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自己作文

2021-05-28 [第三单元]说说我自己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喜欢自己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喜欢自己作文1

  浩瀚的宇宙中,漂浮着无数大大小小的星球,每个星球都闪亮着自己的光辉。其中有个美丽的地方,那里有繁多的物种,每个生命都是一段传奇的化身,都有不同的风采,都像长虹一般耀眼。

  但是,在这个地球上,有很多事总让我想不通,例如在动物园里,驯兽师总教动物人类的本领,模仿人类的习性,来搏庸人们的破涕一笑,我承认自己也是其一,也不免会被逗笑,但一笑过后,总觉得有点难受;动物本有自己的可爱之处,何必要可以去模仿人类而讨人类的欢喜,不免叫人有些心酸。正如鲁迅所言:“造物者创造了一切,都是平等的,人们耍的这些小聪明,倒看来有些多事了。”

  有些事真的是这样,一些很好的东西被复制多次后,反而叫人反感。

  09年春晚凭借《不差钱》红遍全国一夜成名的小沈阳,多少人欣赏他,可春晚过后络绎而来的却是无数翻版的娘娘腔在各个卫视上演,让人看得发腻;当杰克逊逝世后,多少模仿杰克逊的人齐聚电视和网络来比拼谁最像一代歌王,这些也不免有些令人乏味;甚至有不少人把某个歌手的说话方式当做习惯来改变自己,结果徒留人的冷笑一声。每个人的身上有自己的闪亮点,和必要刻意模仿别人?再说,外表的浮华可以复制,气质你学的来么?

  从第一部穿越剧《寻秦记》开始,各种各样的穿越戏份充斥着人们的眼球,穿越小说也风靡一时,本来一个很好的创意被涂抹得再寻常不过了,甚至有下个剧情不看都明白的感觉,看多了穿越,上个厕所都感觉马桶像穿越洞……

  有家大公司招聘,很多人慕名而来,他们看到地上有香蕉皮,旁边还坐着行乞的老人,都以为是公司的测试题,便将香蕉皮捡起,并捐款给老人,有的甚至买来吃的给老人,结果他们都未被录取。很简单,那确实是一道测试题,但他们未被录取的原因是:太社会。

  如今的社会,需要学习,但更需要创新,需要寻常,但不是千篇一律,单一的复制会使人乏味,东施效颦只会惹来嘲笑,其实简简单单做真实的自己就好。

  我写我的文字,我抒自己的情怀,我怜世人的悲哀。

喜欢自己作文2

  张信哲还在读大二的时候,就已经因歌声而小有名气了。那时的他整天痴痴迷迷地揣摸着演唱技巧,拼命地练唱功,写歌词,研究音乐教材,提高音乐修养。相比之下,反而对自己的专业付出甚少。有一天,李宗盛找到他,问道:“你缘何对音乐如何此情有独钟?”张信哲对这一问题颇不以为然地脱口而出:“因为我喜欢。”正是这句话,促使了李宗盛对张信哲的信心,加速了他们的合作与张信哲的成名。

  原来,喜欢竟然是成功的阶梯和内在动力。

  美国一位著名的教育家说过:“你可以把一匹马领到河边,却不能让它喝水。”学习也是如此,老师的作用只不过是把你领到一桌丰盛的宴席前,告诉你这道菜营养丰富,如何去吃,吃与不吃,吃多吃少,最终还要看学生的爱好与喜欢程度了。有一次记者问爱因斯坦“你的成功是否是因为你的天赋”时,爱因斯坦风趣地说:“有天赋的人很多,而成功与否关键看你对从事的事业的热爱与勤奋。”热爱者,喜欢的另一种表达而已。

  喜欢,也是幸福的源泉。

  有这么一个故事:两个老朋友在公园里散步,一个是州长,一个是亿万富翁。州长向老朋友抱怨说他被政务搅得心烦意乱,经常失眠,并慨叹当初要是他当作家的理想不被生活改变,该有多好。而亿万富翁则向老朋友诉说金钱使他失去了自由,并对当年一个人坐在海边看潮涨潮落、晚霞翻飞的惬意念念不忘。这时他们看到大哲学家罗尔带着孙女在草地上放风筝的愉快场景,异口同声道:“他们真幸福!”于是,州长和亿万富翁走上前求教罗尔:“幸福是如何获得的?”罗尔看了看他们说:“做你喜欢做的事!”说完,又放起了他的风筝。

  你可能贫穷也可能富有,你可能平凡也可能伟大,你可能失败也可能成功,而所有这些都不是幸福的真正源泉。换句话说,不管你是腰缠万贯还是勉强口,不管你是达官显贵还是一介草民,只要你找准了自己的位置,只要你所做的是你所喜欢的,你就会全身心地投入,你就会体悟到其中的乐趣,从而不仅会使你走向成功,还会使你获得幸福。

  人生苦短,来去匆匆,我们要想在短暂的生命之旅中有意义地存活,就必须淡泊名利,忘却世俗,脚踏实地地去做你喜欢做的事,为喜欢而活着。

喜欢自己作文3

  我有很多文具,在这里面,我最喜欢的要数铅笔盒了。

  我有一个铅笔盒,它是大红色的,在上面有一只喜洋洋和美羊羊,它们手舞足蹈,样子十分高兴。在铅笔盒的正上方还有一个滑轮,就能打开铅笔盒。翻开它的第一层,上面有一个课程表,记录着每一天的课程。还有一个九九口诀表,旁边有一只喜羊羊微笑着对着我,好像在问:“你会背了吗。”有了这个口诀表,我从来不敢消极怠慢。这时候,你可能会问了:“你的铅笔盒怎么没有笔啊!”其实,第一层是我的“军库”,上面装着笔芯、墨囊,一但需要,就会马上运送到“前线”。翻开铅笔盒的第二层,里面装着铅笔、橡皮等工具以及我的警示语。因为我的铅笔盒经常“被盗”,所以我写了一条警示语“禁止偷东西!”,从此,我再也没有丢过东西。第三层可是我的“大本营”了,里面装着实用钢笔、好玩的中性笔,一共七支,每天轮流“值班”。每当我写作业的时候,我都会取出一支来用,这七支笔为我解决了许多困难。

  一天,我正在教室里写作业,有位同学不小心把我的铅笔盒碰倒了,“嘭”的一声掉到了地上,我赶紧捡了起来。只见铅笔盒的中间凹了下去,可里面的文具却安然无恙,我特别佩服这个文具的“大管家”。

  屈指算来,这个铅笔盒“跟随”我两年了,上面的漆也蹭掉了,可它一直默默无闻为我服务,没有丝毫怨言,它永远是我喜欢的文具。

喜欢自己作文4

  我是个小男生,别看我小,脑袋里可装了不少东西呢!

  NO1:刚刚入学,我就看完了《三国演义》,不过是和爸爸一起读的。那一天,我来到书架前,抬头看着书架上的各式书籍。哪一本是老师说的《三国演义》呢?呀!不行啊!这样看着抬头找,还没有找到,自己的脖子就已经酸死了。我心里想,咦!那里不是有一把椅子吗!我灵机一动,吃力地把那把椅子给搬了过来,跳了上去。打开书柜门,“好重啊!”我说;在今天的我看来,这是一个我的书之门,有多少知识在这里面啊!第一架,第二架,我一直爬到第三架,差不多全找遍了,可是连书的影子也没找到。我又横着爬,看到一本书,因为当时我只会几个字。读到三X X义时,我就断定这就是三国演义了。就在我拿下书本时,打开看了这本书。“哇!”我赞叹;那一张张泛黄的一页页,这是一本古书,不像是现代的《三国演义》一样平淡无味,幼稚。我能感觉的到,里面火热的文字在燃烧,记载着一个个感动人心的故事,“哇!我惊呆了。自从这里,我第一次接触文学与历史。我开始慢慢读书,看书,大声朗读。渐渐地我喜欢上了语文。学校里的知识已经远远不够我对读书的欲望。睡觉前我经常捧着一本书来看,五分钟,十五分钟,一小时,三小时。我边看边睡着了,灯也没关,抱着书,想象着故事中的主人公。爱玩耍的我慢慢开始爱看书了!《三国志》《石头记》《水浒传》《西游记》《老人与海》??????古今中外的各式书籍。

  NO2:有爱心,放学刚刚回来的我,放下书包,窗外有一只受伤的小鸟儿,好像在对我求救。我小心翼翼地把它捧回家。早上去学校上学读书时,还给它喂了小面包,见他伤势好了起来我开心极了。可我放学回来了,它却不见了,我伤心极了。哭了好久。

  NO3 :我是一个男子汉,能微笑地去面对一切困难,不管好事,坏事。是悲是喜。一切困难我都能迎刃而解,因为我深知,一切困难总是去要面对。

喜欢自己作文5

  中国美食,闻名天下。可我最喜欢的美食非妈妈的菜莫属。妈妈的菜最美味,最有心意,也是最可口的。

  铭记于心的是妈妈第一次做醋溜土豆丝。她按食谱一步一步地做,手忙脚乱,恨不得有三头六臂。做出来之后,根本不是土豆丝,难吃得要吐,我和爸爸都实在吃不下,剩下一大堆,妈妈非常伤心。我本以为妈妈会放弃这道菜,可她又故技重施,给我们做“魔鬼料理”。此时我感觉厨房就像地狱,妈妈则是一个披头散发的魔鬼。“啊!”厨房里传来一声惨叫。我蹑手蹑脚地走向厨房,悄悄地打开门,看见妈妈的手在流血。原来,妈妈切土豆时不小心切到手了。我心疼地说:“妈妈,没事吧,以后不在家里煮饭了,我们出去吃。”妈妈微微一笑,像事情没发生一样,说:“谢谢你的好意!不过在外面吃不健康,没事的,多切几次就好了,熟能生巧嘛!”话音刚落,厨房里传来“哆哆哆”,妈妈又陷入忙碌之中……

  忽然,厨房里飘来了一阵阵香味。我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这是妈妈做的吗?只见土豆丝又细又均匀,和第一次做的大相径庭。这时,妈妈又端出一道道菜出来,我和爸爸被香味吸引到了餐桌。

  我夹着醋溜土豆丝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散发出葱醋香味,香脆爽口,可谓色香味俱全。从此我爱上了妈妈做的醋溜土豆丝,我每餐必不可少的一道菜,妈妈做得精益求精,而我百吃不厌。我尝到了人间美味,更尝到了妈妈浓浓的爱。

喜欢自己作文6

  在我国古代流传下许多栩栩如生的神话传说故事,有众所周知的《盘古开天辟地》,有脍炙人口的《女娲造人》,还有《嫦娥奔月》等很多美丽的神话传说。每个人都有一个自己喜欢的神话传说,我最喜欢的要数《盘古开天辟地》了,下面就让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我为什么会喜欢这个传说吧!

  《盘古开天辟地》讲的是在远古时期,天地一片混沌就像一个大鸡蛋,天地还连在一块。就在这时,一位伟大的巨人,不知睡了多长时间,终于醒来了,他醒来后看到天地一片混乱,一片漆黑,感到非常生气,不知从哪里捞来一把板斧,使劲一轮,只听“喀嚓”一声,天地竟这样被他抡开了,轻飘清白的东西不断上升,成了蓝天,沉重浑浊的东西不断下降,成了大地。从此宇宙有了天地之分,盘古头顶蓝天、脚踩大地,他长高一丈,天地也长高一丈,就这样又过了一万八千年,天变的极高,地变得极厚,盘古也成了九万里长的大巨人,又过了许多年,天地都长结实了,可是盘古也筋疲力尽了,他像大山一样倒下了,左眼变成了光芒四射的太阳,右眼变成了明亮皎洁的月亮,身躯成了高耸的山川,血液变成了奔流不息的江河湖海,他的肌肉变成了肥沃的良田沃土……

  我喜欢这篇神话传说的理由如下:

  1、我喜欢这篇神话里的各种好词好句,如描写盘古死后的身体变化,让人遐想翩翩。

  2、我喜欢盘古敢于尝试、创新的品质,如盘古劈开天地的勇气。

  3、我喜欢盘古为后代造福的品质,他不顾各种困难在天地之间站了一万八千年。

  4、我还喜欢盘古勇于牺牲的精神,如盘古把天地撑结实了,自己却死去了,而且死后的身体还变成了各种对人们有益的事物。

  所以我喜欢这篇文章。

喜欢自己作文7

  有些人老把羡慕的眼光投向别人,喜欢别人。可我喜欢的是我自己。因为我是一个有毅力的男孩。

  记得那一次,我还只是一个4年级的学生,也是一个羽毛球中级班学员中的一个。我刚到球场,教练就让我们围着球场跑20圈。我跑了几圈后就感到有点体力不支了,但我不放弃,一直跑。鞋带开了,我也顾不上了,继续跑。“啊”!我突然被鞋带绊倒了,一下子撞在了一边的凳子上,腿被撞破了皮,我疼得流下了眼泪,可我还是站起来,忍着疼痛跑。我下决心一定要把这20圈跑完。我的汗珠也一滴滴的流下来。场外的天气炎热,场内却很凉爽。可我还是觉得太阳快把我烤焦了似的。我看见教练在帮我数圈数,又看见有些队员已经跑完了。我心里默默的数着,第19圈了,我也不管腿上的伤了,像脱缰的野马一样冲了出去。“呵——”终于跑到了终点。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我们休息了几分钟,就又开始练球了。教练让我们练高球,当我第一跳时,发现脚突然没了力气,一下子跪在了地上,膝盖上的疼痛让我无法忍受,躺在了地上。过了一会儿,我站了起来,艰难地走向休息场。妈妈赶紧拿出创可贴贴在我的伤口,鼓励我说:“加油,儿子!”这句话就像是一种力量,我顿时忘记了痛,缓缓地走到球场,继续练习……开始接力了,我排在后面。轮到了我,棒一下子接过来,奋力向前跑,可是就在要在交接棒的时候,我又摔了下去……这次虽然输了比赛,可是队友们却没有埋怨我。在以后的日子里,我越来越强,球也越打越好。

  我喜欢我自己。

喜欢自己作文8

  莫名觉得,那种解题时紧锁眉头,把头发弄乱,嘴里不断念叨但却不会愤愤摔笔而去的样子也蛮招人喜欢的,那种固执与坚持,哪怕输的一败涂地,也值得人们去记住和诉说。

  一向自命不凡的我,做题时往往带着一丝丝的不屑与厌倦。事实上,数学真得没带给我些许的紧张与危机感。当老师公开表明难点时,我往往是眯着眼睛佯装睡觉。也不过如此嘛。

  终于有个晚上打破了我不凡的梦境。那倒放在卷子末尾且拥有庞大阅读量的数学题,让我想了半个小时也未在卷子上动上一笔,我恨不得撕掉那张卷子,但是我没有,我翻找出一张干净的演算纸,一遍又一遍写着思路,但终是一遍遍的无解,在一个个思路打下一个个叉。原本尚完好的纸瞬间被公式占得密密麻麻,但终像是一遍遍无用又无奈的挣扎。

  我本来是可以果断放弃的,时间已匆匆流过一个小时,验算纸翻来覆去地为我所用。最后仅能挑其间小小的空隙去写。动点顺着线绕,沿着我的思绪的轨迹上蹿下跳,飘忽不定,一向很少出汗的我,额头也有了细密的汗珠。我仍是没有放弃,我想证明我是否真得那般自命不凡,抑或仅是一个平庸的人。我去卫生间洗了把脸,抬头与镜子里的自己四目相对,眼神迷惘但却不乏一种信念,这个样子,我喜欢。

  重新抽出一张纸,思绪归零,演算、假设、论证,一遍遍不厌其烦。终于在一条条线中找到了那个动点,它就乖巧地呆在那里,似乎也是累了。

  我不知道当时是一种什么感觉,释然、兴奋抑或激动,其实也已经无所谓了。反正,我凭着那颗贪玩的动点,描出了自己永不放弃的样子。

  这个样子,值得我喜欢。

喜欢自己作文9

  20xx年的夏天,我去楼下的图书馆买了一本由美国摩西奶奶写的《人生只有一次,去做自己喜欢的事》,这本书点燃我的暑假,100岁的摩西奶奶,用她毕生的经历,向读者传递做自己喜欢的事,与喜欢的人在一起,上帝会高兴地为你打开成功之门。我们总是拥有许多的期待和理想,奈何岁月匆匆;我们总是渴望将生活赋予的每一件事做好,可是总有不尽人意;我们总是渴望被理解和支持,可是人生道路上少不了质疑和指责。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或许诠释这个道理,又或许我们不够强大,面对心中遥遥无期的理想,面对本就昙花一现的生命,我们卑微了,胆怯了,没有敢于拼搏的勇气,不知不觉中放弃了心中那份执着。我记得《火蓝刀锋》中的有位老班长曾说过,如果你想要拥有你从未有过东西,那就必须做你从未做过的事情。失败便不可怕,可怕的是放弃。没有付出过,又怎知不会成功呢。就像摩西奶奶说的,梦想从未离你远去,你失去的只是找回梦想的勇气。不论时光流转,岁月的流淌,梦想一直在你的心中,只是缺少一把开启的钥匙,全心全意将自己的`人生之路走好,不为成果,只为初心。

  人生只有一次,生命不可逆转,何不趁着风华正茂的时期把自己的理想付出实践。找一个你爱的人,爱你的人,谈一场风花雪月的恋爱。什么时候开启梦想的大门都不算太晚,正如晚年才开始绘画的摩西奶奶一样,梦想从不分年龄,只分早晚。人生只有一次,不要让自己匆匆荒废了毕生,去做自己喜欢的事吧!

喜欢自己作文10

  我真的喜欢为了自己喜欢的东西自己努力的这种感觉。

  我想喜欢的东西大概应该都有吧?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爱好,因为我们所生活的环境,家庭接触到的事物和圈子都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喜欢的东西肯定也是不一样的吧。但是每个人肯定多多少少都会有自己喜欢的东西。我想没有人会是无欲无求的吧, 人都会有七情六欲,只是这欲望多和欲望少的差别罢了。人肯定是会有很多欲望的,想要的东西也自然不一样。我当然也是有自己想要的东西的,可能最近喜欢的东西特别多吧。所以我想赚钱的心思特别多,所以我也想非常努力。我也很喜欢自己为了喜欢的东西,拼搏努力奋斗的感觉,这样让我觉得自己的人生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了,每天都很开心的努力着啊。为了自己喜欢的东西所努力的这种感觉真棒,越来越喜欢这种自己奋斗的感觉了。

  我最不喜欢的事情就是依靠别人去做事情了,而我最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可以依靠自己完成很多很多的事情,这样让我的身心都觉得非常愉快。喜欢这种正面积极的感觉,这样有意义的生活我才觉得最有意思呢。每天努力的日子才是最快乐,如果可以努力完成自己的小心愿的话,那么就更棒了,真喜欢这种感觉。每天都是活力满满的努力,努力做每一件事情,什么事情都学会了坚持,用尽自己的全力去做这件事情我就觉得足够了,所以我特别喜欢这种充满活力的感觉啊。

  是的,我们要为自己而活,要为自己而努力的活着,活得精彩,活的漂亮!

喜欢自己作文11

  每个人都希望完美,于是便羡慕他人的优点,幻想着有一天也能像他一样美好,或受万人瞩目,或清闲自乐。然而,我们在羡慕的同时,忘却了自我,迷失了自我。这是一种悲哀,许多人都希望得到别人的喜欢,可不曾想过,首要的是做到喜欢自己。

  时常,人会突然厌恶自己,而对他人身上一丝一毫的优点却极其在意,希望自己便是他。正如翱翔的鸟儿与浮游的云儿,为自己蒙上了一层纱布,只是单纯地看到对方的长处,而忽略对方的烦恼,自以为是地认为别人的东西就是最完美的。这就好比某人认为别人饭碗里的就是美食,自己饭碗里的却是不能下咽的残渣。

  鸟儿愿做一朵云,无疑是羡慕云儿的漂泊以及变化无常,为天空增添了无限的乐趣,抑或是羡慕云儿可化作一场细雨,滋润着自然万物。它厌恶了日复一日单调的飞翔,为它所飞过的白天与黑夜感到无比疲倦。而云儿则更是羡慕鸟儿的自由和嘹亮的歌声,希望可以像它一样,呼吸大自然中纯净的空气,到处结交新朋友,可它已被寂寞的风吹走了心情。可是,我们都忽略了一点,云儿与鸟儿的身后都有各自的烦恼呀。每个人都是不同的生命,过着不同的生活,这其中的差异只有自己能体会,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与奋斗,才能不断地完善自我,而不是一味地想成为他人。我们应做回自己,喜欢自己,毕竟没有人会觉得自己一无是处。鸟儿应学习云儿的淡定,云儿应学习鸟儿的活波,但无需成为对方,要接纳自己原本的生活,演绎自己独特而多彩的人生。

  其实,不同也是一种美,我们应更多地喜欢自己与别人的不同。个人的魅力会因为自己本身的喜爱,而大放光彩。也只有喜欢自己才会喜欢别人,喜欢这个多样的世界,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鸟儿与云儿一同点缀着天空,日出时相逢,日落时道别……

喜欢自己作文12

  我喜欢我,理由多多:老师器重我,不论什么比赛都首先想到我,点我的名;同学们抬举我,不论什么模范、先进都是极力推荐我,非我莫属;爸妈关心我,我吃得饱,穿得暖,还有许多书看;我自己呢,也确实认为我还可以,自信十足。

  我的话,人人爱听。课堂上回答老师的提问一语中的,毫不含糊,多次得到老师的肯定,说有思想性;课外和同学争论问题妙语连珠,滔滔不绝,是同学们公认的“演讲家”。我长得胖胖的,身上看不出有多少灵气,加上平时总喜欢理一个平顶头,给人的印象总是傻乎乎的(当然这是表面)。

  你不要认为有什么不好,事实上有很多同学愿意和我交朋友就是看中我这一点,“傻乎乎的”让人觉得诚实、可信。每当我写出一篇好文章,老师当众朗读时,同学们都用佩服的眼光看着我,这个时候我总觉得是最幸福的人,最了不起的人,热血沸腾,轻飘飘的,仿佛觉得自己就是知名作家了,但过后我总是告诫自己:不要骄傲,这还只是起点,更高的目标在后头呢!

  人,都应该珍惜自己。“天生我材必有用。”我从不自卑,尽管有时也犯糊涂,有时也有失误,但我想只有爱自己的人,才会以自己的努力,对得起别人的爱。你是否也是这样认为?

  老师器重我,同学抬举我,父母关心我,我的生活空间里阳光灿烂,我有什么理由不喜欢我自己?

喜欢自己作文13

  职场健康心态:当你不喜欢正在从事的工作…

  『如果你从事着自己不喜欢的职业,那么,你不妨重新定位一下自己到底有多大能耐,能做什么样的工作。如果你从事着自己不喜欢的职业,那么你可以利用业余爱好来充实自己。如果你从事着自己不喜欢的职业,那么先别急着辞职。如果贸然行事,很可能会因此而失业,陷入生活的困顿,毕竟现有的工作能带给你稳定的收入,让你衣食无忧。事实证明,绝对理想的工作是不存在的。因此我们唯有珍惜眼前的工作,才会知足常乐,才会不断进步,才会有所收获或成就。』

  如果现有的工作确实不适合你,你又有能力从事其它的工作,那么你可以果断地放弃。如果你只是眼高手低,不切实际地好高骛远,那么你最好使自己平静下来,别活在幻想中。认真地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说不定你就会从自己不喜欢的职业中找到成就感,继而喜欢上这样的工作。

  如果你从事着自己不喜欢的职业,那么你可以利用业余爱好来充实自己。据有关调查显示,真正干着自己喜欢职业的人很少,因此我们没有必要怨天尤人。我们完全可以利用丰裕的业余时间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找到一个心灵的平衡点,那样你就不至于郁闷和倦怠了。

  如果你从事着自己不喜欢的职业,那么先别急着辞职。如果贸然行事,很可能会因此而失业,陷入生活的困顿,毕竟现有的工作能带给你稳定的收入,让你衣食无忧。你可以想想那些挤破了头想进来的人。正如钱钟书先生写的《围城》那样,城里的人费尽心思想出去,而城外的人却不顾一切地想进来。现实也往往是这样,你觉得自己的工作很枯燥、很乏味,事实上这样的工作仍有无数双眼睛虎视眈眈地盯着。都说干一行厌一行,你又能保证你理想的工作有一天就不会厌倦吗?

  美丽源于热爱。事实证明,绝对理想的工作是不存在的,无论干哪一行,时间久了都会厌倦。因此我们唯有珍惜眼前的工作,才会知足常乐,才会不断进步,才会有所收获或成就。

喜欢自己作文14

  人生是一条多岔的道路,太多太多的道路,太多太多的追求,于是便有坠落深渊的悔恨,迷失道路的悲愁;人生是宽阔的大海,太多太多的航向,太多太多的选择,于是便有惊涛骇浪的危险,搁浅沙滩的烦忧。

  中国摇滚界“教父”级人物崔健,80年代时,自己组建乐队,又要兼顾乐团的工作,常常顾此失彼。最终,他辞去了乐团的工作,成了“一无所有”的人,一门心思做自己想做的事,取得了一番成就。

  瀑布选择了悬崖,从此,它便跌宕成一首奔腾的歌;种子选择了撑裂躯壳,于是,它便成就了生命的绿;珍珠贝选择了创伤,它孕育出夺目的珍珠;雄鹰选择与风雨搏击,在蓝天翱翔,它才成为勇者与力量的化身。

  “横眉冷对千夫指”的鲁迅,他以杂文作为匕首和投枪进行斗争,以一种恨的方式来宣泄对民族深沉的爱。选择杂文的同时,他便选择了攻击。有人说:如果鲁迅当年选择小说,也许他就不会受到太多的非议和不公的文学待遇。可是,在国难当头的黑暗岁月中,有良心的文学家,首先是战士,今天和以后,鲁迅都不会被人忘记。

  人难免要做出选择,有选择就会有困惑。是选择悬崖,还是选择后退?正如文理分科,是选择死记硬背的文科?还是选择题海般的理科?犹豫中毅然选择了理科。因为喜欢,所以选择,或许我没有聪明的脑子,或许我没有过人的天赋,但是因为兴趣,因为热爱,我选择理科。即使面临强手重重,不后悔,坚持到底。看着一个个同学从文转理,心中产生一种鄙夷,既然选择,为什么不能坚持?既然选择,为什么不为之牺牲?

  如果你选择了高山,那么便无愧地做一块坚硬的岩石;如果你选择了海洋,那么便无愧地做其中一片洁白的浪花;如果你选择了蓝天,那么便无愧地做其中一朵飘逸的白云;如果你选择了森林,那么便无愧地做其中一片鲜嫩的绿叶。

  因为喜欢,所以选择;因为选择,所以热爱。

  选择自己想做的事。

喜欢自己作文15

  说起小狗,我的眼睛立刻发亮,我喜欢小狗,狗很可爱。我家的小狗是双胞胎,一只叫嘟嘟;另一只叫泡泡,爷爷喜欢泡泡,而我喜欢嘟嘟。

  嘟嘟的脚是白色的,身子是黑色的,眼睛又圆又大,小小的耳朵,真像一个“小公主“;泡泡全身都是黑色,它的身子还比嘟嘟大,眼睛乌黑乌黑的,特别讨人喜欢,它和嘟嘟一样也是个“小公主”。

  人们都说狗是有灵性的,这话说得一点没有错。我家的小狗正是如此。比如那一回吧:我正在写作业,嘟嘟和泡泡一起走到了我的旁边,用可怜的眼神看着我,我知道它们是想要和我玩游戏,我就说:“到一边玩去我现在没时间!”它们好像听懂了,看了我一眼,软的不行就来硬的。两只小狗一起咬我的裤腿。唉!我只好向它们“屈服”了,“好,好,我陪你们玩!”它们就立刻松了嘴,玩的太野了,忘记了写作业,第二天被老师骂了一顿。同学们问我不责怪狗狗吗,它们那么可爱,我喜欢还来不及呢,怎么会责怪它呢?

  那些已经是往事了,回想又有什么用呢?有一天,我上学去了,回家时嘟嘟没出来迎接我,心里有些忐忑不安,我急忙去问奶奶,奶奶说:“要些狗好干什么,我把嘟嘟送给一位老奶奶了!”顿时心里像晴天霹雳似的,送人了!我没同意怎么就把我的狗狗送人了!写作业时,心里一直在想万一别人对它不好怎么办?万一老奶奶打他怎么办?万一老奶奶不喂它怎么办?万一……。

  回到妈妈家后我大哭了一场,爸爸回家了,我把这件事告诉了爸爸,爸爸说他认识那位老人,老奶奶对小狗很好。我悬上去的心终于放下来了。爸爸还告诉我,老奶奶家离这里不远,可以随时去看小狗。这下我总算放心了。

  你喜欢小狗吗?小狗很可爱的,它会帮你干很多事呢!心动不如行动,赶快养一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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