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己都不负责,那么怎么对别人负责,怎么对社会负责呢?
一屋不扫,无以扫天下。
自己的事情都做不好,自己的责任都不承担,那么还能指望去承担什么呢?
这些天心情很是不爽,心底藏着隐隐的痛。这心痛不是为自己,也不是为家人和朋友,这心痛的诱因来自于几位因违纪而被学校处分的学生。我为他们轻率地犯下过错而扼腕,为他们自毁前程的行为而叹息。虽然他们是专科学生,但毕竟也经历了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直至大学的十五年寒窗生涯,就在距离毕业还剩下不到半个月的时候,他们不得不与曾经的校园说“拜拜”,不得不与触手可及的美好未来说“再见”。
我们学校开设的专业有点儿特殊,学生毕业前都需要经过国家主管机关的职业资格认证考试,获取相应资格证书,方可在毕业后上岗工作。而这几位学生就是在参加这个考试的时候,因为一念之差,毁掉了自己的前程。他们利用从制售的犯罪团伙处购买来的假身份证,在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过程中替考和被替考,被主管机关的考官当场抓获。为了严肃校纪校规,根据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这四名学生受到了除名的处分。
在研究对这几名学生的处分决定时,我的心里很矛盾。会上,我的态度比较暧昧,与大家坚定的神情和一致要求严肃处理的强硬态度形成了一定的反差。我觉得:对待临近毕业的学生似乎应该宽容一些,“人性化”一些,要给孩子们一个改过的机会。我不希望这些学生得到今天这样的结局,尽管我心里也对他们隐忍着“恨铁不成钢”的愤懑。我宁愿给他们一个“留校察看”的处分,哪怕让他们留级呢,也能够保留一个相对美好的未来。“开除”——这样的处理对一个年轻人来讲是太过严厉了,这个决定,将他们原本晴朗辽阔的未来的天空一下子涂抹上了浓密的乌云。
我知道自己的想法有些“妇人之仁”,我理解参加会议的其他人员对我意见的否定,但我还是忍不住对这些孩子们惋惜——特别是那两个平时学习成绩较好的学生,他们可都是在第一次全国统考的时候就将七门功课一次性全部通过了的呀。而在他们基本上获得了专业资格证书的时候,就是为了所谓的“仗义”,就是为了那么一股子“哥们儿”义气,而不惜毁掉了自己。他们太忽视法律的威严,太轻视规则的力量了。“年轻”、“不懂事”是对他们这一行为的最好解释,但“不懂事”就需要付出代价的,只可惜这次的代价实在是太高了。
于是,我不得不想:我们平日里的教育到底缺失了些什么?我们应如何让学生们了解他们该怎样对自己负责?我们国家的教育是存在很大缺陷的,这问题并不仅仅存在于某个学校,这种现象是极为普遍的,也是我们国民所见怪不怪的。不论小学、中学还是大学,我们的教育总是更侧重于对知识的灌输,而不是对人生理念的培养。而我们现如今十分倡导的所谓“素质教育”,竟然演化成对特长、专长的盲目追求,好像只要是参加了某个特长班,只要是掌握了某项特殊技能,就算是完成了素质教育。正是这种教育的走偏,导致了国民整体素质的下滑。
如今,我们的孩子们一味地凭意气用事,根本就没有学会顾及后果,为自己或他人的将来着想。他们连对自己负责都做不到,将来又怎么能够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呢?只有学会对自己负责,才能做到对他人负责,也才能真正对社会负责。如果那两个初次考试不合格的孩子能够更加努力的积极备考而不是想方设法搞歪门邪道,如果那两个好学生能够坚定不移地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对自己负责或对自己同学的错误想法进行适当规劝而不是同流合污,那么事情的结果就将是另一个样子了。
涉险触“雷区”,使得这四名学生失去了继续学习的机会,也失去了本该到手的大学毕业证书。我不知道这次的惨痛教训会给这几个孩子留下怎样的人生印痕?但我可以想见他们家长得知这件事情后的失望与揪心。都是为人父母者,孩子遇到这样的事,家长如何能安心?但“教育”并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我们的家庭、我们的社会在这方面又起到了多大的作用呢?特别是我们做家长的,在身体力行、以身作则方面,又做得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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