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那些回不去的时光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那些回不去的时光作文1
每个人的青春都是独一无二的,看这本书时,唯一的感觉就是真实。主角罗琦琦的成长,有酸涩、有痛苦、有快乐、有奋斗…
从小时候,有一个妹妹的她,总是被父母遗忘在某个角落,而那个小她一岁多的妹妹却被父母呵护着,关爱着。或许是因为小时候在外公身边的缘故,那些小公主般甜蜜幸福的生活在回到了父母身边后就结束了。
阴影里的她,孤独、安静,当所有人都在阳光下欢声笑语的时候,她所能做的,就只是将自己蜷缩地更渺小、更不为人知。
老师的责骂和误会,同学的孤立…
所有这一切不如意,使她将自己藏到了书的世界,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在某一逃课后,她来到了网吧,遇到了小波、乌贼和李哥,他们是善良的。在觅到了这样一个绝佳的地方后,她开始每回带一本来看,小波他们都为这个戴着眼镜的书呆子而感到惊异,是啊,有谁会专门跑到网吧来看书呢。
罗琦琦的年少时光,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她碰到了她的第一个肯定她的老师,教数学的高老师,有了她第一个喜欢的人张俊,还有她的第一个指路人陈劲。陈劲和她比背课文,告诉她看书的诀窍,那就是要跳着看。
罗琦琦的年少时光是酸涩的,在高中的时候,张俊向她表白,于是他们走到了一起,可少年人还不懂的什么叫忍让。稚嫩的他们总以为自己对对方是好的。嫉妒、猜疑、固执、骄傲以及各种,使他们最终在高考前分手了。
罗琦琦的年少时光也是奋斗的,从小波因为打黑事件收到牵连而无缘参加高考,实现他一辈子的梦想——考取大学后,带着小波和自己的梦想,在中考中考取了初中读的省重点。从此奋起直追,一步一步攀登到了年纪第一的高峰。此时的她已经脱离了小时的怯弱和自卑,变得自信、有追求,那种拼尽全部永不放弃的毅力已经深入她的骨髓。最后毫无悬念地获得了清华递来的橄榄枝,成为了小学时跳级的同桌——陈劲的学妹。
我印象中最深刻的,就是陈劲说的一段话。
“等你到了山顶就会明白,如果中途放弃,那么你就永远不会明白了。千万别放弃!有了第一次放弃,你的人生就会习惯于知难而退,可是如果你克服过去,你的人生则会习惯于迎风破浪前进,看着只是一个简单的选择,其实影响非常大,是截然不同的人生。”
陈劲的话,给了罗琦琦不尽的鼓舞,也给了我无限的启示。读书生涯,正处于我们无限光明的青春,漫长的十几年,所求的并不是什么金光闪闪的成绩,而是一种努力过后的得有所偿和那种迎风破浪的习惯。书本上的东西,或许给不了我们什么帮助,而这种过程才是人生不可缺少的法宝。
十年后,罗琦琦从美归来看望亲友,拆开了封着年少记忆的纸箱子,那些青涩,那些坎坷,那些充斥着青春活力的汗水,一点一滴地回到脑中。
张俊和罗琦琦无疑是深爱的,可年少时的伤害,和多年的分隔两岸,使他们即使伤感,也不可以回到从前了。
多年后的今天,罗琦琦开始明白,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她依然忘不掉张俊。
“她忘不掉的也许不是张俊,而是,曾有一个人那么爱过她。她耿耿于怀的也许不是张俊不爱她了,而是,再没有一个男人像张俊那么爱她了。”
在罗琦琦和张俊的记忆里,是,在她的生命里,曾有一个少年那么深爱过她,在他的生命里,曾有一个女孩可以让她深爱着。
他们都不再年轻,也少了年少时的不顾一切和张扬的活力。曾经少不更事的他们,也已变成成熟。他们的肩上也有责任。
可回顾那段岁月,让人伤感,却也值得。
值得自己曾经经历过,那种值得,尽管不在了,却永远留在记忆里。
正值青春的我,看完这本书,无言良久。那种深深的震撼和伤感充斥脑海,唯有对自己说,珍惜,珍惜这匆匆流逝的光阴,珍惜这迎风破浪的冲劲,或许等我风烛残年的时候,回顾年少时刻,我也可以毫不犹豫地说,“我不后悔我曾经经历过”。
那些回不去的时光作文2
桐华的文字总会让我想起她博客上的那张头像:淡淡幽雅的玉兰花。点点滴滴间尽是质朴,却总给你一低头时刹那的惊喜,没有华丽胜似华丽。字里行间流淌的是一首低低浅唱的蓝调,但一定会在峰回路转时给你几句哲意的享受,知道这字字句句不只是为了伤秋悲月,你会读到作者的灵魂:蕙质兰心,古道衷肠。言情小说永远会有其市场,因为我们这个情不重不生的婆娑世界,就是这男男女女的红尘纠缠,有人说爱是我们这个世间仅存的正义。我想若一本言情小说,能表达的不仅仅是情欲爱恨,而能写出点人生的宽广,写出现实世界里的真实无奈甚至残酷,又能表达出积极的爱情或人生态度,读者往往能更收益。而不是掉进了一个个虚构的故事里,单纯地入了迷,为了故事而故事,却没有了个人的收获成长。
桐华的言情,其出色就在于不会只局限于主人公间的你侬我侬,要死要活。她想表达的是:我们应先为一个可以为自己幸福负责的人,才能在爱情的双人舞里滑出美丽的的弧线。爱情是生命的锦上添花,不是其全部的意义。“爱”或许是生命的最高意义,情欲不是。
她刻画出的一个个人物总是有血有肉,真实透彻,没有完美得理想化。这般鲜活的人性描写,不禁让人觉得作者有很不错的心理学阅读基础。加上文字的细腻清雅,在这本《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里,主人公罗琦琦的心理成长:她的那些暗恋,学业,情愫,她的那些泪与笑,她的自卑又寂寞,她的坚强又脆弱,她的倔强又细腻;那些和关荷对比下的落寞的感觉会让你感同身受,那些在与亲人关系里的步步互动里让你心疼。她那群性情中人朋友们的身影,连同着读者记忆里:“小虎队”“健美裤”“白娘子”“呼啦圈”八十年代的怀旧气息,一下子就进驻到我们的.心里。因为是这般熟悉,因为是这般真实得就像是自己的年少故事,不由就勾出了你心底的一滴泪,叫回忆。
这本《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真的让我不禁自问:没有了我们的故事,我们会是谁?没有了我们的回忆,我们现会在那里?没有了青春的那场场阵痛,现在的我们,又会是怎样的颗颗灵魂?
对桐大的两本现代故事的喜欢,也源于对“时光”这个议题的兴趣,自己日志里就有一栏叫“写在时间的细缝里”。是的,我们的这些往事,我们这些回不去的时光:灰色的,明亮的,喜悦的,惆怅的,疼痛的,张扬的,苦涩的,甜蜜的,悲哀或是欢喜——怎样才能在消逝的时间的细缝里,给我们点滴的滋养?可以让我们自我救赎或是自我成长?告别青春,挺立为一个个爱自己的个体,它的里面不再有一颗哭泣的灵魂,而是勇敢地接纳生命的全部:无论悲喜;无论过往时光里有多少疼痛的不堪追忆;无论你的阶层背景相貌一切外在的条件桐大在新故事里对此的解读,不会让读者们失望。
如果生命是一个行走的影子如何融入自己的黑暗并持有那追寻光的勇气;如何面对回忆里的些缕往事;如何面对那年少时代的疼与喜;如何在片片情事里步步前行继而成长——那些灰色苦涩而又甜蜜的懵懂暗恋;那些所有长在七八十年代的我们,共有的流行记忆;那些敏感于老师句句评价的岁月:到最后我们关注的不再会是主人公,最终在曲终人散时,与谁携手离开了青春的舞场:爱了谁而又忘了谁,把谁压在了记忆的箱底,又把谁铭成了心头的一粒朱砂。在阅读中我们怀旧着进行了一场成长的洗礼,进而更关注的是这种蜕变本身吧。
一切的一切,请您不妨一盏香茗,来品品桐大的这个故事。
相信它会席卷青春成长小说多年的沉寂而来,索要你心头的那缕触动并眼角的一滴清泪:
勾起的触动叫青春的疼痛;
淌下的清泪是回忆的重量;
甜的苦的,个中滋味,只有长大的自己,最懂。
那些回不去的时光作文3
最近几天,晚上睡觉之前总在听S·H·E的歌,听着听着就会想起十七岁那年……
我的高中时光是在恩施市二中渡过的。由于中考失利,没能进入爸爸期待的重点高中,爸爸曾想方设法想要将我送到恩施市一中读书,可是,倔强的我坚持要在二中读书。就是在这里,我认识了一群最爱的“珍宝”,她们就像北极星一样,散发着淡淡的光芒,却不能让人忽视!
三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是我最美丽的青春时光。感谢她们一路陪我相伴,直到现在,我都不后悔当初选择到二中读书,正是因为这里,我才收获了视为珍宝的友谊!
“叫花”——高中第一个朋友
叫花,好久没和她视频了,不知最近还好么?还记得《恋人未满》这首歌是她给我听的,听完之后,我便不可自拔地爱上了这首歌,也喜欢上了S·H·E。我和叫花是最先认识的,从最开始没分班的时候就在8班做同桌,分班之后,我们被分在同一个班,且还是同桌。也许,缘分这个东西就是这么奇怪吧!
叫花有个很魁梧的身躯,可脸却好小,白白净净的皮肤上有一双比杜海涛的眼睛还要小的眼睛,可睫毛却出奇的长又翘,性格大大咧咧的,有时候脑袋里就像少了根筋,用现在的话来形容就是“二货一个”。
记得一次午睡,我见她似睡非睡,便对她说:“我帮你剪指甲好不好?”她哼了一声,我当她答应了。在剪指甲的过程中,她一副很享受的样子,可当她醒来看到指甲被剪时,大发脾气,因为我把她的指甲剪成了锯齿状的,不过好在我的脸皮也够厚,在坚持不懈地道歉和逗她开心后,她总算是给我开了笑脸,还送了我一个黄色的发卡,样式很简单,可我却一直用到现在。
“六一”——爱吃苹果的朋友
每次说起六一,我自然就会想起苹果,不知道现在的她还是那么喜欢吃苹果吗?
我现在可是把苹果列为最讨厌的水果之一,高中三年真的是吃腻了,现在看到苹果都有想吐的冲动。
记得到高二时,或许真如书中所说,青少年会很注意自己的形象,我也不例外,在那个情窦初开的年龄,也开始在意自己的形象了。
无论怎么看,我都觉得自己太胖,于是便和六一一起实施了减肥大计。
记得当时中百仓储刚在恩施落户,于是每个星期天下午,我们都会跑去超市买水果,而首选的水果就是苹果。接下来在学校呆着的六天,每天下午我们都靠吃苹果来果腹,晚上就疯狂地跑楼梯,还专门买了保鲜膜,只要是可以减肥的方法,简直是无所不用其极,全都用上了。后来,我们还真是瘦了下来,总算对得起自己了。
现在六一经常对我说,当时幸好没有去卫校读书,因为舍不得我,不忍心离开我,所以硬是和妈妈唱了对台戏。听她这样讲,我都会觉得很心酸,即使她每次都说得风轻云淡似的……
“丢丢”——给我买牛奶的朋友
其实,直到现在,我都不明白她为什么要给自己取名叫丢丢,或许在那个时候,她就已经预言我会把她给弄丢了。掐指算算,我和她整整三年没见过面了,从高中毕业到现在,我们都没见过面,难道我真的把她给弄丢了?
即便三年不见,仍记得丢丢的模样,黑黑的皮肤,就像在炭中烧过一样;瘦小的身躯,可是饭量却大得惊人;爱笑,笑起来就像疯了一般,常常狂笑不止。
虽然外在这样,可她也是个粗中有细的人。高中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记得当时我的腿老是抽筋,每次抽筋都疼得说不出话来,为此,她专门向老师请假出去给我买牛奶喝。很谢谢那些牛奶,喝了之后腿真的不抽筋了。
不过,现在她再也不会买牛奶给我了,因为我把她给弄“丢”了。
丢丢,我想对你说,我的心并没有“丢”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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