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_初二优秀作文_初二作文

2021-03-23 偶像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的偶像_初二优秀作文_初二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的偶像_初二优秀作文_初二作文1

  前些日子有朋友问我追不追星,我笑了笑说,不追,因为我心中一直都有一个偶像。

  黝黑的圆圆的大脸,不算高,即使装扮得再精致也抵挡不了从骨子里散发的朴实,总带着点老农民进城的味道,她就是我的老爸。

  小时候,我是不大喜欢他的,从小因为妈妈工作特别忙,都是他带着我在奶奶家和外婆家来回穿梭,一会儿寄养在这家,一会儿寄养在那家,但我跟外婆的感情特别好,所以后来就干脆把我丢在外婆家了。

  到两岁半时,他来接我回城里上幼儿园,我哭闹着不愿走,他一生气,一脚把我踢得跪到地上,两个膝盖都擦得血淋淋的,现在想来,或许是因为他太着急,而且没有带小孩的经验,不会连哄带骗,只好下了硬手。

  到了幼儿园,我很调皮,爱捣乱,经常伤人。他负责接送,所以几乎每次来接我他都要被老师教训,回到家他也不知该怎么教育我,只会打我,那时候我就想如果是妈妈她会怎么对我?年幼的的我只能躲在角落里默默的哭泣。

  上了小学,刚一年级的我就被选为学校升旗仪式的主持人。随着越来越大,又先后担任了学校许多职位,还为学校赢得了许多荣誉。

  渐渐的,我不仅能把学校所有的活动搞得有声有色,成绩也稳居前列,更值得一提的是,我考上了全市最好的中学,而妈妈正是在这个学校教书。爸当然很自豪,只是嘴上不说罢了,那天好不容易妈妈在家吃了顿饭,她告诉我:老爸在单位经常跟别人夸我呢。爸爸听了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憨憨的笑了。

  升入初中,我受到的约束突然多了,因为这所学校实行的是军事化管理。我们的教室离妈妈的办公室很近,我们也经常因为能多写点儿作业而不去吃饭,所以老爸就提议让我妈每天去学的时候给我捎饭,于是每天几乎我还没起床的时候老爸就开始起床给我做饭,晚上我加班学习到深夜,他也陪着,等我睡下,他又给我洗衣服。

  他总是说我缺心眼,可是他对我的好,我都一一记着呢。

  这就是我爸,急性子,爱做饭,偶尔会带我出去玩,虽然有时候对我要求很严,可我知道他是为我好。

  有他这样的偶像在身边,即使有再多风雨我又有何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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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心中有一个极重要的人,他像指针,引导我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

  又像太阳,照亮我心中的一方天地他是我想要成为的那个人,他就是我的偶像袁隆平爷爷。

  他是我国杂交水稻育种专家,勋章共和国获得者,被誉为世界杂交水稻之父。很多人只看到了他头上的光环,却不知他为此付出了汗水。他从30岁起专注于研究水稻杂交项目,始终脚踏实地,勤恳做事,甚至躬耕在三亚30℃高温下的稻田里。在过去的几十年中,袁隆平即使在最艰难的关头,他也没有放弃。无论面临权威的压力,还是文革的动荡,他都没有停止实践的脚步。正因他不吝汗水,心无旁骛,才在50年中攻克了一个又一个科技难关,创造出水稻研发的辉煌。 岁月在他脸上留下一道道皱纹,须发已被匆匆流去的时光染成花白,黝黑的皮肤闪烁着被太阳亲吻过的色彩。他在研究杂交水稻的道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他曾多次赴国际水稻研究所开展合作研究和技术交流。在一次实验中,他所研究的杂交水稻稻谷减少了5%,而稻草却足足增加了60%,在这时有人就说:人要是能吃草的话,你这个水稻就大有发展了。面对无数的讥讽,袁隆平爷爷变压力为动力,一直坚持研究水稻,终于将杂交水稻研究成功,解决了中国14亿人口的温饱问题。

  他是位令世界瞩目的科学家,却有农民的质朴与勤俭,袁隆平被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因水稻研发获得一系列荣誉,其名字的品牌价值被评估出上千亿元的天价。可袁隆平仍穿着三四十元钱一件的衬衣,系着十来元一条的领带。当一席农民着装的袁隆平被派遣到国外传授技术时,多次被接待人员误当做随行人员。 他也是怀揣着一颗年轻的心的智者。一次记者采访他时,他像个小孩子乐呵呵的说过这样一句话:我80岁时是80后,我90岁时就是90后。正是他这种乐观积极的心态,感染了我,对待事情总以一种乐观的心态去看待,那么所有事情都会变得美好起来。 我喜欢他从不言败的精神、乐观积极的态度、纯朴而高尚的品德,他就是我的偶像,一个真正能让我们吃饱饭的偶像袁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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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偶像,不是什么大红大紫的人物,也没有做过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一个真实的人。

  黑色的头发里夹杂着些许白发,额前的头发落光了,露出饱满的额头,戴着一副银镜,穿着一身还算合身的衣服和一双不知去年或是前年买的鞋,这就是我对他的总体印象了。

  他喜欢喝点酒,这一点令我讨厌;不过他很孝敬老人,这一点又让我很佩服!

  每次节假日,我们都会抽时间一起去奶奶爷爷家。吃饭时饭桌上少不了酒。他和爷爷边喝边拉话,不知不觉一瓶酒就完了。他喝得脸都红透了,用妈妈的话说,他喝的话都说不清了。可他还趁着酒兴想再开一瓶,每一次都被我和妈妈制止了,爷爷也笑了,说不喝了,这才作罢!于是他又陪爷爷拉起话来,从村东头说到村西头,从农村说到县城……爷爷红光满面,这时候的爷爷是最高兴的!

  回家的路上,他问我:“你知道我为什么要陪你爷爷喝酒,还喝的那么多吗?!”还没等我回答,就说到:“你爷爷现在年纪大了,要人陪啊,而我们回来次数也不多,人都这样,等你长大了,也要多陪陪我们啊。”说罢,长叹一口气,那一刻,我突然觉得他喝酒很有道理。

  他很信任别人,这也让别人很信任他!

  每当他知道别人要帮助的时候,他总是毫不犹豫地伸出援助之手。在微信朋友圈时常会看到一些“轻松筹”“水滴筹”之类的,他都会很积极地做出行动——捐!我也曾问过他,如果是骗子呢,他总是会选择笑着说:“哪有这么多的骗子啊!”。

  老家那边和外婆家那边,经常会有亲戚为一些事情来我们家找他商议,拿主意。也会经常接到他朋友或是同事打来的电话,似乎总有做不完的事情。我就会问他:“为什么有这么多人找你呢?”他总是两个字回答:信任!

  他是一个老师,所以很重视对我的教育。他从不过多干涉我的学习。在我犯错误的时候,他往往会选择语重心长地教育我,比起他的手掌,我更怕他的眼神。虽然我在某些时候会很羡慕其他人,他们能玩手机、看电视,可以有更多的时间玩耍,但是我能理解他的做法!

  这就是他,一个平凡而又真实的人,他就是我的爸爸,更是我的偶像,他善良、正直、严肃,是我一生追逐的偶像!

我的偶像_初二优秀作文_初二作文4

  也许你的偶像是一位影视明星,也许你的偶像是一位作家,也许你的偶像是一名歌手。我的偶像是一位平凡的人——我的爷爷,在他身上我学到了许多。

  那年,年逾九旬的老祖不小心被一块小石子绊倒了。爷爷赶紧把老祖扶起来,但由于老祖年事已高,再也站不起来了。从此,爷爷每天都用心的照顾着老祖。他每天晚上都要端一盆热水放在老祖床前,轻轻的把老祖抱起来,让他靠在床边,双手拖着老祖的脚慢慢的放进洗脚盆,边用手按摩着脚,边不停的问着“水温烫不烫、脚痛不痛……?”此时我看见老祖高兴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为老祖脱衣服、盖被子,真是无微不至。一直到老祖生命垂危的那段时间,爷爷每天都陪着他,直到老祖不幸去世。爷爷真是一个孝子呀!

  爷爷曾经是一位老师,虽然现在未教书了,但一直保持着良好的阅读习惯。每天早晨我们还在梦乡,爷爷却已经早起看书了。一天,我起了个大早,本以为比爷爷起得早,兴高采烈地跑下楼去,发现爷爷已经升起了火,屋里暖烘烘的,原来爷爷比我起得早啊!他坐在炉子旁的木板凳上,身体微微前倾,手捧着一本书,脸上神情严肃,眼睛盯在书上,我走到跟前他全然不觉。爷爷看完一章,合上书,那是一本《梁家河》。他揉了揉眼睛,发现我在这里,非常惊讶。“你什么时候进来的呀?吓我一跳。”原来爷爷比我早起两个钟头,一直在看书,爷爷摸着我的头说:“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要珍惜读书时光,不要虚度光阴。”爷爷这番话让我受益匪浅,从此我慢慢养成了早起读书的好习惯。

  爷爷喜欢读书、解数学题也是他的拿手好戏。在我上六年级的时候,我的数学成绩不好,我经常回家时请教爷爷,他就耐心的给我讲,用手一边在草稿本上画着,一边细心讲解,那些难题我很容易理解。后来我的数学成绩突飞猛进。真得谢谢爷爷这位“好老师”啊!

  我的爷爷孝老爱亲,活到老学到老,用行动时刻感染着我。爷爷,您就是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_初二优秀作文_初二作文5

  我的偶像不是光鲜耀眼的明星,也不是为国争光的运动员,而是出自魔幻小说的虚拟人物——一个勇敢的少年。

  这个少年戴着一副黑框的眼镜,圆圆的镜片下是一双如天空般蔚蓝的眼睛,最特别的不是这张帅气的脸,而是藏在头发下的一道闪电样的印记。对,我猜想着,你们一定认出了他,哈利·波特。那道闪电不仅仅是一个印记,它的背后是伟大的母爱——黑巫师残忍地杀死了哈利的父母,在这过程中,母亲为了保护她的孩子,毅然地替他挡了一下,留下了这爱的印记。这足以表明他注定不会平平凡凡的长大。寄养在父母家的他,受尽了人情冷暖,却还乐观积极,勇敢善良。

  有魔法师遗产的哈利进了霍格沃茨魔法学院。印象深刻的是哈利你与魔法石的故事。你与你的两个好伙伴为了保护魔法石,而克服了各种困难。当你们被魔鬼网困住,比胳膊还粗的藤蔓,不停地缠绕在身上,愈是挣扎,愈紧时,你从容地的听取了赫敏的意见,从而成功地走出了这一关。当你们要在上千把“飞”锁里找到合适的一把时,作为百年来最为年轻的搜捕手,你大胆地骑上了扫帚在众“飞”锁的拳打脚踢下,弄得做一个又一个的伤痕,拿到了钥匙。当你们遇到巨型巫师西洋棋时,你信服地的配合着荣恩,以死棋的结局走到了最后一关。邪恶的伏地魔原来一直依附在奇洛教授身上,你感到难以置信,往日一切对斯内普的误会都解开了,你无不感到后悔。在奇洛的逼迫下到了一面镜子前,在哪那里,你看到了一个和你一模一样的人,把魔法石放进了你的口袋,你先是一惊,随后便镇定地编了个谎企图骗了黑巫师,可惜没能成功。于是他试图诱骗你加入他,以复活你父母为条件,而信念坚定的人怎么会为这所动摇呢?你拒绝了他,向着外面跑去,却被熊熊烈火困住。狗急跳墙的黑巫师便直径冲了过来,像头暴怒的狮子狠狠地掐着你的脖子,让你喘不过气来,魔法石也丢在了一边,一手要够魔法石,一手又要抵抗,在这危难时刻,妈妈的爱在你身体留下的类似保护符的痕迹苏醒了,肮脏的奇洛因此被石化了双手,

  聪明的你顺势把手放在了奇洛身上,他瞬间石化而忘了,伏地魔也不了了之了。

  哈利·波特,我羡慕你那高超的搜捕技艺,我敬佩你那敢于冒险,敢于同伏地魔斗争的精神,你是我的榜样。

我的偶像_初二优秀作文_初二作文6

  想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吧!有的人的偶像是明星,有的人的偶像是歌星,而我的偶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偶像天团-消防员。

  在那一个凄凉的夜晚,一道闪电击中了四川凉山上的枯木,一瞬间浓烟滚滚,火焰顿时席卷了整片山林,火势迅速蔓延,生机勃勃的森林,一瞬间成了人间地狱。

  他们奔赴火海,义无反顾地向这场火灾宣战,消防车是他们的战车,水是他们的武器,明知道这是一场希望渺茫的战斗,但为了守护美丽家园,他们依然选择了生命中的最美逆行-冲向火场,永不回头。面对大火,他们举起手中的"武器"奋力向火魔射去,他们带着救援装备,冒着生命的危险在火场中寻找幸存者,带回来的是希望,也是噩耗。

  都说水火无情,突如其来的风向改变,引发了一场大面积的爆燃,夺走了30人的年轻生命,当他们被烈火淹没时,依然无悔。

  在危险中是什么让消防员们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是金钱吗?不,金钱永远没有生命重要。

  是荣誉吗?不,身为消防员这点功劳不算什么。

  是责任,是身上的责任让他们不怕困难,勇往直前,这是身为消防员的责任,也是人民英雄的责任!

  回溯历史,在火灾中搬运燃烧的煤气罐的是消防员们;在洪水中奋勇救人的是消防员们;在危难之中解救被困者的依然还是消防员们。消防员们冲入险境,从死神的刀下挽救了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而他们却常常没有逃脱死神的扼杀,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怎么不值赞叹!

  在我们之中大部分人将来可能不会成为消防员,其中又有大部分的人,一辈子也不会遇到像森林大火这种生死攸关的情景。所以有些人就会错误的认为,既然自己绝对不可能面对火场,那么学习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就毫无用处,这种想法是多么自私,多么狭然啊!但我认为我们必须要学习这种危难之时挺身而出临危不乱的精神。

  因为你会发现在学习中遇到"危险"时,你的不怕困难迎难而上的精神,瞬间会让自己成为"扑火者""消防员"……

  在生活中,不少人都盛赞消防员的英勇无畏,别人夸他们"帅",但不仅仅是面貌"帅",更多的是夸他们的心灵"帅"。

  消防员是我的偶像,也是我前行的动力。

我的偶像_初二优秀作文_初二作文7

  “即使不被世界温柔以待,也要微笑着面对世界。”你说。台下唏嘘一片。

  聚光灯打在你的脸上的时候,你深的邃眼睛盛着流转的泪花。深情地咬着每个字,一寸一寸地断热心肠,一步一步地升华自己。你的人生扉页写满了离人的哀伤,你的歌离住着一个呐喊的灵魂,在时光伤时光的麦田,释放自我。薛之谦,我的偶像。在屏幕上,你努力的表演着,把时光伤疤暴露在众人睽睽之下,别人血淋淋的撕开你的伤口,你却微笑着说“没关系。”你看似疯疯癫癫,惹得大家笑得人仰马翻,耻笑你没心没肺,殊不知,你的心也曾被千万支利箭刺穿。你像一个绅士,可所有的人都看到你白衬衣上有一团血花。你轻描淡写地说“习惯了,习惯了。”

  你很早就没有了母亲。生下你之后不久,母亲遗恨离去。你的祖母、你的父亲却从不肯在你面前掉一滴眼泪,而是为你系上领结,目送你消失在远方的地平线上。少年的你也曾迷茫, 也曾疯狂。你是一匹放荡不写的野马,驰聘在只属于你的疆场!生活给你布满了荆棘,给你制造了一切不幸,你还是选择自己的最初梦想——当一名歌手,无论付出多大代价。

  十年磨一剑,年年皆血泪。你耗尽了自己青春所有的筹码,血迹斑斑地行走在这条路上。身披铠甲,手持宝剑,去面对一切妖魔鬼怪。n 是一名骑士,又是一名王子;你曾是一直丑小鸭,现在蜕变成一只白天鹅。

  在你华丽的外表下,谁人曾见过你伤痕累累的躯体?所有的人担心你能否飞得更高时,谁曾见过你破茧成蝶的辛酸?

  俊秀的脸,苍伤的疤。

  我喜欢你,因为十年来,你初心不变,奋进不断,挑战不惧1

  你是深情、脆弱而有坚强的马戏小丑,又是我的心空上那颗遥远而璀璨的星星!薛之谦,错过十年的我,想以自己不懈的努力和良好的成绩,陪你过完下一个十年。

  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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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块水泥地上,一个破木板篮球框,一个黑人男孩在场上和自己的影子进行行云流水般的斗牛,他一次又一次的投篮,上篮和假动作,好像与他单挑的不是他自己的影子,而是乔丹魔术师这些篮球名宿们。这就是我的偶像科比·布莱恩特。

  科比,家喻户晓的篮球明星,也正是因为这种平凡,让科比变得伟大。许多人说科比是篮球天才,把他和乔丹这样的篮球巨星相提并论,不仅仅是球技出众,而是他那与乔丹一样的精神,让我们无比敬佩!一样的争强好胜,不屈不挠,一样的勤奋不倦,将篮球视为生命;他的后仰,他防守的步伐,还有他的绝杀,和乔丹如出一辙,使我们看得赏心悦目,无比敬佩。

  科比个篮球天才。有的记者曾问道:科比,请问你的成功秘诀是什么?科比笑了笑,反问记者:那你见过凌晨四点的洛杉矶吗?没错,我见过。这短短的一句话,足以证明他伟大的篮球精神,凌晨四点的洛杉矶,街上的行人寥寥无几,但我们可以见到科比那奔跑的身影,在健身房中锻炼的汗水,他把一切都给了篮球,每天训练长达8小时,这让他饱受伤病的困扰,因训练过度,膝盖中的半月板已经被磨损没了,它只能忍着骨头与骨头之间摩擦的疼痛,继续打篮球。但我们何曾看到他说过放弃,我们看到的依然是他在球场上那奔跑的身影,拼尽全力的一次次投篮,和一次次时机刚刚好的准绝杀其实,科比一生带给人们的不只是视觉上的快感,更是一种篮球精神,他那种坚贞不屈,百折不挠的精神永远留在了世上!永远留在了我们的心中!

  现在科比虽然在一次意外中永远离开了我们,但他的精神与信仰却在世上成为了永恒。我们现在仿佛还能看到凌晨四点的洛杉矶有科比的身影,他已经永远留在了我们的记忆中。我相信科比生命的意义不仅仅停留在此刻,他永恒的精神指引我们,要坚持自己的梦想,遇到挫折不要放弃,勇敢面对困难,付出更多的勤奋,无怨无悔。这就是我的偶像科比·布莱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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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虏灰飞烟灭。”苏东坡的这句词,赞美的就是我的偶像——周瑜,周公瑾。

  很多同学不理解,问我为啥不喜欢活跃在荧屏上的小鲜肉,却喜欢一个历史上的人?更为重要的是,周瑜是个小肚鸡肠的人,嫉妒诸葛亮,没有一点风度,为啥我要做他的粉丝?毋庸置疑,他们一定没读过《三国志》,只看过《三国演义》,受罗贯中的毒害太深。我喜欢周瑜自然有我的原因。

  第一:长得帅。在这个颜值控当道的时代,长得好看的明星都被捧到天上去了,周瑜也是那个时代非常有名的帅哥。杜牧诗有云:“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能被称为“郎”的男子,长得肯定帅气,至少也是玉树临风,气宇轩昂。在吴宇森的电影《赤壁》中,扮演周瑜的是梁朝伟,这就看得出,当年周瑜是个多么英俊潇洒的人。不信,还有人这样说过,“吴中皆呼为周郎”。

  第二:有才华。周瑜文武双全,并且精通音律。传说他到别人家中赴宴,人家安排歌舞以助酒兴,有女子弹琴时,因为过于关注周瑜,不小心弹错了一个音符,周瑜在喝酒中依然听出了错误,情不自禁地回头看了那个女子一眼,留下了“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的典故。从这可以看出来,周瑜满腹才华,绝对不输于诸葛亮。

  三:有计谋。赤壁之战前,东吴分为两派。一派是周瑜为首的主战派,一派是张昭为首的投降派。曹操号称八十万大军,看上去气势汹汹,无法抵抗。但周瑜分析到:曹操的军队多是北方人,从未有水战的经验,在水战中就是一群“旱鸭子”,很容易被击败。再加上曹军这段时间一直在征战,长途奔袭,舟车劳顿,水土不服,必然没有很强的战斗力,只要东吴上下一心,全力迎战,出奇兵,用奇谋,一定能取得胜利。他接着提出用“苦肉计”“反间计”“火攻”等计策,稳定了军心,并且完美地上演了一出以弱胜强的著名战役。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多年以后,隔着历史的烟云,我们重读东坡先生的《念奴娇》,依然能感受到周瑜的胸有成竹与镇静淡定,也能感觉得到他与小乔恩爱甜蜜的幸福生活。像他这样一个在战场、官场、情场场场春风得意的人,又怎么不能成为我的偶像呢?

我的偶像_初二优秀作文_初二作文10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也许他是一位伟大的科学家,也许他是一名革命先烈,也许他是一名美丽的影视明星,但是我的偶像却与众不同,他是一个平凡普通的人—爸爸。

  我的爸爸是一名优秀、负责的动车司机,平时在外面上四天班,回家休息一天,一年四季如此循环上班,没有任何节假日可休息,春节也不例外。虽然平时上班很累,但爸爸脸上总挂着和蔼的笑容。爸爸最大的特征是脸上有一颗“美人痣”,在两只炯炯有神的大眼睛衬托下,再加上比我还白的皮肤,他成了我心中的“美男子”,可你别以为他像电视里的“小鲜肉”,他不仅对工作认真负责,而且在生活工作中有着“及时雨”的外号,有时候真让我和妈妈又爱又气呀!

  从我记事起,爸爸从来没在家过年,因为过年春运期间比平时更忙。今年好不容易单位给他安排了一个年休的班,我高兴的一蹦三尺高,但在过年的'前一天,爸爸有个同事打电话说:“家里有急事儿”。打了好多电话没人同意顶班,想让爸爸去顶班,我在一旁直叫口型:“No!No!No!”可爸爸却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同事,同时用他那双深沉而明亮的眼睛意味深长的望了我一眼,接着安慰他的同事说:“不要紧,你赶快安顿好家里的事,有困难给我打电话,放心吧!”我之前那股高兴似火的热情被一盆凉水浇个透湿。但爸爸却语重心长的说:“孩子!不要怕吃亏,别人有困难时,我们要积极给予帮助,学会换位思考,吃亏是福呀!”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爸爸对工作负责程度不是一个“好”字能形容的,他们工作单位有几百条规章制度,但令我吃惊的是从爸爸参加工作至今24年从未违反哪一条规章制度,而且最苦最累的活他总是抢着干,在工作单位做出不少贡献。

  我和妈妈以前说爸爸“傻”,但长大了我才明白,爸爸虽没有爱因斯坦伟大、没有比尔。盖茨富有、没有明星那么有名气,由于工作性质也无法给予我太多的陪伴,但在言行上,他做出最好的榜样,这才是最宝贵的爱,他就是我的偶像—爸爸。

我的偶像_初二优秀作文_初二作文11

  她,是我的偶像。

  仲夏的午后,金色的阳光轻柔地洒在图书馆的门前,我踏着门前的台阶,在阳光的沐浴下慢慢向前,去寻找那本渴望已久的书,顺便去看看她。

  虽已是这里的常客,可每每步入馆内,那安静的氛围与井然的秩序还是会令自己心头微微一震,我放慢脚步,轻轻上了二层。脚尖刚触碰到地面,眼睛就立刻开始寻找,忽然松一口气,她,还是坐在窗边。我内心窃喜,假装漫不经心,慢慢踱到她的旁边坐下,放下包,离开座位,小心翼翼地走向书架,寻找自己想要的书。不曾想很快便找到,有她在,一切都显得格外顺利。回到座位,打开书,缓缓翻书,书页间滑出一段美好的时光,一段清浅岁月……

  她是一名高中生,这是我无意间在她的课本上看到的。初次见面,是一个下雨天,那日大雨骤降,我未带伞,便狼狈不堪的跑进图书馆躲雨,一楼大厅人流如织,于是又匆匆上了二楼,随意找了个座位坐下。“啪嗒,啪嗒……”我的衣角还在滴水,此时发出的声音,仿佛有穿透力一般,在偌大的馆内回响,我顿时低下了头,可无奈却无法补救,只好任凭这水声断断续续地发出,脸上泛起了红晕。“你……需要纸吗?”忽然,一包纸被递到我的眼前,慌乱之间,我连忙接下,迅速擦干了衣角的水,抬头,只见一位身着白裙的姐姐正满脸关切地看着我,清澈的双眸,若隐若现的酒窝,蝶翼般的睫毛,仿佛都定格在瞬间。我看见白纱轻扬,把最诗意的年华嵌上万般柔美。“谢……谢谢”一向不善于与陌生人交往的我面对这样一位如画的大姐姐竟有些慌乱,道谢过后,便缓缓起身,从身后的暑假找出一本心仪的书,坐在她的身边阅读。

  从此之后,两条平行线奇迹般的相交,我时常去图书馆,她也时常坐在窗边的位置,我们总是像约定好了似的,一起读书学习,从她的目光背后,我看见一个少女无限的恬静和美好,那感觉有一丝浪花飞溅的清凉。读书之余,我们也会互相讨论学习方法,她从不因我比她年纪小就轻视我所说的话,相反的,不论我说什么,她总是认真地聆听,再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她在一起的时光,我看到了她身上的光芒,她好似在我身前不停奔跑,让休息了一站的我,有新的方法去追寻。

  遇见像她那样的星星,真好,我许愿,希望自己也碰上一次辉煌。她是我心中的光,我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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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既不是科学家,也不是政治家,更不是领袖,我的偶像是一个明星,他叫易烊千玺。

  他今年17岁,上高三,他笑起来嘴角会有一个浅浅的小梨涡。他三岁学舞蹈,五岁出道,十岁加入“飞旋少年”,后来退出“飞旋少年”,与王源、王俊凯两名“FF家族”成员组成“TFBOYS”,他会拉丁舞、街舞、民族舞、画画、唱歌、打鼓等才艺,他还是学霸呢,他考过全年级第一名,几乎每次都是全年级前十名。

  有一次,他签约的公司为了省钱,演出回来时,给他定的飞机晚点,刚好那天他期末考试,结果,他刚到校门口,就听到广播里传出“考试最后十分钟”的提示音,他匆匆进了考场,当他准备答题的时候,离考试结束再剩下最后两分钟,他只用了一分钟浏览试卷,一分钟答题,结果得了50分,而卷面分数里,选择和填空加起来刚刚50分,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学霸!

  最让我崇拜的是他的纯真,他身上有很多伤,本来就高三了,学业挺忙的,可他为了保证演出效果,每天要练习舞蹈五个小时以上,要是换做其他人肯定坚持不下去,但是他可以。

  每次记者或FANS问他累不累,他总是梨涡浅笑一下说:“习惯了”,在《快乐大本营》上,当何炅问他们:“你们谁是学霸”时,王源和王俊凯不约而同地说:“千玺、千玺是全年级第一,”千玺调整了一下话筒说:“只有一次而已”,多么乖的孩子呀!在《年代秀》上,欧弟让他们去演60年代的田地劳作戏,当时下面的李湘和于莎莎调侃:“谁演那个女的”?小凯选了军人,王源选了农民,只有千玺傻乎乎地站在那里,当了女农民,千玺真的好纯真!

  还有一次,当大屏幕上播放他的起床视频时,他先是一呆,他没想到自己真的被录了下来,正如欧弟所说:“千玺是我见过最帅的起床气。他就像《开学第一课》里的一句话:你醒来的时候,问候你好,升起的阳光哼着歌谣,很阳光,很温暖。

  这就是我的偶像,一个学霸、一个暖男、一个萌宝、一个独一无二的易烊千玺。

  千玺勇敢飞,纸鹤永相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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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拥有一个偶像仿佛已成了一件很时髦的事情电视明星、歌手、模特然而,我的偶像,是一位十分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那便是毛泽东爷爷曾成为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的鲁迅。

  鲁迅这个名字,象征着中国文坛上的一个巅峰,他熠熠地闪着耀眼光芒,曾经唤醒了无数麻木、冰冷的中国人的心。最初的我,只是经常地听到鲁迅这个名字,心中感到无比的好奇:是怎么样一个人才能这样的有名,让人们无时地不忘称赞他呢?

  到了小学,我们听到老师讲起了有关于鲁迅事情,心中对于这么一个能够将笔尖化为利器的神人有了几分的崇拜。直到后来,我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和《阿Q正传》等书,脑海中默默浮现出了一幅不管深夜还是白天,都不断的用手中的笔来挽救祖国的人,虽然并不能把意思完全弄懂,但我还是十分敬佩这个将当时社会现状毫无保留得写了出来的勇者。鲁迅是十分厉害的,他可以把自己心中对这个时代的诸多不满用小说、杂文表现出来。使得那些被他抽着痛处的人虽然恨得牙痒痒,却也不能对他怎么样好生厉害!

  仅仅从书本中了解到的这位伟人还不足以满足我对他的好奇,于是我便开始对他用别的渠道来进行了解。网上对鲁迅的的评价褒贬不一,然而还是好的偏多。我看到关于评价鲁迅有这么说的:为反对而反对的反对者。这显然是贬义评价了,然而我却觉得这句话是十分有趣的,鲁迅他老人家对于这件事情持反对意见了,他便要反对;他想反对了,便要做出实际行动,所以他成了一名反对者。多有意义,多有道理!

  他没有那人们心中一个革命者的完美的作风,他有着不好的毛病,但也更加让他变得像一个平易近人的偶像。他喜甜,便自然地将男客人来访时接待用的点心换成了落花生,虽然女客人仍然是用甜点来招待,不过还是可以体现出鲁迅对甜食的珍惜了。

  我的偶像是活活生生的印在我的心中的,关于他的事件多到数不清了。爱国、勇敢、坚强,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他一生的为人准则,也是我们最该学习的。我会追随着鲁迅,守卫着我们的祖国!

我的偶像_初二优秀作文_初二作文14

  在1987年6月24日的阿根廷罗萨里奥市的一个贫穷的家庭中,诞生了一个足球巨星——梅西,他就是我的偶像。

  他那轻盈灵巧的体型,在绿茵场上自由穿梭;敏捷机智的反应,让对手难以捉摸。他飞快的速度,身轻如燕的跳跃,临危不惧的潇洒,他对冠军荣誉总是一笑而过。这就是梅西!

  5岁时,那个矮小而灵活的男孩,开始为当地俱乐部踢球,而他的教练是他的父亲。7岁时,这个小男孩己经倍受众人的称赞。但不幸的是,在他11岁时被查出患有先天性侏儒症,如果在想要长高,就得注射让一个普通家庭承担不起医药费的生长激素。在全家人都在为他的未来担忧时,梅西却对自己的足球梦没有一丝动摇。

  在因为家里没钱承担梅西的医药费时,他的父亲和13岁的他来到了欧州,来到了西班牙最先进的巴塞罗那拉玛西亚足球青训。当巴塞罗那足球俱乐部的雷克萨奇看到在训练中梅无口的惊人球技时,立刻与梅西在餐厅用餐巾纸签下了合约,并愿意承担他的所有医药费,这一刻,梅西的巨星之路才终于打开了。

  就这样,他一边训练,一边接受治疗。很快他的身高就达到了普通人的身高了,虽然不是很高,但对于这样一个天才来说,已经够了。

  在日后的比赛中,梅西和他的巴塞罗那队,常常在各项比赛中称霸。这时候,梅西和C罗开启了绝代双骄的时代,他们几乎包揽了,十年之间的所有金球奖。梅西也获得了五座。他终于成为一颗璀璨无比的明星,成为名副其实的球王。

  如果当时梅西对足球梦有一丝一毫的动摇,那么现在他只不过是一个可怜的侏儒,在某个城市的某个灰暗的角落,依靠着人们对他的怜悯,艰难的谋生……

  很多时候,如果遇到困难,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迎上去,战胜它。有时,仅仅后退一小步,我们就成了再也没有机会翻身的"侏儒"。而咬着牙,忍着泪,一步步走,终有一天,我们会迎来成功,成为真正的球王。

我的偶像_初二优秀作文_初二作文15

  历史的长河源远流长,连绵不息,看天上云卷云舒,看地上花开花落。摊开历史的卷轴,品读那字字灼金,看古代帝王的执政之道,赏英雄烈士的高尚气节,评文人雅士的笔墨清雅。

  从古至今,英雄层出不穷,没人的脑海里都曾盘踞过一副画面,心中都会烙下一个身影。当然,我也不例外。

  我有一个偶像,他距离我有千年时光,生活在那遥远的西汉,是个骁勇善战的将军。

  他曾在茫茫戈壁上与月光共饮,与边境的匈奴奋勇抗击。因以少胜多而一战成名,十八岁就被封为骠骑将军,成为令匈奴闻风丧胆的战神。他就是霍去病。

  霍去病曾说过:“犯我大汉天威者,虽远必诛!”他只身携千骑深入匈奴腹地,在军营里一人同这隔壁的地形斗争到深夜,在地图上注满了密密麻麻的标记,只为里应外合取得胜利。人们只知晓霍去病天资聪明、武艺高强,可以从匈奴腹地突击,但却未曾看到过烛火下那充满血丝的双眼和疲倦不堪的身影。

  汉武大帝曾许诺予之高官厚禄,佳肴美姬。但霍去病胜利归来后只一句话:“匈奴未灭,何以为家!”就婉拒了武帝的奖赏。他的淡泊名利,他的高尚气节,无不让世人对他称赞歌颂。我之所以喜欢他,敬仰他,不仅仅是因为他的骁勇,他的飒爽英姿,更是因为他的不屈权贵,高洁品性。

  “金戈铁马”形容的就是霍去病的一生,他的荣辱生于疆场。但这位本应一生卫国的将军却在正值壮年时早逝,虽让人感到扼腕痛惜,但他在历史的卷轴中却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传说,令后世都为之震撼的神话。他曾身披血迹斑斑的盔甲征战于马蹄踏踏的战场;他曾在月朗星稀的漫漫长夜里与月光共饮;他曾在巧取豪夺的官场上淡泊名利。

  他是我的偶像,但他也是一位赫赫有名的将军。他那飒爽、骁勇的身影将盘踞在我的脑海里,他那金戈铁马的峥嵘岁月也将被后世敬仰、铭记。他虽是一名有着气吞山河志向的名将,但他也只是我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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