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与书的故事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1
“皎皎空中两月挂”古人创造“朋”这个字实在高明。想人生之中,有多少人有一个从小玩到老的朋友?即便有,也不能时时陪在身边。只有书,不论从小到大,不论你在人的低谷还是高潮,都能时时相陪。我想,一生中最好的朋友,唯有书。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想是受古人的影响,我与书有了不解之缘,在我心中,书是神圣的,读书是至圣的,最美的姿态。说来我与书有这样的一个故事。
因为爱看书,自然要多买书,所以我经常一有时间就去新华书店看书,寻找书带给我的一份千古绝唱,一份亘古永恒,一份雄伟悲壮,一份豪情壮志,一份过眼烟云,一份孤独愁惆。那天我又去了我心中的圣地。在浩瀚书海中,我犹如一个饥饿许久的人,疯狂得享受书的甘霖,如饥似渴,沉醉于书香之中。突然,我被一本书吸引了,我带着发现新大陆的喜悦,迅速跑上前去,这是我梦寐以求的书!兴奋过后,我冷静下来,明白自已的零花钱根本不够,那本书太贵了,要90元。我依依不舍地看着那本书,暗暗捏紧拳头,心想:我一定要凑够钱买到这本书。接下来的两个月,我仿佛变了个人似的。为了尽快凑够钱,我在家里承包了许多家务活:洗碗、拖地、洗衣服、整理房间……不仅如此,我答应了妈妈吃我最讨厌的胡萝卜,答应了她改一些坏习惯,答应了她……做出了无数牺牲后,我终于得到了90元钱。捏着这90元钱,我兴奋极了,两个月来的委屈全不见了,我兴冲冲地、恨不得搭火箭去新华书店。只是,一切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那本书是出版社最后一次印刷,已经卖完了,没有货再进。每想到这件事,我不禁遗憾至极。
我在书中知道了陈子昂“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泪下”的悲伤;了解了李清照“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愤恨、讽刺;明白了曹操“壮士暮年,壮心不已”的心有余而不足;懂得了毛泽东“数千古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豪壮;知晓了杜甫“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的爱国深情;学到了李白“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去还复来”的洒脱……在书的世界里,我的灵魂被不断锤炼,用诗情画意写意“人生得意须尽欢”。
我在书中懂得了“孔融让梨”的谦让,知道了“管鲍之交”的友谊,了解了孔子不耻下问的精神,明白了“宰相肚里能撑船”的大度,知晓“滴水穿石”的坚持。学到了“公仪休拒礼”的清廉……在书的海洋里,我灵魂被不断升华,唱响高尚人生的篇章。
书与我,亦如朋与我。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2
时光荏苒,斗转星移,曾几何时,图书馆已成为了我心灵的圣殿、思想的驿站。在那里,我感到了大自然淳朴的气息与野味。
山涧的清泉丁丁咚咚,林间的绿色令人心醉,天边的晚霞轻盈缥缈,枝头的花朵芬芳四溢。当我畅游于那美妙的文章中时,感到,它们一样的清澈,一样的灵活,一样的沁人心脾!没有杂质,只有那种平凡的而又纯洁的如泉的清新。在凡世里生活,被海潮袭卷着,难免会落一心沙尘,而那一缕缕、一滴滴清泉汩汩流过我的心房时,给我留下的是一颗水晶般灿烂的心。
书如山里一泻千里的瀑布,每一字,每一句,每一行都充满着灵气,富含着激情,万马奔腾,气势雄壮。就在我心灰意冷或消极疲惫的时候,有那么一脉天与地的精气冲击我的灵魂,仿佛为生命洒满了阳光。那种“惟我独尊”的狂傲,那份“天地同在”的气魄油然而生。就像瀑布一样,在凹凸的利石上击碎自己,换个晶莹满天。
“呼——”你听到风声了吗?风吹着浮萍四处漂泊。读书,就有如感受浮萍的轻松和随意。不妨轻轻卸下肩上的重担,心上的绳索,追随的肩膀,去书中寻找属于自己的浮萍心境。
多读书,品位的不仅仅是清新、热烈和浪漫,更有一份哲理。就如同坐落着的山,是永恒的哲理。读书,如同爬山,“登的愈高,望的愈远。”当书里的理性,擦亮了眸子,便有“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迈,目光就会穿越世俗的尘埃上升为一种高度、一种品位、一种洒脱、一种超俗。当执笔时,那种最远古、最单纯、最接近自然的思想会不断涌出,没有尘嚣的嘈杂!
图书馆以它那独有的魅力启发着我、熏陶着我、感悟着我,载我扬帆起航,带我搏击风浪,领我经历风雨,指引我翱翔在书的殿堂中,伴随我萌发、成长!
大自然中,这边风景独好!
文章开头简而得当,十分自然的道出了“我”与图书馆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为下文写“我”与书的故事埋下伏笔。而结尾恰到好处地点明中心“在书中“我”感到了大自然淳朴的气息与野味,首尾呼应。文中语言朴实而意味深刻,耐人寻味。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3
上小学以前,我从来没有认真地看完一本书,因此我的知识面很窄,别人问我问题时,我只好通过想像来回答。上小学时,老师推荐了一些书,如《爱的教育》、《成语故事》、《伊索寓言》······让我们每天看书并且登记在“小书迷”上,即使是这样我对看书也是没什么兴趣。三年级时,老师又推荐了几本小说给我们看,我从中挑选了一本名叫《跑猪噜噜》的,我马上翻开书认认真真地看。里面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和她的爸爸、妈妈和哥哥姐姐一起去远足,获得了一头跑猪,在回家的路上他们轮流扛猪,回到家,他们已经累得筋疲力尽了。小女孩给小猪取了一个名字叫噜噜,噜噜很调皮,把家里的一些东西都弄坏了。 读到这里,我非常羡慕这个小女孩,她的爸爸、妈妈同意让她在家里养一头小猪。我非常想养一只小狗,可是爸爸妈妈始终反对,我只好在睡觉时做一个养狗的梦。噜噜到处乱拱东西,小女孩的爸爸实在没办法,只好把噜噜寄给一个农民养,那个农民一直以为这是一头肉猪,可是有一天他看到噜噜和一只狗赛跑,噜噜跑得比狗还快,农民非常惊讶,原来噜噜是一头跑猪。哇!我也大吃一惊,我小时候也看过一场跑猪比赛,非常的激烈有趣,让我难忘。我迫不及待地往下看。
后来,农民去世了,小女孩就把噜噜带回家。没过多久,他们就带着噜噜去参加足球赛,在足球赛中,噜噜那种永不言弃的精神使它成为吉祥物;在一次跑猪比赛中,噜噜在一开始落后的不利情况下,奋起直追后来居上,获得了金奖。噜噜没有被困难吓倒,太了不起了!我一直以为猪是一种又懒又笨的动物,没想到它是那么的勇敢聪明,有许多值得我学习的品质。噜噜慢慢长大了,娶了老婆;过了几年,它们生了一大窝很可爱的小跑猪。看到这里,我真为噜噜感到高兴,它终于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哎,真想让小女孩送一只小跑猪给我。
看完这本书,我心里甜甜的,要是我也有这样的一头跑猪,那该多好啊!没想到看书也这样的快乐,这样的有趣。从此我就爱上了看书,你呢?赶快加入吧,书里的故事可精彩了!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4
智慧与文明的结晶,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博览群书能使人智增百倍,生活中如果缺少了书,就会变得枯燥乏味。因此,读书是必不可少的。
我六岁那年,刚学会拼音。一天,妈妈带我去图书馆,我无意中看了一本有拼音的故事书,看起来很方便。我耐心的看完了一个小故事,我竟然留了两颗晶莹的泪珠地在书上,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那么激动。从此,书就像磁铁般地吸引着我,如果一个星期之内没有看到一本书,我的心就不得安宁。于是,每个周末做完老师布置的作业,我就撒娇地拉着妈妈的手说:“妈妈,我要去书店。”这时,妈妈总是不厌其烦地说:“你还小,不会看书。”我有点生气,说:“书上有拼音!让我去嘛!”如果妈妈还不带我去,我就等她坐沙发时,爬上沙发,趁机坐在她的肩上,对着她的耳朵大声说“我要去看书!”“我要去看书!”一直吵到她心烦气躁,吵到她说:“我的小祖宗,快下来吧!我马上带你去!”这时,我才心满意足地下来。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又学会了字词。渐渐地,我我可以读懂《红楼梦》、《西游记》这些内容丰富的中外名著了。看完一本书,我会在脑子里久久回响着书中的精彩片段;我还会在书中摘抄好词佳句,等写作文是派上用场。可是图书馆的工作人员不给抄,怎么办呢?我就等管理人员走了后,迅速地拿出本子和笔,一直抄,哪管字写得好不好,自己看得懂就行。管理员来了就赶紧把东西收起来,装模坐样地看书,有是管理员来无影去无踪,吓得我魂不附体,不能及时收起本子和笔,被管理员紧盯了好久。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作文书。我看得如痴如醉,还想看下去,但那时已经是晚上9点了,妈妈催我睡觉,我都没听到,还沉浸在书中。妈妈有叫了我几声,我还没理她。妈妈发火了,脸非常红,而且我似乎看到了她身边的熊熊怒火,我害怕极了,只好依依不舍地挪开一步,同时也拿了本书回房。我装模作样睡着了,等妈妈关了门后,我就马上开小灯,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结果第二天老是打哈嚏。
一本好书就是一座宝藏,一篇好文章就是一盏明亮的灯,她给我知识,教我做人,使我能够健康成长。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
高尔基说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能使我们打开知识的宝库,获取更多的知识。古往今来,所有的名人都爱读书,也不会有哪个不爱读书的人不会有所作为呢?
我也是一个小书虫,所以在暑假这美好的时光里,我沉静在书的海洋了不能自拔,而我看得最多的书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这里包含了各种各样的动物,而且沈石溪是以人的角度来写的,他还出版了《第七条猎狗》、《野猪囚犯》、《宝牙母象》、《鸟奴》、《当保姆的蟒蛇》、《再被狐狸骗一次》等等书籍,是我一看上就如醉如痴,问我最喜欢看的就是《狼王梦》了这里面讲了母狼紫岚的悲惨命运。
在我们眼中的狼是凶恶、残暴、狡猾、毫无人性的,但母狼紫岚她却不一样,他曾和公狼黑桑快乐幸福的生活着。还计划夺取王位,可命运总是捉弄人,黑桑竟死于野猪嘴下,此时的紫岚刚生下了四只狼崽,其中一只是女的。一直公狼崽他只好把夺取王位的希望留给了剩下三只狼崽。时间慢慢的过去了,悲剧又发生了,她最精心培养的黑仔在草原上玩耍却被金雕抓走,之后培养的蓝魂儿丧命于猎人的陷阱,只剩下了懦弱的双毛,和女狼媚媚。紫岚又双毛对软硬皆施,想尽一切办法来激发出狼的本性,鼓励他打败狼王。但因为双毛从小就有的自卑心又出现了,被狼王打败,葬于群狼之口。到了最后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费尽千辛万苦找了一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最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之前咬死黑仔的金雕一起坠入悬崖。
每读到这我的眼睛总会有泪珠在一旁盘旋还更书有一个人故事呢!那天我的弟弟在看书,妈妈叫我去叫他出来吃饭,我气势汹汹的走进房间说:怎们还不去吃饭还在这玩!结果他走后,我发现他是在看书心想“看一会没事的,万一不好看呢。马上就走。”结果时间慢慢流逝。一看就已经过了半个小时!等我走过去的时候,已经是剩饭剩菜了。哎!真的是“鸟为食亡,人为书死”啊!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
我是一个挺喜欢看书的人,并且在生活中有很多时候,那一本本书就像一个随时跟在我身边的一个可爱的小家伙,随时能够给我知识上的所有的补充服务。但由于我经常书不离身,中午的午睡实质上也不过只是换一个地方看书罢了。我就是不顾视力在遮光的窗帘后面借着边缘的一点点光亮来看书,从小学二年级就养成的“好习惯”,终于在四年级导致了我近视的惨案。所以,爸爸很反对我看书这件事,我却十分的坚持。为了能看上自己喜欢的书,我就得跟爸爸打响一场“看书战”,主要是分两个“战略计划”,来一步一步的走向“胜利与成功”。
第一步:“中午的暗度陈仓”:因为中午父亲和我都要求一定要睡午觉,父亲当然打起呼噜来睡觉,我就小心翼翼的、偷偷的拿书出来看,只借着一点点透进来的阳光来辨字,即使辛苦极了,也敌不过看书的极大乐趣啊!但有一次的情况极其惊险,老爸有一次睡觉时可能是不太踏实吧,似乎听见了翻书的摩擦声,就怀疑的快步走过来看,我在电光火石之间就把书塞进枕头下面,假装熟睡,他也有低头来看,还自言自语的问:“真睡假睡啊?”我被爸爸犀利的目光狠狠地“剐”了八分钟。等老爸出门了,心爱的书已经皱的不成样子,而且我现在已经到午托了,看不了书,所以第一步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在我看来,如果没有特殊因素,那我还是完成任务的。
第二步:“上厕所时的瞒天过海”:一天下来,人总得上厕所吧?而且在晚饭大吃一顿后总得上大的,这就成了看书的绝佳机会:于是我在晚饭后,先假装很认真的在散步,然后偷偷的在来回走途中爸爸看不见的地方带上事先准备好的一本又宽又薄的杂志,塞进衣服里,最后直奔厕所,大喊一声“我先上厕所”之后,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因为这些杂志里面都是一个个小故事,看起来时间就可以任意控制。但有一个缺陷:因为蹲厕所的时间越来越长,老爸也一定会怀疑。估计这一个方法也不保险。
为了看书,我可是做了处心积虑的准备。所以,这一场“看书战”也一定会有“二战”。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
“啪”的一声,爸爸关门出去后,我急忙从床底下抽出一本书,一页、两页… …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我很快乐,但我还是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因为如果被爸爸、妈妈看到了话,轻则“竹笋炒肉丝”,重则一本书就粉身碎骨了。唉,我真是个“乌鸦嘴”。刚一想完,老爸就推门而入。没办法,我只好提前结束“游书之旅”。把书往床底下一推,继续写作业。爸爸看了看,点点头,看上去挺满意的,然后就出去了。
后来,吃晚饭的时候我们一家人边吃边聊天,爸爸很随意把话题引到了看课外书的这个问题上,我心里咯噔一下,偷偷看了下爸爸的眼神,他正好也在看着我,我心虚的把目光闪开,爸爸说:爱看书是好事,是一种很好的习惯,对以后的学习会有很大帮助,所以我们也很愿意给你买书……,但是看课外书也要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说完意味深长的看着我,我轻轻的点点头。
其实,家里人都知道我偷偷看书这个习惯,也都一直帮助我在改正这个不好的习惯,在一次我过生日那天,爸爸妈妈送给我了一本书做为生日礼物,是一本关于棉花糖故事的书——《孩子,先别急着吃棉花糖》了。这个故事是讲一个小学生珍妮弗从父亲乔纳森给自己讲的一个又一个包括斯坦福大学棉花糖实验的小故事中,有了很大的改变。她不再遇事抱怨,变得更自信,更快乐,更会管理自己。无形中养成了受益一生的好习惯。
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告诉我习惯是伴随一生的朋友,你一定要选择那些好习惯来做你的朋友。故事中的棉花糖,代表我们正在面临和将要面临的无数机会和诱惑。我们需要做的是,非常小心谨慎的选择,选择那些能够帮助我们成长的机会,而放弃会把我们引入那些歧途的机会。有些机会在当下看起来很灿烂,但有可能会因为经不起时间的打磨而光芒骤减;有些机会在当下看起来或许会像鹅卵石一样平凡,但日后却能成为璀璨的宝石。
而且,等我们长大后,并不是做什么事情都能够一帆风顺,并不是变成了大人就会懂得如何面对种种诱惑,并不是能自然而然地成为一个朝着自己方向,自己目标一步一步迈进的人。其实等我们长成大人后,在面对种种诱惑时,还是会举棋不定的。
通过这本书,我从里面领悟出了许多道理:做事,要学会管理自己,不能总是偷偷摸摸的看课外书,当然,丰富自己的阅读量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必须时在完成课内、课外功课的情况下合理安排时间进行课外阅读。只有合理的安排时间,提高学习效率,才能有光明正大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8
我的房间有两张床,一张是我的,另一张是我的朋友“阿书”的。我的书朋友们睡在一个大书柜里。每一本书都有他们自己的地方,当然不同的书也有不同的性格知识,每到我需要他们时,他们总会十分开心地告诉我他们肚子里的知识。
我有一个坏习惯,就是上厕所总爱看书,有一次我上厕所为了能看书,“阿书’冒着生命危险躲在我的衣服里,怕“阿书’半路会掉下来必须用手夹着书,这样走起路来十分艰难,谁知道我的运气太差了,眼看就要离门一脚,“谁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妈妈从背后一吼“陈佳慧。”只听见“阿书”惨叫一声坠落地板,头上撞出了个“大包”,我十分怜惜地捡起“阿书”,拍拍他身上的`的灰尘,妈妈发怒了:“谁叫你上厕所看书的,老毛病有犯了是不是”?随即我和妈妈唇枪舌战大战三百回合,最终我敌不过妈妈的厉舌败下阵来,眼睁睁地看着妈妈得意地把“阿书”四分五裂,我叹了一口气,把“阿书”的残骸拾了起来,为他找到了一个安息地——垃圾桶。
做人就要像灰太狼一样要有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经过这次教训,我总结经验决定卷土从来。我把“阿书”藏在卫生间的装卫生纸的篓子里,每次想“阿书”了,就若无其事地走进厕所,这一次居然成功了。妈妈没有发现,我安安静静地享受了我与的“阿书”的两人时光,那是多么平静和谐啊!没有作业的烦恼,没有外界的干扰,就我和“阿书”。在享受完十几分钟时间的美好时光后,我依依不舍地合上书把他放回原处。至此,我上厕所的时间越来越多,从一天一次到一天两次甚至有时一天三四次,我猜妈妈可能是发现了什么,在我上厕所时才会从门缝里偷窥。终于我的计谋还是被妈妈发现了,当妈妈再次要对“阿书”痛下杀手时,我开始用我的三寸不烂之舌向妈妈述说“阿书”的总总好处,并向妈妈保证我再也不上厕所看书了,这才让“阿书”免于一死,我摸着“阿书”被捏肿的“脸”,心有不甘地把他放回了书柜。
书不仅是我的好朋友还是我的好伙伴,小学时每个月都会有一次三分钟演讲,每次我都是介绍我的书朋友。我想起小学时刚刚开始站在讲台上腿发软,不敢开口,到现在我能够落落大方地站在讲台上,滔滔不绝地演讲,这都要感谢我的好朋友“阿书”。
我和“阿书”的故事还很长,毕竟路还很长,我和“阿书”的故事也永远也不会落幕。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9
“呼哧……”伸手在额头上抹了一把并不存在的汗,“终于把所有书拿出来了”。盯着眼前一堆堆的书叹了口气,按照时间顺序把书排列出来。
过了许久,排好次序便趴坐在书的旁边,视线将书扫视了几遍,那里有着我曾经最爱看的书,“站”在最后一个的是昨天才买,还没看呢。抚摸这一本本书,轻轻地,仿佛是易碎的瓷娃娃,它们不单纯是本书,也是我成长的足迹、成长的见证,更是我曾经的“朋友”、以往的回忆。
手停在了一本书皮全黑的书,这本书是我第一次在网上买的书,也是第一次出了差错的书,思路似乎回到了买书的那一天,浏览数的时候一眼就相中了这本书,想都没想,直接购买,而后一直十分兴奋,直到两天后书到了,我兴奋地把这本书的外包装撕掉,当外包装完全脱落后,我嘴角抽搐着看着这本长宽与《新华字典》一样,厚度快赶上字典的书,一阵寒战,不过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正文前2页后,我就彻底囧了—完全看不懂。后来听姐姐说这本书至少要到大学才能看懂,随即我郁闷了。
嘴角勾起一丝弧度,手接着在书上移动,这次没动多久就停下了,伸手将这本“特殊”的书抽出了,在这本书的封面,一只闪闪发亮的漂亮大眼睛占据了半个封面,眼睛里有着一个模糊的景象,这本书是唯一一本与其他书不同的书。因为它是一本悬疑小说,其他小说、书籍无非是童话、议论、自传、励志、诗歌、诗集等类,它是“独一无二”的,想当初为了买它,我足足和父亲争论了半个多小时,他是反对我看这种书的,所以我以多种角度列出多种理由,父亲终于妥协了。我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不为别的,只因为它是“唯一”,虽不是悬疑小说中写得最好的,但我心里却给它冠上了“最好”的头衔,或许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最后将目光停留在第一本书上,封面是一个黄色的鸭子,有两本,笑着翻开这本“书”,仿佛自己回到了十年前,自己捧着书傻傻的笑,那是第一本书--《安徒生童话》,一个个对我现在来说是比较幼稚的童话,但对当时对我来讲,可是一个个特别精彩的故事。
印象中,我经常抱着它出现在母亲面前,一看见母亲休息了,就小跑到她身边叫她讲故事给我听,我趴在一旁,喝着牛奶,边听故事,那时真是特别幸福呢。
“书还没整好!”随着这一吼声,我从怀念中清醒过来,拍了拍脑袋,才发觉事还没干完。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10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通神……”每当我翻开一本书时,当书中一股熟悉的气息扑鼻而来时,我都会想起那时我与书为侣,与书密切不分的生活。
记得最早读书时是在幼儿园,那时我们只读一些文字较少,插画较多的幼儿书。真正接触到文字书时是在幼儿园毕业时,我的第一本文字书《小兔彼得和他的朋友们》承载了我对书最初的认识和喜爱。这本书是毕业时幼儿园同学送给我的。翻开这本书,一大段一大段的文字印入眼帘,当时的我对这么多的文字有些厌烦,可是读着读着却发现书海中畅游是那么的愉快!而且比读图画书要有趣得多!
开始上小学,我的阅读量大大增加,学会了查字典,也养成了不懂就问的习惯。在上小学中低年级读得令我印象最深的两书:《夏洛的网》和曹文轩的《青铜葵花》,两者各有各的特点,《夏洛的网》作者是E.B.怀特,作者把自己对友谊真谛的体会充分地融入到这本书中。记得读到夏洛为朋友命运而牺牲自己的段落“……在来过集市的数以万计的人中没有一个人知道,一只灰蜘蛛曾经起过最重要的作用,在它死的时候,没有任何一个人陪在它身边……”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忍不住热泪盈眶。文章真挚的、如亲人般的友情深深地打动了我。我相信,这就是书的特点,书的奇妙之处,它总能在你的心灵找不到归宿时给予你一个最温暖的归宿,也能使你丰富自己的心灵,这可是任何一个人都做不到的。
我与书的故事远不只这些。进入小学高年级时,我开始阅读更深一层的文章,如《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平凡的世界》、《简爱》、《红与黑》、《瓦尔登湖》等。而读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海伦。凯勒对生活深切的感悟:“有时我想,要是人们把活着的每一天看作是生命中的最后一天该有多好啊!”这时,我仿佛进入了作者心灵的深处,我发现读书不仅可以欣赏,观摩其它作品,书,更是人与人心灵之间的桥梁,通过这座桥梁,你可以进入他人的心中,与作者“聊天”。这使我们的生活不再寂寞,而变得丰富多彩起来。
书是一架时光穿梭机,带我们穿越人类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闻名;书是一艘神奇的飞船,带我们认识丰富多彩的大千世界;书还是尘世中的一盏明灯,照亮人类前行时的道路;书更是一座通向光明的阶梯,为人类建起知识的道路。
书,是我一生的最好伴侣。让我们都成为爱阅读的人,让这个世界多一种交流,多一份光彩!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11
爱,就像一朵绽放的茉莉花。它倾吐的是浓郁的芳香,纯洁而清新,它虽然没有蝴蝶花的绚丽,玫瑰的娇艳,秋菊的坚强,兰花的高雅,但它却有它本身独特的芳香,冰清玉洁。同学之爱;父母之爱;老师之爱……爱的茉莉开遍了整个世界,爱的花香令人沁人心脾!
《生命流泪的样子》里的主角盛欣怡,她是一个性格软弱,心底善良的小女孩。以前,她有一个幸福而美满的家庭。然而,天有不测之风云,盛欣怡的妈妈得了不治之症,这一场飞来的横祸,使十二岁的盛欣怡体会到了命的残酷,爱的深刻含义。她明白母爱和父爱是无私的,她懂得了爱是生命的绽放。在她妈妈生病的时候,她二十四小时照顾这妈妈,妈妈一叫:“欣怡”盛欣怡就来到了她妈妈身边听命令。就在这每次的呼唤中,盛欣怡体会到了生命的残酷……读到了这里,我很佩服盛欣怡,因为她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使妈妈在危机关头的时候帮助了妈妈,让妈妈以为自己还有第二次生命。
有一次,盛欣怡正在学校的教室里面上课,突然,盛欣怡的班主任老师来到了教室叫盛欣怡收拾好书包她走,来到了教室外面,看见她的姑妈和姑丈在外面等着。来到了姑妈的面前,姑妈对欣怡说:“欣怡呀,你妈妈刚才去世了。”欣怡一听到了自己的妈妈“已经去世了”这一句话,马上说:“不可能的,我妈妈昨天还是很有精神的这么会去世了,一定是你们在开玩笑,快告诉我真实的情况。”盛欣怡一边说一边流眼泪。最后,她还是和姑妈一起去看她妈妈最后一面。就在这个时候,盛欣怡已经成长了,在悲痛中成长。她明白,妈妈的心愿,在苦难中成长才是真正的成长。盛欣怡在妈妈去世后变得坚强,她要让妈妈在天堂看见她成长的快乐。
妈妈对我们的爱是无微不至的。安慰是爱、微笑是爱、鼓励是爱、连批评也是爱。可是在家里,我时常惹妈妈生气,当我读了《生命流泪的样子》这一本书后,我觉得妈妈批评我们,也是为我们好,因为妈妈不想我们学坏和学一些不该学的东西,所以才批评我们,所以,从现在开始,我决定以后也不惹妈妈生气了,要对妈妈好一点,因为人们都说:“父爱如山,母爱如云。”没有了父母,那就没有我们。我们是父母的希望。我们的成长的每一个脚印都饱含着父母的殷切期望。
生命是一条小溪,来自雪山或地下涌泉,蜿蜒流淌于崇山峻岭、草原峡谷之中,欢叫着、跳跃着奔向蔚蓝色的大海;生命只有一次,失去了,将在也不能回来了,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珍惜身边的爱,有生命才有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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