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散文、诗歌、小说,还是古诗词,它所要表达的是写者的喜、怒、哀、乐,或是对生活看法的阐述,也就是说文字能达情言志。
中华文明五千年,留下的文字浩如烟海,使得后人目不暇接。多少前辈的文字令我们流连忘返,荡气回肠,于是爱好文学的人,便也耐不住寂寞,想用一只弱笔,来抒发一下对生活的感悟,以及小情绪。
战争年代,文字的作用不亚于战斗武器,伟人的一首《沁园春·雪》,文中的气势与胸怀,很令蒋某人不安,于是召集了十几个文人墨客,想写出一首能超越伟人的文字,最终写出的未免太小家子气,未及伟人的十之一,足以证明,一个能写出令人不安的文字的人,其人格魅力也是无人能及的。
从小就接触鲁迅的文字,读的多了,都感慨他的文字就像一把匕首,直指黑暗势力的喉咙,令敌人窒息。正如他弃医从文的目的,是要以文字的力量来唤醒沉睡的、做梦的、麻木的国人的灵魂,如他所愿,他的文字,正如他的《药》,给病弱的国人,开了一剂良方。
鲁老师是一个用笔作武器的战士,他的文字如同子弹,射向黑暗的势力,可见文字在白色恐怖下的作用。他的文字正如他的诗云:“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当今时代,人们生活安逸,社会稳定,爱好文学的人,也不必用文字作武器,只需能说一点儿真心话,评论一点儿社会现象,便是值得一读的文字了。
当然人的品味不同,也有喜欢比较诗意,抒发情感的文字,和谐社会,写一点儿吟风颂月、离愁闺怨的文字也情有可原,浅吟低唱、对酒当歌我也向往,对月抒怀,泣极而歌我也有过。
但一篇好的文字,并不是华丽的词句堆砌而成,更不是你读了几篇名家的作品,把其中的'好词好句放在自己的文字里。引经据典也无可厚非,总要注明出处,即使不注明出处,双引号总应有吧?不然的话,就像把人家的一件华美的外衣披在了自己的身上,再漂亮,终归不是自己的。
我也犯过此类愚蠢的错误,在一篇文章中我引用了一句“需要的不多,想要的太多”,没有加引号,被人误以为是我自己说的,在听到人家的赞美时,真有点儿无地自容。也下定决心,再引用别人的话,一定要注明出处,或者加上引号,以免让人误解。
往小了说,有偷窃之嫌,往大了说,这是在侵权。纵观古今中外的所有大家,他们的文字,在引用别人的语言时,都是要注明出处的,即使引用古诗词,也都谨慎地加上双引号,足以证明他们治学的严谨态度,以及做人的坦诚。
读钱钟书的文字,在引用别人的话时,连第几章,第几节都注的非常清楚,以便有人去考证,这种做人的态度,是如今的文艺青年,最应该学习借鉴的。
如果一篇文章,大多都是引用别人的文字,却不注明出处,通篇属于自己的,只有几句废话而已,那不是在看书学习,而是在偷。最好还是把名家的文字琢磨、消化好了,变为自己的语言说出来,才是学习,学习不是照搬照抄,如此文章,写得再好也没人看,因你的人品值得怀疑,读者再傻,也不会去追捧一个有偷窃行为的人。
在网络文章里,发现了一种新诗体,说是散文诗吧,却写成了格律诗的形式,说是格律诗又不押韵。我们所学的是白话文,写古体诗当然不及古人,但既要写成格律诗的形式,平仄掌握不好,总应该押韵吧!
没办法,小编只好放在了诗歌一栏里,说是散文诗,却又是五言七言的形式。如同做的夹生饭,粥不像粥,干饭不像干饭,有点儿不伦不类,所以我认为是发现了一种新诗体,算我孤陋寡闻吧!
即使像张打油的诗:“江上一笼统,井上黑窟窿。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语言虽然直白,却也给人以意境优美,可人家也押韵了,所以说,喜欢诗词的朋友,还是先研究一下古体诗押韵的方法,再写不迟。
总之,文字的表现力,在新的时期,有新的定位,无论怎样,还是应该“掏心掏肺掏肝肠”,不能无病呻吟,更不能胡编乱造。
朋友们认为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