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7日,是第二个全国“扶贫日”。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扶贫办安徽省2015年全国“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5〕39号)和《关于开展宿州市2015年全国“扶贫日”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大力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以选树典型、结对帮扶、志愿扶贫、公益募捐、慰问贫困群众等“八个一”活动为抓手,以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认领扶贫项目、培育良好风尚为核心内容,更加注重营造氛围,更加注重社会参与,更加注重知晓程度,旨在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
二、活动主题
精准帮扶青春有约共同前行
三、活动内容
(一)举办一次展览。10月11日-24日期间,举办扶贫开发成果图片展。分为三个主题:领导关怀篇、产业发展篇、社会事业篇。(县扶贫办、团县委、县总工会承办)
(二)开展一轮宣传。县级媒体于“扶贫日”前后刊发公益广告;县、镇(园区)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扶贫日当天,通过悬挂扶贫宣传横幅、举办扶贫图片展、开展政策咨询等活动,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我县扶贫开发。县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办公楼、城区主要路段悬挂宣传标语(或电子字幕),并向县扶贫办提供不少于5幅宣传图片。(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团县委承办)
(三)认领一个项目。围绕精准扶贫,增加贫困村、贫困户造血功能,动员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等自愿参与项目认领。全县各包村单位要结合所包贫困村,积极带头认领产业发展项目(特色种养、光伏扶贫、技能培训)或捐赠资金。各单位认领项目后,需填报项目认领回执,所认领项目可由本单位直接安排实施,也可由项目所在镇(园区)、村实施,资金由本单位根据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拨付,并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供拨付证明。(县扶贫办承办)
(四)组织一次募捐。注重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彰显团员青年生力军作用,通过组织流动性、固定性募捐等形式,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募捐箱,发动社会各界伸出援助之手,开展“一日捐”、“一元捐”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团员青年、社会群众通过自愿捐赠一天工资或一元零用钱,向贫困人口献爱心,培养公益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县扶贫办、团县委承办)
(五)开展一次走访。以“扶贫日”为契机,组织全县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深入结对帮扶的困难群众家中,集中开展“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走访、慰问活动。积极谋划贫困村、贫困户帮扶工作,落实帮扶措施,帮助解决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各帮扶单位承办)
(六)资助一批贫困生。进一步动员各方力量继续关心、关注贫困学生,帮助贫困大中专新生顺利进入校园。今年全县要集中开展一次困难新生资助活动,原则上全县资助人数300名以上,额度2000元/人,资金来源由县扶贫办、团县委、总工会、红十字会共同筹措,共青团重点负责组织贫困村新生的梳理汇总。同时,要针对实际困难和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帮扶,给予物资上的救助、精神上的关怀、学习上的帮助,力所能及地将困难新生及其家庭所遇问题予以解决,确保不让大学新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鼓励、支持与困难家庭新生结成对子,进行长期联系和帮扶。(县扶贫办、团县委、总工会、妇联、红十字会承办)
(七)组织一次志愿服务。各级共青团结合正在开展的县、镇(园区)分类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动员青年社会组织,特别是镇(园区)实体化“大团委”,广泛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通过资源互享、信息互通、活动互动等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发动各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社会爱心人士和青年志愿者等群体,多方筹集善款(物),深入开展助残、助医等扶贫济困志愿服务活动。(团县委承办)
(八)开展一次城乡互动。各级团组织要围绕农村留守儿童生活问题,开展捐赠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关爱活动。利用周末在县城组织少先队员、爱心志愿者和爱心家庭,邀请留守儿童走进县城,开展城市体验活动,让留守儿童感受到社会的关怀和温暖。(团县委承办)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主题,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王学军书记、市委张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精心策划活动方案,大胆创新活动形式,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切实找准精准扶贫工作切入点,以主题活动为载体,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各单位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完成各项任务。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把“扶贫日”系列活动同各自职能工作结合起来,同年度扶贫工作任务结合起来,科学合理安排好各项工作进度。
(二)扩大宣传。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扶贫济困活动的经验,加强与新闻单位、媒体网站的合作,加强扶贫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大力宣传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意义,挖掘、宣传和表彰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努力营造出全社会共同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积极运用新媒体及时互动的特点,立体展现全县干部、群众、团员青年、社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扶贫济困的热情,形成强大舆论氛围。
(三)狠抓落实。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各单位各部门要向县扶贫办、团县委报送工作总结及相关图片资料,并将结果纳入年度考评。县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将宣传图片(反映新时期砀山农村面貌变化、农业工作发展、新农村建设、美好乡村建设情况、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科技扶贫、领导关怀、慰问、视察等成果)于9月30日下午下班前,发送至县扶贫办(联系人:徐继安,电话:8095089、13500589834,邮箱:ahdsfpb@126.com),所有图片须配文字说明。项目、资金、宣传横幅的认领工作须于10月10日前报县扶贫办,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各级团组织开展工作情况要于10月底前报团县委(联系人:韩艺,电话:18656188062,邮箱:16441782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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