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外婆的生卒年份都极为好记。1898年生,那年中国近代史上发生了有名的“戊戍变法”;1961年逝,正是国家所谓“三年自然灾害”的最后一年,享年六十三岁。
外婆去世于炎夏。那天一点异常征兆都没有,上午自然是好端端的,下午四五点钟,时年十三岁的我,又逃了一天学,和小伙伴们在河里嬉戏了好几个小时方回到家。向外婆扯了个怪圆满的谎,然后遵照她的吩咐,去煎油煎饭吃。问她,说不想吃,于是我便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外婆其时已卧床一年多了,不能下地走动。是什么病,年幼的我自然不清楚。只恍忽听她说过,在生我母亲时,她在油布垫着身子的血泊中整整泡了一天,病根大约便是那时种下的罢。好在自己能抓着老式床沿板挣扎起身子,用一个大圆瓷缸自理大小便。幸得老天爷给她老人家留下了这点活动能力,假如一点都不能动弹的话,不知还将遭受多大的罪。这大约也算是对她诚信佛教、长年吃斋把素,喜好行善的报偿罢。每当我接过她的大小便去倾倒,她总要絮絮叨叨地对我说:“么儿,老天保佑你,菩萨喜欢你……”
放下饭碗不一会,便听外婆细弱地叫着我的小名,叫把电灯打开。其时屋内还很光亮,虽说心里有些奇怪,我还是赶紧照办了。不一会,又听她在喊:“噫,叫你开灯噻!”声音仍旧细弱,但带着了焦躁味。“开啰。”我答。“我朗格(怎么)看不到嘞?”我赶紧过去扶起正在撑起身子的外婆,只见她两眼雾蒙蒙的一片,随之已言不成句,只是抬手指了指屋内的楼上,扭动着身子作要离床的样子。我明白了她的意思,赶紧惊骇万分地高喊:“吴六嬢、吴六嬢!”她是外婆的好朋友,单身,四十多岁,寄住在我家阁楼上。听到喊声,吴六嬢赶紧下得楼来。左邻右舍也应声而至,七手八脚将我外婆抬到藤椅上靠着。我边喊着“外婆”边号啕大哭。她嗓子内嗬嗬作响,颤颤地抬手朝我动了几下,便垂下了,喉内“咕”的一声便停止了响动。一墙之隔的罗大叔在这边的询问声中报了时间:“六点十分。”这是我第一次亲眼目睹至亲之人长别人世。好久好久,都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第二天,也不感到害怕的我,伏在灵床边,揭开外婆脸上的白纸,只见她眼睛大睁,嘴巴也张着。邻居中的老人们都说:“这是丢不开你,放不下心哟!”我不免又是一阵的放声大哭。
外婆是贵州绥阳县宽阔坝的人,听她多次说过,那是一个山高林子密水也清凉的好地方。可惜我一次都没有去过。外婆在老家是务农,十七岁时,嫁给了时年十二岁的外公。后来外公出外谋事做,在遵义打拼挣得了一份家业,便将父母妻子兄弟一并接进了城里生活,于是后来便逐渐有了我们这些后人。
外婆生育了一女一子。女便是我的母亲,三十岁便病逝了,留下两个儿子,即我与胞兄。小哥俩经常都是赖在外婆这里的,后来父亲亦病故,胞兄过继他人,我则干脆在外婆这里“打长桩”(常住之意)了。外婆的儿子消逝得更早,说是三岁多便被麻疹夺去了生命。这位“舅舅”我仅仅见过照片——一个穿着黑底白点花衣花裤的小孩童,头上戴着一顶缀有玉牌的瓜皮小帽。外婆曾经绘声绘色地给我讲述过“舅舅”离去的情景。说那天半夜,她正守着这高烧不退的孩子,迷迷糊糊之中,一个生着三须胡子的老头飘飘走了进来,袖子一扫,油灯一晃一晃的,外婆惊醒一看,我那舅舅已经不行了。弄得我对这些将信将疑,好大了都不敢独自行走黑暗的地方。
还有一次,一条大花蛇不知怎的钻进了家门,缠绕在床顶横着的一根晾衣竿上,直吐着信子,令人又惊又怕。外婆却坚决不让人打捕。对我说:“这是你外公显灵看我来了。”又是烧香烧纸又是作揖打拱的,嘴里也一本正经地数说着什么,随后便关门出去了。许是受到烟熏及惊扰罢,那蛇竟然不见了。那时的木结构住房密闭度不佳,大约是从原路退走了罢。外公去世时我尚小,基本无印象,但却无论如何也将他老人家与一条花蛇联系不起来。
许是正因为这之类的原因罢,使痛失子、女的外婆深感“命”不好,便开始吃斋把素,念佛诵经、谒庙登寺,常常与一些祈求来生,与她思想相通的老婆婆们来往。我曾和她去好些庙宇搞过活动吃过斋饭。她在家里供着菩萨,还摆放了不少经书。其实她并不识字,但“读”起经书来却是流畅得很,想来是她们“同道”之间口口相传的罢。我还记得其中有一句是:“吃四两还半斤。”意思是今生杀生吃肉的人,来世将变牲畜加倍赔付出来的云云。我与年长岁半的胞兄似乎不忌惮这些,非但馋肉得很,还曾多次偷吃外婆好不容易弄到的供品之类。
当然,外婆在我心目中并不一味只有封建迷信的方面,也有让我既惊叹又佩服的地方。
大约是在我六七岁的时候罢,一天下午,来了个浑身军装的人,放下手上提的东西,便跪下给外婆磕头,口里表着谢意之类的话。外婆一连声地说着:不要“浪格”,不要“浪格”(方言:“这样”之意),一边赶紧扶起这个年青人。这人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脸腮边上的一个暗红色伤疤。人走后,外婆给我讲了:他是一个转业兵,是我们绥阳老家的人。小的时候遭豺狗(狼)咬倒拖起跑了,我提根竿竿追了两匹坡才追下来,硬是没有让豺狗换成嘴——民间说法,豺狗如将被咬之人放下换嘴再咬上一口的话,此人便无救了——听外婆摆谈了这个事,我简直感到外婆太了不起了,是一个什么凶恶东西都不怕的人。
外婆心地善良,人缘极好,也肯帮助人,街坊邻里,一街到头的人,都称呼她为“老妈”。外公娶的另一个“小外婆”生的子女们也这样称呼她。外婆以卖豆豉为生活来源,不用秤来称,团成一砣一砣的放在一个长方形木盘子里,摆在街门口,我便经常给她看摊子吆赶蚊蝇。由于豆豉好吃,价钱又公道,很受人家欢迎。
外婆煮黄豆用的是一口沙鼎罐,大大的,一次可煮三四十斤黄豆,往往得从早上煮到下午四五点钟。许是成了习惯罢,每到黄豆熟了快离锅之时,院子里的小孩子们便聚拢来守候在她旁边了。外婆就拖过一张洗抹得白白的长方形条桌,在上面舀上若干个小堆,边做着自己的事,边关照孩子们好好的吃,不要“割裂”(吵闹打架之意)。看着孩子们一颗颗拈着放进小嘴,吃得那么津津有味,外婆便慈爱地笑了。后来搞了公私合营,小摊贩不能自卖东西了,加上外婆年纪已大,无力参加集体所有制企业劳作,于是便息下了,每月由民政部门发放十五元钱维持婆孙俩的生活。吃黄豆的孩子们长大成人了,都还每每忆起围着长条桌吃黄豆时的温馨情景。
那时节,国家正进行着“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之类的活动,其中有一个标志便是人们都一律被要求在食堂集体进餐。开初尚好,免了家务劳作,吃喝得可以,又热闹,饭罢抹嘴就走。后来,愿意打饭回家吃也行。大约因外婆人缘好,不付嫌,得到了具体管事人的恩准:食堂经常吃肉,有油荤,老妈是个吃长素的人,情况特殊,就让她各人自己在家搞饭吃吧。于是,我与外婆得以自行开伙。这让我很是对那些围桌而食,热闹高兴的`小伙伴们羡慕了一阵子。后来随着“三年自然灾害”的来临,食堂便也日渐清汤寡水,吃肉打“牙祭”成了看年看月的事,与素食主丈者相差不了多少了。至于我总不免要沾点荤腥的问题,开初是外婆托邻居帮忙,后就由吴六嬢代劳了。
灾害造成了过“粮食关”,饥馑便成了平常之事,犹其以靠天吃饭的农村人为甚。那时节,街上常见饿得偏偏倒到的进城逃荒农民,走着走着便倒地不起的情况亦有所见,于是很自然的便出现了拦街抢饭吃之事。刚从食堂打了饭端着往家走,稍不留意,便会被几个围上来的饥饿农民抢走了,尤其以小孩子遭劫的情况最多。那时食堂蒸的是“罐罐饭”,每人按各自定量一顿一罐,为长圆形的一砣,抢饭者极好下手,到手后便捧着一阵的狼吞虎咽,任凭被抢者吵骂或在背脊上擂鼓似的乱打一气而全然不顾。也难怪人要现急象,那时人们每顿口粮有限,被人夺食便意味着自己挨饿。想要夺回,对方脏稀哪垮,一双手或枯瘦或肿胖墨染似的,饭也早无有了形状,唯有气急败坏的泄泄愤而已。若是孩子,便号啕着奔回家去向大人报告噩耗,饭还在手上的人,则哈着腰,护着饭缸,张惶回顾,逃似的赶回家去。
外婆因是自己开伙,口粮属自管,有些活动余地。因而尽管我们也困难,若见饿得昏昏沉沉的农民进家讨食,她总会省上一碗半碗的倒进人家的罐罐里。还劝我说:“么儿,庄稼人遭孽,可怜啊!我们少吃点就少吃点,做点好事!”
外婆虽说没有了自己的子女,却对“小外婆”所生的子女视若已出。外公死时才四十六岁,比他小了十六七岁的小外婆的改嫁便属了情理中事。而遗下的舅舅,孃孃,有八九个,有两个甚至比我还小。小的随母亲进入继父家,大的则不愿去,于是便经常进出于我外婆这里,直到找着工作后方才陆续离去。老人家尽力以做豆豉生意的微薄收入给予接济而无怨无悔,只要被多喊上几声“老妈”,便又高兴又满足。
外婆最关怀的还是以女儿换来的两个外孙,胞兄有了安身之地,最放不下心的便是我了。有次外婆问我:“么儿,我死了你朗格(怎么)办嘛?”我竟爽快地回答她:“外婆,你死了我吃冷饭。”外婆笑了,却不断地翻起衣襟擦眼睛。现在才能回想到,当时天真不解事的我的回答,该是在外婆心里激起了多少的苦涩之情。自己已是风前之烛,无父无母的孙儿却尚且如此不晓事,这口气怎么咽得下去呢?
外婆的后事办完后,有天吴六嬢悄悄把我叫到她的楼上,对我说:“你外婆给你留了一小罈子米,还有六十块钱,要我慢慢匀到给你用……唉!”随后她模着我的头,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想到外婆舍不得吃,舍不得用,生病也拖着不上医院,装殓遗体也是用的四块薄木板钉起来的“斜斜”(读“瞎”音,简易棺材之意),却如此操心着我的将来,便不禁又是一阵的悲从中来,瘦窄的肩膀一阵阵地耸动。
这以后的半把年中,我孤凄地住在曾和外婆一起住的小屋中,晚上则绻缩在曾经和外婆一起睡的那张老式木床上,吃饭却是在外公的弟弟,我呼之为“三外公”那里搭伙。生活来源为民政部门发给的每月八元钱。每当去领这生活费时,发钱的那个三十多岁的人,外婆背后呼他为“泡粑脸”,总是肿声肿气,极不耐烦地对待我这个本就畏畏缩缩,内心怯怯的小孩儿,就象要他的钱似的。一来二去,我干脆不敢去他那儿了。至于“泡粑脸”在以后的岁月中是如何处理政府提供给我这个孤儿的这笔费用的,就不得而知了。
无了生活费,顿感生活无着,舅舅、嬢嬢们又正相商着继承“老妈”的房产的主意。这之前,外公置下了整个一趟院子二十多间房,全国解放之初,外婆要求留下了这间自住,其余的则由“小外婆”变卖,与三外公七三分成了。这下,我的住处也成了问题。幸得姑妈向我伸出了援手,于是我便去了姑妈家。外婆留给我的米,虽在吴六嬢的安排下尽量细水长流,已然吃完了。还剩下二十多元钱,吴六嬢交给我,带到了我姑妈处。
外婆的坟,就在城里的一匹山上,不知什么时候,被征用土地者作为无主坟推平了。但她老人家却始终在我的心里活着。她留下的一张从小贩证上揭下来的照片,盖有半边公章,已然发黄,我一直珍藏着。几十年来,曾多次默默看着老人家慈祥的面容,回想着与她老人家生活过的年年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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