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特别是作文中不可忽视的记叙文,记叙文的样式有消息、通讯、游记、人物特写、回忆录等。这种类型的作文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喜欢的书刊800字记叙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1
我躲在某一个时间,想念一段时光的掌纹。手上捧着一本书,泛黄的,抑或是崭新的。书陪我走过了一条名叫年华的山路,不曾离开过。
与书的渊源要从好多好多年前说起,那时候我还是一只软声软语的小雉鸟,不懂外面的世界有多大。有一次,一位大姐姐来家里吃饭,她嘴角勾起暖心地笑:“你好呀,小妹妹,你可以叫我小引姐姐。”那时她提着一个蓝布袋,我好奇地打开看,见是几个薄薄的东西,泛着清香。才问小引姐姐,她亲切地说:“这是给妹妹的书啊,喜欢吧。”旁边爸爸妈妈欢喜地笑了:“真费心了。女儿,你要向姐姐学习,多看书哦!”那时候一片其乐融融,我心里也抹上一层厚实的愉悦感。那之后我就静静坐在椅子上看图画书,看人物的动作,看纯净的亮色,一种不由分说的释感。
从此我就迷恋上那种释感。不再只是看图画,而渐渐地吸收文字,思考人物的心理。其难度对于小小的我不会低于哈姆雷特在生存与毁灭之间的.痛苦挣扎。当有一天捧着《长袜子皮皮》时,我的内心在吼叫着,我爱上了看书!
我看《西游记》的九九八十一难,看《福尔摩斯探索集》的惊险破案,也看《城南旧事》小英子的成长……我看忧伤而清澈,看幽默而明理,看破裂而悲凉……多少本书,手指的摩擦碰撞,都是岁月的回忆,是内心知识的沉淀。
我总喜欢捧着一本书,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因为它串起了我太多回忆,所以想把它放在离心脏最近的地方,也许我对书的喜爱已经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所以想时刻捧在手心里,又也许我只是享受这种抱着厚厚的书行走的释感。
书陪伴着我。当我伤心时,委屈时,孤单时……那种只属于它自己的纸墨香,都残留在我的指间和心里。我希望这种沉浸在读书没有忧伤的幸福时光能长久,如果一定要给这个时光加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如果说第一次看书时内心积攒的是好奇,而现在的我仍是一样,留恋旧的,期待新的。期待那些不知道多久以后就会与我交织的书中的人物。
我无法预知的未来里,我读的最后一本书,它将是我那种释感的终止号,又或许是省略号,我会带走那颗爱看书的心,无休止地延续下去。
书陪伴了我,春夏秋冬,白昼黑夜,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我坚信我坚定的心一定会持久。与书的故事,也会持久。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2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很多,比如《三十六计》、《十万个为什么》《世界未解之谜》、《昆虫记》、《鲨鱼家族大探秘》其中我最喜欢的书是《小哥白尼。胜利之翼》,那下面我就来介绍介绍它吧!
这本书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飞机的来源、活塞发动机的天下、喷气式战斗机时代。我主要讲“活塞发动机的天下”,也就是二战时期的飞机发动机类型。里面的著名的二战飞机有:美国P—38“闪电”战斗机、德国Bf—109战斗机、被称为“空中打火机”的日本“零”式战斗机、还有“超级空中堡垒”的美国B—29战略轰炸机现在我来讲一下日本“零”式战斗机的故事吧!“零”式战斗机是日本二战主力战机,早期美军战机居然不能与他对战,“零”式战斗机那为什么又被美军“击碎”?因为日军建造军用飞机为了突出机动性,“牺牲”了战机的防御和火力,所以他们造飞机不用蒙皮和装甲造,而是用铝皮造飞机。就像易拉罐就是铝皮做的,极易燃烧,后来美军发现日本战机的重大缺陷后,将他们发射的炮弹改成燃烧穿甲弹,而且飞机很单薄,没有密闭邮箱,没有自动灭火装置,飞行员也没有装甲保护生命,生存能力极差。你想,你猛踢飞机上的铁片,铁片安然无恙,而你猛踢铝皮做的飞机,飞机上的铝皮就出现一个大洞。人一脚都能踢烂飞机上的铝皮,何况航炮、飞机上的'机枪?不是能把“零”式打成碎片?我来评价一下“零”式战斗机:这就是日本造出来的失败武器。
这本书让我穿越了时间,让我了解了很多故事和武器,比如:F—40“海盗”战斗机、Bf—109战机、“空中超级堡垒”B—29轰炸机等等,让我了解了二战各种武器的来源和作用,也让我明白:要想不被别人欺负,必须要有强大的军队和武器。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么,你最喜欢的书是什么呢?快来分享一下吧!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3
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一直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他写的小说《圣火》、《第七条猎狗》、《一只猎雕的遭遇》、《斑羚飞渡》等书多次获奖。在云南边疆生活的18年中,沈石溪观察到了许多动物,许多的事情,也为他的动物小说提供了丰厚的素材。沈石溪写的书有很多,如《斑羚飞渡》、《黑天鹅紫水晶》、《白天鹅红珊瑚》、《混血豹王》、《王妃黑叶猴》、《侏罗纪龙鸟》、《骆驼王子》……
其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狼王梦》,书中主要讲了一只叫紫岚的狼,它非常的漂亮,它生了四只狼崽,分别叫黑顶、蓝魂儿、毛毛、和媚媚三公一母,紫兰有一个梦,希望黑顶、蓝魂儿、毛毛其中有一位能登上狼王的宝位,因为这是她的丈夫——-黑桑一直以来的`愿望。
紫蓝最疼爱黑顶,倒不是因为黑项是长子,而是因为黑顶和她已逝的丈夫黑桑长的太像了,简直可以说是克隆出来的,紫兰希望黑顶能登上狼王的宝座,可是好景不长,黑顶被一只狡猾的金雕叼走了,紫兰后悔至极,于是他把自己的“超狼”计划放在了蓝魂儿的身上,蓝魂儿全身是黑的,黑的发蓝,非常的好看。紫兰经过辛苦的培养,终于他的超狼计划快要成功了,紫岚想到登上宝座指日可待。
可是就在冬末春初的时候发生了一场意外,蓝魂儿被铁兽夹夹住了,紫岚为了减轻蓝魂儿的痛苦,在狼特有的安慰下,还没让蓝魂而来得及反应,蓝魂儿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紫兰又开始培养起毛毛,可是毛毛已经严重雌性化了,于是紫岚通过了激将法,重新激起了毛毛的狼性,是老天爷就偏不给他这个好机会,狼王落嘎发现了毛毛的计谋,被赶走了,要知道狼可是群居动物,如果没有了团体,该怎么活啊?
最终妹妹成家了,紫岚孤独的走在山林里,他突然发现了两年前咬死自己的孩子的老雕,于是他和老雕经过了一番搏斗后,老雕和紫岚同归于尽了。
故事描写的生动形象,故事情节非常吸引人。就是我最喜欢的书,你们喜欢吗?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4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自我读过冯骥才的《俗世奇人》之后,对这句话的感悟更深了。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短篇小说集。全书由十八个短篇构成,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的生平事迹,故事生动有趣,人物跃然纸上。
这本书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人就是刷子李了。他给自己定了个规矩:每次刷墙穿着黑衣,如果刷墙时身上有白点,就不收工钱。他干活的时候,刷子一举,往墙上一拍,划出一道匀匀实实的白,刷出的墙面好比平平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刷子发出的声音如同优美的.乐章,不禁使人暗暗赞叹。书里有句话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社会是一个人才社会,以前这样,现在也是这样,你必须有一技之长才能更好更体面地生存。
有人擅长绘画,如果再勤学苦练,就可以当一名画家;有人善于写作,如果更上一层楼,就能成为一名作家。如今在大城市里,司机都要会讲英语,公司的员工还要会使用互联网。有了一技之长,你就可以在社会上安身立业,而如果你什么都不会,就只能被社会所淘汰。
曾经有一个人在酒店当清洁工,他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每天把厕所都洗得干干净净。有一天,一个顾客嫌弃马桶太脏,他当场舀了一杯马桶里的水自己喝下去。顾客惊呆了,问他:“你怎么敢喝马桶里的水?”他骄傲地回答:“马桶是我洗的,我虽然只是一个清洁工,但我能把马桶清洗得非常干净,里面的水都可以喝,这也是一个特长啊!”是啊,他虽然只是个清洁工,但他也有自己的一技之长,虽然微不足道,但也可以凭此立身。
手艺人靠的是手上的绝活,有绝活,吃荤、亮堂,站大街中央;没有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
冯骥才笔下的苏七块、蓝眼、酒婆、认牙、泥人张等等都是身怀绝技的普通人,他们都是凭着自身的绝技立足社会。一个普通人,只要肯用功,也可以把事做到极致,变成自己的特长。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手上需要一技之长。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5
最近迷上了书,名字很特别—《同桌敌人》讲述了两对同桌,第一对同桌是舍城和兔子。第二对同桌是阿呆和咪咪。名字很可爱吗?那么,他们不仅名字可爱。在故事中更可爱!什么?例如,阿呆不喜欢动脑筋·上课喜欢睡觉。舍城爱捉弄人······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但我不能一个一个地告诉你,只能让你看。我保证一旦你喜欢他,你就会迷上它!什么?
这本书讲述了“这些主角发生了很多爆笑事件,最有趣的是他们换了新班,这个班有必杀技——扔粉笔头!他发的子弹(粉笔头)只能给一个词:“百发百中!”班头的名字很特别——“无数山!”(吴树山)这时,我头上出现了“的无数高山!”这本书的作者是伍美珍,伍美珍这个名字大家都不知道,他在写作界很有名哦嗯~我也应该说读了之后的感觉。这本书其实写着我们的生活。我不相信你会慢慢品尝它,一定能找到吃的乐趣!作者写的是现实,这个现实增加了其乐趣,不会无聊!他会减去你的压力。总之,这是一本好书,大家看看吧!什么?
我们怎么了?
最近我没有上网的心情,总是害怕看到悲伤的事情。小悦悦的事情刚被人们忘记,校车的.孩子们发生了死亡事故,感到寒冷!
几天没看新闻了,前天在看电视焦店的采访中说江西省利民给平民送煤。为什么想为平民实事求是?昨天的焦点采访又说,开发大楼的共计200户以上只有一台电梯的事实,各监督部门也互相联系。今天刚进入搜狐网站的主页,就看到公务员饿死90岁的录像、四川省某官员穿着数千元名鞋的视察工作、家人裸体游街没有支付1500元医疗费等......
这是怎么回事?我们不容易的今天,我在新中国长大,看到祖国的巨大变化,享受着今天的幸福生活,看到周围的环境和氛围,总是那么不满意,我们怎么了?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6
寒假里,我读了很多书,有《格林童话》、《我是朗朗》、《叶圣陶童话集》……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罗尔德·达尔的《魔法手指》。
这本书写的是革利鸽夫妇一家喜欢打猎,每个星期六的早晨,他们都会带着各自的枪,到树林里去打走兽和小鸟。这可气坏了邻居的一位八岁小女孩。这个小女孩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非凡本领,每当她怒不可遏时,她的手指就能使出魔法来!这个魔法太有趣啦,它让打猎者和被打猎者彻底掉了个儿,革利鸽夫妇一家变成了野鸭子,他们学习筑鸟巢,学会飞翔,同样每天面对猎人的追逐和惊吓,而野鸭子们则到革利鸽夫妇的'家里享受着人类幸福的生活,做饭,玩玩具火车……更为搞笑的是,一天革利鸽夫妇一家竟然被野鸭们的枪瞄着,醒悟的他们保证再也不打鸭子和其他的走兽了,而且把自己的名字“革利鸽”改为“爱鸽”了。
看完这本书,我笑得前仰后合,眼泪都出来了,但更让我感动的是小女孩通过自己的魔法教育了人类要爱护鸟类和动物。作为今天的我们一样也要爱护和保护动物,珍惜大自然的一切,维护生态环境,还我们地球一个绿色的家!
前一段时间,我们国家的大部分地区出现了雾霭,每天上学的路上雾蒙蒙一片,广播里说的都是我们不懂的pm2.5,听大人们说是我们的空气污染太重才造成的,这样的空气使许多年老体弱的人又进了医院,我不知道这样的天空是否还有鸟儿在飞?是否还有美丽的蝴蝶来翩翩起舞?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多么渴望也有一个会施魔法的手指,我多么想用这个神奇的力量驱走灰色的雾霭,我多么想用这个魔力来画出我们五彩的家园!亲爱的小伙伴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爱护环境,做一个环保的小卫士吧!相信不久的明天,我们会看到雨后的彩虹,也会看到夜晚的星星!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7
作家杨红樱写过《淘气包马小跳》,《笑猫日记》......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淘气包马小跳》。
《淘气包马小跳》其中一本《孔雀屎咖啡》讲了马小跳家附近开了一家叫孔雀屎咖啡,一杯咖啡非常贵。老板宣称,“孔雀屎咖啡”独特的梦幻的味道只有那些有品位。上档次的客人才能尝得出。丁文涛喝了,他说他品尝了“孔雀屎咖啡”的特别之处;安琪儿来了,她说这是世界上最难喝的水;马小跳在丁克舅舅的支持下,也喝了一杯“孔雀屎咖啡”,他却一口也没喝下去。为了探明真相,马小跳和小伙伴潜入咖啡店的后院,意外地发现了生产孔雀屎咖啡的`蓝孔雀,和在咖啡店里跳孔雀舞小妍。精神萎靡的蓝孔雀,满腹心事的小妍,咖啡店每天晚上上演的孔雀舞和孔雀开屏,这家咖啡店的背后到底隐藏什么样的秘密呢?
如果你感兴趣,可以去看一看这本书。
书是动人心弦的歌曲,让人如痴如醉。书是韵味无穷的景色,让人心旷神怡。书是色彩艳丽的图画,让人称赞不已。每个人都跟书有许多故事,在暑假里我也跟书有一段故事。
那是一个晚上,我写完了今天的作业,就拿起一本《水浒传》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正在专心致志地看到:”老虎发现了武松了”这时从卧室中传来妈妈的声音:"快,别看了,睡觉了。”“我把这个故事看完就睡。”我边看边回答。“不行,再不睡觉,不然明天又起不来了。”正当我一愁莫展的时候,我灵机一动,对妈妈说:“妈,我想去上厕所。”就将书拿到卫生间,继续看起来:“老虎从后面扑向武松,武松轻松地一躲,随即举起木棍当头一棒,立即来个扫躺腿,老虎被打倒地”不知过了多久,妈妈终于发现了不对劲,就问我:“你什么时候好呀?””马上好”我将书藏进了我的外套中,本以为万无一失的,正当我得意洋洋时,我一不留神书却掉下来了。
在这个暑假里收获最多的是我认识了书中的很多很多人!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8
我喜欢看书,我看了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劳拉·英格尔斯·怀尔德,书里的内容可精彩了!
这本书讲述的是劳拉一家人不愿意在大森林里待下去,于是举家离开位于大森林里的老家,抱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乘着有蓬马车,穿过几个州,又渡过密西西比河和密苏里河,最终迁移到西部大草原上。在那里自力更生,盖屋,挖井,播种,与几户邻居相互帮扶,跟印第安人交往,最后又不得不离开大草原的经历。他们的沉着、冷静、坚强、乐观、勇敢、勤劳、努力进取、独立谋生、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精神真是让人敬佩。
在书中,小女孩劳拉睁着一双好奇的眼睛,观察着,思考着,探求着。大自然都有哪些秘密,大草原究竟有哪些动物,印第安人是什么样子?读完这本书,谜底就会揭开。书中始终洋溢着的浓浓的亲情、简陋的物质条件下精神世界的富足、艰苦环境下总是发现自然的`美丽及人性的美丽的乐观态度、总是充满着希望并且总是努力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理想的主人公们,这些可以促使我们重新认识自己与亲人、大自然的关系,让我们在这个人际关系疏远的现代社会中,找回简朴、勇敢、坚韧和爱!
因此,我们可以这么说,书中的故事虽然讲述的只是一个普通家庭的经历,但它不仅仅属于美国,也属于全世界。读完它,我们知道,在这种艰难困境中长大的孩子,必定会健康、自信、快乐,对人充满友爱,对生活充满感激之情;读完它,我们便会懂得生活的考验可以把人磨炼得更加有智慧,也更加懂得珍惜和感激;读完它,我们还知道,今天的我们所遇到的人生难题,劳拉当年也遇到了,她的抉择、她的应对之策,都给今天的我们提供了答案,那就是——从容、快乐、坚韧、宽容、勇敢、乐观。
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每当我读这本书时,觉得眼前的烦恼变得微不足道,心中洋溢着妙不可言的快乐和感动。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9
总有一本书漫不经心地打动你,遇见时并无特别,阅读后开始沉迷。——题记
俗话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能让人更有气质,更有内涵,更有文化。读一本好书,就像跟一位知心朋友交谈。可见,书是多么的有魅力啊!我是一个书迷,从小就喜欢阅读各种书籍,要说我喜欢的书有什么,那可是数不胜数。
我喜欢童话故事书。走进童话世界,那里梦幻、典雅、美丽,一座座漂亮的城堡呈现在眼前,不光是有这些壮观的风景,而且,每个童话故事的结局都是美好的。 我喜欢悬疑推理小说。一个个奇怪的谜题,一场场如破案般的游戏,让人觉得无比刺激、有趣。这就是悬疑推理小说的风格。我从小就梦想当一名侦探,所以,这样的小说看了不少。
我喜欢青春校园故事。在我们这个如花一般的年龄里,正需要这样一本书来陪伴我们在成长路上前行,里面的故事不正像我们的青春一样绚丽多彩吗?
我喜欢冒险励志书。当你读这种书时,就仿佛走进了故事一般,和故事中的人物一起去冒险,经历了重重磨难后,见到的'是美丽的彩虹。
我喜欢古诗词书。“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是谁的诗?如此伟大壮丽。这便是宋朝才女——李清照的诗。李清照一生历经了坎坷,最后写出了一首首优美壮丽的诗,并成为了家喻户晓的才女,像她这样的女中豪杰是值得我们敬佩的,更值得我们去向她学习。
我喜欢小说。四大名著是我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古典小说。《西游记》中,唐三藏经历了九九八十难终于取到了真经,《西游记》是不怕艰难的代表;《三国演义》中的刘、关、张桃园结义,象征了他们坚不可摧的兄弟情义;《水浒传》中的108将聚义,征讨方腊,最后为了国家牺牲自己,他们的爱国精神是多么的伟大啊!《红楼梦》中的黛玉葬花曾让多少人感动的落泪……
我喜欢各类书籍,书永远是我的好朋友,书永远激励着我前进,我永远爱书。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10
书,是一盏明灯,为你照亮前行之路;书,是一把金钥匙,为你打开成功之门;书,是一叶扁舟,带你驶向梦想的彼岸;书,是一阵清风,为你吹去愁苦的尘埃
打开记忆的匣门,轻轻抹去记忆中的点点灰尘,找到埋在心里的书——《鲁滨孙漂流记》
那是炎炎夏日的一个傍晚,晚风抚着脸颊,那一丝丝书墨香扑入鼻腔,让我顿时停下了步伐,扭头望去,一家书店在近处向我微笑着。我按耐不住内心的好奇,飞快窜入书店,一下跃入书籍的汪洋大海中。游来游去,忽见一个贝壳金光闪闪,十分诱人,拿来一看——《鲁滨孙漂流记》
我轻轻摸了摸精致的书皮,缓缓打开书,那一串串优雅的文字如同调皮的精灵般跃然纸上,仿佛在我心中舞动着,编制着陶醉的歌,让我如一位被醇香美酒熏陶了的醉人,一发不可收拾。
一幅幅精彩的图片在我眼前展开,鲁滨孙仿佛来到了我的面前:他身穿残破的烂衣裳,手里握着自己打磨的工具种田猎禽,不怕风吹雨打,毅然在恶劣之岛上艰难存活下来,他那坚定不移的`信念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如一粒弱小的种子,飘到了这荒岛之上,而又如一棵参天大树扎根于此,成功生存下来!
在这本书中遨游,我得到了许多的感触。我伤,我为鲁滨孙孤独一人漂流荒岛,恶劣环境不断摧残他而伤心;我喜,我为鲁滨孙偶遇星期五,相依为命,互相帮助,最终回归大陆而喜悦;我感,我感受到了鲁滨孙坚持不懈,不屈不挠,意志坚定的品质;我悟,我领悟到了团结力量的伟大,坚持意志的重要以及要积极探索,不断努力,在逆境中充满希望也能绝处逢生的生命真谛!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不错,这本书是我人生路上一块坚实的阶梯,亦是人生路上的明灯,成功之门的钥匙,驶向梦想的扁舟,是我最喜欢的书!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11
我最喜欢的书,喜欢它那独特的墨香,更喜欢它用优美的语句来装饰一篇篇佳作。读书,对我而言是一种对身心的洗礼。
我虽然不是一个博览群书的人,但是对我家的书柜,我还算是了如指掌的.。我常读的书有许多,例如:《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等书籍。这些书大都是历史传记和中国经典名著。这样,你们是不是就可以猜到我喜欢阅读哪一类的书呢?对了,我喜欢看的正是历史类的书。
当然了,我最喜欢的肯定也是历史书啦!它的名字叫做《明朝的那些事儿》,但它不是一本书,而是七本。明朝的十七位皇帝对中国长达三百余年的统治都分别记录在这七本书上。写这本书的人,叫做毛佩琦,他的笔名是当年明月。
在读这册书的时候,我看到了大明朝王朝的兴亡衰败,看到了大明臣子的忠心耿耿,看到了于谦和岳飞互说冤情,秦桧与徐有贞一个“莫须有”,一个“意欲”。看到了朝廷的勾心斗角,看到了许多以前不知道的很多东西。
有一次,我正捧着书读着呢,突然眼前一黑,就发现了朱元璋,它正在堂上处理奸相胡文庸呢!看来我的闪远点了。这时画面一变,我又看到了朱棣,瞧,他正在战场上奋勇杀敌呢!接着,我又看到了万历、嘉靖、杨廷和、张居正等人。这时,我的头像是被谁敲了一下,好痛哦!当我睁开眼睛看到了妈妈,才知道,原来我刚才睡着了呀!
读了这册书之后,我知道了真实的历史。在读第二本时,我的感触最为深刻。我觉得朱棣虽然夺了他侄子朱允文的皇帝之位,但他是个好皇帝。在他英明的统领之下,才出现了众人皆知的郑和七下西洋的壮举,他是大明朝最伟大的皇帝!当之无愧。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明朝的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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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12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我是个十足的书迷,所以从书中汲取了不少营养。不过,在浩瀚书海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是《森林报》,它的作者是前苏联的维·比安基。这本书让我看到了狗的忠诚,以及森林一年四季的不同模样,令我回味无穷。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尤其是《最后一场熊洞风波》这一章,里面讲述了猎人瑟索伊奇踩着滑雪板,和他的猎狗卡索一起滑行在一片大沼泽地上。突然,远处传来了猎狗暴躁不安的叫声,原来是卡索发现了熊的踪迹。猎狗卡索临危不惧,帮助猎人打死了熊。读到这里,我感动得热泪盈眶。狗真的是人类忠诚的朋友,它们可以陪我们一起玩耍,遇到危险时还会舍命救主人,我们要好好对待它们。
除了感人的情节,里面还描绘了纷繁多彩的森林。森林里的春天与我们这里的截然不同,我们这儿的'春天百花齐放,鸟语花香,而森林里的春天却是一片汪洋,淹死了不少小动物。不过,这也是鱼儿畅游的一段时光。
夏天,森林里湿润的草地上长满了鲜艳的花朵,人们纷纷来森林里采集药材治病。飞禽走兽都有了各自的巢穴,巢穴里的雏鸟叽叽喳喳,奏起了欢快的乐曲。果实沉甸甸的,将树枝压弯了腰。于是,树木都横着生长了。再往里一瞧,小鸟扑闪着翅膀,开始准备学习飞翔了。
秋天,白桦和栎树的叶子都纷纷扬扬地落下,一片片落叶就犹如一只只飞舞的蝴蝶在林中翩翩起舞。松柏显得更苍翠了,令人心旷神怡。森林里的居民也忙得不可开交,又是储藏过冬的食物,又是四处捡拾柴火。
冬天正是狩猎的好时候,人们开始打紫貂、水貂等皮毛珍贵的动物以及狼、熊等大型动物。可是,冬天的天气就像一个婴儿的脸,时而阳光明媚,时而乌云密布,时而下起鹅毛大雪,让人们举步维艰。
这本书让我更亲近大自然,更热爱大自然了。你有空也可以来看看哦!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13
我爱文学,跟爱读文学作品。一个故事所以人尽皆之,是因为它饱含着永不泯灭的人性;一段历史之所以千古流传,是因为他蕴含精神传奇;一部文学作品之所以街之巷闻,是因为它的精华引人注目。多读一些文学书籍,可以提高我们的知识和修养。我读的文学作品很多,然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要数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了。
《西游记》中讲述了唐僧师徒等三人一起上系天取经,途中遇到了许多的妖魔鬼怪,但是他们并没有怕,而是一直向前走,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取得了真经.我最喜欢孙悟空了。它会七十二变,我读到他时,常常在想,如果,我也会七十二变那该多好。孙悟空不仅本领高强,哪一些小妖听到他的名字就闻风丧胆。当看到师傅误会他时,真替他打抱不平!当看到到他打不过妖怪回去请救兵时,真想和他一共战斗。可是我最不喜欢里面的猪八戒,他不仅好吃懒惰,还事事依靠大师兄。办事效率不高,当他听到有食物吃,就跑得比兔子还快。当他要去办事,他左推右推不去。还好色,一遇到美女就会贴上去…
《西游记》中吸引我的,不仅仅是人物,还有故事情节。让人捉摸不透,还要替人担忧,不得不往下看。从看这部文学书中,我知道了不少:做事情不要半途而废,即使遇到困难,也不退缩。勇往直前才是最好的'办法,就像唐僧他们一样,遇到妖魔鬼怪也不惧怕。其实,在我们生活中,这样的“妖魔”也是很多的,可是,我却选和他们一样的道路,把这些“妖魔”通通杀光。还有,我们不能只贪小便宜,像猪八戒那样,也不要事事依靠别人,这样到了社会上根本无法立足。总之,我们遇到问题,一直勇往直前,不放弃。
好了,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怎莫样?是不是也想读一读了,那赶快去吧!如果,你是一个不爱好读书的人,那莫,你听了我的介绍,相信你不会无动于衷的吧!那你们就多读一些书吧!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14
书,一个又优雅又美丽的名字。他常常变成蝴蝶带我飞在知识的花丛;有时他又变成甲虫让我和他奔跑在快乐的草丛。
我喜欢书,书也喜欢我。一有空,哪怕是一分钟的工夫我也要紧紧地抱住书,开心地啃起来。我看得最早的一本书叫《故事大王》,那是妈妈给我买的,买回后搁置了很久,当时我对它的好感远不如电视,看见书就像老鼠看见猫一样。到后来我没事干,家里的电视也坏掉了,时间没处打发,我就拿起那本书看,结果越看越着迷,一刻也不愿放开它,我就这样爱上了看书。
我爱看各种各样的书,尤其是作文书,所以我作文写得也很好。有一次作文题目是“我的心爱之物”,我立马就想到用作文书中讲的三步写物方法,即怎样得到这个物品的,它的外形怎样,还有与它发生的故事来写,所以我三下五除二一会儿功夫就写完了。等作文发下来的时候,我一看92分,文中的红色波浪线圈了一段又一段,后面还有一个大大的“优”,我心里比吃了蜜还甜,这都是看书的回报。
我看过的书中大多都有鼓励读书的话,比如“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还有“读了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如果让我来比喻书,我愿这样说:书是一只蜜蜂,带我在知识的花丛飞翔;书是一艘大船,载我穿过知识的`海洋。自从我在书上写下了这句激励自己读书的话,我就更爱读书了,无论是天文地理、医学军事,都是我的宝葫芦。
无论去哪儿,我都要带上一个“宝葫芦”。旅游、上学、吃饭时,一本书总不离手,妈妈有时嗔怪我成了书虫,还笑说干脆让我吃书得了,那样饭也省了!因为我总是吃饭时捧着书,直到饭已凉透,妈妈催的不耐烦了,我才恋恋不舍放下手中的书。有时,我沉浸在书的世界里竟忘了做家庭作业,也让妈妈数落了好几次呢!
书,就是我最钟爱的“游戏机”。它比任何一部游戏机都更能令我着迷,希望我身边有更多的小伙伴加入这个“游戏”!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15
我最喜欢的书是《淘气包马小跳》。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只要一看这本书,就好像被这本勾住了脚,不想放下。
淘气包马小跳可真调皮,他和他的唐飞、毛超、张达捡到了别人的东西,还给了失主,失主给他们买了一个帐篷,他们给爸爸妈妈写了一封信,就去野营了。他们爸爸不放心,就跟踪他们,他们却把他们的爸爸给耍掉了,他们还在帐篷里讲鬼故事,吓得他们个个都叫了起来,他们不但不害怕,还比谁的叫声响,这就是调皮的马小跳。
淘气包马小跳还在他们班给大家开欢乐暑假训练营通知,大家以为对身体有用处,结果是给马小跳照顾病狗。
前几天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给马小跳买了一只狗,因为马小跳非常喜欢动物,所以刚买回来马小跳就去留狗,因为马天笑给马小跳买的是只狗仔,马小跳让小狗溜滑梯,小狗前两次都没有事,可是,第三次,小狗本来想到湖边喝点水,马小跳却一拥,把小狗拥下了滑梯,所以小狗才受伤的。
夏林果也比较喜欢小动物,所以,她就像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给小狗疗伤,过了三天,小狗的伤有所好转,马小跳连忙给夏林果买了汉堡包、薯条、可乐,夏林果一个也没吃,毛超却吃得一干二净,怪不得大家都说毛超是个贪吃鬼。
过了四年,夏林果来马小跳家看望那只狗,她还特地把爸爸从美国带来的狗粮准备好,给马小条的'小狗吃。
夏林果一进家门,马小跳就给夏林果拿了一双非常漂亮的女式拖鞋,上面有两只小兔子,在吃胡萝卜,夏林果心里想:马小跳像在专门为她服务。马小跳又赶紧给夏林果泡果汁,给夏林果拿出他平时最喜爱的椅子给夏林果坐,自己却做自己最讨厌的椅子,夏林果问马小跳为什么那么热情,马小跳给夏林果一一讲了一遍。
原来马小跳的狗已经长得很壮了,有一天马小跳出去玩,多亏夏林果救了马小跳的狗,要不然马小跳就被坏人抓走了,当时马小跳的狗看到了坏人,三叫两叫就把坏人吓跑了,马小跳差点把夏林果喊成了妈妈,夏林果想:要是没有那只狗,她就失去了一个朋友。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16
我是个天生爱书的人,自己在家里经常读书。郑老师一直教导我们要读好书,四年级上学期他推荐了《昆虫记》这本书,没想到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它。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耗费毕生心血完成的名著,他在书中详细地记录着大大小小的各种昆虫的生活,让我大开眼界,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些小小的虫子也和人一样有着如此丰富多彩的生活。
瞧,萤火虫在我眼前飞来飞去,他们是多么富有诗意啊!用明亮的灯光来召唤心爱的伙伴。他们又是多么聪明啊,用麻痹针,一次又一次的“扭”蜗牛,直到蜗牛失去知觉才尽情享用美餐。还有执着的红蚂蚁让我佩服。他们出去找食物只按原路返回,不管刚刚来时那条路是多么危险。阳光下,威武的螳螂在草丛中跃动,可怜的雄螳螂为了繁殖后代只好献身。当我还沉寂在螳螂那绝妙的杀敌战术中,精彩的文字又把我带到了金布甲的世界……只要一捧起这本书,我就会沉迷在这些精彩的描述里。我还经常追着妈妈读给他听,有时候妈妈都听得入了迷,忘了手里的活呢!
《昆虫记》为什么这么生动丰富呢?我觉得第一是因为,作者观察的细致。从书中我发现法布尔有时为了写一页文字,要整整观察上一天。在法布尔的耐心观察下,一只只昆虫跃然纸上,也飘进了我的心里。第二,是因为作者用词造句准确生动,不死板。虽然这是一本介绍自然知识的书,但并不像我们的科学课本一样只追求叙述的`准确性,而是用生动形象的语言来讲述科学,让读者在不知不觉中了解了丰富的自然知识。
我想用书中前言中的一句话来赞美法布尔:这个大科学家像哲学家一般拥有深刻的思想性;像美术家一般拥有敏锐的观察力,像文学家一般拥有形象描述的表达力。我认为《昆虫记》,是同类作品中最精彩的一本,我要好好阅读它,研究它,让它成为我获取知识的源泉,最爱!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17
莎士比亚说:“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高尔基认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籍是通往智慧殿堂大门的钥匙;书籍是带我飞向天空的翅膀;书籍还是一个时光机,让我了解历史上那些英雄创下的丰功伟绩……
我喜欢的书,那它一定是一本环境、动作描写丰富,以历史为题材的书。就像《三个火枪手》,这是法国文学巨匠大仲马的作品,以法国路易十三那个时代为背景,情节跌宕起伏,内容丰富。忽而路易十三宫廷,忽而红衣主教府,忽而火枪手卫队部队,为我们讲述了达达尼安和他的三个火枪手朋友,为法国和平奋斗的故事。书中宏大的历史背景和曲折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
它还是一本富有人生哲理、充满智慧的书。例如:《欧也妮·葛朗台》。我对书中老葛朗台的吝啬感到可笑,也为欧也妮的天真感到不平,还为查理的自私感到可怜。这本书告诉了我做人不能只为钱而活的道理。
它还有可能是一本具有魔法色彩、内心描写生动的`书。像英国作家j·k罗琳的《哈利波特》。《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讲述了哈利从伏地魔手中逃脱后,住在德思礼家。然后,他在11岁的时候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并和赫敏·格兰杰和罗恩·韦斯莱成为了好朋友。并和朋友们一起从被伏地魔控制的奇洛教授手里夺回魔法石的故事。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仿佛进入了这个奇妙的魔法世界,为魔法的神奇而感到惊奇。
《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讲述了:哈利与他的朋友们一步步战胜伏地魔,拯救世界的故事。我对于书中伏地魔为了得到永生而甘愿使自己的灵魂分裂感到可笑,对哈利和他的朋友们的勇敢感到由衷地佩服。
人们常说:开卷有益。是的,我喜欢这样的书。它能让我在阅读中吸收到知识并且感到快乐。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18
有人说,读一本书,你玩那个如获良友,温故一本书,能如逢故知。是啊,人类离不开书。没有了书籍,就像植物没有了阳光;没有了书籍,就像鱼儿没有了水;没有了书籍,就像鸟儿没有了翅膀。可以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我也不例外,如果缺少了书这样的工具,那我会觉得,世界变得寂寞、无趣、枯燥无味,就像一望无际的大沙漠,什么也没有。
读书的时候,我最喜欢挑选写事件的文章,因为这种文章能我的心情变得忽冷忽热的,读完后便会觉得读不都,舍不得一下子读完,就像反复多读几次,这样一来,这篇文章就能大略的背下来。有时候就会产生幻想!就拿一本童话书来说,去年暑假时曾买了一本深受小朋友欢迎的《淘气包马小跳》。第一时间就是冲出图书馆,赶紧回家阅读,到底哪有这么好玩。不知不觉,“就像吸毒一样,吸一口便迷上了”。其实,里面的确是有写事情精彩的内容。书中的主人公马小跳,天性活泼,善良、可爱,和父亲就像兄弟一样。暑假时,他的爸爸便把他送到了乡下的爷爷家去度过。有马小跳的地方总会有很多好玩的事情。在哪里,马小跳的爷爷奶奶养了一群动物,而且别的.有趣。看门的不是大黄母狗,而是老鸭子。而大黄狗晚上去抓耗子。猫天天呆在了别人家的树上,等待另一只白猫。鹩哥用来招待客人。外加一头黑猪,名叫黑旋风,因为他跑的跟风一样很快。每天早晨它就跑出家门,向山上跑去,在跑下山,傍晚才能到家。
刚开始读起,觉得非常有意思。竟然还有这么好玩的新鲜动物。也不是没见过,我有个老师家住一楼,他家也养着小动物。猫狗大战是常有的事。可老师家的就非常和好,猫被野猫欺负,狗就冲上去帮忙!
我不只读此书,书非常广,多,多得数不清。书,不仅仅是生活的快乐,它不只是僵硬的书,而是活跃的“小伙子”,更是对人类和社会的教导。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19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中自有黄金屋。”我的书架上也有许多书,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书就非《青铜葵花》莫属了。
这本《青铜葵花》的作者是著名作家曹文轩。这本书讲述的是主人公男孩青铜与女孩葵花的故事。文中的男孩青铜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病,使他变成了哑巴。而女孩葵花则是因为妈妈去世,于是,随着爸爸来到了大麦地,也是男孩青铜一家所居住的地方。在一次意外中,女孩葵花的爸爸也去世了,大麦地的'人见葵花没有了爸爸妈妈,就说谁想收留她,就收留她吧!
到了最后葵花选择了大麦地最穷的一户人家——男孩青铜家,成了青铜的妹妹,每天大麦地的人都说:“青铜真是一个好哥哥啊!”最后,葵花被人带到城里,自从这件事以后,青铜每天都呆坐在树上。有一天,青铜大声地喊了起来:“葵花!葵花!”嘎鱼从旁经过吓得大惊失色,跑到了大麦地,告诉了每一个人。
其中有一个小故事,最让我感动。有一次,青铜的奶奶生了重病,需要赚钱才能给奶奶治病,葵花听说到江南捡银杏能赚钱,便在心中暗暗下了决定:去江南捡银杏。因为走得匆忙,便请一位邻居给哥哥带句话就走了。
这些都让我深受感动,两行热泪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虽然葵花不是亲生的,但是葵花和青铜的亲情胜似家人。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的故事很动人,如果你是书中的奶奶,见到了自己的“孙女”去江南捡银杏,心情是怎样的?是感动的?是开心的?是心酸的?
奶奶的病面临的选择,就像我们的学习一样,面前只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好好学习,争取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第二种是整天游手好闲,什么也不做。还有一句俗语是: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
《青铜葵花》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我喜欢这本书——《青铜葵花》。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20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尤其是一些科技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知识,带来了快乐。
在刚刚过去的这个暑假里,我看了好几本书,如:《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发现》、《地球奥秘》、《海洋生物》等,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它的内容幽默,神秘,搞笑,吸引着我。
你知道他的名字为什么叫《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吗?那是因为他的爸爸本来是一个一米八几、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子,最后变成了一个很小很小的小人,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主人公的妈妈老是骂他,骂一次,它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它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它就变成了像大拇指一样的小人,天天待在儿子的'口袋里。不过妈妈觉得它变小了也有好处,妈妈就对爸爸说:“你就待在儿子的口袋里做“教育部长”好了”,
从此,爸爸就天天待在他的口袋里。不过,他的爸爸是一个发明家,专爱发明一些奇奇妙妙的东西,比如:身体调换机、后悔药、巨人药水等等。爸爸有一个死对头外号叫猴子,其实他不是真的猴子,是一个国际通缉犯,他每次都会把爸爸的发明弄到手来搞破坏,每一次都会被抓住,但最后他也会从牢房里逃出来,继续做坏事,不过最后都会被主人公爸爸抓住,再送入牢房。
这本书有很多册,但我最喜欢的一册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纳米变形人》。内容介绍了,主人公在大街上回家时,被一个神秘的人袭击了的故事。神秘人拿了一个粉色的小球,把这个球注入到了主人公体内,这个小球不是普通的球,而是由纳米机器人组成的,就是这个小球让主人公变幻无穷,有时变成甲虫、有时变成长腿巨人、有时长出三头六臂。通过爸爸发明的一系列药水,主人公学会了控制纳米机器人,并利用它们制造出了变形金刚、纳米隐形人、超级英雄。不料,坏人猴子掌握了纳米机器人的技术,妄想统治全世界,于是,正义与邪恶双方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大战。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又搞笑又夸张,还特别的有趣,给我的暑假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乐趣。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21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知识的海洋里,我总会有拾不尽的“黄金”,和获不尽的知识。
在一片屋檐下,一个小栅中,雨后的露珠在蜘蛛网上折射着太阳的光芒,风儿轻轻地吹拂蜘蛛网,轻轻的,轻轻的,网上,凝聚了两个小生命之间纯洁而又真挚的友谊。一个是蜘蛛夏洛,另一个是小猪威尔伯。这两个动物都出自我最喜爱及感动的一本书《夏洛的网》说起这本书的来历,还真有一段故事呢!
记得那是一天清早,我早早的来到了小路上散步。可欣迎面向我走过来,手中抱着一本崭新的书,我看着她正在嘻嘻哈哈的嬉笑的。在我们俩靠近时,一个不小心,她撞到了我。本来心情挺好的,不知为什么?心中怒火升腾了起来。我朝着她大吼道:“干什么你,长眼睛吗?凭什么撞我!”因为生气的关系,我竟口无遮拦的骂了起来。并且还越说越生气,说完后,才发现我自己已经面红耳赤了。可欣是我从小最好的朋友,她从没见过我这样,吓了一跳,丢下书,一溜烟,跑没影了。在那个时候,我捡起那本书,想着:就算你对我的补偿吧!于是,我带着这本《夏洛的网》回了家。
这本书的'内容可真是有趣,一个晚上,我全部都把它看完了。看完后我不禁为夏洛流泪,为他的精神而赞许,夏洛,他让自己的生命充满了意义,拯救了小猪威尔伯的生命。我想起了可欣,想起来今天对她的态度,我想我连夏洛都不如。
第二天一早,我马上去找可欣,和她道歉,她却微笑着对我说:“你喜欢这本书吧?没关系的,我本来是想着送给你的,只不过一个不小心撞到了你。对不起啦,我也有错。”我们俩都笑了
从此,《夏洛的网》成了我的小宠儿,它给了我许多的启示,我学习了夏洛的品质,我们总要为朋友付出,奉献,不是吗?
《夏洛的网》让我得到了数不尽的收获,夏洛成为了我成长上的启明星。让我明白了最珍贵的友谊是在默默奉献的基础上的。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22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我的座右铭。我的书架上有“童年”“城南旧事”“森林报”等许多书。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书是“悬崖上的小丑”
“悬崖上的小丑”是贾月珍的作品。里面的主人公淘哈哈也就是我,天生有皱纹,不笑像笑。
毕老师是新来的老师,但我总会被老师误会。医生说我是患有老人病,会快速衰老,甚至死去。我这张脸总是惹祸,害我总是被校长批评。这天放学时我又被校长留下来了,我被一个叫版刷的人给救了,我跑的很快,在一家超市停了下来,走进去准备买瓶水喝,从十元的一直到两元的,我继续往前走,希望看到更小的数字。快走到尽头时,我撞到了一个大箱子,为了寻找水,我一下子被绊倒了,趴在那个箱子上,箱子被我压扁了,就在这时,我看到了一个小偷,我帮小偷打掩护他来偷东西,于是我便认识了一群自称为自由人的学生。他们带着我去八中捣乱,我看着他们对老师大吼大叫,我惊呆了,于是我就跑回家去了。后来,他们都改邪归正了。
我觉得逃课也很棒,心想今天就逃课。我想要是去大街上转,但是可能会被认识的人发现,于是我就去悬崖边上爬山,在爬山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会水上飞跃的人,他把我带到了一个全是娃娃的天使补习班,在那里,我找到了一份工作。我整天帮他们洗娃娃,那个人一直在教我水上飞跃。
一天我救回来了一只腿受伤的小鸟。我试图去修好这只鸟的腿,最终在我的坚持下,这只小鸟的腿被我修好了,但是小鸟却飞走了。在我上学的'时候,这只鸟跑进教室了,那时同学们正在上体育课,我在教室里休息,这只鸟把教室里弄得很乱。同学们就在这时回来了。他们以为是我搞的鬼,都在怪我。都在拿书向我扔来。这只小鸟带着我飞跑了。板刷带着我和小鸟来到了天使补习班。我跟着被我修好腿的鸟一起飞,到现在我还没有找到降落的方法。
我相信你们看了这本书后一定会被他的精彩故事给深深吸引住的,他教会了我一个道理,每一个孩子都是天使!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23
我读过许多的书,但是让我印象最深,最喜欢的就是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的代表作《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鲁滨逊一生的航海历程。鲁滨逊前三次航海都因为种种原因而失败,他第四次航海依然如故,他流落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荒岛上,他孤身一人,全船的人,除了他外无人生还。在这个荒岛上,鲁滨逊凭借着自己顽强的生命力活了下去。他还救了一个野人,取名叫星期五,星期五成了他最忠实的仆人。再后来,鲁滨逊和星期五救了一位船长,船长表示感激就把他么带离了荒岛。
为什么我会喜欢这本书呢?因为鲁滨逊顽强、坚持、勇敢。鲁滨逊流落到了荒岛整整将近27年,他顽强的从这个地狱中逃了出去。他在荒岛上自己动手做椅子、桌子、独木舟等,还自己种粮食、烤肉,他把这个地狱改成了天堂!“我既无肉体的欲望、视觉的贪欲、也无人生的虚荣。我一无所求,因为,我所有的一切,已尽够我享受了。”每次读到这里,我总是下意识的.想了一下,人总是追求财富,想让自己高人一等,淋漓尽致的把自己的贪婪展现了出来。而鲁滨逊经历了荒岛生活,他知道金钱不是万能的。
鲁滨逊还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他逃离荒岛后拥有了大批家产,他先把一部分钱拿来报答他的恩人寡妇管家和热心的老船长。以后还会不定期的给他们寄钱。
最让我喜欢鲁滨逊的是他的正义感,《鲁滨逊漂流记》一书中出现了野人,野人们互相攻打,抓俘虏,还开食人宴吃抓来的俘虏,鲁滨逊见了义愤填膺,怒发冲冠,想办法来替上帝教训这些野人,连做梦都是怎么把野人一网打尽。鲁滨逊充满了正义感,连星期五想吃人肉他都要批评教育星期五。
这是一本有趣的历险书,同时也是一本充满正能量的真理书,从鲁滨逊身上我看到了顽强拼搏,乐于助人,知恩图报,我要向他学习!他是我的榜样!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24
我向大家介绍一本好书——《飘邈之旅》里面每一篇都常常让人激动不已。
这是一本玄幻修真小说,主要内容是:有一个饭店的老板李强遭受一个朋友和妻子的背叛。他正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他的老朋友——傅山,其实是傅山特意来找李强的,傅山是一个修真高手,他送给了李强一个储物手镯,可以储存大量的物品,傅山叫李强买多点东西就和傅山去另一个星球里修真,第二天,他俩来到了那个星球,星球里还分成很多个小星球。傅山他俩到一个叫天庭星的重玄派修真,傅山是那儿的老大,因为有傅山这种高手帮助他修真,李强的修真速度比别人快了几倍,所以很快李强就拥有了元婴和小宇宙(是修真者修到元婴期才有的`)。
后来李强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星球,被雷天笑〈一个坏蛋〉追到了星星官,无意中破了阵法,进去后,李强发现了一个元婴,叫莫怀远,他修炼了千年,只要得到冤魂海的海魂玛瑙就可以变成散仙了。李强历尽千辛万苦结识了很多修真者,收了5个徒弟,终于见到了冤魂海,而正好她刚结识的朋友——湫岚公主的朋友有一瓶最极品的玛瑙。
在途中,李强还认了一个师尊——七大高手之一“琦君煞”(也是散仙),得到玛瑙后莫怀远变成了散仙(是李强的大哥)比琦君煞还厉害,在星星官中他们还发现了逆天宝镜和修神天荐章两样宝,琦君煞和莫怀远用修神天荐章帮李强修神,(比散仙和仙人还厉害,神分为九级,开始的是一梵天,最后的是九重神天,每级都有三个境界)因李强没修散仙和仙人,所以目前不够仙人打,李强修到二欲天时,有两个仙人发现李强打大炎灵(天神之怒和战魂刀两样神器的护曾)时发出了神奕力,那俩仙人便逼李强交出修神天存章......
这是著名作家——萧潜写的,书中会让你感悟到学好本领是多么不容易。怎么样,心动了吧?赶快买吧。记住哦,共有七大本。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25
去年暑假读了林海音女士的《城南旧事》,后又读了很多作品,但都不如英子这个七八岁的小姑娘留给我的印象深刻。她在北京胡同与秀贞、厚嘴唇的年轻人、兰姨娘、宋妈等的交往中所表现出来的善良、大胆、聪明,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爱她的善良。她的善良像水晶一样透明,不含任何杂质。他在面对秀贞时没有大人的世俗,她似乎懂得秀贞心中的伤痛,在得知妞妞即是秀贞的女儿小桂子时,便从为人最真的善良出发,全心全意要帮助她们母女团聚。以为她们母女就此可以找到思康过上幸福的'生活,那时候的英子,一定特别高兴。但当二人在赶火车时命丧火车底下的消息传来,英子便高烧不断,我想英子可能是在愧疚中昏迷了十多天,因为她的善良让她觉得自己是杀害秀贞和妞妞的凶手,哪怕是间接的,她也需要时间去治愈这一切。
我爱她的大胆。在七八岁的年纪,她便可以下定决心帮助妞妞和秀贞逃离北平去寻找思康,善良之外,更是她的大胆、她的勇气在给她无尽力量。我曾经在阅读这一段后反问自己是否可以像英子一样,像她一样拥有巨大的勇气去做自己心中所认为的对的、应该去做的事情。我可能会顾虑很多吧,但我已经十岁了,我应该学着英子去大胆地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
我爱她的聪明。其实英子的聪明是在每一个故事中都有体现的,但我认为她最聪明的地方就在于她把兰姨娘介绍给了德先叔。七八岁的年纪可能不懂什么,但是她的确已经意识到了爸爸对兰姨娘之间的态度是不同于其他人的,她也观察到了母亲的生气,所以她觉得必须要让兰姨娘远离爸爸。只是她还是小孩子,小孩子的感情很单纯,她喜欢兰姨娘,不想让她难过,但是她更希望自己的妈妈不要生气,所以英子在见到德先叔的时候便“生出一计”。还好,结局很圆满。
其实英子的善良、大胆和聪明都是她自己性格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她的善良中有聪明和大胆,她的大胆中也包含着善良和聪明,同样她的聪明中也不乏善良和大胆。也正是这些,在吸引着我,我爱《城南旧事》。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26
在西方,有这样一本书。他曾被18世纪最出名的思想家卢梭这样评价:“每一位成长中的青少年都值得一读”那么这本书到到底怎么样呢?
这本书名为《鲁滨孙漂流记》的书故事情节并不复杂,相反还有些简单。本书主人公――鲁滨孙出生在一个商人家庭,他的父母自幼便劝告他要过着安定的生活,幸福而平淡的过一生。但天生热爱冒险的鲁滨孙并没有听信父母的话,反而偷偷搭乘远航的商船去冒险。
一路上,鲁滨孙遇到无数的威胁与困难,他甚至被海盗绑架,在侥幸逃脱后,他那酷爱冒险的心并没有停止,反而更加强烈了。但不幸的是,在一次航行中,他乘坐的船被海浪拍翻了,船上只有他一个幸存者。他一个人在岛上顽强生存了28年,积极自救。最终重返文明社会。
在孤身一人流落荒岛时,鲁滨孙并未一蹶不振。他搜寻工具物资来帮助自己生存。没有房子,他自己造;没有食物它便打猎和种田;遇到野人危机时,他积极寻求方法,企图自救。鲁滨孙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和顽强的意志在渺无人烟的荒岛上创建了一个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双重王国。
在看完这本书后,我不禁陷入了沉思。鲁滨孙毫无疑问是伟大的,他是一位孤独而又顽强的冒险者。他无惧困难与挑战,敢于一个人面对一切艰难工作。但我自己呢?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无能,自从我们出生后便走上了一条平坦而又舒适的.大路,我们从出生到长大,一直生活在父母与社会的呵护下。没有遭受过真正风雨的考验。我们无疑是幸福的,但同样我们也是不幸的。因为我们没有真正品尝过生活中的苦涩与挫折。
鲁滨孙还教给我们要学会满足,我们常常因为缺少什么东西而不满足,是因为我们对已经得到的东西失去感激之情。只有体验过更恶劣的环境,才会越发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正如拿破仑所言:最困难的时候也就是离成功不远的时候我们应该学习鲁滨孙那种顽强的精神与感恩的品质,相信明天更加美好,只有这样才能迎来更加光辉的未来。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27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就像黑暗中的指明灯,让你在迷茫中找到方向;书就像沙漠中一缕清凉的泉水,让你在干渴中获取营养。我喜欢看书,我看的书有很多,可是我最喜欢看的是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们可以在这本书里知道为人处世的方法,吸取更多优美的词句……
《红楼梦》是清代曹雪芹的名著,此书又名《石头记》。里面的主人公有两位,以为是阆苑仙葩林黛玉,一位是宝玉无瑕贾宝玉,这本书说了林黛玉到了贾府后,因为无依无靠,孤身一人,所以非常的多愁善感,喜怒无常,她和其他的姐妹们还有贾宝玉天天在一起玩耍,赋词,她和贾宝玉本就是一对,可是世事难料,最后贾宝玉却娶了薛宝钗,林黛玉由于悲伤过度,临终前就说了一句:“宝玉,你好……”话未说完就悄悄地走了,她走时,居然贾府无一人知晓,大家都在普天同庆,因为贾宝玉和薛宝钗成亲了,热闹的场面更衬的林黛玉的'无助与孤单。一段凄凉、悲惨的爱情故事就结束了,人们无不为贾宝玉和林黛玉遗憾和叹息。
读完了整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林黛玉和刘姥姥了,我们先来说林黛玉吧。她留给后人的更多的是小家子气。大家却不知道她是为了贾宝玉,林黛玉的诗书情怀尤其令我敬佩,她作的诗有时像牡丹一样雍容华贵,让人啧啧赞叹,有时又想茉莉一样清新淡雅,让人怜惜,她长长因为一件小事而哭泣,可是我们为何不为她想想呢?自己孤身一人在偌大的贾府里,自己是多么渺小,多么微不足道,再一想到自己的身世就更伤心了,就像茉莉能比得了牡丹吗?所以我想她爱哭、多愁善感、喜怒无常也是正常的。再来说刘姥姥,一个懂得讨好人的人,经常被贾府的人当做笑料,但她毫不在乎。但她却是一个懂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人,还记得贾府被抄家后,她将巧姐救了下来吗?正说明了她懂得报恩的特点。
我才《红楼梦》中懂得了许多,所以它是我最喜欢的书,多读些好书吧,读书会使你明智。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28
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真挚的情感,我就有这样的一本书,它就是由六角丛书出版的《昆虫记》.
那是寒假的一天,妈妈把这本书带回来.我一看便爱不释手,在三年语文课本中曾学过的《松鼠》一文,这篇让我现在都记忆忧新的课文,原来就是从这本书里选编的
《昆虫记》,书的封面是绿色的,黑白的图案画着一只羽蛾,一对翅膀上的斑点就好像两只大眼睛,这是它恐吓敌人的法宝.打开书的目录,里面记录了大量的我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昆虫名字,我迫不及待地翻到第一页,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读着这本书,我仿佛进入了法布尔所描绘的昆虫世界,书中讲述的各色各样的昆虫使我惊讶不已.法布尔不愧是一位杰出的昆虫学家,为了把纷繁复杂的虫子世界真实而形象地展现在世人的面前,他细致入微地观察了毛毛虫的旅行,不顾危险地去捕捉黄蜂,仔细观察萤的捕食过程和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以及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他做的各种昆虫实验,让人读起来充满了无限的乐趣.一个个可爱的小生灵——昆虫活脱脱地展现在我的眼前.
书中还添加了许多昆虫的精美插图,各种各样漂亮的昆虫让我耳目一新.读着这部宏伟巨作,法布尔那诙谐、幽默的`语言,时不时让我轻轻发笑.《昆虫记》使我更加了解大自然,了解昆虫们的奇妙生活.在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描写橡树虫的那几篇文章,橡树虫妈妈对孩子们的爱,让我深受感动,昆虫们的母爱竟然是这样的无私而博大.
这位感情细腻、思想深刻的天才而伟大的科学家,用哲学家一般的思考,美术家一般的观察,文学家一般的描述,为我们开启了一扇通向昆虫世界,更是通向科学的大门.
是的,一部好书,就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的一生都不能没有书,书将会伴我一生.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29
一个棕色头发、鼻子上戴着一副宽边眼镜的男孩。他手持魔杖,可以轻松带你进入魔法世界,让你永远对他的魔力惊喜不已。他有一把魔法扫帚,当他骑着它的时候,他可以在空中自由飞翔。他是谁?他就是那个神奇的小巫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七本书里,虚幻的东西变成了现实。有巫师,有妖怪,有精灵,有恶魔。分别代表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就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以这个小巫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出孩子、学生和老师之间真挚的感情。更有甚者,孩子在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以机智战胜邪恶,用自己有限的力量一次次逃避困难。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在于,它描述了哈利波特和他在这个神秘魔法学校的朋友们。
一切都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有许多老巫婆和小巫婆,猫头鹰成了她们的信使。书信期刊:可以自己大声朗读,扫帚是交通工具,和天上的鸟一样多。象棋会思考。当主人告诉它怎么走时,他服从命令,命令F自动移动到它的位置。肖像中的人活着,微笑着,眨着眼睛,当他们有空的时候互相拜访。其他的都很神奇。难怪哈利波特能成为世界闻名的巫师。真佩服这本书的作者想象力丰富!这七本书里,我最佩服的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面对邪恶势力的勇敢。他们总有这样一种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家,总有危险的时刻,但只要你相信自己,勇敢地面对困难,哪怕是恶魔,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即使你会陷入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你把在学校里学过的魔法运用得当,一定会赢。”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看到这惊心动魄的时刻,我都被他们的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着神奇经历的孩子感到了汗水。毕竟恶是不会善终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有一个神奇的国家。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读书的同时,我也陷入了一个神奇的时空。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30
今天是一个雨天,我去上九五学堂,刚到教室,教室里空无一人,小杨老师走到了班级温柔地对我说:“彬祺,你来啦!”说着她拿了一袋东西,说:“祝你新年快乐!”我也开心地说:“小杨老师新年快乐!”“千万千万不要告诉同学,因为只有你有这么一份新年礼物哦!”小杨老师悄悄地对我说。
同学们都来了,我偷偷地看了一下这份神秘地礼物,心想:“天哪!这么好的书也留给我,小杨老师对我也太好了吧!”
上半节课上完了,我没有和李禹峥出去玩,我要先看一看这本书,我马上把那本书轻轻地拿了出来了。
下课了,我马上跑出教室,到了电梯我迫不及待地告诉爸爸:“今天我收到了一份新年礼物。”“是什么礼物呢?”爸爸疑惑地问。“这您就不知道了,我收到的可是独一无二的哦!”我笑眯眯地说。
到了家里,我不看电视了,我要专专心心地看这本珍贵的书,爸爸出去办事了,哈哈!我可以痛痛快快地看完这本书了。
结果我看得走火入魔,都忘记吃饭了。我一整个下午都在看这三本书,特别是第一本书讲的是在一个小镇里,有一位警察,他很善良,可是有一天,他警车的轮子被钉子给扎破了,有两个调皮的小男孩路过这儿帮助了他,警察说:“谢谢你们这两个小鬼,为了表达我的谢意,我准备让你们坐着我的警车去兜风。”两个小男孩坐上了警车,他们在路上看见了金黄色的田地,像喇叭一样的`喇叭花,还有雪白雪白的百合花。
第一本书看完了,让我感觉自己仿佛置身在金黄色的田地里,又看见了美丽的百合花……
看完了书,也就到了晚上了,我一定一定要好好地感谢九五小杨老师,给我了那么好看的一本书,等妈妈回来了,我一定要把那三本书的内容仔仔细细得一个字一个字讲给妈妈听,而且还要把最好笑的故事情节也告诉妈妈。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31
我很爱读书,从小到大读过的书有很多,读过中国的四大名著和外国名著,还读过现代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写的笑猫日记系列。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在我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书还是古代大作家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中讲了一个在东汉末年时候。分出了三个强国,魏。吴。蜀。三国为了统一天下而分兵打仗。最后魏国统一中国的故事。文中还有性格鲜明的人物,像忠义的关羽,奸雄的曹操。高强的吕布,我尤其对诸葛亮这为大智大贤的化身敬佩万分,他精通三韬五略,胸中藏战将,腹内隐雄兵。他神机妙算,熟读兵法,善于行兵打仗,可到最后愚忠于刘阿斗。导致了蜀国的灭亡,此外诸葛亮还是三雄之一的智雄。
在〈三国演义〉中,有一些计谋可以运用在生活,暗渡陈仓中,让我们避开危险,也能巧妙取的成功,如:釜底抽薪,以逸待劳,偷梁换柱等.读过<三国演义>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三思而后行,不能太急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我有一本《百科全书》,我十分喜欢它,因为我从书中学到的许多知识帮我取得了胜利。
有一次,我在和一个同学比谁的知识丰富。我先问他蜂鸟是不是世界上最小的`鸟,他答对了。他又问我,死海是不是海?我想了半天,不敢轻易回答。后来,我忽然想起《百科全书》中有对死海的描述:死海是世界上最低的湖泊。“哈!我知道了,死海不是海,是湖!”同学见难不住我,有点失落。又问:“你怎么知道的?”我当然不会告诉他我看了《百科全书》,就故作神秘地说:“保密!”
还有一次,妈妈想检测我是不是真的有认真读书,就问我门神是谁,我不假思索地答出:“秦琼和尉迟恭!他们是门神中的武门神。钟馗在唐代也被尊为门神过。不过后来就都尊秦琼和尉迟恭为门神。这些《百科全书》里都讲过。”妈妈用手机一查,我答的丝毫不差。妈妈还夸我看书认真呢!
我的《百科全书》多好呀!让我学到许多知识。我越来越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32
别人都对踢足球、玩娃娃、打篮球很入迷,我却不一样!你想听听我对什么很入迷?没错!我对《笑猫日记》很入迷,别不信,听我娓娓道来。
以前,我家是没有《笑猫日记》的,后来,表姐送了我几本《笑猫日记》,但是我不知道里面的乐趣,所以不怎么看。一天,爸爸让我看一本,好吧!看就看吧!但是我不承认我会喜欢!我不情愿地拿了一本《笑猫日记》看了起来,后来我发现,这书里的情节真是太有意思了!
不过,这才几本呢!我不到两三天就看完了,我看了看书的封面,上面有全套书的.照片,我发现还有20本没有呢!于是我打着滚儿求爸爸给我买那20本,爸爸说:“嘿嘿,现在喜欢看了?我给你买了别不看哟!”“哦,老爸万岁!”我高兴地喊。
快递来了之后,我一蹦三尺高!迫不及待地打开包装,拿起一本书就津津有味地开始看了起来。
要是没有《笑猫日记》,我就觉得心里空荡荡的,总觉得好像少点儿东西,什么事都做不好,吃饭吃不香,睡觉也睡不着,都不想活了!
我会跟着笑猫一起笑、一起难过、一起生气、一起烦恼。有一次,我在床上看《笑猫日记》,我看到笑猫和虎皮猫结婚了,他和老老鼠蹲在石头上,地包天跟来了说:“笑猫哥哥,我全都知道了,你要结婚了,呜呜呜……”老老鼠说:“真是的,结婚是喜事,你哭什么啊?”“我伤心嘛,为什么笑猫哥哥的新娘不是我啊?”“你傻啊,”老老鼠说,“狗和猫结婚,亏你想得出来!”“哈哈哈……”我笑得咯咯咯合不拢嘴!砰!我掉到床下去了!可我丝毫不觉得疼,还沉浸在精彩的故事里。
没过多久,这20本也被我看完了,我又翻了翻书,咦,居然有漏网之鱼!有三本《笑猫日记》我还没有,我要把所有的《笑猫日记》都看完!于是我又打着滚儿求爸爸给我买那三本,爸爸说等疫情结束就给我买。
哎!疫情什么时候结束啊!我真是个掉进《笑猫日记》坑里的妞儿,我非常非常喜欢看《笑猫日记》!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33
书是人类的朋友,也是人类学习的小助手。我无意间在班里的图书角发现了一本书名叫《赞美点亮你我他》。当我看到它时就被它深深地吸引着。
在生活中,你是否会遵守别人和你约定的承诺呢?曾经我有一件事一直让我耿耿于怀,事情是这样的:我跟朋友约好周六下午一起做作业,可是中午妈妈告诉我说要去阿姨家看小表弟。我已经很久没见小可爱了——小表弟,好想捏捏他那肥嘟嘟的小脸蛋儿,好想拉拉他那小巧玲珑的手,好想抱抱他亲亲他。现在我正面临着两难的选择,是选择遵守约定呢?还是跟着妈妈去看小可爱?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我最终决定“抛弃”朋友,跟妈妈去看小可爱。
那时,我并不知道承诺是多么的重要。当我看了这里面的《无价的承诺》的时候,我终于明白了遵守承诺的重要性。这是一份坚守8年的承诺,而维系它的却是一个瘦弱的肩膀。张芹是一位小女孩,她从生下来,上天就没有赐予她行走的能力,因为她得了小儿麻痹症,下肢没有任何知觉。时间一天天过去,转眼间就到了张芹该上学的年纪。孙园娜比张芹小一岁,从她记事开始便经常看见张芹每天坐在窗户前抬头张望着外面的花花世界。在那时她便在心里默默地做了一个决定,她要带张芹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于是在开学前跑到张芹爸爸妈妈面前说:“我来背张芹去上学。”正是这短短的`几个字却震撼了所有人。从那天起,孙园娜每天都背她上放学。虽然张芹的体重很轻,但对于一个未满10岁的小女孩来说,这需要付出多少汗水,需要多少勇气才能担起这个责任。
8年是个多么漫长的时间,试问有多少人能坚持呢?孙园娜为了8年前那短短的几个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她做到了。突然间我意识到遵守承诺是多么重要,孙园娜8年都坚持了,而我为了自己的私事,成为了不遵守承诺的人。既然先答应朋友一起做作业的,那我就应该说到做到,而不是说话不算话,失信于人。
承诺不仅仅是许下的诺言,更多的是一种责任。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34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爸爸从小教育我要满怀希望,不怕困难,要有不服输的精神,如今这句话成了我的座右铭。我看了《根鸟》这本书,更加把这种精神深入到了我的灵魂里。
《根鸟》讲述了一个住在菊坡里的孩子,他叫根鸟。他们家非常穷,经常到深山里打猎。连续几天,他做了同一个梦,梦见了一个大峡谷,里面有一个女孩,十分孤独,她名叫紫烟,她请求根鸟救她出去。根鸟把梦告诉了父亲和家乡里的人,但他们都告诉他,这只是梦,不是真的。最终他还是决定,他要去寻找那个长满百合花,有白鹰在上面飞的大峡谷。经过了几年之后他终于到达了那个久违的大峡谷。
我简直对这本书爱不释手,因为里面的故事非常精彩、感人,而且书中语句优美,读完这本书,我收获了不少。我知道,根鸟是一个坚韧不拔的孩子,在探险的道路上,他经历了种种磨难,父亲的去世也让他有沉重的打击,不过这都没能阻挡他前进的动力……回头想一下,假如我们就是根鸟的话,在经历几次困难之后,很有可能就打退堂鼓了,对于我们孩子来说,从小锻炼自己持之以恒的精神是非常重要的。而我们现在生活条件变好了,天天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却还是不满足。想想根鸟,在这么困难的情况下,依然坚持自己的梦想,去拼,去追,我们现在有几个能做到呢?他做到了持之以恒,那么我们也可以做到有一颗毅力的恒心,在学习的时候,不懂的一定要当天弄懂,不要总是靠老师靠父母去给我们解决问题。在家里,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多帮妈妈干家务活,像根鸟一样有恒心,就不怕做不好了。
我觉得根鸟最后到达了大峡谷不是偶然,因为,“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只有有足够的信心和恒心,才能完成自己想要的事情。我要把书推荐给更多的同学看,让我们像根鸟一样,经过自己的努力,获得成功的果实!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35
大家好,我是坪洲小学五年级二班的文一帆,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这套系列的书讲述了杨歌和他变成拇指大小的爸爸一系列的神奇而有趣的故事。
杨歌的爸爸,原来也有一米八,不过因为事业不太成功,没有升官发财,天天被妈妈骂,妈妈每管爸爸一次,爸爸就缩小一公分,就这样,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儿,每天都装在杨歌的口袋里面,跟着杨歌一起上学成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其中有一个故事说道:有一天,杨歌家发生了水灾,杨歌忘记关水龙头上学去了,水哗哗地流个不停,幸好爸爸发现了,连忙顺着自来水管爬上去,他力气太小,怎么也关不上水龙头,水池里的水越来越多,爸爸不得不用一把小勺子当浆,坐在一只拖鞋里,划了出去,才算捡了一条命。
这个简单的事例告诉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不能够粗心大意,否则全家人都有可能面临大的灾难,就像故事中所说的杨歌忘记关水龙头这件事一样,正是因为杨歌的粗心大意,引起了家中的水灾,还害得爸爸差一点淹死在水池子里面。
“大拇指爸爸”教导了杨歌,也教导了我读这本书,孩子们什么是勇敢,什么是诚实,这一系列的书内容活泼,思想正面,具有很好的教育意义。
另外,我觉得这本书在吸引晚阅读兴趣,教导晚一些应当坚持的品质品德的同时,也很有科普意义,书中提到很多鱼类,比如:会爬树的弹涂鱼,友好的大海鲈,会治牙病的`医生鱼,肚子会发光的灯鱼等等,此外还告诉我们小海马是爸爸生的,鱼也可以结婚。
这本书里面讲了很多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有让晚感动的地方,通过这些文字让晚能够看到一个神奇的世界,这样一个神奇的“大拇指爸爸”。这本书让我很吃惊,因为它实在写的太好了。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36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也许你会问我:“你最喜欢一本什么样的书?”你可能会继续:“文学?科学?……”,而我会说都不对,我喜欢看的书是科幻类的——《果核战记》。
《果核战记》一书,是发生在三零一二年的一个故事,那时全球变暖,海平面上升了两百米,一部分陆地被海水侵占,地球资源就要用完,促使科技飞速发展。为了保持地球在各星球中的王者地位,所以要找到更多的能源,无奈之下,人类只好将目光放到了外太空。
在炎光与苏丽儿还只有六岁的时候,他们的父母已经成为了到外太空寻找新能源的——寻能者。然而在这两个小孩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的`父母就被派到了Z星系去寻找供给地球的新能源。令他们不可接受的是:他们已经快五年没有见到自己的父母了!更无法接受的是:他们已经快三年没有接收到父母的任何消息了,只要这个三年的期限一到,他们的父母就会被定为叛离者,那他们俩将永远见不到他们了!所以,炎光与苏丽儿必须找到父母的信息或者想办法逃出地球……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一会儿高兴,一会儿失落,真可谓是一波三折呀!
在我买回这本书的第一时间,我就打开书,看了起来,没过多久,妈妈提醒我:“该睡觉了!”,我只得无奈上了床,可是过了一、两个小时,我还没睡着,心里老是想着炎光与苏丽儿……
终于,爸爸妈妈都睡了,我轻轻地起床,打开台灯,像一只小老鼠一样偷偷摸摸地翻开了书,一直看到深夜两点半,终于看完了它,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为了这本书,我还跟妈妈吵了一架呢!妈妈说我要多看一些文学作品,像《根鸟》啊、《狼王梦》啊,它们里面有很多好词好句,而科幻类的书对写作的帮助几乎没有。
虽然现在,我也开始看文学作品,但是,不得不说《果核战记》的情节最牵动我的心,所以它依旧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37
一本书,就是天上的星星,星星越多,那就代表爱读书的人越多。
我也不例外,我的书架上有许多书,其中我最喜爱的《十万个为什么》其中有个故事,有一天,那是我的生日,我与妈妈来到超市,这里的书真多啊。琳琅满目,我的眼睛急切的寻找着。呀,它在这里,我要求妈妈给我买,没想到妈妈爽快的容许了。我特别喜欢它,甚至,后面还有外星人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我很高兴,我还从中学到了知识,我知道了太阳脸上的雀斑。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黑暗中明亮的灯,书使我知道世间的悲欢离合,书是一位良师,一位知己,我爱书,书是我生命的一局部,今生,我与书有不解的缘分,每当,我拿到书,就想到一个小姑娘坐在床上看书。我觉得读书也有好处,它可以让你知识,还可以让你破涕为笑,书是百变的。书,我爱你。
她,如同心灵的伙伴,在你最需要的时候给你一种关怀;如同一盏灯,在你最寂寞时给你一种温暖。没有名著浩浩荡荡的气魄,只是一种很贴心的感觉,围绕在你的身边。她,就是一本荟萃感人故事的百篇故事集。
当我第一次翻开,就被书中美丽的插画所吸引,就连父母都忍不住来关注。仔细阅读,才发现更加感人的.故事在书中呈现。徐徐道出人间无所不在的真情,其中有给我们天使般呵护的父母之爱,有给我们教诲的师生之情,有在路上并肩的同窗之谊,有茫茫人海中偶遇的感动……我看不下激动人心的长篇大论,正是一篇篇短小精湛的文章正是我的最爱。反复的阅读,我才发现,我一直生活在简简单单的幸福之中,只不过我经常把它们忽略。她,使我的人生有了启迪,使我的理想有了奋斗。是一个渴望倾听爱的读者。感悟最纯真的那份情怀。她使我着迷。使我不得不阅读她。她让我感动,使我不得不爱惜她。
在漆黑的道路,一盏大灯,我不惧怕,在人生的道路,一份真情,我不孤独。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38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出自大文豪高尔基之口的。自小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狼王梦》。这本书讲 了这样一个曲折的故事:在一个雨夜,母狼紫岚艰难地诞下了一窝狼崽,并决定要培养出新一代的狼王。但是命运仿佛给它开了许多玩笑:黑仔死于金雕爪下,蓝魂儿惨死捕兽夹,双毛被群狼咬死。在命运的嘲弄下,它无可奈何。最后为了包护狼孙而与金雕同归于尽。
在作者的笔下,狼不仅是聪明狡猾的象征,更拥有了七情六欲。狼不再是纸上的字了,更变得生动、形象、丰满了起来,母狼紫岚的母爱,在作者的笔下一览无遗。它为了孩子宁愿牺牲自己。它更是聪明,并且野心勃勃;为了实现丈夫的'遗愿,它要把孩子培养成顶天立地的狼王。为了成功,它不择手段:使用离间计,调虎离山,趁虚而入,令别人防不胜防。同时,我也从它的身上看出了它不屈不挠的精神:失败了不要紧,只要还有机会,就可以卷土重来,重新战斗。正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还有一丝希望的火苗,就能成为翻盘的赌注。尽管紫岚可以说是斗争中的失败者,但是它的坚持到底,奋战到底的决心是值得我们去学习,去借鉴的。
然而最令我感到感动的是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的一段。紫岚是一匹经验丰富的老狼,心中还燃着熊熊的复仇之火。而金雕也是老谋深算,聪明才智绝不在紫岚之下。尽管金雕能驾驭天空,但紫岚为了它的狼孙们的最后一丝力量,还是成功地与金雕同归于尽了:“金雕直起的翅膀,就像是为紫岚竖起了一块金色的墓碑。”这句话令我的心中产生了一阵一阵的悸动:是啊,这就是对紫岚一生的最好评价。仿佛紫岚在金光中犹存。这句话也成为点睛之笔,萦绕在我的心头。我,为紫岚对狼孙们那分深深的爱所动容。
紫岚的母爱,何曾不体现在我们人身上呢?
《狼王梦》塑造出的一个个生动的形象,是我喜欢着本书的重要原因。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书的世界,一起读好书、看好书、交流我们各自最喜欢的书。
我喜欢的书刊记叙文 39
书是明灯,给我方向。书像一把梯子,让我们一步步登上知识的殿堂。书像一只弯弯的小船,带我们行驶向知识的深处。教育家说:“书是智慧的钥匙”。史学家说:“书是进步的阶梯”。政治家说:“书是时代的生命”。读书是最好的学习,追随伟大人物的思想,是富有趣味的事情啊。
我读过的书多如繁星,数也数不过来,如《小鹿斑比》、《狼王梦》、《论语》、《在人间》、《特种兵学校》等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要数《特种兵学校》这本书了,它的主要内容是少年特种兵每一次都不怕危险,不怕困难,勇往直前,一次次打败了敌人,一次次化险为夷,获得了胜利。
我最喜欢的篇章是雪山狙击,这篇里的主要内容是,一群心怀鬼胎的外国人雇佣兵假扮登山客出现在梅里雪山,他们实际上是要来秘密盗采梅里雪山中神奇的.矿石。
他们的行动被发现后,军方立马派出了特种兵小队去追击。终于,在香格里拉的原始森林中,两个小队与这伙雇佣兵遭遇在所难免,而两个小队成功打败了雇佣兵,通过这本书,我明白了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一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我懂得了团结的重要性。他们是把训练场看做是战场。首战用我,用我必胜。果断决策,首发命中。敢打仗,能打仗,打胜仗。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的精神。
书读百遍,其义自现。每一本书你每读一遍,自己感想也不同,书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能给我们带来知识,带来快乐,书是我们生活的必需品,它像养料培育着我们;它像细雨滋润着我们;它像阳光温暖着我们。没有书做伴的人生是残缺的人生,没有书籍相陪的生活是乏味的生活。从小到大我们都与书同行,从小时候的连环画,到现在的历史名著,我们和书走过了多少风雨,而今后,书还要与我们相随,相伴在人生的旅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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