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匹狼的自辩书作文

2022-09-22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一匹狼的自辩书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匹狼的自辩书作文 篇1

  三角脸,长嘴巴,尖耳朵,长尾巴,牙齿锋利,眼光凌厉,四肢矫健,这就是我——一只狼的自画像。

  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狼狈不堪,声名狼藉,……,长久以来,人类对我们有着很大的误解,凡是与狼字沾边的词基本上都是不好的。我们被描述成为阴险狡诈、凶狠残忍的形象,而人类却把同样食肉的虎大哥、狮大哥列为威风凛凛的兽类。在这,我要为我们狼簇鸣鸣冤了:是的,我们是以捕捉动物为生,但这是大自然的需要啊!我们也是在保持生态平衡啊!你们想象一下,这地球上如果没有我们、虎大哥、狮大哥和其它食肉兽,全是食草动物,会怎么样?地球上的花草树木肯定都会被食草动物吃光,地球会变得一片荒芜!有些人还斥责我们会把小动物们赶尽杀绝,可我们吃饱了就不去理会小动物,能叫赶尽杀绝吗?还有无知的人称我们“食人兽”,我们是因为你们闯入我们家园我们才防守的,你能忍受一群陌生人在你家里晃悠吗?况且,在人类面前我们是多么的脆弱,多么的不堪一击,你们没看到吗?人类越来越多,我们狼类却越来越少,我们的生存空间、我们的家园被挤压的越来越小。

  你们给我们的形容词应该用到你们人类身上,你们一直拿着枪来杀我们和小动物们,你们人类知道亲人死去很难过,我们狼呢?也一样啊。我们也眼睁睁看着亲人死在你们脚下,我们不难过吗?你们考虑过我们的感受吗?况且,我们躲过了捕兽陷阱只能说明我们比一般动物聪明,你们却说我们狡猾,你们自己反省过为什么要放捕兽陷阱呢?还有,我们狼有团队精神,你们有吗?在我们狼看来,你们比我们凶残很多!

  我们是动物,你们人类也是动物,尊重我们,好吗?让我们学会融洽相处,愉快共生,要不然我们消失了,你们人类生活在这个地球会多孤单啊!

  一匹狼的自辩书作文 篇2

  我是一种非常高贵、优秀的动物——狼。

  我们智慧,机敏,意志顽强,生存能力极强。我们记忆力十分出色,相隔很久的事情也不会忘记。

  我们的嗅觉特别灵敏,不仅能闻到很远的气味而且能分辨气细的细微不同。

  我们体态轻盈,身手矫健,窜、腾、跳、跃,无所不能,我们的本领远比人类想象的还要高超。我们虽然是食肉动物,却也有着强烈的母爱。当我们做了妈妈时,不但要让宝宝吃饱喝足,还会把它的毛添得闪闪发亮,有时为了防止外来的侵害,会不辞辛苦的一次次叼着自己的宝宝,把它们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如果有人伤害了宝宝,我们就会和它决一死战。我们的家族等级分明,王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我们对王决对服从,俯首称臣。

  我们在捕获猎物之后,组织严密,各有分工,有的负责追击,有的负责拦截,有的负责左右包抄,我们还会运用诱敌上钩,分片包围,等战略战术,人们称我们是“天才的军事家”。

  我们适应环境的能力极强,即使在寒冷的北极,也能看到我们神出鬼没的身影。

  我们象征着力量,象征着不屈。我们生来就是用强者的姿态去征服一切的。我们是靠自己的积极进取,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来的。

  爱我们吧,我们值得人类尊敬和爱戴。

  一匹狼的自辩书作文 篇3

  我喜欢狼就象别人喜欢猫和狗一样,但我不会去养它看到这里有人会说:“你根本养不了它”。的确我养不了狼,因为没有人能把狼驯服。正以为如此,我才会喜欢它,喜欢它的野性。世界最凶猛的狮子、老虎、被人类驯服了。而小小的狮子到现在与没有人能驯服它。

  我曾看过一本“狼道”的书,那本书的开头介绍。在阿根廷的潘泊斯大草原上,老牧民克雷母斯在小的时候特别想养一只狼,他把这个想法告诉了父亲,很快他父亲在一次打猎中发现了一个狼窝,他父亲在狼窝里拿出一只幼小的还没有睁开眼的小狼。回家后,小克雷母斯非常的高兴,等小狼长到两个月大的时候,父亲给它加上了锁链,以前可以自由活动的小狼,失去了自由。每天傍晚,父亲都会牵着它们到离家不远的地方散步。突然有一天,直到晚上八点多父亲还是没有回来。我和母亲都很焦急,于是请邻居和我们一起出去寻找。后来,终于发现受伤的父亲,父亲的右腿上都是鲜血。正在朝家的方向艰难地爬行,小狼咬伤了父亲之后逃回了荒野。父亲幸好被及时送到医院,才保住性命,但父亲的右腿却不能再走路了,拐杖陪他度过了一生。在那本书里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有的人因为想驯服狼而丢掉性命。看到这里不要以为狼是凶狠的动物,其实你错了。狼只因为,他的性格。试问,在这个世界上哪个人敢和狼的性格相比,我说没有人。在这个世界,我们人类都在适应环境。被事物所驯服,正因为这样,我才喜欢狼喜欢它的性格。而且狼在捕猎方面也很值得我们学习,它们捕猎是群体性的而不是单一的捕猎。而且它们不管遇到多么顽强的敌人,它们都会去攻击而没有逃跑的。即使,它们的在攻击中受到了伤害,它们的牙齿掉了,它们也不会退缩。像这种顽强的意志力是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啊!

  对于狼,它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而不是我们猎杀的对象,希望以前对狼有所误解的人看到后,能改变你的想法。

  一匹狼的自辩书作文 篇4

  我的骄傲的血统让狮虎也为之颤抖,站在月光下,昂起头凄烈地长嚎,连风也会绕道而逃。

  我们是荒原的主人,草原的霸主。

  你害怕我们吗?是的,你害怕。你害怕我们尖利地能够撕开风的爪子,害怕我们血腥得能啮噬钢铁的牙齿,害怕我们飞速地能追上时间的奔驰,更害怕我们阴森地在黑暗的山林中发出绿光的眼睛。这种光似乎能把一切看透,包括你那猥琐的心。

  我们的身体、我们的心脏、我们的灵魂都是最坚强和刚毅的,我们是真正的战神。我们的锋芒和勇武让刑天和阿波罗也悄然而退,偃旗息鼓。

  我们尊崇勇者,像神一样地尊崇胜者——狼王。每一代狼王都是在血腥中诞生,再随着新狼王的诞生而血腥地谢幕。或许,这就是我们狼族不断进化、历久弥坚、长久不衰的原因吧。

  我敢说如果没有人——这种自立为万灵之长的生物,卑鄙地用所谓文明的东西将我们捕获、剥皮、烹煮或是所谓文明地将我们送进公园的铁笼随时展览的话,我们神圣的种族一定会繁衍生息,更加兴旺,再创我们狼族的辉煌、不朽的神话。

  当人类将我们与其他动物一起送入动物园时,其他动物的表现也许会过于强烈:比如狮、虎的闷声大吼,猿猴的绝食主义,孔雀的掉毛反抗。它们虽看上去很有骨气,但换来的却是更为严密的看守和更为坚固的牢笼。我辈狼族则更显稳重,在假山池间悠然踱步,时不时地用冷眼睥睨那些虚伪的同情或是兴奋的看客。

  几天之后,我们前爪的毛已经掉光,因为我们在刨土,假山前的大坑就是明证。铁笼里的狮、虎早已在酣睡,猿猴又在假山间活蹦乱跳,孔雀的尾翎已经长齐,又在快乐地开屏,它们已经放弃了抵抗,但请你不要忘了,铁笼上那一排排深深的齿痕。

  你不要把我们当成狗,虽然狗是由我们狼族驯化而来,你给狗一根骨头,它会冲你摇摇尾巴。

  但是我们不会,你不给我们吃肉,我们就吃你!

  我是狼……

  一匹狼的自辩书作文 篇5

  我悠闲的在笼子里逛来逛去,笼子外熙熙攘攘的人类正怀着畏惧的心情看着我。

  我很俊吗?我又重新打量了自己:本来竖直的耳朵,现在已经有些耷拉,本来向下的尾巴竟然有一点点往上翘,锋利的犬齿失去了往日让人心寒的光芒,曾经凶狠的眼睛,现在竟流露出驯服。

  我变得真快,我的特征已经有些像狗了,不过我不是狗,我是一只狼,一只既受人膜拜,又被人丑化的狼!

  不再想这些了。那是我祖先干的,而我,从一出生就生活在衣食无忧的动物园中,我除了会咬、吃以外,对蹦、扑、抓等生存技巧十分陌生,我纳闷了,老祖先们为什么不来动物园?

  想这些有什么用?只要我过得好就行。我静静的趴下来想休息。

  不知什么时候,一对男、女管理员走了进来,那个男的把一只鸡扔了进来,那只鸡显然怕我了,恐慌地蹦来跳去,我懒得理它

  “快!快!快抓鸡!”那个女地瞎嚷嚷。

  让老子抓鸡?笑话!我怎么抓得住?就是抓住了也要不死!吃不下!

  见我不动,那个男的急了,“浑蛋!你还是不是狼!……”他连骂带吵得。

  别以为我听不懂!我从小就吃你们给我的现成的熟鸡,现在又让我干这个劳什子,什么跟什么呀!简直八竿子打不着!成心拿老子耍着玩儿!凭什么你们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这……这……”男的没法子了,“明天还要表演‘狼逮鸡’,咱们怎么交待!”

  “我有一个办法,就看它配合不配合了。”女的说。

  第二天来了,笼外的人比昨天明显的多一倍,都发出期待的目光。

  那个男管理员眼中充满祈求地看着我,他把一只蔫了的鸡扔进来,笼外顿时大喊大嚷。我还是给人一点面子吧。我硬着头皮,试探性的来了个猛扑,把鸡叼在嘴里了。

  “哗哗”的掌声夹杂着欢呼如潮水一般向我涌来,他们为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鸡逮住而惊讶,我像一个勇士似的在笼子里走来走去。

  那伙蠢人没看出来,而我发现了,这是一只半死的鸡!我叼着鸡,满嘴的鸡毛,生鸡身上的腥味和鸡血的怪味呛得我直想吐,我呆呆的在那里,不知接下来怎么办。

  这是我的错吗?我又纳闷了:“我是狼?”

  一匹狼的自辩书作文 篇6

  倘若注定结束,又何必要开始?

  ――题记

  有这么一部电影――《我是狼》,这部电影是在2014年上映的。但是,由于票房不足,这部电影只好选择撤片。所以,对这部电影观赏过的人,甚至是了解过的人,都是极少的。因此,提及这部电影,我们大多数人是很陌生的。

  这部电影距今已经四年时光了,对当时的失败,也不值一提了。但是,当我今天再次看到该电影的宣传片,我深深地被触动。它完美地诠释了情谊的理念。在此,我想将其影片的内容再作宣传,哪怕现在我们已经无法去观赏它。但还是希望,我们能体会它的价值,感受心中的一份沉淀。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天坑里,住着一群无忧无虑的红色兔子,与这群红色兔子不相宜的,是该片主人公,名叫“耳朵”。且他还有一只白狼兄弟。当然,没有人知道,这只白狼就是一只狼,包括小白狼自己,还有村里的村长和祭祀。

  小白狼虽然在外形上,与其他人迥然不同,但仍有莫大的幸福,能和兔妈妈、兄弟耳朵一起快乐地生活。

  好景不长,祭司意外地发现,这个看似憨厚的大个子可能是一只狼!那么,作为自己的天敌,后果可想而知。所以他找出了一个把他赶走的理由――去火龙山去拿生命之果(可这注定就是一场一去不复返的旅行)小白狼和兄弟耳朵一起踏上了其冒险之路。

  但在其过程中,耳朵也开始注意了这一个问题――身旁的伙伴是一只狼啊!由一开始的坚信不疑(他相信小白狼不会伤害自己)但到后来,耳朵认为白狼因为自己的天性,吃掉了一只兔子(看宣传片似乎是这样的)于是开始远离小白狼,谴责他,指着他的鼻子骂他,将土块扔到小白狼的脸上。曾经的约定在那一刻也化为乌有……

  结果是,小白狼被变成了石像,在完全变成石像之前,小白狼艰难地告诉耳朵:“我们永远是兄弟!……”最终,只留下耳朵一个人,一边回忆着,自己与小白狼的快乐经历,一边后悔自己对小白狼的质疑。纵然泪流满面,也无法挽回一切!这便是宿命吗?

  在其中,我喜欢一个这样的桥段,是小白狼和耳朵的简短对话。

  “耳朵,你说,我是不是长得很像一只狼?”

  “怎么会?白白胖胖的挺可爱的!”

  “那如果我真的是一只狼怎么办?”

  “如果你不吃我,我们依然是好朋友!”

  “对!是好朋友!”

  这是一个比较悲伤的故事,他给两个好朋友之间,一个致命的理由――天敌关系,就此分道扬镳。我在想,如果在我们的生活中,遇到了一个真正的好朋友,但又有很多困难,阻挡着这份友谊,我们该怎么办?为了所谓的苦衷,就此放弃?不,不可以!我认为,即使造成将来的后悔,也不要承受现在的遗憾。

  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珍惜――一份来之不易的情感。

  ――后记

  一匹狼的自辩书作文 篇7

  我出生于一个贵族家庭,从小就开始练习抓羊技巧,当然,抓鹿也同样适用。

  当我成“狼”后,我开始独自生活。一天,我看准一只肥美的羊羔,谁知,被一头独眼老虎抢先再先!这是我第一次失败,我伤心地走到父母,父母听了,都只说一句话:“弱肉强食,本来就是世界的本质。”我将这句话铭记再心。从那以后,我开始使自己变的更强大,我巧妙地和豹子周旋英勇的于鳄鱼搏斗:果断的向大象挑战!一次次的失败,使我走向成功!我可以轻而易举地胜过任何一只狼!

  后来,我和几个狼族数一数二的勇士,准备一起向一头老虎发起袭击。我们“嗖”地跃出草丛,将他扑倒,我摁住他那硕大的脑袋,我一惊,这正是曾经抢我羊羔的独眼老虎!他也发现了是我,“你怎么变得这么强大?”他不解的问,我发出一声狼嚎,对他说:“因为,弱肉强食,本来就是这个世界本质!”说罢,我便一口咬下了他的头颅。我,当上了族长……

  渐渐,我老了,身体也大大不如从前了,但我告诉小狼崽们:“弱肉强食,本来就是这世界的本质!”我也从没落下任何一次团队活动。

  一匹狼的自辩书作文 篇8

  有人说狼是凶残的,狡猾的,贪婪狡诈的。很多形容狼的成语也是贬义的,比如: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等,总而言之,没有一个好词。

  为此,我替狼感到不公,我认为其实狼也是有很多优点的。不信?那下面就让我来为你举些例子吧。

  狼也懂得亲情。

  一个刚出生的小女孩被她的父母扔在了树林里,母狼把它当做亲生女儿来抚养。一日,女孩失踪了,母狼发了疯地去寻找。后来不幸在沙漠中迷路了,看到一个骨瘦如材的女孩,很饿的母狼扑向女孩,当它正要向女孩下口时,它看到了女孩脖子间的胎记,那胎记正是它养育多年的那个女孩的胎记。母狼拥住女孩,潸然泪下。

  狼也懂得感恩。

  有一个探险家在雪地里被很多狼围住,他很是害怕,便把车上的所有食物都扔给狼。狼们叼着食物走了。之后那个探险家的车陷在了雪地里,怎么也开不出来,这时,之前的那些狼帮助他把车推了出来。

  狼有很多优点是人类也不及的,动物比人类更重感情,哪怕你只是施舍给他一点点,他也会永远记住你给他的恩,并加倍回报。

  一匹狼的自辩书作文 篇9

  想必大家都看过《喜羊羊与灰太狼》吧,这么多角色中,有人喜欢机智的喜羊羊,有人喜欢爱美的美羊羊,有人喜欢可爱的懒羊羊,也有人喜欢强壮的沸羊羊……我也一样。但是论讨厌吧,大家一定会不约而同地说是灰太狼,可是我不这么认为,理由有以下两点:

  第一,灰太狼总是要吃喜羊羊,而狼吃羊,就像牛吃草,猫吃鱼,鸡吃米一样,是天性。如果不让狼吃羊,无疑就是破坏了大自然的那条食物链嘛!所以,灰太狼吃一点点羊也是万不得已,我相信,如果灰太狼不是食肉动物,那肯定能和喜羊羊他们成为要好的朋友的。

  第二,正如有一集中青蛙公主所说,灰太狼有一副可爱的外表,惹人怜爱的表情,做事英俊潇洒。而且,他对红太狼从不抱怨什么,任凭红太狼打骂,也不抱怨!红太狼要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是个好男人!

  所以说,灰太狼不仅不应该被讨厌,反而应该是个好榜样!我还记得《嫁人要嫁灰太狼》里这么唱:“嫁人要嫁灰太狼,这样的男人是榜样……!”

  一匹狼的自辩书作文 篇10

  我有一个“狼娃娃”,它是我过生日的时候,姐姐送给我的。它大约50厘米,上半身是灰色的,下半身是白色的,头圆圆的,一双灰色的耳朵,黑白分明的眼睛,瞧着是那么可爱,真的是百看不厌。

  它是我生活中的好朋友,我永远离不开它。每天晚上,我都靠在它身上,软绵绵的,毛绒绒的,就像一个枕头,舒服极了。每一次,我不开心的时候,生气的时候,都抱着狼娃娃,把委屈说给它听,它都会静静地听我倾诉,不一会儿,我的气都没了。

  有一次,我还用它当作马来骑,那时,我感觉自己就像个勇士。“我要守护家园,嘿哈,我打,我打,哈哈哈,我胜利了。”哥哥被我打得落荒而逃。“狼娃娃”看着我,仿佛在说:“小主人,你可真厉害,你瞧,你把哥哥都打跑了呢。”

  它不仅给我带来了快乐,还带来了方便,我爱我的“狼娃娃”!

  一匹狼的自辩书作文 篇11

  大爷家有一只狗,它叫“白狼”。

  它是一只又大又高的大狗,站起来比我还高。它全身雪白,毛茸茸的,好像披了一身白色战袍。它一双灵敏度很强的耳朵竖在头顶,时刻探听着外面的秘密。一双黑中透亮的眼睛总是炯炯有神得,任何坏人也逃不过它的神眼。在大爷的训练下,“白狼”特别机灵,更通人性。

  记得那是一个夏天的中午,太阳像火球一样炙烤着大地,知了在树上疯狂的叫着:“太热了,太热了。”我下课回到大爷家,太阳把我晒得已经打蔫了。两个眼皮直打架,我只想好好的睡上一大觉。

  我托着疲惫的身体上了床,刚迷迷糊糊的进入梦乡,“白狼”就跑了过来,它用爪子使劲的挠着我的胳膊,发出“哼哼”的声音。我睁开睡意朦胧的双眼,摸了摸他的头说:“我太困了,别打扰我睡觉,一会和你玩。”

  我翻了个身,又蒙头大睡起来。“白狼”并没有走,它用爪子更使劲的挠我,还用嘴咬我,发出“汪汪”的叫声。这次我可真生气了,对他大声喊道:“你怎么敢这样?你太不懂事了。大中午的别人都在睡觉,你叫什么叫?”听了我的呵斥,“白狼”夹着尾巴灰溜溜的走了。

  我又准备继续睡觉。这时“白狼”像疯了一样,跳上床,一边拍着我,一边咬着我,一边狂叫着。我气急败坏,起身一脚把它踢下了床,顺手拿起鞋子,扔了过去。“白狼”疼的“嗷嗷”直叫,钻到床底下再也不不出来了。

  我睡意全无,来到客厅喝水。刚拿起杯子,就听见有人喊:“抓小偷,抓小偷啊。”

  我愣住了,忘记了喝水,回头呆呆的看着卧在床下的可怜的受了伤的“白狼”。

  ““白狼”是我们家的守护神呀。”我大声哭着喊道:“可我怎么回报它的呢?我把它打伤了呀。”我懊悔不已,从客厅走进来,跪在床边,轻轻地抚摸着那只可怜的“白狼”。

  一匹狼的自辩书作文 篇12

  狼,在大多数人的眼里是一个凶猛、残忍的冷血杀手。而在我眼中,狼是一种有感情的强者,它们是为了自己的家族而战斗。

  狼,通常比狗大,耳朵更尖,尾巴挺直向下,毛色棕灰。栖息范围广,山林、草原、荒漠等地都能够看到它们的身影。它们是典型的肉食主义者。它们一般结伴而行,绝不会落单。

  俗话说:“大丈夫不为五斗米折腰。”狼也一样,绝不会向人类乞讨食物,唯一能让他们向人类乞求的,是狼崽的生命。

  我曾经听过这样一则故事:在一个寒冷的冬天,一只公狼为了不让母狼和小狼崽挨饿,冒着大雪出去找吃的,却被猎人打伤了一条腿,鲜血直流。但公狼怕猎人顺着血迹找到母狼和小狼崽,它在外面转了几十分钟,等血凝固了才回家。

  狼只是偶尔伤到了或者吃了几个人就被大家当成了冷血动物,而它们伤害人类是因为人类侵犯了它们的领地,而且弱肉强食是很正常的自然生存法则。人又何尝不是吃肉呢?

  狼,一个真正的强者,在这里,我为他正名!

  一匹狼的自辩书作文 篇13

  人们都认为狼是一种凶残狡诈的动物,在我们的词典里充满了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等等诸如此类的字眼。但我不这样认为。

  虽然我只在动物园见到过狼,但我读过很多关于狼的故事。故事里形形色色的狼让我刮目相看,由此,我喜欢上了狼。

  首先,我认为狼长得很帅气。流线形的身体,炯炯有神的三角眼,竖立的尖耳朵,毛茸茸的大尾巴……跑起来像一阵风似的,别提有多威风了。在黑沉沉的夜色中,它抬起尖而长的嘴巴,仰天长啸,那叫声真是令人胆寒。

  其次,我喜欢狼的性格。狼是坚忍不拔、顽强不屈的,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永不罢休。比如《狼王梦》里的母狼紫岚,一心一意地培养着自己的三个孩子,希望它们能成为新的狼王,虽然三个孩子一个个不幸地死去,但它仍不屈不挠,坚持着自己的梦想。

  都说狼是冷酷无情的,但其实它们对自己的孩子充满了慈爱。《断头台》里的母狼阿克巴拉一次次痛失自己的孩子,痛苦不堪的它在牧人家的周围彻夜长嗥,凄厉的哀鸣搅得牧人一家寝食难安。《狼孩》中的老母狼,为了找回自己哺育大的孩子狼孩,用超拔的智慧无数次躲过猎人的追捕,历经种种磨难,最后和它亲爱的狼孩死在了一起。

  这些聪明的狼、勇敢的狼、不屈的狼、有情有义的狼,让我感动,让我钦佩,所以,在我的眼里,狼是可敬可爱,可歌可泣的。

  一匹狼的自辩书作文 篇14

  有人说,狼阴险狡诈、十分贪婪;有人说狼勇敢聪明、团结忠诚。而我却有不同的看法,我认为,狼既有它善良的一面,也有它险恶的一面。

  世界对狼是不公平的',有很多含有“狼”的成语和故事,大部分都含有贬的成分,如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小红帽》、《东郭先生和狼》等,并且蒲松龄的《狼》中也写了狼的狡猾与阴险,给人灌输了一种狼缺点无穷而优点却非常之少的观念,让人听到狼这个字眼,只觉得内心恐惧,也就出现了人类大量猎杀狼的现象。

  但是,狼真的是一丁点的优点都没有吗?读过毕淑敏的《母狼的智慧》之后,我从根本意义上改变了想法,因为狼是聪明的,它能够用自己的智慧来解决实际问题,单凭这一点,就可以否认“狼没有优点的观点”,并且狼还充满了伟大的母性的爱,能够用自己的一死来换回孩子的生,想必大家都听说过“狼孩”的故事,这个故事就更能体现出狼伟大的母性光辉了。

  综上所述,都表现了我的一个观点:狼同所有的动物一样,是优、缺点都拥有的动物。

  一匹狼的自辩书作文 篇15

  狼是一种犬形哺乳动物,聪明、勇敢、机警、有团队精神。

  狼的体重一般是32~62公斤,肩高为26~36英寸,和狗体貌相像。仔细辨别,它们还是有很大不同的。狼的胸部较窄,吻部尖长,嘴巴特别阔大,这便于在野外噬咬猎物。狼的眼睛和狗相比,更细长些,瞳仁却比狗的要小的多,狼的眼睛白多黑少,所以民间又有“白眼狼”之说法。狼尾大且蓬松如扫帚,僵硬如棍子,或平举或耷拉,最多能左右笨拙地甩动两下,不像狗那么灵活。

  狼是肉食动物,主要以兔子、羚羊、小鹿等为食。狼的智能颇高,可以通过气味、叫声沟通。

  狼是群居动物。一群狼的数量大约5到12只,以家庭为单位的狼群是由一对优势对偶领导,而以兄弟姐妹们为单位的狼群则以最强一头狼为领导。狼在捕食时,不像老虎一样孤军奋战,它们会团体作战,通常训练有素,明显有着战术,齐心协力围捕猎物。就算遇到威胁也撤退得井然有序,就如纪律严明的军队,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

  狼不会爬树,不能像山豹那样,把窝安到大树上或悬崖上,狼的窝一般都在离地面很近的石洞或树洞里,无论是什么野兽都能轻易的来动狼窝边。这就要求狼比一般动物更加警惕,尤其是母狼诞下狼崽时,公狼一旦外出,母狼就会不吃不睡,死守洞口,如果有入侵者,母狼就会凶猛地冲着入侵者嗥叫,全身狼毛竖立,鼻翼快速翕动,眼睛赤红大有同归于尽的样子,非常可怕。一般来说,不管来的是狗熊还是山豹,见到这阵势也只好讪讪而去。

  狼的怀孕期是61天左右,通常一胎生三到九只,也有十几只的。狼的家庭观念极强。没有自卫能力的小狼要在洞穴里过一段时间,父母对它们呵护倍至,疼爱有加。母狼负责看护它们,公狼负责外出猎食。公狼给小狼喂食的方法很是特别,公狼通常将杀死的猎物撕咬成碎片吃入腹内,待回到小狼身边,吐出食物反哺。

  一匹狼的自辩书作文 篇16

  我眼中的狼,是可爱的狼。它是有一些凶残,有一些强悍,也有一些令人害怕。但是,卸下了所有包装的可怖外表,它也可以成为天使,成为我们的朋友。“狼子野心”是用来比喻凶暴的人居心狠毒,习性难改。但是,野心,每一个人都拥有,那小小的梦想是扎根在人的心中的,我本来认为狼很坏,可是,在一切的一切之后,他们那善良的心令人震撼。狼是凶残的,可是人却胜于它。当人褪去那掩饰的雪白皮肤,才会发现,他们口口声声斥责的狼,其实很善良,而人们自己,有时也好不到哪里去。狼孩,是狼养大的,当有养育之恩的狼被一群人围剿着,而狼孩只是冷漠相对,我们可以看见人性的凶残,残忍到,比狼狠一万倍。狼有什么错,错的只是人类的野心。狼天性是肉食性动物,所以会因为饥饿而去偷取家畜。你不可能强迫它改行去吃草。为什么只有温顺的动物才是好的,为什么只有人类认为好的才是好的?狼的优点也很多,它们尚懂得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更何况是人?因为生命而付出的代价,那种深刻的意义永远不会让人明白。那在深夜哀嚎的凄凉,是那浅调齐奏的孤独。

  也许很多的人都喜欢狗,那种忠诚的动物。可是,当狗渐渐宠物化时,还有多少忠心可言?狼是忠诚的,它们是自由的精灵,不属于任何人,他们可以自由的奔跑在天地间,为了自己心中的那一份好奇的执着而奋斗努力。它们这样做为何?只为在蓝天下奔跑的豪放,只为在月夜孤独的凄凉。背影的坚毅对着月亮,那悲伤的鸣叫空谷传响,那是多么的豪放骄傲。

  狼,是在那高高的云端静静睥睨众生的王者,可是,每一次的王位争夺战都是如此惨烈。成者为王,妻妾成群;败者为寇,自己离开。为了赢,它们拼搏,那矫健的身影,无时无刻都在散发着属于自豪的气息!

  狼,它会等待,抓住那同流星尾巴般稍纵即逝的机会。弱小时,它懂得要使自己的力量变的强大而为之努力,强大时,它懂得要为那随时的窥视而学会提防。

  所有的温顺都不如那坚毅所化为的绚烂外衣,

  一切的荣誉都不如那在阳光下快乐而自由的奔跑。

  那散发着阳光的气息,那微微喘息的疲劳,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狼,我喜欢它眸子中闪烁的坚毅;我喜欢在夜晚眼眸中散发的幽光;我喜欢它那矫健的身资,我欣赏它在皮毛在太阳下折射的明朗!

  一匹狼的自辩书作文 篇17

  人们常说狼是贪婪奸恶凶残的,所以应该统统杀死。但我不这样认为。

  狼在大自然中存在那么多年,自然有它存在的道理,他维持着大自然的秩序。如果没有狼,植物和食草动物就会失衡,大自然就会被破坏。

  听老师讲过,有个地方人们都喜欢鹿而讨厌狼,于是人们全力捕杀狼。这样一来,鹿就没有了天敌,繁殖能力迅速增长,结果草吃完了,就啃路旁的小树叶,小树叶啃光啦,就吃人们种的庄稼。

  同学们想想,庄稼被小鹿吃了,人们吃什么?人们没有吃的还能生存吗?可见,保护狼,就是保护生态的平衡,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一匹狼的自辩书作文 篇18

  一提起狼,人们可能立马就会联想到动物园里,森林里或是童话故事书里的那些凶恶无比,张牙舞爪的大灰狼。而郑渊洁笔下的大灰狼罗克却不是那样凶狠的狼,在我的眼中大灰狼罗克是一只聪明,滑稽,搞怪,善良,可亲有时也会有许多奇思妙想或坏点子的狼。

  大灰狼罗克当过聪明的发明家,当过慈爱的教育家,当过负责的公司领导……他身上流着的是人的血,他有人性,做出的事也是人事。他有很高的智慧,做一件事情一开始往往会大获成功,但结局大都是失败的,或许是他聪明过头了,或许是他运气真的差。他的那些鬼点子总是让他一开始尝到甜头,最后尝到苦头。有时候,他的确非常倒霉,从成功到某种特殊原因而引发的失败,使罗克显得十分可笑,滑稽。罗克对待他的狐狸妻子和儿子也十分负责,也可以说他是一个合格的丈夫,或合格的爸爸。罗克几乎从来不捕食小动物,也经常忍着不出肉。但是,他走到哪里,人们总会害怕,莫名其妙的害怕。在有时候,他为了让人“听他话”,只要露出他那张狼脸,人们就会乖乖的顺从了。

  总之,大灰狼罗克不是一只人们平常影响中的凶残的狼,而是一只讲人话,办人事的狼。我想,这就是郑渊洁想表现的与众不同,摆脱常规的大灰狼的形象。

  一匹狼的自辩书作文 篇19

  寂静的夜,草原上除了风声什么也没有。我悄悄地和同伴从黑暗之中走出来,我是一匹草原狼。

  我是一匹草原狼,有着健硕矫健的四肢,蓬松而散发着野性气息的皮毛,从我坚定而冷酷的眼神中,可以看出我们狼群特有的品质:我们残忍,但是从不苛求;我们贪婪,但是从不忘宽容!草原给了我们强壮的身体,给了我们坚强的灵魂,给了我们生存的环境,给了我们空气、水、食物,给了我们一切,对此,在一生当中我们都对草原怀着最深厚的敬意。

  在我的家族中,有着一位首领,深受大家的尊重,它身上的狼毛黑得发亮,是那种冷峻的深黑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它体型修长、体态健美,奔跑起来就像一阵深色的烟雾。在我眼中,首领就是我们家族的灵魂,有了首领在,我们狼群就是一支训练有素、纪律严明的精锐部队,统一行动、绝对服从,首领带领着我们,在草原上寻出了一片属于狼的领地。

  也许在人类看来,狼只是一种凶猛的野兽,一支枪、一把斧头、一团火焰都会让我们胆战心惊、望而却步,但殊不知我们家族的狼集凶猛和智慧于一身,草原狼的进攻,顽强勇猛而又非常团结,我们从不轻易散开,宛如刀刃一般的眼睛紧紧盯着猎物,一直等到猎物露出破绽,冲上去撕咬的那一刻。

  我们狼拥有强大的意志,为追寻猎物而不懈努力飞奔的精神,坚不可摧的团队意识和快速冷静的判断思维。我们在月圆之夜飞奔,那一声声令人胆寒的长嗥,划破了草原的寂静的夜空。

  一匹狼的自辩书作文 篇20

  让我记住血性这个词的,是在一场nba比赛上,解说员在谈论球队的表现时,说到希望球员们能打出一场有血性的比赛。对于这个词的含义,我没有找到一个确切的解释,只知道血性是一种骨子里的东西。而现在这个社会上,对于骨子里的东西掩饰的太多了,善良,正义,同情心——这个社会最需要的,正被一种叫做欲望的东西,遗忘着,或深藏着。

  对于血性的理解,我并不很深刻,甚至很模糊,心里能够强烈的感知到这个词的存在,却怎么也表达不出来。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只能意会,不能言传吧。由血性我想到了狼,狼的性格应该是对这个词的最好一个注解。除了色狼和大灰狼之外,狼的角色还算正面,至少我认为是如此。在当今如此激烈竞争的环境下,狼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推崇,因为要生存,狼性,或许能给我们更多的启示。于是,狼图腾变成了我们真的图腾了,成了畅销书;而很多公司却成了狼窝,被唤作土狼,土字的来源可能类似于土鳖吧。我突然想起了gre红宝书在序言的最后一段话:但我们却再也不想回头因为我们已经尝到了受伤的狼舔着血腥的伤口的快乐。这是多么令人向往的悲壮。

  不屈服和不言放弃应该是血性的本质吧。不屈服就要去抗争,不言放弃就要坚持到底,在逆境中,我们所缺乏的不就是这两者吗?或许我们弱小,或许我们力不从心,只要我们保持一颗坚强的心,时间会让我们强大的,如果真的等不到那一天,那也要用我们的鲜血去洗刷失败的屈辱。这不是一种傻,是一种对梦想的执著,一种对胜利的渴望。我们需要这种精神,只有这种精神,才能让对手感到震慑,恐惧,谁都无法忽视你的存在。只有这种精神,我们才会是一把尖刀,一记重拳,即使不能让对手栽倒在地,也要让他感到痛楚,感到惊慌。对于狼,你的感觉不是如此吗?不如老虎凶猛,却比老虎可怕。

  爱情的伤,让人更加脆弱,生活的痛,让人愈发坚强。爱情的结束,多以眼泪挥别,而眼泪是脆弱的象征。生活的困境,却能激发人的潜能,因为这是对生命的考验,一次都输不得。尊严和生存是两个经常会冲突的东西,尊严是灵魂的至高点,而生存则是生命的底线,前者是不可亵渎的,而后者却是一次性的,这让我们无从选择。如果尊严的失去,让生命无法承受的话,我建议选择尊严,牺牲生命。如果尊严能够从失去的地方再把它挽回,活下来或许更有意义。血性维护的是我们的尊严,没有了血性,我们就失去了尊严,失去了尊严,我们剩下的只有丑陋。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宁愿自己是一匹狼,一匹充满血性的狼……

  一匹狼的自辩书作文 篇21

  我是一只凶猛、冷血的动物,那就是狼,是很强的食肉动物,是无人能战胜的动物,我和我的同伴一起捕食。

  在那些人类的眼里,我们比历史上的霸主恐龙强大,比海里的鲨鱼更凶猛,但是你们错了,我们也是可以被驯服的动物,而且我们也不是有意要伤害你们,是因为你们把我们激怒了,我们强压自已心中的怒火,但还是控制不住自已,才给你们造成了,避免不了的伤害。

  我们狼的天性是,捕猎。捕杀动物,但我们不吃无辜的动物,比如羚羊,我们吃它们是因为它闯入了我们的领地,所以我们不得不吃掉它们,以防它把我们的藏身之处告诉其它动物。

  我们在森林里捕杀鹿族,但人类知道了,尽可能的保护鹿族,让它们繁殖的更多,他们还请上猎人把我们处死,枪声在森林中回荡,在猎人冷冰冰的枪口下,我们接二连三的发出惨叫,一命呜呼了,经过二十五年的捕杀,我们有数千只狼,死在了枪口下。

  很快森林里的鹿增多了,总数超过了十万多只,十万多只鹿在森林里东啃西啃,很快森林被吃光了,变成了无边无际的大沙漠,人类开始痛恨自己的所做所为。

  人类呀!请你们不要捉我们了,你们好自为之吧!

  一匹狼的自辩书作文 篇22

  一双幽深的眼睛,一口锋利的尖牙,还有一个灵敏的鼻子,这就是我,一只渴望自由的草原狼。

  现在的我是一个狼群的领袖,我的名字叫断尾。看着我那半截可怜的尾巴,我就会想起一年前的往事。

  那时,我只是狼群中一只普普通通的狼。记得那天,我参加了一次猎杀。

  按照计划,我们分成了两组。一组由狼王带领,从羊群的正前方攻击,而我带着一小队狼从后方偷袭。就在这场猎杀行动快要得手的时候,远处传来了汽车的声音。

  我们马上调转了方向,可是那钢铁巨兽的速度快的惊人。本能告诉我,我必须要不停的跑,可是汽车却还在对我穷追不舍。我曾亲眼看见我的同伴皮毛被生生的割下。或许,如果我被抓到也会是同样的下场吧!我越跑越远,越跑越累。我的嘴里开始吐出白沫,速度渐渐慢了下来,而那汽车却也跟着慢下来。但是我怎么也甩不掉它。终于我的力气用光了,我似乎被人类抬上了汽车。

  当我醒来时,我发现我到了一个很臭的笼子里。旁边站着的是两个猎人,还有一个却坐在一旁慢悠悠的喝着什么东西。想到那个同伴被剥皮的下场,我决定去装死。

  刚开始,那两个猎人扔进来两块肉。我知道我只要一动就会必死无疑。干脆咬牙坚持着。

  “它不会真的死了吧?”“如果死了,皮可就卖不出好价钱了。”

  “唉!你们这一群笨蛋。”一个老猎人说道,“连一只小浪都搞不定。”说完他便起身走了过来,手里还拎着一把刀。

  他在我面前转了一圈,最后一刀砍在了我的尾巴上。我一跃而起,惊叫一声,用尽全身力气一个反扑,将猎人扑倒在地,用力的撕咬着,其他两个人看到这一幕早已落荒而逃。

  我拖着一条血肉模糊的尾巴,回到了草原,组建了自己的狼群。

  人类,你们一定要与狼为敌吗?

  一匹狼的自辩书作文 篇23

  我是一匹幼狼,我的生活充满了快乐。

  我的朋友们每天都要提心吊胆,过得不自在。而我却和他们不同,虽然我是一匹幼狼,但是我每天都是美好的,我在草原上无拘无束的奔跑,十分洒脱。我看见了一群羊羊,不去追赶他们,他们似乎不怕我,有几只胆大的和我玩了起来,他们冲着我“咩咩”的叫,我想学习他们,叫出来的却是“嗷呜”,他们仿佛看懂了我的心思,叫了一遍又一遍,我仍旧是学不会,直到夕阳亲吻着西山的时候,西方传来一声声狼叫,我知道我该回家了,于是对着羊儿们叫了几声,然后离开了。

  我渐渐的长大,到了该学会捕食猎物的年龄了,父母想教会我捕猎,我不想去,因为我喜欢和平,自由,快乐,不愿意去做这种事情,父母仰天长啸,意思是我不能违抗,可是我就是不想去,我对着他们大吼大叫,爸爸离开了一会,回来的时候,嘴里叼着一块牛肉,硬往我嘴里塞,想激发我的天性,我是一百个不愿意,可是我抵不过父母,肉还是进了我的嘴,我吐了出来。父母看到我这样,也不强求,打算放弃。

  又过了很长时间,我成年了,我依旧坚强、快乐,冬天快来了,我们打算去找个新住所,而且是个山洞,我跟着父母走,遇到了一条河,其他的狼轻松一跃,就跳过去了,我怎么也跳不过去,我的父母不断的鼓励我,我退到了后面,往前来了一个助跑,最后一越,我跳到了对岸,但是腿受伤了,我坚强着跟着狼群,一直向前走。

  这就是我,一匹坚强、快乐的狼。

  一匹狼的自辩书作文 篇24

  “呜呜”我是一匹狼,一匹生活在北方的狼,一匹孤独的狼。

  我是一匹狼,生活在美丽的森林中,那里猎物丰富,实在是一块风水宝地。我住在一个巨大的树洞里,过着丰衣足食的日子。

  一天,我悠闲地在森林里寻找着猎物,运气好的我刚进林子就捕捉了一只雪白的、肥大的兔子。我咬断它的脖子,撕开它的肚皮,大吃起来。忽然,我听见草丛后面有“沙沙”得的声响,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只见身后站着一只凶狠的猎狗,虽然我不怕它,但在它身后为它撑腰的人类却一点也不好惹,尤其是那支会喷火的枪——我有不少同伴都死于它手。

  我果断丢下到嘴的兔肉,一阵狂奔,风在我耳旁呼叫,我已累得筋疲力竭,谁知猎人与猎狗紧追不舍,眼看那凶恶的猎狗就要咬着我的尾巴了,我使出绝技,冲进茂密的树林,靠复杂的地形甩掉了它们,站在安全的大树下,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回想着猎人凶狠的目光,想着人类对我们狼族根深蒂固的偏见,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我得去寻找狼群,感知它们要提高警惕,就在这时,山的那头传来连续不断的枪声,我偷偷赶过去一看,我惊呆了:地上满是我族人的尸体,血流成河,惨不忍睹。远处传来的是猎人们的欢声笑语,人们胜利的宣言。这时,一匹眼尖的猎狗发现了我,我飞快地奔跑,子弹打在我身后的水坑,溅起水花,我使出浑身解数,才逃脱了猎人的魔掌,我只好选择离开我的故乡,奔向草原,我来到陌生的地方,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我漂泊在草原上,走着,走着……

  人类啊!你还我我的族人,还我的朋友,还一个幸福的家园。

  一匹狼的自辩书作文 篇25

  “你愿意做一匹狼还是一只羊?”

  如果有人拿这个问题来问你,你一定觉得很荒唐。然而,现实逼迫你不得不做出这样的选择。当今社会,充满了残酷的,有时,糟糕的处境真的使你陷于进退两难的境地:要么争强斗狠,勇往直前;要么忍气吞声,任人宰割。那么,做豺狼还是做羔羊就绝不仅是一个玩笑,而是选择做强人还是弱者,选择还是的重大问题。

  豺狼,历来为人类所不齿。它们一向被认为形象太丑陋,心胸太贪婪,心地太狡诈,手段太残忍。在我们所读过或听过的寓言故事中,它们总是扮演一类很不光彩的角色。所有对狼的描述无不带有邪恶的印记: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狼子野心。

  其实,豺狼与自然界的其他动物(包括人类在内)一样,也有其存在的和生态地位。而且,由于它们所拥有的特殊的品质和超强的生存能力,而成了大自然中一支比较优秀的种族。它们勇敢顽强,吃苦耐劳,机警敏捷,善于捕捉;它们有速度,有纪律,善于伪装自己,大敌当前能够同仇敌忾,一致对外;它们具有极强的适应能力,能在各种复杂险恶的环境中生存繁衍并发展壮大;它们熟悉荒原或丛林的种种游戏规则,可进可退,能屈能伸,闪转腾挪。我们皇朝漆的创始人何伟先生说过:做生意就如攻城略地,要能攻善守。

  如果你觉得自己活的太窝囊,如果你不甘做一名弱者,苟且偷生,随遇而安,如果你不想在激烈的生存中被淘汰,我们就应当自己的形象。不妨让我们换上一双狼眼去看世界。我们要选择做强者而不是弱者,我们要而不是要,我们必须吸取豺狼的,以积极、顽强的去面对社会。记住:“物竟天择,适者生存”。

  一匹狼的自辩书作文 篇26

  我是一只狼、我也是妈妈生的所以是哺乳动物,我长得有点像狗,人们给我划分为犬科。我喜欢吃肉。我的四肢长,身材匀称,我的大尾巴直挺挺的托在股后。我的嘴吻较狗的略尖些,口也较阔。我的眼睛是丹凤眼,我的耳朵竖立不曲。我的适应能力很强,一般情况下我住在山地、平原和森林间。我穿的裘皮大衣也随产地而异,我通常穿上部黄灰色,略混黑色,下部带白色的那件。

  我的性情残暴。这不是我的错,因为我们家族的性情都很凶暴,我们的生活习性是平时独居或夫妻同居,冬季时会集合成群捕食。

  我的嗅觉特别灵敏,我做事机警果断反应敏捷,想让我上当受骗不容易啊!猎人设下陷阱,不管伪装得多好,我从不走近。

  我的身体很健壮,有四只特别善跑的长腿,我不仅跑得快且持久,我一口气能跑五十多公里,如果我捕食的话,再加上我的同伙和我一起围追,不管是鹿还是斑马还是羚羊之类的动物哪怕是跑的在快的动物,最终都会成为我们的食物。

  我们虽然合群,但是同伴之间没有友爱互助精神。在及其饥饿时还要祸及同类。如果狼群里有人受伤,其余的人会一拥而上,咬死他并将它吃掉。所以人类经常说我们残忍自私。

  一匹狼的自辩书作文 篇27

  我叫黑桑,出生在一家七口的狼家庭。因为我是家庭里唯一的公狼仔,父母总是格外疼爱我。

  等到我一岁时,父母带着我和姐妹们回到了狼群,认识了这个大家庭。我每次在大狼们捕猎时,都细心观察,提前预习捕猎的课程,树木和石头成了我练习道具,将声东击西之类的技巧、将扑咬的本事一遍一遍地练习。

  过了半年,所有本领都被我融会贯通,本应再等半年才能参加捕猎行动。而我却想创造一个奇迹。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我给父母留了些气味做记号,以便它们寻找我。运气不错,初次出山就碰上了一群野山羊。我悄悄靠近野山羊群,偷偷瞄准一只羊糕……我猛地扑出,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咬断那只羊糕的右腿。这时救子心切的母羊不顾一切地冲了上来,我轻旋狼腰,向侧面闪去,做完这一切时,母羊刚好冲出半米,薄弱的侧面刚好对准我,我猛得扑上羊腰,用出自己对付食草动物的绝招,吐出了带有血腥味的唾液。别看这招简单,天性温柔的羊,如果闻到了我们狼的唾液,如同吸入了毒气!果不其然,母羊两眼发黑,一下栽倒在地。这时,父母刚好赶到,目睹了我捉羊成功的过程。这不得不说是一个狼间的奇迹。

  我不是超狼,当然也不会有危险的经历,而这个经历正是源于你们人类……

  那一天我像往常一样,出去捕猎,父母则躲在暗处为我保驾护航。这时,我遇到了一种奇怪的生物,头上有着兔子的皮,身上包着山羊的皮,下身则长着狐狸的皮。当时我还不知道他是人,我看他身上更多的是羊皮,以为是一种不认识的羊,便扑了上去,他,抬起了那个令我终身难忘的小铁管子……砰——,我当时以为自己要死了,可是,父亲把我推了出去,自己承受了那一枪。父亲的心脏被射穿,它用尽全力叫我叫跑。我含着泪,从此之后,你们人类不断地压缩我们的生存空间,辽阔的领地已只剩原来的十分之一。而我们的猎物也被你们成群捉走,使我们一天能捉住一只小小的兔子都算幸运。我们实在没有办法,只能去偷人类的羊。无一例外,虽然羊捉到了,可一匹狼也死在你们的枪下。现在,我们几十匹狼的大家庭中的成员,已寥寥无几。

  人类,在此我要劝告你们,别再捕杀动物,我相信,所有生物和谐相处,才是最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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