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局工作总结范文(3)

2018-01-29李猛 工作总结范文

  八、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神得到新凝聚

  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成果,完善十项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孝丽局长“上接天线,下接地气”要求,到民政部请教,请行家授课,了解上情,看自身差距;到区县和社会组织走访,听真话取真经,了解下情,看服务缺位。以老带新,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改选团支部,调动和发挥青年团员积极性,组织开展了“青春月·正能量”能力建设年实践学习活动。社团局全体干部职工加班加点、团结协作已蔚然成风。机关党总支被局党组评为先进党组织,14名党员被局党组、机关党委和机关总支评为优秀党员。

  篇二

  虹口区社团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六大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提供服务的作用”等论述为指针,根据市社团局的工作要求和本区实际,在做好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努力探索民间组织管理的新方法,促进民间组织健康稳定发展。2007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民间组织管理,促进规范化建设

  1、根据国务院和民政部的有关规定以及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区社团局于2007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全区364家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合称民间组织)实施2006年度检查。本区至2006年底,登记在册的民间组织共有386家,其中社会团体13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55家。因有些民间组织长期不能正常开展活动,也有些单位已在业务主管单位办理了注销手续,尚未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也有些单位已经人去楼空,自行关闭,因此实际参加年检的民间组织为314家,占民间组织总数的81.34%;其中社团105家,占社团总数的80.15%;民办非企业单位209家,占民办非企业单位总数的81.96%。这314家民间组织都已完成年度检查,并按照规定递交了年度检查报告书和相应的检查材料,全部通过年检,获得了合格。通过年检,督促民间组织办理到期换证和变更登记等82家,注销登记2家。至6月底年度检查全部结束,

  2、工资基金管理。根据《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在本市民间组织中实施工资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民社非[2007]1号)文件精神和《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2007年度民间组织工资基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在全区民间组织中开展了工资基金管理手册的申领工作。由于此项工作是全新的任务,民间组织和登记管理机关首次全面推开,因而在刚开始的时候,民间组织对此还不理解,也没有认真执行。通过市社团局的宣传和指导,我区在年初布置的基础上,又一次深入到每个民间组织进行解释,让他们懂得开展工资基金管理工作的意义和对民间组织的作用,因而在年底前有60家民间组织申领了工资基金手册,311家零申报。参加单位达到90%。

  3、预警网络建设。进一步健全预警网络信息员队伍。根据居委会改选后出现的人员变动,及时与街道社区综合党委联系,召开有关部门和街道预警网络联络员会议,调整充实信息员队伍,目前预警网络信息员有302人。在市社团局监察总队对我区街道预警网络工作进行的检查中,监察总队领导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我区被评为2005——2006年度预警网络规范化建设优胜单位。

  4、加强民间组织党建工作和执法工作。与综合党工委一起召开有关部门和街道社区综合党委书记会议,汇报民间组织党建情况,提出民间组织党建工作要求,加强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的党建工作意见。对群众举报和年检中发现的问题上门进行查处,和婚姻登记管理科一起对婚介机构的情况进行检查整顿,确保民间组织有良好的社会环境。

  5、按照市社团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民办学校民事主体资格变更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民办学校包括培训机构的合伙、个体的民办学校变更为法人,今后没有非法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这种形式。共办理了12家民非单位。

  6、解决有关群众来信。与司法局公证律师科一起处理了反映法律顾问协会的来信。区人民政府网站上的区长之窗收到某中学生所发的电子邮件,要求了解社团登记注册的有关事项。我们及时给予了答复,既解决了区长热线来信,也宣传了民间组织的有关政策和知识。及时处理了举报复雅培训中心在凯瑞金城办的培训机构和诗月婚介所的场地迁移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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