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请书

2021-08-10 申请书

  敬告

  各位债权人:

  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发生、股东大会决议解散)而决定解散,并于 年 月 日成立本清算组。本清算 组决定自成立之日起 日内(注意不得超过10日)通知记名债权人,并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日报第 版发布 解散公告。敬请各位债权人及时将债权申报表寄回或送至本清算组。

  注意下列事项:

  1.按照《公司法》第186条第1款之规定,您(单位) 如果及时接到通知,应于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如果未及时接到通知,则应于第一次公告日起90日内(即 年 月 日之前)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 逾期不申报者,将不能参加分配。为避免损失,务请您(单位)及时申报债权。

  2.您在填写债权额时,请注意以下几种债权额的计算:

  (1)如果您(单位)的债权为非金钱债权(例如 股份有限公司欠您单位钢材一吨)而 股份有限公司又无力偿还债权标的物,则请您单位与本清算组协商,将债权标的物折合成金钱。您单位可在债权表上载明折算意见。

  (2)如果您(单位)的债权为附利息的金钱债权,而债权到期日在清算基准日(即 股份有限公司应解散日 年 月 日,下同)之后,则请您(单位)按下列公式计算申报债权额:

  债权原本+到清算基准日前一日的利息=申报债权额

  (3)如果您(单位)的债权为无利息的金钱债权,而债权到期日在清算基准日之后,则请您(单位)按下列公式计算申报债权额:

  s

  申报债权额=——

  1+pt

  其中

  s=原债权额;

  p=法定利率(我国无法定利率,可按国际通行的商事法定利率年利6%计算)

  t=清算基准日至债权到期日的期间。

  3.本清算组将于 年 月 日之日报公布债权表,请您注意查看。

  4.本表可以复印或仿制但不用此表之申报,并不因此无效。

  此致

  敬意

  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章)

  清算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申报债权联系人: 先生

  联系地址:   省 市 区 街  号  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层 号

  邮编:

  电话:

  电传:

  接待时间:每日上午 点至下午 点(节假日不休息)

  债权申报表

  申报人(姓名或名称):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住所:  省 市 区 街 号

  邮编:

  电话:

  电传:

  债权原因:(合同、债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债权标的及金额:

  1.实物债权及折合金钱数

  2.金钱债权数

  债权证明材料:

  1.合同

  2.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时间:

  年  月日

  公司清算方案

  一、财产状况

  (一)现金

  1.库存现金      元

  2.银行存款      元

  (二)非现金财产

  1.固定资产变价     元

  2.流动资产变价     元

  (三)债权

  1.收取金钱债权     元

  2.收取非金钱债权变价   元

  财产总计      元

  二、债务状况

  1.清算费用      元

  2.职工工资、劳保费用   元

  3.税元

  4.其他债务      元

  债务总计      元

  三、持股状况

  1.优先股      股

  2.普通股      股

  四、分配方案

  变价后共有现金     元

  清偿债务      元

  支付优先股东     元

  结余       元

  普通股份配比例=结余 元÷普通股面值1元×普通股总股数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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