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2021-05-13 [第七单元]写一篇读后感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600字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1

  在一本书上,偶而见到我的黑狗这个题目,因为我也爱狗,便幸致勃勃的翻开了这篇文章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这篇文章让我最感动得是:已经慢慢长大的黑狗在作者的教梭下咬了一位路人,作者哈哈大笑,那只黑狗见作者很开心,便觉得很自豪也很高兴。后来作者上学去了,那一段期间,黑狗不断的咬人,小主人回来的知黑狗咬人了,很伤心。因为作者知道黑狗是不会咬人的;是因为自己黑狗才屡屡咬人,黑狗对别人很凶但对作着还是很好。

  当作者第二次回家的时候,村边大榕树边发出阵阵撕心裂肺的掺叫,原来是黑狗,黑狗被吊在大榕树上,人们用棍棒,一棒一棒的敲打在黑狗身上.黑狗突然发现背着书包往前挤的小主人,黑狗的眼睛里放射出求救的眼光.但小主人也无能为力救黑狗了,黑狗流泪了!一会儿,黑狗安详的闭上了那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但那滴温热的泪还挂在眼角边.况且黑狗并不是我的,是邻居李木匠的,单黑狗为了一个不是自己主人的人而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

  我们住在一起的这群小孩,全都爱养狗,但又不是光名正大的养,而是偷偷的养.但不是跑了,就是死了!于是我们捡到了流浪狗,更好的照顾小狗,每吨吃鸡蛋饭、肉,喝牛奶、纯净水,晚上睡用五六层衣服垫的床,可这样小狗狗死的更快,于是我们发誓不在养狗,因为野生的小狗生活再外面变得免疫力、生活能力都很强,可我们养的小狗,娇生惯养,免疫力差禁不起风吹雨打,生活能力不强,如果跑了在外面会饿死。如果我们接着养,我们就是残忍杀死小狗的凶手。虽然我的黑狗和我们的经历这两个例子不一样,但是我的黑狗的作者和我们一样都不再养狗。

  我的黑狗告诉我:爱狗不养狗!如果你要养你就是杀狗的凶手!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2

  书中主要描写了男孩桑桑艰难经历、终生难忘和幸福回味的六年农村小学生活。他亲身经历或参与一系列让他动情而落泪的“事件”:同学之间矛盾纠葛而又纯洁的友谊;不幸同学与厄运的顽强搏斗;老师、家长之间恩恩怨怨的情感世界……这些都让桑桑感到无所适从、敏感朦胧,而当他离开生活了六年的草房子后,他才真正感受到这份精神积淀和思想启蒙,是他受用一生的财富,让他在人生的回望中难以忘怀,渐渐感到莫名的幸福和快乐,这就是桑桑真正的成长!

  我童年经历过的锻炼和挫折也使我记忆犹新、受益匪浅。

  记得我刚满四岁时,我迷上了骑自行车,向往着大哥哥、大姐姐飞快骑车的身影!每天在自家小院里歪歪斜斜地“溜圈”,不知摔倒过多少次,摔破了、流血了,我始终没有退怯,一步一步地,四个轮子的自行车终于换成了两个轮子,我感受到了自由飞快的幸福!

  我第一次爬五云山,从山脚开始我就像一只欢快的小鸟,飞快地攀登台阶让爸爸妈妈在嬉闹中追赶我,可是没过多久,我就发现自己的腿好像长在别人身上,根本不听自己的“指挥”,大汗淋漓,笑声变成喘息声,我决定要放弃,可爸爸一定要爬到山顶,他拖着我一步一步向山顶攀登,这是多么难熬的时间啊,路边的鸟语花香好像都消失了,只能感受到强烈的胸闷和咚咚的心跳……我失去了所有动力和快乐。很长一段时间的“磨难”后,终于在爸妈的帮助下,我成功地登上了顶峰!放眼回眺,四周群山连绵,心胸顿时前所未有的舒朗开阔,第一次对大自然有如此美妙的人生体验!

  是的,生活原来如此,有磨难就会有收获,有挫折就会有成长。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3

  古往今来,中华民族历来就是一个勇敢追逐梦想的民族,历朝历代的仁人志士,怀抱伟大梦想,不断奋斗。无论是近代以来,1840年的炮火惊醒沉睡国人,还是此后的一百多年的民族解放全国运动,乃至今天为祖国建设出力的栋梁之才……无数炎黄子孙,为了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前仆后继,奋斗不息。

  梦是什么?

  对于卖火柴的小女孩来说,梦可能就是那一只飘香的烤鹅;对于莱特兄弟来说,梦可能就是能在天空翱翔;对于拿破仑来说,梦可能就是要坐上法国国王的宝座

  “适莽苍者,三餐而反,腹犹果然;适百里者,宿舂粮;适千里者,三月聚粮。”中国自己有自己的目标,因为每个人的梦想有高低,但没有贵贱。如果,中国梦要渲染一种色彩,它必然不是单调无奇的。所谓“万类霜天竟自由。”它必然是一派“云销雨霁,彩彻区明。落霞与孤骛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景色。

  如果,我们体内移植了叶绿体,我们站在雨水中就可以得以生长,钻出草丛就可以自由光合作用,行尸走肉的苟延残喘般的日子,我们能接受吗?雨水打湿了我的衣襟,那是一个裹住没有血肉的灵魂,别里科夫偌大的眼镜阻挡了思想的蔓延,在规矩中死去,这是我们想要的吗?

  现在的人真是无所不能,山可以炸平,湖可以填平,可以征服大自然,可以飞到地球外边去。可是,有没有人想过,这一切都是会付出代价的。山峰没有从前那么壮丽了,湖水没有从前那么碧绿了,大海没有从前那么湛蓝了。只是,生病的人口变多了,沙漠比以前更广阔了,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4

  今天,我读了学校推荐的《红楼梦》。它是本闻名古今中外的小说。它的作者是清代的曹雪芹。

  在这本书中,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的主线人物,贾宝玉、林黛玉两人的悲剧贯穿始终。由多情潇洒的宝玉,娇嫩多病的黛玉,塑造了一个发生在清朝封建家庭的动人爱情悲剧。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贾府,渐渐与公子贾宝玉相恋,本来这是一段美好的姻缘,但却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了带有黄金锁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的故事。

  我认为《红楼梦》这本名著很感人。看了它,我还真懂得了不少道理,也时常投入不已。我觉得,当时的贾府很奢华,贾府的贾母有权有势,说话也很有分量,贾府上下全都得听她的。但她特别疼爱贾宝玉,把他当作掌上明珠。虽然贾母非常疼爱贾宝玉,但我并不是十分喜欢他。我觉得贾宝玉这个人物有点“玩世不恭”的意味。轻佻,顽劣,屡教不改,这些词都可以用在他的身上。当然,最后他也在离开黛玉的巨大悲痛中醒悟了过来,一改自己平日任性妄为的作风我倒是喜欢贾宝玉的表妹林黛玉。她虽然爱哭,但很却有才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她和贾宝玉很谈得来,经常一起玩耍,两人是青梅竹马,十分要好。我觉得,自己也像林黛玉那样动不动就暗自垂泪。但是,作为现在的孩子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动不动就哭。我认为,林黛玉在我心里是《红楼梦》里最喜欢的人物,也是最感人的人物!

  自从我看了《红楼梦》以后就很佩服曹雪芹,他可以写出这么好的作品,能把里面的人物写得那么栩栩如生,说明他的写作功底十分深厚,看了之后我感觉里面的人物个个好像就站在我面前,同我说话似的。我要向他学习写作的方法,把写文章的基本功打扎实,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5

  寒假里,我看了很多书,读了很多故事,但我最喜欢的还属《瞎眼山羊把歌唱》。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野风车》。这个故事主要讲风车主人“二疤眼子”以及他全家为了控制风车,而导致父亲断腰、房子被吹走等悲惨情节。并讲述了“二疤眼子”家穷,没米饭吃而去偷、哭等情节。最后二疤子眼“在快要家破人亡的一瞬间,奋力跳上风车,拉紧绳子,扳 倒 风车蝶叶。”二疤眼子“以坚毅、勇敢的精神战胜了风车。我觉得二疤眼子很有精神,在父亲断腰、房子被吹走后的情况下,他们并没有退缩,而是更努力的去实现目标。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只有战胜了困难,战胜了恐惧,才能获得成功的喜悦。

  有志者事竟成,在生活中处处都有困难,也到处都是成功的喜悦。去年儿童节爸爸买了辆自行车给我,拿到车子后我便兴致勃勃地想要学,看着别人骑车是如此的简单,等到了自己来时却发现很难,车子在我手中根本不听使唤,车子像抓狂了一样将我重重地摔倒在了地上,但我心有不甘地爬了起来。按照爸爸讲的方法又骑了起来,咦,这方法可真灵,我暗暗心想。可好景不长,才骑了一会,就又被甩了出去。手红了,脚破了,整个身体法疼。但是我没有放弃,而是再一次勇敢的从地上爬了起来,扶起了车子,继续坚持着,一次、二次、三次,每一次的失败都是离成功更进一步,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我的坚持和努力下,几天后的我终于学会了骑自行车。

  这本书让我更加坚信只要认真对待每一件事情,在困难面前永不低头,那你终有会成功的一天。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6

  暑假期间,我读了《家》这本小说,体会到了封建社会的残酷无情,为书中的主人公而悲愤感动。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歌颂。

  《家》这本书真是一部反映历史的好书!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7

  第一次接到书单,从众多书目中,第一眼便喜欢上《梦——有梦想谁都可以了不起》,它对我十分吸引,因而沉寂已久的心忽的因此泛起层层涟漪。

  这本书,是我接触过这一系列最特别的一本,全本列出九大辑,辑辑相扣,层层递进。每章都在讲述梦想的话题,却由制定目标到选择方向到圆梦整一本书,说是辑辑相扣,但每章却又是独立的,应该是说它所整体表达的含义是串联的。每一篇文章中都是引用示例来吸引读者的阅读思考,进而来延伸出更高的思想境界。

  整本书每篇都是精华,但我印象最深的是“给地下室画一扇窗”这篇,文中讲述因为辍学去城里打工的他,什么手艺也不会,只能洗碗住在7平方米的地下室,他想成为厨师,但他的道路并不风顺,他被迫换了14家店,并失败中汲取经验,在第15家的时候他炒了老板,两年后,他成了大厨却又打杂去了,每当他高位,总会放下职位去底层让人很不解,最终他成为了北京一家餐饮集团老板。而他曾经的落脚之地地下室,阴暗的墙上画着一扇窗,他说:即使在阴暗的地下室里,我们也应该给自己画一扇窗户,让心灵射到梦想的阳光。其实地下室也就是逆境,而每当我们处在逆境之中总会抱怨不止,哀叹连连,可却又极少的人为自己打开一扇通往梦想的窗户,让自己的梦想晒晒太阳。在当今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不能总因为几块绊脚石,停下自己的脚步,放下自己的梦想,让自己的梦想蒙上灰尘。

  我们这个年纪,正值追梦的年华,追梦的过程中是艰难地,总会磕磕绊绊,这些挫折常常会使人懈怠甚至是想要放弃,但想想梦想的实现就像蝉的蜕变,不经过时间的磨砺,不懂得付出,又怎么会成为现实?

  我的脑海里忽然浮现出张韶涵的那首歌“淋雨一直走,是一颗宝石就该闪烁,人都应该有梦,Oh,有梦就别怕痛……”一个人如果有了梦想,总会遇到挫折与磨难,要记得,为自己开一扇窗,向着自己的梦想去奋斗,去追求,最终总会到达梦想的彼岸。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8

  《月光下的肚肚狼》讲的是:肚肚狼是一个乞丐,他最常说的话就是“行行好吧,可怜可怜肚肚狼吧”他说这句话就是想让人可怜他。后来,他认识里一个小女孩,叫红儿,肚肚狼叫她小红鞋。有一次肚肚狼在讨钱,小红鞋往他的帽子里丢了两元钱。肚肚狼看见小红鞋的时候,发现她脸色苍白,小红鞋的外婆问小红鞋:“我给你的两元钱你买早饭吃了吗?”小红鞋说:“吃了。”肚肚狼才知道这两元钱是小红鞋买早饭的钱。后来,小红鞋得了白血病,住了院,后来小红鞋的外婆没钱了,肚肚狼就把用于自己变身的黑晶石都卖掉了,给小红鞋治病的钱。 日记

  肚肚狼是一只很特别的狼,一到月圆,肚肚狼就会变成王子来唱歌,这个事情只有玉碎先生知道。但是他的变身时间很短,等到他变成王子二十四小时之后,它就永远是王子,不会变回肚肚狼了。他变成王子的时间,就是用黑晶石控制的。本来他们以为买来的黑晶石越多变身时间就会越长。肚肚狼为了赚更多的钱买黑晶石他苦练唱歌,一开始他唱的很难听,但是他持之以恒,后来练唱歌练得很好了。后来有一次,肚肚狼为了给小红鞋治病把黑晶石全卖了。又一次月圆时,为了让小红鞋看到听到王子和他的歌声,他到了医院去,医院里的病人看到听到了,他的变身时间增加了一个小时,而且病人们都恢复了健康,而黑晶石却变多了,他们才知道黑晶石不是要买,而是要让更多的人听见这歌声。

  我觉得肚肚狼是一个很善良的狼,因为他舍得把自己的黑晶石是换钱给小红鞋治病用。肚肚狼很刻苦,很持之以恒,很认真。最终把歌唱得非常好,让人感动,感动的落泪。

  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一定要认真刻苦,持之以恒就能做好。善良乐于帮助的人是快乐的人。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9

  假期里,我读了《安福的闯入者》这本书,这是一本幻想推理小说,是美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泽尔法·基特利·斯奈德所著,她以写作冒险故事和幻想小说而闻名。该书作为美国青少年图书馆协会入选书籍,曾获得克萨斯蓝帽花奖。

  故事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妮莉和科鲁比是一对生活在美国泰瑟尔海岸的姐弟,妮莉善解人意,但科鲁比却有些与众不同喜欢探险。在离他们家不远的地方,有一座被称为安福屋的废弃宅邸,曾经是一个富豪家族——哈金森家族度假用的房屋,多年来有许多关于安福屋和哈金森家族的传言。

  哈金森家族命运多舛,宅邸中发生种种意外,一个小女孩而神秘的死在安福屋中,有人说她的死是意外……妮莉和科鲁比姐弟出于好奇,多次进入安福屋中探险,在那里他们发现了一间有着各种各样奇妙玩具的儿童室,这间儿童室成了他们的乐园。后来哈金森家族的三口人和管家突然回到了安福屋中,其中有一个和你年纪相仿,却性格古怪的男孩,名叫柯蒂斯。姐弟俩和柯蒂斯成了朋友,在与他的交往中,逐渐发现了安福屋的秘密……据管家卡门说,那个死在屋中的小女孩名叫莫妮卡,他的死根本不是意外,而是谋杀,她是被哈金森家族的孩子从安福屋的大窗户上推下去的,孩子们因为忌妒莫妮卡受宠,因此下此毒手里。妮莉和科鲁比知道后不久,柯蒂斯因嫉妒科鲁比,所以偷枪,想要杀死科鲁比,但没有成功,最后还从哈金森夫妇身边被带走。

  阅读的过程中我时不时觉得书中的气氛笼罩着我,书中呈现出人物的性格、心理和情感,营造出文学的现场感,使得这本书变成真正细腻的东西,使人身临其境,感同身受。深深感受到作者不俗的想象力和独特的创意性。同时这本书不仅仅在写作手法上值得我去学习去琢磨。故事本身的思想也是很丰富的,其中我体会最深的一条就是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客观的认识事情,不能主观的去想象去嫉妒,嫉妒就是心魔,一旦被心魔腐蚀,就会做错事,所以永远不要嫉妒别人,要客观,学会知足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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