,岚城乡正旺村,南海乡后坑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通过整治裸房、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道硬化、村庄绿化等,使村庄卫生整治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所提升,努力构建良好舒适的生活环境。

  2.兼顾富民宜居,树立品牌形象。各村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打造新亮点,如流水镇北港村在建设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其地理优势,以民宿文化为基础,登山旅游、海上休闲体验旅游为主线,以文体活动、生态农业为辅,集生态、观光、休闲、度假为一体,打造富有滨海特色的观光渡假休闲旅游胜地,为当地村民带来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磹水村也着力打造风韵古村,为平潭村庄发展寻找不同的道路。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平潭综合实验区宜居办20XX年度全区美丽乡村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评价,全面了解全区美丽乡村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及事后监督情况。检查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合理性,评估资金使用效益及政策执行效果。分析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评估现有政策执行中的不足之处,提供改善绩效的对策建议,为以后区美丽乡村资金管理和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

  1.评价原则

  绩效评价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四个原则。

  2.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选用的定量指标作为评价指标,基本指标: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率,支出效果率。目标比较法作为评价方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1)积极沟通,加强协调。积极与区宜居办相关人员沟通协商,通过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认真了解本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对绩效评价的自评报告及其他基础资料进行审核,充分进行信息交流。为做好全区美丽乡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做好准备。

  (2)学习文件,领会精神。结合20XX年度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新要求,认真学习了《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绩〔20XX〕4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覆盖率考核事项的通知》(闽财绩〔20XX〕1号)、《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做好财政支出项目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岚财金〔20XX〕183号)、《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岚综管综[20XX]187号)等文件,组织集中讨论,吃透文件精神,明确评价要求,把握评价要点。

  2、组织实施

  一是对区宜居办管理的全区美丽乡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总体评价。二是对选取的流水镇、敖东镇、平原镇三个乡镇作为样本进行具体评价。主要通过听取上述样本单位相关人员的情况介绍,核实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了解相关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发放和收集调查问卷,对照查证复核相关资料等,整理出绩效评价所需要的资料和数据。同时要求被评价单位对缺失的资料及时补充,对存在疑问的重要数据资料进行解释说明。

  3.分析评价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按照财政部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地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量化打分,形成评价初步结论,并将初步评价结论和有关说明送达被评价单位征求意见。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美丽乡村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资金使用率=5,706.69/(8,220-240)=71.51%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岚交建村建〔20XX〕5号)和(岚交建村建〔20XX〕6号)文件的要求,配套资金下拨到各乡镇人民政府,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情况。从向区财金局申请拨款、用款计划指标列支到专项资金的下达,所有流程合法合规。

  该专项资金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全面指导、按照建设进度将资金拨付给各村委会,同时由各有关乡镇监管和跟踪,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严格执行、事前预算、事中监督、事后决算:管理程序,做到厉行节约、科学评估,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规范和安全。支付工程款时具体操作流程:由施工单位上报工程进度→监理单位复核审查、签章→建设单位审批签章→施工单位开具正式发票→建设单位审批付款。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建设美丽乡村项目,按照“布局美、环境美、建筑美、生活美”的四美要求,以保护乡村原始风貌、保留村庄原有形态为前提,以整治裸房、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道硬化、村庄绿化等为重点任务,突出城市进出口干道两侧、旅游景区周边村庄整治建设。各村均建立了保洁制度,配备了保洁人员,进行了日常监管,基本实现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体系化运作,村容村貌得到显著改善。

  (三)项目绩效评价分析

  1.社会效益:提升旅游的规模,提高知名度,改善当地的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

  2.经济效益:美丽乡村的建设,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发展“一村一品”、“一村一业”,因环境的改变而吸引大量的游客,增加当地财政收入,也提高村集体和农民收入收益,同时给当地人提供娱乐休闲场所。

  如:20XX年北港餐饮商家有7家,主要以外包经营团队为主,总体收入为60万。北港特色民宿从20XX年的3家递增到目前的28家民宿,民宿的总体收入也是逐年往上增加。随着北港文创村的发展与壮大,北港也越来越多的被大家所熟知,游客人流量的增加,也带动了不少北港村民回乡创业的现象。

  3.环境效益:房前屋后整治效果明显、设施配套较为齐全,村容村貌明显改善。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总分设定为100分,综合评价得分考虑了项目决策(30分)、项目管理(30分)、产出(20分)与效益(20分)四大因素(各因素下又分解若干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各指标详见绩效评价打分表),采取扣分方式进行综合评价,扣分情况:项目管理在资金管理方面因部分乡村有“白条”入账,费用开支原始单据不规范扣3分;在财政资金使用率方面因资金使用率不高扣3分。产出与效益在产出数量方面因部分乡村未通过验收扣2分;经济效益方面因未充分利用当地资源,扣1分;社会效益方面因提高知名度,提升改善不明显扣1分;环境效益方面因改善成效一般扣1分;可持续效益方面因验收后建立共管长效机制一般扣2分;服务对象满意度一般扣1分。经综合评定,20XX年度平潭综合实验区美丽乡村项目综合得分86分(详见附表),评价等级为“良好”。

  五、存在的问题

  (一)投入方式较为单一,尚未充分发挥市场的活力和优势

  在进行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没有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和民间资本的优势,这就造成很多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不高。

  (二)群众思想认识不到位,农民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

  政府在进行美丽乡村建设时充分发挥了主导作用,但检查发现村民参与积极性不高的现象比较普遍,没有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美丽乡村建设的宣传动员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重建轻管,日常管护难以落到实处

  美丽乡村建设资金需多方筹集,共享成功。项目建设与日常维护一样重要,部分村级收入有限,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主要依靠政府投入,造成管护资金无法落实。美丽乡村虽然制定了管护制度,但思想上并未意识到管护的重要性。部分村级可能因管护资金缺乏无法保证美丽乡村的.建设成果。

  (四)建设规划有待进一步提升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的长期工程,需要科学的规划进行引导。部分建设项目没有充分挖掘乡村文化元素,照搬城市规划,缺乏乡村特色性。

  (五)环境整治成果有待进一步巩固

  环境整洁是美丽乡村建设成效的主要指标。在实施评价过程,发现巩固环境整治的成果面临诸多困难。一是公共卫生保洁难。农村面广,尤其是乡村旅游发展,游客增加,这给农村保洁带来了难度。二是公共设施维护难。由于各方面原因,部分农村环卫设施得不到及时更新和修理。

  (六)财务管理方面

  村级财务不规范,出现“白条”入账。如平原的红卫村有“白条”入账,20XX年3月18号凭证付白沙垅桥头主公路工程整治机械费26,669.50元;20XX年3月19号凭证付花池挖土填方工程整治机械费30,738.50元;20XX年3月28号凭证付工程材料运费38,523.80元;20XX年1月12号凭证付陈凤20XX年9月付陈凤转运溪淤泥费25,360.00元;20XX年1月18号凭证付林艺路灯、水暖设备材料费36,265.50元。

  (七)未履行招投标相关程序

  敖东镇东崑村的“鲤鱼广场”“老年活动中心工程”、“南端休闲广场”、“北端休闲广场”,工程招标由村委直接委托福建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岚综管办[20XX]161号文件规定的200万元以下房屋建筑、市政、交通等基础设施及其他相关的装修、拆除等试行简易招标程序,必须在区招投标中心进行。且招标控制价未经财政评审中心审核。20XX年流水镇东美村“爱民路”和“丰年里路”预算超50万元,未报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

  六、具体建议

  (一)吸引社会投资,增加资金来源

  一是要按照创建目标整合资源,进行项目包装,积极向上申报项目争取扶持:二是要发挥市场的作用和活力,在保证村民和集体利益的同时,可通过引进大的招商引资项目,以项目为拉动和载体进行美丽乡村建设。

  (二)进一步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

  一是在建设过程中继续宣传建设美丽乡村的政策措施,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形成健康的乡村文化与生活方式。

  (三)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巩固建设成果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加大环卫产业经费投入,以保证农村环卫工作及配套设施建设的经费来源。要加强宣传,向农村干部群众普及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知识。

  (四)加强项目资金财务管理

  细化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严格原始凭证审核。项目资金应按财务管理的规定,设立专账,以确保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进行招标。

  项目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10

  按照《中共阳泉市委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阳发〔20XX〕19号)精神和《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阳泉市财政局委托阳泉中雅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阳泉市20XX-20XX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要素

  (一)项目概况

  阳泉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有关政策要求。20XX年阳泉市按照“四美两宜”美丽宜居示范乡村建设总体目标和“典型引路、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以省、市、县三级示范村为重点,探索出综合发展、城郊互动、资源置换、产业带动、生态旅游、移民搬迁6种发展模式,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制定出台了《阳泉市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本次评价的阳泉市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位于盂县孙家庄镇王炭咀村、石辉坪村、郭家坪新村、禅房村四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产业基地、景观设施、公共设施及建筑、市政设施四类项目。项目建设期20XX-20XX年两年。

  (二)项目绩效目标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立足王炭咀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上,打造“一园一带四区”的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建成并管护五类产业基地,包括核桃种植基地、连栋温室、特色果蔬基地、核桃油加工厂房、金花葵种植基地;两处景观设施,包括景观廊道和户外拓展基地;建设五类公共设施及建筑,整改供水、供电、供热、公路等市政设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减量化处理、三线下地等工作。通过村庄环境整体提升,完善基础配套设施、调整乡村产业结构,实现村民安居乐业的目标。

  (三)项目资金性质及资金收支、结余及结转情况

  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总预算2705.26万元,其中:市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00万元、县级整合专项资金200元、集体投入资金414.39万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890万元、农民筹资筹劳0.8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344.81万元,其中:市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00万元、集体投入资金627.13万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517.29万元、农民筹资筹劳0.39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324.82万元。

  (四)项目总体得分及评价等级

  阳泉市20XX-20XX年度美丽乡村绩效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最终结果为:总体得分84.21分,综合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基于评价结果,得出以下结论:阳泉市20XX-20XX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基本合理,绩效指标明确,管理制度基本健全,资金使用合规,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项目村村民及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项目整体评价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专项资金未全部到位,个别项目未按目标完成,部分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等。

  二、项目主要绩效及经验做法

  (一)美丽乡村初具规模,效果明显

  按照创建美丽乡村的要求,项目单位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发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资源优势,建成以王炭咀村、禅房村等“一园、一带、四区”为主要框架的休闲农业示范园区,打造了城市“后花园”。

  (二)组织机构健全,保障了项目顺利运行

  盂县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在申报项目之初,盂县人民政府、孙家庄镇人民政府以及四村委会即成立各级项目领导小组,推动项目的申报、审批和落地。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从县到镇到村,各个层级领导小组明确了项目建设的分工职责,确定了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阶段性任务、预期目标等,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此外,各级领导小组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开展工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三)因地制宜,总体规划设计合理

  王炭咀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总体规划完善,在申报项目前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对项目进行了5年期规划,在此基础上,王炭咀村又制定了20XX年-20XX年两年期建设内容实施方案。涉及产业基地、景观设施、公共设施及建筑、市政设施等四类建设方向。总体而言,王炭咀村生态园区的规划设计较为合理。该生态园包括核桃林基地,特色果蔬采摘园,户外拓展基地等,其果蔬品种的选择和娱乐观光设施的搭建既适宜当地的生态环境,又有广阔的市场需求。据考察,该生态园每年旅游旺季能够吸引周边大量的游客,发展前景较好。

  (四)筹资渠道多元,资金投入模式新颖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开拓了多元的筹资渠道。据统计,共整合市级财政资金1000万,地方配套资金200万,集体投入627.13万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517.29万元,农民筹资筹劳0.39万元。多元化的筹资渠道为项目运行提供了资金保障,特别是政府引入盂县百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合作建设美丽乡村,扩大建设规模,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值得推广学习。

  (五)项目顺利实施,生态效益显著

  美丽乡村建设牢牢秉承“生态第一、环境至上”的建设理念,通过田园花海景观廊道的打造、核桃种植基地改造和村庄美化、绿化工程建设,有效增加了区域绿化率,改善了生态状况,提高了水土保持能力,调节了周边小气候;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减少了环境污染、提升了宜居环境。实现了地区经济、社会、生态的和谐发展,村民及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

  (六)项目顺利实施,示范作用明显

  美丽乡村建设使不同产业相互渗透、交叉、重组,农业资源开发、农产品深度加工、市场营销等成为新型产业链条上有机联系的产业环节;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新型产业链的初步形成,提升了农村产业的产出效率。王炭咀村积极探索种植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业融合发展,为全县乃至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示范样板,产业融合示范明显;项目完成后,促进了村集体经济发展,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加了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公共基础设施完善后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从而达到良性循环,为周边村庄发展集体经济提供良好示范。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配套资金未全部到位,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未充分

  发挥

  按照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项目资金规模2705.26万元。由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县配套资金200万元、县级整合专项资金200万元、集体投入资金414.39万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890万元、农民筹资筹劳0.87万元六部分组成。实际评价过程中发现:县级整合专项资金截止绩效评价日未到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到位517.29万元与农民筹资筹劳到位0.39万元,未足额到位,资金总额到位比例87%,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未充分发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部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按照项目要求,需要制定完善的业务制度并未有效执行,业务制度包括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质量验收跟踪制度及后期管理管护、监督检查制度、财政奖补公示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申请审批制度、专款专用管理制度、资金支付流程等,财务制度较健全。但是通过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访谈及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县、镇、村均未严格履行质量验收制度,王炭咀村建设的产业基地、景观设施、公共设施及市政设施在20XX年底均已建成,却迟迟未办理工程验收;县、镇监督检查制度未严格执行,未见到相关的督导检查、整改记录。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项目监管不足,竣工审计不及时影响工程结算相应的账务处理。

  (三)部分产出目标设置不够合理,个别项目未达预期绩效目标

  经实地查证,个别项目未达预期绩效目标,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金花葵项目种植无产出。根据实施方案,石辉坪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为金花葵种植。预算投入资金178.85万元,实际投入资金10.99万元,用于金花葵种植。但在具体种植过程中,由于村民未完全掌握金花葵种植技术;其次是土壤、气候没有摸清,种植之后,又遭遇冰雹天气,导致金花葵存活率低下,种植金花葵无产出,导致石辉坪村绩效不理想。二是核桃油加工项目未实现年度经济效益。根据设置的绩效目标,项目经济效益年均新增收入1100余万元,截止绩效评价日,该项目仍处于试生产阶段,未正式投产,未如期实现经济效益。

  四、相关建议

  (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配套资金及早到位

  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组应开展统一组织、指挥,与县财政、农委、规划、环保等有关部门上下联动,协调一致,按照责任分工,主动整合专项资金,向“美丽乡村”建设倾斜,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度;实施单位也应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并继续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同时扩大宣传力度,加大农民筹资筹劳等其他有效措施,夯实建设资金,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二)强化规章制度执行,完善项目整体管理

  建议各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设立专人负责,对组织管理制度的实施执行进行定期核查监督,对每次检查结果要留存记录,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实现事前控制、事中检查、事后审核,尽快完善工程建设程序、工程资料、质量认证、竣工验收工作,确保竣工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三)合理设置产出目标,保障项目绩效如期实现

  一是加强对引进新品种农作物前期调研,实现项目绩效。由于农产品种植受天气、当地土壤等自然条件影响较大,建议实施单位在引进新品种农作物时做好调研工作,对新品种的生长条件进行充分的了解,对当地的自然条件做出合理的评估。同时,在种植过程中要注意相关农业生产设施的搭建,如温室大棚、灌溉设施,保证农产品成活率,实现项目绩效。二是加快项目投产,早日实现预期经济效益。建议王炭咀村在保障其他产业正常运行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解决核桃油加工项目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核桃油加工项目投产进度,搞好产、供、销一条龙服务,早日实现其预期经济效益,振兴乡村经济。

  (四)政策建议

  建议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应以机制为先,夯实高效运作基础。一是要健全多方协作机制。各级主动谋划,与金融机构、咨询机构、农科院所、新闻媒体等通力合作,凝聚“政府+企业+中介+金融+媒体”的强大推力,显著提升项目运作质量和效率。二是以政策为纲,凝聚助推乡村振兴合力。注重发挥政策导向,积极引导PPP融入乡村振兴建设。通过推广运用PPP模式,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示范村建设,同时,鼓励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配套联动,指导市县探索金融支持PPP项目方式,降低放贷门槛,简化审批流程,实现高效融资,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推动美丽宜居新农村建设。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一)建议以适当方式将本次绩效评价情况、绩效评价结果、经验做法、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盂县政府、孙家庄镇以及项目实施单位,为其整改落实存在问题,进一步夯实资金,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其履行职责提供参考。

  (二)建议阳泉市财政局与美丽乡村领导组就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沟通。一方面,要抓好问题整改,有效解决资金到位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工程验收制度及核查监督制度,保障工程质量,同时开展项目竣工审计工作,有效发挥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扩大阳泉市美丽乡村项目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建议阳泉市财政局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以增强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及社会各界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提高社会公众对绩效管理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项目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构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我县图书馆总分馆模式,根据省文化主管部门及岳市文体改[20xx]2号《关于20xx年度文化体制改革任务落实和动态监测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县须建设以县图书馆为总馆,北景港镇、三封寺镇、梅田湖镇、禹山镇、东山镇等5个单位为分馆的总分馆服务平台。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此项目由评审中心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经工程量计算、核实,控制价为199.69万元,由采购办按程序办理,县财政列支179万元列入20xx年预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此项目先在县纪委备案,由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分成四个包,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建立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发挥县级总馆在县域公共文化建设中的中枢作用,把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延伸到基层农村,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根据目前县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评绩效等级为“优”,分数为97分。

  五、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经实地考核,各分馆积极探索,均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具体后续工作方案,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以“三个统筹、五个统一”为抓手,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集约管理,提升基层文化服务效能,取得了初步成效。

  六、建议

  持续实施图书馆评估定级和“基层文化馆站效能提升计划”,扶持引导各乡镇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切实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

  项目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12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部门开展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黔财绩〔2019〕23号)要求,我委对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自评,针对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我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有关情况如下:

  一、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我委共有4个一级项目,分别为:“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国资监管事务费”、“省有色行管办及有色金属工业贵阳公司包干经费”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经费”。2020年我委按照黔财绩〔2019〕23号文要求,对上述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分别为100分、100分、99.5分和99.4分。

  二、绩效自评存在问题

  针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我委2020年采取了以下措施进一步提高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培训学习。我委在加强内部学习培训的同时,积极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并向中介公司学习借鉴,多举措、多渠道提升绩效管理认识和能力水平。

  二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考核,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与相关处室和个人年度考核挂钩。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建设。我委根据省财政厅的相关文件要求,2020年制定了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依据黔党发〔2019〕29号文和黔财绩〔2020〕4号文,制定了本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办法,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依据。

  四是完善绩效指标库。为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我委在开展2021年度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各资金使用处室(企业)根据项目特点,认真梳理代表性强、可操作性强的绩效指标,更新完善我委绩效指标库,为以后年度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提供更好地参考。

  五是加强绩效运行监控。2020年我委在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督促资金使用处室(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的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启动了1-7月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并针对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财政资金切实发挥效益。

  六是结果应用。将2019年度绩效自评结果作为编制部门2021年度预算和调整政策的重要依据。

  项目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13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我局项目资金市级财政拨款共计1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共11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共计110万元,主要有医疗保障工作经费(含宣传培训费)60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开办费30万元。

  (二)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梅市医保〔2020〕11号)、《关于设立梅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的批复》(梅市机编发〔2020〕129号)、《关于印发2021年梅州市医疗保障重点工作计划表的通知》(梅市医保〔2021〕3号)以及我局的三定方案职能设立该项目,项目经费用于顺利开展医保相关工作。

  (三)绩效目标

  一是保障机构的正常运转,顺利开展医疗保障相关工作;

  二是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情况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按照财政部门关于开展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落实主体责任,组织专人负责,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按时保质完成工作,自评结果客观准确。

  三、绩效自评结论

  (一)医疗保障工作经费(含宣传培训费)绩效目标设定较为科学,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落实情况较好,取得预期的绩效成果,自评分数为98.27分。

  (二)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专项工作经费,绩效目标设定较为科学,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基本落实,基本取得预期的绩效成果,自评分数为94.09分。

  (三)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开办费项目已完成,资金已支付完毕,取得预期的绩效成果,自评分数为100分。

  四、绩效指标分析

  (一)决策分析

  1.项目立项情况

  (1)论证决策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梅市医保〔2020〕11号)、《关于设立梅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的批复》(梅市机编发〔2020〕129号)、《关于印发2021年梅州市医疗保障重点工作计划表的通知》(梅市医保〔2021〕3号)以及我局的三定方案职能设立该项目,项目经费用于顺利开展医保相关工作。

  (2)目标设置

  在绩效目标设置方面,我局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指标完整、合理、可衡量,符合客观实际,绩效目标的设立与我局的三定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的相符性较高。

  (3)保障措施

  我局依据三定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设置工作经费,制度完整,计划安排合理,符合客观实际。

  2.资金落实情况

  医疗保障工作经费(含宣传培训费)、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专项工作经费、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开办费均足额到位、及时到位。

  (二)管理分析

  1.资金管理

  (1)资金支付

  医疗保障工作经费(含宣传培训费)专项资金60万元,当年支出数42.73万元,资金支出率为71.22%,部分项目审批程序尚未结束,故部分费用要在2022年才支付。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在2022年完成。

  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专项工作经费专项资金20万元,当年支出数0.31万元,资金支出率为1.55%。因梅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在2021年4月成立,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专项工作经费在2021年7月到账,下半年才开始有中心专项资金的各项支出,中心专项工作经费计划用于中心修缮工程,因决算资料已报财审中心,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截至2021年尚未结束,故部分费用要在2022年才支付。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在2022年完成。

  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开办费专项资金30万元,当年支出数30万元,资金支出率为100%,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已完成。

  (2)支出规范性

  我局编制《梅州市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来规范资金的支出管理,严格执行经费支出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做好会计核算,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事项管理

  (1)实施程序

  2021年我局所有项目支出实施过程规范,均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招投标、调整、完成验收等履行相应手续。

  (2)管理情况

  2021年我局印发《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工作管理制度汇编》,8月修订了《梅州市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我局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工作经费的使用能积极做好检查、监控、验收等管理工作,2021年我局未存在审计问题。

  (三)产出分析

  1.经济性

  在经济成本控制情况方面,我局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严格执行各项支出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成本,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做到支出合理。

  2.效率性

  我局对党委、政府、人大和上级部门下达或交办的重要事项或工作能够按时完成,并且较好地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的各项目标,及时完成各项任务。

  (四)效益实现度分析

  1.效果性

  较好地完成了按照我局“三定”方案确定的部门工作职责,各项日常任务及重点任务如民生实事等如期完成,实现了预期效果。

  2.公平性

  我局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的正常运转,服务对象满意度为100%。

  五、主要绩效

  2021年,我局财政项目拨款资金基本为单一用途的专项资金,根据相关资金下达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资金指定用途,因此使用绩效与专项资金完成绩效目标情况一致。总体而言,我局全年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年初计划,基本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六、存在问题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该专项资金确保能够专款专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是资金使用计划制定不够完善,虽然制定该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但由于对资金的到位情况了解不够全面,影响资金的使用。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我局将加强资金使用的计划安排,完善资金执行绩效考核目标,进一步提升资金运转效率。同时,我局也会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资金下拨情况,从而根据资金用途及时做好资金支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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