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最爱的一本书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最爱的一本书作文1
书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古至今,书一直是人们的充电机,我也是一个喜欢读书的小女孩,在我读过的书中《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我的最爱。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苏联作家尼古拉。阿列克赛耶维奇。奥斯洛夫基根据自己亲生经历写的不朽名作,文中的保尔,柯察金苦从小受到神父的侮辱和老板的压迫,严酷的底层生活使他具有一种自发的反抗精神,后来在布尔什维克克党的栽培下,逐渐成长起来,从一个贫困厨娘的孩子成为一名优秀的战士,无论是在残酷的革命战争中,还是在极端困难的建设环境里,保尔克服了无数艰难困苦,表现了极大的智慧和坚强的意志,在无情病魔的打击下,他仍能从瘫痪和双目失明的痛苦中开始战斗,在文学创作中找到光明和目标。
当我读过这本书时,我不禁被保尔这种钢铁般的意志和崇高品德的无产阶级精神打动了,小说中,作者没有对保尔,柯察金做片面的拔高,而是从斗争、劳动、友谊、爱情和日常生活各方面描写保尔的性格成长过程,给人无穷的动力,保尔对共产主义事业坚定不移的信念和对生活积级乐观的态度深深地鼓舞了我,使我在困境中对晚起理想的风帆,也告诉我要为人类事业而奋斗。
“人生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个次,一个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人的一生是短暂的,犹如一场梦,而保尔,柯察金却不同,他的一生虽短暂,但却为人类进步事业出了贡献,那作为我们又应该又何做呢?
我最爱的一本书作文2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莫过于《大爆炸——宇宙通史》了。这是一本非常科学但通俗易懂的书。
这本书,在几年前就已经来到我家。
六七岁时,我几乎还看不懂这本当时觉得很深奥的书。但我喜欢看书上的那些图片,时间长了,那些图片便引我浮想联翩:图片里的东西叫什么名字呢?他们是怎样形成的呢?……
大概二年级左右,我已经差不多能看懂了。这时,这本书已经是我的一位好朋友了。我常常趴在床上,目不转睛地看这本书,一看就是一两个小时。吃饭时间到了,任凭父母怎么叫我,我都不为所动,依然沉迷于书本之中。那时,每一段文字在我眼里,亦不是汉字和符号的组合,而是一扇扇通往知识宝库的大门。“吃饭啦!”耳边突然响起老爸有些不耐烦又有些发怒的声音,“你都已经看了快两个小时了!”“啊?”我这才从书本的世界回到现实,沮丧地跟着老爸走。快出卧室时,我还恋恋不舍地朝还未合上的书瞄几眼。
这本书越来越吸引我,我时不时会拿出来翻看。三年级暑假,我去了北京天文台。听了那里的讲解,我几乎都可以在脑海里把书里相对应的内容找出来。火星、金星、月球、太阳甚至黑洞,这些信息就像存了“死期”的钞票,一旦进入我的脑海,就不会轻易消失了。
很多年来,许多我曾经很喜欢的书都已淡出我的脑海,被我遗忘,但这本书就像一位知音,一直伴随着我,不曾离开。这本书就像一位良师,更像一位能随时请教的智者教会我很多很多。
我最爱的一本书作文3
星云大师说过:“在等待的日子里,刻苦读书,谦卑做人,养得深根,日后才能枝叶茂盛。”也有诗句里写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我们一定要趁青春年少时多读书,多积累,好让我们对这个世界有着更深一层的认识。
如果说孩童时代让我受益匪浅的书,那肯定是《昆虫记》了。《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打造的文学巨著,同时也是他的观察日记。在《昆虫记》中,作者详细的对种种昆虫的习性,日常生活,以及它们的捕猎技巧等做了一个描述,也从描述中体现出了自己对生活的一种独特欣赏。法布尔可真是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想,美术家一般的观察,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抒写啊!”
说起昆虫,人们就会想到苍蝇蚊子,毛虫等让人厌恶的昆虫。而在《昆虫记》里面,作者却是把它们当成了千年不遇的知音来对待。
在《昆虫记》中,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狼蛛了。它外表狰狞,习性却谨慎而又强大,每当发现猎物的时候,都先谨慎地,细致地观察猎物。确定没有危险后,才会扑上去,一击致命。尤其是遇到木匠蜂的时候,它会躲在草丛里一动不动,等木匠蜂放松警惕的时候,它就会一跃而上,切断木匠蜂的脖颈,然后享用一顿美餐。它同时也有自己的一套防卫独门秘笈——狼蛛后面的蛛囊前有许多细小柔软的绒毛,用后腿来“摸”它的绒毛,让这些绒毛飘进对手的眼睛、鼻孔里,使对手不战而退。这样的防卫方法可真是高明呀!
这就是我喜爱的《昆虫记》,它使我见识了自然界中昆虫们一个个演绎着堪称经典的故事。它们的一举一动都被赋予了思想情感,它们与人类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让你无不为之惊奇、喜悦。
我最爱的一本书作文4
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拥有一本好书,就等于拥有了一个好朋友一样,我也喜欢读书。我经常读一些名著,并且经常从中得到一些启发。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出生于商人家庭,他心中一直向往着大海以及充满了冒险和挑战的生活。于是他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不管家人的.反对,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他遨游世界的梦想。
他去航海并不是一帆风顺的,遇到了很多磨难,有一回他出海航行,被摩尔人给捉住了,结果当了奴隶,一直到了两年后他才从摩尔人的手中逃出来。然而他并没有放弃航海,而是继续去航海。但是他再次去航海,却遭遇了风暴,因此他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结果他便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最终才回到他的故乡。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主要是我喜欢书中的故事情节,以及鲁滨逊这个人物。在我看来,他流落荒岛之后,顽强地生存了二十八年的经历就能够说明,他配得上英雄这个称号。现在,鲁滨逊成了冒险家的代名词与无数读者心目中的英雄。鲁滨逊之所以能在众多的读者中受到欢迎,正是因为他面对困境时的所作所为,体现了他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
看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明白了:人在逆境中,只要依靠自己的智慧,不向逆境低头,决不放弃,就能克服一切困难。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真正原因。
我最爱的一本书作文5
书像我的一个好朋友,不断地给我知识,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像是一股气,进入小小的救生圈,不会让我在“知识大海”中“溺水”;书还像是一位优秀教师,教会我知识。我想对书说一声感谢。
这一天晚上,我加入了“跟着课本读名著”的活动。看!我又端起了《西游记》这本我天天读的书。忽然,我脑子里全装着人物。哈哈哈!猪悟能实在太笨了,偷吃人参果时一下子吞下去了,品不出个所以然,真是“囫囵吞枣”啊!还有一次,他想和三个女神结婚,但他怎么撞也撞不上一个,往东墙着撞,往西撞也撞不出个好歹。
又看到了三打白骨精这一章,哇!孙悟空用他的金棒子把白骨精打败了三次,真好,孙悟空胜利了!而唐僧好影响我高兴的心情呀!他居然不分青红皂白,就把悟空赶走了!我心里无比悲伤,还好最后在唐僧变成猛虎这一章中,终于知道自己错怪了孙悟空,我心里又回归平静。最后,唐僧等师徒四人终于取到经了。
书,教了我如何做人;书,给了我知识。我对它,有万分的感谢。
我最爱的一本书作文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要数“沈石溪动物小说”中的一本,其中,有一本是我的最爱,那就是沈石溪的《斑羚飞渡》了。
这本书非常好看,因为这本书的剧情非常精彩。主要讲述几只羊在各种危险中团结一致,渡过难关。另外还有一只母羊哺乳一只狼崽,长大后又救了母羊。另外,还讲述了‘杰米老鹿挑战老鹿王哈克.....’和讲述‘阳光马戏团表演节目,但却发射意外了.....’
其中,每部分都有我印象最深的时刻,第一部分给我印象最深的一部分就是在母羊在马上要被母狼吃掉的时候的时候,母羊曾经哺乳过得公狼突然往前一跳,跳到了母狼面前,阻止了母狼吃掉曾经喂养自己的母羊。这时,母狼一脸问惑转到惊奇后又有变成愤怒。
还有一个我印象最深,就是讲:“有一天,阳光马戏团在表演,表演时,地上突然钻出一条蛇,那匹表演的马看见蛇,就乱起来了,其他马看见头马乱了,自己也就乱了。这时,一只马撞到了帐篷支架,结果整个帐篷都散架了,有一支支架垂直砸向起头马的人。”看到这里我就非常感动。
这本书还写了动物档案——羊、鹿、马,还有沈石溪闯进动物世界的记录、获奖记录还有珍藏相册。
这一类书非常好看,希望大家以后有空可以到新华书店或其他书店购买几本。
我最爱的一本书作文7
“开心学校”系列是一套热闹非凡的校园幽默小说丛书。别开生面,生动有趣,很吸引读者的眼球。作者是喜欢幽默小说的李志伟。我最喜欢这个系列的《五年级“狗”班》。
《五年级“狗”班》写的是一群小学生和一只流浪狗的故事,流浪狗的遭遇有点像著名的动物小说《白比姆,黑耳朵》,尤其是结尾,那种伤感的调子,使人感到有几分伤心。但是,作者不是苏联作家特罗耶波尔斯基,作者似乎不喜欢悲剧的表达,他习惯把一个悲情的故事完全当成喜剧来表达。例如:
开锁,拉门。永远走在最前头的老妈僵住了,不,不是像哈尔滨冰雕一样僵硬,而是伴有帕金森综合症似的不可抑制的颤抖!老妈的嘴也像中国名菜“开口活鱼”,光是张着嘴,却说不出话来!——《五年级“狗”班》
所以,阅读的过程中,体味更多的是快乐,而不是感动。在《白比姆,黑耳朵》中,特罗耶波尔斯基是借人写狗,那只白肚皮,黑耳朵的小狗是故事的核心。而《五年级“狗”班》里,作者是借狗写人,写一群孩子动感而惬意的生活。
《五年级“狗”班》中,当小狗被一次次遗弃,都是孩子在始终追随、关心它的下落。在孩子心里,生命高于一切。作者想表达的是:关爱生命,是人的天性,哪怕那只是一条小狗。
我最爱的一本书作文8
我从小就爱读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因为书中的人物刻画栩栩如生,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书中主要描写了刘备、曹操、孙权三人各自建立的一个国家,产生了长久的对峙,有《三顾茅庐》、《兵贵神速》、《望梅止渴》……等著名成语故事。
在《三国演义》的众多人物中我最喜欢关羽和诸葛亮,因为他们一个是我喜欢的武将,一个是我崇拜的军师。
关羽是个义重如山的人,正因为如此,我才喜欢他。他让我最感动的故事是《白马坡解围》。当时,刘备的兵马被打散了,关羽为了保护刘备的家眷,被迫投降曹操。曹操送给关羽金银财宝,关羽帮助曹操斩了颜良、文丑。他接到刘备的密信后,又义无反顾的投奔刘备去了。
诸葛亮之所以是我最崇拜的军师,是因为他有雄才大略,刚出山就立功。他出山后,夏侯淳前来挑战。诸葛亮让赵云将曹军引进山谷,然后放起大火,被烧死的曹军不计其数。人们把这一战叫做“初出茅庐第一功”。
从幼儿园看的连环画,到一、二年级看的注音版,再到现在的青少年版,我都已经读了许多遍,所有故事已经烂熟于心了。虽然这本书里的大部分故事都是虚构的,但是书中的人物对我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我要学习关羽的义重如山,学习庞统的足智多谋……我要做一个文武双全的人,以后成为国家的栋梁。
我最爱的一本书作文9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在和许多高尚的人对话。”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让一个人从失败走向成功,从堕落走向进取,从痛苦走向欢乐。一本好书就是人们的精神食粮。
说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非《老人与海》莫属了,她是美国作家欧内斯特海明威写的。
《老人与海》讲述了老渔夫圣地亚哥在一次航海中捕捉到了一条大鱼。他和这条大鱼在海上展开了两天两夜的战斗,他赌上了自己的一切,甚至是生命来与大鱼搏斗。
在那备受煎熬的两天中,老人不断鼓励自己:人可以被毁灭,却不可以被战胜。尽管他早已精疲力竭,时刻处在饥寒和孤独的笼罩之下,在荒无人烟的大海深处老人依然坚持着,不愿向困难低头,最终靠自己的坚强的毅力战胜了大鱼。但困难又再一次出现,老人在返航中遇到了前来啃食鱼肉的加拉诺鲨。老人用仅有的武器与鲨鱼战斗。最终再一次战胜了困难,成功返航。
在生活中,我遇到困难,总是想着退缩,如果在心理上被战败,那样将永远没有机会战胜困难。我从《老人与海》这本书中读出了老人圣地亚哥对困难永不言败的精神。正如贝多芬说过:“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是呀!人的潜能是无限的,在危难时,只要我们有坚定的信念,有永不言败的精神 ,我们将战胜一个个困难,重见明天依然灿烂的阳光。我缺少的正是老人圣地亚哥那样的永不言败精神,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在今后的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我都要不屈不挠,与困难斗争到底,只要我有坚定的信念,相信一定能克服困难,度过难关,拥有美好的明天。
我最爱的一本书作文10
书,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书,是知识的源泉;书,是一本金色的宝典。在众多书中,我最喜欢《格林童话》。
这本书的封面十分精美:讲述的是小红帽带着一篮美丽的花来到外婆家,大灰狼装着外婆的样子,躺在床上,露出了锋利的牙齿,准备把小红帽给吃了。在图画的周围,围绕着一圈漂亮的花边,十分的精致!
《格林童话》的内容十分的丰富:有善良美丽的白雪公主;狠毒心肠的继母;可爱的小红帽和机智的小裁缝;还有长着又长又浓密的头发——莴苣姑娘……其中,我最喜欢矮人的礼物。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铁匠和一个木匠去旅行。他们到森林时被一阵美妙的歌声给吸引住了。铁匠和木匠加入了歌舞中,突然,一位老人把铁匠和木匠的头发和胡子剃得精光,他们俩人看着没在意,歌舞结束后,铁匠和木匠按照老人的示意拿了一些石头便走了。第二天,石头变成了金子,头发和胡子也重新长出来了。铁匠十分高兴,还要去老人那儿,木匠不同意,铁匠自己便拿了一个大包去装石头,老人又把铁匠的头发和胡子剃光,铁匠又装了满袋的石头,第二天,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连昨天的金子也变回了石头,铁匠只好灰溜溜的回家了。
《格林童话》告诉了我一个深刻的道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受欺负的人往往有好运,贵族和富人常常受捉弄。这本书寓教于乐,道理深刻,陶冶了我的情操。
扬起知识的船帆,让我们在书的海洋里遨游吧!
我最爱的一本书作文11
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这本书是我十岁时,妈妈送给我的。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受益非浅。 这本书的名字叫《让孩子一生受益的启发故事》。我最喜爱的一篇的故事是:从前,一个小棕熊有个很会捉鱼的妈妈,只要和妈妈在一起,就不用担心没鱼吃。
所以小棕熊从没想过自己去捉鱼。棕熊妈妈捉鱼时,常常带着它,蓝蓝的天,清清的水,弯弯的小桥,活蹦乱跳的小鱼儿,这一切都让小棕熊感到舒畅,比闷在家里有趣多了。 棕熊妈妈常常说:乖宝宝,你也学捉鱼吧。可是每一次,小棕熊都噘着嘴,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似的…… 可是有一天,棕熊妈妈病了,饿得走不动了。
小棕熊想,妈妈病了,再不吃东西,身体会受不了。想到这里,小棕熊不知哪来勇气,来到小河边,学着妈妈抓鱼的样子,抓了一条又一条鱼儿。进了家门,它奔到妈妈的床边,欢快地说:“我学会捉鱼了,妈妈”。妈妈说:“孩子,我没病,我是用这种‘骗’你的方式,促使你自己学会生存。”原来妈妈是假装生病,让小棕熊学会捉鱼。 从这篇故事中,我体会到和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
我最爱的一本书作文12
读一本好书,就像漫游在一片奇妙的海洋,读一本好书,就像探索着世界的奥秘,读一本好书就像跳上智慧的云彩。
《三国演义》正是这样一本好书。
我在书中不仅读到黄巾起义、赤壁之战、三分天下等历史事件的原委,也明白了三顾茅庐、刮骨疗伤、七擒孟获等成语故事的出处。
读了《三国演义》我认识了很多历史人物,谦逊爱才的刘备,英勇无比的张飞,攻无不克的关羽,神机妙算的孔明、阴险狡诈的曹操。
我最喜欢诸葛亮,他不但料事如神,而且有胆有某,他的空城计真是让人拍案叫绝。
披鹤氅、戴纶巾、凭栏焚香曲一首,就让久经沙场的司马老贼举棋不定,最终落荒而退,真是帅到“爆”了。
读完《三国演义》诸葛亮也就成为我的偶像了,我们都该向他学习,学他的机智、学他的胆识、学他的忠义,亲爱的读者你们觉得我说的对吗?
正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万两金。多读书,读好书,你自会发现一个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呈现在你面前。
我说了这么多,你会读这本《三国演义》吗?朋友你有什么好书推荐给我吗?
我最爱的一本书作文13
同学们,你么一定看过不少书!但我知爱一本书:《夏洛的网》。
《夏洛的网》也是一部电影。主要讲了:威尔伯是一头春天出生的猪,她因为体质弱小险些惨死,是一位叫弗恩的小姑娘救了它,并给了它一个幸福的童年。在威尔伯一个月大时,来到了朱克曼仓的美好。在这时,夏洛使威尔伯在展览会中了特别奖。然而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威尔长大了,在它的庇护下,夏洛的孩子们顺利出生了。威尔伯就这样在一代代蜘蛛的陪伴下度过了一生。库,在这里有一群动物朋友,其中它和蜘蛛夏洛建立了真挚的友谊。突然有一天,来了一个坏消息:威尔伯未来会成为熏肉!它不想死,想继续享受生命。
我很喜欢这本事的原因是:看似渺小的夏洛却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威尔伯是幸运的,不仅仅是因为它遇到了这么多的朋友,更是因为遇见了夏洛——威尔伯生命里的一盏灯,一个聪明、善良、自立、能干的灰蜘蛛。在它的庇护下,威尔伯一直像个孩子一样生活。每当遇到困难、不安的时候,它都会求助夏洛,而每当此时,夏洛总会充当它的保护神,给它无尽呵护、关爱和温暖,我喜欢就喜欢在夏洛无私奉献,逆转了威尔伯的人生,使它过的多姿多彩。夏洛到死都愿意为朋友付出一切,使自己的朋友快乐。
《夏洛的网》中,夏洛是威尔伯的保护神,而夏洛的孩子们是被胆小如鼠的威尔伯保护的。到夏洛死,威尔伯都从未给夏洛做过一件事情,但是在夏洛死后,威尔伯唯一能做的事就是保护夏洛的子子孙孙,这样才对得起夏洛为它做得一切。
我最爱的一本书作文14
我有一本《鲁滨逊漂流记》,这是我最爱看的书,我已经反反复复读了三遍,书现在已经破烂不堪了,原本漂亮的书面已经没有了,里面也已经烂了。不过我还是最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是主人公鲁滨逊,他是一个不怕困难、坚强、乐观、执着,有积极向上生活态度的人。就是他的这些优点深深地吸引着我,在我脑海里留下了永远抹不去的印象。
鲁滨逊和他同伴去南美洲航行的时候,遇见了一场罕见的风暴,风暴把船击沉了,同伴也都死了,只有鲁滨逊幸免一死,被海浪冲到一个茺无人烟的小岛上。读到这里,我真为他以后的命运担忧,他该怎样活下去呀?但是他的举动却大大出乎我的预料,他没有被困难吓倒,而是顽强的生活了下来,自己用树木和破旧的帆布搭建了一个破破烂烂的帐蓬,他用他的智慧与勇气在这个岛上自己酿酒、自己养牲畜、自己种粮食、自己用木头制作各种家具……读到这里,我更是赞叹不已。是什么给了他这么大的力量?是他的坚定,是他的顽强,是他的生活态度,是他的积极向上的精神!
阿斯图里亚斯曾说过:“只有那些勇敢坚强的人,才能熬过黑夜,迎来光明。”是啊!只要我们勇敢、坚强、执着,就会迎来更加灿烂、更加绚丽、更加美好的明天!
一本好书,会使你悟出许多道理;一本好书,会使你拥有丰富的知识;一本好书更会让你从中有所获,有所启发,有所成就!《鲁滨逊漂流记》就是一本好书,朋友们,一起来读这本书吧!
我最爱的一本书作文15
《鲁滨逊漂流记》是我最喜爱的书,主人公鲁滨逊在我心中也有着不可取代的地位,他影响我一步一步成长起来!
我爱鲁滨逊,爱他的不幸。他孤独一人,流落孤岛数年。初读此书,我以为他会不堪生存的巨大压力,结束自己的生命。然而,鲁滨逊的过人之处就在于他的坚强,他终究没有放弃那几乎已经破灭的、微乎其微的希望,顽强地生存了下来。在将来,不断探求知识、真理的我也会是孤独的,我也曾为此迷茫,看过鲁滨逊,我必会像他一样,咬牙坚持下去,顽强拼搏,哪怕希望只是微乎其微。
我爱鲁滨逊,包括他的痛苦。在这个远离城市喧嚣的孤岛,一切问题都被放大化:病痛、饥饿、恐惧、野人……困难重重。在病魔的重压下,他以《圣经》的形式,借助自己顽强的毅力,一次又一次战胜病魔;在肚子疯狂的叫嚣下,他以超人的领悟力,掌握了饲养动物,种植小麦,吃穿不愁;在野人的威胁下,他又可以以过人的胆识救下“星期五”,相依为命;恐惧中,他找到了自我,学会思考,思考一切……一切的一切,鲁滨逊不可思议。而在喧闹的城市中,他也许只是一个庸庸碌碌、默默无闻的人,而在困难重重的孤岛,他的潜能被激发出来,他是超人!知道了人,潜能无限,我也会在漫长的人生路途上为自己设上重重困难,磨砺自己,激发潜能。
我爱鲁滨逊,更爱他喜剧的结局。终于,一艘船来到了这个无人问津的孤岛,胆识过人的鲁滨逊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他帮助船长抓到反叛船员,拥有了这艘船,返回了文明世界。机会总是有的,把握就在分毫之间,我也会在鲁滨逊的影响下,把握自己,把握未来!
我爱鲁滨逊,爱他教会我坚持、磨砺、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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