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集中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17-03-03 编辑:梦莹 手机版

  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对于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大意义。语文迷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三篇教师集中教育学习心得体会,欢迎阅读借鉴!

 

  教师集中教育学习心得体会_1

  2013年寒假,我有幸参加了合肥学院举办的“有效学习”(专题)集中培训,聆听了多位专家、名师的精彩讲座,感受颇多。

  合肥师范学院的汪昌华老师带领我们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教师法,帮助我们从法律的角度明确了教师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结合大量的案例,分析了学校事故及其法律承担的7种情况:即1、教师无过错,不负法律责任。2、教师某些过失不构成事故原因,但是事故发生的一种条件,承担部分责任。3、管理失当导致学生受到伤害,承担部分责任。4、直接由教师在工作中造成的事故,承担法律责任。5、明知或应该知道会造成损害却违反规定造成事故,承担法律责任。6 学校以外活动由学校组织并且学校有过错,负法律责任。7事故的连带赔偿责任。介绍了教师行政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内容和范围。汪老师细致的讲解,风趣的语言,让我对教师这一职业有了进一步的了解,爱国守法作为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有着细致严谨的要求,作为教师必须要知法、学法、守法、护法、用法,依法执教,履行教师职责。汪老师提出爱学生就要了解学生,她从孩子的成长阶段向我们逐步介绍了不同时期孩子的特点及面对的教育难点和应对方法。汪老师说:教育孩子其实一点也不难,无论是家长还是老师,只要远远地看着,时刻地关注着即可。在孩子不良情绪和行为爆发前,就用智慧抑制,当孩子出现不良行为时,耐心地引导,默默地陪伴,时间会教会孩子成长。这不正是要有一颗爱孩子的心吗?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厌弃一个孩子就是在毁灭他的一生。作为教师,要把学生当成一个独立的人,取平等地对待他,在他人生遇到困难的时刻,真诚地帮助他,引导他,用爱心去呵护每一个孩子。这是教师职业最核心的道德规范。

  瑶海区教研室的教研员钱敏老师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了儿童认知发展的特点,提出要先教会儿童生存,再让儿童学会生活,最后才是教会儿童学习。作为一名小学教师也是一位小学生的妈妈,觉得这样的教育观真是太对了,生存是所有生物包括人类必须学习的技能,是满足人的生理需求的基础,不会生存,就谈不上幸福的生活。而人毕竟不同于动物,不仅要学会个体生存的本领,更要学会社会生存的本领。只满足了生理需要是远远不够的,人是情感的动物,如何让孩子快乐幸福的生活,就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唤醒孩子本性中的善。作为教师如果能够意识到生存和生活高于学习,就不会再教育教学中只对孩子进行知识的传授,只盯着作业和分数了。

  合肥学院的陈芬萍老师结合生动的事例,介绍了有效的课堂管理和组织策略,从课堂常规的制定到上课学生行为的管理技巧,让我不觉地从新审视自己的课堂存在的问题。来自师范附小的喻老师,有着30多年的教育教学经验,她真诚地向我们传授了小学语文学习策略与有效学习指导的方法,肥西的李亚玲老师用自己亲身经历,告诉我们学习的重要性。合肥市和平小学的夏春梅老师结合教学案例分析了小学语文学科教学问题诊断与解决

  经过学习,我认识到,学生如果学习有效,必须要自主学习,而自主学习恰恰是要强化教师的有效指导,而有效指导也必然是有利于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教学行为。如何在教学中落实今天所学,还要靠今后自己在教学中大胆实践,不断摸索。我相信,只要善于钻研,一定会提高课堂的有效性。

  教师集中教育学习心得体会_2

  今年寒假,我按要求参加了以“提高有效教学能力,促进学生有效学习”为主题的2013年集中培训学习,目的在于引导全体中小学教师重点学习重要的和新出台的教育法律法规,帮助教师提高师德修养和法制素养,全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通过培训学习,我受益匪浅,感触很深。学习体会如下:

  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通过学习,我不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还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我知道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老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我们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这一方针。《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我在行为上有了准则,只有好好学习才能保证自己享有的权利。1986年实施的《义务教育法》把普及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全面发展作为立法的基本目标。今后我一定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教师。

  《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我知道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要让学生喜欢,家长满意,校长认同,就必须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做到不体罚、不挖苦、不讽刺、不威胁学生等等。教师要关爱学生,就必须尊重学生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都得到发展;“金凤凰”固然可爱,而“丑小鸭”更需要阳光,教师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就要对学生倾注饱满的热情,要面向全体学生,更要时刻关心后进生,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在学习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体罚学生是不对的,体罚和变相体罚是对学生身体和人格尊严的双重伤害。要告别体罚,教师必须树立现代教育观念,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规范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让我们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教育对象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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