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1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是一句关于书的名言。我特别喜欢读书,而我最喜欢一本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了。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大作家笛福写的,讲述了贵族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遇到了海难,全船的人就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其他的人全部被淹死了,他漂到了一座孤岛上。在岛上的一个海滩上,发现了沉船的遗骸,他搜索了船上的食物和武器,开始了他长达28年的“野人”生活。在岛上,他种五谷,做面包,养山羊作为肉食来源,制造各种各样的工具和容器;十几年后,他救下了一个俘虏,给他取名为星期五,并且使星期五成为了他忠实的仆人和朋友;在他野人生活第28年,他们乘坐一艘英国船返回了故乡。
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鲁滨逊种植五谷了。因为没有工具,所以他只好自己制造。虽然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但是他依然不断地尝试,终于制造成功。他自力更生,什么也不依靠。晚上,他一个人孤零零的睡觉,周围可能会传来各种各样的声音,但是他却没有害怕、没有退缩,依然坚强的生活着。
而我和鲁滨逊比起来就差太远了。在家中,我就像是一个“小皇帝”一样,捧着怕掉了,含着怕化了。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我的自理能力很差,连衣服穿得都不是特别整齐。晚上,我总是疑神疑鬼的,不敢闭上眼睛,害怕突然出来个什么,一下子把我给吃了,所以只要有一点点风吹草动,我就会紧张的睁开眼睛,往四处张望。
看完《鲁滨逊漂流记》后,我自愧不如。鲁滨逊那勇敢、聪明,具有大无畏进取精神使我敬佩不已,我要学习他,做一个勇敢而独立的人。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2
书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一本好书就好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件。有句名言是这样说的:生活没有书籍就好比鸟儿没有翅膀。有许许多多的人喜欢读书,喜欢在阅读中享受书的“美”。《中国神话》就是我所喜欢读的一本书。
《中国神话》是一本讲述了中国大小神话的书。虽然里面只有十几个小故事,但是在作者的笔下却显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在《精卫填海》里面有这样一段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精卫始终在西边山林和东边大海之间来回,一颗一颗地把小石子投入海中。”这段话写的是“精卫”为了把大海填起来,终年不辞辛苦地从山林中衔石子去填海的事情。从这段话中,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有恒心,时间长了就一定能成功,只要目标专一,水也能滴穿石头,绳也能锯断木头,再小的石子也能把浩瀚的大海填上。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它给予了我深刻的道理,更重要的是书中精妙绝伦的词语。渺小、慌忙、凶光、闪烁仅仅是几个词,但在作者的笔下却是美伦美奂:“它黑色的身影,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显得十分渺小……。”除此以外,这本书还有好句、好段,更有好的故事。比如《海中三神山》、《钻木取火》、《酒仙杜康》、《过年》等都美文佳作,一定会让你目不遐接的。下面就不多介绍了,有空的话,自己可以去品尝这种美妙的味道,感受那奇美的境界。
书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让我们一起读书,一起来享受这无限之乐吧。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3
书籍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而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照耀着我们前进的方向。我从小也不喜欢读书,觉得书只有文字太枯燥了。在我的记忆中我读过的书屈指可数。
另我印象深刻的却是这本——《八十天环游世界》。
这本书的作者是 法国著名科幻作家儒勒·凡尔纳。 这部作品的作者儒勒`凡尔纳是十九世纪法国作家,被誉为“科学幻想小说的鼻祖”。他自幼热爱海洋,却被父亲严令禁止他躺在床上,流着眼泪发誓:“从此只能在幻想中旅行。”正是这段悲惨的童年经历,迫使他创作出如此众多的科幻作品!
霍格是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一次,他跟牌友打赌,在80天内环游地球,但在当时只有轮船和火车,凭借这些想80天环游世界根本是不可能的。但福格决定完成这个天方夜谭,并赌上了自己所有的财富。他带上了仆人,踏上了激动人心的旅途。
在路上,他们被警察跟踪,怀疑是盗贼;在火车上,被卷入枪战;在外地的邪教里救人…… 经历了千辛万苦,正当到达了伦敦的时候,福格却被费克斯警察逮捕了,当真相大白后,福格却还是迟了几个小时。可没想到,由于他越过了国际日期变更线,为自己嬴得了一天的时间,更嬴得了赌局。
读了这本,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很难办到的事,但我们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该知难而进,去尝试,去拼搏。只要有一颗坚定和勇敢的`心就一定能成功!成为一个出色的人!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天上掉下个胖叔叔》。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因为这本书里的故事非常精彩,同时也透着幽默。每当我生气烦闷的时候,就会拿它出来看看。看到好笑的地方我会不自禁地“嘿嘿嘿”“嘻嘻嘻”,那些不开心的事情也就忘得一干二净了。
我想,谁看了这本书都会爱不释手的。那这本书到底讲了一个怎样的故事呢?别急,让我慢慢告诉你。这本书出自于著名儿童文学作家董宏猷之手,讲的是发生在沿江中学“爹不疼,娘不爱”的慢班——初三(4)班的事。当无人愿意当初三(4)班的班主任时,大学毕业的“胖叔叔”(庞元)接任了他们的班主任。面对古灵精怪的瘦丁丁、冷峻孤独的张强、漂亮任性的林媛媛,胖叔叔使出了“太极功夫”,硬是把这个慢班变成了一个耳目一新、生机勃勃的大集体。
其实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情节是胖叔叔成了胖爸爸,这可是个耐人寻味的故事。林缓缓、夏兰兰和周秋菊在上学的路上捡了一个弃婴,带回了班中。这个大新闻一传十、十传百,一下子就在学校里传开了。胖叔叔知道后起先也不知所措,但当他看到这个既可怜又可爱的婴儿时,他又义无反顾地担当起了爸爸的责任。最后校长决定把弃婴送往托儿所。每当校长要带走孩子时,胖叔叔都会想办法拖延时间,多留一时是一时,多留一天是一天。这位胖叔叔多么善良啊,别的人都想把小孩子送往托儿所或放回原来的地方,可是胖叔叔却不顾一切,想办法把小孩子留下来。
怎么样《天上掉下个胖叔叔》是不是也很吸引你呀?如果你想看的话,我可以借你一读,包你看了还想看,不看完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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