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工作年终个人总结(2)

2018-01-20limeng 年终工作总结

  (四)组织实施重点税源企业检查

  按照总局、省局的统一安排,今年下达我市重点税源企业检查为10户企业。对此我局集中精力,认真协调并组织实施,制定了详细的检查工作方案,及时下发重点税源企业检查通知。经过企业自查,我局评估,针对省局提供的分户疑点指标,制作检查预案,有的放矢,运用稽查查账软件采集、分析企业财务数据,重点组织实施,保证了检查的效率和质量。目前检查已基本结束,其中我局市区辅导4户企业自查入库344 万元。

  (五)积极应对3+X规模企业风险

  根据市局年中工作会议要求对2015年全市所得税汇缴清缴3+X模式的风险应对工作安排,我局作为其中一支重要力量,负责对全市所得税贡献率下降异常的规模企业进行检查。从9月初开始,抽调全市国税稽查系统的业务骨干,组成风险应对团队,对部分规模超大的企业,组织开展了交叉式检查。在本次规模企业中有5户是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为了准确把握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我局专门举办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培训,对有关的优惠政策文件进行认真解读,并专门设制了高新技术企业核查报告模版供检查人员统一使用。同时,加强跟踪督导,听取检查汇报,提出应对举措,要求检查人员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经过两个多月的奋战,目前已完成9户规模企业的风险应对,共查补增值税38万元,查补所得税1654万元,组织入库税款845万元,出具5户高新技术企业核查报告。

  (六)认真做好稽查案件协查工作

  在省局稽查局统一部署下,我局按照协查工作的相关要求,牢固树立协查地就是案发地的理念,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深挖细查。在检查过程中,认真进行取证,努力提高协查委托发函质量、受托检查和受托回函质量,确保案件分拣率、回复率均为100%。今年1~10月,全市网上协查共委托发出协查54起56户次、598份发票,涉及金额8387万元,税款1426万元;受托协查127起158户次,526份发票,涉及金额24013万元,税款4082万元。(其中 :我局网上协查共委托发出协查27起29户次、399份发票,涉及金额6033万元,税款1026万元;受托协查36起40户次,69份发票,涉及金额3728万元,税款633万元。)

  (七)坚决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我局按照打击与建设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的方针,根据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成立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加大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将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与行业税收专项检查、重点税源检查、专案检查工作一同布置、一同组织、一同进行。以省局布置的房地产、建筑安装、药品与医疗器械、发电、供电、餐饮娱乐等六个行业为重点, 认真查处虚开发票和利用虚假发票侵蚀税基的违法行为,并结合交通运输业政策变化敏感期,把营改增虚开发票作为我市今年区域专项整治重点,集中力量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代开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行为,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查票必查税。期间根据检查需要会同公安、地税等部门加大对发票买方市场的打击力度,积极建立综合整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全市1~10月 共查处违法涉票企业124户,查处非法发票1926份,涉及金额14561万元,查补税款1102万元,加收滞纳金66万元,罚款279万元。(其中:市区违法涉票企业22户,查处非法发票1620份,涉及金额13544万元,查补税款762万元,加收滞纳金2.5万元,罚款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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