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2021-08-22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

  记得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在书店给我买了一本名叫《警犬拉拉》的书,读完这本书,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忠诚”、“责任”这四个字。我想一定是拉拉让我真正明白了这些。

  书中的主人翁是一条叫拉拉的警犬,它的形象总是不怕困难,尽职尽责,百折不挠,赤胆忠心……只要主人大漫发出战斗指令,无论上刀山下火海也会完成任务。有一次它为了替主人洗清罪名,竟私自出逃,饿了就去垃圾堆里找吃的,累了也不休息,风雨无阻地守在那里等待真正的凶手,最终为主人讨回了公道,还主人一个清白。它的任务也是五花八门,有帮助心理疾病的老虎,平息大象,为猴子选猴王……真可以说它是只全能狗。

  拉拉之所以能成为一只“全能狗”是因为它无论做什么事都能坚持不懈。那么我们呢?我们又是否爱我们的家人、老师和同学呢?虽然说我们现在不用为他们去出生入死,但在平时的点点滴滴中,我们是不是也应该用实际行动来体现出对他们的关爱呢!比如:在家里为父母多干一件家务事,在学校让老师少操一份心,给有困难的同学提供帮助……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这么做,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得更加和谐!

  《警犬拉拉》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忠诚、什么是坚持,我们都要向拉拉学习这种做事永不放弃、沉着冷静、不怕困难的精神!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我在六年级看的一篇长篇小说《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亲情。

  这个故事发生在辽阔的草原上,它讲述了母狼紫岚把后代培养成未来狼王的故事。母狼紫岚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冒险去抓鹿,并在与大白狗搏斗时生下了五只狼崽,但随后山洪夺走了一只狼崽的生命。在培养狼王的过程中,黑仔因过早出外玩耍而成了金雕的食物,蓝魂儿因勇敢地冲在队伍前抢夺山羊而中了猎人的弹簧夹,双毛在即将登上狼王宝座时因自卑导致失败并被饥饿的狼群吃掉。唯一的母狼媚媚再被公狼吊吊诱骗后,步上了正轨并找到伴侣。最后关头,紫岚为了狼孙们不再像黑仔一样被金雕残害,咬紧牙关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以狼的视角,真实、形象地写出了狼群的生活与特征。同时,作者把狼群生活的细节刻画得十分生动,是人身临其境之感。让人感到真实的另一个原因是作者在对狼的描写中没有混入人类生活中的道德原则,更加突出了狼凶猛、残暴的形象这些写作手法,都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这本书,我闭上眼,脑海中浮现在我眼前的是母狼紫岚。也许在大家眼中,这只母狼也像其他狼一样凶残,但在我眼中他是个伟大的母亲!它用自己的爱哺育着子女。我们的父母有何尝不是这样?平时他们早出晚归,省吃俭用,把一切美好的东西都留给我们,时刻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们——这不正和母狼紫岚爱子的精神是一样的吗?这种精神让我十分敬佩与感动。

  让我们好好地对我们的父母说声“谢谢”吧!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

  书,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吧!书,可以成为我们的朋友,而我的“朋友”就是这本书——《能闻出孩子味儿的乌龟》。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因为书里的每一句话,都说到了我的心坎上。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

  一听书的名字就让我们知道了,这是一本童话系列的书。这本书的内容是一只能闻出孩子味的绿毛乌龟,只要能有孩子味儿,它就永远也不会老。同学们一定会问:“这‘孩子味儿’是什么呢?”就让我来慢慢讲解吧!

  这故事里面有四个调皮的男孩子,其中一个叫——马小跳。他是一个非常有童心的孩子,现在同学们知道了吧!这个“孩子味”就是指非常有童心的意思。

  现在同学们的问题解决了,我们现在就开始讲一讲书的含义吧!现在,大人们都自作主张,不给孩子们一个自己的空间,让孩子去补习班,让孩子去学习那些五花八门的东西……一点也不去了解一下孩子自己的“心声”,就连写祝福语的时候,都是写一些学习进步……而不是每天快乐、幸福。

  说到快乐,现在的孩子已经离这个词很远很远,却距离学习这个词,被逼得很近很近。这两个词,都可以被誉为“反义词”了。也就是说,那只绿色乌龟,已经很难寻找到……不!是搜索到有“孩子味儿”的儿童。

  所以,为什么前面我说这本书里每一句都说到了我的心坎儿上的原因。大人们呀!给孩子一个自己的空间,不要让他们与“学习”这两个字紧紧地绑在一起,给我们一点空间吧!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4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觉得这句话说得一点都没错。书海是无边的,从小到大,我接触过不少我喜爱的书,但我最喜爱的,记忆最深刻的一本书,却是一本漫画书——《老夫子》。

  《老夫子》是王泽编写的一本漫画书,当我第一次看见这本书的时候,就情不自禁地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聚集了人间的悲欢离合,虽然只是卡通人物,只是虚拟的,但也阻挡不了我对它的热爱。

  当我不开心的时候,拿出《老夫子》来看,它里面风趣的卡通人物让我止不住开怀大笑;它里面幽默的对话让我觉得自己好像成了《老夫子》中的一员;它里面优美的风景,让我沉浸在这美丽的景色中。

  当我伤心的时候,拿出《老夫子》来看,虽然主角老夫子在每件事上都是体现出了他的傻,但他这种傻会让我把不开心的事情抛到九霄云外,把整个人都投身到《老夫子》当中,享受老夫子的快乐。

  当我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很无聊,拿出《老夫子》来看,它能丰富我的课余时间,同时也能让我感受到老夫子他无比的快乐。

  《老夫子》中的主角——老夫子,他是一个无论事业、交友等生活方面的问题都失败的人,但在他的伤心之余,也不忘快乐,他愿意用自己去给别人快乐,愿意用自己去换得别人无言以对的微笑。我觉得老夫子这种行为是无私的,我觉得我们都应该微笑地去对待每一天,无私地去对待每一个人,让自己的生活充满快乐。

  这就是我喜欢《老夫子》的原因。它能给我带来快乐,也能教给我一些做人的道理,我喜爱《老夫子》。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

  朋友们!你知道我喜欢读什么书吗?下面就让我来告诉你们吧!

  我可是个书迷。我读过《西游记》、《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草房子》、《笑猫日记》、《红奶羊》、《斑羚飞渡》、《苦豺制度》、《狼王梦》、《再被狐狸骗一次》、《阿衰》、《老夫子》等等很多很多书,但是我现在最喜欢读《森林报》春、夏、秋、冬。

  《森林报》这一部巨作是苏联著名科普作家——维· 比安基的代表作,著者以其擅长描写动植物生活的艺术才能,用轻快的笔调、采用报刊形式,按照春、夏、秋、冬四季12月,有层次、有类别地报道森林中的新闻,森林中愉快的节日和可悲的事件,森林中的强盗和英雄,将动植物的生活表现的栩栩如生,引人入胜。著者还告诉我们如何去观赏大自然,如何去比较、思考和研究大自然的方法。

  朋友们!你们有谁见过,严寒的冬季里,没有翅膀的小蚊虫从土里出来,光着脚丫在雪地上乱跑?你在什么报上能看到麋鹿打群架、候鸟大搬家和秧鸡徒步走过整个欧洲的令人发笑的消息?所有这些在《森林报》上都可以看到。

  《森林报》是一部比故事书更有趣的科普读物,我非常喜欢看它!朋友们,让我们一起仔细品读这部书,一起探寻大自然的无穷奥秘,体验春的欢乐,夏的蓬勃,秋的多彩。冬的忧伤吧!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

  四大名著大家一定都不陌生吧,《红楼梦》、《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曹雪芹写的《红楼梦》。

  这本书是以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架构出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兴衰史。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使第四回。这回开端作者从秦氏房间里风流的摆设来体现秦氏生活的奢华。贾宝玉也是在这一片香艳中如梦的。这回末端,作者通过刘姥姥的见闻描绘出贾府生物情形。房子雕梁画栋,摆设价值连城,从而奠定了作品的主要基调。我觉得这一情节的出现为全书增添了几分玄幻的色彩,同时又暗含着天命如此,犹不可违的悲凉之感。

  鲜活的人物,七美德爱情演绎出这部读不完、说不尽的千古奇书。《红楼梦》以其皮罗万象的内容、博大精深的思想、精湛完美的艺术、丰富生动的语言,不仅稳占中国小说的榜首,而且成为中国文学的典范和骄傲,并屹立于世界文学之林。我已经无法将《红楼梦》看成一本普通的小说了,它更像是一部厚重的历史,写满了悲欢离合。

  想想大观园里的那些可爱的女孩:多愁善感的林黛玉,端庄大方的薛宝钗,温柔善良的迎春、志气清高的迎春……。每一个都冰雪聪明。可到头来,林黛玉因泪而亡,薛宝钗独守空房,迎春受虐而死……书中的贾宝玉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主人公。他是通灵宝玉的化身,清纯纯洁。他不喜欢读书,因为他不想考取功名,不想去他的考场。他口无遮拦,因为他不想为封建礼教控制。贾宝玉与大观园中众多姐妹关系都很好,因为他懂得这些女孩的内心,能看到她们水一样清澈的心灵。

  《红楼梦》中栩栩如生的人物、生动的情节。我坚信每一个读过它的人,都会像我一样沉迷于书中、爱不释手。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7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源泉;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人的一生中,只有多读书,才能大有作为。

  有人喜欢梁山起义的《水浒传》、有人喜欢西天取经的《西游记》、有人喜欢宗族忠烈》杨家将》、有人喜欢精忠报国的《岳飞传》、还有人喜欢隋唐并起的《隋唐演义》,而我却喜欢磅礴大气的《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约1330年——约1400年),汉族,山东东原人(今山东东平县),名本,字贯中,号湖海散人。他是元末明初著名的小说家,中国章回体小说的鼻祖。

  《三国演义》描写的是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一百年的历史风云。全书反映了三国时期的政治斗争、军事斗争、概括了这一时期的历史巨变,塑造了一批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

  我喜欢《三国演义》,是因为它通过一个个精彩绝伦的故事,为我们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深明大义的关羽;勇猛粗鲁的张飞;百战百胜的赵云;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以仁治国的刘备:刘备的军事力量是如何的从弱到强,尤其是到了刘备称帝的时候,蜀国军队更加的所向无敌,可就在蜀国事业发展如日中天的时候,一层可怕的烟雾笼罩了蜀国上下——武乡候—诸葛亮病逝五太原,蜀国皇帝不理朝政,奸臣当道。最终魏、蜀、吴都从三国时期的历史舞台上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西晋王朝登上了历史的舞台。

  《三国演义》这本书,让我百读不厌,使我受益匪浅,让我通过它,明白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

  这就是我喜爱的一本书——《三国演义》。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

  我有一本最喜爱的书,它的名字叫《格林童话》,它是爸爸从图书馆买来的。

  这本书里有一篇叫“星星银元”的故事,我非常喜欢。故事说的是一个美女善良的小姑娘,她是一个孤儿。一天一位好心的老奶奶看见她的衣服太破了,就送给了她一条长裙子。还有一为老爷爷送给她一个面包。她虽然有了长裙和面包,但还是没有家,所以她只能继续在外面流浪。她来到了野外,第一次遇到了一个穷人。那个穷人看见小姑娘手里的面包,就对她说:“好心人给我点吃的吧,我快饿死了。”小姑娘自己也很饿,但她还是非常慷慨的把面包送给了那个穷人。第二次,又碰见了一个小男孩。小男孩对她说:“我好冷呀,你能把帽子送给我吗?”小姑娘就摘下帽子给了他。第三次她又看见一个小女孩正在风中瑟瑟发抖,她立刻脱下裙子送给了那个小女孩。天黑的时候,第四次她看见了一个孩子,那个孩子恳求她把汗衫送给自己,她想:“反正天已经黑了,别人也看不见自己没有穿汗衫,就送给那个孩子了。”于是她就把汗衫脱了下来送给了那个孩子。小姑娘什么也没有了,她就这么在森林里走着。突然奇迹出现了,天上的星星划破夜空,不断地掉下来,落在地上就变成了银元,而小姑娘的身上不知道到什么时候已经穿上了一件崭新的裙子。她将这些银元装在衣服的口袋里,送给了贫穷的人们。从此她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个故事使我很感动,也让我受到了很多的启发。这个小姑娘很善良,也很爱帮助别人,宁可自己受冷挨饿,也要把自己的东西送给别人。我也想象这个小姑娘一样,多多帮助别人。如果学校组织给贫困或受灾地区的孩子捐钱,捐物,我要把我的零花钱,书和玩具多捐一些给他们。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9

  说起我最喜欢的书真是不胜枚举,但我最欢喜的还是《百科全书》。它的封面是硬纸板精装而成。上面画着一只胖乎乎的熊猫怀抱着鲜嫩的竹笋,低头津津有味地嚼着,耳朵竖得直直的,好像害怕其他同伴分享它的美味佳肴似的,那憨态可掬的样子真惹人喜爱。

  我之所以喜爱这本书,不仅仅在于它的封面精美,更重要的是书中的内容丰富多彩,它由天文到地理,由动物到植物,由人类到微生物,真可谓“大千世界的缩影”、“当代知识的集锦”。

  看着书中介绍的那些珍贵稀有的野生动物:可爱的大熊猫、“长寿之神”丹顶鹤。它们好像在说:“快来保护我们吧!地球上适合我们生活的环境越来越少了,我们的美丽的家园快要被人类毁灭了”。

  这本书引起了我一个又一个的思考,我想起了新闻报道中曾讲过的一个又一个人类残杀珍稀动物的事例:捕杀藏羚羊、捕捉鲸鱼、大象……人类为了自己的私欲,为了自己的利益,贪婪地猎取。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也是地球的“公民”,人类与动物息息相关,人们难道不知道你们的行为严重地破坏了生态平衡,破坏了生态环境,破坏了我们共同的家园——地球吗?我向人们呼吁:停止你们罪恶的双手吧,让人与动物和谐共处,共享蓝天绿树!

  啊!我心爱的《百科全书》,你丰富了我们的知识,开阔了我的眼界,是我的良师益友;你引起了我的思考,深邃了我的思想,你是打开我智慧之门的一把钥匙。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0

  今年暑假,我在家里读了美国作家E。B。怀特写的《夏洛的网》这本书。刚看几页,我就被书中的故事情节所吸引,更被故事中的真挚友情所感动。这本书是所有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

  《夏洛的网》讲述了一个发生在朱克曼家谷仓里小动物们间的一个感人故事。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是一对好朋友。当听说威尔伯要被主人杀死,做成熏肉火腿时,看似渺小的蜘蛛夏洛却坚信自己能挽救威尔伯的生命。夏洛在猪栏上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谦卑等文字。这些赞美威尔伯的文字彻底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不但挽救了他的生命也让他能安享天年。可是最终蜘蛛夏洛却因织网透支体力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读这本书时,我为小猪威尔伯憨态可掬的动作和语言而大笑过,更被蜘蛛夏洛对威尔伯的友谊和真情而感动过。这本书告诉我生命中有一种宝贵的财富叫友谊,它是用多少金钱也不买到的。人的一生如果没有朋友,没有友谊,那将会是多么的可怕和孤独。

  我非常喜欢《夏洛的网》这本书,我要把这本充满了生命、友情、爱心的好书推荐给所有人。我希望每个人心中都能种下爱心和友情的种子并把它带到世界每个角落去生根、发芽。人与人之间只有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才会像夏洛一样也去织成一张大网,那将会是一张写满爱字的大网。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1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洋葱头历险记》。书里面有两组对立的人物,分别是不安好心的柠檬王、番茄骑士,和聪明伶俐的洋葱头。洋葱头不怕柠檬王和番茄骑士,勇敢面对困难,最终解救出它的爸爸老洋葱头。下面我就为大家讲述《洋葱头历险记》吧!

  有一次,老洋葱头一不小心踩到了柠檬王,惹怒了他,他便把老洋葱头关进了牢房。这时,洋葱头十分痛苦,想尽了各种方法来解救爸爸。然而一次次失败了,还被柠檬王关进了最脏最臭的牢房。最后,洋葱头相处了各种妙法,逃出了牢房。可是老洋葱头却依旧关在牢房里。

  笨笨的番茄骑士总是被柠檬王利用。有一次,他被柠檬王叫去捉洋葱头。因为柠檬王的兵力不足,许多士兵被又肥又胖的橘子男爵压死了,狠心的柠檬王一把就将橘子男爵杀死。

  洋葱头可聪明了,它在牢房被关押的时候,用土豆羮和砖头粉当墨水,这土豆羹就是柠檬王的柠檬兵送来的饭。把白衣服当作纸,写信给在上一层的爸爸老洋葱头。由洋葱头牢房里的一只蜘蛛,专门给他们送信。后来又叫蜘蛛送了一封信给鼹鼠叔叔来救自己。鼹鼠叔叔知道后,叫来了它所有的孩子一起挖洞,最后把大家全部都救出来了。

  还有一次,当青豆律师快要被吊死的时候,洋葱头叫鼹鼠挖洞救了他。可恶的青豆律师不但不回报它们,还把它们俩————鼹鼠和洋葱头,骗到了柠檬王那里。这让鼹鼠和洋葱头十分气愤。后来,鼹鼠和洋葱头联手撞死了柠檬王,并把它埋到土里。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因为自己有许多仆人,就觉得特别强大,到处伤害好人,总有一天会自食其果,到时候后悔就来不及了!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2

  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清香让人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人如醉如痴。每次品读这本书,我仿佛是在和作者海伦。凯勒对话,心境顿时变得纯净,如饮清茗,满口溢香。

  这本书是多么睿智。读这本书就是在学习海伦。凯勒那种坚强不屈的精神。这本书就像良师益友,在奉献着它的聪明才智。薄薄的一页纸,分量却是那么重,承载着气质和精神。它就是聪明的结晶,滋养了多少鲜活的生命!化蛹为蝶,破茧而出的背后,能说没有它的功劳?

  当我知道作者海伦。凯勒是一位盲聋哑人时,我心里既沉重又惊异。海伦。凯勒这位女性是多么顽强啊!她生活在黑暗中却给人类带来光明,她度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学院,并用生命的'力量处处奔走,创建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她不仅用行动证实了人类战胜生命的勇气,而且还将自己所经历的痛苦和幸福记录下来,给后世以勉励。

  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面,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如同黑暗中的一盏指明灯,给我送来暖和,当我遭遇困难、挫折时,指引我走向光明的国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3

  看到这个题目,你一定很奇怪吧!女孩子不是都喜欢童话小说吗?但我就喜欢《国学启蒙》这本书,因为里面有很多源远流长、经久不衰的经典故事和人物事迹,它让我得到了很多的启发和感悟。

  例如书中《孝子蔡邕》的故事就带给了我许多感动。故事讲述了东汉文学家蔡邕对父母十分孝顺的事迹。由于他母亲得了重病,在病床一躺就是三年,蔡邕不分昼夜,日日在病床前照顾母亲,直到母亲去世。母亲下葬时,蔡邕在母亲坟前哀伤痛哭,还在母亲墓前搭了间小屋,在那里为母亲守孝,以此表达对母亲的思念之情。

  这个故事让我不由地想起了我妈妈与我的外婆、爷爷。我的外婆在二十几年前身体就出现不适,在病床上一躺就是二十几年。而我的爷爷由于胃癌,全年都住在医院养病,直到去世也有七八年时间。这么多年来,不管风吹日晒、刮风下雪,我妈妈都悉心照顾着两位老人家。直到两位老人家双双去世,我妈妈依旧伤心欲绝,苦痛流涕。

  蔡邕是古时候的孝子,而我妈妈便是现代的孝女。在妈妈的带领下,我也时常去医院陪爷爷,回老家看外婆,帮助妈妈一起照顾老人。有一次看着妈妈照顾外婆,我情不自禁地对妈妈说:“妈妈,当你老了,走不动,我也会像你照顾外婆一样,有太阳的时候推你出来晒太阳,帮你洗衣服、洗澡,好好照顾你。我一定要做一个像妈妈一样的孝女。”妈妈听了我的话,感动得都哭了。

  在书中,我看到了“郯子鹿乳奉亲”的孝道,看到了“王尚书拒调女婿”的清廉正直,看到了“兄弟争死”的手足之情,看到了“孔子不耻下问”的好学精神……

  读书,让我懂事,明理。所以,我喜欢读书。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4

  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拥有一本好书,就等于拥有了一个好朋友一样,我也喜欢读书。我经常读一些名著,并且经常从中得到一些启发。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18世纪欧洲最杰出的思想家卢梭曾建议每一个成长中的青少年,特别是男孩子都应该读的好书。它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鲁滨逊出生于商人家庭,他不肯安分地过日子,心中一直向往着大海以及充满了冒险和挑战的生活。于是他就毅然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不管家人的反对,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他遨游世界的梦想。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主要是我喜欢书中的故事情节,以及它的主要人物鲁滨逊。鲁滨逊刚流落到荒岛上时,生活非常艰苦,他没有食物、衣服、住所。然而,他不是个软弱的人,流落到了荒岛,也决不放弃生存的希望。他一个人克服了常人无法想像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生存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建造。没有食物,他自己去打猎、种谷子、养山羊、晒葡萄干。而且,他到最后还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回到了故乡。他流落荒岛之后,顽强地生存了二十八年的经历就能够说明,他配得上英雄这个称号。其实,鲁滨逊在现在,成了冒险家的代名词与无数读者心目中的英雄。鲁滨逊之所以能在众多的读者中受到极大的欢迎,是因为他面对困境时的所作所为,体现了他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

  独自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看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明白了:人在逆境中,只要依靠自己的智慧,不向逆境低头,决不放弃,就能克服一切困难。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真正原因。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5

  世上书本千千万,这本不行我就换。总有一本书是你的最爱。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有的人喜欢看纸质书,有的人喜欢看电子书……无论是哪一种,只要是适合自己的就行。

  在我看过的书中,我最喜爱的一本就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里面有很多发人深省的句子令我深受感动,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平凡的人也可以这样的伟大。也是从这开始让我开始对路遥的作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书中有很多激励人的句子:“我是一个平凡的人,但一个平凡的人,也可以过得不平凡”、“命运往往就是如此——有的人事事不顺,有的人一顺百顺”……这不是与我们很多人平凡的生活都相似的吗?

  在我们经常抱怨生活的不易的时候,那些看透彻的人,还在努力的生活着,把平凡的生活过得有意义有价值。命运都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唯一能靠的只有自己,自己不努力改变,为何要埋怨他人?无论是什么人,处在什么样的地位,我们都有机会改变现状所拥有的一切。

  《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值得我们好好的去阅读,感受作者所寄托的感情,追求自己的幸福。它最伟大的地方就在于告诉人们:该如何在社会上生存,怎样让自己更加的了解自己,把自己变得更加的优秀。努力奋斗始终都是我们的人生追求,这是一条漫长的道路,但我们始终在路上,不要半途而废,要勇往直前,朝着终点前进、探索。

  与书中的人物相比较,我们最大的优势就是我们现在的生活水平比他们的要好,但如果我们不努力,不奋斗,与失败者又有什么差别呐?人生最大的悲哀就是留有遗憾,生活永远都是美好的,虽然有各种困难和挑战,但也不能掩饰生活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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