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乡是远近闻名的驼乡,这里有很多高大魁梧的骆驼。它的身上有两个凸起的驼峰,酷似耸立的山峰;脖子又粗又长,虽不及长颈鹿的长,也有一米多;它的脚掌又宽又大,上面长着两根趾头,可不要小看的它的脚,陷入流沙时可以轻轻松松走出来,当遇到被晒得像烙铁一样的`沙子时,它也不会慌张,脚底的茧会使它与高温完全隔绝。
骆驼有着许多人类可望而不可不及的法宝。在沙漠里行走,食物异常珍贵,因此骆驼的驼峰就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每次进完食后,它总会将营养保存到驼峰里,什么时候需要了,就吸收“仓库”里的营养。骆驼没有水也活不成,所以每次遇到水源,为了避免蒸发,它能一口气喝下100升水,而且在气温高达四十度时才开始出汗,不浪费一点儿水。沙漠里几乎天天都刮强烈的沙尘暴,有时甚至会搬来一座沙丘。可是面对黄沙滚滚,骆驼却丝毫不怕,为什么呢?其实,当狂风来临之前,骆驼就已经预测到风沙来袭,它会赶紧找一个风力最小的地方,然后将它双层眼睫毛紧盖在眼睛上,将它能够自由伸缩的鼻翼紧扣,开始漫长冒险中强大的挑战。正是因为有了这些神通广大的法宝,人们才送了它一个美誉:沙漠之舟。
骆驼看起来十分狰狞,但它并不像外表那样凶暴,恰恰相反,它还是人类的好帮手呢!早在千年之前,我们的祖先就把它当做主要的交通工具,驼着大包的货物,在丝绸之路上进行交易呢。
我爱家乡的骆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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