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本来是很纯朴的人学,是不讲“怪力乱神”的,但到汉朝大儒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说一出,儒学便有了一些神性了。当然,儒家讲天,自孟子便有,比如“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之类,但将其系统化、完善起来的还是董仲舒。董仲舒说,“天者,百神之大君也。”天掌握着人的生死祸福,一切人必须顺应“天意”,敬畏“天殃”,否则必将招致严厉的惩罚。可是,天这位大君又是不惯于办理人间俗务的,于是便由他的儿子来做他在人间的代理,“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所谓“天子”,即人间的皇帝是也。
在董氏儒学里,天通过行仁、施德、用刑来对待他的子民,只是他的这些牧民之策,都要经过他的儿子――天子的手来落实罢了,倘要落实得不好,他则用灾异来表示他的愤怒和惩罚,“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谴之而不知,乃畏之以威。”
当然,这一套理论细究起来有些怪异。比如皇帝是天的儿子,要代行天职、教牧百姓的。可是如果“天子”不太听话,没有好好地履职,弄出一点让天不高兴的事来,天就要来教训一下“天子”。这教训不是让“皇儿”撅了屁股,打上几板子,或是踢上几脚,而是用“天灾”“异象”来惩罚、来威吓。天灾,即洪水、地震之类;异象,则是日蚀、月蚀之类。但这类天灾祸的往往不是住在深宫里的皇帝,而是那些终日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人百姓。这位“大君”,他的儿子不听他的话,他不打他的儿子,却是打起他儿子的儿子了。这岂不有点儿怪异?
不仅怪异,这一套理论,如果用现代科学的思维来看,可谓之迷信。然而,如果以这样的思维来看,世上所有的宗教都可以划进迷信的'地盘里去。所以,在这里作为有点神性的学说,是不是迷信不是重要的,重要是要将其作为信仰来对待。比如说,作为天的代理人――天子,倘若真诚地信仰这个学说,敬天畏神,“爱民如子”,小心翼翼地“替天行道”,免去上天这位大君的“灾异”惩罚,对于人间百姓岂不是一件幸事?
可惜得很,独尊儒术的天子们,虽然朝廷之上设宴讲经,朝堂之下以儒取士,也设了天坛、地坛之类的祭坛,四时祭拜,似乎虔诚得很,但祭过之后呢?大多还是声色犬马,沉浸在人间的欢乐里,并没有将这学说培养为精神的信仰,时时面对上天谨言慎行,处处依照天道行仁施德,以民生为要,理政养民,以至于中国的历史里,更多的是仁德不足而盘剥、刑罚有余,天灾不断,民不聊生。最后,使得上天这位大君,只好不断地换“儿子”代他行职,自汉以下,让数十姓的人做过人间的皇帝,直至帝制的倒掉。
儒学毕竟是中国主流的学说,甚至是国家的意识形态。所以,董仲舒的这一套“天人感应”说,不仅仅是教导“天子”,也润物无声地落到了民间。比如人们常说的“头上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以及“天打五雷轰”之类。但仔细考察,这些让人心存敬畏、保持良善的话,常常是劝喻或警醒他人的,比如自己遇到了他人的迫害,最后的抗争就是:苍天有眼,老天会看见的,老天会惩罚的。可落到自己的信仰上呢,祈求的则是与上天的通融,比如某人觉得生意上有些不顺,或者职位升迁得有些慢,于是便请了一位“通人”指点,发现原来是“西南角上少了块石头”,或是“东北角上缺了些水气”,总之是要改一改。于是付出一笔不小的款子,改宅扩院,增山添水。或者是用了大堆的金钱从“通人”那里“请”来一个物件,时时携带等。本来是精神上的焦虑与祈求,经过这样的转换便化为了物的通融,无须再谈精神上的信仰,行动上依然是恣意妄为,等待的却是上天恩赐的收获。这一类行为,有形有势,看起来是迷而信的,其实只是用了信仰的大旗,去做投机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