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400字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后感的作文400字 篇1
《懒汉的故事》是《一千零一夜》中的一个有意义的故事,读了它,我受益匪浅。
很久以前有一个懒汉整天游手好闲,他的妻子和孩子都快要饿死了,他只好出去找东西吃,他还想找一个聪明人问一问自己为什么总是发不了财。一路上他遇到了一只腰病总是治不好的狼,遇到了一棵开花不结果的苹果树,遇到了一条总是嗓子痛的鱼,懒汉都答应它们问一问聪明人这是为什么。他走着走着终于遇到了聪明人,他把自己的问题和大家的问题都告诉了聪明人,可聪明人只回答了大家的问题并没有很清楚地回答他自己的问题,于是他只好往回走。在路上,他遇到了小鱼,他告诉小鱼,它的喉咙里卡了块宝石,小鱼请懒汉帮忙取出来,可懒汉不想干活,就走掉了。接着他又遇到了苹果树,他告诉苹果树,在树下有一大堆银子所以才结不了果,苹果树请他帮忙把银子挖出来,可懒汉不愿意干活,又走掉了。他遇到了狼,他告诉狼说只要你把你看到的第一个懒汉吃掉就能治好你的腰痛病,结果懒汉就被吃掉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这个懒汉实在是太懒了,明明有现成的金银财宝放在了眼前,却因为太懒居然连弯腰捡一下的功夫都不愿意,所以把自己的性命都给丢掉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不可以懒惰,不可以不珍惜眼前的东西,我们有付出就会有得到,我们应该要勤快努力地过我们的生活,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读后感的作文400字 篇2
今天,我要为大家介绍一本书:《狼王梦》。狼在我们的印象中,是一种凶猛的,无情的动物,但是,我看了《狼王梦》后,便知道了,原来狼也是有母爱的。
故事中的主人公:紫岚,在一个飞沙走石的夜晚,生出了五只小狼崽。可是其中一只不幸冻死了,于是紫岚就偏爱黑仔,想把它培养成“超狼”。但是,国为黑仔对世界过于好奇;死在金雕的爪子下。蓝魂儿很英武,却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紫岚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让双毛找回了信心,可是好景不长,双毛的自卑又回来了,被狼群咬得粉身丈碎骨。最后紫岚把期望给了她的子孙,天上的金雕却发现了媚媚要生宝宝了,于是紫岚与金雕拼死博斗,最后,他们同归于尽......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为紫岚的不幸而感到伤心,它几乎把这一生所有的精力与爱都用在培育超狼上。我感受到到母爱的无私与伟大,哪个母亲不望子成龙呢?《狼王梦》不只是一个追求梦想的故事,还是一个充满母爱的故事。紫岚虽然死了,但梦还没有结束,媚媚一定会一如既往的培养儿狼王!
读后感的作文400字 篇3
读完水浒传,紧接着我就读了三国,自然而来,要把这两本书做一个比较。水浒传里面的人物都是随性的,人物性格往往流于表面,而三国里的人物,都是深藏不露,攻于心计。
从这一点看,三国更适合年轻人读,我也更喜欢三国。
《三国演义》厚厚一本,我三天就读完了,里面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人物描写刻画入木三分。其中,我最欣赏的人是刘备。
袁绍、曹操、孙权,在现在看来,应该是富二代,或多或少的继承了自己家族的政治、军事资源,开创了自己的霸业。而刘备,徒有“刘皇叔”的虚名,从一个编织草鞋为生的落魄百姓起家创业,后来做到了蜀国皇帝,这不得不让人佩服。
很多人认为刘备创业过程中的种种不耻,实在是无耻。他们觉得刘备虚伪,假君子真小人。
首先,我要对“无耻”、“假君子真小人”的说法打上一个问号。其次,看从结果看,刘备无疑是获得了巨大的成功的,比无为的袁绍等要好很多,这个也是我敬佩刘备的所在。
三国演艺是一本好书,有空的时候,我还要细读一番。
读后感的.作文400字 篇4
今天,我把《别饿坏了那匹马》这篇文章读完了,坐在轮椅上的摊主令我太感动了。全文写的是:由于“我”偷看小故事被父亲责骂,卖马草找不到买主,摊主说把我的马草包了,让“我”在那儿看书,直至有一天,“我”发现残疾摊主家根本没有马。
当我读到“别别别……”他急了,“碧云!碧云!”他用双手拼命摇着轮椅,想阻住我的去路,“你放下!等碧云来提!”时,我很奇怪摊主为什么这样阻住“我”的去路,读完全文后,我才知道原来这件事背后还有一个善意的谎言,多么令人赞叹的一颗善良的心啊!残疾摊主为了让“我”看书看得“心安理得”,竟然出钱把马草买下来,让我看书。这段话用了四个感叹号,加上“拼命地摇着轮椅”的动作,可见摊主当时是多么焦急,多么不想让“我”知道内情啊!
对了,还有前面的一句话也使我感动了:他先是愣,继之眼睛,对我笑道:“过来,让我看看你的马草。”摊主当时看到“我”因为卖不了马草没钱看书那无奈的样子,从心底掀起了深深的同情,因而决定买下“我”的马草,让“我”有机会看书,表现了残疾摊主身残但是心地善良的品质。
多么善良的一位残疾摊主啊!我敬佩你!你是我们的榜样!
读后感的作文400字 篇5
今天我读了《不来梅的音乐家》这本故事,这是一本介绍4只小动物因为年龄都大了,而被自己的主人嫌弃。就打算到不来梅城去,那是一个城市音乐家的地方。在那里没有谁会嫌弃它们,所以它们决定一起去不来梅城。
在路上它们结伴而行,到了晚上它们就来到一片树林,打算在那里休息一晚。公鸡就飞到树梢上,突然看见远处有灯,就说:“在这里睡觉实在太糟糕,要不我们就到前面有灯的地方去,也可以暖和一点。”
说完它们就出发了,到了屋前往窗户里一看,看见里面有一伙强盗正在吃饭。想到这里它们的肚子也饿了,就想了一个办法。驴子把前蹄放到窗台上,狗跳到驴子的背上,猫爬到狗的身上,公鸡飞到猫的头上。摆动了姿势,就一起奏乐吓跑了强盗。强盗们因为是什么怪物出现,就赶紧跑了。它们看见强盗们跑了就看见桌上的美味,快快活活的吃上。
吃完以后,它们就按照自己的习惯找地方睡下了。到了第二天,它们醒了以后,就觉得这个地方不错,就住下了。过的自在极了,也不再往别的地方去。读完这个故事,我发现在故事里的主人公们,以它们的聪明才智战胜了强盗们,好厉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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