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的同学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的同学作文1
我们班有一位又高又壮,聪明认真,但又有些急躁的同学,名叫田修齐。他肤色黝黑,长得憨厚可爱,而且很壮实。不过,别看他长得高,他的体育比我还糟糕,这给了我些许安慰。
田修齐最大的优点就是专注、认真,这些优点再加上他的聪明,使他的数学能力非常强,任何题目都难不倒他!一道我认为很难的题交给他做,他三下五除二就解决了,而且思路特别清晰。所以,我遇到不会的题,总是请教他。
但是,田修齐有时候做事有些急躁。记得有一回他收生物作业,卷子乱七八糟地堆了一堆,谁交了谁没交根本搞不清楚。田修齐有些急了,他想很快把卷子整理好,只见他拿起一摞又放下一叠,在桌子上乱刨一气,课桌更乱了,横的竖的还是全是卷子,急的他站起来直喊:“各组小组长把生物作业交上来!”他的手臂在空中胡乱挥舞着,嘴里好像还叫喊着什么。我觉得,就算是完全沉浸在音乐世界里的指挥家,动作大抵也没有田修齐那么夸张吧。
田修齐的字几乎是班里写的最好的,作文水平则更是班内一流。那次,窦老师展示《家乡的秋天》时,我一下子就被田同学的文采和他堪称书法作品一般的字迹征服了。再到展示我的文章时,我甚至羞得抬不起头来。我感觉我的作文内容和字迹上,都比田修齐差远了,但窦老师竟然给了我30分,却只给他29分。这让一向对于比他人优秀而沾沾自喜的我,都为田修齐打抱不平。没办法,人家的水平摆在那儿,让我望尘莫及,不服不行。
这就是我们班学霸级的人物——田修齐。顺便说一句,他是从五年级跳级直接上初一的。
我的同学作文2
我有一个同学名叫小X,他什么都很厉害。你可别不信,我保证,你如果和他比试比试,一定会败下阵来的!
小X天才般的大脑,装着代码的海洋;他的手如同作家一样,在纸上写出美妙的故事;眼睛就像一个精确的扫描仪,洞察题目里所有的奥秘。
小X是一个终极学霸。他参加的每次比赛都榜上有名。有一次,我和他一起参加我最擅长的围棋比赛,我们一上战场就开始冲杀,像什么三三小目、挂角对杀打劫,真是你方唱罢我登场,乱得不可开交。经过了七轮对杀,比赛结束了。他榜上有名,我名落孙山。
小X不仅是一个终级学霸,还是一个破案专家呢!看!他又在干什么?原来小F的笔不见了!这可怎么办呢?小X想出了一招“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他先让人贴了一张寻物启事:
寻物启事
今日小F丢失一支白雪BP235钢笔,愿知情人士将其送到讲台桌,如果两周之内送回,我们将既往不咎。
五(1)破案小组
X年X月X日
在学校探案部,小X打开了笔记本,上面记录着关于案情的所有数据。他对在场的众人说道:“各位都是值日组长,如果有谁迟走,跟我说一下。先回来检查一下讲台,如果有笔,宣布结案,不用揭发。如果嫌疑人看启事表情不正常,立马汇报,后续我自有办法。”同学们按小X说的去办,几天后,小V被发现了,他表情很不正常。他就是嫌疑人!小X在班里揭发了他,消息传遍全校。
你说,小X是不是很牛?只要你什么不见了,就可以来找他帮忙哦。
我的同学作文3
我的好同学,就是我们班的何致阳,他有一双小小的眼睛,一头乌黑的头发,俊俏的鼻子下有一个红润的嘴巴。
何致阳有一双敏捷的双腿,他是班里的“小飞人”,他学习非常好,是班里的学霸。
他每一次训练时,他都严格地按照老师的方法去做,高抬腿,体前驱,他都做得非常认真。老师要他做高抬腿,见他做好准备动作,他的`动作时那么标准。老师一声令下,他以最快的速度、最标准的动作冲向了终点。有一次,在星期五下午的田径兴趣班,我跟他比赛跑步,说起跑步,我也不赖。开始之前,何致阳眼严肃地看着终点,又看了我一眼说:“我是不会输给你的。”我被他吓到了,心里有些害怕。开始了,他一下子就冲向了终点,我跑不过他,只好认输,心里想他跑步那么快,长大应该是一名运动员吧!
说他学习好,那是一定的,我跟他比,我的“重量”就像一张纸。有一次数学测验,他是全班的前三名,90分以上,我很佩服他学习那么好,我下课去问他改错,我以为他会说你去问其他人吧,可他微笑地对我说:“你哪道题不会?”我慢慢地一个个指出来,他仔细地跟我讲解,“不是,这道题选A,不是B。”他仔细地一道一道跟我讲解。很快,他就给我讲解完了所有题。他助人为乐的精神令我佩服。
何致阳刻苦训练顽强拼搏和助人为乐的精神令我十分敬佩。
我的同学作文4
我们班里有一个同学叫张贻茜,她今年九岁了,她的小脸上长着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巴。她的鼻子高高的,金灿灿的卷发披散在肩上。她中等个,身材匀称,经常穿着浅粉色的裙子,外边穿着宝蓝色的衣服。头上总带着个草莓小发卡。
她喜欢写毛笔字,有一次过春节我到她家去吃饭,她跟我说:“家里的春联都是她亲手写的”。她把我拉到她的房间让我看她用毛笔写的春联,我看了以后惊呆了。我觉得书法老师都写不出这样的字,我呆呆地问了她一句:“在外面学的吗?”他对我说:“我是自己学的,因为妈妈太忙,没时间管我,所以我只能自己学。”我听完之后真的好崇拜她。
她很活泼,客人来到家她都先打招呼,然后给客人倒茶,拿点心,客人来了都说她真懂事,到了学校她会把灯开开,在教室里做手工,有的时候她会躲在门后面等同学们来,然后从门后面跳出来吓他们一下。真是个天真、淘气、可爱的“讨厌鬼”
值日生值日的时候,她会主动帮他们值日,并打扫的很干净,上课的时候我忘记带课外书了,张贻茜毫不犹豫的给了我一本课外书,当时我心里很感谢她。
有一次我去跳舞,她跟我在一个舞蹈班跳舞,老师让带孔雀头饰而我忘记了,她看到了,走过来拍了拍我,对我说:“我妈妈给我买了两个呢,我借你吧!”说着就把头饰递给了我,我高兴地跳了起来。
张贻茜和我是非常好的朋友,我非常珍惜和她在一起的时光,愿我们的友谊能够天长地久。
我的同学作文5
如果提起“麻辣”这个词,就会让人想起那些美味的美食,如麻辣香锅、麻辣鱼等等,可是如果加上双引号,这个词的意义就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它便成了一个描写火爆性格的词了,如果说性格火爆的话,就会令我想起一些人,他们都十分的“麻辣”。
在我的众多同学中,这个“麻辣”称号非于轩莫属了,关于她的火爆性格记录,可是数以千计呢。
有一次,我后桌孙钰涵正在玩,被杨老师发现了,他被点名批评后,便不再玩了。可是不大一会儿,他又开始玩上了,但杨老师没有注意到他,这时他的同桌于轩却没有放过他,只听“啊”的一声惨叫,引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杨老师马上训了孙钰涵一顿。
课后,孙钰涵对我说:“于轩掐人太疼了。”我的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一段画面,孙钰涵正玩得不亦乐乎,突然胳膊一阵巨痛,只见于轩用两根手指一把掐住了他的胳膊……为此,孙钰涵再也不敢和于轩一桌了。
还有一次,于轩和孙钰涵掰手腕,孙钰涵身体强壮,于轩虽然个子很高,但毕竟是女生,我心想:一定是孙钰涵赢。可是,双方比拼了好长时间,竟然于轩赢了。事后我问孙钰涵:“为什么你输了?”他什么也没说,让我看看他的手,原来,于轩是边掐边掰的。
最有趣的是她经常追着那些男孩子在操场上跑来跑去,有时候在操场上要跑好几圈才会停下来,当然,我一直都是旁观者。
于轩果然是当之无愧的“麻辣”同学啊,我坚信,她一定会继续增加她的伤人记录的。
我的同学作文6
“那个初二的同学,过来一下。”“啊?我是初一的呀”原来我的同学“小胖”老是以为太胖被认成初二、初三的同学。
说到我们第一次见面,我惊奇的说道:“这位同学你可能走错教室了,这儿是初一四班,不是初二四班”“没走错,我就是初一的,不是我说你,你才走错教室了吧,这儿是初一,不是五年级”他生气地回答,不过看他那生气的模样真是可爱,一双眼睛瞪大大的,眉毛拧成一团,嘴巴还不知道嘟囔着什么,于是我们不打不相识,成了一对总是互相嘲讽对方的朋友,堪称“死友”。
在课堂上的真实写照可不是正常的好朋友那样,而是这样的“那个长相猥琐,身形似小猪的同学快点过来收地理作业了”只见他冷笑一声“一个小学生喊什么喊,你怕是不知道,我已经收完地理作业了,再也不见,我要去送地理作业了”说着他一步从门跃了过去,过了一会儿,他回来了,他见我还在教室玩,便问:“你怎么还不去送地理作业?现在都第二节课课间了,再不送,小心地理老师熊你。”“你猜我为什么没去送?你没感觉到你手上的作业重了不少吗?”“好呀,你个家伙,看我一拳把你抡到在地”可是因为他实在太胖了,二步还没有一步跑地远呢,过了30+秒,他已经满脸通红,双手扶着膝盖,大喊:“有本事你别跑”他二三步跑回了教室,可当我回去的时候,他却在攻击我的书包,“你,你个胖子”“看我不一拳打倒你”而我们之间的斗争一天都没有停息过。
不过,别看他那样,他可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呢,我数学不好,他便主动过来给我补习数学,他也老是帮我整理学习资料,而我在他的帮助下,数学也变地不错了。
他虽然总是一副你别惹我的表情,但他的心地老好了,如果你想来,我一定欢迎!
我的同学作文7
你有一张大嘴巴,一个大鼻子,两只大眼睛,两只大耳朵,一张乡村形状的脸..你是我最喜欢的逗伴——郑关珍..
每当上体育课,你总是让我的乐趣。记得有一次,在上体育课,我很无聊,一个人对自己的走来走去,突然间,我发现了一个大黄蜂在面对死亡的挣扎,我看到了他的尾巴,还是刺痛,但是当它的翅膀没有,我是要扔掉它,你在这里。所以,我有一个想法,要小心,她手里的黄蜂,然后跟你说话,我说与你握手,你不觉得后,他们把一只手出来握我的手,只听“哦!”声音喊,你开你的手,就发现有刺,像一个小球刺一样的东西,看着我的手,立刻知道怎么回事。我笑了,拉着刺你的脸,一边冲过来打我,这一次,我跑了,我觉得这是我跑的最快的时候,我感觉风的脚,你看追上我,然后跑去告诉老师。
在课堂上,我看着你的手,肿得像卷心菜,我会笑得直腰。老师也没有感觉到疼痛..
考试后的另一次。过了一会儿,我赶紧进来,假装认真地对你说:“郑关珍,你知道你花了多少分钟吗?”他疑惑地问我:“多少分钟?”我说,“75!”他突然呆住了,我这样看着他,然后也忍不住,哈哈笑了起来。当他听到这个消息时,他知道我在骗他,于是愤怒地跑掉了。后来,我向他道歉,他原谅了我。
这就是我经常逗我的同桌好。
我的同学作文8
我的,我的是我们班最特别的同学叶嘉豪。
他是一个男生,头发都没有变过,是那么的黑,那么的长,就像一团无人管理的草,他白白胖胖的与他的头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天都带着憨憨的笑容的他,却是这么的多变。
有一天,我和他讲了班上一天果写的作文。笑得他口水喷了出来,突然一道身影从外面窜了进来,只见他左拐右拐,在一个同学的桌子拿了一本书,又跑了出去,奋力一挣,那本书就掉到了下面的花园里,叶嘉豪再一次捧腹大笑,这人...也...太了吧!他断断续续地笑道,我也笑得很开心,直到我看见那张桌子,我的笑容就像急刹车似的,然后碰了碰,叶嘉豪说,这好像是你的桌子,他的笑容快速收敛,他看看那张桌子,然后膝盖一软,差点跪了下来。
当他发了一会儿怔之后,愤怒地注视着那个同学,如果眼神能杀人的话,那个同学dou已经杀上了100多遍了,当他平静下来时,喃喃地说:我先去拿书,再去揍你!于是,他就像打了鸡血似的,用他身材体重完全不相符的速度跑了下去,三步并作两步走,楼梯还有四阶梯呢,他就跳了下去,估计路人的心里都和我想的一样,这速度疯了吧!
过了几分钟,他就把书捡了上来,可见他又露出他那憨憨的表情,要不是他手上拿着一本书,我真的还以为什么事情都没发生,只见他把书往座位上一扔,走向那个同学,然后一跳。压在他身上,这还是平时那个叶嘉豪吗?我不禁这样想到。
这就是,一格多变,但是平时憨憨的叶嘉豪。
我的同学作文9
我最喜欢的同学名字叫刘宇峒,他有一张瓜子脸,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下长着樱桃般红嘟嘟的嘴唇,配上短短的头发,看上去精神极了。刘宇峒心地善良,有很多的爱好,他爱读书,爱学习,爱运动……。
我很佩服刘宇峒,他不仅喜欢乐于助人,还很勇敢。有一次,我不小心摔倒了,他立刻把我扶起来,送到了医务室。有时,有人弄痛了我,他会立刻站出来保护我,还给那个人开一张罚单,提醒那个人再也不要这样做。刘宇峒总是一脸关心地对我说:“要学会自己保护自己,这才是最重要的,不要每次都要别人来保护你!”
刘宇峒特别爱学习,他是我们班的学霸,什么问题都能回答出来。每次遇到不会的题目,我都会去找他帮忙,他总是耐心地讲解给我听。他之所以这么棒,知识这么丰富,是因为他放学回家后,会自觉地做很多练习题,并阅读很多书籍。记得有一次,语文课上王老师问:“神龟虽寿的下一句是什么呢?”全班同学都答不出来,只有刘宇峒举手回答:“犹有竟时。腾蛇乘雾,终为土灰。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哇,刘宇峒真的好棒啊,他是我学习的榜样。
看吧,这就是我的同学刘宇峒,一个勇敢的、活泼的、惹人喜爱的同学。我相信,只要和他一起玩上那么一会儿,你也会像我一样喜欢他的。
我的同学作文10
我的同学小丽,她有一双可爱的细眯眼,尖尖的鼻子,一张樱桃似的小嘴巴,两只小扇子似的耳朵,最吸人眼球的是她那头卷卷的长发,所以大家叫她“爆炸头”。
虽然别人叫她“爆炸头”,可是她一点也不自卑,更不生气,因为她有一颗善良的心。
记得有一次,我和她走在放学的路上,前面有一位小男孩,他正背着小书包,在路旁唱啊,跳啊,时不时还摘摘路边的野花。忽然,“扑通”一声,男孩摔了一跤,坐在地上,眼泪在眼眶里“咕噜”地打转,原来他腿上的皮被刮破了,血流了出来。
小男孩实在是痛得厉害,嚎啕大哭了起来,正巧,小丽和我看见了,小丽把她那沉重的书包往地上一放,飞奔过去,看了看小男孩的伤势,说:“你住在哪?要不我送你回去吧!”接着,拿出纸来,小心翼翼地给小男孩包扎伤口,小男孩诚恳地说:“谢谢小姐姐。”她又关心地问:“你还疼吗?”小男孩回答:“还有一点儿疼。”
我看到了这温暖的一幕,不禁感叹道:“她真是个热心肠!”
她不仅乐于助人,而且还十分勤劳。
有一次,我去她家找她,她正在帮她奶奶做家务,这时,我想到自己整天悠闲自乐,从来不会帮妈妈做家务,真是自愧不如啊!
这就是我的同学,她乐于助人,她淳朴勤劳,她真是我的榜样。
我的同学作文11
我有一个同学,他叫张涵宇,也是我最好的朋友。
他的头发又黑又硬,一根根向上竖着,和大文豪鲁迅先生的头型有点像。平时,总喜欢穿白上衣,黑裤子,皮肤白皙,长得眉清目秀,帅气的外表简直是人见人爱。他学习成绩非常好,每次考试,都没出过前三名。他擅长书法,而且跑得非常快。他很爱唱歌,成天嘴里小曲儿不断,就连做梦都在哼唱,他唱的歌儿我们都爱听,为此,他还获得过“校园小歌手”比赛的二等奖。
在班级里,他关心每一个同学。一次,老师让我们写大作业,我转过身去,从书包里掏出文具盒,拉开拉链,一看,傻眼了,我的钢笔居然忘带了,心想:这该怎么办?我又望了望其他同学,大家都在静静地写大作业,屋子里静得连一根针落在地上都能听见。坐在旁边的张涵宇小声问我:“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我的钢笔忘带了。”我慌忙答道。他面带微笑,毫不犹豫地把自己手里的钢笔递给了我。下课了,我的大作业写完了,但是张涵宇却没有写完。原来他把新钢笔借给了我,自己使用的是那只已经躺在他笔袋里很久了的旧钢笔。旧钢笔的笔尖坏了,写字的速度慢不说,写出来的字还歪歪扭扭,所以他的作业没有及时交上。等我明白了这一切后,心里十分感动,也很愧疚。
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可不知怎的,张涵宇递给我笔的那个看似简单的动作却永远定格在了我的脑海中。你看,张涵宇就是这样一个热心肠的人,他是我的同学,也是一生的朋友,我为有这样的朋友而感到骄傲、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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