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

2022-09-25 [第七单元]写一篇读后感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本来是当天就能看到李安导演的作品《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结果出差没能来得及看上,回来的第一件事,和S翼乐团一起观看了这部影片,想说些话。

  恕我多嘴,很多人写影评,就像国产影片一样,无任何意义。

  我想说的是,我们看这部片子,究竟会想到什么?画面很美?故事精彩?还是仅仅只是过过眼瘾?

  张作甫是一个幻想主义者,双鱼座嘛,难免想的太多,不过我觉得有意思的是,我这样的性格每次看影片都能和现实联系在一起,也许你也有。这让我在生活中吸取了不少有用的东西,比如看《阿凡达》时,我深深的知道了“尊重”二字,也虽然这只是电影。在《少年派的奇幻漂流》中,我深深的知道了“坚持”二字。当然,也不仅仅只是这简单的两个词,而是知道了生活的意义。

  我喜欢看国外的一些大片,并不是像观众和一些写影评的人所说所想的一些外在的东西,而是很多影片内有很多的意义,哪怕是科幻片。但国产片就不是了,乱七八糟,胡编乱造,顶多也是还原历史,还歪曲事实,要么照搬生活,空洞乏味,毫无意义。在我看来,也只是仅仅为自己的商业利益而已,忽悠着百姓的腰包。当然,有些个别的片子,还能说几句,我也不能全否认。但总发现,我们的奇迹,一次次被李安导演刷新,这让我们倍感欣慰。

  我不知道李安导演怎么去定位这部影片的意义,但在我看来,这部片子很成功,从各个方面。最重要的是,我觉得这部片子似乎就是给我们国人的年轻人看的。不是吗,生活也就是这么的残酷和现实。压力大吗?大;努力的辛苦吗?苦;一路挫折打击有吗?有;尤其是在无情无义的老虎、老实巴交的斑马、充满母爱的猴子、狡猾小人似的“豺狗”以及人之间的一个关系中。身边无非表达的就是这类人群,而且都是天性。那么,假如一个人有终点,那么怎么去面对这样的人生?首先,能生存下来的都是强者,强者更有强者,要想继续生存,作为自己来说,就要更强。最重要的是,在人生的道路上,是不是够坚定?够坚持?是不是能看到未来?我想,当很多人面对的时候,也许多数人会死于海中……

  在这里面,我还看到了爱情。老虎和人,犹如一对情侣,现在的人啊,懂良心的不多,不管是男是女,总会不计别人的付出,而只知道自己的索取和所需,在有了感情时,似乎对方做的事就是应该的。而当自己有了靠岸的地方,连一声问候或者招呼都没有,无情的离去,也许这类人群太多,触动了导演李安的心……

  对于我这个幻想者来说,不管这部影片表达了什么,我看到了很多,总结一点就是,要生存,靠能力。最重要的是在任何事情中,有目标就应该去坚持。当然,这个坚持绝对是在当下自己所能努力和拼搏,以及能争取的。这也许就是影片最后,为什么要用两种故事的含义吧。当然,我也只能说到这里,有些东西,我还是自己慢慢领悟的好。因为按两个故事的话,有了似同非同的意思。

  《少年派的奇幻漂流》,还真是演给我们看的……,强烈推荐!最后,我想问下,猜猜这部影片里,谁是富二代?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看到这本书的书名,你也许会觉得这本书十分平常。其实这本书很不平常。它讲述的是老鼠、猫、蟋蟀三个动物小伙伴们之间的友情。啊!难道猫不会吃老鼠吗?这之间会不会有什么阴谋呢?想知道的话就跟我一起看吧!

  一只蟋蟀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从乡下被带到了纽约繁华的时代广场,生活在一个地铁站旁边的废墟里。一天,一个叫玛利欧的小男孩抓住了它,装进了一个开口的小火柴盒作为给它居住的房子,并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柴斯特。在时代广场生活的那段时间,柴斯特认识了两个好朋友,分别是塔克老鼠和不吃老鼠的亨利猫。塔克发现柴斯特很有音乐天赋,它不仅能学会经典的音乐作品,而且能演奏流行的曲目。它还能自己作歌作曲,成为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每当它奏乐时,所有的人都会停止行动,停下来聆听蟋蟀柴斯特的演奏。柴斯特的名气越来越大,成为了受人瞩目的明星。

  就这样,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但柴斯特发现这样的日子并不是它想要的,它满心失落,思念以前在大草原上自由自在的生活,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助,蟋蟀柴斯特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大草原。

  这本书讲述了柴斯特和塔克、亨利之间的友情故事,他们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在别人得到帮助的同时,自己也得到了快乐。一定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要被别人左右,也不要被光鲜的表面所迷惑,追求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才是最开心和重要的。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一本名将爱《陆小曼传》的书,拿起随便翻了几页,但黎明的语言共和故事一下就吸引你了我。了解一代历史名流的轶事也是很有趣的。读完后我觉得这本书真的很好。其中人物纠葛盘根错节,人物性格鲜明,情感多样,再加上后人评说纷纭,在令人感慨万千之余,实感有趣。以陆小曼为主线,牵出许多与她关系较密切的人物网,道出了一个个引人眼球的精彩轶事。徐志摩,林徽因,胡适,翁瑞午,梁思成,张幼仪,张歆海,凌叔华,梁启超,还有她那可怜的前夫—王赓,等等,这些人之间的故事似乎讲都讲不完……

  陆小曼,出生于上海孔家弄的一个官宦家庭,母亲吴曼华多才多艺,接受过早期教育,父亲陆定毕业于帝国大学,后任赋税司长多年。小曼是他们夫妻众多孩子中唯一存活下来的一个,但也体弱多病,常年服药。父母对她甚是溺爱,因此也养成了她挥霍无度,任性放恣的坏习惯。

  陆小曼从小就娇媚可人,聪明伶俐。由于父亲就职于北京,六岁时小曼就随母亲从上海来到北京,开始了她的精彩生活。当时社会风气已经相当开化,有钱人家都将子女送入最好的学堂接受新式教育,小曼的父母当然也不例外。她先后在北京女子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北京女中,法国人开办的“圣心学堂”读书,认识了许多上流社会的公子小姐,自己也被培养成一个淑女名媛。她追求自由,但又举止优雅,于是在圣心学堂里就如一颗明星般冉冉升起,鹤立鸡群。十六七岁时她就精通英法两国文字,受到许多公子哥的巴结讨好。一时间,陆小曼在北京上流社会芳名远播。可是,在父母的安排下,不谙男女之事的小曼被包办了婚姻,与一位颇有前途的将军—王赓结为夫妻。在小曼的父母看来,王赓年轻有为,身居高职,定会为女儿提供一个美好的未来。没想到,婚后没多久,小曼就开始感到厌烦。丈夫常年疲于工作,根本无暇顾及她的爱好与兴趣,更没有空陪她出去游玩找乐。如果是一般的女人,倒会引以为傲,认为丈夫积极工作,前途无量,会欣慰无比,可小曼是一个追求自由与无拘无束的不平凡生活的新思想女人,她爱热闹,享受那种被人围绕,捧在手心的感觉。她怎能满足于这种无聊的现状?

  直到她在一次交际舞会上遇到了徐志摩。他们俩一见倾心,共同起舞。当时徐沉浸于苦追林徽因无果的悲伤中,而陆则痛恨丈夫的呆滞木讷不浪漫,于是两个年轻人毫无忌讳的爱上了,她们冲破重重阻力,不顾外界的流言蜚语在一起了。陆小曼与前夫离婚,而徐志摩早在追求林徽因时就与前妻张幼仪离婚。这样叛逆的行为在当时看来,简直就是不可理喻的。甚至连徐志摩的恩师梁启超也不看好这段婚姻,断定他们的婚姻不会幸福。

  的确,随着婚姻中琐碎的事情接踵而来,两个人的矛盾也逐渐浮现,小曼爱热闹,排场大,挥霍无度,被断绝经济支援的徐志摩只是一介书生,没有那么多钱给小曼浪费,于是他劝解小曼改掉不良习惯,却遭到小曼的冷落。于是志摩失望了,他又想到了心目中的女神林徽因,加上要兼课贴补家用,他从上海的家又来到北京,在胡适的帮助下开始在北大等大学兼课,甚至为多赚钱不惜做房地产的掮客。郁闷时,也难免到林徽因处诉说一番,却使得陆小曼 吃醋撒泼。

  正如梁启超预言的那样,徐志摩因生活的压力而无暇顾及写诗,因此在与陆小曼生活的几年里,很少写出优秀的作品,可以说,是陆小曼的大手大脚与任性无理间接造成摩诗兴大减,才思干枯的。最终,徐志摩为节省路费,打乘在当时还没有安全保障的飞机去北京参加林徽因的讲座而葬身空难。陆小曼伤心欲绝,后半生深居简出,痛改前非,但是许多她和志摩生前的共同好友都将志摩的死归咎于她,与她断绝来往,只有少数朋友同情她,安慰她。虽有一直对她颇有好感的翁瑞午无私照顾,她一直未改嫁,只为死后能与志摩合葬。但是,造化弄人,直到她1965年逝世,徐家人也未能正式承认她这个志摩的合法妻子,别说让她与志摩合葬,就是连志摩的葬礼,也不让她参加,这是何等绝情!

  这一对历史名夫妻,在评说纷纭中结合,在声声叹惋中逝去,人已故去,虽有千错万错,也只能随历史随风而去了。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爱的教育》用了日记的方式,讲述了一个叫安利柯的男孩的故事,记录了他十个月在学校、社会的所见所闻、他父母的信和老师讲的感人的每月故事。

  在《爱的教育》书中,特别是“精神讲话”《万里寻母》,让我不禁对里面的主人公马珥珂敬意。他的母亲在他11岁时为了让家里的日子过得好一点儿,自己一个人到了阿根廷的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一个富有的人家,当女佣,后来因为主人连续搬家而断了联系。

  13岁的主人公马珥珂,不顾路程的危险,向父亲提出了一个人去南美洲寻找母亲的请求。这件事一开始虽然没有成功,可两天后他父亲的一个船长朋友听说了这件事后,便去找到了他父亲告诉他可以免费带马珥珂去南美洲。马珥珂在去南美洲找母亲的路上遇到了许多人,有好人也有坏人,有慈祥的老人,善良的西班牙妇女,热心的小伙计和无恶不作的小偷,等等。在好心人的帮助下,马珥珂终于找到了母亲。

  读完爱的教育这本书,我知道爱有小有大,小到同学之间的友好交谈,老师对学生的鼓励,父母对孩子无微不至的观爱,甚至萍水相逢的人们的一个微笑;大到为国献身……

  爱好像把金钥匙,爱,让我们奋不顾身地去帮助别人,爱是多么伟大呀!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书香中国里有许多许多的书,我挑选了半天,挑中了这本《激励青少年自信坚韧的励志故事》。里面的故事很多,我就选了两篇来看。一篇叫《潜力》,另一篇叫《困境即是赐予》。这两篇故事告诉了我两个道理:一个人,要相信自己,要经常跟自己说“我能行”,因为相信自己,才是是成功的开始。另外,生活中每个人都会碰到困难,困难或者挫折不一定是坏事,只要正确看待,坏事也可以变成好事。

  《潜力》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位音乐系学生向一位钢琴家请教:如何才能熟练地演奏一首完整的曲子,弹好钢琴的秘诀是什么。钢琴家没有回答,只是在每次上课时都给这位学生难度很高的曲子练习,而且一次比一次难。结果这名学生越弹越没信心,几乎崩溃。三个月后,学生觉得他必须向钢琴大师提出这三个月来为什么一直折磨自己。教授没开口,他抽出最早的那份乐谱,交给了学生。“弹奏吧!”他说。结果学生竟弹出十分优美的曲子,连自己都没想到,简直太神奇了。

  这,就是潜力。人的潜能到底有多大,也许你根本不知道。但是它的确存在。所以,相信自己吧!做任何事情前先不要怀疑自己,先去努力,先去试试看!这一试,也许会给你莫大的惊喜呢。

  另一个故事讲的是一只强大的狮子居然怕听到早晨的鸡叫声,鸡一叫,它就被吓醒。后来天神告诉它去找大象。没想到的是大象居然征服不了小小的蚊子,正在怒火万丈呢!狮子终于明白了:谁的生活都不可能一帆风顺,总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不如意。如果把鸡叫声看成每天叫自己起床的闹铃,这小麻烦不是变成好事了吗?!

  这个故事给我很深刻的印象。我忽然想起,我每天早上上学都几乎要花上40分钟的时间在路上,放学回家又要花40分钟。本来时间就紧张,总觉得时间不够用,很是羡慕住在学校边上的同学们。后来,老爸说咱们要化劣势为优势,把路上的时间充分利用起来,不如每天在路上学英语吧。就这样,我和老爸每天都在路上学习英语,英语也变得有趣起来。哈哈,真的像这篇故事说的一样“困境即是赐予”了,困难变成了好事。

  生活就是这样。我们要充分相信自己,不断发掘自己的潜力。同时,我们也会碰到困难和麻烦。碰到困难,不要气馁,不要逃避,换个思路,找找方法,也许,困难不仅没有压垮我们,反倒成为我们成长路上难得的一笔财富呢。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这是一本优秀的书,让我深受启发,对我起到了指导作用。《特立独行做老师》这本书真的很吸引我,如果说刚开始看它是因为要完成学校的任务,那么后来再看它就的的确确是真的被它吸引了,它的每一章、每一节都是那么充满睿智、充满人性美,而这都来源于梅洪建老师活生生的生活。他把生活的点点滴滴记录下来,给了我们这些后来人学习的样本。

  在这本书中不乏很多经典语句,比如:在正确的道路上走得勇敢叫执着,在错误的道路上走得勇敢叫愚蠢。在教育当中,我该做什么,比我能做什么重要得多。

  又比如:教师从事的是教育事业,教育的核心是培养人、发展人和造就人,是为了发展孩子的知识、丰盈孩子的灵魂、强健孩子的体魄,是为了让孩子获得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在他的书中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他朋友的女儿小住在他家,当他们要一起出去的时候,这个女孩却不肯下楼,原因是要等她的妈妈来给她梳头发,这个女孩当时已经是个初三女生。由此梅洪建老师说:要培养孩子基本的生活能力。

  对于这一点我深有体会,现在的孩子从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在六加一的家庭结构下更是养尊处优,上学了还不会系鞋带、不会整理书包,长大了不会收拾房间,不会做饭,这种生活的“病态”已经变成常态,不正常已经变成正常,人的基本生活能力都已丧失,照此下去,何谈高素质人才,何谈祖国之栋梁!

  所以,我特别赞同梅洪建老师的“要培养孩子基本的生活能力”这个观点。作为一名老师,我更是充满了使命感,在以后的教育教学中,我会把它贯彻始终,培养出具有基本生活能力,自理自立自强的合格学生,长大之后光耀中华!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书,叫笨狼的故事,笨狼的妈妈因为和笨狼的爸爸吵架所以生气的自己出去旅行散心了。爸爸在出门之前嘱咐笨狼好好看家。在这期间笨狼认识了很多的好朋友,并且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情。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小笨狼,在他的身上没有一点狼的凶恶和残暴。相反是个可爱、互相帮助、有点马虎的一只小狼。笨狼是一只笨的可爱的小狼,每次做事都会搞得乱七八糟,每次都要好朋友聪明兔帮他才行。笨狼是一只有爱心的狼、为朋友着想的狼、有了好处会分给大家的狼。

  我对这本书里最感兴趣的一个故事的名字叫煮雪糕,故事的意思是,有一天早上,笨狼叫他的好朋友到他家里吃雪糕,他怕他们吃的肚子疼就把雪糕煮成奶,给他们喝,他们一下子就喝完了,他们都等着笨狼把雪糕拿出来给他们吃,淘气猴说:“你怎么还不把雪糕拿出来给我们吃”,笨狼说:“你们不是吃了吗?”笨狼又说:“天气太冷,我把雪糕给煮了”。“哎呀”,他们叫起来:“雪糕怎么能煮呢?”这个故事是不是很可笑啊!

  我对书中的每个故事都读得津津有味,常常还哈哈大笑。读了笨狼的故事让我知道了朋友之间要互相帮助,团结友爱。读了笨狼的故事让我知道了遇到了什么麻烦事都要先动脑筋,才不会闹出一个大笑话来!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笨狼是一只笨的可爱的小狼,每次做事都会搞得乱七八糟,回回都好朋友聪明兔帮他才行。笨狼是一只有爱心、有了好处会分给大家的狼。在“魔法南瓜”一篇中笨狼有了大南瓜,不是占为己有,而是分给大家,让大家都种出许许多多大南瓜。在生活中,在学习上,我们应该乐于助人,有爱心。当别人有困难时,你的举手之劳对别人来说,可能是雪中送炭。

  向别人伸援助之手,在别人得到帮助的同时,你的内心也收获了快乐。比如:我们去敬老院探望老人,让老人觉得不孤单、不寂寞。为贫困山区的孩子们多捐一分钱,多捐一件衣,就可能使他们过上一个更加温暖的寒冬。这些力所能及的小事有许多,对我们来说,很平凡,但对别人也许是很大的帮助。如果每个人都献出一份爱心,这个世界就会充满爱。每个人都能过上没有饥饿、寒冷、贫困的幸福生活。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真正的快乐是什么?是拥有很多?还是倾其所有帮助别人?《快乐王子》这本书讲的就是一个用金叶子、宝石和水晶装饰起来的快乐王子雕像和一只赶不及去南方过冬的小燕子,用尽所有帮助穷苦人民的故事。

  有一天,一只正要赶去南方过冬的小燕子飞到了快乐王子身边歇歇脚,却发现快乐王子正在流眼泪。原来王子看到了很多人因为贫穷而陷于苦难之中,他拥有许多的金叶子和宝石,却没法帮助她们,便再也快乐不起来了。小燕子知道王子流眼泪的原因后,自告奋勇帮助王子。她帮助王子把他身上的金叶子和宝石都送给穷人,连王子用作眼睛的最后的两颗宝石也都给了穷人。原来璀璨夺目的王子变成了单调的暗灰色,而且再也看不见了。本该马上赶去南方的小燕子舍不得离开这样的快乐王子,她决定留下来陪着王子,最后第二天早上,人们看到了一座暗淡无光的快乐王子石像,他的脚下还有一只冻死的小燕子……

  看到这里,我的眼眶也湿润了。王子是多么伟大啊!为了帮助别人,他牺牲了自己的一切,连自己的眼睛也送给了别人,到最后还被拆除了。小燕子也是有情有义,为了陪伴看不见的王子,最后连生命也没有了。这让我不禁想到了自己。以前我是很自私又小气的,有什么好东西都想独占。有一次,妈妈做了一桌好吃的,邀请我的好朋友来吃饭,其中有我最喜欢的糖醋排骨。没想到我的好朋友也很喜欢这道菜,大口大口吃了起来。我一看,生气地冲她喊:“你怎么能吃这么多呢?倒是给我留一点啊!”妈妈看到我这样,也生气了,对我说:“你态度好一点,人家是客人!”我又急又气,立刻跑进了自己房间。妈妈跟了进来,对我说:“好东西就该和大家分享。做人要善待别人,要舍得把自己宝贵的东西分享给别人,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啊!”那时我似懂非懂,但现在,我完全明白了,想起自己当初的行为,不禁惭愧万分。

  虽然我们现在还小,还干不了大事,但是我们可以从小事做起,乐于助人,舍得分享。比如放弃玩乐的时间帮同学讲解一道题目;或者参加公益活动给有需要的人带去帮助……这些都是我们可以做到的,只要人人都能懂得给予和分享,我们的世界将变得更美好。

  读后感的作文 篇10

  在家中的日子,是漫长的,又有着不尽的烦恼,算不算是闲下来的后遗症?得益于爸爸妈妈的关心与爱护,所以自己已经很明显地表现出懒怠无聊,因不喜欢和他们闲话家常,觉得徒增口舌是非,我便让自己安心看看书。不知这样的情况下,大家会选择做什么让自己不至于那么闲散呢?

  最近刚好重温了路遥的《人生》这本中篇小说,不知道其他人是否喜欢看这类型的文字呢?这是我第二次看完《人生》,时隔多年,在不同年龄阶段看书的心境大为不同,我虽然早已忘记彼时看完此书的感触,但是会在心里提醒自己,有时间了一定要多看看,也许当时就略微明白,这样的书籍是可以在不同阶段面对不同的人生困惑的时候翻看,会有不同的体会。

  在这次阅读中,触动最深的是巧珍,巧珍是一个美丽的姑娘,由于出身所限,她的父母并没有给她提供上学的机会,所以她常常会以自己没有读书不识字有些自卑,尤其是在自己所爱的人面前,爱上的那个人偏偏是有才华有学识的,她带着透彻的.真挚的善良与爱,勇敢地去爱着高加林,她的爱纯粹浓烈,可爱令人心动,我也是很爱这样的人儿。高加林,与巧珍生活在同一个地方,但是在家境上远远不及巧珍家殷实,所以他虽有才华,却也受到了贫困的家境影响。本来在学校教书,却因别人家里有关系使得他丢掉了工作。他那熟读的国际知识、他那丰富的文笔、他那满腔的热情,终于在这样的现实面前败下阵来。他果然颓废了一段时间,而后老老实实接受了自己是个农民的角色,加入田间劳作。在他最低迷的时候,这个可爱的姑娘,出现在他身边,那么热切地爱着他,让他感觉到有了爱情,似乎生活也有了变化,有了希望。可是啊,这样的人心总归是不满足的,这样的幸福生活并没有让他的心真正安稳下来。在他的叔叔调到本村工作后,一些人为了巴结他们家,使得高加林重新拥有了体面的工作,到了新工作地方,他遇到了在读书期间认识的另一个女生,就这样在面对工作的前途、心理层面对巧珍的没有读书的嫌弃(就该用这两个字吧)的情景下,混着各种选择之中迷惑不已,选择放弃巧珍,抛弃了巧珍对他的爱,想着拥有另一种生活,但是现实不会这么美丽,最后工作不成,感情落空,终成遗憾。人生之中,选择二字是多么重要

  我看到这样一系列的变化,边看边感叹,似乎这样的爱情悲剧常常被人说道,是与性格有关吗?一个玉树临风、才华横溢的少年,却在这样的生活条件里,有着敏感、自卑、好高骛远的性格,才导致做出后悔都来不及的决定吗?

  我很喜欢喜欢开篇的一句话“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

  读后感的作文 篇11

  最近我看了一本精彩的书,书的名字叫《暗斗》。《暗斗》是由科幻小说协会理事叶永烈所著,是金明戈亮系列里情节最完整的作品。在本篇里,作者讲述了发生在滨海市的一个惊险刺激的间谍故事,“警察博士”金明通过与间谍之间的斗智斗勇,最后将间谍缉拿归案。

  故事开始于108造船厂,资料看管员吴为丢失了75号造船图纸,警探金明发现了很多值得怀疑的人,但最终,他锁定了江风理发店的女学徒沈修。可是在事发后的一天夜里,沈修却不明不白的死了。虽然有迹象表明沈修是自杀的,但金明却认为这是一桩他杀案,他把目光投向了和沈修有暧昧关系的理发店老板曾小法。可据曾小法交代,他是被沈修牵着鼻子走的,他自己也是受害者,案情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了。

  刚刚过去才一天,吴为煤气中毒了。金明的助手助手戈亮早就怀疑吴为是间谍,就开始滔滔不绝的推断吴为是自杀,而警探金明则认为这是他杀。吴为平常为人胆小懦弱,不大可能当间谍,况且如果吴为要偷东西,他也用不着轰动全厂。吴为和他老婆一样,也是不知道怎么回事中毒的。吴为很爱自己的家人,他不会采取这种令人胆战心惊的手段。

  这时,金明又盯上了一座灯塔。此塔废旧,多年无人,离理发店又近,直觉告诉金明这里一定有问题。为了证明自己的推断,金明和戈亮偷拍了很多的红外线照片,结果发现塔里果然有人。他们趁夜里偷袭,抓捕了那个人。

  经过审问,此人坦白他是一个外国间谍集团的人,名叫朱梁。他偷了75号造船图纸,交给了沈修。沈修也是一名间谍。后来沈修暴露,朱梁毒不成沈修,就勒死了她,因为吴为的嫌疑也很大,他准备用煤气毒死吴为,幸好探长发现的及时,不然吴为早就命丧黄泉了。

  这两个人如果全死了,会让他人误认为吴为是贼喊捉贼、是坏人,可断然不会想到吴为其实是受害者,真正要杀他的人是朱梁。朱梁这一步棋走的真妙!要是我,我会认为吴为把图纸藏起来了,而金明探长却没有上当,这说明他是一个极度细心的人。我也要向金明探长学习这种好的品质,不再粗心。

  从这个故事中,我还发现金明探长的另一些优点。比如,他做事很有头脑。当发现吴为中毒,金明推断是他杀,而他的助手戈亮就被事物的的表面给蒙骗了。还有金明探长的另一个优点是:他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做事认真。金明每当有时间都会守在自己的红色电话机旁等待着每一个案子,如果没时间,他就会把对方的陈述细致的记录下来,工作破案两不误。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要学习书中金明探长的优点,让自己成为一个更加优秀的人。

  读后感的作文 篇12

  今天,我读了《穷人》这篇文章,令我感触很深,令我久久不能忘怀,也令我明白了很多道理。

  《穷人》这篇课文讲述了是桑娜一家人平时靠着打鱼来维持生活。一天,丈夫出去打鱼,很久没有回来,于是到西蒙家里,不料西蒙死了,便帮助西蒙领养她那两个正在熟睡的孩子。

  看完了这篇课文,使我十分感动,并深深地体会到了桑娜夫妇那种宁可自己受苦,也要帮助别人的高尚品质。其实,桑娜的生活已经够苦了,她自己从早到晚地干活,也只能勉强撑饱肚子,她自己本身还是有5个孩子要照顾,现在,多了这两个孩子等于在她和渔夫的身上加多了两个包袱。再说,家里的五个孩子的生活也是苦的,他们没有鞋穿,即使是冬天,也要光着脚在家里跑来跑去的,家里的食物来源都是依靠着渔夫出去打鱼才得来的,每一次打鱼都会有意想不到的危险,从而,我又看出了桑娜夫妇的善良。相比,西蒙的生活比桑娜家更苦。家里有两个孩子,他们才那么小,而西蒙却要自己一个人养活他们,自己又没有人照顾。他们家是潮湿的、寒冷的,而桑娜家却是温暖的、舒适的。这个妈妈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下生存,就是必死无疑的,可是她死时还要把自己的衣服给孩子们当被子,这是一个多么感人的举动啊!可是,这个孩子们的妈妈去世了,那么这两个孩子又将何去何从呢?当我读到"桑娜心跳得很厉害,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是觉得非这样做不可时。"我体会到了桑娜要抱回这两个孩子回家是毫无疑问的,也已经决定好要受苦的准备——挨打。我知道桑娜对于这次挨打也不算什么,起码这样做能保存这两个孩子的生命。她本来可以坐视不理的,也可以不用受渔夫的挨打,可是,她却不想眼睁睁地看着这两个孩子死。这真是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啊!

  相比之下,我却从没有像桑娜那样有一颗为别人着想的心。以前,我从不爱帮人,见到老人没座位坐我却从没有腾出座位;看到杵着拐杖的爷爷过马路,我也从不搀扶;风吹落了同学们的笔,别人叫我捡,我总是不耐烦的说声:"自己的事自己做。"……读完了这篇课文,我为我以前做个的一件件傻事而感到羞愧。身为一名"少先队员",我们理应为人民做好事,现在我们还没有能力,还不适合捐什么大款,做什么献血。可是,我连这些生活中的小事都做不到,还有什么资格谈得上"少先队员"?现在,我明白了,我付出了行动:上楼的时候,有叔叔阿姨要上楼,我绝对不会关上那栋门,别人的书包掉了,我绝对不会不捡……

  读了这篇文章,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别人遇到困难时,我们要尽量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用自己的力量去帮助他们,那么,就可以得到别人的尊重。

  读后感的作文 篇13

  与作者杨绛的相逢竟是因为别人写给她的自传,在书中多次提到了《洗澡》这本书,于是我就拿来了阅读。

  正如这本书的前言所说,这本书中,没有一个特定的主角,一开场是余楠的风流之事,不过余楠也仅仅只是风流,并没有做出更加出格的事,不过这也更符合他的性格人设,懦弱,胆小,怕事。而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姚謇的女儿,姚宓,我觉得多多少少都有作者杨绛自己的影子,姚宓,才华横溢,但因为父亲死的早,家庭负担不起昂贵的学费,所以成为了图书馆的小小管理员,后来也就才是文学研究社的小小助手,但她并没有像其他知识分子的纷纷扰扰,嗜书如命,平静淡雅,感觉和杨绛本身很像。

  而与她有唯一感情线的是许彦成,一个可以说也是知识分子中的特例,并没有说与官场格格不入,但是很有自己的特色,也很有自己的主张,在知识分子面临政治“洗澡”的时候,他说,因为身处资本主义这个时代,所以知识分子必定是学习资本主义的,而走这条路,并不是他们知识分子可以控制的。我非常同意他的观点,因为身处某个时代,所以必定沾上这个时代的特征,或是腐朽,或是先进,想要彻头彻底的改变谈何容易,所以很多事情,不要想着去改变,而是想着如何去不被改变,可能有这种想法也是因为自己并没有达到一定的高度吧。

  为什么姚宓会喜欢许彦成,或许就是因为他的与众不同吧,但可惜的是许彦成已经结婚了,但庆幸的是我也曾在许彦成身上看见了一个懵懵懂懂少年的模样,曾经莽撞着想要离婚,懵懂的憧憬着爱情,但他已经结婚了,两情虽然相悦,但他也已经结婚了,在封建社会,结婚就代表着相守一辈子,并不是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想要离婚就可以离婚,以前家庭背负着太多使命,包含了太多意义,但并不是说现在家庭就不重要。

  我想这也是姚宓与许彦成无奈而又可惜之处,确幸的是小说总是这么美好,当不了相守一辈子的人,变成了可以陪伴一辈子的朋友,姚宓和许彦成成为了很好的朋友。为什么会喜欢姚宓,或许是她的爱情让我憧憬,或许是她的亲情让我羡慕,虽然她的父亲很早就离开了她,但她有一个可以领悟她一举一动的母亲,正如我自己本人,我的母亲在我四岁的时候就离开了我,我的父亲一直养育着我,虽然他没有母亲一般的细腻,但他一直用他大山中唯一的温情,爱我,疼我,或许没有我的父亲,我并不会生活的如此积极,因为也看过很多,因为家庭的改变而使孩子的性格,品质发生很大改变的事例,不能说对我自己一点影响都没有,但我真的很庆幸我的父亲如此爱我,疼我,我很爱我的父亲,正如姚宓可以为了她的母亲而与她的未婚夫分手。

  读后感的作文 篇14

  用讽刺的语言,愤怒的呐喊,唤醒已沉睡百年的巨龙,重振华夏雄威!

  ——题记

  当东方启明,沉睡已久的巨龙腾空而起,在空中咆哮,此时中华儿女已经苏醒;当烈日高照,东方雄狮已站在最高点怒吼,此时中华儿女已经觉悟;当日月生辉,千千万万中华儿女庄严宣誓:“我爱祖国!”此时中华已经富强!在民国时期,有这样一位革命者,说过这样一句话:“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他——是爱国主义作家鲁迅。

  鲁迅一生创作了很多小说,其中我最欢的是《呐喊》,它反映了五四运动前后中国底层民众的痛苦生活和悲惨命运。鲁迅在《呐喊》中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怎样弃医从文,拿起手中的笔,针砭时弊,追求真理,探索救国救民的革命道路,呈现了鲁迅先生爱国主义思想的心路历程。文章文笔辛辣,语言简练,发人深思,读之使人欲罢不能。

  其中令我最为深思震撼的是《药》一文,这篇文章写了华老栓为了挽救爱子小栓的病,愚昧无知迷信人血馒头是神药,花光自己毕生经营茶馆获得的惨淡收入,最后落得人财两空的悲惨遭遇。鲁迅先生这样用笔生动的写出来,虽哀其不幸,但更多是怒其不争,而在当时的中国社会有大量的人愚昧无知,迂腐麻木,想唤醒整个社会也太不容易。在文中我感触最深的是华大妈与夏四奶奶在坟场的对话,在对话中我感觉夏瑜并没有死,革命的火种没有灭,会燃遍整个中华大地,但当时夏奶奶不理解革命者夏瑜矢志不渝奋斗的事业,同时吃了沾满革命者鲜血馒头的小栓,最后也愚昧无知的死了。但不管怎么说,沾满革命者鲜血的刽子手一定会送上断头台和压迫人民的黑暗反动政府一定会推翻。每当读到这里,我想起一句话:“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我也大概懂得鲁迅先生为什么弃医从文的真正原因了。

  读完《呐喊》使我想到了一位女英雄秋瑾,1907年5月,徐锡麟准备在安庆起义,秋瑾在浙江等地响应支持,但起义计划很快被泄露,徐锡麟只好7月6日被迫发动起义,结果可想而知失败,这样秋瑾主持的浙江地区革命者信息也被泄露,同志们强劝秋瑾暂避一时,但她并没有退缩,义无反顾地继续坚持革命,为拯救民族危机不怕牺牲,最后于1907年7月5日英勇就义,慷慨激昂献出自己年轻的生命,成了中国妇女界为革命事业牺牲的第一人。正是有这么多革命者前赴后继,沉睡已久的东方巨龙必将腾空而起。

  旧中国时期,虽暴发了多场起义,但都以失败告终。黑暗政府愚昧百姓,腐败丛生,但终就被瓦解。一代一代的革命者用血来浇灌他们那个年代,虽方式和结果不一样,但都是伟大的。没有他们血的付出,也没有我们现在美好的生活,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把我们祖国建设得更加美好强大。

  读后感的作文 篇15

  李碧华老师的《饺子》,分有潮州巷、钥匙、寻找蛋挞、猫柳春眠水子地藏、饺子五个小篇幅,对应着吃卤水鹅的女人、吃燕窝糕的女人、吃蛋挞的女人、吃眼睛的女人、吃婴胎的女人五个主题,乍看标题都与吃有关,有些惊悚,但是在这惊悚的标题下却埋藏世间痴男怨女的爱恨欢悲。

  吃卤水鹅的女人,一个女人杀害丈夫并一刀一片将丈夫割下放入卤桶中,慢慢熬煮十多年,爱至深才会想将他时刻安放在身旁,女人太过迁就男人,事事承让,用心呵护反倒不一定能得到男人同样的馈赠,但也正是女人这种爱到极致的爱才会用极端的手法留住他的男人、他的爱,这何尝不是种悲哀。女人要懂得放手,懂得放过别人更要放过自己。女儿为什么知道不说破,或许是因为他知道爱一个男人是什么滋味,愿为他放下身段、一直等候,也许是见证母亲煎熬的日子,明白她的苦她的痛和她的爱吧,相比母亲,反倒是觉得女儿是聪明的,她懂得怎么去抓住自己爱的男人,知道怎么去掌控两人间的关系,在爱情面前,还是不要完全无保留呈现的好,男女间的博弈向来不是一边倒的。

  吃燕窝糕的女人,这篇不知是否是李碧华老师写的悬疑篇,纵使看过就过了,也没特别大感触,想必是李碧华老师为断背之人找出个理由,断背或许是前世爱得太深,不愿再找另一个异性,只因世上再也找不到与他或她一样的人吗,哈哈哈。

  吃蛋挞的女人,寻找蛋挞怕也是这女人寻找男人的标准吧,只可惜寻寻觅觅不入法眼,等千回百转终于寻到心仪之人时,那人却早已是名草有主,时不待我呀,终是造化弄人。寻寻觅觅,若是一直寻不到,那我又是否愿意一直寻下去呢?

  吃眼睛的女人,我始终觉得这就是相爱却不合适的情侣的结果,他们像大多年轻情侣一样,一个用着叛逆和伤害来试探自己在对方心里的分量,一方以为对方早已厌倦想离开就不挽留,一个不说一个不问,最终错过,能说不爱吗,只是太缺安全感,想用刺激来填补这份空洞,想用承诺来抵挡这份不安,终是太年轻,还不懂得如何爱。

  吃婴胎的女人,女人其实想要的很简单却也很难得到,不就是男人始终如一的爱么,为了这份爱可以承受道德冲击,如若得不到,那才会全部舍弃,逃入世俗权利金钱中寻找安全和藉慰,无论是黄月媚还是艾菁菁都是如此,当在男人那里得不到、失望透顶时,才会关注自己,让自己好的让男人后悔,女人追逐青春或许追逐的只是青春岁月里被呵护被疼爱的痴梦,男人追逐青春只是想追得肉体欢愉,菁菁最终成为月媚的继承者,她学会真正的靠自己。女人永远不能痴妄男人会一辈子无条件守候自己,终是要学会独立。月媚渐渐老去甚至死亡,但千千万万个菁菁却会继续她的路。

  读后感的作文 篇16

  《简·爱》不单单是一部爱情小说,它更是一部女性平权的书,它是一种女性自由平等独立的追求。

  在我读《简爱》时,前期我认为罗切斯特对简的爱,根本不是真正的爱情,他明白简是一个自尊自爱的女性,为什么要隐瞒自己有妻子的秘密呢?即使是自己不爱妻子,也不应该试图让自己爱的人背上“小三”的称号。到了后期,罗切斯特才懂得了尊重平等,在妻子死后,也没有故意去找简,一方面是对自己失明的不自信,一方面又是对简的愧疚。人在失去之后才会长大,其实在简离开罗切斯特时,他完全有能力可以让简不离开他,但他还是让简走了。

  但我不理解为什么简最后还是会回去找罗切斯特,甚至是重逢后的谈话也让我莫名其妙,“你成了独立的女人了?有钱的女人了?”“很有钱了,先生。”“我同你说过我独立了,先生,而且很有钱、我自己可以作主。”为什么一定变得很有钱后才是独立自主的?爱情确实是要建立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之上,但这与独立自主又有什么莫大的关系呢?难道简爱之前不依附、不隶属于任何人,遇见事情也有自己的主见。不能代表她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女性吗?作者试图通过简继承遗产与罗切斯特失去眼睛、妻子来进行阶级与现实的“平权”而后成全了所谓的爱情。他们两人在爱情上人格的互相吸引是平等的。但却还是要为了所谓的阶级、经济弯腰。

  虽然结局过于完美,但也符合当时时代女性的需要。其实我更喜欢《小妇人》里乔的一段话:“我只是觉得,女人她们不仅有炽热的心,也有思想和灵魂,她们不仅有美貌,也有抱负,才华,我厌倦人们说,女人的世界里只有爱情,我受够了,可是我,我太孤独了。”乔是一名独立自主的女性,她敢于去冲破当时社会的枷锁,她有自己当作家的理想,即便稿件一次次被退回,她从没有轻言放弃。她认真且坚定地走着自己的人生。她,理性、坚强、思想前卫。但是稿件被退回来的理由是那么的苍白可笑:如果主角是女孩最后一定要让她在结尾结婚,即便那不是最好的结局,他们只认为当下人们所爱看的、符合潮流的、可以大卖的结局就是好结局。可能因为这一点,在原著里乔还是结婚了。但在现实中作为乔“蓝本”的作者却终生不嫁。

  可能是时代背景以及个人观点的不同,两本小说里的女性最终都结婚了。我同意爱和自立自强是不相冲突的,女性的自立不是孤独终老地活着就向世人证明。但终究都是自己选择的人生,人生没有标准答案,结局更是没有,只有适合自己的。一千个读者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所谓结局、人生都可以丰富多彩。

  读后感的作文 篇17

  “礼之用,和为贵”,要说起维系中华上下千百年历史的文化纽带,当非儒学莫属,若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百家争鸣”画上休止符的时代算起,儒学的光芒已经在神州大地上荡漾了两千年,此中亦有不少儒学精华被传承至今,体现在当今人们生活的点点滴滴。

  若要说儒学是中华文化的瑰宝,那么《论语》则是儒学文化的结晶,或者说,朴素而华丽的真理。

  时间的长河冲不走《论语》带给后世的文化沉淀,历史的冲刷刷不掉《论语》立于中华文化中的丰碑。作为一部语录体散文集,《论语》将孔子“仁”的思想作为中心,言语间无时无刻不在默默传递着“礼”、“德”、“孝”等思想。纵然时隔千年,细细翻读《论语》,那位对于“八佾舞于庭”而感到“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的恪守周礼的孔子,提出“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推崇孝心的孔子,建议统治者“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强调以德教化人民的孔子,仿佛就在读者面前触手可及——他不苟言笑,举止庄严,用礼得体——两千年的厚重历史带不走他在读者眼前的真切感。

  ——在孔子自己的眼中,他不认为自己是一位圣人,他有时也有不解之处需要“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他也有“沽之哉!我待贾也!”的政治理想和抱负,但他所言所行中的“仁”都以一种和谐的姿态安逸地落在《论语》中古老的文字上,几经岁月的波折,被历史的浪花磨去了棱角,如一枚鹅卵石般静静地躺在人类文化海洋的滩涂上。

  《论语》是朴素的,其中除了孔子及其弟子的语录外没有任何多余修饰的辞藻,一行行文字如商周的编钟般利落大方,而叙述道理也常常使用朴素的比喻。例如“子罕”篇中提到“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雕也”,言辞简洁,以朴素的松木作比,准确有力地道出了孔子对于“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意志的肯定与赞扬。

  但同时《论语》又是华丽的,这份华丽如一口被尘封许久的檀木箱子,只有你静下心来轻轻拂去表面的尘埃,再小心地顺着开口推开盒盖,你才能发现其中真正让人赏心悦目的瑰宝。细细品味“入公门,鞠躬如也,如不容”、“上如揖,下如授”,可以感受到孔子行周礼时的庄严感与华丽感,而又从“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中不难察觉到孔子对于天地万象的不断变化发出的感叹,或许孔夫子善于从迁流的现象追求不迁流的本体,才能看到另一种华丽的人生境界吧。

  《论语》的华丽蕴藏于朴素之中,使人在品读之余无限回味。冥冥之中总能体会到一位长者穿越时空的谆谆教诲,纵有千年时间间隔,却仿佛也能听到他在教导着我们:

  读圣贤书,立君子品,做有德人。

  读后感的作文 篇18

  即使落日西沉,一切也未曾落幕。——题记

  不是童话,女巫

  不是戴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色斗篷,骑着把扫帚飞来飞去。现实中的女巫,没有手指甲,只有薄薄的弯爪子,秃头,像贝壳边的大鼻孔,怪眼睛,方头脚,会有蓝色的口水,一切都不可思议。可生活中,她们却普普通通,可能是你的邻居,也可能是公交车上友好的女人,亦或是街边的路人。一切都平常,以致不能察觉。

  这便是生活,你永远想不到,你的敌人会在哪,就像坏人总是戴着友善的面具,你永远无法预知。于是生活存在着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的哲学,起起落落,沉沉浮浮,宛如一个戴着面纱的女子,你不会知道神秘的背后是怎么样的表情。

  如果变成,老鼠

  如果你被女巫变成了老鼠,第一反应是什么?震惊?悲愤?亦或是掩面而泣?哦,不是的,罗尔德?达尔笔下的“我”可不是这样。没有悲伤,没有愤怒,甚至说有一些开心。用他的话说“我知道我不再是个孩子了,也不会成为孩子了,但只要你照顾我,我会很好的,我不只是安慰她,我的确觉得很好。”

  这就是孩子,一个刚过完七岁生日的孩子所认为的,那些自诩是大人的人所无法理解的。不可能拥有一人之上万人之下的权利,不可能拥有满贯的财富,甚至不能拥有处在食物链高端上的骄傲,到处是他人的鄙夷和蔑视。可是这就是孩子,一个八岁的孩子,即使变成老鼠又怎么样,他外婆依旧爱她这就足够,这便是一个孩子的天真,曾几何时,我们还是那单纯的生灵,只是这物质横流的社会让我们麻木,逐渐忘却了最初的纯真。

  女巫研究,姥姥

  八十六岁,这个姥姥有点老;研究女巫,这个姥姥有点酷;敢爬上高树去取猪嘴鸟的蛋,这个姥姥有点奇。爱抽雪茄,这个姥姥有点特别;不让小孩子洗澡,这个姥姥有点可爱。这便是一个忠实的女巫爱好者,给“我”讲女巫故事的姥姥,一个“我”变成老鼠之后唯一一个依靠的朋友,一个陪伴“我”终老的亲人,一个与“我”一起打败女巫的战友,一个“我”至真至爱的姥姥。

  如果说人的一生是一场旅行的话,当临近终点时候,抱有一颗不止步的心很重要,对世界存有趣味,就会快乐一生。

  共同奋进,我们

  打败女巫大王后,“我们“并没有止步,因为”我们“要拯救世界所有的孩子。

  如果说书中的亲情令我动容,奇特的情节令我着迷,那么主人公的勇敢就令我钦佩。但这也想象之中的,一个充满童心的孩童,一个可爱的姥姥,故事又怎么会戛然而止。

  后来未来,尾声

  当一切都结束的时候,”我们“重回老屋。在某个黄昏,姥姥抱着变成老鼠的“我”一起看着落日西沉,听着远远传来的整点钟声,静待着死亡……

  一切就要结束,可是一切才刚刚开始,旭日依旧会照常升起,未来等待着我们接着叙述。

  读后感的作文 篇19

  方鸿渐被赵辛楣说,不讨厌,却没有用处。我认为他还是很可以的,

  只是爱的不坚定,有怜香惜玉的情怀,骨子里确是爱情懦夫。

  父亲是乡绅,受亲家资助出国留学,回来后在亲家银行工作,后因与周夫人置气,至三闾大学教书,又由于赵辛楣送的书中有共产主义的书籍,被解聘,回上海后,在报馆工作,因不满日本人对报社的控制,辞职。

  购买的博士学位归来,这成为他一生的心里负担。

  在周家工作时,日子应该还算滋润吧。期间还和苏文纨有过交流,只是方鸿渐感觉自己和她是俩条不会相交的平行线,此时的苏小姐是爱着方鸿渐的。然而此刻的方鸿渐喜欢唐晓芙,唐是一个洒脱的人,不会真正喜欢方。

  如果没有唐小姐的出现,方鸿渐大胆向苏小姐求婚,会是一种什么结局。那样,方还会在周家工作?会和苏小姐就此过上幸福的生活吗?

  方从周家离开,我想是必然事件,只是和苏小姐的闹翻,加快了这一进程。方骨子里是不愿受委屈的。还是头太铁

  苏小姐和鸿渐在一起,未必会幸福,做情人还可以。做老婆的话,估计也会被生活所累。

  在三闾大学教书时,其实混的还可以吧,被解聘,只是因为辛楣送给他的书中有共产主义书籍,与他为人处世的方式关系不大,期间被孙柔嘉追求。被解聘后,和孙小姐结婚,孙与方一起回了上海。在回上海后,夫妻俩吵吵闹闹,与打情骂俏差不多,说实话,我认为他们俩非常般配。至于故事的结局是,矛盾激化,方小姐去了姑母家,留下方鸿渐在一个凌乱的房间里默默伤神。

  要是让我给写个结局的话,方鸿渐睡完一觉后,穿着一身整洁的衣服,取了一些钱,买点早餐,整理一下头发,呼吸着新鲜空气。去电报局谢绝了辛楣的好意。买了些水果,叫了一个人力车,去孙小姐的姑母家了。然后在姑母家吃了顿饭,说着自己不该不通知孙小姐就把工作辞掉了,以后要什么事都和他商量。孙小姐还在讨价还价说你打了我。鸿渐说,那不是打你,只是当时在气头上,只是推了一下。孙小姐不依不饶,最后,鸿渐说是他不好。姑母也自知以前不该太插手他们的事,这时就从中调停。饭后,他们又说了下鸿渐的工作事宜,鸿渐说不去重庆了,姑母表示替鸿渐介绍,鸿渐表示感激。然后,鸿渐就把孙小姐接回了家。

  孙小姐在离家后,也在希望鸿渐能服个软,来接她。经过一夜的思考,对以前将家事总是报告给姑母的事也感觉不妥。以后不能这样了,虽然和姑母关系好,可是毕竟是方家的太太了。前不久发现自己好像怀孕了,只希望鸿渐能早早来接他。孙小姐流着泪睡着了。第二天一早,李妈就急匆匆的叫醒俗孙小姐,说方先生来看你了。晓芙听后高兴的又哭了。

  读后感的作文 篇20

  如今许多人对人间的亲情,友情,爱情,还有自己的各种责任都渐渐的看淡了。但《骆驼》里记述了骆驼与骆驼,人与人,人与骆驼之间的亲情,友情,爱情故事,还有各自种种的责任令我们感动。

  《骆驼》是杨志军以雪域高原为背景的一部长篇小说。书中每位主人公的结尾都是在断崖下结束的:大柴旦为了使大驼队免受强盗的抢劫伤害,在断崖,亲手用枪打死了格尔穆最爱的乌图美仁,随后,大柴旦也随乌图美仁去了;格尔穆带着小柴旦寻到了断崖,嗅出了乌图美仁充满伤感的气团,察觉出乌图美仁已死,它又一次选择了追寻乌图美仁。两天后,库尔雷克和娜陵格勒骑着骆驼赶到断崖边,库尔雷特平静地对他深爱的娜陵格勒说:“你有察汗乌苏,好好活着吧。”库尔雷特说完就到断崖下,去看看他的俩个儿子,和他的骆驼了。娜陵格勒以泪洗面,用歌声告诉自己,爱情与生命的关头,她选择了爱情;不多久,一个禀性怯弱的骆驼客来到断崖处,他不断地说:“连骆驼都能,我就不能?我是人,不能不能錒!”他用事实证明,一个软弱怯懦的人,也会拥有以命相许的爱和勇敢,他就是克尔雷克的兄弟,娜陵格勒的丈夫......

  在《骆驼》中,我最爱的“人物”是两峰骆驼:美驼格尔穆和母驼乌图美仁。它们使我明白,不仅仅人类拥有爱、追求爱,动物也需要爱、追求爱,甚至,骆驼的爱散发出夺目的辉煌。它们的爱是最单纯的、是最坚定的,不像小说中库尔雷特和娜陵格勒的爱情那样脆弱。格尔穆与乌图美仁从小说一开始就失散,踏上“大驼运”之路后就一直在互相寻找,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它们的爱情是不停地追逐,活着就要爱着,就算死,也终于是死在了一起,永远也不会在失散了。

  在《骆驼》中,骆驼不再是受人驱使的低等生命,而是有血有肉,有情有意的“人”。一位母骆驼把奶喂给一只陌生的小骆驼,当小骆驼被埋进土里时,母骆驼以为它还会出来喝,就一直在等着,直到身体感染而死,多么有情义的骆驼啊!多么伟大的骆驼錒!翻开地图,仔细看看青海到柴达木,我找到了熟悉的那些名字:夏日哈、香日德、诺木洪、乌图美仁、格尔穆、大柴旦、小柴旦、库尔雷克、娜陵格勒、察汗乌苏。他们,因爱尝到了生命的价值,因爱活出了价值。我会永远记住这个美丽、凄恻的故事,为他们祝福,希望他们在天堂可以相遇,永远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

  《骆驼》让人思念那个时候人的亲情,友情,爱情,以及人和动物的亲情,友情。其实在生活中只要我们每个人付出一点点爱,就会让人间多一片真情,多一重温暖,多一份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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