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工作年终个人总结(3)

2018-01-20limeng 年终工作总结

  (八)不断加强举报案件查处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坚持依法行政、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严格保密的原则,规范举报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实施检举案件分类处理,对举报信息认真分析,依据线索开展调查取证,落实督查督办机制,提高检举案件管理和查处质量。同时注重相关矛盾化解,对检举人适时进行政策宣传和心理疏导,积极反馈工作进展,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今年1~10月 全市共受理各类举报案件60件,已查结69户,查补税款131万元,滞纳金26万元,罚款81万元。 (其中:我局查结13户,查补税款90万元,滞纳金26万元,罚款61万元。 )

  二、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行政

  (一)加强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

  1、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工作,认真贯彻市局相关会议精神,及时开展思想教育,宣传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明确依法行政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稽查风险防范能力。

  2、规范稽查工作要求。以制度规范执法、以制度约束权力。对照总局、省局对稽查工作的规章制度,我局结合稽查各环节进行梳理,为推动依法行政,我局制定了《镇江市国税局检查预案制度》、《镇江市国税局稽查工作底稿制度》、《镇江市国税局限时查结办法》、《镇江市国税局项目化检查实施办法》、《镇江市国税局分类分级检查制度》,完善了《镇江市国税稽查选案实施意见》和《镇江市国税稽查案件审理办法》等。通过制度的制定和完善,进一步规范稽查各环节的执法事项,为降低稽查执法风险提供了保证。

  3、加强执法责任监督。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制,我局强调稽查工作全过程必须规范和合法,不仅要关注稽查成效,还应注重执法过程的合法与完整,强化内控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江苏省自由裁量权执行基准》,避免滥用自由裁量权,防止执法随意性、办人情案和其他不良现象的发生。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双报告制度,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联系。按照一岗两责要求,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和监督。

  (二)建立稽查联合办案协作机制

  1、与市公安经侦支队签订办案合作协议。双方签订了《打击和防范经济违法犯罪协作书》,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实现信息共享、开展预警防范和实施联手打击等,坚持职能互补、平等协作原则,积极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互通,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共同维护企业和广大群众的正当权益,促进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的稳定。

  2、与镇江海关缉私局建立情报交换机制。双方签订了《共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情报交换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定期召开协作会议、建立情报交换工作机制、建立合作办案机制等形式,开展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极大地提高了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时效性。

  3、与市地税稽查局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双方签订了《镇江市国、地税稽查局工作协作办法》,经过对口业务交流、移交案件线索、联合检查办案等形式,共同携手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为进一步规范和整顿税收秩序,不断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构建和谐的税收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制定稽查质效创优竞赛办法

  我局肩负着对辖市(区)局稽查局业务督导和管理责任,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查前辅导会、跟踪分析会和工作点评会,通过业务检查和目标管理考核来推进全局各项稽查工作的贯彻落实和有序开展。今年我局重点加强了对县级局的案件督办、督查和指导工作,加强了稽查人员的专业培训和业务辅导,吸收一大批业务骨干和优秀人才充实稽查专业化团队;为进一步锤炼稽查队伍、调动工作积极性和提升快、准、狠的稽查亮剑能力,制定了税务稽查成效考核工作争先创优竞赛办法, 把稽查查补收入增幅、稽查查补收入占比和人均检查户数三项检查质量指标作为辖市(区)局稽查局之间的竞赛活动内容,浓厚了全市稽查系统工作创优的工作氛围,促进了各项稽查工作的争先进位,为今年全市国税稽查工作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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