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植物作文

2022-01-28 植物作文

  第1篇 我最喜欢的植物

  丝瓜是一种小植物,它也是我最喜欢的植物。它长得很茂盛,一次又一次的开花,一次又一次结果,生长的时间较长,直到深秋,还是果实累累,使人喜欢。

  丝瓜的生命力极强。它无论在什么坏环境下都能生长。你在石缝隙里,在墙角下,或是贫瘠的土地上随便撒上几粒种子,浇上点水,没过几天。它就会破土而出,长出嫩绿的芽来。长大的叶子上,会被小虫子咬坏。这时你只要趁早晨有露水的叶子上面撒点木灰,就可以防虫子咬。丝瓜耐高温,耐干旱,耐潮湿,也耐腐,耐贫。只要你在它身上扎上几根绳子或木棍,它就会攀岩而上。茁壮成长起来,如一个棚架,瓜藤可以延伸,那长得更旺盛。

  丝瓜朴实谦虚。它在晚上开花,那小黄花瓣淡淡的,不鲜艳,也不夺目,也不争吐芬芳。它不像桃花长得可美,淡红淡红的花瓣有时还发出淡淡清香,丝瓜是多么极其平常的花。丝瓜的果是绿的,始终保持和绿叶同一种颜色。它不像辣椒·西红柿那样,一旦成熟了,就变的通红通红的脸蛋儿就向人们露出了甜甜的笑容。

  丝瓜浑身都是宝,它不仅可以吃,还可以药用。嫩丝瓜用来炒,做汤,那味倒是特别的鲜美。使人百吃不厌。老了的丝瓜还可以止咳祛痰的作用。丝瓜的叶子可以止痛,瓜瓢可以清热解毒……如果谁长了痱子,用丝瓜一擦,那就清凉多了,你看丝瓜做出的贡献多大呀。

  我特别喜欢丝瓜,更喜欢丝瓜的品质。

  吉莲小学六年级:林淑珍

  第2篇 我最喜欢的植物700字

  “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这是诗人元稹的诗句。可我最喜欢的植物是茉莉,茉莉花虽然没有牡丹的艳丽,没有玫瑰的浪漫,没有百合的魅力,但它却饱含了一种质朴的美,所以,我更喜欢它那质朴无华的美。

  我家就有两株茉莉花,我最喜欢它了﹕白银铸成似的茉莉花朵,像玲珑的古式纽扣一样,缀满在翠绿的枝叶。我对初入家中的两株茉莉更是疼爱,天天为它们除草,帮它们“洗个澡”……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呀!不到几天,它就结出了几个小小的花骨朵儿,到了晚上,它们才静悄悄的绽放,从不引人注意。它们绽放时没有一点儿声音,是因为它们生怕惊醒了我们,怕惊扰了我们的美梦。第二天早上,我醒来时,鼻子里充满了茉莉的芬芳清香。我立马起了床,跑到了它们的面前,“一、二、三、四……”我喃喃地数道,“呀!一共有九朵!”我高兴极了。此时,香味就像一匹横冲直撞的野马,香味弥漫着整个屋子。我发现,茉莉花的花瓣雪白的,像冰片一样,水灵灵的,真可爱!

  花开花谢,这是自然规侓。我家的茉莉花也凋谢了。“一、二、三,唉,掉了两朵花!”我伤心地嘀咕道。突然,不知为什么,想起了龚自珍的“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心想︰凋谢的花可以滋养植物,增加开花的频率。于是,我把凋谢的花洗干净,放到了花盆里……很快,茉莉又开出几朵花来了,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说︰“凋谢的花真的得到重生了,太好了!”

  后来,这两株花成了我们家的一份子,它们给我们家带来了欢乐与清香,所以,我爱茉莉花!

  茉莉不艳丽,不浪漫,也没有魅力,但它饱含了一种质朴的美。我爱茉莉的清香,爱它的小巧,更爱它那质朴的美!

  广东珠海斗门区斗门区井岸镇第一小学六年级:谭素华

  第3篇 我最喜欢的植物100字

  我最喜欢的植物就是我家养的向日葵了。

  我家养的向日葵还没开花呢,它的叶子大小不一。今晚,我本来想看看向日葵,可是姥姥说:“它在塑料袋里了。”我大吃一惊!不过,我还发现向日葵能当指南针,因为它总是绕着太阳。

  你也来观察观察植物吧。

  山东淄博张店区淄博市张店区公园新村小学二年级:李浩祎

  第4篇 我最喜欢的一种植物200字

  我最喜欢的一种植物当然是含羞草啦!

  含羞草生产于南美热带地区。春天,含羞草发芽了,小小的,绿绿的,可爱极了;夏天,

  含羞草长出嫩绿的叶子;秋天,含羞草开花了,粉红色的,毛茸茸的,像一个小刺猬;冬天,含羞草结果了,一粒粒毛豆似的种子,圆溜溜的。它的特点就在于你只要一碰到它的叶子,他就会像一个小女孩害羞的低下头,模样甜甜的。

  多么可爱的含羞草啊!他就是我最喜欢的一种植物。

  

  第5篇 我最喜欢的植物——含羞草350字

  大自然中,植物成千上万,多得像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在成千上万的植物中,我只喜欢含羞草这一种植物。

  它有一根细长的茎,上面有许多又小又锐利的刺。被它扎了,别说有多痛了。它的叶子是一张张圆形的小叶片。用手一碰它,它马上会合上叶子,低下茎。含羞草这个名字就是这样得来的。

  你知道含羞草为什么会害羞吗?我去新华书店查了书才知道。含羞草原来生长在森林里面。野马、野猪等动物常常会踩坏它,使它受伤。为了避免受到伤害,它把叶子合上,茎垂下。特别是在晚上,太阳下了山,没有阳光,野兽出来的次数更多,它也会把叶子合上。你可别以为它死了哦!

  现在,我家种了两枝含羞草,开出了粉红色的花。花儿是一个小毛球,真像我妈妈用毛线打的线球。花儿凋零了,它结出了籽。我把这些籽收下来,种到地里,等待明年春天会长出新的含羞草来。

  第6篇 我喜欢的植物550字

  有人喜欢富贵的牡丹,有人喜欢纯洁无瑕的玫瑰,有人喜欢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有人喜欢万古长青的松柏,而我却喜欢那没没无闻的小草。

  小草是报春的使者,春天,当万物都没有醒来时,小草却有了一些小小的变化。在一片枯黄的草地中,已有了星星点点的绿色,那时有些小草悄悄地钻出了头,那嫩绿的颜色给人新的希望。虽然人们还都穿着厚厚的大衣,但它们已挺直了腰板,苏醒了过来,像一个个小战士蓄势待发。又过了一些日子,天气变暖了,小草已是绿油油的了,让人看了心里就舒服。

  小草的生命力是顽强的,泥土里有了小草,石板缝里有小草,岩石上也有小草。小时候我问妈妈:“妈妈,岩石上有什么养分,小草怎么在哪里生长呢?”妈妈说:“孩子,小草不像有些植物,看着很美丽,但很难养殖。小草却不同了,不管风吹还是雨打,日晒还是雨淋,泥土还是岩石,它都能努力生长。那玫瑰虽然像童话里的公主一样美丽,但过了一段时间就会凋谢,小草则不同。诗中说过‘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不管小草受到怎样的伤害,不管是受到大火,洪水,还是干旱的侵袭,来年的春天它又会生长出来。孩子,你长大后一定要做像小草一样的人才行。要坚强,不能做温室里的花朵,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像小草一样去克服,这样你才是一个有用的人。”

  

  第7篇 我喜欢的植物350字

  我最喜欢的植物很普通,门前屋后都能看到的茉莉花。

  在我家楼道旁的花圃里有一片已经生长了六、七年的茉莉花,它们和个头高高的茶花、无花果树一起号称是这块土地的三姐妹。每到了夏天,茶花会开出又红又艳的大花朵,远远你就能看到她突出的身影;无花果呢,大大的叶子加上红彤彤的果实,似乎在提醒路过的人“味道好极了,快来摘吧”;再来看茉莉花小妹,树叶花瓣都很渺小。

  夜幕降临,月亮高照,吃完晚饭的人们开始陆陆续续走在小区里散步。这个时候,大家既看不见娇艳怒放的茶花,也不会注意挂满枝头的无花果。不对,空气中好像有一缕淡淡的清香,散步的人都会沿着花香走去,然后俯下身去,把自己的鼻尖轻轻地贴着矮矮的茉莉花,一下、再来一下,茉莉花香清新淡雅、沁人心脾,没有一丝的加工,简直是世界上最美最自然的香味,闻一闻它,几乎可以让你忘记所有的烦恼。

  

  第8篇 我喜欢的一种植物500字

  在植物的王国,每一种的植物都有独特之处。有的缤纷艳丽,华贵高雅;有的香郁诱人,沁人心脾;有的粗壮高大,奇特无比。但是,梅花那朴实无华的外貌和凌霜的品格令人无比敬佩和喜爱。

  在这百花凋零,万木枯萎的寒冬之际,唯有梅花,争芳斗艳。瞧!那一团团一簇簇娇艳夺目的梅花,像桃色的云;像迷蒙的雾;像透明的泡沫,比飞雪还耀眼。梅树上的小骨朵一天天鼓起来露着红嘴圈儿像抿嘴含笑的小姑娘。这时一阵寒风拂过,那一团团一簇簇的梅花轻轻的摇曳,阵阵的清香扑鼻。而来,令人沁人心脾。呀!一朵梅花坠落了,我立既伸出手接过梅花,仔细观察,清淡的黛红花瓣宛如一只玲珑剔透的小瓷瓶。看着这娇小的梅花,我顿时别有一番感慨,这些梅花,虽然没有蜂吟蝶舞,虽然没有玫瑰的高贵华丽,但它仍就这么于萧瑟的冬季,展示着寂寞美丽。

  看着这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梅花,我的心中不由产生一股敬意,不禁想起“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是啊!只有梅花才独傲冰雪。此时,王冕是人的“不要人夸好颜色,只求清气满乾坤”映入眼前。梅花的纯洁无暇和无私的精神令我佩服,它将自己的美丽给人们,却在百花齐放之季俏然离去。

  啊!梅花是你将冬天点燃的富有生机,又是你将春天默默迎来,却悄悄离去。

  

  第9篇 我喜欢的一种植物550字

  在植物的王国,每一种的植物都有独特之处。有的缤纷艳丽,华贵高雅;有的香郁诱人,沁人心脾;有的粗壮高大,奇特无比。但是,梅花那朴实无华的外貌和凌霜的品格令人无比敬佩和喜爱。

  在这百花凋零,万木枯萎的寒冬之际,唯有梅花,争芳斗艳。瞧!那一团团一簇簇娇艳夺目的梅花,像桃色的云;像迷蒙的雾;像透明的泡沫,比飞雪还耀眼。梅树上的小骨朵一天天鼓起来露着红嘴圈儿像抿嘴含笑的小姑娘。这时一阵寒风拂过,那一团团一簇簇的梅花轻轻的摇曳,阵阵的清香扑鼻。而来,令人沁人心脾。呀!一朵梅花坠落了,我立既伸出手接过梅花,仔细观察,清淡的黛红花瓣宛如一只玲珑剔透的小瓷瓶。看着这娇小的梅花,我顿时别有一番感慨,这些梅花,虽然没有蜂吟蝶舞,虽然没有玫瑰的高贵华丽,但它仍就这么于萧瑟的冬季,展示着寂寞美丽。

  看着这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梅花,我的心中不由产生一股敬意,不禁想起“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是啊!只有梅花才独傲冰雪。此时,王冕是人的“不要人夸好颜色,只求清气满乾坤”映入眼前。梅花的纯洁无暇和无私的精神令我佩服,它将自己的美丽给人们,却在百花齐放之季俏然离去。

  啊!梅花是你将冬天点燃的富有生机,又是你将春天默默迎来,却悄悄离去。

  

  第10篇 我喜欢的植物——荷花400字

  我喜欢腊梅,它在风雪中挺立;我喜欢百合,洁白如玉又清秀;我喜欢牡丹,它火红而又热情;我喜欢樱花……但是我更爱家乡土生土长的荷花。

  荷花出淤泥而不染,高贵典雅。你走到荷花池旁,眼前便呈现出一幅奇景:一片片荷叶衬托着可爱的荷花,就像翡翠中包着琥珀。荷花的形状也各有不同:有的含苞欲放,有的半开半合有的才露尖尖角,还有的是“盛情难却”了。如果你仔细观察你会发现,荷花的颜色是由白到粉,由红到粉的。其实,开始我并不大懂荷花的,可是通过那次花展后……

  那是一个骄阳似火的夏天,我和姐姐去看花展,看着看着顿时下起倾盆大雨,我们在亭台里坐着,望着那荡起阵阵涟漪的碧水池……荷花并蒂,根茎结生,雷雨骤来,荷花依旧,真是老根纵横,新枝交叉,风不怕,雨不怕,一任九天雷鸣,它在水中放奇葩。

  荷花啊,荷花你真美,你在我心中就像伊丽莎白一样高贵!

  

  第11篇 我喜欢的植物——仙人掌500字

  我家的阳台种着一株仙人掌,是我最喜欢的植物,平时我当宝贝似的养着它,每天提醒妈妈给它浇水。

  起初,我的仙人掌还是一块小小的,刺也比较细不过还是挺尖锐的,过了一个月,它终于伸出一双小手,刺也长的更多更密了,由于我看到仙人掌的情况很好,所以经常隔三差五的才给它浇一次水,虽然我没有常给它浇水,可是它还是傲然挺立,神气十足。又过了几个月,仙人掌又长出了一对小耳朵,也长高了许多,我高兴极了!接着7月份到了,我们放暑假了!于是,妈妈决定要带我去厦门爷爷那玩,听说思宜也要从福州到厦门玩。我们在厦门一玩就是几个星期,早把仙人掌的事忘了,直到回去才想起家里还有一盆仙人掌。一到家,我连忙向阳台跑去,当时的场面时我大吃一惊,仙人掌不仅没枯,还奇迹般地向上生长。可是,为什么仙人掌能在这么炎热的阳关下茁壮生长,而且没有枯死呢?我带着疑问查找了百科全书,我一看,恍然大悟。原来仙人掌的刺就是它的叶子,仙人掌原来是在大沙漠里生长的,因为沙漠的气候干燥炎热,为了减少水分蒸发,仙人掌的叶子渐渐退化成尖长的刺。

  仙人掌真是顽强,就算你不给它浇水,它也不会枯萎,茁壮成长,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第12篇 植物也喜欢“麦克风“?900字

  元旦节是爸爸一年中唯一的放假日,爸爸从大坪带回来了一小盘还没有开的腊梅(因为没有到腊梅花开的时候)。我们一家三口准备出去玩个痛快,可在出门时忘了关音响,就高高兴兴地去了三峡玩儿,把音响的事忘到了天涯海角。

  几天之后,我们也玩够了。回到家才发现,音响没关,于是赶紧关了音响,我发现,腊梅比以前变粗了许多,可这还没有引起我的注意。

  过了几天,腊梅花要开了,遇巧,在浙江的小姨回来看我们了,小姨又很喜欢听音乐,又不上班,所以一有空就放着听,天天都这样。过了一个星期,腊梅花全开了,香极了,那天我去上学,正好遇上了大街上卖腊梅的,我闻着花的香气,咦?这花街上的花在平时是最香的,为什么我闻着还没有我家里的花儿香呢?我赶紧跑到学校去,向科学老师提出了这个问题,科学老师却说:“一定是你们家的人对“动了手脚”,你回去再观察观察吧!”

  最先我对老师的话感到疑惑,我们家里没人对花动手脚呀,老师怎么这么说。回到家,我看见小姨又在听音乐,心里冒出了一个想法,是不是音乐帮助了植物生长?于是我的一个试验计划诞生了,发大豆芽。

  我把两颗大豆放在一个烧杯里,加一点水,小心地将烧杯放在音响边,告诉妈妈不要把豆子扔了。几天后大豆发好了,我捧着大豆到菜市场里去,和别的大豆一比,嘿,我手里的大豆比那里的大豆“强壮”得多呢!我高兴极了,看来是音乐对植物“动了手脚”呀!可为什么呢?第二天上课,我又追问科学老师为什么,老师又神神秘秘地笑了笑说:“要想探索神奇的科学世界,要你自己去了解,去发现!”我听了以后,不知怎么,听得我的心里怪痒痒的。

  于是我开始四处寻找答案,首先,我寻找四本《百科全书》可我问遍了我认识的朋友,可他们都没有,我又垂头丧气地对《百科全书》上的答案彻底没信心了。我把目光转移到网上。我家里没上网,我就把是上网的一点希望搬到信息课上,我盼星星等月亮,终于到了信息课,我一进教室就开始上网,终于在科学网上找到了答案:原来植物也有喜怒哀乐,如果放音乐给它听它的心情就会很畅快,很快乐,就因为这样,植物在愉快的生活中,成长也很顺畅,所以长得很壮,有花的花开出来也特别香。

  噢,我心里的问号们终于不见了,看来植物也有“悲欢离合”呀!


  第13篇 我最喜欢的动物——企鹅650字

  企鹅是唯一不能飞的潜水性海鸟。共有17个品种,分布在南半球,南极数量极多。

  企鹅的头、颈、背和翼全都是黑色的,但胸部、腹部是白色的,看上去像穿着燕尾服的绅士。

  成年企鹅平均高70—80厘米;体重4—6公斤。不到一米高的企鹅只有4——6公斤,但看他们肥嘟嘟的身材……真想不到,它们还是游泳健将呢!

  从前我不知道企鹅住在哪?它们的天敌是谁?后来通过查找资料全都明白了。

  企鹅是在平坦的地面上用小石块筑成的蝶形凹坑,直径约40——50厘米。这便是企鹅的家,专业人员叫企鹅的家为“巢穴”。

  企鹅的天敌有两个,其一为一些动物,另一为天气。贼鸥是企鹅在陆地上的主要天敌,企鹅离开巢穴捕食时,巢中的企鹅卵(蛋)就很容易成为贼鸥的口中之食。刚刚能独立谋生的幼企鹅也因为缺乏生活经验,在陆地上成为贼鸥的啄食对象。另外,幼企鹅入海后又常常被凶猛的海豹吞食。

  天气是企鹅的另一个天敌,夏季里时常出现的暴风雪常常把企鹅蛋冻坏,或者把幼企鹅冻死。

  由此看来,幼企鹅对于天敌真是无可奈何,死亡率高达50%以上!

  如今,人类登上南极后,更给企鹅带来了不幸,数以万计的企鹅因感染人类带去的病毒而死亡,难道人类也变成了企鹅的天敌?

  人类总是一味地去观赏、认识企鹅,却往往忽略了保护它、爱护它,搅乱了它们正常的生活。

  “喜欢它并不错,但喜欢就要让它们生活得更好”。如果因人类而使这些可爱的动物“灭绝”,不但我们这些喜欢企鹅的人会伤心欲绝,所有人类也会后悔的。

  不仅仅是企鹅,我们应该爱护每种动物。不要“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喜欢就要让它们生活得更好。

  第14篇 我最喜欢的礼物500字

  我最喜欢的礼物是芭比娃娃

  我最喜欢芭比娃娃是因为她们都很漂亮,样子也很高贵,她们都长着一个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子,小小的嘴巴,她们时时刻刻都微笑着,真像一个个美丽的公主,完全可以和皇宫里的公主媲美。

  她们有着各式各样的衣服,比如高贵的公主裙、时尚的休闲牛仔裤、礼服、晚礼服、游泳衣。。。。。。特别是公主裙,公主裙上的泡泡袖让芭比显得更美丽动人,公主裙上还点缀着一些花儿,要是让孔雀见了,肯定也会开屏。她们穿上衣服美主要还是有一个最重要的基础,就是身材。她们的腰特别细,手臂和腿也不粗不细,正好合适。我常常给她们换衣服,梳妆,这些是每次玩的时候必须要做的这三个芭比共有两件公主裙,还有一件是淡粉色的,穿到身上去很雅观,比淑女更淑女。她们的头发有的是但黄,有的是深黄,有的是黄色。其中黄色头发的芭比最飘逸。她们都是我的好伙伴。

  我就是这么喜欢我的芭比,她们如果是现实生活中的小朋友,能天天跟我在一起,那该多好啊!

 

  第15篇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2000字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武则天

  武则天,是一个颇有历史魅力的名字。她是唐朝开国功勋武士的次女,唐大宗李世民的幼妾,唐高宗李治的皇后。她在协助高宗处理军国大事,佐持朝政三十年后,亲登帝位,自称圣神皇帝,废唐祚于一旦,改国号为周,成为中国历史上空前绝后的唯一女皇。从她参与朝政,自称皇帝,到病移上阳宫,前后执政近半个世纪,上承“贞观之治”,下启“开元盛世”,历史功绩,昭昭于世。诚如宋庆龄对她的诚恳评价:武则天是“封建时代杰出的女政治家”。

  武则天,本名武照,称帝后改为武曌。(“曌”(zhào)字为武则天特别欣赏,拿过来作为自己的名字专用,任何人不得使用这字。从字形上看,“曌”象征着日月当空,象征着女皇君临天下的气势。“曌”字拆开来看,又成“明空”。或“空明”,颇含几分佛理禅机,切合武则天向佛的心意)

  武则天,出生在唐初新贵显宦之家,显赫的权势,豪奢的生活,滋养了她无限量的权力欲。然而,初唐极重士族的门阀之风盛行,而武氏庶族的门第,低微的出身,又使她饱受流俗的轻视,而不甘埋没。这一特殊的境遇与遭际,强烈地刺激着青年时代的武则天,陶冶了她狂妄地去追逐和攫取最高权力,以达唯我是从的欲望,和以冷酷而不择手段地去报复一切的心理。

  则天自幼聪慧敏俐,极善表达,胆识超人。父亲深感她是可造人才,遂教她读书识字,使她通晓世理。史载,则天十三、四岁时,已是博览群书,博闻强记,诗词歌赋也都奠定了一定基础,而且长于书法,字态卓荦不群。

  贞观十一年(637年),14岁的则天以长相俊美,入选宫中,受封“才人”。入宫之后,则天行事干练,善解人意,再加上姿色娇艳,颇得太宗欢心,遂赐号“媚娘”。时日既久,太宗又发现则天学识尚好,且懂礼仪,便把她从侍穿衣着的行列,调人御书房侍候文墨。这一变故使武则天开始接触皇家公文,了解了一些宫廷大事,并能读到许多不易得见的书籍典章,眼界顿阔,日渐通晓官场政治和权术。

  贞观二十三年(649年),太宗死去,则天与所有嫔妃,发送长安感业寺削发为尼。太宗九子李治唐高宗即位后,因早先与则天暗通款曲,对她极有兴趣,遂经常往来于感业寺,并于两三年后重召则天入官,晋封为“昭仪”。

  永徽六年(655年),极受高宗宠幸的武则天,在内宫的斗争中稳操胜券,并日促高宗立己为后。然而,在封建社会中,皇后的废立乃国之大事,须与重臣们商定。当高宗把废皇后王氏,立则天为皇后的打算向诸遂良、长孙无忌等元老重臣说明后,立即遭到强烈的反对。

  他们认为武氏出身卑微,不宜为后。但是,高宗的主张也得到武则天的同谋许敬忠以及李义府、徐世等一些朝中要员的支持。在他们的帮助下,高宗终于在这年的十月断然颁诏,废皇后王氏,正式册立则天为皇后。自此,皇家内宫大权,全部落人武氏之手。

  则天登上皇后宝座后,机智精明,“通文史,多权谋”的长处,得到长足的发挥和发展,使高宗对她宠爱之余,别眼相看。她亦利用皇后的身份,皇上对己的宠爱,积极参与朝政,“百司奏事,时时令后决之”。从永徽六年(655年)到显庆四年(659年)的五年时间里,她设法清除政敌,贬尚书右仆射诸遂良,使其郁闷而死;黜同中书门下长孙无忌,逼其自缢;罢免朝中诸遂良、长孙元忌的支持者,巩固和扩大了自己的影响和权力,扫除了她参政道路上的障碍。

  显庆五年(66O年),高宗李治因患凤眩,目不能视,遂下诏委托武后协理政事。自此,则天从参政步人执政,“黜陟生杀,决于其口,天子拱手而已”,人虽在幕后,却遥控了朝廷实权。后来,高宗后悔,图谋收回大权,并密令中书侍郎上官仪草诏废后。岂知机事不密,“谋泄不果”,武后手辣心狠,先下手为强,立将上官仪处死。高宗之举,功亏一篑,反使武后更为警觉。

  由于则天武后处理政务有章有法,不似高宗久诿不决,甚为群臣敬服。高宗虽厌其独行独断,许多国家大事又不能不倚重她。这样,就使武后逐渐从幕后走向前台,竟与高宗同临紫殿,一起接受群臣朝拜。上元元年(674年),高宗号,皇后号天后,天下人谓之“二圣”。自此,高宗形同虚设,唐朝权柄,尽在武后则天掌握之中。

  从上元元年(674年),则天以“天后”之尊开始执政,至天授元年(690年)正式称帝的16年中,武氏为当皇帝做了大量的长时间的准备,采取了多种有力有效的措施。首先,在王位的继承上,高宗想禅位于长子李弘。武后则不念母子之情,将李弘毒死,立次子李贤为太子。李贤被高宗委以临国之任,处理政务颇为精干,武后则废李贤为庶人,立三子李显为太子。弘道天年(683年),高宗卒,中宗李显刚刚继位,武后则以皇太后名义临朝称制。一年后便废掉中宗,改封庐陵王,立四子李旦为帝,是睿宗。李显、李旦都是昏庸无能之辈,在皇帝位上也是傀儡,处处受制于武后。

  

  第16篇 我最喜欢的动物——小白兔400字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就是小白兔。它浑身雪白雪白的,好像穿了一家白毛衣。长着一对长长的耳朵,眼睛又红又圆,就像两颗闪闪发亮的红宝石。鼻子很小,鼻子下面是一张三瓣嘴。它的前腿短,后腿长,走起路来一蹦一跳的,短短的尾巴毛茸茸的,就像是一团棉花。

  没人在时,小白兔会在屋里跑来跑去。它的胆子很小,只要长长的耳朵听见一丝声响,就会躲起来。小白兔有时候也会很黏人,跟着我爸爸妈妈走来走去。看到我放学回家后,就会一直望着我,好像在说:“我的小主人,你终于回来了。”

  小白兔最喜欢吃青菜和红萝卜了。每次我一把青菜和胡萝卜放到它眼前,它都会用鼻子闻一闻,再用嘴巴拨一拨,然后用舌头舔一舔,最后再津津有味地吃起来,还不断地抬起头看我,好像在感谢我似的。小白兔除了吃青菜、胡萝卜外,它还会吃由盲肠富集的大量维生素和蛋白质,由胶膜裹着的软粪便,这是必须且正常的行为喔!

  小白兔睡觉时喜欢趴在我给它做的小窝里,两只“红宝石”的眼睛安稳的闭上了,好像进入了甜甜的梦乡里。

  啊,可爱的小白兔,我是多么喜欢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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