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喜欢的朋友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喜欢的朋友作文1
我有一位朋友,她被很多人喜欢着呢!太多人跟我抢了。她是一位超级受人欢迎的女生哦!
她有一张特会说话的嘴,伶牙俐齿,谁都挡不住。有一次,我和她一起坐车回家,她拉着我,对我说:“走吧,去那个小摊看看,有没有什么好吃的。”说完就拉着我往小摊走。我无情的说:“你去吧,我不想去。”她听了,使劲的摇着我的手,说:“你去不去?去不去?”那样子真可怕。想起就有些发抖。过了一会儿,我听见一阵软绵绵的声音,“你去嘛,陪陪我嘛~~~”她眨着大大的眼睛,忽闪忽闪着睫毛看着我,眼睛里似乎还洋溢着泪珠。她拉着我,那样子,你说我能不去陪她吗?
我陪她去小摊看过后,发现没有什么好东西,我就劝她快点跟我走,可她又不愿意跟我走,我只好对她说:“那好吧,你只能就买一个,吃多了不好,知道了吗?”她点了点头,赶紧挑了一串鱼豆腐,转身就跟着我走。她那长长的秀发又扫到我脸上,她连忙微笑着道歉,道歉后,就连忙跟着我去公交车站了。
我们刚到公交车站,603就来了。我和她一起上了车,看见一位老爷爷这位正站着,我们也没有位置,眼看着那位老爷爷站着,又站不稳,我们着急死了。我们同时看见一位姐姐,她很年轻,我很想过去对她说:“您可以给这位老爷爷让座吗?”可是,我又不敢,怎么办?我只看见她——my friend正走向那位姐姐,很有礼貌的说:“这位姐姐,你很漂亮,希望你能为这位老爷爷让座。”那位姐姐看了看,笑了笑,又点了点头,起身扶那位老爷爷坐到座位上,大家都开心的笑了,还一边笑一边夸她呢。
你们知道她是谁吗?你们想知道她是谁吗?我不告诉你们,因为,我怕你也会喜欢上她,把他她从我身边抢去。
我喜欢的朋友作文2
大千世界里,各式各样的小动物成千上万种,有的生活在热带雨林,有的生活在寒冷高原,有的生活在沙漠,有的生活在海洋;有的会走,有的会飞,有的会游……同学们喜欢小狗、小猫、小乌龟、小鹦鹉等等,而我喜欢的小动物是鸽子,我们经常可以看见它在蔚蓝的天空中飞翔。
鸽子是一种善于飞行的鸟,小巧玲珑,品种多样,羽毛颜色也很多,有红、黄、蓝、黑、花,但最常见的是白色。鸽子的眼睛不大,像一对亮亮的黑珍珠,镶嵌在脸上,嘴巴尖尖的,前面有点弯,喉咙突起,欢快时喜欢发出“咕咕”的叫声;脖颈长长的,背部宽宽的;翅膀像削的薄薄的一片片玉石,展开的时候像一把精美的折扇;尾巴微微翘起,爪子很锐利,走起路来往前一探一探的。
鸽子喜欢干净,以植物的种子为食物,鸽子适应能力很强,可以在各种极端环境中生存;鸽子飞翔能力强,飞行速度快,在茫茫夜色中照常可以飞;鸽子的记忆力也很强,人们利用鸽子的这个特性,把它培养成出色的“邮递员”,在亲友间传递友情,尤其在战争中立下过赫赫战功。所以,我称它为“三强”。鸽子警觉敏锐,一旦有人接近,便立即被惊扰,就会立刻飞走。
鸽子被视为和平幸福的使者,我喜欢鸽子,还是因为它是和平、友谊、团结、圣洁的象征,我们反对战争,全世界人民都向往和平,热爱和平。
我喜欢的朋友作文3
放寒假了,教室里的花没人照顾了,于是在老师的安排下,同学们每人带一盆回家养护。我开心地选了一盆不知名的,小巧玲珑的植物,小心翼翼地把它带回家。
回到家,我把它摆放在一个阳光充足的地方,我查了查资料,原来,它叫绿萝,属于盆栽植物,具有观赏价值。它只需要一星期浇两次水,施一次肥就行,真是让我长知识了。它个头很小,但很精神,叶子的形状是桃形的,像一把把芭蕉扇,我走进它摸摸它的叶子,是多么柔软啊!
一星期过去了,我要给小绿萝浇水了,妈妈在商场买了个小水壶。我灌满了水,给绿萝洗了个凉水澡,我情不自禁的摸了摸它,遭了,用力太大了,掉了一片叶子它立马枯萎了,我以为它快要死了,心里好,担心可它仿佛再说:“小主人,我没事的,请你再给我浇一次水就会好的。”我立马浇了一次水,第二天,它真的好了起来。
还有一次,我与朋友闹矛盾了,他们都对我很冷漠,我突然想起,我还有绿萝好朋友,于是我就不觉得伤心了。我不想写作业,它就给我提示:“小主人,你不能不写作业,如果你不写作业,你的成绩会下降的,你不能让妈妈担心。”时间过得真快,我们相处了一个多月了,在我难过的时候,看到绿萝我的心情就变得舒畅了,在我孤独的时候,看到绿萝,我就不在寂寞;在我挫败的时候,看到绿萝,我就重拾了自信。
我喜欢我的绿萝朋友,是它陪伴着我成长,给了我快乐。
我喜欢的朋友作文4
我有一个动物朋友,他长着水汪汪的大眼睛,一身雪白的羽毛,还是倦毛,尾巴像一个白色的小球,你猜到他是谁了吗?哈哈,他就是我的动物朋友——一只名叫宾宾的小公狗。
每天,我都会在吃饭前给它一盆香喷喷、热乎乎的肉骨头,它会蹦来蹦去,还摇着白色的尾巴,好像在说:“好香啊,我很满意。”有时我忘了给它肉骨头,它也只好饥饿的“四处搜食”了。宾宾乖巧时让我欢乐,宾宾调皮时让我忧。有一次,我上学去了,爸爸妈妈也都去上班了,宾宾留在家里看家,我给它了点骨头就走了,他好像不满意,但是我没有管就走了,等到我放学回家时,发现架子上的针线盒掉到了地上,柜子里的螺丝撒了一地,垃圾筐到了,垃圾遍地都是……宾宾还站在一旁玩儿毛线球,它看见了我,眨巴眨巴眼睛,摇着尾巴,好像在说:“对不起,小主人,我不给这样的。”我想把它打一下,但看见它可怜巴巴的眼神,就决定不打他了,这时,我想到妈妈马上就要回来了,就立刻跑到旁边拿起扫帚,赶在爸爸妈妈回来之前把房间打扫干净,还有一次,我和妈妈带着宾宾去宠物店给宾宾买狗粮,有一个人一直鬼鬼祟祟的跟在后面想偷东西,这时,宾宾发现了那个人,就汪汪叫了几声,把他吓跑了。
这个就是我的动物朋友宾宾——有时乖巧,有时调皮。
我喜欢的朋友作文5
喜欢的朋友是王薛桦,他今年12岁,属牛,长得骨瘦如柴他的鼻子道嘴巴之间有一颗痣,十分滑稽。
他对我很好,我们都在学校里吃午餐,每天他都要带下饭菜,十分美味。再加上学校做的香喷喷的饭菜,哇!这样吃一个月一定能成神仙。他带的菜如果不够的话,他宁愿不给吃都要给我,这点使十分感动。
我们两个有天壤之别,他皮肤白,而我皮肤黑,他牙齿不整齐,而我牙齿整齐,其实都还不止这些呢!真搞不懂,为什么们两个还玩这么好,这一只是个谜。
下午我们回家的时候,我宁愿绕路也要和他一起走,因为我们可以吹吹牛、聊聊天,认为,这就是放松的最好办法。
言归正传,该说学习了,我们在学习方面,半斤八两,语文方面占优势,数学方面他占优势。
下午,如果老师留我不作业,他就等我,老师留他补作业,我就等他,如果一起留,们就互相抄、互相对、互相改。抄的感觉真爽!
我和他基本玩的是同一个游戏,我玩什么,他玩什么,他玩什么,玩什么。
突然有一天,老师在换座位的时候,刚刚说了要把我换到王薛桦的身边,一蹦三尺高,老师发现了,就立即改主意,把我换到了离他很远的地方,我们,写纸条不行,传话不行,只好专专注注地听讲课,只有下课了,我们才有机会到走廊上摆下龙门阵。这件事至今他都非常后悔,后悔那时不应该高兴,应该装着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一旦事成,就和他是同桌了,想着都兴奋。
和他的友情,一本书也写不完。
我喜欢的朋友作文6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有的喜欢看电影;有的喜欢听音乐;还有的喜欢看电视剧……而我,最喜欢和我的好“朋友”——书相聚在一起。
记得上一年级时,童话故事便陪伴着我。那美丽的公主,英俊的王子,会说话的大老鼠,机智勇敢的小白兔,救主人的义犬……吸引着我的眼球。每天晚上,只要有它们的陪伴,准能使我做一个甜甜的美梦。
到了三年级,有了作文。妈妈为了让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便买了一大堆的作文书。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恨不得马上就把这些书给“吃”了。
我囫囵吞枣地看着,可是作文水平并没有提高,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眼巴巴地看着同学们的作文陆续登上报纸、校刊。可真谓是火烧眉毛——红了眼。
后来,妈妈告诉了我读作文的方法,读书不能囫囵吞枣,需要字斟句酌,还要注意摘抄优美词句。于是,我按照了妈妈的方法去做,边读还边摘抄文中的优美词句,并运用到作文中。
果然,上四年级的时候,我的作文水平可谓是芝麻开花——节节高。
我更热爱读书了,感觉书不仅是朋友,还是老师。书在我难过时安慰我,失败时鼓励我,高兴时,告诫我不要骄傲,所谓:虚心万事能成,自满十事九空。
书像阳光照耀着我,书像小雨滋润着我,书像春风轻拂着我。我爱读书,我更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迷。我愿一生与书为伴!
我喜欢的朋友作文7
谁是我最好的朋友?不用多想,他就是邓。邓有一双小眼睛和一张小嘴。每当他读一本书,他的小眼睛不会把眼睛转向书,他的嘴唇会不由自主地蠕动,看起来很严肃。
下课后,他会拿出一本书,再次捂住耳朵,沉浸在书的世界里。他不禁迷恋上了它。有一次,我问他一个问题,但他没有听到。直到我拍拍他的肩膀,他才回过神来。他一直盯着书,甚至没有看我。他说,我读书的时候,你为什么打扰我?如果你不能,你可以找别人。我惊呆了,心想:他平时不是这么小气的人。也许这本书太好看了,或者他只是看到了最好的部分——这就是为什么他对我说这些,我明白。
我记得还有一次,暑假的一天,我去他家找他打篮球。我说,我们打球吧。他说,好,好,你先走,我去洗脸。我以为他很快就会来。我没想到会见到他几个小时。我气得要吐血了。我想:这只虫子一定又去补习班了!第二天,我去和他算账。看到他,我生气地说,昨天你在哪里?他天真地说,忘记了。忘了忘了,他再也不会提起这个游戏了,相反,他向我介绍了他正在读的动物小说,充满了文字和欢欣。不知不觉中,我被他包围了。那天,我没有提到任何关于打篮球的事情。恶性肿瘤。我和他呆在家里,看了一下午书。
经过我的介绍,你一定也想和我的小伙伴邓成为朋友。如果你愿意,请尽快联系我。
你也可能喜欢:我的小朋友,我童年的一个朋友,我最有趣的小朋友
我喜欢的朋友作文8
我刚刚上宝典,我记忆中我认识了我家的懒阿姨,认识了不惧,认识了凌雪,认识了阿楚。
懒阿姨特别好,我特别喜欢懒阿姨,她喊我啊九九,记得这个称呼还是我亲姐给我取的`外号啊!然后懒阿姨就这么叫我了,她说叫她兰阿姨就好了,但是我特别不愿意,然后我就叫懒阿姨,懒阿姨也没有反驳,反而还同意。懒阿姨特别会聊天呢!小说写的棒棒的,懒阿姨你继续写我为你打call哦!
然后就是不惧,这个娃子不知道为什么就喜欢叫我幽灵,跟他聊天的时候我问这问那的,感觉像查户口似的。/笑哭 不惧每次叫我幽灵我总感觉背后凉凉的,我那时候就想喜欢叫就叫吧,我都不知道要怎么形容这娃子啊,虽然我比他小但是我特别喜欢叫他娃子。/别被他知道了『小声说』。
然后就是凌雪了,凌雪比我大,和她聊天我也问这问那,特别像查户口的。她就叫我九儿,那时候我就想啊:“幸好没叫我九二,因为我现实中的朋友因为我经常犯二就特别喜欢叫我九二,我在此表示我很无奈。”我潜意识里感觉凌雪特别可爱,超级喜欢凌雪的。
然后就是阿楚楚了。原来叫她阿楚的,叫着叫着我就喜欢上了阿楚楚这个称呼了。她并没有表示反驳啊,然后我就一直这样叫,阿楚楚很喜欢写作文,写了很多很多篇作文,我很佩服她啊。我跟她说我容易犯二她说我特别可爱,哈哈哈,其实我觉得阿楚楚也很可爱呢。
来宝典的时间不长,才认识了四个人呐,我很喜欢交友,容易犯二,脾气不怎么样,偶尔会有点小调皮,说ta们是我的朋友,不如说是亲人,我很喜欢ta们,希望我们友谊天长地久。
我喜欢的朋友作文9
童年是最美好的时光,当然不能少了陪伴自己的童年的朋友。
我的童年的朋友是一只胖乎乎,圆滚滚的玩具“麦兜”。
它通体是淡粉色的。它是经典的大头娃娃类型,头比身体大,四肢短小粗胖,更体现出它的憨厚。它的头是椭圆形的,两腮胖得突出了一块,仿佛嘴里塞着一大堆的美味食物。鼻子和头是一个形状的,也是椭圆形的,中间有着两个棕色的鼻孔,鼻子下面紧接着就是粉嫩嫩的舌头,垂直吐出来好似在对我做鬼脸儿呢!它的眼睛是两个“波浪线”,其中一个眼睛旁边有一个倒月牙形的“胎记”,而且它的头上还反戴着一只蓝白条纹的鸭舌帽。
我和它在童年的时候发生过很多趣事,也发生了在现在的我看来十分幼稚的事情。我只模模糊糊地记得那天是在星期四,那时候我才三岁,是上幼稚园的时候。那天我不用去幼稚园,我无聊地趴在床上,用亮晶晶的小眼睛望着四周,观察有没有可以让我娱乐一下的东西,我一眼就看到了那只粉色的麦兜。我起身,试图抱起它,然而那个时候麦兜比我大了两倍,我根本搬不动麦兜,我气急败坏地看着它,而它却充满笑意地对我做鬼脸,好似在说:“哈哈,小鬼,搬不动我吧?”。我撅起嘴巴,把它给扑倒在床上,但是相比来说我的体型实在是太小了,我都可以整个卧在它的怀里。
每当我睡觉的时候,我都喜欢把它放在枕头边上,有时枕着它那圆滚滚的肚子上就安然入睡了。
我喜欢他,他是我童年的朋友。
我喜欢的朋友作文10
我最喜欢的朋友有很多,比如张璐师,王悦萱,思梦宇…………但是,我最喜欢的朋友是陪我玩了10年的小伙伴姜惠芯。
我们在春天的时候,看过漂亮的樱花,我和姜惠芯最喜欢的樱花是粉色的,非常漂亮。有机会你们也要去看一卡,在日本哦。
我们玩过最好玩的游戏就是老鹰抓小鸡,我当鸡妈妈,思梦宇当老鹰,剩下的那些人,当然就是小鸡了。思梦宇说,准备好了么,我要开抓了。我们一个个精神抖擞,大喊一声准备好了。当然,在最后的小鸡是最不吉利的,也是最容易被抓到的。最后的小鸡是王悦萱,果然,还不到5分钟,王悦萱就被凶狠的老鹰给抓住了。最后时间到,队伍里剩下的只有一只小鸡,就是姜惠芯。
还有一次,我放学回家,刚出校门就下起了倾盆大雨,我心想真倒霉。我走着走着,突然看见一把伞,我回头一看,之间姜惠芯微微一笑说,我们一起走吧。我说了一句好,我们就开始了顶风冒雨的旅程,我仔细一看,姜惠芯正把雨伞往我这边靠,她的肩膀已经湿透了,我终于回到了家。明天在上学的时候,我看见姜惠芯没有来,就问老师,老师姜惠芯去哪里了。老师说姜惠芯感冒了,她妈妈已经跟我请国家了,我虽然表面上表象的风平浪静,可心里却已惊涛骇浪。
看,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你的呢?
我喜欢的朋友作文11
我有一个最要好的朋友——周凯。他的头长长的扁扁的像一条年糕,所以我叫他“年糕头”。他笑的时候眼睛眯成一条缝,可从细缝里透露出晶莹而敏捷的光芒。他的嘴巴不大吧,吃饭的速度可真慢呢。
每一次,我写日记时,总有很多字不会写,边写边说, “什么字怎么啦”我用手摸摸脑袋瓜儿,一点也没想出。周凯是知道我的语文底细的,只要他看到我像明星郭子似的摸脑袋时,他准会过来一个字一个字地教我写,就连少写的一点也逃不过他的火眼金睛。像“教”写成少一撇了,当然被他检查出来了。能检查错别字是不奇怪的,可他是读三年级,我读四年级,按理说我应该改他的,可现在是他改我,成了轻重倒置,黑白颠倒了。我只好甘拜下风,服服贴贴地拜他为师。
为了提高我们的运动能量,又丰富我们的生活,每天吃完晚饭,我们都要进行一次扳手腕。每一次,我都会狠狠地把他的手压下去,他咬着牙,发出咯咯的声音,歪着年糕头,那细小的眼睛也变得圆鼓鼓,千方百计的扳弄我的手,当我稍一松,他就忽地抬起我的手。他不服输,自信满满的,真使人敬佩。我相信玩着、玩着……我把他的手劲练大,就可以压倒我了呀。
周凯学习努力,见多识广,值得我学习,他运动能力不及我,我可以当他师傅。我们两个都会从别人汲取力量,这不正是两全其美吗?所以我大声说:“周凯——你是我最喜欢的人。”
我喜欢的朋友作文12
在班里,我有许多朝夕相处的朋友,但我最要好的朋友就要数熊娇娇了。
熊娇娇在全班个儿最高,大约有一米五,比我高出半头。她头发长长的,经常盘起来,一双大眼睛水灵灵的,长长的睫毛,薄薄的嘴唇,亭亭玉立,可算是班里的美女了。
熊娇娇乐于助人。一次,早上上学,我忘记了戴红领巾,到了校门口,我急了,我想,今天定会给班里扣分了,正着急呢,这时正好熊娇娇过来了,她毫不犹豫地拿出书包里的一条红领巾让我戴,那天才没有给班里扣分。
熊娇娇平常很幽默。一次,课堂作业比较多,写完后,大家都累得不行了,她走过来,给我们讲笑话,她的笑话可多了,常常逗得我们哈哈大笑。
熊娇娇多才多艺,舞跳得特棒。每年“六一”,我都和她一起排练节目,她每个动作都做得非常认真。记得一次排练时,有一个动作难度很大,大家都做不好,她也一样,可第二天她就做得非常好了,原来,在家里她对着镜子练了好几个小时呢,所以,她也就成了我们的小老师。
熊娇娇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每次做清洁,她扫的地方总是最脏的,但经她扫过,那又是最干净的。记得那年学校举行运动会,她第一个报了名,尽管在比赛中她的成绩不是很好,但她的精神还是让同学们感动。
熊娇娇是一个讲信用的朋友。一次,她向我借一支铅笔,我想,不就一志笔,不还也没有关系,我就说:“算我送你了,不用还了。”可她说:“我下下午一定还你。”我并没有把她的话放在心上,下午,她真的还了一支新铅笔给我,有她这样的好朋友,我真高兴。
熊娇娇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们一起学习,一起跳舞,一起游戏,我真希望我们的友谊能天长地久。
我喜欢的朋友作文13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增长见识的钥匙。可以说,书永远是人生的良师益友,一本好书给予人的东西是很多的。《小学生作文大全》是我的第一本课外书,它给了我许多知识,我对它的痴迷是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来的。我刚有了它时,就求知若渴地读起来,那时,我真正体会到了“手不释卷”的含义。
通过阅读《小学生作文大全》,我被生活简朴、工作劳苦的周总理和慈祥的妈妈感动了,从此,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在学习中,我都以他们为榜样,在生活中遇到不顺心事,脑海中总会浮现出他们对生活乐观的身影,便会对自己说:“只要乐观面对一切,一定会一切乐观”。
从“生活拾零”和“小小心灵”两个栏目中,我知道了许多人生哲理,知道了怎样才是国家的栋梁之才;从“我爱我家” 栏目中,我懂得了一个人,不可能十全十美,我们要取长补短,不断充实自己;从“动物情怀” 栏目中,我了解了更多的小动物,认识了更多的小动物给人类带来的乐趣,同时也影响着我自己在生活中细心观察周围的事物,让自己做生活中的“有心人”;从“畅所欲言” 栏目中,我也领悟到了一些道理:做事要有坚强的毅力,要有不服输的精神,但更应虚心、谦卑;在“奇趣自然” 栏目中,使我对神奇、美丽、仙境般的大自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同时,让我了解了更多的名胜古迹。我得到了这么多好处,增长了这么多知识,在写作上,我跃上了一个新台阶。
我喜欢的朋友作文14
秋风送爽,丹桂飘香,又是一年秋天。
天高云淡,秋风习习。大地穿上了一件黄色的毛衣,金黄的杨树叶和鲜艳的枫树叶飘落下来,好像彩色的蝴蝶在空中翩翩起舞。虽然寒霜降临,可松树爷爷还穿着那绿绿的长袍,显得更加青翠。
秋天像一个姑娘,轻轻地走过秋天的每一个地方的。
秋姑娘来到郊外的树林里,地上铺满了落叶,就像一个巨大的地毯铺在了地上,我踩着这地毯来到郊外的枫树林,遍地的红叶、四周凋零的野花都感动着我,我默默地捡了一片树叶夹在书中,就当留一个秋的纪念。
不一会儿,我就来到了田野里。哇,秋姑娘早已来到了田野里!看,高粱骄傲地举起火把,把天空照得光彩夺目,一阵微风吹过,高粱叶子随风飘舞,好像在对人们招手。瞧,一株株一人多高的玉米上都长着一个结实的玉米,随手摘一个,剥开皮,就露出了金黄的玉米粒,真讨人喜爱。
果园里,苹果挂满了枝头,要是尝一口的话,一定叫你垂涎三尺。橘子黄得似金,仿佛一个个金元宝挂在树上,让果园的主人感觉到了用勤劳换来的幸福。石榴穿上了漂亮的芭蕾裙,开心得咧开了嘴,露出了晶莹透亮的石榴籽儿。葡萄由绿外套换成了紫袍子,和姐妹们聚在一起比美。果农忙着采摘水果,果园里留下他们欢乐的笑声。
啊!秋天!你是人们迈向致富之路的第一步,你是人们不可缺少的金黄季节。秋天!我爱你!
我喜欢的朋友作文15
我喜欢的朋友是xxx,他今年12岁,属牛,长得骨瘦如柴他的鼻子道嘴巴之间有一颗痣,十分滑稽。
他对我很好,我们都在学校里吃午餐,每天他都要带下饭菜,十分美味。再加上学校做的香喷喷的饭菜,哇!这样吃一个月一定能成神仙。他带的菜如果不够的话,他宁愿不给老师吃都要给我,这点使我十分感动。
我们两个有天壤之别,他皮肤白,而我皮肤黑,他牙齿不整齐,而我牙齿整齐,其实都还不止这些呢!真搞不懂,为什么我们两个还玩这么好,这一只是个谜。
下午我们回家的时候,我宁愿绕路也要和他一起走,因为我们可以吹吹牛、聊聊天,我认为,这就是放松的最好办法。
言归正传,该说学习了,我们在学习方面,半斤八两,语文方面我占优势,数学方面他占优势。
下午,如果老师留我不作业,他就等我,老师留他补作业,我就等他,如果老师一起留,我们就互相抄、互相对、互相改。抄的感觉真爽!
我和他基本玩的是同一个游戏,我玩什么,他玩什么,他玩什么,我玩什么。
突然有一天,老师在换座位的时候,刚刚说了要把我换到王薛桦的身边,一蹦三尺高,老师发现了,就立即改主意,把我换到了离他很远的地方,我们,写纸条不行,传话不行,只好专专注注地听老师讲课,只有下课了,我们才有机会到走廊上摆下龙门阵。这件事至今他都非常后悔,后悔那时不应该高兴,应该装着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一旦事成,我就和他是同桌了,想着都兴奋。
我和他的友情,一本书也写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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