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母爱是一个恒古不变的话题,《那个明亮的天空》讲述的就是一个母亲对儿子的爱的故事:
故事中的儿子因意外失去了双眼,失去了光明。当他知道母亲想为他捐出自己的眼角膜时,他毅然拒绝了。后来,儿子成为了一个优秀的广播员,为听众排忧解难。可是,他却接到通知,他的母亲竟然是一个晚期癌症患者,并嘱咐医院自己死后把角膜给她的儿子。
这个故事中的母亲是那么的伟大,愿意将自己的所有给儿子,在得知自己有癌症时,先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他的儿子将重见光明,为此高兴。其实,每一个母亲都是伟大的,她们会为了儿女付出一切,真切的母爱仅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就能体会。我们应该感激她们,关爱她们,回报她们。
有一次,妈妈生病发烧在家中休息,早晨却起得很早,为我做了早餐。我上学前,妈妈嘱咐我要带伞,我看天气很好,就拒绝了妈妈。谁知,放学的时候,竟下起了倾盆大雨。我后悔莫及,要是听妈妈的话就好了。没办法,只能冒雨回家了。可刚走出门口,我又退了回来,雨实在太大了。
“莹莹!”这声音好熟悉,我跑了出去,一眼见到妈妈红着脸站在校门口。她一把搂过我,给我披上了衣服:“走吧,咳咳……快回家吧。”“妈妈你不是发烧了吗,干嘛还跑过来啊?”我在妈妈的怀里,疑惑地问。“因为你没带伞。”这一句话把我所有的疑虑都变成了温暖,深深的藏在我心中。
所有的母亲都是伟大的,就像给儿子捐角膜的这位母亲一样,所有的母亲都希望自己的儿女过得快乐,给儿女一片明亮的天空。母亲陪伴我们成人,还觉得远远不够,她会送自己孩子一程又一程,直到自己再也动不了了。这就是母爱的伟大。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寒假期间,我看了一篇故事,名字是《花木兰》。故事的大意是:花木兰的爸爸要被征去打仗,可是花木兰想到父亲年经大了,怕不行,于是她决定女扮男装,替父从军,报效祖国,经过十二年终于胜利回到父母家人的身边。
读完这个故事,我对花木兰的孝心与勇气感到十分佩服,同时也要像她学习。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小说主人公是一只肌肉发达的狗,名叫巴克。它的妈妈是一只牧羊犬,它的爸爸是一只圣伯纳德犬。
巴克出生在一个法官家里,那个家里有很多狗,比如不下二十只的胡梗、日本哈巴狗、墨西哥无毛犬,还有巴克,虽然拥挤,但却很开心。好景不长,巴克被几经转手,卖到了遥远的北国。它被一辆运输车送走,后来又被一辆卡车运到轮渡上,最终他被装进了一节包裹快运车里。这节包裹快运车在火车后面拖着,整整两天两夜,巴克也就持续两天两夜没吃没喝,最后它被卖给了拉雪橇的狗队。巴克在不宜生存的北国,通过努力,变成了出色的雪橇犬。
看完故事,我深深地被巴克的特质所吸引。
第一个特质是“隐忍”。巴克如果做的不好,主人就会用鞭子打它,它默不作声,努力调整步伐,用力地快速拉着雪橇,尽力做到让主人满意。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学会了如何在雪地中睡觉——在雪地里挖一个坑,躺在坑里。丝毛犬经常挑衅巴克,但它忍住愤怒,逮准机会,消灭了“敌人”。
第二个特质是“坚强”。巴克的生活很艰苦,吃不饱,甚至还吃没有营养的冻马皮来充饥,每天都要忍着饥饿走很长很长的路。又一次,为了赶时间,它和伙伴们一天在雪地里走了四十英里路,腿都软了,但它一直咬牙坚持,最后得到了主人一磅半的大马哈鱼干作为奖励。
第三个特质是“勇敢”。主人死后,雪橇队解散了。为了生存,巴克想尽办法猎到了一头雄鹿,饱餐了一顿。后来,巴克遇到了一群狼,由于巴克吃的好,比狼高出一个头,所有的狼都打不过他,甘拜下风,于是巴克变成狼王。从此以后,人们就再也没有巴克的消息了。
合上书本,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巴克虽然是只狗,但它有着“隐忍”、“坚强”和“勇敢”的精神,在荒野中生存下来。我想对巴克高呼一声:“你真了不起,我为你骄傲!”我们要向巴克学习,在激烈地学习竞争中,坚持不懈、勇往直前。我想再说一遍,向巴克学习!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如果不是有人问我盖茨比到底哪里了不起,我是不会考虑看第二遍的。第二遍读《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中三名主要女性人物分别是黛西、乔丹、茉特尔,作者笔下的三名女性人物都表现出自私、空虚、金钱至上的品性。而盖茨比更是愿意付出一切的守望一个梦想,一个其实不难实现却没有实现的梦想。
书中人物除了盖茨比之外都是普通的人,要吃喝拉撒爬梯,也有爱恨情仇,个个都有人前人后得瑟失落多张面孔,关键是要“过日子”,然而盖茨比却是个不要过日子的人似的,有太多的不同寻常的过去,以及现在,看起来像世界的中心,其实只不过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对于这个时代来说,除了过好日子之外,英雄只不过是可有可无的点缀罢了。
盖茨比给黛西看衬衫算是个经典桥段,黛西两眼一花,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好衬衫啊。盖茨比静静地看着。后来黛西当着汤姆的面向盖茨比示爱的时候,盖茨比接着书里的“我”的话说下去:
盖茨比还是这么冷静,他清清楚楚黛西是什么,可是却依旧呀挽回黛西,或者更是完成一件自己决定要做的事情,不论如何。
再后来盖茨比死了,所谓树倒猢狲散,众人都不愿来葬礼,可是他们又不是势利小人而已,他们跟你我一样,不过都是要过普通日子的,普通人。
普通的黛西为了这种生活,第一次离开了盖茨比,因为她不能等,很寂寞。后来她又一次离开了盖茨比,依然是为了生活。
二十世纪初的美国西部跟东部大概有着很强的象征意义。但我倒觉得,盖茨比终究是这个“大多数人”生活的世界上,日常生活中,可以缺少的点缀吧。
书的故事虽然很简单,讲的却是一个孤独的英雄在一群平民之中悲壮死去的时代悲剧。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草房子》,这是一本将孩子的烦恼与忧愁融为一体,将财富,成绩,友情,生命,交织旋转,把金色的童年,成长的烦恼,描写的淋漓尽致,令人深思,也令人难忘。
文中主人公桑桑,和我们一样是六年级学生,生活中也遇到了不少磕磕碰碰,爱打架,常常打到鼻青脸肿,但他输了就是输了,毫无怨言……“如果生活中少了吵吵闹闹,那也剩不了多少快乐。”我轻声默念着这句话,和上了《草房子》一书,静静闭上眼睛,脑海中不由浮现出了我们班这群不省油的“坏小子”……
我们班的一群男生,从一年级打的第一架开始,就注定往后的不平静……一天中午,同学们沉浸在安静的午读课中,聚精会神地自习着……突然,一声巨大的轰响刺耳的炸进每个人的耳膜,使人一怔,接着在同一时间齐刷刷地抬头观望——一片课桌应声而倒,书本文具花花绿绿撒了一地,两个男生气势汹汹,怒目而视。显然,他们是地上的课桌和书本的主人。所有同学屏息凝神,等待一场恶战的序幕。“哇呀呀——我要杀了你!”终于有一方开始动手,“滚滚滚——你去死吧!”第二方奋起还击。三秒钟内,两人扭打在地上,升腾起阵阵尘埃,横扫下片片课桌,在课桌轰然倒下的主题曲中更添气势,倍增魄力,或自以为很帅,或自以为很衰。
别看平时仪表堂堂,莫管往日称兄道弟,现在却义无反顾地冲向对方,一旦找到弱点便猛攻不下,杀红了眼,吼哑了嗓——一旁的.“观众”瞪大了双眼,被震撼的忘了合上嘴,只顾得上连连避让这两辆失了控的赛车,当发现事情到了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时,还是又怔了三秒钟才“噢”的一声上前拉架,你一言我一语,红脸白脸交换着演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两个理智不清、接近疯狂的猛虎与彪牛拉下!“拉架团”神经衰弱,一屁股坐到地上密切的关注这两人的一举一动,像灭火员一样消灭任何能够引发战争的导火索,一边气喘吁吁一边目不转睛的死死盯住两人。时间寂静的一分一秒过去……“啊够兄弟啊?”男生小A将手插在口袋里,斜着脑袋,首先打破了这尴尬的寂静,将目光直视进男生小B的眼睛里,意味深长。小B双手抱胸,将深沉的目光投向干净的天空,然后收回深沉,留下坚定,迎着那道目光而上——“你说呢?”四目相对,眼中的火焰泯灭了;两心相靠,胸中的怒火冷却了。“呵……”小A和小B同时笑了,一手勾在对方肩上,一手搭在哥们背上,相携而去,流下的不知是血水,汗水还是泪水;留下的肯定是信任,坚定还有永恒。
是啊,也许生活就是打打闹闹堆成的,要酸甜苦辣的五味瓶一起演奏,才能有滋有味,才能在其中不断明白什么,懂得什么,在其中慢慢品味,慢慢长大,让生命渐渐走上华丽,走上完美。正如《草房子》所说这些只是生活中的小小调味剂,只会让生命的味道更浓更美。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今天看完了《迟到的间隔年》,多看上买的电子书,断断续续看了一个星期,其实静下心来看的话可能一天就能看完了,内容不多,读着也轻松。看完了需要写写读后感,但我仍在纠结于一个读后感视角的问题。我写读后感写来写去还是写自己的笔墨最多,基本上真的是“感”,通过书中阐述的道理来对照自己,感悟自己应该如何如何。这种视角我姑且称之为对照视角。还有一类视角是上帝视角,上帝眼中当然事件的一切都是图样图森破了。采取上帝视角的话可以尽情的剖析作者的身世背景,写作意图,架构手法和局限等等,常为文学评论家所采用。我认为自己写这样的东西阅历和知识积累还是不足的,虽然已经以这样的手法写过很多次了,写完之后看看总是觉得漏洞百出不值一驳。还有一种视角就是代入的视角,采用这个视角来写读后感的时候你仿佛就是书中的主人翁,但你又是现世界中的一个人,所以两个身份的结合使你可以用不同的风格和架构将书中的内容再复述一遍。如果想要更好的理解一本书的话,三种视角的读后感都采取一下,而且顺序应该是3——1——2、只是对于我这种笔墨贫乏的人来说,倒完全可以将三种类型的读后感合在一篇里面。
作者孙东纯从性情根子上来说就是属于那种云游四方的人,工作后他总是和一些五湖四海的背包客们混在一起,而且总是会问自己生命的意义。这种人就是属于杨绛所说的那种想得太多而读书不多的人吧。孙东纯对于工作并不是特别地上心,当发现自己有两万多块钱存款的时候第一个念头居然是:可以走了。也就是说,可以实现自己的间隔年梦想了,虽然他一开始计划的间隔年时间只有三个月,并且由于老板的信任和理解,还答应他给他保留工作职位三个月,等到他三个月回来后可以继续工作。孙东纯本来也是这么打算的,只是他的间隔年旅游快到三个月的时候他意识到三个月的时间只够他从正常人的那种工作生活中走出来,并且真正意义上的间隔年才刚开始。他在间隔年刚开始的三个月里基本都待在东南亚,作者本来的打算是途径东南亚诸国走马观花,然后到印度去做义工的,根本没计划在东南亚滞留那么长时间。所谓义工就是志愿者之类,去帮忙照顾生老病死的人。后来作者在西藏也以此为目标,但是中国人的西藏找不到提供这类志愿者劳动的场所。后来他去了尼泊尔才找到的。我其实比较难理解义工的价值在哪里,跑那么老远的路去照顾几个快死的外国人,爱心泛滥了还是猪油蒙了眼?如果从为社会贡献爱心的角度去理解显然不成立,这和跑到山东去品尝正宗的上海本帮菜差不多一个调调。但是这却显然可以成为一个远行的理由,人做事情要是没什么目的的话就会觉得难受。而且这个目的得有价值,在作者看来,这份义工的价值就是教会了他“爱”的意义。我承认这可能是真的,帮小区里的老头老太们义务洗衣遛狗,中间会夹杂很多复杂的社会成分,可能会让自己觉得不舒服。而且语言上太相通了也不好,很多感悟和思想还没来得及在自己的脑海里酝酿成型便已经在和周围人或主动或被动的交流中变形了。
作者在东南亚那些闷热的国家里历经了各种磨难艰辛,见识了很多形形色色的旅行者。这些旅行者和他的共同特征就是穷游,绝不是仅为了旅游而来,更多的是行走、经历和感受,所以钱多钱少是个比较次要的问题。作者一路上住最便宜的旅馆,控制每天的吃喝花销,两万块钱居然让他撑了13个月。作者英语并不好,不过到旅行到6、7个月的时候他已经可以非常流利地用英语和各个国家的人交流了。以上两点足以让我敬佩。生活并不缺乏精彩,但是我们却常常缺乏勇气。缺乏勇气所以才做过多的准备,准备是无止境的,越是准备越是觉得准备不足,等到发现自己其实不用准备那么多的时候也同时发现自己已经老了,或者心境已经变了。作者在旅途中结识的很多人都属于那种follow·heart类型,想走就走,想到了就去做,似乎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有些他旅途中碰到的人连英语都不会说,却已经周游世界了;有些人洗个脸的功夫就消失去远方了,然后忽然又觉得背包太重不想走了。换言之,都是一帮不靠谱青年。也幸亏这是在发达的现代文明社会,要是搁100年前,这样做的后果很可能有生命危险。
从整本书的文字看来作者孙东纯是个比较真诚的人,他忠实的记录了自己的行程,没有过多记录自己的感想,也没有怎么渲染自己的经历,甚至和日*女人沙弥香的恋情笔墨也不多,这可比那些旅游泡妞的精子过剩男强多了。他在旅游途中有很长一段时间(有两个月)是和一个叫家宝的东北女人在一起的,睡一个帐篷,在一块吃饭、逛街,一起游历和倾吐心事。不过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这很难想象。虽然作者没有在书中放上家宝的照片,但我想八成的原因是那个叫家宝的长得不好看。或者是发生了什么,但是作者没写出来,毕竟背着沙弥香和其他女人搞一块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间隔年的意义作者到最后也没说明白。或许间隔年这种经历也不用去追寻什么意义,至少用不着在间隔年结束的时候去得出意义。秦始皇那书同文车同轨的意义也是经历了两千年才为大家所意识到的,一个人年轻时的经历和决定的意义要在人生余下的日子里才能彰显出来。所以,任何经历的意义我认为不是一种照耀人生余下日子的纲领,而是一种和人生剩下的经历混合发酵后的总结提炼。
总体来讲这本书不错,讲了一个好故事,起码可以使读者见识一种不一样的人生。我们经常需要改变,因为单调的生活会扼杀一个人的生命。也许这种改变并非一定得需要通过间隔年这种极端方式来实现。再者大多数人都是有妻儿老小的,需要养家糊口,脱离职场一年两年不太现实。但是生活负担却不应该成为一种拒绝改变的理由,因为没那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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