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的偶像作文

2022-01-25 偶像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心中的偶像作文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心中的偶像作文 篇1

  有的人心中的偶像是光彩艳丽的明星,有的人心中的偶像是为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学家,有的人心中的偶像是为国家赢得荣誉的优秀运动员。但在我心中却是一位普通的清洁工。

  在我们的小区里有一位普通的清洁工,她长得很平凡,但对工作尽职尽责,不管刮风下雨,烈日酷暑,他都默默无闻的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记得有一次,寒风呼呼地刮着,外面下起了大雪,不大时分大小道路上就积了厚厚的一层雪,我想,明天上学路上一定很滑,一定要穿防滑鞋才行。没想到半夜五点多的时候,我就听见楼下响起“哗哗”的声音,我打开窗户一看,发现那位清洁工在昏暗的路灯下用铁铲把雪和冰块推在一起,然后一铲一铲的堆到路旁的大树下。铲完一段后,他脱下厚厚的大衣,又拿起扫把往前铲,他的头上冒着豆大的汗珠,虽然在这寒冷的冬天,但它却像是夏天的样子。我看着这个场景十分感动。因为在这样的天气和这样的时间里,人们都会躲在温暖的被窝舒舒服服地睡觉。但是这位清洁工,却在这样冷的天气里早早的起来干活。而且要赶在大人上班前,孩子上学前降雪打扫干净。

  清洁工是我们这个小区的美容师,他们用自己勤劳的双手是我们的小区干净整洁,美丽漂亮。虽然他们干着极为普通的工作,但是,他们的事业是伟大的,崇高的,清洁工热爱自己的工作,兢兢业业地贡献着自己的光和热,我为他们感动,为他们喝彩。

  清洁工,你是我心中的偶像!

我心中的偶像作文 篇2

  我的偶像是鹿晗,鹿晗有一双带有星星的'眼睛,大大的。鹿晗唱歌特别好听,是exo—m的主唱,。鹿晗是北京纯爷们,当有人说鹿晗的眼睛想女孩子的时候,鹿晗都会反驳,说:“我是北京纯爷们。”

  当然鹿晗就是个,纯爷们。鹿晗不会哭,鹿晗会把自己的委屈都憋在心里,鹿晗照顾弟弟,待人有礼貌,笑起来特别温暖。有人说鹿晗整过容,对我来说,整过和没整过,没有差别。至少鹿晗的实力在,鹿晗的歌喉好是鹿晗的优点。

  每个人都会有缺点,鹿晗也不例外,鹿晗的缺点是:不会照顾自己。为什么这么说呢?鹿晗在参加节目时,鹿晗的脖子上,腿上都会有一些小伤口,虽然不引人注目,但有一些细心的粉丝还是发现了。鹿晗不会哭,鹿晗会含着泪安慰弟弟们,可是没有人会安慰鹿晗。

  鹿晗是一个天使。一个只会笑的天使,可是天使也会哭,鹿晗都会在没人时,偷偷的哭,让人心疼,鹿晗离开了家,鹿晗想家,一个男人也会想家,回想妈妈。

  如果有机会,我想对鹿晗说;“鹿晗,哭出来吧,不要再把委屈憋在心里了,像个孩子一样哭出来吧。”

我心中的偶像作文 篇3

  偶像,榜样也,谓之“榜样”,其身必有长所取也。所以说,偶像,之所以成为偶像,必然有它的价值。

  话说三国,无数英雄集于一世,各有千秋,惟一人,能使我敬佩万分,这便是绝世英雄------曹操。

  放眼天下,许多人都有“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的心思,但又有几人能像曹操一样将内心独白大声说出来呢?他的勇气与霸气,豪迈与奔放,已是无人能及,只能令人神往。事实上,他已昭告天下世人,英雄舍我其谁,如此这般又有几人呢?

  他,拥有“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的宽广心胸;他,拥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豪情壮志。曹操之所以胜于诸葛亮,正是因为那份挥毫泼墨的洒脱及那份容纳天地的壮志满怀。亮为刘备“鞠躬尽瘁,死而后己”了一生,而操是为自己的信念活了一生。两者是截然不同的。我觉得,不愧对自己 ,才不枉此生。或许,这就是我爱上操的另一原因吧!

  英雄?奸雄?这或许是一直出现在曹操后的连缀词。不仅是卓越的政治、军事本领,更有才华横溢,豪情满怀。英雄毋庸置疑。因多疑而处死了神医“华佗”,极强的嫉妒心导致许多冤魂的产生,因此亦有人称之为“奸雄”。其实,无论结果如何,至少曹操敢把自己最真实的一面呈现出来,至少曹操有勇气站在世人面前让世人评判。不需要华丽的光环,只要一个真实的操。像这等勇气,所有者又有几人呢?

  操,永远洒脱,永远真实,永远,屹立在我心中!

我心中的偶像作文 篇4

  你们一定想不到我喜欢做的家务吧?对!你猜对了,那就是我喜欢做的家务--扫地和拖地,由于为什么会喜欢呢?是因为扫地时可以把垃圾合灰尘扫掉,让我们居住的环境打扫的很干净,喜欢拖地的原因是因为拖地可以把地板拖很干净又亮晶晶,让人很舒服,这就是我喜欢的家务!你们大家一定不知道我这位既可爱又乖巧的小孩也有不喜欢的家务吧!那就是擦楼梯,因为我们家的楼梯多,抹布也很臭所以我不喜欢擦楼梯,可是我偶尔会帮忙妈妈分担!

  我觉得作家务是一件非常有趣又好玩的帮忙,希望大家可以喜欢作家务,把自己的家环境打扫干净,让经过那里的人觉得很舒服!!

  在现代社会紊乱时,大家最想要的就是可以和平相处。如果我是蜘蛛人,。我就要打败所有的坏人,成为人们心目中英气勃勃的大英雄。

  蜘蛛人当然是要有无比的力量和勇气,以及聪明过人的智慧喽!如果我是蜘蛛人,当有人请求我的协助时,我会挺身而出,尽力而为的帮忙;如果有人向我提出问题,我也会伸出援手,运用我的金头脑,解决各种难题。当然,我也会到世界各地去帮助人,拯救这个世界,为人类带来和平。而且我会飞檐走壁、吐蜘蛛丝,还可以跳来跳去,不但帮助别人,也可以从中获得乐趣。

  蜘蛛人已经成为大家心目的大英雄了,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蜘蛛人都能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为人类造福。

我心中的偶像作文 篇5

  小时候,第一次路过繁华喧闹的解放路轩亭口,看到路中间的石碑,我总是会好奇地问妈妈:“这是什么?”妈妈牵着我的手,郑重地对我说:“这是纪念碑,是为了纪念我们绍兴的女英雄秋瑾而建的。”“秋瑾是谁?”幼小的我并不知道她有多伟大,但这个名字却被我记住了。

  上小学了,庄严的入队仪式就是在轩亭口——秋瑾的塑像前举行的。大姐姐为我挂上了鲜艳的红领巾,辅导员带着我们庄严宣誓: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热爱祖国……我懵懵懂懂地感受到秋瑾一定是个了不起的人。

  对秋瑾的更多了解是在学校百年校庆的时候,从学校的历史中我知道了秋瑾是我们学校的体育教员。看着照片上英姿飒爽的她,我有了一种特别渴望了解她的冲动,如同追星族渴望了解明星一样。

  在《绍兴晚报》连续开辟的“励志故事专栏”中,我看到了秋瑾的故事,便迫不及待地读起来。每走近她一步,心中油然而生的敬意就增加一分:出生于官僚地主家庭的秋瑾,完全可以过那种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优裕生活,但她为了拯救处于危亡之中的祖国,毅然决然地抛弃了荣华富贵,立下了“国家兴亡,匹夫(妇)有责,一定要以天下为己任”的誓言。“拼将十万头颅血,一洗腥血祖国尘。”在革命失败后,她又毅然献身,慷慨就义。用自己的死激起千千万万革命者的斗志。

  阅读着女侠一个个感人的故事,我深深地思索着:对于我们来讲,爱国应从爱家乡、爱学校、爱身边的一草一木开始。当我为家乡环城河的整治砸碎了心爱的储蓄罐;当我和小伙伴一起走上街头清扫卫生,宣传双禁;当我和父母徜徉在古城的大街小巷,感受绍兴日新月异的变化,我都有作为一个绍兴人的光荣和自豪。

  爱国还应该从爱身边的教师和同学,亲人和朋友开始。真诚地帮助认识或素不相识的人,给他们一份关爱,也是把一缕缕爱的阳光洒在他们心间。于是,孤儿院、敬老院里有了我们的身影;于是,同学之间有了点点滴滴的关怀;于是,我们把“孝心行动”带回了家,把最真挚的爱献给了父母……

  爱国还应该从热爱生活,热爱学习开始。想到自己平时对学习的厌烦,一遇到困难就灰心丧气的样,我有些脸红,有些自责。但也产生了新的勇气,我会以更大的热情和勇气投入到学习生活中。

  感谢秋瑾,她用她的碧血丹心让我领略了一种精神;

  感谢秋瑾,她用她的不屈精神让我感受了一份沉甸甸的爱国情怀。

我心中的偶像作文 篇6

  “流言有一千分贝,它震耳欲聋把我摧毁……”教室里又传来了一阵悦耳的旋律。张杰红得不得了,校园里到处溢着张杰的热潮。我也喜欢听张杰的歌,视他为自己的偶像。什么关于张杰的海报、影集、照片、碟片我都有。

  说起偶像,当然数歌坛占大部分。那些铁杆歌迷们会为了明星的一个签名大老远去看演唱会,跟人挤个你死我活。他们会为自己的偶像争执不休,有的还会为了偶像而自杀,太可怕了。

  歌坛明星只不过是一阵清风罢了,吹过凉爽一阵子,很快就过去了。又有哪个新的明星能使自己夺目光彩?就算有,那也是屈指可数!我认为,偶像应该选择实力派,也许他不时尚,外表不英俊潇洒,但是他的才华大家有目共睹,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偶像!

  偶像应该是你心中的目标,你长大了想成为他那样的人。你喜欢他的言行,敬仰他的人格。

  希望你的偶像不是一阵清风,过了你就会把他遗忘。

我心中的偶像作文 篇7

  都说偶像是一个人心灵的写照,偶像大多都离我们遥不可及,像电影明星,歌星,只能用来仰慕 或崇拜。而我的偶像近在身边,我天天都能和他见面,我对他或许是一种崇拜,他给我激励,我最敬重他锲而不舍的精神。他便是我们班级的“传奇”,数学鬼才,班级第一 ——张书华。

  张书华是何许人也?想必在整个年级都是闻名遐迩的。在这之前关于写他的文章有许多,可我却一篇都未贡献过,今天写他,主要是来自内心真实的仰慕,怀着崇敬的心情来写的。文字粗拙,但句句真诚。

  在小学时期,我的班主任就已经再三对我们提到过张书华,可因为从未见过面,所以对他了解甚少。但从老师口中得知,他的思维方式与别人不同,老师教过张书华的机器人班,所以对他略知一二。可未曾想过,我原认为我永远不会与这位“传奇”碰面,但是却没有想到在初中我们会分在同一个班。

  开学的第一天,老师在室外分组,前十二名当组长。当老师叫到“张书华”时,我的神经不由自主地跳动了一下,心里想:我倒要看看这个‘传奇’长什么样。老师话音刚落,只见从人群中走出了一位"风流倜傥,走路极其傲娇”的男子,他在第一位身后站定,目光扫视着人群中的我们,那目光,似乎在暗示着什么。随后便转过身去,不再回头。这是我对他的初次印象。当时我在想,“原来传奇果然是传奇,连气质都不一样"。但是在一个月后,我才明白我错了,大错特错。

  为什么说是一个月后我才明白我错了呢?因为在前一个月内,他依然保持着他的一身傲骨。在课上,他的手几乎没有放下过,一节课下来几乎只有他一个人在回答问题;在课后,他懒得理别人,只知道做自己的事。即使你有幸和他说话,但绝不超过三句,因为他总是会用他特有的方式来中止谈话。因此,同学们称之他为“高冷学霸”。不过,后来发生的事都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甚至是不可思议。

  月考成绩出来后,张书华以数学满分,总分最高而成为了班级第一,年级第三。我们大家认为他此后连看都不会看我们一眼。但我们错了,彻彻底底地错了。成绩出来后他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对谁都乐呵呵的,尤其是曾经找他说话而被拒绝了的人,他更是如此,对我们平易近人。

  考试结束后老师照例要打乱全班,重新分组。我与他分在了一组,和他做了同桌。这期间我曾问他:“你为什么刚开始不理我们呢?”他没有正面回答我,原因我也能猜出来。我还问过他:“你数学考满分时,为什么你的表情跟不及格一样?”他却说:“这有什么好高兴的?一般难度,不算什么。”我惊呆了,真的!他还经常跟我在课余时间讲一些“超纲"问题,例如八年级的函数,我对这些都跟听天书一样,一脸疑惑。而他呢?却能朗朗上口,倒背如流。我在心里为他起了个别称——“吊儿郎当的不正经学霸”。

  在七年级上学期的运动会最后一天的下午。时间都是我们的,随我们自由支配。而我却和张书华独自两人在玩“模拟人生"。起先他有这个提议:绕着教室外的场地走一百圈。我二话不说就答应了。这期间每走几圈,都代表一个年龄段;通过他的讲解,一百圈很快就过去了,这期间我错过了马老师和张老师在教师运动会中的英姿,但是我一点儿也不后悔,一点儿也不惋惜,因为这照样也挺有趣的!

  张书华他学习好,品行优,平易近人,是我们全班共同的朋友,是我的偶像,我的指南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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