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莫先森,每一次认识你,似乎都是一个新的开始。
第一次认识你时,你是小狮,那个传说中帅气的狮总。那是我弃《小小姐》而选择了《花火》。那时的我并不了解你,所有的一切都只是听说,而你于我而言也只是个传说。我听说小狮是个很帅气的大叔,我听说有许多阳光都喜欢这个叫做小狮的少年,又听说小狮是个爱卖萌的上司。那时的我并不喜欢你但也不厌恶你,大概是我从未看过你的文字。我看杂志一直有个习惯,我不会去看那些专栏活动,只会去看我所喜爱的文章,但没想到后来你却改变了我的这种习惯。似乎就是从那时起我渐渐喜欢上了你,渐渐地去关注你的动态,渐渐地玩起了贴吧、微博······那时的我就想,这会是一种永远吧!但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那个夏天要结束时,你们也要离开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天应该是8月26日,也是我一个好闺蜜的生日。那时我就在想啊,这是在捉弄我吗,是要让我一边笑着对闺蜜说祝福,再一边哭着看着关于你的点点滴滴。那天我哭了,我感到很惊讶,看着那泪珠,有种很不真实的感觉。每一次的哭泣不是为我自己就是为雪儿,我就是这么一个自私的人,但这么自私的我竟还会为这以外的其他人哭泣。
第二次认识你,你是莫峻,是那个传说中的`莫峻。这一次,你还是一个传说,但意义似乎不一样了,我似乎离你近了些。这一次,我弃《花火》而选择了大鱼,选择了《星星花》。我不得不承认我特别喜欢烟罗姐的《星星上的花》,最初开始关注《花火》亦是因为这本书,是这本书让我认识了你,认识了你们。身边许多同学朋友都很不解我为何会这么追捧这么喜欢你们这群人,都觉得我是个傻子。这个问题在我最初知道你们时我也有想过,而现在我想它不需要任何答案。借用巧乐兹的广告语就是“喜欢你,没道理”。你们于我而言就是一种信仰,是你们用重新开启了我那沉默已久的文字梦。
说到梦想,我又想起了13年底的那件事。梦想与现实总会有所冲突,而这种权衡利弊无疑是一种困难。一直以来,我想我都是在为了梦想而活,而有一天我也定会遇到与你同样的选择,那时我定会想起你的选择,那么未来的我该有多感激那曾经的你啊。我想对你说,“嘿,少年,干得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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