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喜欢的明星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1
加菲猫长得肥头大耳,是一只非常逗人笑的猫。它的一双圆溜溜的眼睛下面,长着一只大大的嘴巴。加菲猫全身的毛金黄金黄的,上面有着一条条褐色的条纹,就像穿了一件华贵的大衣。它的四条腿短短的、胖胖的,在地上飞快跑的时候,像一只金黄的球在滚动一样,十分有趣。
刚开始,我对加菲猫的印象可差啦。它是一只十分自私、懒惰、贪吃的大肥猫。它不但喜欢捉弄朋友们,而且还和主人开玩笑。当主人领回只无家可归的小狗时,它不仅不同情小狗,还怕小狗抢了主人对它的爱,非常过分地把小狗赶出了家。
朋友们都鄙视它,它也醒悟过来了,大胆地承认了错误,积极地去寻找小狗。在找小狗的过程中,它历经了千辛万苦,差一点丢了性命,最终找回了小狗。
加菲猫勇于承认错误,又积极改正错误的行为,让我既喜欢又要向它学习。我觉得只有热心待人,乐于助人,才能交到更多的朋友。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2
我喜欢的奥运明星,她有着标准的瓜子脸,水灵灵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和樱桃似的小嘴,她在2008年北京第二十九届奥运会上荣获女子跳水3米板单人冠军、双人冠军。你知道她是谁了吧,对了,她就是被称为“跳水皇后”的郭晶晶。
郭晶晶的技术特点是起跳有力、动作难度大,但跳水时却体态轻盈优美,下水时水花十分小,因此,她深受业内外人士的喜爱,并多次获得世界级跳水金牌。我喜欢她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她跳水动作轻如飞燕,而且她还拥有多种优秀的品质。
一次跳水比赛中,她跳水的动作有一点小错误,可是评委们没有看出,仍然打了高分,得了第一名,可是郭晶晶在闪闪发光的金牌面前仍然没有丢失尊严,诚实地推辞了第一名这个荣誉。
还有一次,记者在采访曾和郭晶晶一起跳水的田亮时,问:“你认为郭晶晶哪一些品质让你喜欢?”田亮答:“当然是谦让,有一次在训练时我把浴巾忘在箱子里了,她不顾全身湿漉漉的,就把浴巾借给了我,她这种谦让的品质让我感到敬佩。”
郭晶晶是全国人民的骄傲,也是我喜欢的奥运明星,我真想长大后能成为一名像郭晶晶一样有着优秀品质的运动健将。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3
我在电视里欣赏过许多卡通明星,有“唐老鸭”、“米老鼠”、“哆啦A梦”。但我最喜欢的卡通明星就是小丑鱼尼莫。
小丑鱼尼莫长得小巧玲珑。身子胖胖的,但它游动的速度非常快。宝石般的眼睛,像在好奇地看着这个世界。它那像扇贝的鱼腮长在头顶的下面,可以在水中自由地呼吸。而尖尖的鱼鳍却是长在头顶的上面。身子上的鱼鳞闪闪发亮,颜色是黄黑相间的,非常鲜艳。短短的尾巴作用可大了,能够帮它控制快和慢的速度,在水中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
小丑鱼尼莫不仅外形惹人喜爱,而且它有着机智、勇敢的精神。当它的一群伙伴要被鲨鱼吃掉时,它灵机一动,挺身而出,凶狠地看着鲨鱼,用它那飞一般的速度把鲨鱼引开,引到石洞门前,它穿过石洞,鲨鱼也跟着一起进了石洞,没想到身子被石洞给卡住了。小伙伴们得救了,把尼莫抱在手里,嘴里不停地喊:“呀!尼莫把我们救了,尼莫是一个小英雄。”
瞧!这就是我们机智、勇敢的小英雄——小丑鱼尼莫。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4
中国的娱乐圈从不缺乏明星,缺的是正能量的明星。
明星和演员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演员涉及的内容很广泛,如电影、电视剧、京剧、戏曲演员等,他们是以演戏为主;明星可以是一夜之间就火起来的人,被更多的人所熟知。演员不一定就是明星。我喜欢的明星都是带有正能量的明星,能给人带来温暖的明星,如郭麒麟和迪丽热巴。
两个人都是九零后,年纪不大,但我很喜欢他们身上那股教养。首先说说郭麒麟吧!他的父亲是郭德纲,德云社的创始人之一,小时候他对郭麒麟的教育很严格,处处要求他要懂礼貌,为的就是将来出到社会上不用遭受别人的冷眼相待,与其让别的人说三道四,还不如自己在家里面就教育好他,为的是以后他能少吃点社会的苦,郭德纲可谓是用心良苦啊!郭麒麟今日的成就离不开郭德纲的教育,懂礼貌,情商高、谦卑……他就是郭德纲最好的作品,大林也深受观众的喜爱,靠的不是他父亲的影响力,而是自己的努力获得的。
其次是迪丽热巴,人美,心善,新疆来的一个小姑娘,也遭受过网络暴力,但她依然活得很潇洒,不受影响,因为她知道,无中生有的事情有很多,自己没做过的为何要承认。出道这么多年,一直用实力说话,拍摄第一部电视剧的时候,遭受了很多的困难,但她一点苦也不说,硬生生的自己扛,作为家里面的独生子女,她的父母也很担心和关爱她,虽不能经常陪伴在他们身边,但她总能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去面对生活。她一个人在外边租房住,也可想而知内心的孤独无人可说。都是喜欢报喜报忧的那种。
真正能赢得观众喜欢的不是他们的颜值,而是他们精彩的表演,让观众记住了他们。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5
奥运会的运动员很多很多,就拿我们中国来讲51枚金牌得主的运动员我都喜欢。因为是他们为国家争了光,是他们使国际友人对我们刮目相看。其中我尤其最喜欢跳水名将郭晶晶。
郭晶晶从五岁开始学跳水,12岁就进入国家队,15岁那年就首次参加了奥运会,至今已有20年跳水经验。是中国女子跳水队名符其实的“当家花旦”。这种坚持20年的毅力让我深深地敬佩。
你是一个不认输的人,你经常说:输了不要紧,回去继续练下次再来比。因此你虽然不是一帆风顺,甚至也有失手的时候。但你从来就没有丧失信心,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
你的技术特点是起跳有力,动作协调性好,动作难度大。我最喜欢你的跳水姿势,那么干净利落。我更喜欢你的性格:面对一切,一笑而过。曾经在你的日记里有五个一笑而过,我深深地佩服你。
因为你有这种不屈不饶的精神终于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夺得了三米跳板单人和双人的二枚金牌。当五星红旗冉冉升起的时候,你的眼睛里充满了自信,激动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我知道这时幸福的泪水。
一晃四年匆匆而过。在自己家门口的奥运会上,你又一举包揽了女子三米跳板的所有金牌,怎不令人折服。我为你鼓掌,为你叫好。因为你是中国人的骄傲所以我爱你没商量。
郭晶晶我喜欢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6
我喜欢看动画片。阿童木、蜡笔小新、米奇……都是我的好朋友,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的喜羊羊。我房间到处都是喜羊羊:墙上贴着喜羊羊的画报,桌子上放着喜羊羊的毛绒玩具,连漱口的杯子上也都有喜羊羊。
喜羊羊的全身长满了洁白无瑕的绒毛。头又大又圆,头上还长着一对可爱的小尖角,一对耳朵像树叶般的挂在脑袋的两侧,细细长长的眉毛下长着一对宝石般的眼睛,鼻子小小的,就像一粒巧克力,嘴巴像一弯新月。身子又瘦又小,脖子上挂着一个小铃铛,身子上长着细细短短的胳膊和长长的腿,就像一个大头娃娃,可爱极了!
喜羊羊不但长得可爱,而且还很聪明。记得有一集,狼族为了评选出最厉害最有本事的狼,七大恶狼就开始抓羊了,灰太狼抓住了美羊羊,成为了狼族的英雄,为了这个,灰太狼把家里装修的漂漂亮亮。喜羊羊他们为了救美羊羊,扮成雕像,前入灰太狼的狼堡,灰太狼知道了,为了有更多的羊肉吃,搭了一个城堡,请七大恶狼过来参观,就在这个晚上,喜羊羊说:“灰太狼先生,你是让他们来参观,里面没有羊,谁都能做出这种事,你就把我们放在里面,而且不要用绳子捆,那样子不好看,最好用花藤捆。”红太狼:“好办法!”夜里,喜羊羊他们把花藤咬断了,跑回了羊村。第二天,七大恶狼发现,没有羊,气得火冒三丈,把灰太狼打飞了天。
喜羊羊又聪明,又勇敢。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7
我喜欢的明星很多,但我都喜欢的很明智,不像刘德华的那位粉丝那样,为了实现自己见刘德华一面的梦想而让父亲卖器官来实现,我觉得这是做人的可悲,更是追星的一种悲痛。我纯粹只是喜欢他们身上的某一点,也正是那一点深深的打动了我,值得我去深思。
我喜欢韩寒,第一次接触韩寒是通过他的小说《通稿2003》,特别喜欢他那冷幽默似的文笔,以及他那敢言敢写的直率性格。后来特意搜索了他在厦门大学的演讲视频,那公然的在众多观众面前抨击领导人物的勇气,让我倍感敬佩。但是,我想有时过于锋芒毕露未必是件好事,韩寒能有这个魄力站在浪尖之上,真实80年后的楷模。
我也喜欢洪战辉,他是一名普通的大以学生,但他感动了全中国。为了了解他详细的情况,我特意买了一本有关他的书籍,上门细致的讲述了洪战辉带着妹妹“小不点”上大学的全过程。通过洪战辉事迹的洗礼,我才发现没有什么困难时克服不了的,只要你肯用心。我们不能一味的抱怨生活,当我们觉得饭菜难以下咽时,别人或许只有一个黑馒头充饥。
我还喜欢郭敬明,会喜欢上郭敬明,全是因为他那份伤感的文字。他的文字常常能让我觉得有另外一个人和我产生了共鸣,仿佛把我的心看的很透彻。看他的小说,纸巾是必备品。至今记忆犹新的是看《悲伤逆流成河》时,我是多次放下书本泣不成声。那曲折的情节,那揪心的文字,那凄美的人物形象,无一不狠狠的抓住我的心。
每一个明星都有他自己的特色,都有值得我们喜欢的地方,刘德华的歌,张国荣的电影,莫言的小说,冯巩的幽默口才,说不定某天你自己也是一个明星呢!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8
我喜欢的明星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永远都数不完,有《美女密令》里的钟爱芳、王晶、秦朗,有《喜羊羊与灰太狼》里的美羊羊,还有《功夫梦》里的成龙……但我最喜欢的就是一个眼睛小小的,鼻子大大的人,他就是著名的电影功夫明星——成龙!
成龙虽然眼睛小,但总是给人笑眯眯的感觉,很亲切;他的鼻子虽然非常大,但我觉得他又帅又可爱。
成龙不仅长得非常可爱,还很会练功夫。不过在大家都知道的《成龙历险记》中,他就只是一个会一点功夫的小孩,到处闯荡。可是他非常受小朋友的喜欢,大家都羡慕他的一身好功夫。可谁都知道,好功夫不是一天练出来的。
我还觉得成龙是一个好心的人,他用自己演出的钱,到孤儿院、灾区……去捐钱、救人,我非常喜欢这个善良的大明星。
我是成龙的小粉丝,他永远是我心中的“大明星”!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9
在世界上,几乎所有人都会有自己喜欢的明星,比如说有人喜欢帅气又能歌善舞的鹿晗,也有人喜欢遇到困难从不言放弃的赵丽颖,还有人喜欢努力向上的王俊凯……
在别人心中,明星是指那些在网上名声很大的人。但是在我心中,我的奶奶就是我的明星。我的奶奶是一位农民,她有着162的身高,他的背不像其他老人一样弯着,而是永远挺得笔直,我问她为什么,她说背就像笔杆子,不能弯。她的这句话,使我肃然起敬。她的皮肤似乎是因为经常在田里劳作,所以被晒得黝黑黝黑的。她的手像枯树枝一样,瘦瘦的,但是上面长满了老茧。
在我的记忆里,我就是在这只枯瘦的手下长大的。小时候,我看到邻居家的桌子上有20块钱,于是我就偷偷的把钱偷了过来,那一天,我干什么事都偷偷摸摸的,直到傍晚,我打算拿钱出去买吃的。刚冲出家门,就被奶奶抓了个正着,我大气也不敢出,就站在她面前,手里紧紧攥着那20块钱。奶奶一低头,就瞅见了那攥在我手里的钱,于是奶奶问我:‘钱从哪里来的?’我紧张的说,是偷来的。奶奶二话不说,就把那枯树枝一样的手打在我头上,我的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奶奶后来摸着我的头说:‘孩子,小时偷银长大偷金啊!你可不能学坏啊!’我含泪用力的点点头。
还有一件事,之前奶奶在街上走,遇到村里几个小霸王,他们一向说话就不经过脑子。于是他们就说奶奶是个黑瘦老太婆之类的。我一气之下,就拉着奶奶走了。后来我让奶奶不要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奶奶就和我说:‘没事,身正不怕影子斜。让他们说去吧!’
这就是我的奶奶,一个受我尊敬的明星!我会永远做她最忠实的粉丝!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10
“我想,如果我从八岁开始坚持一件事情,那么到了十八岁,我是不是就有了十年的坚持,十八岁到二十八岁与八岁到十八岁,一样是十年,即使十年后我们没办法成功,我们也离梦想靠近了十年……”相信熟悉tfboys的人都知道,这是他们出道宣传片中的一段话,没错,我也是他们的粉丝。
一开始,我并不认识他们,因为我的一位好朋友也是他们的粉丝,我每次和她说话她都三句不离tfboys,有时候走在路上,一听到tfboys他们的歌,我在这个好朋友就会立马停下来,然后听得神魂颠倒,还一边唱一边用手比划着动作,歌曲不听完她是绝对不会走的,每次和她在一起遇到这种情况,我就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起来,因为实在是太尴尬了,她根本就没有看到路边的人全都对她看着,于是,我忍无可忍,决定上网看看这几位到底是何方神圣,不看不知道,一看,我就被他们深深的吸引了。
原来,他们也只是普通家庭的孩子,是通过练习生的方式出道的,其中,队长王俊凯的父亲还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他们实现梦想的道路并没有什么捷径,而是通过自己一滴一滴的汗水走成功的道路的,才十几岁的孩子,就看要开始面对社会,面对着娱乐圈的各种舆论,各种挑战,各种黑粉的攻击,每当他们看到那些对他们不好的评价时他们就会特别的沮丧,开始彷徨、迷茫,但是他们都没有放弃,而是一次次的鼓励自己,锻炼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从而证明自己。
我喜欢的明星不需要什么帅气好看的外表,富有的家庭,我只喜欢用实力说话的。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11
我心中的明星就是我的妈妈了,它的个头中等,头发短短的,雪白的皮肤,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梁,小小的嘴巴,尖尖的下巴,可漂亮了。
记得有一次,我去上学,忽然,天空中下起了倾盆大雨,妈妈冒着大雨从家里带来了雨衣,来到学校的时候,妈妈的脸上全是雨水,头发、衣服全都冲湿了,冻得直发抖,看到我没被冲妈妈这才安下了心。
还有一次,我和妈妈在商场买东西,走着走着,我发现了一张纸币,我开心极了,说:"妈妈你看,我捡到了五元钱,真是太幸运了。"妈妈看到了,说:"这是人家的钱,赶紧还回去!"我说:"只是五元钱,又不是一百,不用还吧!"妈妈说:"多少钱也不是咱们的钱,所以这钱咱不能拿走,把它放到服务中心,自然会有人去拿的。"我听了说:"哦,我这就还回去。"我还了回去,不一会儿,就有人来拿了,妈妈这才放心。
妈妈高尚的品格在我心中生辉,这就是我心中的明星,她是我心中最闪亮的"星"。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12
音乐是什么?音乐是人们抒发感情、表现感情、寄托感情的艺术,不论是唱、奏或听,都内涵着关联人们千丝万缕情感的因素。
音乐是无国界的,无论你是哪个国家的人,说着怎样的语言,听见好的音乐,都会明白作者的心思。
所以,我喜欢音乐。每次心情不好的时候,听听音乐,心情就可以慢慢平静下来。 我不是一个追星族,但是对某些明星,还是会有那么几个可以打动我,例如,刘翔,成龙,张杰等,但对于张杰,我还是比较偏爱的,虽然不能像其他粉丝一样天天追着他跑,但是,还是会比较常关注他。
张杰,生于成都,长于成都,骨子里有着四川人的乐观豁达与坚强隐忍。他是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旅游与艺术设计系的一个和艺术专业相去甚远的非科班生,最终却成长为内地歌坛一位不可多得的实力兼偶像的歌手。
对于张杰来说,梦想真正的启航,应该是在2004年上海的“莱卡我型我秀”。历经层层严格选拔,最终凭借着和苟伟合作的原创歌曲《北斗星的爱》。初出茅庐的张杰一举获得了年度总冠军。然而人生总是在不经意处悄然转弯。型秀夺冠,百万合约,之后摘揽新人金奖,连续发行《第一张》《再爱我一回》两张专辑,看似风光畅顺的路有一天却戛然而止,公司高层变动,人事浮沉终于还是牵连到张杰:没有通告,没有舞台,没有唱歌的机会。其实这样的事情,很多艺人都会经历,或者蛰伏以待,或者泯然众人。 张杰却选择了一条只有张杰可以走的路——卸掉曾经的荣耀,参加2007年“快乐男声”比赛。中间经历了可以想见的非议与波折,个中曲直,时间已经给出最好的证词。而我们看到的结果,就是凤凰浴火,涅盘重生。
我喜欢张杰,并不仅因为他是个成功的艺人,更是因为他是我们80后靠着着自己的勤奋与努力一步一步走到今天成功之路的一位典型的艺人例子。
出名前的张杰也和我们一样,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但他对于自己的歌唱生活从来没有放弃过,即使是在被公司忽视的阶段,成名后的张杰对于慈善活动也没有停止过,频繁的为穷困的人送去温暖,还被评为中国扶贫基金会“全民公益爱心个人”。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13
像星星一样发光的伟人,在人生中都经历过无数次穷困,在冷嘲热讽中逐渐闪耀生命,捕捉梦想的痕迹。我心中的偶像不怕苦难,忍受着无数的毁灭,依然是夜晚耀眼的星星。
我的偶像是今天广为人知的歌手周杰伦。在求学阶段,他被老师们误解为有学习障碍的学生。然而,他也以对音乐的热情偏离了自己的人生道路。虽然不是纯粹的,但他仍然鼓起勇气,以坚韧不拔和无悔的奉献成为歌谣界最有影响力的人。
在他一生的经历中,我发现他对目标的不断热情和不被外力击败的耐心和坚持。即使道路充满挫折,他也能在挫折中找到成功的希望,抓住任何希望。这是我应该向他学习的地方。不被人生的考验所打败,不被别人的挖苦所束缚,把坚持不懈的心应用到我的生活中。他成为我的偶像,不是因为他无止境的才能,而是因为他不朽的精神,他刻苦的心,创造了他所有的成就。
周杰伦我的偶像,他的执着,对理想的执着,每个人值得学习的地方,我崇拜的东西,他的毅力;我学到的是他的努力。我追求的是他不被困难所束缚的心。他是我的偶像,让我在茫茫的人生道路上找到了方向。
他的奉献,对目标的执着值得我学习。一次挫折,一路过关,一次转折点,依然能悬在星空中,在人群中脱颖而出,这是对人生的坚持,也是我能学到的最有价值的东西。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14
在卡通明星的大家庭中——迪斯尼乐园,生活着许多卡通人物,他们周游世界深受大家喜爱。
在众多卡通明星中,我最喜欢米奇。他身穿黑衣服,下身是红裤子,脚上穿着黄鞋子。他的耳朵圆圆的,好像一块黑色的圆饼干。脸白白的,小鼻子像个巧克力豆似的镶在脸上,眼珠占了眼睛的一半,身上的黑衣服好像夜行衣一般,裤子像太阳似的红。
我喜欢他的原因不止是他的可爱,还有他的机智。你知道吗?他可是一位鼎鼎有名的大侦探!他破过很多大案,其中有一个叫“雪人迷案”的案子,这个案子很离奇,因为这个罪犯能让人们一下子失去知觉,等人们醒来时贵重物品已经不知去向了,但是还是被米奇通过一个雪人玻璃球把案子给破了。
米奇,你是我最喜欢的卡通明星,是你让我的童年多姿多彩,充满幻想。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15
她,长得眉清目秀。她,长得美丽动人。身材高挑,皮肤雪白,眼睛一眨一眨的,像两颗乌黑的葡萄,长得跟布娃娃一样!她,就是——迪丽热巴!
迪丽热血
热巴又号称“迪丽热血”,听着这名字就觉得很厉害。果然名不虚传,迪丽热血在《奔跑吧》一期争夺时间赛中,撕掉了一个人,为自己抢夺了一些时间。可是大家没有想到的是,迪丽热血撕掉的居然是李晨!大家惊叹道:“迪丽热血果然没叫错。”我也觉得是这样。
胖迪
迪丽热巴不仅厉害,还爱吃。有一次,《奔跑吧》有一期是大家穿古装,自称自己是某某国的使者。王祖蓝是贪吃国的,他脖子上挂着一个大饼,身上挂着鸡腿,手上拿着水果。除了水果,其他都是面粉制的,可以吃。王祖蓝一边吃一边走,胖迪忍不住了,走上前问:“可以吃吗?”“当然可以”王祖蓝爽快地答应。胖迪吃了起来,大家在一边聊天,她却在一边津津有味地吃。叫她“胖迪”真对!
虽然迪丽热巴爱吃,但是我还是喜欢她。她心地善良、助人为乐,是我的好榜样!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16
我最喜欢的明星是一位柔弱的女生。别看她是位女人,可不比男子汉差。
她叫张山,是新中国第一位双向飞碟200中的运动员(我国男女选手的最好成绩是199中)。这足以说明这位“豪门女将”是多么的了不起。
我知道,这当然少不了她平时艰苦的训练和酸辛。虽然张山只有一米五几的个子,身材并没有多么高大,但他对自己有一份永恒的信心,时常给自己以激励和鞭策。
张山这显然是一个男生名字。大多数人把他想象成了一位五大三粗的男子汉。如果你不看她在运动场上流露出的真情,也许你也会认为如此吧!我喜欢张珊姐姐是她第一次站在奥运会舞台上,众人们为她颁奖时。从她的面孔中,可以看出她是位坚毅不屈的“豪门女将”。当她站在麻木不仁的战场上时,她并没有感到恐惧和失落。而是以一种乐观向上的心态去面对每一场比赛。当然,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的成绩也是不负众望的。
记得她在参加奥运会前,并没有感到与以往不同,而是下定决心要为其他输了的女运动员们争口气。上场前,她默念着:天上天下,唯我独尊。她拿着手中的那支“中国造”,对自己又充满了前所未有的信心。
最后,张山姐姐以她自己的奋斗和努力赢得了梦想,赢得了自尊,赢得了全世界人的骄傲。
张山,加油。我挺你!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17
我最喜欢的体育明星是杨晨。杨晨一米八五的个字,身材魁梧,那短短的头发乌黑发亮,一双眼睛炯炯有神。由于长期奔波在绿荫场上,所以他的皮肤黝黑,练就了一身发达的肌肉,十分结实。记得中国与印尼的比赛中,杨晨表现突出。在上半长20多分钟时的时候,杨晨接队友妙传,利用个人娴熟的技术连续突破对方三人,杨晨带球来到禁区,没和对方过多纠缠,直接起脚射门,球轰然撞击门柱弹了回来,杨晨接弹回来得球又一己大力式抽射,求火速向球门飞去,等守门员还没反映过来,求已经入进球网。球进了。在下半场的时候,杨晨接队友脚球的机会,自己身体猛然跳起,来了个鱼越冲顶,球从对方守门员的臂膀旁边穿过,球又进了。杨晨欢呼雀跃,高兴极了。这球不但证明了杨晨的实力,还说明中国足球在未来有着很好的发展。
在这次世界杯的比赛中,中国队的战绩虽然不是很出色,但杨晨以他那出色的球技为中国队立下了汗马功劳。在中国与哥斯达黎加这场比赛中,杨晨表现得犹为出色。在他与对方球员的一次激烈的争抢中,对方球员从背后来强球,杨晨毫不示弱,右手高高抬起,挡住了对方球员的去路,让对方球员只能望着球干着急,没有任何办法。可杨晨这是却应变自如,球在他的两脚之间滚动,让对手无机可乘。在下半场中国队落后的时候,杨晨表现得十分顽强,他竭力将球带到了对方禁区的外围。这是,三个防守队员一下子,从三路气势汹汹地前来断球。在这危机的时刻,杨晨来了一个倒挂金钩,他飞身腾起,两手张开,就仿佛一只展翅的雄鹰。杨晨用右脚使劲向后踢,可惜打偏了。这球虽然没有进,但给防守的哥斯达黎加队员着实吓出了一身冷汗。杨晨这种顽强的拼搏精神实在让人敬佩。
在这次比赛中,杨晨还以他超快的速度几次威胁到对方心脏腹地,他也是中国队不可缺少的一件有力武器。
杨晨以的球技十分出色,所以我很喜欢他。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18
鹿鹿,请允许我这样称谓,在我心中,独一无二的你。就算韶华易逝,如星辰般陨落。然而,忆取一段似水年华里你我的美好邂逅,此生无憾矣。
或许,我的言语不够动听。
也可能,我的表达总过苍白。
可是,没有谁像我一般爱着你。用整个生命,开出一朵绚丽的花。在你的年华里,独予你一世馨香,独予你瓣瓣浓情。
我想,你大概会笑话我的。因为,我真的在遇见你之前,并不知道相思为何,情为哪般,痛苦么,也是浅浅一尝罢了。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个中滋味,也只有自己体会。在外人看来,并不足以挂齿的事情,我却总是印在心里。不过是一个眼神,不过是一句无心的话吧,可我却记得那么清楚。我认为,是我的记性太好。后来才发现,并不是如此。因为,我对别的事情,总是不能清晰再现,单单关于你的一切,我总是一丝一毫埋在心里。
鹿晗,在这茫茫世界,渺渺红尘,我们的相遇,算是偶然吧?我有时会这样想。但是,为何这偶然得来的缘分,偏偏是你,而不是别人?那么,我们的相遇,算是必须吧?可在此之前,上苍从未给我哪怕半点的暗示。我在青春的路上,风风雨雨,做着各种各样莫名奇妙的梦,看着旅途中千姿百态的风景,我跋山涉水,我对酒当歌,那么漫长的岁月,独不见你入梦来。直到看见你的笑脸,我才猛然清醒,那个时常在梦里出现,隐隐约约看不到的影像,原来是你。
人们总是说,倘若爱的太深,总会迷失自己。卑微的爱,难免会长出苦涩的果实。可能,这是有道理的。但是现在,我懒得管。我也不介意什么迷失,什么卑微,我只知道,我愿意不顾一切的去爱你,即便是飞蛾扑火,也在所不惜。我知道,流星划过美丽的夜空最后还是消陨。而我愿意做那一颗流星,给你璀璨到以消亡之代价换来的华美。我亦知道,花至花藦花事了。我却甘愿化作一季繁花,以无法相媲的风华惊艳你的流光岁月。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19
喜欢看足球的人都知道梅西,身体平衡性梅西1米70的身高在当今足坛堪称袖珍,仅比他的偶像马拉多纳高出2厘米,不过也正是这一身高让梅西拥有令人惊异的平衡性,再加上超群的速度,梅西的突击能力也就达到了堪称一绝的地步。我觉得外貌好不好看不重要外貌就摆在那里,喜欢那里类型的自然觉得很好,不喜欢的自然就是相反的想法其实,不论是人或事,总有人喜欢,也总有人不喜欢。这样的问题只能代表一家之言,不能囊括所有。
梅西很少在射门的时候浪费机会,也很少匆匆忙忙地起脚,只要进入小禁区,梅西就会等待门将先动作,然后他再选择最适合的方式,直接射门或者过掉门将推射空门。就像那些伟大的球员一样,梅西甚至不用做出多余的动作来控球,他的首次触球往往都已经为下一次动作做好准备,一次突袭的进球往往开始于一次简洁而有效的触球。看看梅西在与瓦伦西亚比赛中帽子戏法里的第二粒进球,他的第二次触球就让他把后卫甩到五码之外,而在四次触球之后,皮球就已经进入对方网窝。
如果说哪一点让梅西令其他球员黯然失色,那就是他的盘带,他往往只需要最快捷的几步,就能完成突破,不像C罗的盘带更为依靠粗暴的步伐,梅西的盘带更为直接,而且致命。而且就像马拉多纳一样,在梅西高速突破时,他很少用及自己的右脚,但是左脚的出色控制力,让他能够游刃有余地完成过人。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20
电视上传来的一阵阵歌声,清脆动听;电视前粉丝的一声声尖叫,尖锐刺耳。报纸上一张张照片,盯着照片的眼睛一眨不眨……,明星,T台上闪耀亮丽,而在他们背后又隐藏着多少鲜为人知的秘密?
韩寒、一个作家。在当今群雄争霸的21世纪,崛起于文坛,成为众多青少年所追捧的对象。一副黑框眼镜,遮挡着风波浪尖突起的锋芒,深遂的眼睛折射出锐不可当的目光。
而在一部部书籍出版后,又有谁能想像到在这背后的阴暗。这位出言不逊,态度粗暴的作家只是高中毕业,却对那些德高望重,双鬓发白的文坛给予了尖刻的评价。他有没有想到过自己的年龄,自己的身价。那些他自以为美妙的人生格言,乌黑的字儿透着粗俗与土气,脏字儿在这看似崎岖的字字行行上不断涌现,让人不禁为之唾弃,为之而耻,而他却像一只妄想用自己弱小的臂膀去阻挡马车的螳螂,一只痴望能够撼动大树的蚍蜉,不以为然,妄自尊大。
赛车道上,一只中指直立于他的手心之上,像是傲然自大,又像在用中指表示对所有人的鄙夷。这位先生,你曾否想过别人的感受?你曾否感受过他人遭到蔑视时的尴尬?你又曾否聆听过真正的温馨之语?一切的一切,都是由着自己的性子,想说就说,想唱就唱。俗话说:“时务者为俊杰。”你在放松心身的时候想过别人?古老中国人的谦逊诚恳在你身上已荡然无存,古老中国人的“孝”“让在你身上已销声匿迹,古老中国人的`美德在你身上还有几样!!!
韩寒,粗俗的语言,粗鲁的态度,粗暴的面容,粗慥的心灵,你曾否,你曾否感到羞愧,你曾否!也许岁月的磨搓让你忘记了母爱的温存,也许星斗的迁移让你改变了春天的心灵,也许,也许。我讨厌道貌岸然的人,我讨厌骄傲自大的人,我讨厌自以为好,就对别人嗤之以鼻、指责的人,我更讨厌不尊重长辈、不尊重他人的人。我讨厌,我讨厌!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21
我喜欢的明星是我国著名数学家————苏步青。
苏步青,你们可能以为他作为一名数学家小时候成绩很好,其实不是的,苏步青曾经是“背榜生”(排名最后,背着全班同学的排名)。
苏步青出生在一个叫带溪村的村子,他的学习成绩在村里很好,父母觉得他很好,就决定把他带到县城里读书。
到了县城,开始读书了。可学校里的富家子弟瞧不起他,课间他一直被同学排斥,还有上课时,老师讲的语言是温州话,搞得他一头雾水。从此,他就肩负“背榜生”这个名称了。后来,父亲咬了咬牙,决定给他换一个学校。
换了个学校之后,他的“背榜生”称号被他的语文老师谢老师得知。从此,他被语文老师排斥。
一次,语文课上老师说写作文,苏步青自信起来了。因为他小时候熟读《三国演义》,写出的文章使谢老师不相信,就在他的文章上打了个“毛”(“差”)。后来,他发誓从此以后再也不上语文课。有一次,他逃课时,碰见了他特别崇拜的地理老师———陈老师,他把苏步青拦下,问他这是怎么回事,苏步青把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陈老师沉默了一下,给他讲了牛顿小时候的故事,故事内容打动了他。
之后,苏步青努力学习,从“背榜”到“头榜”,很令人惊讶。
后来他突破自我,成为著名数学家。
他这种“突破自我”的能力,让他毫无疑问地成为了我最喜欢的明星。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22
我喜爱的体育明星曾是羽坛一哥,不用说,你们也猜到了吧,他就是林丹。
林丹从五岁就开始接触羽毛球,曾获得苏迪曼杯四连冠,2008、2012年奥运会冠军、世锦赛男单冠军等,是羽毛球大满贯获得者。虽然他的对手都十分强大,但他每一次都从容面对,毫不畏惧,赢了比赛不骄傲,输了也绝不气馁,充满了一股强大的英雄气概。
就在去年里约奥运会上,林丹再次与他的对手李宗伟展开了对决,他们俩真可以算是“老相识”了。这场绝无仅有的精彩比赛拉开了帷幕!只见林丹神情严肃,在他的脸上找不到一丁点儿笑容,他重重地发出了第一球,李宗伟有点儿心不在焉,打了一个高高的球。林丹高高举起球拍,只听见“啪”的一声巨响,羽毛球就像一支离弦的箭,一下子飞到了李宗伟的场地上,李宗伟似乎才缓过来,可当时已晚,球与他的球拍擦肩而过,落在了地上。林丹的球好似提醒了李宗伟,他渐渐进入了状态,每次差不多都接住了林丹发来的球。林丹与李宗伟在那宽阔的羽毛球场地上奔来跑去,那羽毛球场就像一片蔚蓝的天空中,而他们在尽情享受着比赛……
前几局,林丹遥遥领先,可是后面,他好像开始体力不支,已经大汗淋漓了。李宗伟却越来越有精神,就像拧足了发条一样,奋力追赶。比分相差越来越小,最后居然变成20比21。赛点开始了!两人不相上下,你一球,我一球,声音错落有序,就像一架钢琴正在弹奏起优美的乐曲。最后结果还是不理想的,林丹在接球时,因为鞋子太滑,差点“劈了个叉”,分数定格在20比22,李宗伟赢了。林丹和李宗伟交换球衣,互相拥抱,有一种英雄间的惺惺相惜。
虽然林丹不是这次比赛的胜利者,但是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即使输了比赛,他还是我心目中的“胜利者”,羽坛的“超级丹”!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23
在中国国家足球队里有一位身材高大魁梧的队员,他有1米85的身高。皮肤黝黑黝黑的,一看就知道是长期在绿荫场上奔波而造成的。他浓眉大眼,眼睛炯炯有神,高高挺挺的鼻梁。一张不大不小的嘴巴镶嵌在他那张帅气的脸上。
杨晨作为中国队最好的前锋之一,在赛场上敢于拼搏。在中国征战十强赛中,他表现十分出色。虽然他没有进球,但几次助攻威胁了对手,不愧是“中国第一前锋”。
在中国与哥斯达黎加的比赛中,虽然我们没有进球,但杨晨的那几个险球,仍使我记忆犹新。
杨晨靠着自己身高的优势,与对手争头球。只见他猛地一跃起,接到了队友的传球。哥斯达黎加队队员见此情况,向杨晨那儿跑去,准备夹攻他。杨晨见情况不妙,迅速把球传给了队友。队友带球向哥斯达黎加队禁区跑去,被两名队员拦住,他反应敏捷,又将球传给了正无人防守的杨晨。好!杨晨带球突破禁区,遭到对手外围一对二的夹攻,杨晨不愿就这样把球给队手抢去,他左腿向前伸去,准备把球够回来传给队友。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24
大家知道《荒野求生》中的主角是谁吗?不知道吧!让我告诉你吧。他就是人见人爱的贝尔,人们给他起一个外号是无敌贝尔。他从前是一位英国的特种兵。但是在一次跳伞的任务中失误。贝尔从几千米的高空摔了下来。伤势过重,他只好退役了。
他的脸全是鱼尾纹,那双深邃的眼睛,真的是有神,他的身材高大魁梧。如果第一眼看到他,一定会觉得一表人才。
我喜欢贝尔是因为他的勇敢和坚持感动了我。在一次热带雨林求生中。贝尔他因为没有了食物,所以他生吞了一只蝴蝶,我以前连只虫子都怕,贝尔多么勇敢啊!在求生的第36天的时候,一场暴风雨来了。贝尔很紧张,他的避难所,直接被吹飞了,而贝尔没有这样轻易放弃,而是在风雨中又一次用自己的双手建造了一个更加坚固的避难所。最后,贝尔坚持完成了一次探险。
贝尔不仅坚持不解,充满智慧,还非常勇敢。有一次贝尔在零下20度的冰山中求生。他在一个山坡上发现了一只冰原狼。贝尔当时用了一个自制的木刺枪把冰原狼刺死了。然后就把冰原狼烧了吃了。贝尔当时还说:“我没有吃过狼肉,但我觉得会非常好吃。”
贝尔那种不放弃,坚持不解的精神非常值得我去学习。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25
明星嘛,是出现在大众眼中的人物,也是可以被人们熟知的人物。可是,明星也是有粉丝的呀,他们还分喜欢哪个明星呢?而且有的粉丝简直是对明星就是了如指掌了。我喜欢的明星还行,不算太多,但是我最喜欢的明星是,Tfboys里面的,王源。
我第一次了解他的时候,就是他第一次出现在大屏幕上,映入我眼帘的时候,是他唱的一首魔法城堡,他们一起唱的。当时我就被他的声音深深地吸引了,他的那个奶音真的特别好听,就那一段,我听了好多好多遍,我也成功的被他圈粉了。感觉他当时就是一个小弟弟一样,虽然当时我比她小,可是我感觉当时她那个奶音真的特别感觉特别小。可是现在他渐渐发展成了刚哥,他让粉丝们都叫他刚哥。也许他也是想证明一下自己吧!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就是在这个时候,听见他的声音,看他们第一个拍的MV。虽然当时有很多粉丝都被王俊凯圈粉了,可是当时王俊凯实在是长的真的很帅,可是当时我是特别喜欢王源的声音。
第二次被他圈粉的时候,是在一部电视剧中,她是诛仙青云志。他演的是小时候的样子,就是吧,我感觉她的演技也非常的逼真,不像别人那么水水的就过去。他也是一个非常积极向上的男孩子,学习也特别好,他还参加过联合国的英语大会,我作为他的粉丝,还真的有一点点为他骄傲呢!妈妈总说我,你看看,你说你喜欢他,你倒是向人家学习学习呀!我每次都说,知道了,知道了。
我喜欢他的声音,喜欢她的歌唱,喜欢她的演戏,更喜欢他认真起来的样子。他是个吃货,非常呆萌,我们都叫他二源,因为粉丝都说他很二。我感觉就是吃能满足她一切的烦恼和需求。唉,虽然他现在出国了,可是我还是喜欢他,虽然她现在慢慢的淡出了观众的眼帘,不在演戏和歌唱了,但我还是喜欢他。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26
"这一天,我要上海门电视台了,我又激动又紧张,坐上车之后,我一直不能平复那颗忐忑的心。
到了现场,我头上不禁冒出了冷汗,全身哆哆嗦嗦的,腿肚子软绵绵的。过了一会儿,只听一个大姐姐在休息里大喊:“四号做好准备之后请上台。”我深吸一口气鼓起勇气跟着她来到舞台。我一上台,台下的观众们哗啦啦的拍起手来,我慢慢平静下来,跟着优美的旋律,一会儿踢腿,一会儿旋转,一会儿跳跃……我发挥得不错。台下的观众有的看得目瞪口呆,有的伸出大拇指,爸爸和妈妈恨不得告诉全场每一个观众:“我的女儿。”
第二天,我一进教室全班同学都向我冲了过来,把我围在中间说:“哇,你昨天太厉害了,对呀!对呀!”我被他们说得不好意思了。“没什么,只要每天练,一定能做好。”连以前以为我什么都不会的同桌也对我刮目相看。“昨天晚上你跳的舞,太美了,给我签个名吧!”我把我的名字签在本子上,他为了感谢我,送给我一个精美的日记本,上面有着小猫的图形可爱极了,我真的非常喜欢!
我太喜欢单小明星的感觉了!"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27
1994年1月14日金家添了一份欢乐,这晚大家都很高兴,因为这儿多了一个可爱的家庭成员……金钟仁。
我最喜欢的偶像就是他,他不但是我的偶像,还是我学习的好榜样,他叫金钟仁,我就是喜欢这少年。
之前曾经在网上流传了一句话:'你是大众情人,我是神经病人。'也对,因为他有令人吓疯的人气,我只能怨的是我只能当个亳不起眼的粉丝。
他叫金钟仁,我就是喜欢这少年。
他有深邃的眼神,他有性感的朱唇,他有分明的颚骨,他有完美的身材,他有带磁性的声音,简直是性感的代言人。
能够令我不能自拔的,岂止那么少。
钟仁曾说过:'成绩不好的话,请不要喜欢我。'说到这里,歉疚感立马涌上心头。我顿时觉得自己不配喜欢他,因为我成绩不好。所以我要努力读书才行!我甘愿为金钟仁做任何东西,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虽然我是上千万人群中的一个不闪不亮的女孩。
他很喜欢跳舞,其中的芭蕾和爵士更是从小开始接触,长大后就成为了队内的主领舞。
他对跳舞的热诚加上经理公司的工作安排,令仅仅二十岁的钟仁患上严重的腰伤。一日复一日,腰伤日益严重,终于在一场表演里忍不住痛楚,倒下地了,事后也只是贴了一块药膏。这个坚强的小子仍带着微笑忍着腰痛说了一句:'腰痛没关系,可以表演的。'
当时我眼泪不听唤的从脸滑到下巴,一行两行的流下来了,是心如刀割的感觉,我很心疼,我敢说那种感觉是非常难受。但是,钟仁的眼泪一定不比我少,一定不会。
金钟仁,我的偶像,我的老师,我的本命。
对不起,我连默默地举着横额和荧光棒来支持你的机会也没有。
对不起,我是如此微不道,丝亳不起眼。
但是,只要我能在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人中为他点起一支明亮的蜡烛,我愿意继续沉迷下去。
他叫金钟仁,我就是喜欢这少年。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28
我喜欢的篮球明星——科比。我最喜欢的球星是科比布莱恩特,他32岁,在美国职业篮球联盟中有“飞侠”的美称。
本来我是不怎么关注篮球的,但自从完整地看了一场湖人队与热火队的比赛后,就迷上了篮球,也开始喜欢湖人队和科比。我欣赏湖人队那奋力拼搏的气势,喜爱科比那永不服输的精神。记得那一次,离终场还有1。6秒,湖人还落后1分,科比突然启动过了半场,抢在哨音响起前的一刹那将球投了出去,最后球不偏不倚地落进了篮筐,这次绝杀让我久久难忘。这一幕一直留在我的脑海里,每当遇到困难时,它总是提醒我不到结束绝不能放弃。也正是这种精神,使湖人队进了季后赛,总决赛,并最后蝉联了总冠军,科比也毫无争议地当选了总决赛MVP。
追溯到好几年前,湖人队迎来了在赛前被公认为“最轻松的一场比赛”。但也许是全队太过放松,湖人队打得并不顺利,后面两节打得十分艰难。当大比分落后时,又是科比勇敢地站了出来,全场共得到81分创下NBA历史上不朽的传奇。近年来,正是他,顶着失利的阴影,忍着伤痛,带领湖人队前进。
这就是科比,永不服输的科比,自信的科比,也是我永远支持的科比!我也要学习他这种自强不息,勇于承担责任的精神,让自己始终充满活力和激情!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29
我热爱体育,尤其喜欢跑步。而我喜欢的体育明星有很多,张培萌、莫有雪、谢震业……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苏炳添。
我喜欢他,是因为他的速度。亚洲男子一百米无人可破的记录,稳健的步伐,过人的速度。他是新一届的“亚洲飞人”,是祖国的荣耀。
我喜欢他,是因为他的执着。由于他的起跑速度总是比别人慢0。03秒,为此他下了不少功夫,甚至用冰水来自我惩罚,让疲惫的自己清醒过来,继续练习起跑。功夫不负有心人,现在的他,速度极快,快得让你感觉到一阵风从身边刮过,一个影子从眼前闪过。
我喜欢他,是因为他的坚强。他在练习中受伤,却没有放弃,忍着伤痛奔跑在赛场上,为了祖国的荣誉而拼搏!
我喜欢他,是因为他尊重别人。他受邀参加《来吧!冠军》,节目中他并不因为别人跑得比他慢而轻视他们,他尊重每一位对手。
他就是苏炳添,中国体育界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虽然不像刘翔、姚明那样家喻户晓,但是他同样跑出了自己独特的风采!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30
“绝对完美一双手,不流汗也不发抖,交叉在微笑的背后,暗藏危险的轮廓,在你最放松的时候……”我是一个小歌迷,几乎天天都要哼几曲,知道我现在唱的是什么吗?答对了,就是林俊杰的杀手。
这首歌很长,整首下来就要五分钟,一开始,kugou播放了一段十分忧伤的音乐,好像正在诉说着世上又多了一个杀手,接着,音乐一扬,顿时,林俊杰唱了起来:“绝对完美一双手,不流汗也不发抖,交叉在微笑的背后,暗藏危险的轮廓,在你最放松的时候……”好像正在诉说着一个杀手的可怕历史,音乐阴森森的,却带着几分欢快,着独特的音调,那略带忧伤的声音,令人感觉十分舒畅。
这首歌反复着一段歌词:“你不懂我不懂,究竟杀手为什么存在,因为爱,还是未知的未来,心情放松摇摆,在你三百米之外,数着心跳等待……”这里,林俊杰唱得十分响亮,好想有一个杀手正在你面前,阴森森的看着你,把你定位下一个目标。这时,音乐突然十分欢快,好像有一个救星站在你面前,和杀手对抗,保护你……
这首歌的音韵十分特别,别的歌曲在开头就把这首歌性表达的思想唱了出来,如《常回家看看》、《天堂》……而它,一上来让然感觉十分阴森、恐怖,但是在恐怖阴森里,却带着几分忧伤,几分欢乐,令人感觉十分舒畅,接着,林俊杰的声音越来越高昂,越来越欢快,令人久久难忘。
我十分喜欢这首歌,寂静达到了无法割舍的程度,平常的歌我听熟了就会删除,但是,不论我听多少遍杀手,我绝不会把它删除!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31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明星。有人喜欢演艺明星,有人喜欢政治明星,有人喜欢体育明星。我喜欢的明星是姚明。原因有三:
第一,姚明爱国。他曾多次代表国家队参加世界大赛,并取得好成绩,为国争光。他在火箭队打球期间,多次响应国家的召唤,牺牲个人利益,回国参赛。
第二,姚明为世界篮球,特别是中国篮球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姚明18岁加入国家队多次代表国家队参加,22岁以状元秀的身份选人火箭队,成为登录中国美职篮的第二人,曾创造了多项个人记录和队史记录。他的最高单场得分41分,7次助攻,篮板22个,盖帽8个,连续6个赛季入选美职篮全明星阵容,创造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奇迹。
第三,姚明热心公益。他先后担任上海世博会和北京冬奥会的形象大使,与纳什一起举办慈善义赛,为智障儿童筹集善款,汶川大地震,他先后捐款数千万,他与火箭队队友一起宣布拒吃鱼翅,并在中央电视台做了“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的环保公益广告。
第四,姚明极具智慧。与许多的“大块头,小智慧”不同,他是“大块头,大智慧”,这从他极高的语言天赋和商业头脑可以得到证明。在美国打球,在美国打球,最难过的是语言关,他很快掌握了英语,用英语同队友 和记者交流,每次回答记者的提问,都是幽默而得体,能和外交官媲美。在美国打球的同时,他还经营着姚餐馆,后来,他还收购了上海大鲨鱼篮球俱乐部,而且运作的很成功。
可以说姚明在方方面面都是非常成功的。当然我们不能只看到他成功的一面,在喜爱他的成功的同时,我们也要记得他为自己的成功所付出的努力与辛勤。我想:不能光去羡慕别人的成功,自己也要努力付出,那么鲜花也会属于你。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32
在每个人的心目中,都有一个体育明星,我也不例外,有的人喜欢邓琳琳,有的人喜欢姚明,有的人喜欢刘翔,而我就喜欢这个体育明星——刘翔。
刘翔在在赛前热身时,在第二组跑的时候跨过第四栏时,趴在了地上。他的右脚好像出了问题,一瘸一拐的走回休息室。结果发现,是刘翔脚后跟的老伤出了问题,今天的热身中这个地方再次出现了这个问题,发现是骨膜有问题,他痛苦的离开了鸟巢,退出了本次奥运会的比赛,鸟巢顿时鸦雀无声,也许很多人会要骂他:“为什么不比完赛呢?死也要站着死啊!”但我希望大家不要这样责怨他,受伤的痛苦让他不得已做出这样痛苦的选择。
刘翔在北京奥运会因伤退赛了。但是,当刘翔在中国人亲切的目光中出现在110米栏预赛跑道上时,现场一片沸腾。因为往日刘翔自信的微笑不见了,饱受伤病的刘翔,有些难以承受。刘翔面无表情地试着跨了三个栏后,刘翔便走回起跑点,开始脱掉长衣准备起跑。当他蹲下时,脸上再次浮现痛苦表情,同时他用左手撑地,右手轻抚右脚。发令枪响!第一枪因有队员抢跑,一群离弦之箭瞬间收住脚步。而刘翔几乎是单脚一蹦一蹦减速放缓的,当他往回走时已经是一瘸一拐了。随后刘翔绝望地将贴在自己右腿上的号码条撕掉,走向运动员通道。此时场内的观众诧异地望着
刘翔。面对志愿者的目光,以及身后工作人员的询问,刘翔有些尴尬。刘翔刚刚比了一会儿赛,就退场了,这是,全场观众的目光全部聚集在刘翔身上。这是,刘翔的伤口又复发了,所以,刘翔不得不退场。
我就是喜欢这样一个受伤的运动员——刘翔,他这次虽然因伤而退场了,不能获得冠军,但他在我的心目中,永远是第一名。让我们一起为祖国加油!为刘翔加油!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33
这个人,眼睛眯成一条缝,一笑起来嘴巴就像横着的香蕉,眉清目秀,潇洒干练。他就是世界闻名的乒乓球王——马龙,也是我最喜欢的明星,每次他的比赛我都要挤出时间观看。
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早早地坐在电视机前等待开赛,马龙一出现,我和爸爸就激动万分。这次比赛是马龙和美国队对决。刚开始,出师不利,有几个球马龙都没有接住,我急得“哇哇”大叫,心想:大概是美国人猜到马龙不善于接高球吧,于是频频发高球。看,他们又发了一个高球,我暗暗为马龙捏了一把汗,以为他接不住,谁知我们小看了马龙,他稳稳地接住了球,迅速来了一个扣球,赢得了一分,这一分,干练!潇洒!漂亮!我和爸爸高兴地尖叫起来!
该马龙发球了,只见他沉着稳健,身体微蹲,左手拿球,右手紧握球拍,双目炯炯有神,右臂轻轻一挥,一个快球如箭般脱离而出,打得对手措手不及,哇!这个快球打在了中间,居然斜着道擦边而过,太厉害了!球场上响起了一阵喝彩声,观众们都站起来了,挥臂欢呼,我和爸爸激动地拥在一起。只见马龙汗流浃背,满脸通红,不时大口大口喘着气,眼睛却一刻也不离球。真辛苦!
第三局开始了,又轮到美国队发球,这次马龙没有发挥好,败了一局。2:1,唉!我的心都快提到嗓门上了。最后一局了,胜负在此举,这一局注定是煎熬的一局,经过长时间的角逐,双方不分胜负,人们期待着,加油着,正当对手不在意的时候,马龙突如其来,给了一个漂亮的扣球,哈!马龙完胜,获得了奥运会冠军,他面带微笑,潇洒地绕球桌旁跑了一圈,美国队则暴跳如雷,用手捶打着自己的头,却为时已晚。
知道我为什么喜欢马龙吗?告诉你吧,就是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感染了我。如果没有马龙的坚持,就不会有最后的胜利。每当我做一件事,想要放弃时,我就会想到马龙,马龙是我心中的英雄,是我心中的偶像,是我心中的奥运明星。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品质常常激励着我,鼓舞着我……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34
我不是一个狂热的追星族,但我喜爱的明星可真不少。他们当中有演员,有歌星,有运动员,还有主持人。我并不是对每个人都了解,也不是追随其到天阉海角或日日关注时时关心,但我会关注其事业动态或者其的作品。今天我想说的就是其中的一位——倪萍。
最开始喜欢倪萍,还是从喜欢她的主持风格而起的。倪萍的主持大方得体,庄重自然,丝毫没有做作之态。曾经获得很突出的成绩。不过人的审美感觉是会疲劳的,于是就有人开始挑刺,说她“煽情”,总之大有一副刻薄极致的样子,这是我所不能接受的。当然,人们需要变革,但关键是看革什么和怎么变,不必非要采取极端的方式。主持节目就是这样,一人一个风格,什么场合适合什么样的主持风格是导演的问题。其实有的节目(比如主持电影颁奖典礼,比如春晚)的女主持人中我还是认为倪萍最好,至今无人能出其之右。
另一个喜欢倪萍的理由是她的大气。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都没有小家子气。最突出也最受关注的要算此次四川5.12大地震捐款晚会上的表现了。没有宣扬,没有炫耀,穿着打扮依然是电视剧中的乡土气息,却一出手就是一百万。当从滚动屏幕上看到这个数字时,我真是有些震惊的。当时上台的个人一般捐款十万就够多的了,有个别的捐三十万、五十万,但倪萍却悄悄地捐了一百万!真的让我佩服,也很让我感动,甚至于可以用震撼这个词来表达。此外,从《日子》这本书的字里行间里也可以看出她的大气。无论是对前夫,还是对曾经的热恋,她都表现出了一种豁达,跟她一比,恐怕大男人也要相形见绌了,更别说个别劣俗的小女人了。所以,做一个女人,豁达大度如倪萍也算是女中豪杰了。
此外,我还喜欢倪萍的成熟。这成熟是对生活中或喜或忧每一个日子的接受,这成熟是一种宠辱不惊的淡定,这成熟更是一种对人生的把握。现在倪萍在电影电视方面的成就也是令人瞩目的,没有一丝张扬,不用多余的炒作,她也能站稳自己的脚跟,这不是对自己实力的最好见证么?
我喜欢倪萍、欣赏倪萍,并祝愿她一切顺利!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35
在我眼里,上赛季NBA联盟的MVP科比,是一个永不褪色的经典人物,速度,弹跳,力量;精湛的技术,敏锐的意识,临危不乱的冷静,挑战困难的勇气,舍我其谁的非凡自信,震撼联盟的霸气……科比布莱恩特不仅是个伟大的球员,而且是整个NBA联盟的标志。
看科比的比赛,心中不免有些激动,我喜欢科比,喜欢科比华丽的球风,喜欢科比使用高效的投篮,更喜欢科比不怕困难挑战困难永远知道自己该干什么的气质;他是一个职业球员,爱岗敬业同样被球迷赞赏。
在少年时,科比就有一个梦,他想以后在NBA打球,他的同学都说这不可能,但他就是在众人怀疑的目光下不断努力,1996年时,年仅18岁的他以高中生的身份被洛杉矶湖人选中,选秀当天,科比说:“球场是我梦开始的地方。’’科比的篮球之旅就从这里——洛杉矶开始了。
96黄金一代是NBA选秀质量最高的一年,在这个强手如林的联盟中,刚出道的科比并没有被飞人乔丹,滑翔机德雷。克斯勒的光芒所埋没。他把年轻当做资本,把所有燃烧成激情,后仰跳投,大力灌篮,出手绝杀,那个湖人24号新秀注定要与神相媲美。
他的MVP奖杯,他的得分王头衔他的连续五场50+,他的单场81分,他的奥布莱恩奖杯……他忘记了挫折的痛苦,伤病的失落,绯闻的忧郁。他用一次次高难度得分抚平伤口,用冠军回应质疑,“三连冠”的光环一直笼罩着他,他没有停止进步的理想,而是迎着困难,一次次挑战极限。那也变为历史,变为球迷的回忆渐渐淡去……科比完成了由心浮气躁的明星球员到超级巨星的完美蜕变,走过了一切质疑的目光,走过了所有失意的迷茫,向前的脚步迈得更加坚强。他不想以前那样独来独往上篮,跳投一条龙,而是将球无私的分给了队友,由独自一人变成了团队作战。他的目标只有一个:重现湖人王朝。
从2002年看NBA,就喜欢上了科比,他使我在球场上更加英姿飒爽,他让我在学习中充满动力,他把我从一个无知的少年变成了坚强不屈的青年。从那里,我欣赏到了什么叫球场上的艺术,了解到了许多球场规则,也明白了篮球的真谛。这一切,正是从NBA联盟得到的,更是从科比布莱恩特身上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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