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读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2023-11-14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爱读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爱读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1

  恬淡的月一缕一缕地抹在飘曳的窗帘上,夜,渐渐深了。

  做完功课,我看了看父母房内的灯,呵,熄了!赶紧关好门,用枕巾遮住台灯,捧出心爱的书,翻到昨夜读到的地方,简直有些迫不及待了。

  这已是第三个晚上了………..

  我似乎被一只有力的手臂牵引着,在朦胧的月下,拨开密密的丛林,淌过清清的小溪,寻觅一群年青人的踪迹。

  瞧,这一串是谢辽萨含笑接受任务时留下的,那一串是钨丽亚微笑着走向死神时踩下的,呵,这儿有一串,两串,是血浸染的,那是…

  突然,书像长了翅膀似的从我手里飞了出去。天呀!父亲不知何时站在我的背后。

  糟了!这书可是从他的书柜里“发掘”出来的.,我感到一阵心慌、胆怯,只有硬着头皮等待惩罚。可是,父亲并没有像过去那样不由分说便将书一分为二,他愣住了,也许他不明白,一向迷恋武侠小说的儿子怎么会看这本书,看得这么入神。一种难以捉摸的神情在父亲的眼角,他只说了声:“快睡吧”收起书走了。

  我竟没有挨骂!怪事!可心里并不轻松。我关了灯,撩开窗帘,银的月光洒进房间,那遥远的天宇有一颗很亮的星星。呵,多像奥列格的眼睛,他仿佛站在我眼前,“高高的前额浅的头发”喏,此时他正凭着机智、勇敢,千方百计越过敌战区。他悄悄的伏在铁丝网的边缘静待时机的到来。机会终于来了,他一跃而起,正要滚过铁丝网时一颗照明在他眼前发出一道耀眼的白光,刹时子雨点似的向他……唉,真可惜,书被父亲收走了。我躺在床上,脑海里尽是奥列格的身影。“他会落入敌手吗?”我多么想知道奥列格能不能脱险呵。忽然,隔壁房里传来了父母轻轻说话的声音,一片云掠上心头。明天,将会有什么在等待我呢?

  第二天晚饭后,我居然没有被立即撵进房内晚自习,父母一反常态,竟像朋友一样和我聊起了我心爱的书——《青年近卫》。他们记得那么清楚,我真怀疑该不是昨夜读了个通宵?他们还谈起那“眼泪,欢笑全是第一次”的美妙时光,这是真的吗?原来早在50年代青年近卫战士就曾是父母辈的良师益友,当年他们就曾教父母去认识大千世界中的真诚,善良,虚伪,丑陋,他们就曾帮助父母在逆境中磨练意志,时刻准备为祖国献身出力。

  预期的斥责没有到来,很有如释重负之感。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桌上端正的摆着《青年近卫》,上面有一张纸条:“孩子,好好学习奥列格,相信你会懂得怎样培养自己坚强的意志和优良的品德。”我的眼前模糊了。

  我撩起窗帘,漫天繁星闪烁,我又看见了那最亮的一颗,奥列格的眼睛!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在90年代的,他帮助一个少年和父母沟通了心灵,使他们之间的隔膜、误解像春风中的块渐渐融化了。

  我爱读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2

  快节奏的生活中,捧着一本精美的书,忘了自我,也忘了世界。每到疲累一天之后的深夜里,我仍会去读曾经抚慰过我心灵的文字;时过境迁,我还会记得一篇篇照亮前路的文章。五年,十年,十五年……我可以十分确定地指出我甘愿为它抛弃一切的东西——书。

  我还算不上那种特别爱看书的人,可一旦遇到自己钟意的,就相当沉迷了。如果在别的渠道打听到某一本书好时,我一定会费劲心思地买到。

  可要买到好书并不是很容易。我找不到一家大点的书店,学校的图书馆,只是徒有虚表罢了!跟他人的传看已经满足不了我贪婪地求知欲。

  后来,我想到一个办法,让书店老板进我要看书。这办法算得上是十全十美了。

  每回都是我把带着书名号的书名给他,每回都有很大的期许。书大约两三天就有了。这样做好多次了,跟书店老板也逐渐熟知了。他每次都会把我要看的书,进两本。我很不解,便问他。他耐心地对我说:“我看你让我进的书,都是我没看过的好书,刚好多进一本我也能看看!”我听后,感慨万千:读书不分人群,书不会背叛人!

  小学时,我就把初中时要接触的书基本读遍。每次在老师介绍一位作者的时候,我会首先抢答其作品。春天,我会像校园的小草一样,汲取营养,萌芽生长。夏天,我会在遮天蔽日的槐树下,翻阅一页页的浪花。秋天,我会同金黄色树叶,围绕在大树身边,落叶归根。冬天,我会躲在屋里,蛰伏读书,邀白雪化作书页上岁月痕迹。

  读书,是我的爱好;那闻书,就是我的癖好。我认为书有一种特殊的香味,油墨的清香,手感的舒适,精美的图画……一天嗅上十几遍也不为过。这绝不失大雅!

  嗅觉达到了,当然还有触觉。我喜爱触摸隽永的文字,夺目的封面……一本好久没看的`书,再次看它时,有一种“抚去尘封”的特殊感觉。

  我睡觉前爱把书放在枕头边,或压着它们入睡。但如今是手机横行的时代,每次睡觉前读书催眠,现在都被手机亢眠取代了吧!更何况,手机阅读图书更全面快捷,但我怎样都接受不了。坚持用书催眠,不去用手机亢眠来取代这一习惯!

  因为对书太在乎,而背负了太深的罪。有一次早读中,别的同学都在那里背作文,我却拿了一本老师口中所谓的“课外书“在看。老师把那本书定义成闲书,杂书。当时我就与他争辩起来。只要自己觉得对自己有用的书,就都是好书……披星戴月地奔波中,我与书的故事还有很多,我与书的故事还在继续。每到疲累一天之后的深夜,你是否仍会去读曾经抚慰过你心灵的文字?时过境迁,你是否还会记得一篇篇照亮你前行的文章?多年之后,你能十分肯定地指出书就是你甘愿用灵魂去爱的东西,就是书……

  我爱读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3

  手握弹弓,口袋里总有取之不尽的各种“工具”,爱和小伙伴们嘻哈玩闹,脑子里装满了小小的智慧,小小的叛逆和小小的天真。

  这就是汤姆·索亚的童年,也是如今这一代男孩的童年缩影。

  读完了小汤姆的故事,我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总想把自己的故事也像他一样完完整整地复述一遍,想象自己就是故事中的主人公汤姆,和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享受只有儿童才有的特权,一起放肆地捣蛋和嬉皮笑脸……

  然而,我们有太多的顾虑,因为我们都已经是半个大人了,不能再像小孩子一般在大人的怀里撒娇。我们担心不能像小孩一样得到别人的谅解,担心影响自己的“光辉”形象,担心一旦露出原形就无法在同伴的圈子里待下去,担心不被人们认可。

  太多的担心,让我们收敛自己原有的本色。

  于是,我们有了隐私,有了谎言,有了掩饰。如果真的.可以有一个放纵自己而不受惩罚的世界,那么我要一口气看完所有的动漫,一次性把电脑玩个够,一次性把电视看个过瘾,甚至可以拥有永远也花不完的零花钱……在有限的时光中,尽情享受这百年难得一遇的幸福快乐。相信你们——已经长大了的人也有同感吧!

  但,这对于我们来说就是个永远也无法实现的梦,因为我们已经长大了。我们已经不能再拥有汤姆·索亚式的生活了,类似汤姆·索亚的生活已成为我们的历史。

  只因为丢失了一件珍贵的宝贝。

  这件珍贵的宝贝,有颜色,有气味,有口感。它的颜色是纯白无暇的,她的气味是浓郁的,是清香的,它的口感是清新淡雅的,令人回味无穷。这个谜语没有标准答案,如果非要一个答案的话,我想,那应该就是“童年”。

  在漫长的人生路上,我们有时会发现,它是那么的幼稚,那么的傻,傻到可以和各种小动物和玩具对话!但那时的自己才是最像小汤姆,最快乐的,不是吗?

  完全融入了社会,才真正发现,如果社会没有那么多的猜疑、算计、妒忌、报复,那这个社会该多么美好啊!但如果把这些换成“童年”中的天真、幼稚、“傻气”、单纯,会不会有不一样的社会呢?让美丽单纯的童年“蔓延”整个社会吧!

  人的一生也许只有像小汤姆那样的一次,但正因为与小汤姆一样,才懂得也明白了那时的自己才是最天真,简单无忧无虑,好无烦恼的。

  如果每一个人多一份天真,少一份猜疑,多一份幼稚,少一份算计,多一份“傻气”,少一份妒忌,多一份单纯,少一份报复……那我们的世界将和汤姆·索亚的一样美好,一样单纯,充满欢声笑语,永远生活在一个简单、平凡、快乐、无忧无虑的人间天堂!让我们向着这个千万人共同的目标进发!让我们去创造、去改变社会,迎来崭新的社会——人间天堂吧!

  我爱读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4

  记得有位伟人曾说过——读书如采金。我认为这话说得太棒了。

  我是个爱看书的女孩。每当下课后,我便会向班级图书管理员张玉借一本书看看。沉浸在书海中的我自得其乐,陶醉其中,同学们的嬉笑声,玩耍声,我充耳不闻。放学回家,我更是对书爱不释手,在书的海洋中尽情遨游。不过,爱看书的我由于用眼过度,早早地戴上了眼镜,为此同学们都叫我“小书虫”,“小书迷”。

  因为爱看书,我老是闹笑话。一次,老师叫我下课去一下办公室。下课后,我向老师办公室走去,不过照例手里捧着书,边走边看,走着看着,看着走着,我觉着应该到老师的办公室了,便埋头走了进去。谁知竟走进了办公室旁的教导处,我立刻折回头走了出来,突然撞到一个“人”,我随即说了声“对不起”,还鞠了一躬,便匆匆走开了。事后才知道,那哪是什么人哪!是走廊拐角处的一根柱子。这件事,不知什么时候被我们班的“小广播”胡安琪听到了。她一到班级便大声宣扬开来,结果同学们都笑疼了肚子,而我与“柱子”对话的笑话也流传开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爱书甚于一切。因为我从书中学到了不少知识,同时也明白了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书,向我推开了一扇知识的窗,通过这扇窗我觅得了许许多多闪光的.金子。

  一个星期六,我去图书馆看书,突然发现了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是我一直想买的一本好书。惊喜之余我便迫不及待地从书架上抽下这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看着看着,我被海伦的身残志坚的精神所折服,没想到小小年纪的海伦在学单词、学说话的过程中付出了多少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她经历了多少的磨难与煎熬!同时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能看你没有的,要看你已经拥有的一切,这样你才会感到幸福。就这样,我在图书馆一直连续看了三个多小时,不知不觉已近中午,我竟毫无察觉,连肚子已饿得咕咕叫都忘了。突然,一只手轻轻地放在我的肩上,接着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子涵该回家吃饭了!”抬头一看,原来是老妈来带我回家了,我摸了摸自己饿瘪的肚子,不由地说:“妈,我饿了,快,快带我回家吃饭……”老妈笑着抚摸着我的头,柔声说:“哟,看书这么认真,真是废寝忘食啊!”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立刻出去,以最快的速度爬上妈妈的电瓶车赶到家,大口大口吃起饭来。

  虽然那次饿了肚子,但我始终认为:吃饭长身体重要,读书长知识也重要。要问两者谁更重要,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读书更重要。因为书是我的最爱,我从书中采到了许许多多的金子。

  我爱读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5

  我的书架上放满了许多琳琅满目的书,但有一本书是我的最爱,它的名字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因为这本书给了我无穷的力量!作者就是美国著名作家海伦·凯勒写的。其中有一段话是“知识给人以爱,给人以光明,给人以智慧,应该说知识就是幸福,因为有了知识,就是摸到有史以来人类的脉搏,否则就不懂人类生命的音乐!”这段话使我终身受益。它成为了我最好朋友,时刻鼓励着我,给我信心!

  大家也许不会猜到这位伟大的作者竟是一位盲人,19个月可恶的病魔让她变成了一个盲聋哑人,在我们看来她可能是一个弱者,但是在精神上海伦·凯勒绝对是一个强者,直到现在,她的精神还在鼓舞着我们,她客服了生理上的重重缺陷,考上了常人都难以考上的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海伦自己一生经历的事。海伦在小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那是她人生中最大的灾难。是这场灾难使她成为了一个盲聋哑人。当时的她完完全全是处在一个封闭的环境里,不能和人正常交谈,看不到生活着的美丽世界,听不到窗外那愉悦的鸟叫声。她的内心世界是多么的痛苦!她挣扎过,可是,在心底回应她的却是无边无际的黑暗和死一般的寂静、最后,她改变了,那是缘于她的老师——沙利文耐心的教导和她自己不懈的努力!她的努力,让人敬佩,让人心疼,她像一块海绵,尽情吮吸着知识的甘霖,那是她成功的秘诀。

  海伦非常想要看一看她生活的世界是怎样的'。她在书中写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第一天,我最想看看那些用他们的善良、纯朴和友善把我的人生变得有意义、有价值的人。第二天,我要在曙色初露时醒来。我要满怀崇敬与激动,观看太阳唤醒大地时的壮丽景象。第三天我要看生我养我的地方,给我留下美好的地方!”

  才三天啊,她就满足了,而且还说睡眠对她来说简直是浪费生命啊,可三天对我们来说我们在意过吗?可对海伦来说是多么珍贵呀!那是海伦从小到大梦寐以求的,她是多么渴望能拥有一双明亮的眼睛看看外面精彩的世界啊!回头想想我们生命中有多少个三天呢?也许谁也不曾数过,也觉得没必要数。跟海伦比起来,或许我们太幸运了,那我们是不是要把握生命中的每一天呢?因为人生难以预测,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会失去现在拥有的一切,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刻,每一秒!不要等到失去了才后悔!

  我非常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我把这本书极力推荐给大家,我相信你看过一定会喜欢上它的,它一定能成为你终身的“贴心朋友”,也会给你带来许多有益的人生思索。

  我爱读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6

  怀着欣喜,怀着好奇,我翻开了一本崭新的沉甸甸的书————《鲁滨逊漂流记》。纸页洁白无暇,还能闻到一丝丝墨香。可能是书太厚吧,我并不是很认真地去读,但是当我读到一半时,却陷入了深深的感慨之中,怀者这样的心情,我便继续看了下去。

  读完这本书,它让我看到了一位英国航海商人遇难后在一座荒岛上生活了28年两个月零19天后回到祖国的故事。这位英国航海商人就是鲁滨逊·克鲁伊茨内。

  鲁滨逊·克鲁伊茨内从巴西驶往几内亚的航程中遇到强烈的风暴,船驶来到一座孤岛附近沉没,全船人只有鲁滨逊一人死里逃生,爬上了孤岛。本来他已无生存支柱,因为他上岛的地方没有任何食物,但幸运的是,第二天,沉没的'船又浮出了水面,里面的货物没有一点损坏。于是他集中精力,用了10多天时间,把船能用的,能搬地动的东西统统搬到了岛上,度过了难关。在岛上,为了保护自己,他搭帐篷、挖岩洞,克服多种困难才另建“城堡”;为了解决生计问题,他养山羊、捉鱼鳖、打野鸟、晒制葡萄干;更为幸运的是,他把几粒散落在布袋的稻谷种子中在地里,循环使用,按季节收粮食,终于吃上了自己做的面包,而且收获了许多粮食;为了打消孤独和寂寞

  ,他读《圣经》、作祷告、写日记;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他烧制陶器、酿造美酒、烤制烟叶、制作凳子和桌子、在岩壁上打货架,最后终于把生活弄的十全十美。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鲁滨逊救出了一位要被其他野人吃掉的,知恩图报,忠心耿耿的年轻野人小伙子,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他与“星期五”朝夕相处,并教“星期五”历史、地理、天文知识,让星期五”摆脱野蛮,走向了文明。

  在最后,鲁滨逊和“星期五”解救了船被人给霸占了而被丢到了孤岛上的商船船长和他的大副、旅客。他们五人聚在一起,商量对策,最后平息了叛乱,夺回了商船,回到了阔别已久的祖国。

  就在此时此刻,我想:鲁滨逊能在孤岛生活2年多时间,是多么的不容易啊。他用自己的一双手,造起了“城堡”,种起了稻谷,使自己丰衣足食,要是换成我,我早就吓得屁滚尿流了!我真应该向鲁滨逊学习,做一个坚毅的人!

  《鲁滨逊漂流记》它作为18世纪时欧洲乃至现在广为流传的书籍,它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胜利的道路是迂回曲折的。像山间小径一样,这条路有时先折回来,然后伸向前去;像山间小径一样,走这条路的人需要耐心和毅力。累了就歇在路边的人是不会得到胜利的。

  《鲁滨逊漂流记》就是以故事情节生动曲折、理深刻的亮点时刻吸引着我,让我百读不厌,不信你也读读看?

  我爱读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7

  在我生日那一天,妈妈送了我一本秦文君写的《女生贾梅全传》。书的封面是清爽而又充满生机的绿色,上面有一个小女孩,她就是贾梅吧,她穿着格子衬衫,穿着牛仔裤,鹅蛋脸上嵌着乌溜溜的双眼,让人感到格外亲切。翻开扉页,妈妈娟秀的字体映入眼帘:认真阅读,你会看到一个平凡女学生的不平凡生活,体会到属于学生的精彩!

  这是一本记录儿童成长道路上趣事的小说,才看了几篇我就爱不释手了,主人公贾梅丰富多彩的成长故事深深吸引了我。

  小说的'主人公贾梅是一个心地善良、富有同情心的女孩,她有一对爱她的父母和一个古林精怪的哥哥。书中讲述了许多发生在她身边的生动有趣的小故事:和哥哥一起帮爸爸禁烟、教妈妈学英语、让原本不善言辞的简亚平和同学融洽相处……

  让我印响最深刻的是《突发事件》。贾梅不擅长写作文,老师总批评她作文写得像段落,她为此十分苦恼。这天老师又布置了一篇作文,题目是《我的一日》。她冥思苦想了很久,仍不知如何下手,便向哥哥贾里求教。贾里说,作文可以有编造,你自己的一天,别人管不着的。于是贾梅就编造了一篇她抓住了一个小偷的作文。第二天,老师把她叫到办公室,指出了她的这篇作文的不足,并对她说:“写作文要有感而发,不能靠编造,这样才能有真情实感。”贾梅很惭愧,就在她离开办公室时无意中看到了下一篇习作的题目《我与妈妈》,她暗下决心,这篇作文不能胡吹了。想到今天恰巧是妈妈的阴历生日,自己从没送过礼物给妈妈,贾梅决定用自己的零花钱为妈妈准备一份爱心礼物。妈妈收到礼物后开心的说道:“你怎么知道今天是我阴历生日?梅梅你真是个有心人!”看着妈妈幸福的微笑,贾梅觉得鼻子酸酸的,她意识到,自己对妈妈的关心太少了……写《我与妈妈》时,她就写了送妈妈礼物的事,写作时她想着妈妈温柔的目光、醉人的微笑,不用吹也不用编造,就这么像流水一样地写下来,这篇作文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我是一口气读完这本书的,秦文君老师用她独有的细腻的文笔,将贾梅微妙的情感变化跌宕起伏的心灵历程娓娓道来,刻画了一个温柔可爱、心地善良、心思细腻、正在一天天长大的少女形象。书中的贾梅就像我们身边的同学,发生在她身边的事仿佛也在我们身边发生过,十分生动。我特别喜欢这本书中的一句话:付出了爱,又收获了爱,这种滋味真是美不胜收,它好比是人间至高无上的甜果子。的确,如果人人都像贾梅这样心存善意、乐于助人,这个时间该多么美好啊!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经常会拿出来翻阅,每次看时都会忍俊不禁,意犹未尽,这真是一本让人百读不厌的好书。

  我爱读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8

  自幼儿园起,妈妈就陪我读书。于是,这读书之势就如洪水般一发不可收拾了。我天天缠着妈妈陪我读书,直到妈妈口干舌燥,我才意犹未尽地递上一杯早已凉透的蜂蜜水。那时,我只是单纯地因为书中的精美图片与精彩情节而喜欢上了读书。

  后来,我读了一年级,惊奇地发现语文书上的许多字词,我都在妈妈陪我读书时不经意地认识了他们。于是,老师便常常夸奖我,同学们也时常用敬佩与羡慕的眼神望着我。每当这时,我心里就甜蜜蜜的,一股说不出道不明的喜悦萦绕在我心头,我也由此愈发喜爱书了。

  可到了四年级之后,妈妈便总让我看那些所谓的经典名著,那些什么《红楼梦》啊,《什么什么记》啊,古板又乏味,哪有故事书好看?每当这时,我看情况不对,便总是认认真真地做手中的事——借此假装没听见。要知道,妈妈从来不会在我认真做事时打扰我的。妈妈见我如此,也只好轻叹一声,放弃了她的劝说之势。

  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了五年级期末,作业又多又杂,考试也是考了语文考数学又考英语……在如此多的练习中,我毫不意外地失误了。每当这时,我就情绪低落起来,无精打采地回家,仿佛全身力量都被抽干了一半跌坐在沙发上。此时,我瞥见沙发上有一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便随手翻阅起来。谁知一看就是两个小时。我在海伦凯勒充满神奇的曲折人生和她那顽强不屈、不服命运安排的精神中深深沉迷、陶醉了,待回过神来,一本不薄的书早已被我翻到了底页。在知晓了海伦的故事后,我忽然觉得自己遇到挫折与海伦碰到的困难比,真是不值得一提。她失去了听力、视力却还是用自己比常人多好几十倍的不懈努力换来了哈佛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她连这么大的困难都能克服。而我呢?我拥有明亮的眼睛,灵敏的耳朵,健康的身体,为什么就被这么点小小的挫折给吓倒呢?这次考试不好,只不过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颗小得不能再小的绊脚石,我怎么能被她打败呢?我一定要借助书的力量来重新挑战它!我开始努力研究起试卷上的题目来。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受到了海伦事例的启发后,我认真钻研题目,在之后的练习中越战越勇,期末也取得了好成绩。

  我想,这些都是书的功劳。在成长的道路上,书犹如一盏明亮的路灯,照亮我未知的人生道路,让我不再害怕,不再迷茫;书仿佛是一位知识渊博的老者,教导我怎样做人,怎样做好人,传授给我她的毕生之学,每每阅读,总让我受益匪浅;书又好似一个好伙伴,陪我成熟,伴我长大,共同经历风霜雨雪、喜怒哀乐;书还像……

  书啊,你注定是陪伴我一生的永远的伙伴!

  我爱读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9

  人们都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的精神食粮。从小,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记得我还在哇哇学语的时候,妈妈就捧着一本故事书,给我讲那些动听的故事,当时的我,并不知道妈妈在说些什么,只觉得那些书上的插图非常漂亮;可是小时候很贪玩,喜欢玩,每天都央求爸爸妈妈带我出去玩。可爸爸妈妈总叫我看书,于是那时在我的心里书是一个大“魔鬼”。

  直到有一天, 我又去央求爸爸带我出去玩。他不耐烦了,随手丢给我一本《格林童话》和一本《新华字典》把我锁在自己的房间里,让我查字典看书。我叫也没用,敲门也没用,只好躺在床上,翻开《格林童话》的第一篇故事《青蛙王子》开始看起来。一会儿,我就被这美丽的童话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身临其境,好象来到了王国的小花园里,好象听见了小公主的哭声,又好象目睹了青蛙变王子的情景。这个美丽的童话激起了我看第二篇故事的好奇心和幻想。猛地,我决定看第二篇故事。就这样,我看了一篇又一篇的故事,不知不觉中,我爱上了看书。我的'爱第一次给了书本和字典。我就这样看着看着、幻想着幻想着。在梦中,我自己成了伟大的作家,只花了两个月就编写了《一敏童话》1-100集。怎么样,我很了不起吧!当然这只是梦!

  这种感觉令我不由自主地爱上了书;节假日,我最常去的地方就是书店。

  站在书店宽敞的阅览大厅里,数不清 的日光灯一起亮着,银白色的灯光,柔和地洒满了这个宁静安逸的世界,只有我们轻轻地翻书声:沙沙。

  我静静地坐在书架旁,捧着一本本令我爱不释手的书籍,津津有味的“啃”了起来。我的目光透过那些洁白的书页,飞出了书店,看得无比遥远。瞧,我仿佛看见了李白,他正站在窗前,遥望着一轮明月,思念着远方的故乡;我仿佛看见了普希金,他在茫茫大雪中,画出一行闪亮的诗句:我们的心儿永远憧憬着未来。鲁迅的文采斐然让我佩服,他的《阿Q正传》令人忍俊不禁,《狂人日记》让人匪夷所思,《祝福》等小说描写的 淋漓尽致;雨果的《悲惨世界》让我来到 了19世纪的法国,目睹了那一幕幕浸透着血与泪的人间惨剧;而车尔尼雪夫斯基的美学名言,更让我了解到了什么是生活之美,什么是读书之德。

  我爱看书,更让我积累了许多的文学知识。我时常会拿着一张纸与一支笔“刷刷刷”地记下许多好词好句。如果问我,书能给我带来些什么,我可以自豪地告诉你:许多许多。

  从书中,我看到了许多人类智慧和文化的结晶,在书里,我逐渐变的丰满,充实……“爱书吧!他是知识源泉!”我相信,有书陪伴的日子,每个人都不会孤独。

  我爱读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10

  一本好书,就像我永久的伙伴,伴随着我;就像一位默默奉献的老师,教育着我;就像一位知识老人,把深奥的知识传授给我们。书,是知识的宝库,是欢乐的海洋,是成功的秘诀,也是我最忠实可靠的助手。

  记得我小的时候很不爱看书。有一年我过生日的时候,姨妈送我一本《儿童百科全书》我闷闷不乐的,心里想:哎哟,大姨妈呀,大姨妈,您送我什么不好呀?干嘛偏偏送我一本书呢?书有什么用呀,又不能吃,又不能玩的。我对书的看法一直持续到上小学三年级时才有了转变。到底是什么事情让我对书的看法有了转变的呢?让我来慢慢的告诉你吧。三年级的时候,我们就开始学写作文了,有许多同学都写得非常棒,得到了老师的夸奖,我写的作文简直差劲级啦,所以经常被老师叫到办公室去面批。心里真有点不甘心呀!在班里举办的故事会上,同学们个个都上讲台表演讲故事,绘声绘色的。轮到我了,可我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心里一点儿也不服气。于是,课后我去向同学们讨教秘诀。他们告诉我说,秘诀就是多读书,他们家里都有许许多多的书呢!

  于是,我回到家里,拿起大伙儿帮我买的书,认认真真地读起来,在书本上贪婪地吮吸着无穷无尽的知识。段考的成绩出来啦,我的成绩令人出乎意料,难以想象。语文、数学双科加起来竟达到190多分。得到了老师与父母的表扬。我尝到了读书的甜头,所以我更加喜爱读书了。叫爸爸妈妈给我买更多的好书。如今,我的书柜上已经整整齐齐地放满了我心爱的书本。有:《中国古今寓言》、《安徒生童话》、《成语故事》、《新编千家诗》、《错别字笑话》、《作文大王》......各式各样的书。这么多的书中,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儿童百科全书》了。它包括了人类社会,天文地理,动植物,科学技术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的内容,共一千个条目和同等方面数量的插图。选择的条目偏重自然,顾及社会。既有一定的`广度,又有与儿童阅读能力相适应的深度。叙述生动,图文并茂,现代生活的气息浓烈。朋友,你觉得这本书怎么样?相信你一定会很喜欢吧。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终身的伴侣,最诚挚的朋友。”臧克家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交啦一个益友。”如果没有书,我们就不能进步;没有书,就没有我们今天灿烂的历史文化;没有书,我们就不会明白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我爱你——书,因为你给予了我无穷无尽的知识,让我知道了读书的乐趣。朋友们,让好书永远伴随着我们快乐地成长吧!

  我爱读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11

  我的爱好就像夏夜的小星星,数不胜数。看!这个“明星”太耀眼了!仔细一看,原来是我最喜欢的爱好——硬笔书法。

  一二年级的时候,我的字很大,一个字是普通同学的三倍!到了三年级,我逐渐发现了单词的重要性。在期末考试中,我的数学和语文成绩是 98 分。老师发完试卷后,才发现自己的语文成绩分明是满分!为什么无故扣2分?然而,就在我疑惑的时候,语文老师说:“这次期末考试刘静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因为写歪了,白白扣了2分。如果不扣写作分,她就是全场第一一整年!可惜,何家瑜考试考了99分,拿了第一名……

  从此,我再也不敢鄙视写作。那时,我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他们没有多少文化,所以我从一天一元的早产费里挤出五毛钱存起来。攒了一个星期,终于买了最便宜的练习本练习。

  有几天写的很认真,后来就坐不住了——不想写几个字,好麻烦!奶奶虽然不识字,但用一句俗语告诉我:“你就是‘新厕所三日香’,我们练吧!这样一来,你的字永远是最差的!”奶奶的话激起了我的毅力,我想给奶奶看!

  所以,我每天留出一两个小时来练习书法。每当我快要喘不过气来的时候,我就会闭上眼睛深呼吸。三遍,然后继续。

  渐渐地,我意识到我不是在和奶奶打架,而是爱上了硬笔书法。每当我看到“眼睛”、“嘴巴”、“原因”之类的带盒子的汉字时,它们似乎在告诉我:“第二幅画需要一笔!”每当我遇到“江”、“河”、“胡”、“海”等等,他们是三电水旁边的汉字爷爷,他们好像蹲着对我说:“哎呀!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腰已经不能直了,所以记住这一点三点水边应该是我弯的形状!“每当他们看到“跑”、“煮”、“老”、“谎言”等四点水的字木柴时,他们似乎在悄悄地对我说:“四分水应该像一堆柴火,一个方向堆起来!”......

  有一次五年级,妈妈看到我周末的作业一个上午就做完了,就笑着对我说:“嗯,今天真好,你现在可以听音乐或上网玩了。”你知道吗? “听歌”这两个字对我来说有多珍贵?如果有人的昵称是“书虫”,那么我就是“歌虫”。然而,练硬笔书法比听歌更过瘾!我立即打断了听歌的念头,毫不犹豫地拿起笔开始写。我从中午12点练习到下午4点。我一点都不觉得累。就像和汉字宝贝一起度过了几个小时。喜欢游戏,沉浸在练硬笔书法的快乐中……

  “只要功深,铁棒可磨成针。”在五年级下学期武汉举办的“马良杯”书画比赛中,我的硬笔书法作品获得市二等奖!这是我努力的结果!

  我喜欢硬笔书法,因为它培养了我的情操,改变了我脾气暴躁的性格。同时,我想告诉大家:真正热爱一件事,不是“钓三天,晒两天网”,而是坚持;它不是三心二意,而是极其专注。我们应该把爱好当成一种幸福,细细品味和享受!

  我爱读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12

  今天语文课上,老师引领我们谈论了关于中国书法的话题,说到有名的书法家,我们说出许多名人的名字,但对他们的了解只是略知一二,沧海一粟。徐老师笑眯眯地说:“今天老师给你们带来了一位很有名气的老师,有她来为我们上一堂关于书法的课。”我们用雷鸣般得掌声,迎了进来。丁老师是瓜子脸,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他手里捧着笔墨纸砚,身着米黄色的大衣显得很朴素。她满面春风地走进教室,摆好工具,给我们上起了课。

  说起书法,丁老师妙语连珠,滔滔不绝,我们听得津津有味。可以看出,她对书法的了解是了如指掌。丁老师向我们讲了汉字的演变过程。“我们中国汉字的祖先最早是甲骨文,它是我国清王朝的王懿荣发现的,甲骨文盛行与夏、商朝时期。”她一边讲一边在宣纸上用甲骨文写了一个“子”,大家都纷纷猜测。商朝晚期,人们发现青铜器不容易腐烂,于是,就把文字铸在青铜器上,这就形成了篆书。丁老师又在纸上写了一个比甲骨文粗的“子”。到了汉朝发现青铜器不容易携带,就把竹子劈成竹片,再拼成竹简,但是竹片那么长,总不能一个字一片竹子吧!一个修史的官吏就创造了扁扁的隶书。当然,许多隶属也是刻在石碑上的。丁老师转身写了一个汉字写的“子”字,这样我们就知道这是“子”字的演变过程。后来,蔡伦发明了纸,书法的种类就更多了,有晋魏的行书,唐代的.楷书,清代的草书。这给中国的书法注入了新的元素。”丁老师娓娓动听地说道。我听得如痴如醉,这又给我补充了许多书法知识。

  丁老师又给我们讲了历代名人书法的特点。她说:“我们先来看看书圣王羲之的字。阿泰的字比较秀美,内敛。”说完,她在宣纸上端端正正地写一个王羲之的名作《兰亭序》中的第一个字——“永”字。哎呀!的确比较内敛。接着丁老师又讲解道颜真卿的:“颜真卿的字不像王羲之那样拘谨,比较豪迈。”说完,她又写了一个“永”字,的确豪放,我对丁老师这么强的模仿力真是感到惊叹不已。老师还写了米蒂的草书,那比划龙飞凤舞,变幻莫测,更让我对丁老师心悦诚服。

  最后,我们还去外面的广场地上练字。老师在方格里写了一个范字“永”,我们每个人都聚精会神地临摹着。我写好了,丁老师走了过来,说道:“这个“永”字很豪迈很大方,各个笔画都很到位!正好!说着,拿地笔给我画了一个圈。我就像吃了蜜糖一样,心里甜滋滋的……

  这次的语文课,不仅让我对丁老师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更领略到了中国书法的无穷魅力!我作为中国人,真为这个“国宝”感到无比的自豪!

  我爱读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13

  当我看到幅幅精致的书法作品,便会全神贯注地欣赏一番,我的好奇心便油然而生,什么时候自己才能写出这么豪爽苍劲或俊秀飘逸的字呢?

  第一次看老师握着笔,软软的笔挺着身子,在纸上来去自如去,有时像在散步,有时似在沉思,有时又仿佛在奔跑,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从此,我迷上了写毛笔字。上书法班的第一课,老师语重心长地对我们说:“写毛笔字,一笔一画都要做到尽善尽美,结构上要收放自如,心、眼、手都要到齐,专心志致地去写,才能写好,写毛笔写的是人生的态度呀!”

  后来,我在学习毛笔的过程中慢慢地体会到老师这一番意味深长的话语。第一次写毛笔就让我印象深刻,我倒了满满的一砚台墨水,拿起毛笔在“墨河”中游了一圈,白绒绒的身子顿时变得黑乎乎,我一挥笔龙飞凤舞地写了起来,呈现在眼前是一幅不堪入目的“抽象画”,老师走过来一看,“你把笔肚全都泡在墨水里,这样蘸的`墨就太多了,应该是从笔尖蘸到笔肚这边,然后把多余的墨在砚台边上抹一抹,这样墨汁就不会在纸上溢出来了。”老师的这番话,让我茅塞顿开,写毛笔的学问可真多呀!连蘸墨都不能忽略,更不用说写字了,我才真正意识到写毛笔的深奥。

  学书法,应该从每一个笔画起笔、运笔和收笔开始。一个“横”画就蕴藏着许多小细节,老师说如果处理不好,就很难将字写好。别小看这“横”画,这好比是在做“平衡木”运动,做运动之前得热身准备,写字也一样先“逆锋起笔”,然后笔尖在纸上站好了,站稳了,再慢慢地走,这就是“中锋行笔”,行到末尾轻轻地立脚尖——提笔,再落到地上——按笔,最后做个漂亮的结事动作——回锋收笔。在书法学习上,真让我大开眼界,一笔一画皆是功夫,一时半伙是掌握不了这其中的奥妙的,需要长时间的磨练,才能领会贯通。

  学书法,书写的是精彩的人生,蕴含着深刻的道理。一个“永”字就有许多耐人琢磨的地方,“点弟弟”规规矩矩地坐落在“横折”的上面,“横折钩”妈妈撑起了这个家,头上顶着“点弟弟”,看呀,左边“横撇”姐姐在“横折钩”妈妈面前舒展着身姿,舞一曲多美呀!右边“捺”哥哥牵着“撇”小妹的手快乐地玩耍,这一左“撇”右一“捺”舒展又大方,汉字笔画一家子其乐融融,多么和睦啊!字由心生,手儿书写着,心却洋溢着无限的幸福!

  我爱书法,因为它正如一幅耐人寻味的漫画,里面蕴藏着人生的哲理;我爱书法,因为它正如一杯清香飘逸的茶,让人品味着回味无穷的人生;我爱书法,更因为它是无声的语言,荡涤了我的胸怀!

  我爱读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14

  我一直固执地认为,最美妙、最勾人的气味就是那毛笔尖下的墨香。那么喜欢墨香,离不开我的书法老师的熏陶。

  那是五年级下学期刚开始没多久的一天傍晚,我第一次胆怯地将脚跨进了老师的“逸云书屋”。眼还没探见什么,浓浓的墨香就迫不及待地灌进鼻腔,再接着我才看见书桌上一碟碟比夜还黑的墨。它给了我极深极深的印象。

  书屋里的书香气很浓,一晚上有两节课,每一节三十分钟,这三十分钟里,每一名学员都专注地练着书法。上至十六七岁的高中生,下至六七岁啥也不懂的小孩,当然,老师也不例外。我们嗅着墨香描红、临摹,书屋里洋溢着一种无法言状的快乐与宁静。

  一开始,我拿着毛笔很不适应,描的“一”也歪歪扭扭,不成样子,好多都还是“次品”——经过二次涂改、修补而成的。老师走过来,看看我的字,对我说:“写书法要一笔到位,如果没有写好,就算了,争取第二个字更加完美,不要补。你这些字——一定有涂改吧?”我红着脸点点头。“你现在是在描红,那么等你摆脱了红摩纸,就不知道怎么样是最好看的,最标准的,那时候你怎么补呢?”老师笑了笑,“所以,现在就要远离这个毛病,争取一次性完成啊!”我听了,再一次点点头,心里踏实多了。

  我的书法进步很快,师母不断地表扬我,可是老师始终没有让我增加难度。这是为什么?老师好像猜到了我的疑问,对我说:“进度快不一定就是好事,书法这个东西需要多练,要想学好书法,必须打好基础,必须慢慢来啊!”我恍然大悟。

  一天,我们照样在练书法,不知道为什么老师突然拍了拍桌子,厉声说:“先别练了,让我看看你们的坐姿!”本来东倒西歪的我们猛地坐好,老师说:“要想写得一笔好字,坐姿是很重要的!要像将军,胸腔中有一股英气!你们刚才,是什么?败仗的公鸡?萎缩的枯木?颓唐的老头?”大家听了羞愧难当,我们只知道怎么把字写好,却忘记了写书法的'人应该有的“气量”。

  书法的魅力与魔力,我是在老师身上看到的。

  老师不是专业的书法老师,而且他的右手,只有三根手指头。书法是他的业余爱好之一,但是他十分乐观,热爱书法,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写得一手漂亮的字。我刚刚看见老师的右手时,很是震惊:见过他作品的人又有谁会想到这出自于一位残疾人!而这,全部源于书法给他的乐趣。

  我只是学了一个学期的书法,却受到了无穷无尽的熏陶。它教会了我很多人生的哲理,给了我铭刻在心的回忆。离开了逸云书屋的我还是会经常提笔、挥墨,在宣纸上与书法相会。我相信,这淡淡的墨香,会伴随我一直成长、成长……

  我爱读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15

  听妈妈说,在我很小的时候,很喜欢写写画画,尤其喜欢写字。那时候写的歪三扭四的,哪像字呀!但妈妈为了鼓励我,经常说我写的特别棒,所以我才有了今天的爱好-书法。

  自从上了学以后,我的藏文老师就成了我的书法启蒙老师,老师在黑板上的板书,字迹不仅整齐,而且字体特别漂亮,我很羡慕,也想象着有老师那样的字该多好呀!老师也经常教育我们要写好字,正所谓“字如其人”。这些对我影响很大。平时抄写笔记,写作业,我从来不马虎,常照着老师的字迹,认认真真,一笔一划写好每个字。后来,我的字也经常能够得到老师的表扬。去年我们学校开办了藏文书法兴趣班,老师在招学生入班,我第一个报了名。

  头一天进藏文兴趣班,我被那里的具有民族特色的华丽藏式装修深深吸引住了。墙上还贴了很多图文并茂的藏族民风、民俗,以及著名的藏族建筑的`展板。还挂了很多藏族著名作家的唐卡。一张张整齐的藏式矮桌和垫子。一下子调起了我写好藏文书法的兴致。讲课的是我的偶像-索朗旺姆老师。老师来了脸上充满了和蔼可亲的笑容,跟往常一样一点儿也不严肃,她首先讲藏文历史,说:“在松赞干布时期,西藏有文字,但没有统一的文字,没有办法发布政令,没有办法书写法律,也没有办法和周边邻近的国家进行书信联系。所以派吞米桑布扎到印度学习。他经历千辛万苦来到印度,整整学习了3年,才创造了今天的藏文。”听到这些更加坚定了我学好藏文书法的信念。然后在老师的指导下,我们认识了竹笔饿写藏文字的木板,它有个有趣藏文名叫“江新”。学习了竹笔的握法和在“江新”上拉线,再写字。第一次使用这些东西,还要经过它那些一道道的程序,同学们觉得手忙脚乱的。我们以前都是用钢笔写字,这次在板子上拉线,有的同学不耐烦了,私底下有了低低的声音。我心里也想:“有钢笔,有纸,为什么不用这些,这么啰嗦!”觉得很委屈。老师看到我们,微笑着鼓励道:“只要在“江新”上写过字的学生,将来能写出一手漂亮的字来!”老师的一番话,教室里顿时安静下来,同学们再也不嘟囔了,只是认认真真地拉线、写字、洗板。拉线、写字、洗板。

  俗话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要付出了,总会有回报的!”在成功背后,总是令人难以忘怀的种种经历。在藏文书法兴趣班里一个学期的书法学习,对我来说,不但藏文书法有了很大的进步,而且学到了很多课外知识。所以我很高兴!我有一个小小的愿望,就是希望学校再办个汉字书法兴趣班那该多好啊!我想,写好书法是发扬祖国文化传统,从小培养自己对祖国的文化更热爱。

  我爱读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16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历史悠久,用两个字形容就是深而久:书法、京剧、武术、茶道…这些祖祖辈辈创造出的中国文化,都需要我们传承经典,发扬光大,我,与书法还有一种奇妙的缘分。

  小时候,经常带我去书法展,望着那么多张名家书画,我既奇怪又惊佩:奇怪的是为什么这么丑,这么潦草的字会引得那么多人驻足痴望?惊佩的是这种“鬼笔涂鸦”也能办展览会,并且都以不菲的价格收尾呢?

  长大了一些时,不禁为儿时疑问感到可笑,人家是大书法家,当然能卖出不菲的价格啊!可是,当时的我只是懂这种作品是很美的,却不懂书法蕴含的含义,和欣赏的要点,就像行尸走肉一样,只知道盲目的点头、微笑,却不知书法真正让人佩服、喝彩的原因。

  一次偶然的机会,爸爸让我修身养性,对爸爸说:“你女儿是个练书法的好苗子,考虑一下学习真正的'毛笔字,我对孩子有很大的期望哦!”他笑了笑,像朵盛开的花朵,皱纹,一纹一纹显现出来,他拍拍爸爸的肩膀,“好好考虑一下啊!”他随着笑声走了。

  爸爸异常兴奋地说:“女儿,你可真争气,每门老师都那么喜欢你,下节课,别忘带毛笔啊!”呼溜一声,他下楼交学费了。我无奈抖抖肩头,表示出不屑,但满心喜悦。

  可人生总不是完美的,抓起毛笔的第一节课,让我顿时失掉信心。王老师用毛笔蘸了蘸浓墨,在墨盘中停了两下,从容地画出一个圆乎乎的“瘦子”,他微笑着把笔递给我,我开始画圈时,心不在焉,一会儿画个“胖子”,一会儿画个“瘦子”,一会儿又画只驴一会儿就没了兴趣,我又去玩墨了。此时,王老师一直在监视我,当我觉得没劲,无精打采时,他便来个突然袭击,说:“加油啊!别灰心,你不是画得挺好的嘛!说完,他指着那团纸,:“很有想象力嘛!”全班哄堂大笑,老师示意安静,又说:“书法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大家一定要全身心地投入到书法里去,懂吗?”爽朗的笑声又一次回荡耳边,我暗喑给自己打气:“加油!”虽然写得抖抖的,但毕竟比好太多了。

  现在,我已经学书法快两年了,虽然有时还会幼稚地开开玩笑,讲讲闲话,但老师从始至终都只捏捏我的小脸,笑着说:“有什么好事呀?”他表情中又多了一分严肃,“说出来,跟大家一起分享一下吧!”现在,隶书我己经掌握好了它独有的精髄,楷书现在也难不倒我给我报了一个硬笔书法班,现在,隶书我己经掌握好了它独有的精髄,楷书现在也难不倒我了,仅仅是两年左右,我已超过许多学龄比我高的了,两年之缘,把我与书法紧紧捆扎在一起,

  我爱书法,爱它的墨香,爱它的身影,我更爱它蕴含的中国文化!

  我爱读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17

  书法是汉字的书写艺术。它不仅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而且在世界文化艺术宝库中独放异彩。汉字在漫长的演变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一方面起着思想交流、文化继承等重要的社会作用,另一方面它本身又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造型艺术。

  三年级我就接触书法,而就因为这样,我深爱、迷恋书法。因为书法可以陶冶情操。情操是感情和思维的综合,书法是一门学问,一种艺术。其美感来源于大自然,来源于生活,来源于社会实践,与其他事物有着密切的互为表里联系。书法的特点、技巧、理论、表达情境极其广泛。“胸中有书,下笔不俗。”学习书法,对文学、地理、历史等知识无所不及、很显然,我们不能把书法简单地理解为就是写字。书法家吴善茂先生说得好:“书法是写字,但写字不都是书法。”书法的内在规律决定了习书的严肃性。这就要求习书者必须具备良好的心里状态,以高度的学习热情,旺盛的进取精神,科学的思维活动,俨然诚恳的态度来对待。

  而对书法,我也有许多心得体会。书法是一种心境,心境越高,点线——迹化的墨像就越会感染人。涵养修为的高低是决定心境高低的因素。所以漂亮的字不仅仅指的是看的见的点画和结构,更重要的是要通过点画结构慢慢品味它的韵味和思想。好的书法作品不仅仅是悦目,更重要的是赏心。从古至今,历代名家的作品莫不如此,使人百看不厌,尤其是那些看似平平,而却在平平中蕴含着卓然不同的东西,使人何时看都能使人有一种新得收获和心境的激励。所以啊,书法是两阶段啊!第一阶段是修“形”,即修点画;第二阶段是修“心”,怪不得古人说:书乃心画也,一语道破啊!当优美的点线成为一个人的心境、思想、感情体现的载体了,当他的心境已不被世间的尘俗之事所干扰了,那么一个真正含义上的书法家就诞生了!

  所以,书法是美的心境的点线迹化,这个点线就是汉字。伟大啊,我们的民族!世界上有哪一个民族把自己的文字变成了艺术?心性的`艺术?唯有中华民族!我们的民族!难到我们不觉的骄傲吗!外国人不认识汉字,但每每看到名家的篆书、楷书……却都驻足忘返,因为他们被这些奇怪的点线组合所流露出来的抽象的心迹之美所感染了而写的什么却无须知道!所以一个真正的书法家是担负责任的,这个责任就是要给社会创作出悦目赏心的作品,创作出格调高雅,激励人心境、思想提高的作品!而不是粗俗、胡涂乱抹、奇形怪状让人看不懂的作品;这个责任就是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分子而尽力为民族的发展作点有意义的小事情。

  所以,我的理念就是:书法是主张内修的心境的艺术,写自己、变自己、炼自己!因为心境不高、思想不雅的人是写不出悦目赏心的作品来的,犹如性格拘谨小气之人写不洒脱大气的字来一样啊!

  我爱读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18

  记得我六七岁的时候,看见大哥哥大姐姐们练得一手好字,听着他们滔滔不绝的叙述着自己由于书法所取得的光荣“战绩”,我的心里十分羡慕,便吵着要学书法,于是小小的我学起了书法。

  第一课时,老师教我们写“横、竖”的运笔方式,并且让我们一遍遍的写,我不明白了,“一”、“I”,那么简单,为甚么要反复写、反复的练呢?我便开始觉得书法课非常无聊,有点儿想打退堂鼓了,在回家的路上,我闷闷不乐,妈妈看出了我的心思,便拉着我的手,讲起了三娘教子的故事,然后语重心长的对我说:“你这个样子,和那个孩子有什么分别?做事贵在坚持!”我红着脸低下头,于是我便坚持着学了下来。渐渐的,随着年龄一年年增加,我也越来越懂事了,也明白妈妈当初让我坚持学书法的.良苦用心。书法带给我的不仅是荣誉,更是品质。当我提起毛笔,一笔一划的在宣纸上写出一个个工工整整的字迹时,我便感到无比快乐,就会觉得烦闷、急躁一下子散去,留下的只有那淡淡的墨香,和一颗平静的心。

  我最爱书法老师说的话:“头正、肩平、臂开、足安,不仅是写字的姿势,更是你心静的一种体现,姿势方正,写出的字也方正。”是啊,不仅是字方正,更是为人的方正啊!记得有一天,性急的妈妈不见了一枚戒指,急得大喊大叫。我则与之相反,不紧不慢的走进房间问道:“什么事使我的老妈如此慌张?”“你还有心思开玩笑!我的戒指丢了!”妈妈急得都蹦了起来,我仍旧不慌不忙,问:“那您最后看到这枚戒指是在什么地方?”“在床头柜!”

  我思索了我一下,心想:肯定在床头柜附近,戒指自己又不会跑!妈妈见我半天没动,就又翻箱倒柜起来,我见状立即拦住她:“别翻!”“为什么?”妈妈疑惑不解,“找东西不就要翻吗?”,“越翻越乱,越乱越不好找。”我耐心的和妈妈讲,并且把她翻出的东西一一按原样放好,当我把一个小罐子放回原来的地方时,哈!---猜我看到了什么?妈妈的戒指!!!就在底下,偷偷的看着我们找它呢!妈妈惊讶不已,对我很佩服,其实,这都是因为我练习书法使我可以免去浮躁、能够静心思考啊!

  回顾我国五千年的历史,哪朝哪代没有书法的影子?哪朝哪代不出几位伟大的书法家?柳公权、王羲之、王献之、颜真卿、苏轼、怀素、虞世南……他们或草、或楷、或隶、或篆……书法作为独特的东方文化在我国深根发芽,影响和教育了一代又一代人。书法经历了五千年的风吹雨打而屹立不倒,是在中国五千年历史中的文化积淀,纯粹的精华!当我拿起笔时,一股历史的自豪感油然而生。啊!我爱书法!

  我爱读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19

  中华汉字,博大精深;

  传播文明,古色古香。

  ——题记

  书法,为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瑰宝,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古至今,它已成为国人们生活、娱乐、文学创作等一系列的必需品,千百年来逐渐形成了独有的文化韵味。

  了了书法,它让人们感到的是一种舒心,一种享受,一种不懈的氛围。每当软软的笔尖触到纸张的那一刹那,每当那甘醇含香的浓浓墨汁泼洒在纸面的一刻——自然流露着古色古香的中华文化,似一泓清澈见底的溪流,沿着漫漫历史长河,缓缓流淌着,滋润着每个人的心。独一无二的中国书法,沿袭着悠久历史的沉淀,绵延至今,形成了中国传统文化中一株久盛不衰的奇葩。从最初的甲骨文、石鼓文,发展到篆书,再到日后的草书、行书、楷书等等,横平竖直,一笔一画,苍劲有力,端庄方正,自成一体。

  我爱书法,爱它的韵美,爱它的自然,爱它的质朴。浓浓的墨汁味道,散发出书法的阵阵醇香,令人沉迷,令人心醉,使人充满了无限奇特的想象。

  当爷爷粗糙的手握住我稚嫩的小手时,我手握毛笔,紧张而又欣喜地在宣纸上留下弯曲的一横。从学习“人、口、手”开始练习,从“横、竖、撇、捺、点”练起,从“大、小、多、少”学起。经历了无数的失败,书写了不计其数的中华汉字,等到爷爷那布满沧桑的脸颊舒展开来,露出满意的微笑后——从此,独自拿笔的手不再颤抖,我的笔尖自然多了几分秀气,有了些许自信与收获。在爷爷的鼓励和指导中,在自己孜孜不倦的练习下,我终于学会了写一些笔画复杂的书法,可依然不能像爷爷笔下的书法那样抑扬顿挫,刚劲挺拔。于是,闲暇之余,我总是握着毛笔,来回揣摩,反复临摹。有一次深夜,我居然梦到王羲之老爷爷向我耐心地说教,我认真地听着想着,最后,王爷爷还说要送我一支神笔,我高兴极了,猛然起身,摸着黑,打开台灯,随手拿起一支毛笔,蘸着飘香四溢的墨汁,伏案反复练习了半宿。也不知道是王羲之老爷爷神笔的'帮助,还是“几分耕耘,几分收获”的道理,写出来的字居然苍劲了许多。我正暗暗自喜,妈妈发现我房间里的灯一直亮着,责怪我不知疲倦地练字。虽累虽困,但看到那似乎长进许多的字,我笑了。

  练字不仅磨练了我的意志,让我还学会了坚持,锻炼了意志,还让我明白,努力就一定会取得成功,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我的中国梦。

  我爱书法,因为它会使你欣慰,使你满足,使你快乐,使你感受到美的熏陶。我爱你,书法,爱你那洁白如雪的宣纸,爱你那淡香怡人的墨汁……

  这就是中国梦,我的梦。

  我爱读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20

  书法,是一个悠久历史传统文化,他又有着几千年的历史。最近我这个90后也爱上了那悠久的历史文化。这还是有重要的原因的呢……

  有一次,我在新华书店看见了一本来写毛笔字的书,看得我的眼都快掉里面去了——太漂亮了,于是我就想学写毛笔字。过了一段时间也就忘了。但是妈妈还记得,就带我找到了我姥爷,我姥爷可是练了十几年了,他大笔一挥几个漂亮的大字印在了纸上。我妈妈马上我跟他学习书法,可把我高兴坏了!

  刚开始,我这个一窍不通的小学者,连笔都不会拿。姥爷说:“无名指和小拇指在笔杆下,并且是在里面;中指和食指在外面;大拇指起着支撑的作用。”我却和姥爷说:“不对不对,应该和拿铅笔是一样的。”虽然我姥爷练了十几年了,但我有时候还是不听他的,谁想到我姥爷搬出了我大舅,我大舅可是练这个的。心想,完了,我这个文化人还没装成,真是有辱我一世英明呀!唉……

  在我练打字的时候还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呢!

  正当我练大字的时候我家最招人喜欢的小花猫来到我身边,心里不禁起了“邪念”,我要给小花猫化妆。我“邪恶”的盯着咪咪,已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抓住了咪咪,我挥动着手中的毛笔就像齐白石大师一样,画出属于自己的“艺术”,不一会我的作品就完成了。我兴奋地向正在客厅里的.家人们隆重的推出了我的杰作“小鬼咪咪”家人们看后先是哈哈大笑一阵,后来发觉这是他们最喜欢的—咪咪,随后发生的事情就可想而知了吧!就再追逐的时候,我不小心把姥爷最喜欢的墨盒打翻了,谁知道这里面还装着墨汁呢。这下完喽,我白嫩的小脸霎时间变成了脸谱里的张飞!

  再练习的过程中有许多的不如意,有几次甚至想放弃了练书法。有时每天都要起早贪黑,每天回到家还不能玩,只能练书法,剥夺了我玩的时间。但我还是尝到了甜头。又一次我在家连着书法,大舅来了看见我正在练书法没打扰我,而是静静地看我写,写完了几个大字,一起身看见了大舅下了一大跳。大舅却笑着说:“嗯。。不错这是这有点不好。”说着便指出了我的错误,并且亲笔写了一个,写的让我目瞪口呆。随后我一直把那个字当成宝贝一样收藏着。

  家人总是让我练点别的我却不。因为我羡慕那些能坐在一个地方就不动而且还能写出一首的漂亮字的人例如:。兰亭序(王羲之)中秋帖(王献之)等等。那些作品都是栩栩如生,羡慕的不得了。

  练了将近一年的书法,是我的字越来越漂亮了,自己的定力也越来越好了。虽然现在由于学习紧张不怎么勤练习了,但是在假期中还是经常拿出来写一写练一练的。

  我爱书法,什么办法也不能让我放弃这一爱好。

  我爱读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21

  我有很多很多爱好,弹钢琴使沉醉在那美妙的音乐中;读书令我身临其境,感受那娓娓道来的感情,体会跌宕起伏的情节;绘画丰富着我的想象,让一切成为我画笔中的童话世界。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书法。我五岁时开始学习书法,在学书的这六年时间里,我深深体会到书法不仅仅是写一笔漂亮字,也是一门博大精深的艺术,更能使人陶冶情操、端正人品。

  书法艺术为誉为“无言的诗,无行的舞,无图的`画,无声的乐”,这就是说书法这门用宣纸、毛笔、墨砚勾勒出的艺术在平凡和普通中将诗、舞、画、乐的艺术形式演绎得淋漓尽致。每个字都有不同的风韵,它们像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在纸上嬉戏玩耍,像一朵朵美丽多姿的鲜花,愉悦你的眼睛。这些用笔画组成的美妙图画,这些由横竖撇捺构成的奇妙组合,同人的气质多么相近!在书法家笔下,它们或挺拔如峰,或清亮如溪,或浩瀚如海,或凝骨如油。它们自身就有一种智慧的力量,一个想象的天地,任你自由翱翔。

  书法使我心静如水。记得在二年级的上学期,我心浮气躁,成绩直线下滑,老师和家长都失望极了,我自己也是自信心倍减。后来,妈妈发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鼓励我说:“芊芊,其实你并不是不会,只是这段时间你的心太乱、太浮躁。也许,你试着静下心来写一写书法就会好一些。”我照着妈妈的话铺纸倒墨,静下心来认真写了起来,此后,我每天放学后就先写一篇书法,再写作业。果然,我的成绩逐渐上升,很快,又回到了班里佼佼者的位置。妈妈的话果真不错,原来书法还有这么大的作用呢!

  书法不仅端正了我的学习态度,更教会我做人。书法是一门融汇贯通的艺术,书法凝聚了中国古典文化的精华——中国古典文化中的道德修炼,中国最早期对宇宙、地理、世间万象的认识都可见于书法中。我注重对前人书法作品的临摹,我已临摹过颜真卿的《多宝塔碑》、《勤礼碑》,“书圣”王羲之的《兰亭序》,隶书经典《石门颂》以及欧阳询的《九成宫》了。与此同时,我还大量背诵国学经典,我能熟练背诵《弟子规》、《三字经》、《大学》、《中庸》、《论语》、《孟子》……这使我受益匪浅。在这其中,我懂得了孝敬父母的道理,明白了诚实正直的重要,更能以坚忍不拔的意志面对每一天的生活和学习。

  我爱书法,因为书法可以美化我的字迹,养成我积极向上、踏实认真的学习态度,教会我做人的道理。在书法中,我显得那么渺小,因为书法艺术传承着中华五千年的传统文化,我惟有持之以恒,惟有刻苦钻研,才能让书法这朵花绽放得更加艳丽、更加璀璨,传承书法文化的重任也在我们的肩上!

  我爱读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22

  我的爷爷是一个很喜欢书法的人,在我们村他是出了名的,每当春节或喜庆写对联的时候,爷爷就忙得不亦乐乎,我很小的时候,特别喜欢看爷爷写毛笔字。爷爷在兴致盎然地写字,我总是痴痴的看着。那时候觉得所有的“字”都像是伟大的杰作似的。在爷爷很忙的时候,我也总愿意为爷爷搭一把手。

  到了上小学一年级时,在爷爷的指导下,我也正式地握起了毛笔,写下了第一个“一” 字。那是一个多么令人难忘的.时刻。我蹑手蹑脚的挪挪本子,磨磨砚墨,心情总安定不下来。站在那里,好不容易用那微微颤抖的手,写下了第一个字。喔!看着这一个笔画倾斜而且墨又化开的字,再看看爷爷充满笑意的脸,我是那么高兴啊!

  渐渐的写多了,我也知道区分字的好坏。我看到爷爷写一手好字,我真是羡慕极了!“要是我也能写出跟爷爷一样的字,那该有多好哇!”每当我这样跟爷爷说这话时,爷爷总会乐呵呵地对我说:“会的,会的,我的孙子肯定会比爷爷还棒的。”听了这话我的干劲更足了,于是我也就更加努力的练习,想要磨练出一手好字来。

  可是有一阶段,我总觉得我的字没有长进,我对爷爷说:“爷爷,我不想练了,我练不好。”爷爷笑呵呵的对我说:“谁说的,我觉得你的字写得很好,练习书法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坚持勤学苦练,持之以恒,这样才能练好书法。”我知道爷爷在为我打气呢,听了爷爷的话,我又坚持了下来。在不断地练习中,我还懂得写好书法还能体现合作意识、团队精神。假如一个字的一个笔画不到位,那整个字的结构就会受到影响。 经过爷爷的耐心指导,我的字越写越好,和刚开始一比,实在是“判若两人。”

  记得那一次,老师叫我去参加毛笔字比赛。我听了后欣喜若狂。“哈哈,这次我终于能大显身手了!”我把这件事告诉爷爷,爷爷也替我高兴。我握着笔小心翼翼地写着,可怎么也没有爷爷写的好。爷爷见了,就一笔一划地教我。有时碰上难写的字,连得我手都练酸了,可我没有泄气,还坚持着,直至连得差不多了,才停下来休息一会儿,然后继续练。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段时间的刻苦训练,我的笔法一天比一天熟练了!去参赛时,我迅速的写完了,结果,我得了一等奖,我高兴极了,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爷爷,爷爷夸奖我说:“看,我的孙子有出息了。”

  到现在为止,我练书法已经六年了,我深深爱上了书法,它是中国人特有的东西。在我的生活中,练书法已是每天必不可少的一件事,学习再忙我都会抽出一些时间感受一下它的魅力,因为我被它深深吸引着,难以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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