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忆书的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忆书的作文1
早已是深夜,一轮皎洁的圆月爬上了天空,一缕缕月光飘进我的书房,照在了那本书上,本是微弱的月光,在书上却闪着耀眼的银光,让我回忆起那位朋友来……
小石头是我最要好的朋友,他十分聪明、粗中有细。我与他在学校称兄道弟,短补互助,感情日益增长。他总来我家迫逗狗,我总找他借书。
一次,我为赶快去学校而导致昨天老师强调带的书一本都没带,老师立刻查觉到这件事,咆哮着让我起立:“你没带,怎么没把自己忘带啊!你上不上课的!我看你怎么上!”
我低着头,不停责怪着自己:怎么回事,我记得我明明带了啊!真烦。
我瞟了几眼同学们,他们也纷纷用那得意的眼神看着我,一些人嘲讽地笑着,一些人不断发出“啧啧”的声音,这些都像针一般扎着我的心。
小石头狠狠地扫了他们一眼,又望着我,犹豫了一下,想到了什么好主意。他笑着,手里急促地在书包里翻来翻去,终于拿出那本书,抛到了我的脚边,迫不及待大喊道:“老师,他没有不准备,书掉在了地上。快捡起来呀,别傻站着。”
我吃惊地望着他,他从容地微笑着,向我挤眉弄眼。我用眼神问他该怎么办?小石头不假思索地用眼神让我不要担心,那一个眼神、我深深地地记在了脑海里,是那么亲切。大家心连在一起,温暖无比。
下课,老师批评了他,因为,他唯一的那本书给了我。
可是,那么好的朋友,却在不久转校了,他给我的纪念礼物,是那本书,一本比什么都贵重的书。与他告别时,我与他紧紧抱在了一起。
我拿起这本书,轻轻地翻开,心思不在书中,而沉浸在那深深的友谊里。脑海中梦境般地浮现出一个个画面,独自享受着这样友谊。
忆书的作文2
我看过很多书,至今让我记忆犹新的是《骆驼祥子》。它应该是我在初中阶段看的最好看的一本书了。
这本是老舍写的,讲述了一位人力车夫的心酸故事。还与鲁迅写的《狂人日记》有一丝共同点,也同样是写旧社会的吃人故事。就是偏偏不让好人有出路。
语文课,老师让同学出来讲关于《骆驼祥子》的内容。而卢健康出来时,第四组的同学都在笑,然而他把手中的书放在投影仪那时,又有更多同学哈哈大笑。我很疑惑,又因看不到投影仪那小字,只好问旁边的萧家富。问了才知道,卢健康看的内容是一个车夫边咬着饼边骂粗口的内容。
但我在看这章时,没注意到这里,我看的地方是老马和小马的动作语言。老马太累晕倒了,醒来了还把馒头分给小马,而且小马也很孝顺的要留给爷爷吃。
从而我感受到在黑暗的旧社会突出几个特别自强的,有爱心的好人,会给这本书添加亮点,更会对这些好人印象更深刻。如:
曹先生。曹先生也是我特别喜欢的人物。他遇事冷静、不鲁莽,有爱心。他对祥子也特别好,非常照顾她,关心他。但他最后因政治迫害而死。
还有虎妞是一个大胆泼辣的女生,长得虎头虎脑的。并且是运用各种心机来获得爱情的,所以她的行为让我感到厌恶。还沾染了社会上许多恶习的人。
祥子终于经历了三起三落后,他对生活上的信心和企望一点点的丧失。最后他变成了一个极端自私,狡猾无赖的人。一个行尸走肉的人。
祥子的遭遇与命运不只是个人的悲剧,更是时代和社会的悲剧。让我们感受到社会的黑暗,更能激起我们对祥子的同情。
忆书的作文3
夜,来临,驱走繁华,献出寂寞与宁静,借淡淡月光,凝视深深字眼,沉思……
思绪,纷飞,撒落于地,似六角雪花,扬扬洒洒,飞舞而下。久久思索,何以见书的魅力?或许,它是情感的砝码,知识的深渊,真谛的源泉,主宰了人类的灵魂。
依我看来,世间万物,总有生命终期,自然也是如此。只有书,流传至今,激励一代,一代,没有生命周期,以奉献为生,造福于人。
我深深地发现,知识源于生活。应去寻找,去领悟,去思考。如《周易》所言:“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之所谓名句,是因作者,从大地与太阳上思考,观察大地承载万物,厚不可损,太阳日夜旋转,毫不停歇,与生活、学习相连,告诉我们要向着目标步步奔去。
说真的,我不怎么看冰心的小说、散文。但对她那经典的语句却颇为欣赏,朴实的文字,饱含着人世间的真谛,“有了爱,就有了一切。”如果世上人人都献出一点爱,弯个腰,动下手,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或许,文明社会正从这开始。
其实,我曾读过不少名著。《三国演义》使我记忆犹新,神机妙算的诸葛亮,粗中有细的张飞,以“宴桃园三节约结义,斩黄巾英雄首立功”的英雄气概为荣,立志成为“上报国家,下安黎庶”的领导人物。“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世间万物,无一不贯穿这个过程。
近日,读牧铃的著作《艰难的归程》,不禁被这个逐日机智的理性狗所感动,毕竟,人与动物还没有交流的语言,可它却能分辨好坏、对错……也许,人世间有生命的物质,都懂得感情,都有追求与思考。
书的魅力无处不在,它丰富并充实了我的大脑。
静思、忆书,每回忆我的读书情景,便涌起无限的快乐,让我沉思……
忆书的作文4
这本书的名字叫《刀疤豺母》,属于“动物小说大王典藏系列”之一。读它的时候是在一年前了,但我至今仍记忆犹新。
作者就是众所周知的沈石溪。书中的主人公有“我”、向导强巴以及一群稀有的金背豺。故事令人深思,此书值得一读。
书中有一段情节至今历历在目:一天,“我”与向导强巴在尕尔玛草原寻找野驼的踪迹,以完成调查任务。忙活了半天,一只野驼都没有看见,却发现了一大群金背豺。向导强巴不由得触情生景。原来,三年前这群金背豺把强巴视为亲人的猎狗咬死了!强马发誓要把这群金背豺处理干净。金背豺可是一级保护动物啊!可“我”又无法阻止他,只好听之任之。强巴用尽火烧、抢幼豺、枪击等任何办法,都一次次被“我”化险为夷。金背豺也挺聪明,一次把“我”与强巴从驴蹄下救了出来。终于,强巴放弃了赶尽杀绝的念头,却将它们赶出了尕尔玛草原。
草原是安宁了,可没了天敌的红毛雪兔越来越嚣张,无论猎人如何追杀都无济于事,可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无奈之下,“我”与强巴跋山涉水,历经千辛万苦,重新将金背豺请回了尕尔玛草原,瞬间将红毛雪兔的嚣张气焰压了下去,被红毛雪兔糟蹋的村庄、草原,又重新绿意盎然,生机勃勃。强巴为先前的报复行为后悔不已,向“我”赔礼认错。
掩卷沉思,感慨万千——从书中可见,打破大自然的生态平衡是多么可怕!人类大肆猎取鹿、羚、马、羊等动物,表面上是让人们生活得更好一些,实际上是在祸害我们自己呀!猎杀完了草食动物,肉食动物就没有了食物源,便会转向人类,结果让人类成为陪葬品。地球又会回到诞生之初的样子,死气沉沉,毫无生机。这是多么恐怖的结局啊!
为了不让地球成为“第二个尕尔玛草原”,让我们友善地对待动物吧!
忆书的作文5
哗哗哗,一片翻江倒海的声音灌入我那清脆的耳膜,紧着接又是一声愤怒的叫声几乎把我吓昏过去。“说了多少遍了!不准把书随便放,现在自己过来收拾!”原来是老妈大人在发号施令,我连忙“屁滚尿流”地“飞”过去。哇撒!真是满屋尽是大厚书啊!
每捡起一本,就多一份回忆,这本讲的是什么,那本讲的是什么,突然三个银光闪闪的大字映入我的视线——《狼图腾》。这本书我好像有日子没见着了,上次是在几月几日?算了想不起来了。我抱着它走向屋里,轻轻地关上们,翻开书本,密密麻麻的字映入眼帘,我定了定神,深呼吸,开始忘了时间,忘了窗外的噪音,忘了一切……
《狼图腾》,让我回忆起了我小时候的自己,一个幼稚可笑的,又喜欢看书的小男孩。很小很小的时候爸爸就讲《三国演义》,开始我津津有味地听着,后来就要求爸爸给我买《三国演义》,爸爸笑着走了。下午爸爸从怀里掏出那本我渴望已久的书,我迫不及待的抢过来,如饥似渴的翻着,读着……
后来大一点了,有一天看见妈妈在读一本厚厚的书,我好奇地走过去,看见书上印着几个显赫的大字——《狼图腾》。我一下就喜欢上了这本书,我以前读过《狼王梦》,很喜欢狼这种动物。其实真正的去了解狼,发现它挺冤的,在童话世界里,狼总是反派,很少有正派,狼只会在许多人眼里当坏蛋,由此一来便有许多关于狼的不良词语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狼子野心。读了《狼图腾》我知道了狼是高贵的,因为人类没有驯服它,所以狼的纯洁鲜为人知。狼的团结,狼的勇敢。在神圣的狼面前,人是多么的愚昧,正如无知的马把草根吃尽,自寻死路。草原人认为狼是腾格尔派到人间保护草原的,他们把狼供奉为自己的图腾,狼与草原万物的关系是那么和谐。书中毕利格老人拼命保护狼,来维护草原的生物链不被破坏。只有把狼留住,才能把草原留住,人们才能自由地生活在草原上。此时仿佛一群蒙古草原狼从书中呼啸而出,在进行侦查、布阵、伏击、奇袭的战术演练。
不知何时天上的雨丝飘飘洒洒落到我的窗前,滴滴答答有序的'声音像一曲美妙的音乐,但只要沉浸在书的世界里的就不会听到任何声音,忘记一切的喧嚣与烦恼,与智者对话荡涤心灵,这都是因为有了书才让回忆也变得如此美好。
忆书的作文6
我和姗姗是邻居,又在同一所学校读书。她活泼可爱,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一张小嘴能说会道,她是班上的图书管理员,成绩特别优秀。我们常常一起上学,一起温习功课,我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
记得有一次去还书,我满不在乎地把上星期借的书交给姗姗手中,姗姗仔仔细细的检查,一页一页地翻,179页了,弟弟昨天把书的180页给撕了,我都打的汗珠从额头上掠过,我心里默默祈祷:“姗姗,你一定不能发现,一定不能。”可一切都不能天从人愿,一个灵巧的声音传进我的耳朵,“姝婕,希望你明天买一本新的书来!”“什么,你怎么这样?书不是给你了吗?你怎么还让我赔?”我故意明知故问,想因为这样而让她收回那句话。“这书的180页没了,而且这书又皱巴巴的,这样让别人怎么看呢?”姗姗耐着性子说。“如果我不赔呢?”我有点儿自欺欺人地说。“那没办法,我只能吊销你的借书卡了。”姗姗斩钉截铁地说。我见硬的不行,就和姗姗套介乎,说:“姗姗,我们那么好,你就大人不计小人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放学我请你吃烧烤。行吗?”“对不起,姝婕,我这次真的帮不了你了!”姗姗带着几分歉意地说。“还说是什么好姐妹呢?这书我指定不赔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我说完就怒气冲冲地夺门而出,空荡荡的图书室只剩下姗姗一个人。之后,我和姗姗不再是昔日令人向往的好姐妹了,上学的路上不再有我们结伴通行的身影,放学的路上不再有我们银铃般的笑声,甚至我们见面也只是擦肩而过。我曾经不只一次的想和姗姗道歉,但是总觉得没面子,知道那一天……
那一天,我和往常一样,早早的来到学校,看到我的桌子底下的抽屉里有一个礼盒。里面有一封信和一本坏的《百科全书》。揭开信,写:“姝婕,那天是我太心急了,让你不开心了,今天我是来办转学手续的,明天我就要走了,这本书给你留个纪念。记住无论在哪里,我们都是好朋友!再见!”我看了一遍又一遍,我心中有说不出的痛楚,泪水悄悄流下我的脸颊,此时,太阳阴冷,树木枯萎,花儿凋零,一切的一切都有说不出的痛苦。
那本书,既是知识的海洋;又是知识的源泉。但是更是我和姗姗友谊的回忆!
忆书的作文7
书,在每个人的字典里都是不同的。有的人认为读书是痛苦的,密密麻麻的文字如蝼蚁一般,看着就头晕;有的人认为读书是幸福的,文字中精彩的世界如仙境一般,让人流连忘返。但我对书的认识,真可谓是一路坎坷。
周末,回到家乡,看着小时候生活的地方,感觉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看着书桌上的书,上面早已堆积着厚厚的灰尘,像是被人丢弃一般,我拿起其中一本,拍了拍上面的灰尘,看着上面的孩童手舞足蹈,欢快玩耍的样子,忍不住笑了笑。小时候,看着书中复杂的字,心中就产生了反感,不想去看,便扔在一边,任其“自生自灭”。现在想起来,心中还挺后悔的,我坐在椅子上,翻开第一页,准备补偿回来,看着看着便如孩童般忍俊不禁笑了起来。时间总是在快乐的时候走的很快。“女儿,吃饭了。”妈妈端着碗筷喊道。我“嗯”了一声,却没有动作,妈妈见我半天不去吃饭,走过来说:“去吃饭了,都多大了,还看小时候的书。”我只好不舍地放下书,乖乖去吃饭。
随着年龄的增长,书的难度也提高了,看着现在书桌上的书,《古文观止》《名人传》《海底两万里》……没有儿时的精美图画,没有带词语的注释,更没有带拼音的文字。但是,变化的不止书的难度,我读书的态度也变化了不少。
《童年》这本带有散文性的记叙文,其中带有赞扬却也有讽刺的话语,让人琢磨不透,读第一遍的时候,不知道到底讲了什么,但脑海中无意间却会闪现出一些情节,于是我决定再读一遍,经过第二遍的阅读,又有了不一样的理解,真是温故而知新啊!
教育学家说:书是智慧的钥匙;政治学家说:书是世代的生命;经济学家说:书是致富的信息;文学家说:书是人类的营养品……书,无处不在。我也不再像以前看见文字便逃跑了,读的书多了,思想境界也得到提高,因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忆书的作文8
我长这么大读过许多书,但我最喜欢的就是《未年轻便老去》这本书,每次想起来都让我记忆犹新。
英国有一名女孩,名叫海莉·奥金斯,她仅有14岁,容貌却犹如一名老态龙钟的老太婆。
在1999年的时候,她被诊断为衰老症,她那苍白的脸上,有着渔网般的皱纹,那洁白的牙齿,早已变成了锈黄的牙齿,她就像一名老态龙钟的老太婆一样。
医生曾断言过,他活不过13岁,但海莉却迎来了14岁的生日,她在生日的前几天,她驼着背,带着眼镜,哆哆嗦嗦的写字,刚好在他生日那天她写完了一本名字叫做《未年轻便老去》的书,在书里面她书写着自己14年的经历。
海莉在医院接受治疗的日子,她浑身插满了管子。突然间。她看到了窗外有许多孩子在玩耍,她也很羡慕。于是,他的妈妈回到家里给她取来了许多布偶,有小布熊、小斑马、小布狗等许多玩具。然而,海莉的身体一天比一天衰老了,她的妈妈说:“我们在一起照一张照片吧!”海莉的父母和弟弟妹妹也没有嫌弃她的容貌,依然很爱她。
海莉每天都要坚持吃药,有一天,海莉又要吃药了,她面前摆着各种药瓶子,海莉的妈妈非常心疼海莉,而海莉却说:“没事的妈妈,你女儿是最坚强的了。”
海莉的身体衰老速度是她同龄孩子的8倍,有一天,海莉去卫生间照镜子,她看了看自己那松弛的皮肤,低下了头心里想着我这么丑陋,大家都不愿意看见我吗?她非常沮丧,但在家人的安慰下,坚强的海莉重新找回了自信,重新振作了起来。她虽然衰老,但她的笑容却像普通的少女一样纯真。
你无法样样顺利,但你可以样样尽力!海莉就像小溪一样,不畏高山峻岭的阻隔,不畏脚下道路的崎岖勇往直前,这就是坚强的海莉·奥金斯。
忆书的作文9
很多时候我都在彷徨,那是令人空洞的等待,那是睁开双眼却不知该往哪看的不知所措,是拼命奔跑却没有方向惊慌。多想像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不管天高地厚,不问人间烟火。当我慢慢进入青春的轨道,身上的加锁就愈发的重,每一天都在拼命的学习、奋斗,每一天都是沉重、苦闷的。我的青春被贴上了拼命和迷茫的标签。
一封年少时的情书被我在无意间找到,那深刻的皱折,是时光的线条,我依稀能感觉到当时我对折这情书时的小心翼翼。泛黄的信纸,稚嫩的文字,那些充满憧憬的幻想。或许是因为害羞,懵懂的我没有交出这封情书,当年的她也已经失去联系。
我和她的过去是一本书,而这封情书只是这其中的一页。但这本书已经成为了一本残破的旧书,躲在我脑海的角落,多久没被我翻阅,渐渐的被我遗忘。现在突然的想起,曾经与她的对视还是能加速我的心跳,她的微笑还是能打开我的心扉。在脑海里努力的寻找这书被散落的篇章,我发现这些记忆也是我无比宝贵的财物,我青春不是只有拼命学习而已。那些被时光带走的事物,并不是你失去了它,而是它换了种方式与你存在。
慢慢的我找到了我脑海中更多的旧书,与朋友玩耍的,被老师责骂的,许多有趣的事情。未来并不是只有向前看才能找的到,有时你也得需要回头看。到此,我发现我的眼睛清晰了很多,我已经不在迷茫,我现在该做的应该是为将来的自己留下点什么。
青春就像是被飘走的气球,无论孩子怎么哭喊也不会回来,那么何不潇洒的擦干眼泪,记住它曾经带给你的快乐……
忆书的作文10
我小心翼翼地捧着这本书,时间已经冲掉了它往日的色彩,它暗淡的犹如我发霉的记忆。我轻轻的打开,一页一页地翻过,抚平那一个个褶皱,一如翻过往日的点点滴滴。
黯淡了书本,却暗淡不了我们的过去;抚平了褶皱,却抚平不了我思念的愁绪。
故乡的雨总是使人很容易就忆起,我想起苍茫的天穹下,故乡早已被笼罩在一片朦胧中。我在奶奶的催促下缓缓地往前走,一步一回头,瞻望那个许诺要来送我的你。可你却久久未来,我失望地往前走,却听见你微弱的声音被雨水打的支离破碎。一转身,你在雨中奔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我们俩高兴地抱在一起,雨水与泪水在脸上肆意地流淌。
远处飘来车的鸣笛声,奶奶的催促声又在耳边响起。我不舍地望着你,却又不得不离去。你急忙从怀里掏出一本《格林童话》,哭着说不要忘了你,我一个劲地点头,接过书急忙藏在怀里,拍被雨水打湿。
坐在火车里,我知道好长时间才能见你,看着手中的书我哭了,弄得奶奶不知所措。我说我想家,其实是想你,我怎能不想呢。
春天,我们走在放学的路上,摘几朵鲜花夹在书本里,用书包拍蝴蝶放在盒子里;夏天,我们跑到河边玩水,捉小雨;秋天,我们帮对方晒麦子;冬天,我们一起堆雪人,在雪中花转圈,说我们自己是公主。
曾经幼稚地在桥洞里许愿,希望可以永远在一起;曾经天真地对着流星许愿,默念:“我们永远不分离”。可当离别真正到来,却无法逃避,去面对,却发现往日的点点滴滴挥之不去。
后来,我把那本书放在我窗前,每天早上醒来都幻想着自己能拥有魔力,可以回到过去,回到那个被永远珍藏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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