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同桌的他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同桌的他作文1
在此,我对咱班的杜永生表示同情,因为他有一个野蛮同桌。这个野蛮同桌可不是一般的野蛮,不相信吗?那就让你们见识一下吧!
这不,杜永生刚进教室,就被野蛮同桌(小组长)给逮住了,她一手叉腰,一手指着杜说:“你,给我过来!"杜听到了,低着头,慢吞吞地走了过去,低声说:"干嘛?我尊敬的同桌兼组长!"同桌厉声说:"作业!"她把手摊着,要检查杜的作业.杜永生手忙脚乱,在书包里东翻西翻,翻出了一本崭新的本子,递给了同桌,同桌怀疑地看了杜一眼,翻开了本子,随后听到的便是一番"语重心长"的教导.杜一副无辜的样子,嘟哝道:"一个女生怎么如此野蛮!我怎么这么命苦啊!"
还有一次,在语文课上,听到了杜的"超级男生女高音",即尖叫,原因是何?全班都不知道,只有本人最清楚,因为我目睹了全过程,事情是这样的……
正在上课,老师让我们做练习题,杜在无意中衣袖超过了男女同桌之间的"三八线",这被眼尖的野蛮同桌发现了,她怎会轻易罢休,立刻狠狠给了杜超过线的那一部分一捶,杜由于很痛,尖叫了一声.他手揉着被打的地方,忍着痛问:"为什么打我?"同桌振振有词地说:"当然是你超线了呗!这叫罪有应得,你不会是想抵赖吧?"杜无辜地说:"什么呀!我又不是故意的!"同桌不依不饶:"那你就是承认喽!"杜无奈地说:"算了!谁叫我尊重女生呢!还尤其是你这种野蛮的女生!"野蛮同桌不以为然地说:"随便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不过,我想,野蛮的她现在应该知错了吧!
哦!说了这么久,你们还不知道她是谁吧?嘿嘿嘿,他的野蛮同桌就是我!
同桌的他作文2
谦便理所当然的成了我的老对儿(同桌)。
谦很帅,穿上西服,像极了“东方神起“里的昌珉。人又不张扬,于是乎便成了不少靓丽的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不时有人对他暗送秋波。女孩子常常把探亲时带回来的家乡特产送给谦,谦总是推却。依仗这是舍友,又是同桌,我往往“赵俎代疱”,收下这些礼物。收下的东西他几乎不动,有的放在宿舍里被大家一抢而空,更多的是我独自想用,他只是静静的坐在我的旁边。有时我一边吃一边开导她,说这个女孩子的苹果好,那个女孩子的梨甜,他就微笑着说:“吃还堵不上你的嘴!”
和谦在一起有种安全感。他比我小一岁,却很照顾我。我们两个一起吃午饭。每次他总是排着很长的队抢着买饭菜,我则去占座位,以逸待劳。刚开始,他总是用它的饭票买饭菜,事后我给他钱票时,他却坚决不要。其实他的家庭也不富裕。后来我有了主意,将各自的饭票放在一起,由他保管,他同意了,于是,每天我都不会再为吃什么发愁。谦会很自然的更换菜谱,乐此不疲。谦每次总是挑青菜吃,而且速度很慢,我却风卷云残的将肉菜吃干净。吃饭之后便总想找借口溜走,以逃脱洗盆之苦。
谦很聪明,无论文理科成绩极佳。第一次期中考试,高数是在题库出题,他却不用复习,轻易考了满分,令四十人有十四人不及格的全班举座皆惊。不但在全年级仅此一人,便再上三届也均未出现过满分的现象。令高数方面低能的我十分佩服,五体投地。那一次我借了他的光儿,不但及格,韩大了较高的分。我傻傻得跑去问谦是怎么回事?他想了想,犹犹豫豫的对我说:“这次是蒙的,下次不了”。果然,接下来的各科考试他都只考九十几分,不再考满分。
同桌的他作文3
他,非常爱开玩笑,非常幽默,非常爱学习,同时也很爱干净。
他的课桌是全班同学课桌中最干净的,有同学戏言:他的桌子比他的脸都干净。他经常擦桌子,上面有一点涂画、污渍,他都要弄得干干净净。
刚开学,他换到了一张脏桌子。一下课,他就拿起抹布,一口气擦了好几遍。我还从他那里学了一个窍门:桌子上那些用笔画的印迹,可以用橡皮擦清除。
我问过他,为什么经常擦桌子。他说:“桌子不干净的话,书本放在桌子上,时间久了封面就脏了,有许多黑点。”听了他的回答,我有些感动:我曾以为他有洁癖,没想到是因为爱护书。
他还很爱学习,上课时,他总是注视着黑板,该作笔记时就作笔记。尽管他的书上满是笔记,但他的字不好,乍一看就像是一只只恶心的虫子。有次做数学题,本来做对了,但因为字太差,又涂了一些黑团,所以被老师打了叉。因为这件事,他被我嘲笑了好久。
接下来他做的事让我肃然起敬。他知道自己字差,所以在时间足够的情况下,他写作业都是一笔一划的写,非常认真。我们每周要练两篇字,有些同学不是很认真,但他不一样,他对照着语文书上的标准字体,用心的一笔一划的慢慢写,从不马虎。
现在他的字虽然不能说很好看,但和以前比较起来,明显好了很多。真可谓: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
同桌的他作文4
在这里,我向大家介绍一位同学,大家来猜一猜他是谁?
他今年12岁,“海拔”一米五九,他的发型蛮酷的,很像一些动漫人物的发型。一双细小的眼睛发出明亮的光,高挺的鼻梁下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
他热爱一切运动,尤其是篮球。他打篮球还是不错的,特别是“上蓝儿”有百分之九十的命中率。他也是我们班的“捣蛋王”,几乎每一次恶作剧,他都是“主谋”之一。他虽然很调皮,但他最大的爱好却是唱流行歌曲,他唱歌可是班上数一数二的高手呢!音乐课上每学习一首新歌,老师经常会叫他先唱一遍作为示范。他还很爱唱英文歌,虽然他平时英语不是太好,但他模仿起英文歌还是一套一套的。说到唱歌,他曾经还闹过一次笑话呢。一次美术课上,老师讲到了古代壁画上的“面具”,他突然兴致大发,唱起了韩国歌手安七炫的《面具》。刚开始,他把声音压得很低,只有我这个同桌才能听到,但是当他唱到“不要回头看”时,由于声音没有控制好,突然唱高了,前后左右的同学都用异样的眼光盯着他,这是,他幽默地说了一句:“看我干啥?我不是说了不让你们看吗。”听了他的话,我们都捂着嘴偷偷笑了起来,我还为他这敏捷的反应能力而感到十分佩服。
说了这么多,你们猜出来他是谁了吗?告诉你们吧,他呀,就是我前任同桌——李嘉豪。
同桌的他作文5
他机灵,活泼,一头乌黑的头发,一张英俊的脸上带着顽皮的神色,他就是我以前的同桌。
他是“恐怖分x”
上课时他像得了“多动症”一样,不是用脚蹬前面同学的椅子,就是拽拽我的辫子,很不老实!我坐在他里面,出去时他竟然要我出示“通行证”,搞得我下课出去也只好运用我的“飞桌”功了。让他坐里面,他也很少走我的地盘,我想他是想练习“飞桌走凳“功吧!唉!跟他同桌,还得时刻准备着他的突然袭击!说不定什么时候你就会吃他一拳或挨他一掌。他在我心中始终是个“恐怖分x”。
他是“梁山好汉”
我的同桌他虽然“恐怖”,但也很有爱心的,一次下课玩耍时,一位同学的头碰在楼梯上,顿时鲜血之流,我们都吓得呆若木鸡,只见他号召另一位同学架起伤员就往医务室直奔。上课时,浑身是血的他坐在我身边,我没有感到丝毫的恐怖。
他是“监督员”
一次听写英语单词,我把两个没记住的写在了手上,准备一会老师听写时偷看,没想到却被他发现了,他“命令”我不许这么做,不然会让我吃他一拳,在他的'“暴力”威胁下,我不得不擦掉手上的英语单词。虽然那次听写我没有得一百分,但我对他没有丝毫怨言。相反,过后我真诚地对他说了一声谢谢。
这就是我的前同桌,这个让我又恨又敬佩的人。
同桌的他作文6
回想过去,我们都是两人在一起坐的,而现在,却变成了单人单桌,既然没有挨在一起坐的人,那就姑且把离我最近的隔一个人行道的他当作我的同桌吧。
他一米七左右的大个子,十分稳重。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在我心中,他是个刚毅的男子汉。他是我们班的数学高手,他更是一个电脑游戏高手。我和他坐在一起的日子,最常做的事情是每天和他一起偷偷在桌子底下看化学书,不管什么课。
他特别聪明。记得有一次,我问他:你的数学成绩那么优秀,为啥不在上学期就表现出来,而是在下学期表现出来的呢?他说:我看谢慧霖他们数学好一点就在那里嚣张,挺不爽的,便出来刷爆他们。多么霸气的回答啊!
他玩游戏也很厉害,不论是游戏王,还是LOL,或者说DNF,都跟我有得一拼。特别是DNF,我还经常要他带我去刷图,和他的朋友一起开黑。我真的十分羡慕他,游戏学习两不误,要是我也能像他一样该多好啊!
他那么高的个子,可我从未见他打过篮球。不打篮球真的是资源浪费呀!我想,要是他哪一天对篮球感起兴趣来,那就很可能成为篮球巨星。在我看来,没有什么是他做不成的。
我们都喜欢听歌,比如说:刘德华,张学友,周杰伦等等。我们放了学后就一起听歌,常常忘了回家的时间。
他是我的好同桌,也是我的好同学,更是我的好朋友。他就是我们班的数学尖子,郑浩彬。我们都叫他B爷。你觉得他牛B吗?
同桌的他作文7
新学期开学了,我们都很高兴,不知道自己的新同桌会是谁呢?开学的第一天,我有了新同桌,可我很失望。
放学了,他就知道玩儿,把作业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第二天早上老师问:“杜先耀,你的作业呢?”我的同桌回答:“忘记写了!”老师批评他说:“你在放学前把作业补上!”可我发现他在补作业的时候不是东张西望一会儿,就是左手抠右手一会儿,半天过去了他才写了一行。老师问他:“你写了多少?”他支吾着“就快好了!”老师拿过本子一看,顿时火冒三丈:“上午放学前交不上,中午饭就别吃了!”
快放学的时候他才开始着急,马不停蹄,草草应付,总算把作业交到了老师手里。可是细心的老师找出了他的一大堆错误,过了半天好不容易纠正玩,老师检查课文背诵,他又把背课文的作业给抛到脑后了,唉,这真是一个不操心的同桌呀!看来他的中午饭是没有着落了。
早自习老师抽查家庭作业:“默写的任务没有完成的同学请站起来。”我的同桌不站,直到老师的目光和他交汇。“杜先耀,你没有完成默写,为什么不站?”老师厉声问道。“报告老师,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默写了还是没默写。”全班一片哗然。老师让他在黑板上默写,15个词语,他只对了5个。唉,我也是无语了!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贪玩,磨蹭,不爱做作业的人!和我刚好相反,老师安排我俩做同桌也是良苦用心呀!我该管管他了!
同桌的他作文8
同桌的他一双不大的眼睛,一张不大的脸,再加上一个终日不摘的眼镜,他就是我的同桌了。
此人有一个特点,“脸皮比墙厚”,用自己的话说就是“集日月之精华,核弹炸不烂之脸皮。”有一个女同学回头看了一眼,他就跑过来若有其事的对我说:“刚才有个女生回头看了我一眼,是不是哥太帅了?”然后摆弄摆弄自己的头发。我冷笑了一声对他说:“是,您是风流倜傥、英俊潇洒。只是我这肉眼凡胎丝毫没发现啊!他说:“没事,总有人会欣赏哥的。”
他很调皮,甚至不能说调皮,是“坏”了,可是有时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有一位同学的帽子不小心掉了下来,他看见了,想要过去踩一脚。可是,刚跑过去,自己的眼镜抢先落地,原先高度近视的他,一下子分不清南北了。一脚踏去,正中眼镜。幸亏只是碎了镜架“而已”。自己又去配了一个,打进去了一些钱,回来支支吾吾的说:“破财!破财啊!”
他也是一位“灵魂歌手”,整天哼着一首不入调的《我多想回到从前》,跑调咱先不说,这没白没黑的唱,让谁谁受得了啊?再说人家那不是跑调,人家那是“原创”,唱的和原唱没有一个字的调一样,这也是他成为“灵魂歌手”的一个原因吧。于是,等他唱歌的时候,教室里就只有他一个,其他人便纷纷离开灾难现场了吧。
别说,他还真有一个大优点呢!天生的喜剧演员和模仿演员。自己写的剧本完全不亚于专业水平,模仿起来更厉害。模仿的刘能赵四栩栩如生,绘声绘色,惟妙惟肖呢!当你不开心时,看看他一眼,估计心情大好吧。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调皮但不失可爱的同桌。
同桌的他作文9
一头黑色的短发,一双又大又贼的眼睛,再加上还算挺翘的鼻子以及总是撅着的小嘴,构成了我的同桌。
我的同桌长得还算标准,不丑,但也不至于人见人爱。不过,他总是还自己夸自己,每天都要拿面小金子照了又照,一边照,一边说:“看,我多帅!”有时候我受不了反驳几句,这家伙却说:“你不懂欣赏!”
他真是有够自恋的,不过,在财富方面,他还真有自恋的标准呢!每天,这货都会带许多小零食,兜里总揣着n张毛爷爷,活脱脱的一枚“土豪”。每次上副科,你总会看见他躲在桌柜里“咔吱咔吱”地吃零食,运气好的话,他还会分你几包。不过这家伙也欠扁,到处炫耀他的"土豪身份",活该被别人揍。
我的同桌学习不好,也没有上进心,考试经常不及格,作业也不好好完成,有一次还惹恼了老师。而且他十分喜欢捣乱,那些暴脾气的女生就要揍他,他也好几次被揍哭过,但还是死性不改,爱骚扰人家。虽然我看着他被揍的样子十分同情,不过我还是要说声:“活该!”谁叫他手贱脚贱嘴贱全身贱呢!
不过,他也是一个很幽默的人,有时候,他随随便便说的一句话,就引得全班哄堂大笑。我已经好几次笑到肚子痛了,不得不承认,他真的有搞笑的天赋呢!
拥有这样一个同桌,我是该哭还是该笑呢?
同桌的他作文10
小学6年时光早已匆匆过去,很多人和事在脑海中变得渐渐模糊,可有一张面孔却久久不能褪去。
他是我小学生涯的最后一位同桌,当老师宣布我和他同桌的消息时,我不但没有激动,反而产生一丝的不安:他的性格与我截然不同,我骨子里喜静,可他却不知静为何物,每当下课,我独自拿起一本书细细品读,可他却不知跑哪儿去了,唉!
渐渐的,与他相处久了,我们俩竟然非常融洽了,也拥有了共同的爱好,下课的时候,我不再一个人徜佯在书海里了,反而更多的时候是和他一起在楼道里嬉戏打闹,传出的阵阵笑声,现在想起来,正是那童年的一串串跳动的音符。
不仅如此,我还在他那蓬松的头发之下,发现了他不为人知的优点。
他是一个重情义的人。犹记得那次班上有一个同学突发急病,作业落下了许多,他一改平时的“流氓”本性,一脸焦急地为他抄作业、辅导题目,这令自诩为最了解他的我也无法理解,当我问他为什么时,他淡淡的说了一句:“因为他是我的组员”。
用“幽默”这个词来形容他是再恰当不过的,他的大脑里仿佛装着成百上千的笑话,他总是抓住任何一分一秒来讲笑话,甚至上课。每当他绘声绘色地讲完一个笑话后,旁听者总会是对视一笑,接着便是一阵捧腹大笑。
如今,初中时代作业“压迫”着我们,我和他虽然在同一所学校,但我们见面的次数也是直线下降,最多也只是在下课时打声招呼就匆匆离开,我再也没听到过他讲的笑话了。
新的一年开始了,愿他能一直拥有开朗、幽默的品质,也希望我们的友谊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
同桌的他作文11
“你跟他坐在一起,可要多帮帮他哟!”田老师竟然让我和他同桌!什么,猜不出来他是谁?他呀,可出名咯——懒周天天。
为什么要加一个“懒”字呢,因为他真的是令田老师无奈。如果说他笨,但他也挺聪明。就是因为“懒”,再聪明,不动笔,也没办法。
刚开始和周天天同桌真够麻烦的。我在旁边做作业,他不是回头讲话就是玩小风扇,几次都把我的裙子挂到。单元测试的时候,我有一个组词写反了,老师圈了出来。我想照着他的改错一下,突然发现他那题一样有个叉叉。
中午
写模拟卷子,我在埋头苦干,他却推推我,说:“喂,你手挡住了。”我把手挪开了,他的头就在我卷子上看了老半天,又写在他的卷子上。我暴跳如雷:“你怎么这么懒啊,这么简单的题,书上背过的,你还懒得思考!”周天天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含糊地对我说:“唉,你不借我抄,我等会又要被田老师拎走了。”我没办法,只好说:“好吧,你先写,不会的问我好了。”
周天天虽然懒,学不进,但是换一种方式,还是可以的。上英语课,老师让我们读单词,周天天还在发呆。我不耐烦地说:“快读呀!”周天天依旧那副懒样:“不——会。”无奈,我只好把我的读单词绝招传授给他——把单词的读音用中文写下来。周天天边看边笑。我问:“苹果用英语怎么说?”周天天看着单词,笑着说:“哎泼!”“香蕉呢?”“本呐呐!”不一会,他就会读了。
虽然他很懒,却很乐于助人。每当老师的教材掉地上时,他总是扭动着胖胖的身子,像小企鹅捉小鱼一样帮老师捡起来。
这就是我的懒同桌,其实他也挺优秀的!
同桌的他作文12
说起他,可是全班公认的——学霸,不仅学习好,还多才多艺,如果说他样样都会一点也不夸张,他就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老师问一些有难度的题,全班都鸦雀无声,但是每次都能听见他的声音,把这个问题说得句句在理。
就说他的写作吧,一直都是一流的,每篇作文都写得那么好,我简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他的文言文更好,我对那些文言文一点都不懂,没解释这些文言文的话,我想解上半年我也都解不开。而且他还会简单的文言文,语句都那么优美,写得生动而形象,我们真是比不了啊!
都说读书破万卷,他的写作一直和读书有关,他读的书,比我们读得书更深奥,他读书的范围,一直是一些有名作家写的书,比如他看过的《红岩》,这是一本关于革命先烈的感人故事,开学那天我们看了,开学第一课,主持人读了几段关于红岩的片段,他的记忆力真是好,居然都能说上来,一张试卷,就在短短几分钟内就能背过,真是令人咋舌!
他的书法练得更是好,用毛笔书写一张张的,是那么的工整好看,他的钢笔字也是一个个看着那么有力,连起来看他写的就和复印的没什么两样。
“甘瓜苦蒂,天下物无全美”他有个缺点,就是书写速度太慢,为此他没少挨老师的批。
希望升入六年级的他,能够克服缺点,继续做我的好同桌哦!
同桌的他作文13
新的学期,新的开始,新的课程,新的同桌,而一成不变的便是我们同学古怪的性格了。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热情还是热情,冷淡还是冷淡。
还是三人同桌的模式,我刚到学校的第一天,感到十分意外,我竟与上学期并没有多大接触的陈俊基互为同桌,当然我坐在中间,旁边除了他,还有她,她便是张嘉慧同学。
我本以为我与他们的关系会在不久的将来与他们宛如兄弟兄妹,经过一个星期的相处,结果却大跌人眼。一个星期下来,我与张嘉慧同学所说的话少得不超过三句,而在旁边的基却多过千言万语。一旁熊熊烈火,一旁千年寒冰,我也感到十分无奈。
每当上英语课、数学课、语文课、地理课等课时,我和基的话题便出来了,一同讨论学习知识:“唉,浩东,这题赐教一下?”“呃呃,这样这样再这样,就OK了!”他的悟性极强,一霎那,便恍然大悟,再一转眼,他便解决了此题。
天生我才必有用,如此高的悟性,以致于他的英语很好,有很多问题都得由他助一臂之力。和他坐一起,互相帮助,意义无穷。
上数学课,我的不幸便到来了,当老师讲有一点难度的问题的时候,我心里就按捺不住了。转眼看到一脸懵的张嘉慧,我心里十分过意不去,一开始我本想教导她一下,好让她更好的领悟,可是由于我们并没有太多交流,也没有很良好的关系,再加上性别的差异,我的脑子飞速地运转起来,到底该不该跟说她呢?
我的良心总是受到煎熬。
基是个热情、聪明、好问的同学,总有无穷无尽的问题,他深谙学问的真谛。而嘉慧同学呢?则高冷,有事情不愿意和别人说,爱莫能助啊。
同桌的他作文14
六年时光,转瞬即逝,无影无踪。马上就要小学毕业了,回头看看,身后已留下了许多从幼稚到成熟的每个脚印,这一个个脚印就像一个个流光溢彩的珍珠,给人留下了用不泯灭的印象。
同桌的他,是个贪玩、爱笑、幽默的人。说他笨吧,语文考试考了第一;说他聪明吧,那好脑子总是派不上用处,还总搞些歪门邪道。黑黝黝的皮肤,白白的牙齿,怪异的表情,说的不客气点儿,他笑起来真像中了彩票似的,他还梦想这着以后要当百万富翁,拥有着一千万元的资产,真是无可救药。
就从他的“笑”说起吧,他的笑啊,用一个词语来形容,那就是“震耳欲聋”,身为他的同桌,可真是太倒霉了。只要一有什么“风吹草动”,他会已每秒“十万八千里”的速度来传播他的笑声,“哈哈哈……”,听到他的笑声,不笑的人也会随着他哈哈大笑,那声音似乎有感染力似的,把全班同学都带动起来了。
再说说他的唱歌吧。每次上音乐课,他就成了名副其实的主角,用我的话来说,他唱歌啊,完全陶醉到了歌子里,可他却不知道,自己唱的歌与磁带上的调子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可他对于这一点却满不在乎,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唱自己的歌,让别人说去吧!他唱歌的样子,真是惨不忍睹,把书放在桌子上,闭上眼睛,手还时不时的在空中“指挥”一两下,真是笑死人了。就这样,一堂死气沉沉的音乐课,就被他带动起来了……
啊!再过不久,我们就要告别母校、告别朝夕相处的老师、同学,带着依依不舍的深情,跨入新的学校,开始新的生活。但是,母校的那些人和事,景和物,都会留在我的记忆中,永远,永远……
同桌的他作文15
上了初中,朋友比小学少了许多,但和初中同学的友谊比小学同学的友谊更深刻。同学大多数不常在一起玩,但总有那么一个最好的朋友,我们总走在一起,玩在一起,因为我们的趣味相投,而且我觉得他身上有许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他在班中个子不算高,但五官端正,英俊潇洒,成绩也是名列前茅;他热爱体育,尤其是足球;乐于助人的态度,风趣幽默的方式,乐观豁达的性格也常常感染到我。
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十几天前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那天,我像往常一样坐公交车去学校上课,在车上我和同学打打闹闹时不小心把挂在脖子上的校牌弄掉了,但当时不知道,等下车后到校门口要出示校牌时我才发现,而那时公交车早就走了很远了。
顿时,我一下子慌了神,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心想:完了,没了校牌我以后怎么进出学校啊,回家一定会被挨骂的!于是一整天我都沉浸在郁闷中,他好像发现了我有些不对劲,于是就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如实地告诉了他来龙去脉,他听了之后不断的安慰我,然后又教我要乐观,又用讲了一些他小时候的囧事来逗我开心,我的心情也好转了许多。最后我不再自责而是想办法去解决这件事,他帮我出了一个主意:“你回家后如实地告诉父母,虽然他们肯定会批评你,但他们一定会帮你想办法的!”回家后我按照他的办法做了,果然如他所料,全家人都在帮我想办法。
我很感谢他,在人生中如果找到一个乐观向上,乐于助人的朋友,他一定对你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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