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去到哪里,偏见总是遮蔽了真相; 那是我们司法制度中,非常珍贵的一部分; 没有人知道,但我们有合理的怀疑; 面对这种事,要排除个人偏见真的很难。
关于《12怒汉》观后感一:
几年前看的片子。不记得是谁推荐的,也没做功课,下载完后点开一看发现竟然是一黑白电影,差点以为自己下错片了。
以我有限的观影历程来说,这是我看过的场景最简单的剧,没有之一。12个不同职业、不同身份的男人被困在一个小房间里决定着一个小男孩的生死命运。整部片子都没有特别恢弘的场面,也没有试图去塑造B格,就只是简简单单地从一个点切入,顺着这个点慢慢地去铺开,以小见大最后渐至升华。从一边倒的绝对票数,因为一个合理的疑点,12个男人进行了一轮又一轮的讨论,从不满、争执、抱怨到静下心来认真地进行分析,过程递进非常自然,非常合乎常理。而这一过程单调却让人欲罢不能,直至得出结果,影片结束我却依然有种意犹未尽之感。这96分钟是大脑的涤荡,是心灵的震撼,非常痛快酣畅淋漓。
记得以前读书的时候,课外习题书总喜欢打上“发散思维xxx”、“逆向思维xxx”等以作为亮点进行兜售。彼时我是不屑的,我认为这不过就是文字游戏罢了,思维就是思维要怎么发散怎么逆向?但事实上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恰恰是因为我缺乏这样的思维能力,怀疑的能力,思考的能力,所以容易接受别人抛给我的`观点,却鲜少去质疑这样的观点是否正确。我在想,如果角色对换,我是那12位陪审员中的一员,我绝对是那11人之一。也是因为接触了影评才发现一千个人眼中真的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明明看的是一样的电影,但大家看到的内容侧重点却不尽相同。
写到这里,觉得写得太苍白无力,我突然又想重新再看一遍了。
关于《12怒汉》观后感二:
据美国媒体报道,4月9日早晨,奥斯卡终身成就奖获得者、美国著名电影导演西德尼.吕美特( Sidney Lumet)病逝在纽约曼哈顿的家中,享年86岁。西德尼.鲁迈特导演的首部电影《十二怒汉》(1957)使他备受尊荣,这部以法庭陪审团为核心剧情的电影在世界电影史上堪称经典,历久不衰。
九十年代初,我在美国的一所法学院读书。对于很多西方人来说,像我这样的一个亚洲人——特别是来自中国的年轻人,在这个陌生的西方国家学习一种与自己本国法律传统差异甚大的学问,实在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一天,我和一位美国律师共进晚餐,席间他几乎一直在用同情地目光注视着我,看得出他很愿意帮助我,但又茫然无措。他对我说,攻读法律学科对于普通美国人来说都不是件容易的事,你一个母语不是英文的外国人怎么能扛得下来呢?他非常善意地告诉我一个理解美国法律制度的捷径 —— 建议我一定要去看几部经典的美国法庭电影。他随手在一张雪白的餐巾纸上给我写了几部与法庭案件内容有关的美国电影。其中他写下的第一部电影的名字格外醒目 ——“12 Angry Men” 。
说实话,我并不喜欢“十二怒汉”这个酷似中国武侠电影的译名,但是如果把它译成“十二个生气的人”又显得太没文化。我觉得将其翻译成“十二个争辩的人”或许更为贴切。
这是一部50多年前的黑白电影,开场非常沉闷。如果不是在大学的教室里强制性地放映,今天80后的年轻人估计没有耐心把它看完。电影所有的场景集中在狭窄的陪审团休息室内。由12个男人组成的陪审团需要对一个涉嫌杀害自己父亲的男孩子做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依照美国的法律,如果十二个人中有一个人对定罪持反对态度,本次庭审将陷于失效或面临重审。如果这十二个人对定罪意见达成一致,这个男孩将被送上电椅处以死刑。
终于,影片的勾人心魄的魅力在十分钟后出现了。陪审团休息室里的十一个人判定一个小孩杀父有罪,但有一个人以"合理怀疑"的态度投了“not guilty”(无罪)的一票。于是,这十一个人中有些人开始愤怒了,他们当中有人想着早点去看球赛,有的人急着想去看股市行情,有人想去尽快推销自己公司的产品,也有人随大流完全没有主见,他们大都希望随便举手表决一下就结束无聊的讨论,然后尽快离开这个闷热得让人难忍的休息室。
接下来的镜头是这部电影中最精彩的一个片断:那个由著名演员亨利.方达扮演的'陪审员表情冷静 —— 他就是最初唯一对这起谋杀案定罪结论投反对票的人。他坦诚地对其他十一名打算轻率定局后早点儿回家的陪审员们说:“我其实也没有太多的把握来反对你们的判断。我只是觉得,当我们要把一个年轻人送上电椅之前,难道我们就不能在这个房间里坐下来好好讨论讨论吗”?这位谁都不知道他的姓名的第X号陪审员是建筑工程师出身,并不是法律专业人员。他所以能这样想,凭借的是一个普通人基本人性中的理性和良知。
之后,一个接着一个疑点的出现,一个又一个陪审团成员被说服,最终,1:11的局面被扭转为了12:0。男孩最终被判为无罪,影片到此结束。此刻,男孩子是否杀了自己的父亲,已经不重要,重要的人们可以在民主宪政的氛围里保持独立思考并融入理性思维。我们看到,人性中的公平、理性、良知、偏见、虚荣、恻隐、自私都在这部经典作品里得到最好的诠释。由于有太多解不开的谜团以及无法证明的怀疑,看过这部电影的观众已经可以理解和接受“疑罪从无”的现代文明社会的规则。我想,这也许是我们人类之所以称自己为高级动物的理由之一。作为人,当我们无法证明一种罪恶时,是否可以宁愿给予某种正面的信任?试想,如果我们执拗地坚持人性本恶,“宁可错杀,不可放过”,那么这个世界是否还值得我们生存和留恋?
看过这部影片,环顾今日中国庞大而复杂的司法环境,让人感叹的是,让良知和理性成为这块土地上的中坚力量,不知道还需要多少代人的努力!眼前最鲜活的例子,莫过于刚刚看到的那个叫孔庆东的北大中文系教授对药家鑫案件发表的言论。在一家名为“第一视频”的网络媒体上,当主持人说在法庭上的药家鑫“看上去很天真很学生气而不像是一个杀人犯的样子”时,孔教授怒火中烧:“天真?……真正天真的是你。他长的是典型的杀人犯的那种面孔。你不懂。一看就知道是罪该万死的人。杀人犯长的都这样……这是典型的坏学生。你看人要看气质,你不要看什么肤色啊、五官啊,要看气质。这是一个杀人犯的气质。”对于律师在法庭上提出的自首情节,孔教授还说: “……干了伤天害理的事情,过了一定的界限,你怎么自首都是没有用的。你愿意跑你跑吧,跑到天涯海角,我把你满门抄斩,这才是严肃的法律。”网络上,跟随在孔教授的发言后面的是众人们的腾腾杀气和阵阵狂欢。
药家鑫是否应当被判极刑,法院可以依据事实和法律来做出裁判。但是,孔庆东作为一位在北京大学教书的高级知识动物,在21世纪的今天还在说“他长的是典型的杀人犯的那种面孔”以及“满门抄斩”这等话语,不禁让人倒吸一口凉气,不胜唏嘘。
不知道为什么,当我看到孔庆东的这些言论,我几乎下意识地会想到电影《十二怒汉》中某张陪审员的脸,狂躁、执拗、偏激、武断、暴戾、冷血,自以为是再加上似乎与生俱来的咋咋呼呼。有兴趣的读者不妨去看一遍这部经典电影,估计不难在里面找到这张类似的面孔。
顺便说句题外话,如果孔教授真的具备凭借一个人的长相和气质来辨别罪犯的“特异功能”,那么,我们的公检法就索性关门罢了,就连美国法庭的陪审团也解散罢了。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假如我们做个试验,有一天,让这位姓孔的教授和那个姓药的同学走在大街上让素不相识的百姓们打量观望一下,看看到底谁从外表上更像罪犯?估计这个试验的结果会让孔教授倍加气愤而真的成为一个“怒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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