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700字作文

2022-09-22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700字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700字作文 篇1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头上有一道闪电似的疤痕,戴着一副圆形眼镜,看起来极具绅士风度,但又不失小孩子应该有的顽皮可爱。他在学校时,总爱穿着一身黑色的巫师长袍,让他全身增添了一种神秘的感觉。我想不用我多说,大家就应该知道他是谁了吧!他就是红遍全球的哈利波特。

  哈利是一个神奇的小孩,他的出生拯救了全世界,但是他唯一改变不了的就是他的父母死在一个心狠手辣的坏人之下,在他会说话之前就离开人世,所以从小就被唯 一的亲戚收养,但是那一家人的心眼很坏,每个人都认为哈利是一个怪胎,整天只会使唤他做东做西,而且还不让哈利拥有一个房间,可怜的哈利只能睡在储藏室 里,过着三餐不继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哈利发现自己竟然是一个巫师!而且还在出生时就被列入名单中,准备前往全世界最伟大的魔法学校就读!在学校里,哈利有两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分 别是荣恩和妙丽。他们俩人在哈利心情不好时,会在一旁默默的为他分担忧愁;在他徬徨时,会在一旁提供意见;甚至他在课业上遇到困难时,妙丽也会适当的给予 协助。他们真是一对感情超好的三剑客啊!真希望我也能有这种朋友。

  但是在学校里的生活并不是事事顺心,有一个坏心眼的人一直想办法阻挠哈利,但是哈利并不会因此而放弃,不但在魁地奇比赛中获得亮眼的成绩,而且在三巫斗法大赛中,也获得最后的胜利。

  我欣赏哈利波特,因为他不屈不挠,不管遇到再困难的事情,他都会想办法克服,而且他非常勇敢,总会以完美的姿态迎接下一个挑战,最重要的是,他很幸运,身边总会有许多人默默的帮助他,虽然他身边总是危机四伏,但是他最后一定会化危机为转机,克敌制胜,所以我非常喜欢他。他在我心中早已不再是一个角色,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物,可以拿来激励自己,作为进步的动力。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700字作文 篇2

  两弯似蹙非蹙非粉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暦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端微微。闲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扶风,心较比千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是曹雪芹对林黛玉的形容,似喜非喜,一身娇愁;七窍玲珑心,奈何一身是病。读完《红楼梦》,这样的林黛玉在我脑海中久久难以抹去。

  贾宝玉第一次见到林黛玉时,他看到了黛玉的柔弱美、病态美,眉间隐隐笼着丝丝轻愁,似皱而未皱的感觉,如有轻烟缭绕,可见她心事重重淹没了快乐;宝玉也看到了黛玉目中那隐约的缕缕渴望,那细腻善感的心情。宝玉还看到了清丽而凄美,也许这就是曹雪芹写得那离恨天外的灵辉秀气。

  说起黛玉的病,伤感便涌上心头。父母早亡,年幼孤身一人的她寄人篱下,虽有祖母的疼爱,可毕竟不是自己家,她在一个复杂的大家庭里处处小心,却又过于敏感,常常讽刺别人,所以得不到别人的亲近。常年郁结于心,怎能不长病难去呀!

  我读《红楼梦》早已习惯她的哭哭啼啼,但我却仍然喜欢她,喜欢她的才华横溢,更因为她会勇敢的面对这一切。虽没有势力去反抗,只能默默忍着,长吁短叹,无事时也有闪烁的泪光,无恙时也有细微的娇喘,但她却从不更改心中的向往。她高洁的心志不为人所知,她的梦想和爱情不被世人所容,她不选择屈服,不选择顺从,甚至用死亡来捍卫她心中美好的向往。

  她真的无比勇敢,但也有一丝丝的矫情,敏感,多疑。正如书中对她的判词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林黛玉这个人有纯真的天性,爱自己之所爱,我行我素,自矜自重,在吃人的封建社会,她具有冲破封建礼教的反抗精神,虽结局悲惨,但实难磨灭她的倔强和美!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700字作文 篇3

  同学们,你们有看过《吹牛大王历险记吗》吗?这本书可好看了。你们知道我喜欢这本书中谁?哈哈!还是让我来告诉你吧,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就是这本书的主角——闵浩森男爵!他是一个快乐又聪明的冒险家,也是一个有名的“吹牛”大王。

  有一次,吹牛大王打猎的时候遇到一头鹿,刚好子弹没了,他就用樱桃核当子弹,射中了鹿的额头。后来他又来到同一个地方打猎,遇到了上次那头鹿,发现它的额头上竟然长了一棵樱桃树。这次他不仅吃到了美味的鹿肉,还喝到了甜美的樱桃汁。又有一次,吹牛大王带领俄罗斯军队与土耳其人战斗,打完仗,他带着自己的马去喝水,却惊奇地发现马的后半身不见了。找到后半身之后,他让军医用月桂树的嫩芽把马的两半截身子缝在一起,这匹马仍然完好无缺。

  吹牛大王还会告诉你,他连人带马陷阱了泥沼泽,但面临着没顶之灾时,他急中生智地揪住自己的辫子使劲往上拉,连人大马给拉出沼泽地;甚至,他会告诉你,他把银斧头扔到月亮上去了,他只得种了株豆苗,爬到月亮上去寻找他的那把银斧头……

  吹牛大王的故事是那么新奇和有趣,但你们一定疑惑了,我到底是喜欢吹牛大王什么呢?让我给你细细道来!吹牛大王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他不会抱怨和绝望,他会想尽一切办法去解决问题;在他遭遇灾难时,他总会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他的急中生智总能化险为夷。我们就应该学习吹牛大王的这种精神,灵活运用我们生活中学习到的一切知识去解决困难。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700字作文 篇4

  孙悟空,这个有着叛逆天性但是精通变化的小猴子可是我们小时候的偶像。他汲取天地之精华,日月之光辉,从石头里蹦出来。挥舞着从老龙王那里“借”来的重一万三千五百斤的兵器——如意金箍棒,眨着从太上老君的八卦炉里“修炼来的”神功——火眼金睛,吃了从蟠桃园里偷抢来的让人长生不老的仙桃,从此,孙悟空神通广大,无所不能,连玉皇大帝都要怕他三分,甚至孙猴子也想到玉皇大帝的宝座上坐一坐,此事让如来佛祖知道了,便把他压在了五行山下,说,五百年后会有人来救他的。

  白驹过隙,转眼五百年过去了。果真,有一个去往西天取经的唐朝和尚——唐三藏,路过五行山下,救出了孙悟空,收他做了大徒弟。西行路上,妖魔鬼怪不计其数,通过孙悟空师徒的不懈努力,终于战胜了妖怪,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了真经,修成了正果。孙悟空被如来佛封为斗战胜佛,正是因为他的忠心耿耿和正直善良,才有了今天这么大的成就。

  我们要学习孙悟空,学习他的执着和正义,但是不能学习他的叛逆和淘气,学习他听从别人意见、勇于改正自身毛病的勇气。

  由孙悟空我想到了自己。从现在开始,真的要多多学习别人的优点了!就象我一样,以前几乎每次考试都会败给同桌,每次都会被老师批评:看人家,天天给我打电话问问题、做习题,你要继续这样混下去,超过她就怪了!从此,我减少自己的休息时间,疯狂地做练习册,认真听老师讲的每一节课,反复加深记忆。果然,在期中考试超过了同桌,但是不能骄傲,要总结,才能成功。

  我感觉在学习上选择一个竞争对手,是有益于提高成绩的。但是,最大的竞争对手往往就是自己,是自己懒惰的习惯,散漫的行为。只有战胜自己,才能无往而不胜。也只有战胜了自己,才能成为真正的斗战胜佛!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700字作文 篇5

  《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中的一本,也是我最常看的一本书。他的电视版我也看过,其中里面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

  他是在一个叫傲来国的石缝里蹦出来的石猴,他个头小,身上全是毛,长着一个可以辨别是非的眼睛,我喜欢的不是她的外貌,而是内在美。

  他勇敢无畏。当师傅被妖怪抓走时,他想尽办法把师傅救出来,《大战红孩儿》这一片中,孙悟空先是自己与红孩儿战斗,红孩儿突出三昧真火,他衣服着火然后自己扑灭,又继续战斗,最后发现不是对手,又连忙去东海叫龙王下雨,谁知三昧真火抗水,没办法只好请来观音菩萨来降服,最后救出师傅,这样的悟空我喜欢。

  他忠心耿耿,西天路上斩妖除魔,护送唐僧取经,在《三打白骨精》中,悟空去化斋白骨精想骗唐僧,却被归来的悟空识破,他一眼就看出女子是妖怪,便想打死她,白骨精使个解尸法化为一团白烟走了,随后又出现两次,悟空都认出来了,并打死了他,唐僧气得把悟空赶走,在花果山道遥自在的他回到花果山,得知师傅被妖怪抓了,又急急忙忙腾云驾雾地飞去解救师傅。这样的悟空我更喜欢。

  他神通广大,会72变。他的第一个师傅是菩提祖师,他在教悟空72变,悟空听的专心致志。一天悟空犯了错,祖师跳下高台,手持戒尺将悟空头上打了三下,然后倒背着手走入里面,随手将中门关了,悟空第二天三更时在中门前跪着祖师,祖师看到问为何这么早来到这儿,他说:“你昨天打我三下把中门关了,说明你让我明天三更在中门门口等着教我绝术?”祖师看他这么聪明又好学,就教了他72变,这样聪明的悟空我更喜欢。

  我喜欢悟空的勇敢无畏,喜欢他的忠心耿耿,喜欢他的神通广大,他的火眼金睛让我明辨是非,他的勇敢无畏让我不再胆小,是我的偶像,我最喜欢的人物。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700字作文 篇6

  在西天取经的道路上,唐僧师徒四人遇到了许多障碍,其中,妖魔鬼怪就是他们最头疼的障碍。那些妖怪都是形形色色、神通广大、有的来头还不小。不管那些妖怪怎么变,都逃不过孙悟空那双火眼金睛。

  孙悟空是追求自由的叛逆者,他天不怕,地不怕,连玉皇大帝也不怕。我想:如果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像孙悟空一样,那整个世界变不得安宁,也就不能建造和谐社会了。他虽然具有火眼金睛,能一眼识破妖怪,但他也有不足之处:比如那次,唐僧把孙悟空从五行山下救出来,到了晚上,窜出来了几个强盗,孙悟空乒乒乓乓地就把强盗打死了。唐僧见不得杀人,仅仅说了他几句,孙悟空便嚷嚷道:“你既是这等:说我做不得和尚,上不了西天,我回去便了!”从这可以看出,孙悟空不愿被人拘束,追求自由的性格。

  可是,每个人都有两面性,他也不例外。他也有他勇敢无畏的一面。有一次,孙悟空为了救出藏在妖洞里的唐僧,几次冒险进入妖洞,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只好请来观音菩萨来收妖。这足以体现出孙悟空还有善良的一面。孙悟空这一角色深受贫民百姓的喜爱,因为如果有这样一位为百姓打抱不平,有反抗精神的人的话,他们就不会受到别人的欺辱了。

  孙悟空凭着自我完善、自强不息的精神,经受住了心性的磨练,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他已不再是一只顽皮、淘气、没规没矩的猴子了,他变得成熟、尊师了。在孙悟空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他的好与坏。但我们却看不到他的内心世界的孤独与悲哀、兴奋与幸福。

  还记得三打白骨精的时候吧!孙悟空因打死了那妖精,却被唐僧误认为他打死的是人,不是妖怪,则一气之下把他赶走了。那天晚上,孙悟空独自坐在花果山的石凳上,心中不免有些伤心。而且,又会担心自己不在师父身边,会不会出事。

  孙悟空那执著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他那坚定的意志、顽强的精神,不屈向上更值得我们学习!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700字作文 篇7

  一个棕色头发、鼻子上戴着一副宽边眼镜的男孩。他手持魔杖,可以轻松带你进入魔法世界,让你永远对他的魔力惊喜不已。他有一把魔法扫帚,当他骑着它的时候,他可以在空中自由飞翔。他是谁?他就是那个神奇的小巫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七本书里,虚幻的东西变成了现实。有巫师,有妖怪,有精灵,有恶魔。分别代表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就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以这个小巫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出孩子、学生和老师之间真挚的感情。更有甚者,孩子在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以机智战胜邪恶,用自己有限的力量一次次逃避困难。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在于,它描述了哈利波特和他在这个神秘魔法学校的朋友们。

  一切都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有许多老巫婆和小巫婆,猫头鹰成了她们的信使。书信期刊:可以自己大声朗读,扫帚是交通工具,和天上的鸟一样多。象棋会思考。当主人告诉它怎么走时,他服从命令,命令F自动移动到它的位置。肖像中的人活着,微笑着,眨着眼睛,当他们有空的时候互相拜访。其他的都很神奇。难怪哈利波特能成为世界闻名的巫师。真佩服这本书的作者想象力丰富!这七本书里,我最佩服的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面对邪恶势力的勇敢。他们总有这样一种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家,总有危险的时刻,但只要你相信自己,勇敢地面对困难,哪怕是恶魔,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即使你会陷入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你把在学校里学过的魔法运用得当,一定会赢。”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看到这惊心动魄的时刻,我都被他们的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着神奇经历的孩子感到了汗水。毕竟恶是不会善终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有一个神奇的国家。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读书的同时,我也陷入了一个神奇的时空。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700字作文 篇8

  我喜欢的书非《哈利·波特》莫属了,这套书是妈妈六一儿童节送给我的礼物。我先翻了几页,发现图画特别少,我想这套书一定很枯燥乏味,就不再看了,妈妈还很不高兴呢。

  有一天,我无意中往后翻了几页,发现后面的内容很精彩。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爱不释手。《哈利·波特》这套书总共有七本,分别是《魔法石》、《密室》、《阿兹卡班囚徒》、《火焰杯》、《凤凰社》、《“混血王子”》、《死亡圣器》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就是《火焰杯》了。

  在《火焰杯》里,哈利来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已经四年了,今年学校要举办一场涉及其他两所魔法学校的神秘赛事——三强争霸赛!要从三所学校中选择三名勇士参加,这三名勇士由神物火焰杯来决定。本来火焰杯已经选好了三名勇士,可不知怎么回事,火焰杯竟然冒出了“哈利”的名字!这下子,大家都乱了起来。奇怪,怎么又冒出来一名勇士呢?没办法,只好让哈利也参加了三强争霸赛。哈利面对突如其来的比赛,十分紧张。不过在防御术老师穆迪教授的帮助下,哈利成功的通过了前面两个项目。在第三个项目中,哈利和霍格沃茨的勇士塞德里克眼看就要到达终点,谁知奖杯竟然是门钥匙(一种可以把人传送到别的地方的东西),他们直接被传送到了伏地魔的基地。伏地魔直接杀掉了塞德里克,哈利好不容易从伏地魔的基地里逃了出来,还带回了塞德里克的遗体。哈利终于发现防御术老师穆迪其实是伏地魔的手下假扮的,他为了让哈利不被淘汰,处心积虑的帮助哈利通过比赛,就是为了让哈利被伏地魔干掉。哈利和大家抓住了假穆迪,并把他关进了阿兹卡班,再一次创伤了伏地魔!

  《哈利·波特》的作者是英国全职妈妈罗琳,我觉得她的想象力太丰富了,要是我的想象力也能像她那么丰富就好了,嘻嘻,那样我就能写出比《哈利·波特》更精彩的作品了。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700字作文 篇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哈利·波特》了,看完整套系列,我就格外希望能收到霍格沃茨学校寄给我的录取信,成为巫师的一名,穿着巫师袍,拿着魔法杖,读着巫师书,骑着飞天扫帚,参加魁地奇比赛,拥有一件隐形衣,那样该多好呀!下面我来跟大家详细的说说我为什么喜欢《哈利·波特》这本书吧!

  首先,自从我看完这套书后,我觉得巫师特了不起,巫师不仅会变魔术,而且任何事情都可以轻而易举的完成,他不但可以骑着飞天扫帚去任何他想去的地方,还可以帮助所有那些别人帮助不了的,需要帮助的人。如果我能成为一名巫师的话,我一定会让老百姓生活得更好,让自然灾害远离人类。

  其次,这本书描写特别生动有趣,不仅人物、景物描写的非常细致,人物内心活动也描写的特别详细,每一次的探险过程写得非常惊险、刺激,险象环生。让我是又喜欢看它,又害怕看它,每次看到恐怖刺激的地方时,我都会躲到妈妈怀里。

  同时,故事里有很多的句子令人感动、深思。记得校长邓布利多说过的一句话让我感慨很多,到现在还记忆犹新:“你母亲是救你而死的,如果伏地魔(故事里邪恶的黑魔头)有什么事弄不明白,那就是爱。他没有意识到,像你母亲对你那样强烈的爱,是会在你身上留下自己的印记的,不是伤疤,不是看得见的痕迹……被一个人这样深深的爱过,尽管那个爱我们的人已经死了,也会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它就藏在你的皮肤里……”母爱,母爱是什么,母爱有多伟大,我们应该怎么回报,我们是不是应该珍惜妈妈在身边的日子。这些令我感触很多、很多。

  这套书让我学到很多,我喜欢,也推荐给大家,希望你们看完后能够跟我一样,不仅学到好的词语、好的段落,同样能给你一些感悟。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700字作文 篇10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人物,而我最喜欢的是四大名著中《西游记》中神通广大的孙猴子,孙悟空。

  一天傍晚,老师布置的作业多地惊人,简直就是比不计其数还厉害。于是我决定要从语数英开始写。语文作业很快就写完了,英语也差不多,但是数学可是快“硬骨头”。说是“硬骨头”不是应为它太多,而是题比较难。我绞尽脑汁地把我认为最简单的一面先写完了,接下来两面题都是比较难的。我在想这可怎么写呢?要不然不写吧?额…好像又不敢。徐老师有一点点厉害。于是我翻开四大名著中的《西游记》看我最喜欢的人物孙悟空来散散心,这时我仿佛听到了孙悟空最常说的俺老孙去也。我打开门一看没人呀!难道是我幻听了?我关上了门回头一看屋里有个猴!是孙悟空吗?那猴说:“看我这身行头连小朋友都知道我就是神通广大的孙悟空”。我笑着说:“说不定你是个盗版的!快说你是谁,你是怎么闯入我家的?要不然我可就要喊人了!”那猴说:“我真的是货真价实的孙悟空!”“哦?真的吗?那你的一位师傅和两位是师弟呢?”孙悟空笑嘻嘻说:“这不都取得真经了,当然大家各走各的,我美猴王又不需要人保护,要保护也是我保护他们。”于是我高兴地说:“那你能帮我写作业吗?”孙悟空得意洋洋地说:“那可不行,作业是自己的,不过我可以给你一颗丹药。”我迫不及待地问:“难道吃了这颗丹药我就可以长生不老?”孙悟空笑着说:“怎么可能长生不老?它又不是我师傅!在说这个世界上就没有长生不老药!”“好像也对,它肯定不是你师傅,那这东西有毒吗?”我问。孙悟空说:“你的话可真多,你别管那么多了,吃下去你就知道了。”

  我跑过去接过那颗丹药,一下就把它吃了。“嗯,味道不错!”我也不知道为么就大步走过去一口气就把数学作业写完了!而且正确率达到了90%,孙悟空笑着说:“这下你知道怎么回事了吧!这是灵药!吃了就有超能力的药!时间不早了,我要走了!”他一下就真的飞走了。再见孙悟空,你是我在四大名著中最喜欢的人物。

  每个人都有最喜欢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就是孙猴子——孙悟空!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700字作文 篇11

  《神雕侠侣》里面有很多厉害的人物,比如郭靖、段智兴、欧阳锋等。但我最崇拜的还是洪七公。

  洪七公是丐帮的帮主,在华山论剑中,还得到了“北丐”的称号。洪七公的武功就是鼎鼎有名的打狗棍法。他曾经带领着丐帮击退了金兵,保住了国土。他很喜欢吃美食,而且什么都敢吃。洪七公教过郭靖也教过黄蓉。降龙十八掌就是洪七公传给郭靖的。

  洪七公有个死对头,就是“西毒”欧阳锋。在帮郭靖向黄蓉求亲的时候,遇到了欧阳锋来帮欧阳克求婚。于是两人大打出手,打狗棍法和蛤蟆功打在一起,不相上下,打的是天昏地暗。不过,最后还是洪七公赢了。欧阳锋被打的神志不清,洪七公也受了重伤。两人的仇,从此开始。

  洪七公反对邪恶,维护正义,总是到处去杀坏人。有一次他又来到华山,要杀掉作恶多端的“川边五丑”,却遇到了杨过,还一起吃了蜈蚣。当“川边五丑”被洪七公打死时,欧阳锋来了,他们两人又打的难舍难分。之后他们决定,用另一种方法比试,就是把招式演示给对方看,如果对方能想出破解之法,就算赢。洪七公使用出打狗棍法中最难的一招,可还是被欧阳锋想出了对策。可惜洪七公和欧阳锋一起死在了华山。不过在死前,欧阳锋和洪七公化干戈为玉帛了。

  洪七公武功登峰造极,为人正义且机智,不拘小节,有人情味,有大侠的风范。这就是我崇拜的英雄,你喜欢他吗?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700字作文 篇12

  《鲁滨孙漂流记》中的鲁滨孙是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他一个人漂流到一个孤岛上,在那里生活了28年,在这28年中,鲁滨孙克服了没有食物、没有住处、没有衣服、身患疾病等种种困难,坚强的活了下来。他这种不向困难低头、勇于与命运抗争的精神令我敬佩!

  掩卷沉思,如果漂流到孤岛上的是我,我会像他一样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吗?我会像他一样坚强吗?我会像他一样积极努力的想办法吗?我会像他一样乐观的面对一切微笑着面对生活吗?

  在我的生活中,也遇到过一些困难,可不是每一个困难我都能积极的面对,有的时候很想放弃,可是每次我想放弃的时候,我都强迫自己和鲁滨孙比一比,把我的困难和鲁滨孙的困难比一比,再用我的做法和鲁滨孙的做法比一比,这样一比,我就真的感到无地自容,马上打起精神勇敢的去面对了。

  有一次,老师让做一个能装很多东西的容器,要求第二天交。回到家里,我迅速的做完了其他作业,就开始制作我的小容器了。开始的时候,我情趣盎然,按照我脑子里想的努力去实施,可是,想得容易,真正做起来可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做来做去总是不理想,就是做不出自己所想的那个效果。尝试了几次,我终于不耐烦了,干脆把工具往桌子上一扔,身子往后一仰,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倒在沙发里。心想:不做了!大不了明天挨批评。坐了一会儿,心情很烦躁,就在脑子里和鲁滨孙对话:喂,鲁滨孙,如果你是我你会放弃吗?放弃?你的困难有我的困难大吗?如果你像我一样漂流到一个孤岛上,面对困难是放弃了,想想后果会是什么?是呀,与鲁滨孙的困难相比,我的困难算得了什么?面对那么大的磨难,鲁滨孙都没有放弃呀!如果他当时放弃了,面对他的会是什么?恐怕只有死亡。今天,面对这么一点点困难我就放弃了,将来怎么可能迎接更大的挑战?想到这里,我静下心来重新拿起工具认真的做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而我在一次次的尝试之后,终于做出了自己满意的作品。

  第二天,我的作品得到了老师的表扬、同学的赞叹,我的心里甜滋滋的,那是一种战胜了自我之后的喜悦。我仿佛也看到了鲁滨孙那赞赏的微笑。

  鲁滨孙,我的好榜样,你那种永不言弃的精神时时激励着我,我也要向你一样做一个勇往直前、坚持不懈的人。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700字作文 篇13

  “鲁滨逊漂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开始独立生活。他没有房子,没有衣服。”我正托着下巴,聚精会神的听妈妈讲《鲁滨逊漂流记》呢。正在我听得入迷的时候,妈妈却不讲了。但我太想知道鲁滨逊的生活了,于是便迫不及待拿起书本,开始走进鲁滨逊的世界。

  当我读到鲁滨逊到孤岛上开始自己缝衣服,伐木造房子,用船上仅剩的一点可以数的清的大米小麦种子去种田时,我陷入了沉思,如果我漂到了那个孤岛上,恐怕早已让鱼虾吞噬,让寂静吓倒,让孤独毁灭。然而鲁滨逊恰恰相反,他以顽强的精神,乐观的心态,奇迹般的存活了下来。

  接着往下读,我的脑海中出现了一个睡在床上病怏怏的鲁滨逊,他在心中祈祷着,他不希望被死神带走,孤岛上并没有药品,他就找了一些烟叶泡在酒里当药服下去。看着鲁滨逊的举动我想到了自己,当自己生病时,有父母的照顾和同学的关心。而且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要让我去独立生活,就是难上加难了。

  再往下读,鲁滨逊和星期五遇到了野人,但他们并没有退缩,而是拿起了枪炮和野人决一死战。在我面前出现了一位勇往直前、不畏艰难的英雄形象。他在恶劣的环境下并没有被摧毁,而是越挫越勇。鲁滨逊的独立精神令人折服。但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却让我们充满无限悲哀和心痛。武汉一所大学的新生郑宣报到时由五名家长陪同,其中还有83岁的奶奶也来助阵,更夸张的是他一共带了14包行李,带的卫生纸竟然够4年用。还有一名23岁的小伙子在家中被活活饿死。这两个事例充分说明在当今社会孩子生活在父母的呵护之下,缺少自立能力。他们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不能自理,将来怎么能立足社会呢?他们再和小说中的人物一相比,那就是天壤之别了。

  当我合上笛福的这部巨作时,心中跌宕起伏。他这一生的经历虽具有传奇色彩,但他让我懂得了自立、自强、自信、乐观向上,勇往直前的真正含义。

  鲁滨逊的精神就像一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金矿,让我受益无穷、享用终生。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700字作文 篇14

  他,一个生龙活虎,身强力壮的水手;他,一个英勇无畏,技艺高超的英雄。他是谁呢?他是《鲁滨逊漂流记》的主角——鲁滨逊。

  鲁滨逊从小就有当水手的梦想,长大后一直追求着梦想,不顾家人的反对,当上了水手。在一次航海旅途中鲁滨逊遇难流落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他凭借着无比的勇气、毅力和智慧,百折不挠,辛勤劳作,不仅战胜了难以想象的困难生存下来,而且还开垦出庄稼和牧场,盖起住所。后来,鲁滨逊救下邻岛的土著人,起名为“星期五”,让他成了自己的仆人。最终,鲁滨逊帮助一位英国船长制服水手的叛乱,夺回船只,自己也因此获救,搭乘船只返回了英国。

  书中鲁滨逊那坚强,独立的性格和那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对《鲁宾逊漂流记》爱不释手。这本书也令我反思,鲁滨逊在岛上的坚强不屈,英勇无畏的精神我做得到吗?我坐在桌前,想起两年前的一天——

  那是一个炎热的下午,太阳似乎都要将大地给考焦了,我和爸爸妈妈一起从“野道”去爬紫金山。一开始我精神十足,边爬边哼着小曲,可一会儿就又热又累,加上野道乱而阴森,我更加走不动了,跟在爸爸妈妈后面慢吞吞地往山上爬去,越往上爬我越累,双腿像被钉在地下了一样,迈不动步子,我看着脚下坎坷的道路,打起了退堂鼓。妈妈看透了我的心思,对我说:“你回家去吧”。听了妈妈的话我便下了山,坐车回家了。

  读完《鲁宾逊漂流记》我后悔了,我为什么不能和鲁滨逊一样坚强不屈,坚持下来呢?回首如今,有许多人因坚持不懈,坚强不屈而成功,也有多少因此而失败。我要学习鲁滨逊那样,坚持不懈,不屈不挠,勇敢顽强地走向成功。

  我站了起来,脑海里浮现出鲁滨逊坚定不移,勇敢无畏的画面,我深深地明白了,原来,要成功必须学会坚持,在与困难搏斗中学习坚持和坚强。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700字作文 篇15

  寒假里,我读着《鲁滨逊漂流记》,怀着好奇与书中的主人公一起走进那段冒险故事。

  主人公鲁滨逊出生于一个条件优越的家庭,他不听家人劝告要去航海,这正是因为他有一颗勇于冒险的心,他几次出去航海,只有第二次成功,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还险些送了命,但他还是选择继续航海。第四次去航海时,他遇到了狂风骤雨,船触礁了,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他来到了一个荒岛上。劫后余生的他先是狂喜,但是恶劣的环境和稀缺的资源又让他感到了悲伤和害怕。经过一次次的尝试和实验,他把空无一人的荒岛一点点发展起来,成功地在岛上生活了28年。

  鲁滨逊为什么能成功地生存下来呢?是因为他拥有信心,有坚强的意志,就算只有千分之一的'希望也对自己有信心不放弃,继续坚持,他的这种精神我们都需要学习。我以前考试失利后就没有了信心,导致下一次发挥也不太好。看了这本书后我深深感受到了这一点,一定要有信心,“不经过风雨怎能见彩虹”。

  鲁滨逊不但有信心,而且非常坚强。有一次他生了重病,因为在荒岛上无药可用,所以他靠着自己坚强的意志力,通过喝烈酒来抵抗疾病,最后把病治好了,真让人佩服。鲁滨逊生了重病都能靠自己坚强的意志力坚持住,而我们生活中遇到的一些事情也要靠自己坚强的意志力才能解决。偶尔的失误和小挫折又算得了什么呢?我以后也要像鲁滨逊一样慢慢学会坚强,不要为鸡毛蒜皮的小事情掉眼泪,做到“有泪不轻弹”。

  鲁滨逊身上的优良品质值得我们学习,《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小说,更是一本富含人生哲理的教科书。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700字作文 篇16

  刚刚升到初中的时候,在我们这个班级七年二班里,有一位女孩可谓是我们班级的“风云人物”,她就是宣萱,名字很好听吧,可惜要是人如其名就好了。

  宣萱不漂亮,有一点微胖,再加上她黑黑的皮肤,厚厚的嘴唇,高高的个子,简直可以说她是武林第一丑女。看着她,她没有漂亮的脸蛋,她的那张脸,让人看了一眼之后,就不想在看另一眼了,所以我们总是冷落她,女生们在一起玩耍看不到她的身影,男生在背后捉弄她,不得不说,我真的讨厌她,很讨厌很讨厌。

  宣萱脾气很好,就算我们在怎么欺负她,她都不会生气,那次考试宣萱考的很好,老师会按照成绩给我们分座位,很巧的,我的同桌就是宣萱。这一下我愣住了,宣萱会不会记仇呢,宣萱会不会欺负我呢(这么说是因为宣萱很有力气),于是心里很忐忑不安。犹豫再三我还是在上课的时候给宣萱传了小字条,上面写着“宣萱,我以前总是欺负你,你会不会生气啊?”谁知宣萱只是对我笑了笑,说道“不会的。”心里悬着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

  宣萱每天都会帮我擦桌子,一次放学之后我忘了东西在教室,于是便回去拿,看到宣萱正坐在椅子上发呆,我走到她的身边对她说“怎么了?”谁知宣萱忧伤的说道“我是不是一个永远都不会幸福的灰姑娘,现在同学都不愿意和我做朋友。”听完宣萱说过之后,我的心狠狠地颤抖了一下,宣萱的内心,原来这么脆弱,我们真的不应该那么伤害她。沉默了一会之后我对宣萱说道“不是的,你有你的特点,你的内心很美丽,虽然外表不是那么光鲜靓丽,但是你有着我们没有的内在美,比如,我们那么欺负你,而你却不在乎,我愿意和你做朋友,做一辈子的好朋友。”我们一起笑了,是发自内心的笑。

  宣萱,这个女孩,外表却平凡的不能在平凡了,但是她内心的美丽,是我所没有的。内在美才是真的美,永远都不要以貌取人!

  灰姑娘的结局是幸福的,我相信宣萱的结局也一定会是幸福的!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700字作文 篇17

  我喜欢上了一个人物,他叫哈利·波特,我喜欢上了一本书,他是《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这套小说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一共有七册,《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

  最好看的应该是终结篇《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主要讲了哈利和他的朋友罗恩·韦斯莱、赫敏·格兰杰一起参加完罗恩哥哥比尔的婚礼之后,躲进了小天狼星的家里,开始了寻找魂器的旅途。他们闯进魔法部,找到了第一个由他们自己想到的魂器挂坠盒,去戈德里克山谷看望哈利父母的墓碑,逃过了伏地魔的魔爪,来到了卢娜的家里。卢娜的爸爸谢诺菲留斯竟然背信弃义,出卖了哈利三人。他们逃出来之后,又被狼人格雷伯克一行人抓到了马尔福家,为了帮助哈利们逃出来,虫尾巴彼得和小精灵多比死了,他们救出了卢娜和奥利凡德先生,逃到了贝壳小屋。他们闯入了古灵阁,偷走了第四个魂器-赫奇帕奇的宝物,最后,去了霍格沃茨,和伏地魔展开了一场正面的较量。

  这场战争,十分可怕,虽说伏地魔的阿瓦达索命咒很厉害,哈利们的缴械咒,对于它来说简直就是大象和蚂蚁,力量悬殊。但是,如果加入哈利的纯洁、正义和善良,缴械咒就会威力无比。在这场战斗中,罗恩的双胞胎哥哥弗雷德死了,唐克斯和卢平也死了,斯内普死了,还有无数个大巫师和小巫师都失去了生命,不过最终迎来了幸福的未来。

  故事中,哈利十七岁,就背负着与伏地魔抗衡的使命,他力尽艰辛找到了剩余的三个魂器和三个死亡圣器,逃脱了八次伏地魔的追杀,最后终于战胜了伏地魔。哈利心地善良,内心纯洁,充满正义,他不会因为想得到或赢得某样东西而做出过分的事情,他有格兰芬多的勇敢,有斯莱特林的真诚,正因为他的精神和故事,我更喜欢这套小说了!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700字作文 篇18

  我喜欢上了一个人物,他叫哈利·波特,我喜欢上了一本书,他是《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这套小说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一共有七册,《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

  最美的应该是终结篇《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主要讲了哈利和他的朋友罗恩·韦斯莱、赫敏·格兰杰一块参加完罗恩哥哥比尔的结婚典礼之后,躲进了小天狼星的家,开始了探寻魂器的旅途。他们闯进魔法部,找到了由他们自己想到的魂器挂坠盒,去戈德里克山谷看望哈利爸爸妈妈的墓碑,逃过了伏地魔的魔爪,来到了卢娜的家。卢娜的父亲谢诺菲留斯居然背信弃义,出卖了哈利三人。他们逃出来之后,又被狼人格雷伯克一行人抓到了马尔福家,为了帮哈利们逃出来,虫尾巴彼得和小精灵多比死了,他们救出了卢娜和奥利凡德先生,逃到了贝壳小屋。他们闯入了古灵阁,偷走了4、个魂器-赫奇帕奇的宝物,最后,去了霍格沃茨,和伏地魔展开了一场正面的较量。

  这场战争,十分可怕,虽说伏地魔的阿瓦达索命咒非常厉害,哈利们的缴械咒,对于它来讲简直就是大象和蚂蚁,力量悬殊。但,假如加入哈利的纯洁、正义和善良,缴械咒就会威力无比。在这场战斗中,罗恩的双胞胎哥哥弗雷德死了,唐克斯和卢平也死了,斯内普死了,还有无数个大巫师和小巫师都失去了生命,不过最后迎来了幸福的将来。

  故事中,哈利十七岁,就背负着与伏地魔抗衡的使命,他力尽艰辛找到了剩余的三个魂器和三个死亡圣器,逃脱了八次伏地魔的追杀,最后终于战胜了伏地魔。哈利心地善良,内心纯洁,充满正义,他不会由于想得到或取得某样东西而做出过分的事情,他有格兰芬多的勇敢,有斯莱特林的真诚,正由于他的精神和故事,我更喜欢这套小说了!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700字作文 篇19

  “一本好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也是,我们大家的生活谁也离不开书。今天,就让我来为大家推荐一本好书吧!

  这本书就是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它的作者是美国著名的作家J·K·罗琳。此外,这本书还有几本跟它有关联的书,它们分别是《神奇动物在哪里》、《神奇的魁地球》和《彼豆翁诗集》。

  全书共有8册,想必大家很疑惑吧!《哈利·波特》全书不是有七册吗?但是,它还有一个剧本版,叫《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接下来,让我给大家说说主要的内容吧!

  在全书里讲述了哈利·波特一到七年级的在校生活以及他成年以后的故事。哈利·波特有很多朋友,有罗恩、赫敏、纳威以及他的死对头,马尔福,还有让他最憎恨的老师——斯内普老师。我从他的第一册的时候就讨厌斯内普老师,但是,在发现斯内普其实处处是在保护哈利,这让我备受感动。在本书中,哈利·波特参加三强争霸赛中的情节最令我吃惊,哈利·波特一个四年级的学生,居然战胜了两个六、七年级的外校的学生,并和同一所学校的学生获得了冠军,只不过,那个奖杯是一个门钥匙,将他们传送到伏地魔的所在地,这也是伏地魔东山再起的日子,令人震撼!

  对于整本书,我唯一的评价就是好看,并且,也有很多名人名言,我最喜欢的是“两个人不能都活下去,我们中间的一个人将要永远离开”。

  这本书中,我还被哈利·波特的精神所吸引,他那不屈不挠、不断探索的勇气,值得我们去学习。在书里,也有感人的地方,离开媜路,亲眼看着自己的亲人一个个离去,一个个死亡,很是感人。读完这8部,你甚至会有不同的看法,虽然“哈利·波特”只是一个存在于小说中的人物形象,但是,却深深铭记在我心,有些大人们会认为这个虚假的人物会影响孩子,但我却看法不同,这是一个孩子们可以论得上“著作”的一本读物。

  这一册书中,让你动心的书是哪一部?让你感动的是哪一部?想要看哈利·波特的冒险,就去看吧!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700字作文 篇20

  有人想成为一名医生,为病人治病;有人想成为一个宇航员,去太空漫游;有人想成为一个体育健儿,为国争光......而我想成为"哈利波特”。

  那天,当我又看起《哈利波特》这本书时,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睡梦中,我发现自己变成了哈利波特,拥有了无边的魔法,我骑着魔法扫帚在天空中遨游、飞翔。正当我喜笑颜开时,却看到的人们愁眉不展,有的在咳嗽,有的戴着口罩,还有的捂着脸快步行走着。这是怎么回事呢?我心中产生了一个疑问,脑子里冒出了一个大大的“?”。我马上降落下来,仔细一看,原来是车子的"小尾巴”正在排放着有毒物质。“怪不得!原来是尾气搞的鬼。”我自言自语,“对了,我可以用魔法把毒气变成清新空气。”于是,我就把汽车里排出的毒气全部变成了清新空气,果然,这招很灵。尾气没有了,人们也都高兴地笑了。

  正当我为自己的“杰作”感到开心时,在那远处的一幢楼房着火了,火光冲天、烟雾弥漫,消防队员和武警战士都来了,大家都忙碌着,喷水、消火弹......能用的法子全用上了,可均不见效,火舌继续向四周蔓延。我扫帚一挥,用魔法把火聚成了一个小火球,扔到了河里,又把那些烧掉的东西变了出来。刚把事情弄完,我就飞到空中,向远处飞去了,飞着飞着,我感觉渴了,便飞下去,问了一下路人,知道这里是云南,我向前走去,看到是一所学校,那所学校破漏不堪,墙是土做的,没有椅子,小板凳当桌子,十个人一本书......我想;我们学校操场是用塑胶做成的,教室既宽敞又明亮......跟这所小学比起来 ,我们的学校简直是皇宫。我拿起扫帚,向那所小学一挥,它立刻变得富丽堂皇。学校每人有了一套崭新的书......每个学生脸上都露出了笑容!

  “叮叮叮”闹钟响起,我醒了过来,才发现这只是一个梦。不过,我真想成为哈利波特,为建设祖国出一份力,为人民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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